谈读书九年级(热门21篇)

时间:2023-12-14 14:58:34 作者:笔砚

九年级《家》读书心得体会

这段时间,由于失眠,为了打发时间,拼命地读书,不让自己闲着。

要读书,书从何而来。我的原则是,自己喜欢的书,应该放在书架里,而那些只适合读一遍的书,则应该在书店里品读。《家》便属于前者。

《家》,是巴金二十七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资产阶级大家庭高家的悲欢离合,觉新、觉民、觉慧高家三兄弟在封建礼教面前的麻木与反抗,瑞珏、梅、琴、鸣凤几个女人执着的爱情绝唱,让读者回味、深思。

读完了小说,给我的文字上的第一感觉是朴实。我们能深刻理解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能写出近二十万的小说实属不易,而这样的年龄写出来的文字,自然少些岁月的痕迹。但是这部小说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它深刻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诟病。

小说,我认为,除了精彩的情节打动人心外,最主要的是留下时代的烙印,让它成为历史的见证。

如果你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人,而你又有绝妙的文字,那么你应该写下历史,让它成为永恒,而不至于让它在岁月的流里消失殆尽。

再回到《家》,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瑞珏。

梅和觉新青梅竹马,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中再正常不过了,况且两人互生情愫,但有情人终未成眷属。因为梅的母亲和觉新的继母有了矛盾。

取而代梅的是珏,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性,觉新因为珏而忘记了和梅别离的痛苦。我想,但凡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女人都能柔化男人坚硬的心吧。

珏的善良,还表现在她对待梅的态度上。因为时局不稳,梅到了高家。梅的到来,唤起了觉新沉浸在心底、本已埋藏的感情,但是珏却大度地接纳了梅,和她成了好姐妹,她甚至想退出来成全这对昔日的恋人。梅当然不应允,觉新也不可能同意妻子更不同意自己做这种有辱门风、有伤道德的事,何况他对妻子的感情也是极深的。

如果用智慧来形容珏,我觉得太城府了,因为珏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天性和本能。

天性和本能好比什么,好比习惯。我不知道该怎么诠释“习惯”这个名词,我想它应该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在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中散发本真,在待人接物、处世交往里刻画印象。譬如乡下人的淳朴,城里人的精明;女人的柔和,男人的阳刚;雷厉风行,温婉秀丽等等,都是习惯给予我们的气质。珏的善良,不刻意,不做作,那是一种习惯和自然。

我的老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有哲理。他说,以有心做无心事,你会收到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果。譬如,珏仅仅为博得别人对自己的好感而矫揉造作,我想,周遭的人大概不大会应和,相反,大家会嗤之以鼻。但,珏以她的善良赢得了大家对她的尊重、信任,而身处其中的她,却浑然不知。

所以,我常常想,人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会感动自己,感动周围,感动上苍,让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在上苍的庇佑下,虔诚地皈依。或许,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的宁静。

善良,并不一定带来自始至终的幸运,珏最后还是死了,不管她死于家庭纷争,还是旧思想旧制度,她在我心里是完美的。

现在读书,渐渐地摆脱了先前的陋习。因为年轻时,文中主人公们的命运能紧紧抓住我们的思想,而现在,彷佛突然之间,透过浮华,醉心于文字透露出来的最朴素的东西。我想,这应该是年龄的杰作吧。

围城读书笔记九年级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活着》九年级读书心得

喜欢《活着》,始于封面,陷于作者,终于内容。读《活着》,不过三余月,但初读时便被余华的笔调所吸引,于《活着》他以近乎苍凉的笔调述说着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在苍凉中又不乏一丝温暖,我深陷于此,深陷于福贵。尤喜欢福贵在战场上,于春生所说:“如果能回去,一定要好好活着。”至今无法忘怀那一句话。

在余华笔下,福贵的一生是条酒满了盐的路,都说”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定会为你开扇窗”,可福贵是倒例外,他的一生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千帆过尽是苍凉,唯有一老牛相伴,一起走过那尘土飞扬的小道。

但福贵从未放弃过,也许于他人眼中,福贵是那场苦难中的幸存者,但于他自身,他应该是幸运者,因为他学会了承受苦难。这也是我热衷于此书的最大原因,读福贵让我获得新生。

五年级那年冬天,舅舅不幸因车祸离世,全家都悲痛万分。由于家庭原因,我自小便跟舅舅长大。_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那年我失去了生命的光。他的离世,使我的世界一瞬间崩塌,接下来的那段日子成绩直线下降,经常在午夜梦中惊醒,醒时才发已是泪流满面。我与世界脱节,想逃离却又走不了,无处可逃,无处可走。看着别人春节一家其乐融融,又是止不住的悲伤。尽管后来有所释怀,但心里是还有些伤痛。

直至遇见余华,遇见福贵,他教会了我如何承受苦难。于浩瀚的宇宙,我们不过一点微光,但我们的力量无比强大,这就如同成语“千钓一发”,让一根发丝去承担千金之重却仍然不断。我们要学会的使是如何承受苦难,即不反抗,不放弃,任凭时光淡化伤痕,这便是所谓佛教的释然,即福贵予我之财富。

感谢余华,感谢《活着》,让我明白:舅舅并未离去,他只是先到宇宙替我探路了罢。

《小王子》九年级读书心得

《小王子》一部献给所有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一种童心未泯的文字表达。

我手中的这本,淡蓝色的封面,上面刻画着淡黄色的“小王子”。没有什么简介,只有作者和出版社。封面上淡蓝色的夜幕,土黄色的大地,星星点点的的草,粗大的泛青的古树,一个傲气不失天真的小王子和他的宝贝小羊。安逸的画面,和书的内容一样充满幻想和孩子那种无法模仿的单纯。

小王子的故事绝不平淡。彷如《爱丽丝奇境漫游记》一般,小王子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与事:一位国王,一位爱慕虚荣的人,一个酒鬼,一个商人,一个点灯人,一位地理学家……这些奇怪的人所做奇怪的事,让你目瞪口呆,继而捧腹大笑。这些故事要用孩子单纯的视角,去关注:小王子对周围的事物有着超人的洞察力和预见性。小王子,一个孩子,眼光却明锐得让所有大人们望尘莫及。

