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村级财产管理制度(模板13篇)

时间:2023-11-26 20:31:37 作者:琉璃

规章制度可以统一行为标准,使每个人都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请参考以下规章制度范文,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财产管理制度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后勤物资(除药械和图书外)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总务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账目,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经管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凡后勤固定资产物品购置,每年由各科报总务科汇总后报财务科。根据当年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可能编制年度预算,经院办公会讨论后,由分管职能科室控制执行。

4、总务科对报废的财产物资经验证后确实已坏无法修理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进行变价处理的收入一律上缴医院财务入账。

5、重大财产物资的报废及财产物资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需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研究批准处理。各科室不得擅自处理。

6、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和注销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购置,均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由负责科室根据所需科室的申报计划及说明,报分管院长、由院长主持召开相关科室参加年度预算工作会议讨论审核并进行可行性论证。

2、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确定的项目和额度,分配医疗设备购置、其它设备购置、基建各项项目等资金,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如果急需的计划外设备采购,应补办资金预算追加手续由分管院长审批,5000元以上必须院办会论讨,否则,财务科有权拒绝付款。

3、凡属社会集团购买力控购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4、固定资产采购在签定购物合同文件和证书时要求注明法人代表的均有法人代表签字或由法人代表委托签字,非注册法人代表的,由负责科室负责人负责签字。

1、固定资产购入时均应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把好验收关,验收办法和程序均按有关规定(基建工程、维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同时还必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以及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技术鉴定,确保购入固定资产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与所订立合同标的相符一致。

2、固定资产购入验收时,注意保存设备技术档案,包括说明书,技术图纸,维修卡填写等资料必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建立好技术资料档案,交给档案室。

3、新建房屋建筑内的设备安装应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由负责施工的职能科室,按固定资产计价原则确定其价值,并在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填写验收单。

4、改建、扩建固定资产,应由负责施工的职能科室先办理该固定资产退出使用的手续,即先冲减帐面价值,待竣工交付制度使用时重新计价验收入库。

5、自制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由负责制作的职能部门、按料、工、费等实际开支的成本计价入帐,并办验收手续。

1、固定资产领用时,必须由所需科室负责人填写领用单,仓库保管员负责填写专用卡片,填写时要求内容完整,数字真实,双方签字(使用科室负责人和仓库保管员,使用可是指定专人保管)。

2、固定资产验收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建立帐册,分类登记,做到财务部门、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3、在库固定资产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购入时应尽快通知使用部门,尽快协调解决,避免资产积压。

1、各类固定资产因各种原因停止使用,应及时退回仓库,退库时需办理固定资产减少手续,应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退库。

2、各职能科室加强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积压资产应报告分管院长,由分管院长通知仓库员办理调拨或职能科室收回。

3、各使用部门无权自行调拨、转移,如因工作需要变动,必须按管理程序办理退库,调拨帐卡以及领用手续。

1、在用固定资产,如因各种原因丧失使用功能无法修复的,使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职能科负责人填鉴定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办理报废手续。

2、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章致使损失的,视情节严重者及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3、凡个人借用的固定资产,如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好归还。

4、固定资产遗失,应先查明原因,确定无法追回,应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并由审批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可使用价值折价赔偿。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清理工作中如盘盈或盘亏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物、帐卡三相符。

3、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特殊情况造成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帐;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财产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物资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行之有效地管理好财产物资,维护和确保国家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条件。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设备,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增加管理部门主要有自行建造、购入、外单位调入、融资租入、受赠等。固定资产的建造和购置,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先进性、性能、适用范围及价格,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每年年初管理部门根据各科室年度申请计划,综合平?后,统一编制计划,上报医院。医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测定及资金预算,防止盲目性。管理部门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固定资产的建造和购置。按规定需参加招标采购的设备,必须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对列入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范围或纳入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价加上改建、扩建发生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安装调试费等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8)无偿调入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出库单”一式二联,一联设备科或总务科保管留底及登记各科明细账,一联交领用部门存查;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设备科或总务科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1)固定资产实行“管用结合,分级归口”的管理原则。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科负有监督协同管理职责。进一步具体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各尽其责,共同管理好医院的资产。

(2)以上科室负责固定资产的专控申请、购置、改造、更新、维护、报废、帐务处理等项工作,负责每年一次(一般11月份)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特殊情况下,要进行不定期清查。

(3)日常大小维修实行归口管理。房屋及一般设备、其他设备归口总务科;专业设备归口设备科;电脑、打印机由电脑中心维护。

(4)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等到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有台账(卡)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务科有账,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台账(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5)基建竣工后要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对购置、无偿调入、自制的固定资产,各管理部门要办妥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单,财务人员根据有关凭证及验收单进行帐务处理。

(6)实行责任制管理:医院的贵重仪器,设备科、总务科要指定专人管理,制订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7)固定资产必须由各科室指定人员领用,实行责任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遗失的,查明原因,由责任人按规定赔偿。

6.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向设备科或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科或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报医院领导审批同意。20xx元以上设备报损、报废,报主管部门审批,万元以上设备报损、报废,必须报财政部门审批。根据财政部门审批意见,财务科和设备科或总务科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对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在出售前,管理部们要做好备查登记,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损或遗失报废、报损设备的零配件。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科,增加修购基金。对非自然报废、报损,一定要查明原因,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根据损失大小,进行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7.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一年度终了前(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设备科、总务科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参与清理,财务科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清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账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属于责任事故或管理问题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盘亏、损失的固定资产均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8.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账面价值和一定比率提取。提取比率按《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提取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直到行政处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专项物资等,它是医院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使其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1.库存物资的计价。

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库存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2.库存物资的管理。

(1)采购:物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物品公开招标管理办法》,采购业务应由具有采购职能的设备科、总务科负责,严禁使用科室直接采购进货,以防职责不清。进货渠道实行二定:即一定进货单位,二定质量标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一般不大于两个月的需求量,同时要防止库存超储积压,避免影响医院资金周转。

(2)验收:购入的货物运达后,均应由保管员进行验收,根据运单、发票、合同及产品说明书等检查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如发现与合同不相符合,应及时提出异议。据实填制验收单,验收完毕后入库,验收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产会计,一联交财产保管员,一联交财务科。财务科根据计划、合同及医院结算管理办法结算。

(3)建帐:财务科设立总账和一级明细帐,物资管理部门建立实物明细分类帐,还应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科室明细分类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消耗情况。

(4)保管:建立储存管理责任制。对各项物资的收、发、存都有专人负责,严格各项手续制度。保管部门设立数量金额账,对于单价较高的物资,应实行重点管理,存储必须加以严格控制。物资保管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关注库存情况,及时处置闲置物资,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

(5)领用:原则上根据科室计划配送,对一些办公用品等实行定额管理。急用物资的领用,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或指定专人领用,按需领用,杜绝浪费。对于低值易耗品的领取,基本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的办法。

(6)盘点:建立定期盘点制度,每季对库存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并编制盘点明细表,年终(11月份)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与科室核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书面说明情况,医院视情况分别处理。

(7)报废处理:库存物资因保管不善、国家标准改变或遇自然灾害等使其失去使用价值的应旧设备、物资可替代作报废处理,由保管部们提出报废申请,经保管部门和维修部门作出鉴定,签署意见,经财务科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院领导审批处理。如属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

各科室因业务发展需要添置设备、物资,须提交计划申请书,先由设备科或总务科审核,库存是否有现成的旧设备、物资可替代,在没有旧设备、物资可替代的情况下,才可将计划申请书上交院领导审批。在院领导批准的前提下,才能实施采购程序。

药品管理要遵循“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2、药品应根据医疗活动业务的需求,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的办法。采购前要先编制采购计划,按照药品的周转量,进行有计划的采购。

3、药品采购参加杭州市统一招标,并实行顺价作价。

4、医院的药品必须按规定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

5、药品购入和使用,必须健全出入库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药品的入库、出库、领入、配方手续,对药品应进行定期盘点,一般药库为每月盘点一次,药房为每季盘点一次,对于药品的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药品盈亏率、报损率控制在配方额的0.2%以内。