国王说,我相信我的星球上有有一只爱叫的老鼠,我偶尔判他/它死刑。不过,每次我都必须赦免它,因为,这是唯一的一只老鼠,得对它宽大点。

爱慕虚荣的人说,我是这个星球上最帅,最会穿衣服,最有钱,而且是最聪明的人。可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酒鬼说,他喝酒是为了忘却,忘却一切羞耻,而羞耻的内容恰恰就是喝酒。

灯夫说,行星一年转得比一年快,现在每分钟转一圈,我连一秒钟休息时间都没有,每分钟我都要点一次灯,熄一次灯。

我相信,这些精妙的判断,会让所有大人望而生畏。他们那些所谓的巴西,在孩子眼里是多么的愚昧和无知。

小王子,将复杂的人生价值观看得很单纯。这就是孩子,童言无忌的孩子,单纯、天真的孩子,生命中充满幻想的孩子。希望我们这辈,偶尔也要放下学习、书本,追随一下逝去的童年时光,重返一下孩子气。

时间仍在,是我们在飞逝。

九年级学生读书心得

读过《边城》,便不由自主地想到沈从文先生的故乡凤凰去看一看,让那里清凉的微风吹过脸庞,然后坐在翠翠曾划过的那条小舟上,看看那的端午龙舟赛,看看那儿的大白鸭和绿油油的菜地,还有古香古色的建筑,吊脚楼。翠翠是一个在自然中长大,清秀活泼美丽的女孩。她从小跟着摆渡的外祖父,祖孙俩过着不富足但幸福的生活。

随着翠翠的成长,慢慢认识了两兄弟:天保和傩送。天保是大哥,他忠厚老实,傩送是个阳光又有能力的年轻人,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岳云”。天保找了媒人去翠翠家,而傩送在前一天晚上对翠翠唱了很久的山歌,翠翠本打算在清晨告诉祖父。当知道哥哥也喜欢翠翠时,傩送决定跟村人出外经商以成全大哥。天保知道后去追弟弟,不料出了意外,死掉了。傩送因为内疚,还是走了。不久,外祖父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去世了。只剩下翠翠一个人在渡头守望着。“那个人可能明天就回来,可能永远不回来。”这是最后的一句。

一个凄清的结局,可是却深深地感动了我。故事中那份厚重的感情,是那么朴实,是我们在现在这个浮躁不安的.世界里找不到的。

九年级《家》读书心得体会

巴金的《家》这部作品是我喜欢的作品之一,原因很简单,巴金先生通过你《家》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封建家庭走向灭亡的过程。觉新的一味妥协,觉民的相对中庸,以及觉慧的激进,充分展示了在高家这个封建家庭中各种势力的融合以及斗争。

《家》这部作品通过多高家这个封建家庭的发展过程,向我们展示了封建思想走向没落,只有接受新思想才能取得成功的社会现实。高父的守旧让原本应该学业有成的觉新弃学回家,娶并非与自己青梅竹马的不相识的李瑞珏结婚。尽管妻子属于聪明又贤惠的女子,可谁又知道觉新的结婚直接导致了与其青梅竹马的钱梅芬的婚姻不幸,也正是这个原因直接导致了钱梅芬的死。更为不幸的是,也是因为封建思想的作怪导致了觉新妻子的死亡。

觉新是高家封建思想桎梏下的牺牲品,而相对于觉新来说,觉民和觉慧算得上是比较幸运的。觉民和觉慧作为接受新思想的一代新青年,开始对这个家庭的封建思想提出反抗了,当然,反抗程度有大有小。

同样是面对逼婚,觉民选择的不再是妥协,去自己不喜欢的人为妻,而是选择宁可逃离家庭,也要与自己喜爱的人在一起,选择坚持自己与琴的爱情。作为哥哥和梅表姐爱情悲剧的见证者的他们,开始反抗,开始主动的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觉慧的反抗精神责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见证大哥的不幸,见证二哥的反抗,同时自己也是帮助二哥反抗的“凶手”。觉慧受新思想的影响是最大的,其反抗精神最浓厚。自己与小丫鬟鸣凤的爱情因为长辈的从众作梗,硬逼着鸣凤嫁一个比自己大很多的老头为妾,导致了鸣凤的自杀。高老太爷临死之前叔叔姨太们的一番搬神弄鬼更是让觉慧对此无限反感,也更是坚定了他离家的决心。

在写觉新、觉民和觉慧这三兄弟的同时也写到了姑妈家的表妹琴以及大姨家的比觉新小的梅。琴是一个典型的具有新思想的女性,她参加了很多活动,也在思想上动员同学剪发,鼓励同学参加到革命中去。而梅却是一个相对懦弱的小女子形象,嫁入夫家仅一年,丈夫就死去,自己也是英年早逝,其中很大的缘由就是与觉新的婚事以失败告终。

不容忽视的是高家封建势力的强大,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高家封建体系,下面有各个叔父的维护,当人其中的三叔是相对开明的,三叔是有过出国留学经历的。高家这个封建体系最终以高老太爷的'死而告终。

觉新、觉民、觉慧三者都有受到新思想的滋润,可结局却又是如此不同。究其原因就是它们三者受到的新思想的影响程度的不同。觉新在面对《新青年》这一类进步杂志、报刊、书籍等是表现的是消极,觉民表现的则比较平静,与觉新的消极相比是要好得多的,而觉慧表现得最为激进。可喜的是,在高家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之后,觉新开始反省,支持觉慧的离家出走,知道在这个家也是该有一个人与众不同了,觉民在取得自己爱情的胜利之后,等觉慧稳定下来也要和琴一起去上海觉慧会合。

巴金先生的这部《家》,充分体现新思想在社会上引起的巨大反响,也表明中国青年开始觉醒,开始走出家庭的枷锁,走向社会,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九年级项链读书笔记

《项链》在初中语文课本中就有学习,我也是在那时候接触《项链》这本小说的,可以说自己的震撼很大。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自己如果是《项链》中的女主角的话,自己的天空将会是如何的黯淡无关,没有出头之日!这本小说反应的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穷人与富人的差距!