6、库存药品实行定额储备,储备定额的大小取决于医疗业务需求量和资金可供量,在保证业务需要的原则下,正确制订药品储备定额,一般不大于两个月的需求量,同时要防止库存超储积压,避免影响医院资金周转。

为了规范现金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自觉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和管理,按规定收付现金。使用现金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收付款凭证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

(2)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若已超过银行收款时间,应锁入医院金库保险箱。

(3)与单位之间经济往来1000元以上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下列范围可以使用现金:

a.职工的工资及津贴、个人劳务报酬。职工的工资薪金由银行代发除外。

b.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发给个人的奖金、劳保福利及各种补贴。

c.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支出。

d.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e.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f.购买或办理不使用银行支票的单位或个人的特殊情况支出。

g.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以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5)建立、健全现金账户,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款项,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套取)现金,不准私人借支公款,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

(6)出纳人员收付现金要认真仔细,每次收、付现金应做到手工点数二遍以上,若发现差错应及时追回,并将情况报告单位领导,否则一概由经办人员负责。

(7)加强财务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相互制约,相互牵制,防止差错,防止舞弊。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不得收取和支付现金,出纳不得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8)工作人员出差借款,应填写借据,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支,出差回来后必须在十天内向财务科结报,不得拖欠。

(9)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到基本账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现金),特殊情况应征得开户银行同意,并办好有关支付手续。

1、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在银行开设银行账户,遵守银行的有关结算制度。银行账户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

2、医院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出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银行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医院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财务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4、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银行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严禁公款私存,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在银行以外的单位办理定期存款。对定期存款账、单要分别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账、账单相符,杜绝挪用现象发生。

1、本规定所指支票包括支票、电汇凭证、贷记凭证和汇票委托书等具有银行支付效能的专用凭证。

2.单位经济往来,超过1000元的一律用支票结算。

3.支票由出纳员保管,凭有效付款凭证签发,签发支票的收款人和金额与付款凭证一致,签发支票的存根内容应与签发内容一致。

4.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由银行会计负责登记、核销。

5.领用支票须注明限额、出票日期和用途,领用人须在二天内办妥手续将所领用支票核销。原则上不允许签发空白支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领用空白支票的,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经办人在支票存根及“支票使用登记本”上签字。

6.支票印鉴由指定人员分别保管。

7.不得由他人转借支票,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

8.作废支票须盖作废章,妥善保管。联次完整。

(六)应收账款管理。

1.应收医疗款管理。

(1)建立健全控制医疗欠费管理制度,详见《医疗欠费管理实施办法》。

(2)财务科、医保办协助对外联络科做好出院欠费病人的清理、催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病人欠费。

(3)对超过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医疗欠费,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核销。

(4)财务科每月核对各类医保挂帐与医保申报额,发现错误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

2.其他应收款管理。

(1)单位往来帐款及时清理,年末彻底清理,对有疑惑的款项,证函核实、查证。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的形成,保持资金完整无缺。对超过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作坏账核销。

财产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提高财产物资利用率,现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执行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为加强医院日常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成立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副院长xx任组长,成员:xx。总务科、药剂科、信息科、设备科分管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工作,财务科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医院财产物资具体管理规定,编制财产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协调、管理和监督财产物资管理的有关工作。

1、财产物资的采购,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医院年度事业计划,行政任务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充分考虑原有设备物资利用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资金预算办理。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建造永久性设施,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论证,进行可行性研究,从各种备选方案中择优确定采购的财产物资项目。

2、各科室购置财产物资前,先填报《财产物资采购申请单》,填报内容必须详细、明了,伍仟元以下财产物资采购经分管科室同意,报分管院长批准;伍仟元以上至壹万元财产物资采购须经财产物资管理小组讨论同意,万元以上财产物资采购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凡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财产物资,按照医院[20xx]40号文件精神执行,经办人员办理采购款项支付须提供正式发票或正式收款收据、购销合同、采购验收结算书,由财务审核后盖章予以支付。