看过《项链》的人大多都会把矛头直接指向那个美丽娇媚,但却出身不佳的女子的愚蠢,然后再自认为理智且正直地辛辣地指出小资产阶级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的种.种人性的弱点。整篇小说作者都在调刺着主人公: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

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她美丽动人,本不应该是城市平民的一员,但却受命运的捉弄降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在幻想有一个有钱的公子爱她,娶她的梦破灭后,她又嫁给一个同等地位的小职员,象其他中产阶级妇女一样,经营起了自己的的家庭。但事实上,在玛蒂尔德成为路瓦载夫人后,她的人生之路仍按生活的逻辑自然向前延伸。

小说的开头描写夫人的心理活动:对自己的生活极为不满,梦想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那样过高贵、风雅的生活。这种理想显然并不高尚。她确实虚荣,但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谁不想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呢?谁又愿意忍受贫困与丑陋呢?玛蒂尔德“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的不平与怨恨。年轻的她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天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与“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梦想”。由于当时法国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心灵,生活和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中,此时,可怜的玛蒂尔德已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但是她却从来不想掩饰自己的渴望与痛苦,所以她并不虚伪。这种虚荣的真实感情表达可能让我们感到不自在,忍不住地批评几句。但是对于过不上自己满意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受着做人的基本道理,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特别是在丢失项链之后,欠下一大笔债款,在这种.种和打击面前,她终于丢掉幻想,面对现实,用自己艰辛和诚实的劳动生活下去。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项链》这篇小说真的是世界短篇小说的接触代表作,我在度过很多遍之后,还是对其中的很多的感受念念不忘,里面很多的现实主义一直在当代也是很好的反应出来,是一篇发人深省的小说。我在读完这本小说之后,久久不能平静,《项链》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

九年级雨巷读书笔记

打开诗篇,诗人就给我们描绘了一幅梅雨季节江南小巷的图景:白墙黑瓦的建筑物之间,小巷曲折而悠长;正是梅雨季节,天空阴沉沉的,小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小巷里空荡荡的,只有诗人一人在雨巷中独行;而他彷徨不定的步态则分明透露着他内心的孤寂和苦闷之情。在这样阴郁而孤寂的环境,他心里怀着一点朦胧而痛苦的希望:“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这个姑娘被诗人赋予了美丽而又愁苦的色彩。她虽然有着“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但是也“丁香一样的忧愁”。

丁香花开在仲春时节,花色或白或紫,给人柔弱、娇美而又纯洁、庄重的感觉。丁香花娇美却易凋谢,中国古代的诗人们对着丁香往往伤春,说丁香是引愁之物。中国古代的诗歌中有不少吟咏丁香的名句,如:“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南唐李璨《浣溪纱》词);“丁香体柔弱,乱结枝犹坠”;“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等等。由于中国古代诗人们的反复吟咏和广泛传唱,在文人心中,丁香逐渐成为美丽、高洁、柔弱、愁怨之类性质的象征。丁香一样的姑娘,是做着脆弱的梦的姑娘,她的愁怨自然少不了。

在长久的期待中,姑娘终于来了,在雨中哀怨,“她静默地走近”,然而又终于失望了,“又投出太息一般的眼光”,终于从身边飘过去,二人间的距离又重新拉开。这两位彷徨者都得了同一种抑郁病,因而同病相怜。然而,正因为病症相同,不可能互相拯救,只得分手。他们是在彷徨,更是在彷徨中继续追求。其实戴望舒诗中的姑娘形象就是他的理想的化身。他彷徨求索,就是为了寻找姑娘――理想。姑娘出现了,但是,“像梦中飘过”一样,只在面前一闪,转瞬便消失了,连同她的颜色,她的芬芳,她的太息与她的惆怅,空留下主人公自己在雨巷独自彷徨。

在这里,诗人把当时的黑暗而沉闷的社会现实暗喻为悠长狭窄而寂寥的“雨巷”。这里没有声音,没有欢乐,没有阳光。而诗人自己,就是这样的雨巷中彷徨的孤独者。他在孤寂中怀着一个美好希望。希望有一种美好的理想出现在自己面前。诗人笔下的“丁香一样的”姑娘,就是这种美好理想的象征。然而诗人知道,这美好的理想是很难出现的。她和自己一样充满了愁苦和惆帐,而且又是倏忽即逝,像梦一样从身边飘过去了。留下来的,只有诗人自己依然在黑暗的现实中彷徨,和那无法实现的梦一般飘然而逝的希望。

在这里我们听不到现实苦难的描述和反叛黑暗的呼号。可是这却是低沉的倾诉,失望的自白。然而从这倾诉和自白里,我们可以看到失去美好希望的苦痛在诗句里流动。

人们读了《雨巷》,并不是要永远彷徨在雨巷。人们会憎恶这雨巷,渴望离开这雨巷,走到一个没有阴雨,没有愁怨的宽阔光明的地方。

九年级高老头读书笔记

拉斯缔涅白皮肤,黑头发,蓝眼睛。举止风度一投手,一投足,无不显示他是个贵族子弟,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谨守礼俗,举止高雅。虽说他爱惜衣物,平时知穿隔年的旧衣,可有时出门却也可能打扮得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穷的有气节,穷的有尊严!

他是一个有抱负的青年,他有清醒的头脑,想通过学习来预知社会未来的动向,找到打拼的用武之地,于是处处留心观察社会。

他从外省到巴黎上大学,雄心勃勃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寒窗苦读,成为一个大法官,用丰厚的收入来报答父母。

到了巴黎,见识改变了,雄心勃发,使得他想飞黄腾达,出人头地。不久,“他还没学会欣赏,就已经眼红了”。

或许像他这样的热血青年,才华横溢,风度翩翩,迫不及待的想钻进上流社会过着贵族的奢侈生活。

然而,他明白:有些关系对他征服社会大有助益。其重要性,至少与他在法学院学的功课等量齐观。

到达上流社会第一步:在巴黎难得遇得一个漂亮的女子,又漂亮,又富裕,又风雅,而且没有主。我需要这样一位女子,来让我领悟人生。

经亲戚介绍,他结识了贵妇薄?赛昂夫人。薄?赛昂夫人认他做表弟,请他参加舞会。舞会上又结识了雷斯多伯爵夫人。

薄赛昂夫人告诉他:“上流社会的女人,你能爱就爱,不能爱就利用。”

从此,大学生再也无心读书,只是应付一下点名,过后就开溜了!

薄赛昂夫人便设法让黛菲娜投入拉斯缔涅的怀抱。

可是黛菲娜作为一个贵夫人,花销很大,都要让拉斯缔涅来负担,这个穷大学生怎么承担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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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九年级读书心得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九年级《家》读书心得体会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家》,它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书中描写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好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悲剧的结局,而这一切都归咎于那个时代的封建思想。

在那个封建社会里的太多的牺牲品,他们因无力反抗这一切而忍受着痛苦,甚至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鸣凤才十六岁,本与觉慧相爱,但却被高老太爷送给别人做姨太太,明明相爱却要被拆散,可怜的鸣凤死死哀求却没有帮她,在出嫁的前一天就跳河自杀了,瑞珏要生孩子了,却赶上高老太爷去世,陈姨太说不吉利让觉新将瑞珏送出去生孩子,瑞珏被送到一个非常偏远的小地方,觉新抱着瑞珏哭,他也没有办法,只能默默流泪,可怜的瑞珏在那么偏僻的农村地方因为难产而死,梅因封建势力的压迫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最后也带着对封建势力的不满受压迫而死。这些都是在封建势力的压迫下的牺牲品。我们透过人物的悲惨命运可以看到制造它的封建社会及其道德精神的可憎和悲哀、荒谬。

觉新也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牺牲品,作为长孙在他父亲死后,他必须挑起承担这个大家庭的重任,家中的长辈都反对新思想、维护封建秩序、封建礼教,但是觉民和觉慧两兄弟却是誓死抵抗反对封建思想,想要改变封建社会传统的热血青年。他们不服从哥哥的管教不愿意接受封建思想,觉新其实也是一个渴慕新思想的人,但是作为家中长孙他只能接受封建的思想、礼教。觉新是懦弱的,但无力反抗这一切。他也是矛盾的,只有集痛苦、悲痛于一身。

觉民和觉慧是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他们幼稚而大胆,他们反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思想,对光明、自由、幸福热烈的追求。他们参加学生组织的反帝反封建运动和创办《黎明周报》抨击封建的一切东西,嘲笑哥哥的懦弱,与封建的高老太爷进行“对抗”。直到高老太爷被“击败”。他们胜利了,老太爷也去世了。尤其是觉慧,他对封建势力深恶痛绝,想尽一切办法反对封建势力,最后他义无反顾的离开这个封建大家庭,只身一人来到上海。

然而,高老太爷则是封建统治者,高老太爷也可以说是封建统治者的代表,他反对新思想,专横的实行着对封建制度他把觉新逼的走投无路,他反对一切新思想,包办子孙的婚姻,剥夺他们的自由、幸福。觉民和觉慧反对封建势力,与他进行“对抗”,他便认为他的威严、地位受到了威胁,他是这一幕幕悲剧的操办者,这一切的悲剧都是他的“杰作”他太顽固,残暴的统治着这个家庭,使这个家庭逐渐走向灭亡。

巴金的《家》,我深刻感受到封建社会是堕落腐朽的,是罪恶的。那个时代需要的是觉慧这种反对封建思想,支持新思想的新一代青年。如果那个时候的人都不像觉新那样懦弱,而像觉慧那样勇敢的话,也许也不至于会有那么多的牺牲者,也许早就推翻了封建统治,使人们得到自由、幸福。

九年级读书笔记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宽容的理解仅仅是词典里的解释:宽大有气量,不计较或不追究,能容忍别人。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宽容是一个非常广博的词汇,它包含着非常多而严肃的现实意义,不仅是微观上人和人之间的,还有整个宏观上社会中历史中政治中的集合型概念。

这本书说是将哲学的,但我看来更多的是对历史,对人性,对心理的探究和阐释,直指人类与生俱来的恐惧、偏执与无知,始终站在人文的立场上,描绘了从古到今由宗教为主导的人类社会思想进程,通过不同教派不断地争端、吞噬和轮回寻找人类最根本的对信仰的渴望与诉求,讲述着英雄们执着或偏向的努力、固执己见或随波逐流的改变以及或喜或悲的结局。他们走出的路,成百上千、成千上万,扩充着古往今来人类思想的洪流,分支着人类的信仰,给了人类不同的思想选择的道路,当然,也给予了统治者用思想当做统治人类的钥匙,使得人类无数的被逼迫、被要挟、被压榨也无数的反抗、改变、覆灭。如果说人类的物质生活是由历史书上这两个学期所学的成就堆砌的,那么非物质的历史则是由像这本书里写到的那样,不停地陷入与黑暗与迷惘,却又有不同时代的先驱者用鲜血与牺牲换来宽容的光明。波澜壮阔,荡气回肠。本书的作者通过非常艺术性的语言来描绘这真实生动的历史,他所讲述的一切都浮现于眼前,铺张开来的画面,有着无限生命力。