各经办科室采购财产物资前须签订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购货合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须经总务科、信息科、设备科、药剂科、财务科及分管领导初审后由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对重点条款进行审核,集体讨论通过。

1、购入财产物资按照用途,分别按归口管理科室,总务科、设备科、信息科、药剂科办理入库、领用、报废、登记等工作,建立好二级分类数量、金额明细账及各科室使用台账,并于每月3号前上报财务科月报表,核对好财产、低耗品账面余额,做到账账、账物相符。

2、各科室财产物资领用严格按照使用计划控制,日常用品领用应填写《财产物资领用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名,凭领用单向仓库领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医疗设备800元以上、其他设备500元以上)财产领用由总务科、信息科同意、医疗器械由药剂科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工作服及其他大类小额财产领用分别由总务科、药剂科、信息科批准。

3、财产物资报废、调拨、变卖,由科室须提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报分管科室同意,按规定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销账手续。

各科室财产物资每年底必须清查一次,仓库、药房财产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核对账实工作,清点时以分管科室具体负责,财务部门参予,清点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科予以调整账面金额。如有缺少或损失,要查明原因,分别按责任事故情况,经济赔偿或行政处罚。

财产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实行财产包干到人,每人一床、一柜,其余财产属本房间学生公共使用。为维护好学校财产。特订立本制度,请各位同学认真执行。

1、开学初学校给每个同学安排一个床位、一个柜子、并进行登记,学期结束进行验收。请每个同学爱护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公用财产,共同维护,谁损坏谁赔偿,请大家互相监督,并及时向管理员或班主任反映情况,若有损坏,又不举报,则有同房间的人共同赔偿。

3、房间里的床,柜子都是统一摆放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不得私自互相调换变动使用。一经发现违规,则严肃处理。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用时及时关好龙头及灯开关。

5、为使宿舍财产免遭破坏,严禁在宿舍内打篮球踢足球。

6、宿舍财产损坏赔偿标准。

1)床:损坏床护栏,赔15元。

损坏床脚及床沿钢架一根赔40元。

损坏横档小角钢赔10元。

损坏小扁钢赔3元。

损坏床铺板视宽度赔5——35元。

2)生活柜:损坏柜正面板一块赔30元。

损坏层板一块赔10元。

损坏侧面板一块赔50元。

3)损坏水龙头一个赔8元。

4)损坏球阀一个赔10元。

5)损坏水管视粗细长短赔5——10元。

6)损坏灯管一个赔7元。

7)损坏灯开关一个赔5元。

8)损坏铁门一扇视面积和部位赔10——100元。

9)损坏窗子一扇赔30元。

10)打破玻璃一块赔5元。

11)损坏门插销一个赔2元。

7、损坏财产必须在一周内将相应赔款交给管理员,由其交到总务处,学生赔款后应向管理员索要赔款收据。

财产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各自办公室财产,实验室、微机室、打印室、由教务处负责;播音室由政教处负责,教师办公桌椅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财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投资品种。

公司从事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风险低、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四)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操作理财产品。

(一)连续12个月的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连续12个月的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财产的购置、保管、使用和维修的管理,规范相应程序,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规定的财产指公司办公事务所必需且具有耐用性的物品,交通车辆的管理另行规定。

(一)、财产的范围。

家具类——办公用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相应附属物等。

仪器用品类——u盘、电话机、mp3、计算器、移动式硬盘、台灯、软盘以及工程测绘、制图用具等。

机器类——电脑及配套部件、打印机、传真机、影视器材及其他办公用机器等。

其他类——饮水机、书画、装饰陈列物、花卉盆景及其他办公用管理品。

(二)、财产管理的原则:惜财节用,使用人负责保管维护,申购有计划,领用有登记,管理有程序,维护有记录,报废有依据。

(三)、公司财产应当办理登记并编号,登记由总裁办负责,财产使用部门予以配合。总裁办与财务部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对财产进行一次盘点清查。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有关物品,应当出具物品申购计划,详细说明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估价额,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经总裁办审核,报公司总裁审批后方能采购。

(二)、物品采购由总裁办负责组织进行,通过综合比价确定供应商,择优采购。总裁办制订供应商目录作为综合比价的依据。

(三)、采购应自总裁办收到经批准的.申购计划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宗物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的,向申购部门作出解释,及时订购并跟进落实。

(四)、采购回的物品须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并做好财产登记。申购计划应作为附件,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部。

(五)、凡未按照申购审核程序擅自采购的,有关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一)、购置回来的物品在验收入库后由总裁办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填写财产保管记录表。

(二)、保管员应按照物品类别制作台帐,详细填写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入库单编号及日期、领料单编号及领用部门和领用人。

(三)、物品分部门领用和个人领用,部门领用是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物品,如电脑、打印机等;个人领用是指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如u盘、桌椅等。部门领用的物品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个人领用的物品由个人负责保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领用应经过审批,申领人填写领料单(属部门领用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交由本部门负责人核准,然后交总裁办审核决定是否同意领用。

(五)、使用保管人应当爱惜并妥善保管公司财产,若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将所用物品交还总裁办,登记于财产保管记录表。个人领用的物品随个人调入其他部门的,登记时应注明接用部门,在其调出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减少,在调入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增加。移交时由总裁办派人监督,应查看移交物品的品名、数量是否与领用登记相符,发现物品损坏、遗失的,使用保管人应当赔偿。

(六)、使用保管人领用物品时,以前曾领用同类物品的,应当以旧换新,没有移交旧物品的,不予领用。

(一)、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坏需维修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财产请修单报总裁办审核,总裁审批后由总裁办安排专人维修。

(二)、财产请修单的预估金额超过20xx元时,应在总裁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

(三)、财产的损坏如属自然磨损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属人为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的责任划分是:故意损坏的,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损坏无法修复的,由当事人赔偿,并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追究其相应责任。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相关费用由公司和当事人各自承担50%。

(四)、总裁办每月制作一份当月财产维修情况汇总表存档,并提交一份给财务部备案。同时建立财产维修记录档案。财产请修单应作为附件,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部。

(五)、财产因损坏、自然磨损无法使用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总裁办会同财务部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报总裁审批。

(六)、报废申请被批准的,使用部门应持该申请到总裁办办理核销登记,核销报废财产的编号,并在财产登记表、财产保管记录表上注销,登记后,由总裁办相关负责人在报废申请上注明已办理核销登记。

(七)、总裁办核销登记后,报废申请单应提交财务部作为会计凭证。

(一)、办公用一次性消耗品,如笔、信笺、笔记本等的采购、申领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二)、总裁办制作办公用一次性消耗品明细帐,以便盘点核算。

(三)、需领用时,由本人在总裁办填写出库单,交由总裁办主任审批,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一)、本制度由总裁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本制度附件为:

1、财产登记表(样表);。

2、财产保管记录表(样表);。

3、财产请修单(样单);。

4、报废申请单(样单);。

5、财产领用流程图。

财产管理制度

妥善保管业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对其发生情况进行记录。

适用于公司各服务项目。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负责人负责识别顾客财产问题,与业主明确责任。

管业部负责对委托管理的钥匙、业主(顾客)档案等进行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负责对房屋主体、公共区域、各类设备、设施等进行管理。

5.1业主或业主共同拥有产权的财产,如房屋主体、各类设备、设施、委托管理物品,如钥匙、车辆等、房屋租售信息、业主、顾客档案(业主、顾客的身份、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职业等)。

5.2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公司检验的顾客财产。

5.2.3空置房屋管理执行《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5.3业主委托管理的物品。

5.3.1业主如有委托管理的物品,管理处需由专口负责人对物品进行确认,业主所委托的物品应在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之内,如有必要须事前签订相关协议。

5.3.2托管物品应首先检验物品的外观、规格、数量、质量、性能、使用等,登记在《顾客物品委托管理记录单》。

5.3.3《顾客物品委托管理记录单》由业主与管理处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物品托管。

5.3.4非业主本人领取物品,必须持有业主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5.3.5业主委托钥匙管理,执行《钥匙管理程序》。