“对于恐惧,我再重申一遍,它是所有不宽容的根源。”倒数第二页的这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如果说问人类最恐惧的是什么,我想应该是恐惧本身。恐惧是一个极具有不确定性的多可能性的事情,一个人之所以恐惧,正是因为它没有一切自己所需的保证。比方说一个国王,他需要管理他的国家和臣民,那么他就必须有这个能力。如果是物质上的财富,确实,老百姓的房子啊地啊定在那儿的,是被管制的,这没什么可让统治者担心的。但是最影响人行事的不在于拥有多少物质财富而是拥有多么深刻的自身信仰。当一个人脑子里被植入一个思想,它根深蒂固,就会马上阻碍到人们的理性逻辑,即使这个思想本身就是理性的,但它也会对人作出决定施加感性的压力。正因这就是被自己认为自己正当追求的信仰,所以要放弃起来十分困难,也就是说当君主的命令与自己的宗教信仰发生了冲突,人类是有这个胆识和决心来与君主进行对抗的。而为了避免这一点,君主需要管制臣民的思想。但是,同一时期可能有很多种宗教信仰的存在,天主教、新教、犹太教等等,他们很多时候是并存的,但君主所“喜欢”的宗教只能有一个,那么这时其他的宗教是必定需要被打压的。于是开始有了焚书活动,开始规定了禁忌,开始有了宗教迫害。很大一段时间,统治是靠宗教信仰实施的,人们对神的相信,逐渐转化成对大主教的相信,逐渐转化成对君主的相信。而正是依靠这样的相信的传递,才让君主不再恐惧,充分的利用了宗教的力量完成了自己统治的大业。信仰“正教”的人们用对于宗教的热爱来热爱君主,而信仰他教的人则用对于宗教的热爱来反抗君主,虽然反抗的火花经常是要被压制的,但不论什么时期,只要宗教并没有得到自由的解放,总会有一小撮一小撮的人站出来,偷偷地撰写属于自己宗教信仰的文字,偷偷地传播自己宗教信仰的哲学,偷偷地发展自己所信仰的宗教。有幸者成功了,推翻了整个王朝,而更多的不幸者则被残酷的行刑,淹没在历史的浑河中,不管是苏格拉底还是布鲁诺,都无法逃脱被迫害的命运。但这些先驱者们虽然被迫害,但他们所留下的精神和理论仍然是存在的,还有很多后人在追随者他们等人的脚步,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自由和宽容迈着步子。

但是,正因为无论是什么时期的人都有着恐惧,所以宗教自由一直是没有办法实现的事情,也许有着像腓特烈大帝这样开明的君主,但这样的君主毕竟还是少数,要求所有的君主都像他这样如此“放心”还实在是不可能的事情。书里提到的:一群狼对一只与他们族群不同(不管是优点突出还是弱点突出)的狼不能容忍,就势必要想方设法除掉这个不受欢迎并触犯了他们的同伴。古老的帝国里,读一下被“官方”指定的禁书就是亵渎了神灵,人们的无知更加衬托出神的灵验,为了让信奉的神灵满足从而赐予人类需要的东西,他们必须规定各种各样的禁忌,从而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啊,我这样忠诚,神灵一定会保佑我的!将自己的思想禁锢起来,转为神灵的存在而存在,看似是非常充实,实则挺空虚的。也许是因为那时的人类还太年轻,完全不懂什么是科学。可实际上,这话让现在的人来说依旧是自大的表现。现在的人类依旧是年轻的,我们以为所谓宗教的纷争和不平等已经消失了,没有那样恐怖的、割掉舌头活活烧死之类只因为说“错”了几句话的惩罚了,但实际上这种争端是一直存在的,歧视犹太人的现象,北非、西亚不断的由于宗教信仰不同而产生的战争,这些事实摆在这里,明明白白。摩登时代,发展起来的是科技,科学与技术而不是科学的信仰。我们觉得世界已经是很理性了但其实还有很多事情是在由因恐惧而产生的思想牢笼控制的。我们要知道,人类思想上的进步,比制造业的进步要慢得多。

“那些为宽容而奋斗的人,不管他们有多么不同,有一点是一致的:他们的信仰中总是掺杂着怀疑;或许他们真心认为他们自己是正确的,但绝没有到使那种怀疑也同化成绝对信念的地步。”我觉得,能够怀疑的人至少头脑还是清醒的。很多信徒,在面对自己信仰的时候就是绝对的信任,觉得一切都是对的,主就是要我这样做。但实际上就算是主也没有绝对的对。怀疑带来的是思考。不会怀疑的人是不会想着要思考什么的,因为不会怀疑的人认为一切都是对的没什么可再思考的了。有的人十分执着地信仰着正教(和君主),他们认为这已经是很宽容,受到惩罚的人是应该受到惩罚的,这些都是为了捍卫教义的尊严,而还有的人认为这样是不公平而不宽容的,对于信仰其它教义的人也应该含有尊重,于是他们怀疑统治的正误,在尝试中潜移默化地推动了信仰自由的向前发展。举个例子,伏尔泰认为让?卡拉斯得到的车裂的刑罚是冤枉的,即使卡拉斯已经被弄死,但他还是努力搜集了多方的资料证据,最终让卡拉斯那可怜的妻子和孩子们没有受到迫害。他怀疑君主的决断,所以给了他不断探索、去求真的动力。之后他又解决了不少案子,直到去世,有一个案子也没有得到平反,但他打出的那一拳,即使不是捍卫宽容也至少是反对不宽容,已经开始奏效了。除了一些完全被宗教信仰控制的人之外,还有一部分人是用科学的眼光思索人类的,这类人认为普通的人倘若不受到强烈情感或自身利益的影响,的确是能竭力做正确的事的。这样的人发现了百科全书的好处,用科学而理性的语言解读世界。而这种对于当时的年代有些超前的思路必然是要受到一定打压的,于是当时的百科全书也基本没有真正流传下来,不过这种思潮还是被传承了。顺便说一下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那时候的人们大多都在怀疑,怀疑之前知道的东西是真的知道吗。这就激发了很多人的思索,也就是在那一时期出现了非常多的精彩作品。有怀疑的人有思想,有思想的人有灵感,有灵感的人有成就,也许我这个总结还有的是缺陷甚至根本不对,但我还是想说在这儿。宗教改革是追求宗教自由历史上一个非常大的贡献,当然我没有说这个贡献到底好不好。确实,它带来的是一场改革,推动了历史的进程,结束了文艺复兴时期人们普遍的精神淡漠,但同时,他们也并没有真正理解宽容。尽管他们对于他们没有全盘肯定也不是全盘否定,不管是路德还是加尔文,他们这样形形色色来自不同信仰的领导者都拥有着巨大的勇气,他们是一个个小的个体,领导着各自的一小部分人,但是他们的成功不仅意味着一座巨大的宗教牢笼的倒塌,更是意味着北部新教南部天主教这两座监牢的树立。反叛者的摧毁与他们带来的一样巨大。但幸运的是,这两座监牢还没有完全立好根基,就被大批难以屈服的异教徒又一次捣毁,在监牢中建立了真空的地带,充斥着自由与求知,这也应该算是个好的结果了吧。