5.4业主档案。

5.4.1业主入住时,管理处应对该业主建立档案,执行《房屋交付手续办理工作程序》。

5.4.2管业部主管指派专人对业主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归档。

5.4.3业主档案需经管业部主管同意后才可以翻阅,登记《业主档案查(借)阅记录表》,如需复印须经管理处负责人同意。

5.4.4如工商、税务、卫生、公安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业主进行调查,管理处应验明证件并登记后予以配合。

5.5业主委托管理的物品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生不适用的情况,应管理处负责人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报告给业主,并保持相关记录。

财产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财产的购置、保管、使用和维修的管理,规范相应程序,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规定的财产指公司办公事务所必需且具有耐用性的物品,交通车辆的管理另行规定。

(一)、财产的范围。

家具类——办公用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相应附属物等。仪器用品类——u盘、电话机、mp3、计算器、移动式硬盘、台灯、软盘以及工程测绘、制图用具等。

机器类——电脑及配套部件、打印机、传真机、影视器材及其他办公用机器等。

其他类——饮水机、书画、装饰陈列物、花卉盆景及其他办公用管理品。

(二)、财产管理的原则:惜财节用,使用人负责保管维护,申购有计划,领用有登记,管理有程序,维护有记录,报废有依据。

(三)、公司财产应当办理登记并编号,登记由总裁办负责,财产使用部门予以配合。总裁办与财务部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对财产进行一次盘点清查。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有关物品,应当出具物品申购计划,详细说明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估价额,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经总裁办审核,报公司总裁审批后方能采购。

(二)、物品采购由总裁办负责组织进行,通过综合比价确定供应商,择优采购。总裁办制订供应商目录作为综合比价的依据。

(三)、采购应自总裁办收到经批准的`申购计划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宗物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的,向申购部门作出解释,及时订购并跟进落实。

(四)、采购回的物品须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并做好财产登记。申购计划应作为附件,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部。

(五)、凡未按照申购审核程序擅自采购的,有关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一)、购置回来的物品在验收入库后由总裁办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填写财产保管记录表。

(二)、保管员应按照物品类别制作台帐,详细填写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入库单编号及日期、领料单编号及领用部门和领用人。

(三)、物品分部门领用和个人领用,部门领用是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物品,如电脑、打印机等;个人领用是指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如u盘、桌椅等。部门领用的物品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个人领用的物品由个人负责保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否同意领用。

(五)、使用保管人应当爱惜并妥善保管公司财产,若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将所用物品交还总裁办,登记于财产保管记录表。个人领用的物品随个人调入其他部门的,登记时应注明接用部门,在其调出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减少,在调入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增加。移交时由总裁办派人监督,应查看移交物品的品名、数量是否与领用登记相符,发现物品损坏、遗失的,使用保管人应当赔偿。

(六)、使用保管人领用物品时,以前曾领用同类物品的,应当以旧换新,没有移交旧物品的,不予领用。

(一)、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坏需维修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财产请修单报总裁办审核,总裁审批后由总裁办安排专人维修。

(二)、财产请修单的预估金额超过20xx元时,应在总裁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

(三)、财产的损坏如属自然磨损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属人为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的责任划分是:故意损坏的,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损坏无法修复的,由当事人赔偿,并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追究其相应责任。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相关费用由公司和当事人各自承担50%。

(四)、总裁办每月制作一份当月财产维修情况汇总表存档,并提交一份给财务部备案。同时建立财产维修记录档案。财产请修单应作为附件,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部。

(五)、财产因损坏、自然磨损无法使用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总裁办会同财务部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报总裁审批。

(六)、报废申请被批准的,使用部门应持该申请到总裁办办理核销登记,核销报废财产的编号,并在财产登记表、财产保管记录表上注销,登记后,由总裁办相关负责人在报废申请上注明已办理核销登记。

(七)、总裁办核销登记后,报废申请单应提交财务部作为会计凭证。

(一)、办公用一次性消耗品,如笔、信笺、笔记本等的采购、申领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二)、总裁办制作办公用一次性消耗品明细帐,以便盘点核算。

(三)、需领用时,由本人在总裁办填写出库单,交由总裁办主任审批,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一)、本制度由总裁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本制度附件为:1、财产登记表(样表);2、财产保管记录表(样表);3、财产请修单(样单);4、报废申请单(样单);5、财产领用流程图。

长阳盛世伟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物品都是国家的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必须高度重视我校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学校由校长亲自主管这项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落实,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都应由主任、组长直接负责这项工作,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学校财产的教育,规范管理,千方百计降低财产损耗,压缩办学成本。

第二条学校财产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精干,购置要有计划,验收要严肃认真,采购、领用、报损手续要完备清楚,保证帐册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同时要加强、健全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学校财产设备经常保持完好。

第三条学校配备思想过硬和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学校要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失、丢失要责令赔偿和给予处分。学校财产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本行业务,如岗位调动时,应事先办清交接手续,并由总务处专人督办。

1、固定资产是指:。

a、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实验、科研、行政、后勤、办公、生活设备。

b、单价虽不满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

c、有的财产比较稀缺,有的财产实用性较强,虽不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但学校认为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的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教具、电脑配件等。

3、易耗用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极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

第五条学校所属的部门应用学校任何类别资金购置的物资,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登记入帐;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

第六条凡是外单位赠送、获奖、上级无偿调拨、自制、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入帐,核实价格后,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图书、杂志报刊合订本、资料不受单价限制均列固定资产。

第七条我校财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分类严格按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固定资产按造价或购置价格入帐,但原有的固定资产,有下列之一者得增减其原值。

1.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其原值。

2.成套设备,因毁损或拆除其原有一部分,应减少其原值。

3.房屋和建筑物的拆除、改建应增减固定资产价值,分别处理有关帐务。

4.大修理、大修缮和维修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原值增减,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处理,并及时通知财务室保证帐帐相符。

1、学校设置财产保管员,参照相关财产制度要求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的管理。

2、保管室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实物管理,一般每学期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总务处汇总登记。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借用单、报损单、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第九条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必须按照学校发展规模、财力、发展方向进行全面规划。要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需要与可能出发、精打细算,合理布局,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第十一条对于大的项目、贵重仪器设备或购置批量大的常规设备,必须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或个人无论资金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必须按照以上各项规定办理。不办理请购手续,擅自购置设备、物资者,学校财务有权不予报销,有关管理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物资购回后(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或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物资,或无偿调入本校任一部门的物资),一律应到总务处办理检验及入库手续,到保管室办理登记入册,方能按我校规定的各行政级别的权限,签批报销,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加强验收与索赔管理工作。购入的物资,必须由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会同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及时验收,验收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外观检查,应先检查设备包装是否完好,然后按顺序查看设备各表面是否有残损、变形、锈蚀等异常现象。重点是主机,主要工作面,主要配件等部位。若发现问题,应当场记录并拍照。凡属合同规定,必须有厂家技术人员在场才能开箱的贵重设备,切匆事先开箱,以免造成被动。

2.数量检查,以合同及订货清单为依据,核对装箱单,逐一清点。清点时,仔细查对主机和附件型号,编号是否与订货清单、装箱单一致,对缺少或错发部分,应记明编号、品名、实到和短缺数量等。

3.质量检查,质量验收,也是物资设备功能、指标等的全面检查质量验收,应由该物资设备的使用和申报单位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技能性能、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查明事故、故障原因及予以排除,无法排除或虽能排除但涉及质量的仍应记录在案列入检验报告。

4.验收记录、验收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时间、条件、情况和结果,参加人员等。验收结束时,由使用接收单位写出验收报告,附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一并报物资设备科进一步处理并入档。

5.验收结束后,若在数量及质量上存在问题,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赔补等工作,一定要在索赔时效内完成该项工作。

第十五条保管室、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的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学校。

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有序,帐物对号,环境整洁,要经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盗工作,以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十六条:。