最后,我想不管是宗教的不宽容还是革命的不宽容,还是整个社会的不宽容,这些都不是轻而易举就能被撼动的,但就像这本书的作者在最后一章说的,那一天总会到来的,它将紧随这足以载入史册的人类所获得的第一个真正的胜利,即对自身恐惧的征服而到来。所以,我期待,真正的宽容的到来。

九年级边城读书心得

沈从文《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从字面上理解,可以理解为发生在城市的边缘,现代文明的边缘,战争的边缘的一个故事。

沈从文《边城》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描述了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翠翠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她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在那时,人们依旧是包办婚姻,二老傩送已被一富人指定做女婿,且有碾坊做嫁妆,因此,二老与翠翠之间的自由恋爱很难达成。沈从文《边城》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谈读书九年级作文

我对书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书里俯视自如地享受是人生的一大乐事。宋代尤袤曾说过:“书’饥读之以当肉;孤寂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读之以当金石琴瑟。”确实如此,在如此如醉的书海中遨游时,灵魂倏然进入一个灿如东篱菊花的精神花园。

可是,读书时怎能过目不忘?我读书常常不求甚解,不过还好读了那片就我如何读书的文章偶当时我恍然大悟,知道了方法。读书首先要坐姿端正,把书桌整顿洁净,把书放齐整。因为在这样干净清爽的环境里才能静下心来读书。你要学会和书沟通,要善待它。

然后,你要读一本文艺作品,可以先找有关于这本书的背景研究和评论来读。这样我们才有兴趣探究它,有更深的了解。还要准备纸笔岁读随记。这样不仅有助于记忆,而且是自己考自己。我们不能孤立地只读一本作品,要从多方面去读几本作品。不要凭个人的喜好去评断书籍的好与否,要听一听别人的意见,重新去想一想,这样才能吸收营养。

读书时要眼到,口到,心到。心到最重要,心到了,还怕眼口不到吗?最后,看完一部作品考考自己,看自己获得多少知识,多少心得。

是啊!读书是多么重要,它是我们一生的财富。它好比一杯美酒,一杯好茶······让我们在书海里遨游吧!

《活着》九年级读书心得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题记。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故事以主人公“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贯穿时代大背景为附线,刻画了一个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随波逐流,悲欢离合。

福贵年轻时可以说是典型的纨绔少爷,早年就已经阅历人生繁华,肆意纵享富贵荣华,然而也许和那个畸形的时代一样,繁华总是犹如镜月水花,经不起现实一点残酷的风吹草动,“富贵”的福贵那么弱不禁风,转瞬即逝。想必,余华也是通过福贵命运的离奇改变,狠狠的讥讽了那个时代的荒唐可笑。

繁华落尽,接踵而来的便是一个纨绔子弟难以适应时代的不堪命运。福贵的人生第一次出现悬崖式的下跌,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人生转变为自食其力,必须面对人生一个残酷而不可逆转的真实命运。想必这时候的福贵,活着,并不是真正的活着,而是对生的不舍,对死的恐惧,甚至可说,对往日“富贵”逝去的不甘不舍和迷离眷恋。面对着不可逆转的过去和未来,福贵可说“胆小”,他没舍得自己接下来的“生”以死来解决,他很“勇敢”的去顺应了命运的转变,去适应新的社会角色,去迎合时代的波浪,可说,这时候的活着,简单却真实,仅仅就是为了眼前的一家老小,为了那一口气。

故事的发展正如我们所想的一样,努力总会有改变,福贵在颠簸中,开始摸索到了活着的一点真正滋味,人生这个时候,才算是开始真正的“活着”,为时不晚,福贵的生活开始渐渐的走向了正轨,想必这就是活着的一个意义,只要努力,就会有新的惊喜。

但余华很残忍,他并没有给福贵所认定的“活着”一个赏赐,也没给一个迎来惊喜而喘息的机会,他告诉我们,生活是一个真实的刽子手,它不会赏赐努力,不怜悯努力,该来的还是要来,时代的变迁是迅速的,完全不会顾及人生的适应性,可说,时代给了福贵新生活一记重拳,“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被拉去打仗,这个改变,真真切切的映射着那个时代,一切都是“稀里糊涂”的,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

面对着战场上那些“莫名其妙”的死亡,面对着真正摆在眼前廉价的生死,福贵不仅仅开始明白自己要活着为了什么,并且将这种精神传达给了身边的人,他这时候开始明白了自己活着的意义,那就是再次面对亲人,面对家的温暖,憧憬新的目标。这时候的福贵,对“活着”算是有了自己的再次诠释,活着,也许还就是为了爱,也许是,那一口气,但是,不再是那么“简单”了。

福贵算是幸运的,他想要有目标的活着,生活则给了他机会,从战场上“稀里糊涂”的回来,儿子都可以叫爹了,对福贵来说,算是“当兵”生涯那种动荡中惶恐不安,生离死别的一声宽慰赏赐。

随着新的时代到来,腐朽的东西总是会被淘汰,也包括旧式的“活着”,小说中,余华巧妙运用了枪毙龙二这个桥段对此做了很准确的诠释,在枪毙龙二的时候,福贵被“吓尿了裤子”,并且他准确的听到了“五声枪响”,认定“死的透透的”“要不死的就是我了,”想必,这五枪,不仅仅是对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的猛烈抨击,也是对福贵先前奢望迷恋生活的彻底粉碎,他对活着有了新的认定,即是,人只要“一个老百姓足矣。”