一、各实验室及保管室的学校财产,帐本应与实物相一致做到帐帐相符。

二、财务应设立与保管室对口的固定资产分类总帐,保管室的分类明细帐的各类总金额应与财务的总帐相符。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增减(包括赠送和无偿调进、调出的物资)保管室应如实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表),财务室作固定资产增减记录,各种帐、单、表应缮写清楚,记录准确。帐卡、物要定期核对检查,做到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总务处应每年暑假进行一次全面清点。

第十八条各类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报损、报废等手续的办理,应严格按照《zz中学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赔偿、报损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各级学校财产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人员)在管理业务上兼受总务处领导,他们对所管理的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任何物资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进行实物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的财产设备不得使用,否则,由此引起性能、质量上的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条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要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后勤队伍建设,经常性的检修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应由总务处和电教组负责。

第二十一条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改制和检修,应事先提出可行性报告,报校长批准,方可进行,严禁无准备的随意拆装。

第二十二条各级物资管理人员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和其它事故时,应迅速向总务处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以便学校按《校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总务部门应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的调剂和组织协作工作,以提高财产设备的利用率。

第二十四条学校会计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帐与财产实物帐核算不合规、帐帐、帐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人员任用不合规的情况,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学校及总务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财产管理制度

1、乡机关各办公设施及用品均系公共财产,人人都必须注意爱护和保管,财务室会同办公室统一实行登记,建档。指定专人管护,人事变动办理交接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产权的'隶属关系,不得买卖、处置和改作其它用途。

2、科学使用办公设备及公共财产,自觉保护公用设施。如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并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经党委研究作出严肃处理。

3、机关公物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对稿纸、墨水、笤帚、拖把等易耗、易损物品,由办公室每半年统一配发一次,各办公室管理使用。

4、公共财物一律实行丢失或损坏赔偿制度。

5、借用公物要打借条并及时归还。

6、自觉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后随时关闭,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走自觉关闭门窗,关闭饮水机、电视、电灯、电脑等电器的电源。发现用水、用电浪费现象,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非工作需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锅、电热壶等电器,违者没收并扣发当月工资。

7、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办公室和分管后勤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防范于末然,若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严肃追究其责任。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财产划分标准。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办公设备等物资均列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不符合固定财产标准的设备、工具、用具、物品每件单价在100元以上,20xx元以下都为低值易耗品。

第四条凡列为上述财产范围的,不论现有在用或是新建、购置、外来赠送的,都应按此规定加强管理。

第五条财产管理采用“谁使用、谁保管、谁养护”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所有财产、家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部门领用(含在用)由公司指定专人兼管。

第七条车辆实行专项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交付驾驶员专人负责保管与养护。

第八条会议室、公共场所设施,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家具用具,财务部应设置财产分类明细帐,记载以品名、数量、金额(原值、净值)分户帐;低值易耗品只设数量帐。

第十条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财产管理,按财产(家具)设立品名、规格、数量明细保管帐,定期进行核对,保持帐务相符。

第十一条年终由财务部、办公室共同组织进行全面盘点一次。第十二条各部门领用财产如有余缺,不得相互调节,必须通过办公室安排,办理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盘点中发现丢失或损坏的,领用部门(或个人)应查明原因,报由办公室核实。属于自然损耗可根据核实情况予以核销。属于责任事故,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赔罚处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家具用具及办公设施、设备由办公室负责购置,使用部门应事先填报《资产购置申请单》由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未经审批程序批准的,一律不得预先购置。

第十五条财产及家具购置,使用部门应说明用途、数量和要求。第十六条新增财产,费用报销前应先登记财产帐,办公室发放给部门或个人领用的财产,要建全领用手续,防止流失,加强管理。

第五章其它方面。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和转移。第十八条重要的固定资产应在购入验收后及时办理财产保险。第十九条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由公司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作数量上的收发登记,每年抽查一次,做到帐实相符。

第二十条公司购买资料、书籍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编制资料档案,归档管理,重要资料、书籍借出、归还均应逐一登记。

第二十一条经管财产的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交代清楚帐目,办好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聘用人员到期离职前,应将所使用物品交回,否则将从工资或保证金中扣款。

文件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相关范文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