生活总有喜有悲,媳妇因为过于劳累突然病倒,女儿重病变哑,无奈只能将自己女儿被迫送出去,本来一家子这样贫寒生活也罢,但命运总给福贵以不容喘息。自己儿子小小年纪,被医院活活抽血抽死了,福贵抱着自己冰凉的儿子,可算说,失去了自己活着的一个理由,甚至残忍的说,对他先前“活着”的至高信仰是一个彻底的粉碎和讥讽,生活“羞辱”了他,“讥讽”了他,并且“挑战”了他。然而这个时候的福贵却变得异常坚强,想必他不再是不舍和恐惧,而是开始忍耐和顽抗,他此时明白了再一次活着的意义,那就是挑战生活,对抗命运。

儿子不在了,女儿总得有个好归宿,命运在旁人看来出现了转机,但好景不长,女儿难产离世,媳妇随后跟着也去了,生命中只剩下一个小外甥和女婿,可以说相依为命,这样活着也是知足,但是老天又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余华总是那么的“作”,那么的“矫情”,读书笔记他继续给我们讲了最后的现实重击,女婿出事了,儿子,女儿,女婿戏剧性的死在了同一个医院,命运再次讥讽了福贵的坚持和信仰,对活着的期许,变得如此绝望和灰暗。

可是,“该死”的福贵,却依然坚挺的活着,因为,他必须活着,不再为任何事,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希望虽然福贵一生跌宕,但总得迎来完美的结局,起码,小小的恩惠,福贵老年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但是造化弄人,亲人相继离去,留下福贵苟活于世,命运太悲哀,生活还有值得留恋呢?好多人会以为福贵可能坚持不住,以后的生活一蹶不振,会以一种更好的方式来表达对生命的态度。但余华却以一个简单的画面做了一个总结,福贵反而买了一头“福贵”的老牛,每天正常生活,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好像生活不曾对他如此残忍过。对福贵而已,活着是福贵生命的意义,他不再纠结在任何理由和信仰上了。想必,平淡的黑白素写,才是活着的最终尘埃落定。

看到这,我禁不住震惊余华对待生活的态度,活着的真谛,不屈不饶,坚韧不拔,对生活的不服输和不断挑战,对其乐此不疲,才是最好的一个总结。想必没有词语能够准确的表达这部作品对我的震撼程度。唯一能更好理解作品的内容就是,让我可以重新对生活有新的认识,对活在这个时代,有不同的认知,无论哪个时代,活着有着不同的方式,但却有一个共同的意义。

我想,张艺谋后来根据余华的《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算是给了其中一个诠释,活着,就是为了那一家围在餐桌上吃饭的理由,可以不富不贵,可以不温不饱,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活着的意义,简单且奢望。

活着,不是自私的,活着是伟大的,选择了活着,即是选择了伟大。

近期的《朗读者》中,演员胡歌再次提及自己当年的车祸,提到了第二次生命的弥足珍贵,这时候的活着,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活着,有了新的定义和诠释。多年来,胡歌的荧屏生涯以及生活状态,都以积极向上的方式展现给大家。节目胡歌朗诵了哈姆雷特的经典对白,“生存与毁灭,给予迷途的人,惊讶于生命的可贵。”可叹,一个人对再次活着的理解,能够对他的未来做到多大的改变。

之所以活着,就是要与生活抗争,去挣扎,去争取幸福,直到有一天,能够泰然自若,活得顺气顺神,舒舒坦坦,问心无愧,那想必就是,活着。

那么我的活着呢?我的活着就是服务好每一位过往的司乘人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秉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让每一次的微笑传播的更远,更有价值,这就是把青春的活着做最合适的诠释。我想,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会对工作上的活着有更积极更健康的理解,每一次的转身点头,真情微笑,都是新鲜的面孔,都是新鲜的不一样的感觉,不仅仅是一次心灵的指引,更是一次灵魂的砥砺前行。

正如苏轼曾说“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人生匆匆数十载,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浪费。活在当下,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即是一场修行。

读书的滋味九年级作文

书就像一杯饮料,有很多很多的味道。它可以是一杯酸果汁,也可以是一杯苦瓜汁,还可以是一杯辣椒水。因此,书可以带你品味人生的酸甜苦辣。

读书是酸的。当我看到书中鲜活的人或欢喜或悲伤地活着,我不禁想,若能穿越到那书中去,该多美妙。我羡慕诸葛亮的“前后知晓三百年的神机妙算”,羡慕曹操、刘备“煮酒论英雄”的惬意豪迈,羡慕关公“单刀赴会”的勇敢大胆。我也会想,若我也能有这般智慧的头脑、洒脱的心境、超人的胆魄,我将会有怎样的人生?我感到读书是酸的,其中夹杂着敬佩。

读书是苦的。合上眼前的书,我脸上还挂着淡淡的泪痕。为什么?一定要这般结局呢?主角为什么要在打倒坏人后死去?眼泪滴落在书页,仿佛连那洁白的纸张,也沾染了我的苦意。落泪之后,仍不禁思考,这般描写,是否能更加体现出主题,更加体现出某些精神?当看到这一幕幕时,此时我感到读书是苦的,却让人回味无穷。

读书是甜的。很美好的结局,大家最后都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小时候特别喜欢看公主和王子的童话故事。不管过程如何困难,结果总是“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美好的结局,总是令人向往。虽然主角不是自己,想象书中人们的.幸福生活,也是一件很美妙的事。小时候总喜欢在睡前读上一个美好的故事,仿佛这样,就连梦境都是甜蜜的。我感到读书是甜的,令人心醉。

读书对于我来说,酸和苦都是暂时的,只有甜才是永恒的。我会永远品味它不断带给我的快乐。

因为一本好书,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因为一本好书,我们汲取了更多的知识;因为一本好书,人与人之间沟通更加方便。让我们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一起来享受读书的乐趣,享受读书的酸甜苦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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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读书九年级作文

首先说说人为什么要读书呢?世俗认为读书就是为了有一个好的前程。但是我认为读书是净化我们大脑的清洁剂。

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文雅,还可以使我们大脑不空虚。之所以那些打、砸、抢、烧的事件越来越频繁,就是因为那些人的心灵空虚,是他们胡思乱想,没什么事可做,最终导致这些事情的发生。

因此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终身学习,能使我们克服工作中的困难,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能满足我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能使我们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还能充实我们的精神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质。所以终身学习即是个人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既然知道叙述有这么多的作用和这么重要,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然而人际交往的正确用词,恰恰只能读书才能获得。这将有利于你今后的工作发展,甚至影响着你的人生。

但读书的旅程是漫长的,是要用一生来学习的,相信你有那种耐心,因为每一次你都将觉得开卷有益。

九年级边城读书心得

喜欢读书评,也就知道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很早就让我有读它的想法,然而,当我把这本篇幅不大的书捧在手里的时候,却发现这并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

说这本书不容昜读并不是说这本书有多么复杂的情节,众多的人物,相反,这本书讲的故事很简单,就是渡口的老船夫临死前希望能给自己外孙女翠翠找个靠得住的孙女婿,在所谓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傩中选择,结果大老在一次载船运货途中溺水身亡,二傩远走他乡,老船夫也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渡口上只剩下孤零零的翠翠。

而作者特有的叙事方式也给读者带来困难,当然可以称为一种语言特色。例如“在这小城生存的,各人也一定皆各在分定一份日子里,怀了对于人事爱憎必然的期待”,这样只能意会的句子到处都是,无疑会给“农人”和“士兵”带来阅读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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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读书笔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看到了《拥抱幸福的小熊》这本书,便随手拿了起来。谁知这一拿我却不愿再放下来!

我把它买回家,就如饥似渴地读起来。它的魅力非同凡响,我的眼泪都被引了出来。

小念在童年时代,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变成了一个自闭的女孩。一次并非偶然的机会,林医生送给小念一个泰迪熊和温暖的微笑,并告诉小念:“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经历了许多磨难和通过小念的不懈努力,她最终拥有了很多很多的小熊,也拥有了很多很多的幸福。

这个故事真实感人,读完时,我的泪水把书都湿透了。

现实是残酷的,父母的离异,亲人病故,他人陷害,家境贫寒……让人觉得幸福遥不可及,小熊看来是多么地近,但实际却是多么遥远,让人永远都追赶不上它的步伐。可是,小念做到了。她忍气吞声,受到挫折勇敢地去面对,去挑战,去战胜它。她像野火烧不尽的小草,向着太阳,勇敢地成长!因为她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

再如,我们的校运会快到了,很多同学因为身形问题或被同学的忠言逆耳而没有了自信心从而放弃了参加校运会的机会。其实,他们大多数都适合一些项目的,可是却对自己没有信心。如果他们肯下工夫去练习,肯定可以为自己争光,为班争光,让别人对你刮目相看的。

读书的滋味作文九年级

小时候,我最喜欢听爷爷讲故事了。每当爷爷讲故事的时候,我都会想像故事中的人,他们的结局会怎么样?小雨来跳到水里后逃走了吗?张嘎子得到了他心爱的手抢了吗?就这样,我喜欢上了读书。

不记得我读的.第一本书是什么?但我的确读了很多书。《不为老师和父母读书》、《爸妈不是我的佣人》、《我将来是个有钱人》等等,我都爱看。记得有天晚上,放在床头上的书我都读过了,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想着还有什么地方有我没读过的书?我忽然想到了阳台上的书柜。于是我下了床,打开灯,走到书柜前,随手挑了一本书,我一看,书上有几个醒目的大字:《格列佛游记》。封面插图是一个巨人躺在无数张小床上,手里捧着一个小人。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于是打开书,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这书像被施了魔法一样,粘住了我的双脚,让我看了一页又一页,我和格列佛一会儿来到小人国游玩,一会儿一起去巨人国遨游。后来,我感觉到脚发麻,腿冰凉,这才发现我站在阳台上呢!

高尔基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仔细品味了一下,对其中的道理还是似懂非懂。当老师让我们读“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时,我明白了高尔基为什么要这样说,原来走向成功有一样不可少的东西——书。

我爱读书,书里面不仅有引人入胜的情节,还有优美动听的语言,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带给我无穷的快乐和智慧;我爱读书,我愿意不断地从书中汲取营养,成为一个像高尔基一样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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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读书九年级作文

静谧的午夜,渺无人静,一切都如此的恬静,如此地。月亮仍然依附在暗蓝色的天空中,柔柔的光线透窗而入,仿佛在室内笼起了一层淡的纱帘…如果你在如此美丽的夜景下,轻轻地打开一本书,细细品味那书中的情节,书中的意境,书中的乐趣。该是件多么自然,多么写意的事情。

就是要懂得读书的乐趣,读书的乐趣在于读书的过程之中。读好书,实在是一种无可替代的乐趣。正如高尔基所说:“每一本书都是一级小阶梯,我每爬一级就更脱离畜牲而上升到人类,更接近美好生活的观念,更热爱这本书。”当然,不同的人喜欢读的书不同,读的书不同就有不同的感受。惟有自己身临其境,才能饱味书中的乐趣。阅读小说的人,有时就象看电影,观电视,体味其中的酸甜苦辣,并从中学得一些人生的道理,领略人生之况味。爱欣赏散文,诗的人,就象徜徉在百花盛开的原野,漫步于幽静清新的山谷,品味一杯千年醇酒,美诗“下肚”之后,“余味三日不绝”。有人说,如果你被科技着作的思辨力量引入佳景,顿而就有一种迷恋之感。理论文章以雄辩取胜,能令悦诚服。许多人读好书象赛跑一样快,更有甚者:买了不读,而是把它放在书架上,默默:“等我有空再来读你吧!我现在得去买更多好书啦“真是好笑!经典的书籍,是可以读一辈子的,常读常新,每一次读都会有新的,那是一种不爱读书的人难以理解的快乐。子曰:“温故而知新,不亦悦乎。”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一遍不懂,两遍;两遍不行,三遍……有时间就读,做到手不释卷,这本好书会让你觉得常读常新。如果你体会不到,那说明你还不会读书。

朋友们,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迷上任何一种兴趣都比不上迷更能让人受益非浅的了!让我们都迷上这份“营养”最丰富的“食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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