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高中(汇总16篇)

时间:2023-12-08 12:25:13 作者:雅蕊

我爱读书作文高中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她一生只有十九个月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利及其他老师的帮助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成全中,海伦·凯勒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用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各地,为残疾人加油鼓劲。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她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第三天,我要在现实世界里,在从事日常生活的人们中间度过平凡的一天。海伦的三天就如此仅仅有条,可我们的时间和机遇还很多,可以创造美好的生活。光明对我们来说不是奢望,声音也不是可欲而不可求。对我们来说,并不缺乏完善的身体组织,我们需要的是意志上的顽强,不向命运投降的,自强不息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要拥有一颗积极、乐观、敢于创造奇迹的心!为善为恶在一念之间,生命中的奇迹出现与否也是一念之差。上天赐予我们眼睛,是让我们看清这个世界;上天赐予我们思想,是让我们改变世俗,让精神世界更美好;而上天赐予我们双手,是为了让我们拥抱未来,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书,是百花园,将我带入梦一般的天堂;书,是翅膀,带着我遨游神奇的天空;书,是飞奔的马,载着我在辽阔的大草原上自由飞翔;书,是生命之源,滋润着我那枯干的心灵;书是阳光,温暖着我寒颤的脸庞;书是母亲,给予我无私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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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侯,我根本不爱读书,一天,妈妈把我叫到跟前,问我:“你最喜欢做的是什么事情呀?”我低着头,手指不停地玩弄着纽扣,突然抬起头说:“我最喜欢吃糖果,因为粮果好甜!”妈妈又问我“那你最不喜欢做的事是什么呢!”我想教师不想脱口而出:“读书!”因为读书很无聊的!“妈妈摇了摇头说:”不对,读书一点也不无聊!书比糖更甜,不信的话,可以试一试!“我半信不疑地走了。第二天,我捧起一本书,看着旁边的插图上五颜六色的糖果,看上去很好吃。书上把糖果写得好甜,好滑。

而如今,我爱书的热情丝毫没有减弱,就像妈妈说的那亲友,读书并不无聊,它像糖果一样甜,像比赛一样精彩!也许是妈妈让我爱上了读书,而读书让我活得更有滋有味。我要感谢书籍,感谢妈妈。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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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读书的你,被母亲训得狗血淋头,脸上印留着母亲气急之下落下的巴掌印。不低头的你,即使这样狼狈不堪,也要不服输地抹掉眼眶早已装不住地泪水。泪珠划过脸庞——滴答,滴答。你为了得到老师的表扬,为了收获同学们羡慕的目光,开始读起你手中的书。稚嫩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倔强。你认为,这是梦的开始。

不爱读书的你,对着面前的一本本书千篇一律,你渴望得到大家的认可。你自豪地说:“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给我坚强。读唐诗,想起李白,想起他那‘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迈……”但有人对你说,希望你爱上阅读,丰富自己。你自信的脸上浮现出些许不安。

不爱读书的你,因为这句话而开始恐慌。像断了翅膀的鸟,在心底呐喊。仅仅只是因为你惧怕从巍巍悬崖掉进万丈深渊的无措。你沉思了,像过了万年——“土沉下来,会变成土壤,成为鲜花飘香的苗圃。同样还是土,浮上去,/废物——尘埃。自己为何不沉下来,踏实做事?”你认为,这才是梦的开始。

你开始拿起以前的书,一字一句地感受语言的魅力。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它似乎有一种引力,要把你吸进它的世界里,感受书中的酸甜苦辣咸。像进入了一片森林,踏着幽径,嗅嗅花香,摸摸泥土的湿润……芬芳的气息停留在指尖萦绕,迷恋,久久不肯离去。

读完一本书,手中还余留着书中所带给你的温度。你认为,这就是梦的开始。

你渐渐开始感受到书中所蕴含着宝藏的神秘与海水的宁静。像一滴永不枯竭的甘露滋润着你的心灵。

是的,以后的以后,自己是躲在角落里颓废,还是实现了自己所想的一切,这些都是未知的,但是我知道,我需要向着一个叫梦的地方,前进。

阅读,给了我一个梦,是扬帆起航的开始。我爱阅读,更爱这色彩斑斓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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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迷茫人生途中的指向标;书,是照亮黑暗前途的明灯;书,是登高远眺的一架云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呀!知识的海洋无边无际,藏有奇珍异宝,只要拥有了知识,就能拥有最美好的人生。

我爱读书,这一切都源于生活,生活需要书,我爱读书。

读书——萌发的种子。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这次语文考试作文有不及格,这该怎么办?爸爸对我说:“女儿,看书吧,书看得少,好词佳句自然少,作文自然就会乱,多看作文书,你的作文水平肯定会提高。”我像是一只抓住了救命稻草的小鸟。对,我要读书,我要读书!

爱书——参天的大树。

“太好了,太好了……”我一边欢呼一边跑着回家。“怎么了?”爸爸问我。我高兴地说:“我的作文拿了93分。”爸爸欣慰地笑了。回到书房,我心想:书中真有不少知识呀!我爱读书,书给了我不少财富,给了我最美好的人生,是书给了我一个新的人生出发点,给了我无穷无尽的知识,给了我一个创造新天地的奇迹。

用书——累累的果实。

“紧张的环节到了。”主持人激动地说。由于书看得多的原因,我被版主人选去了学校举行的“多读多看”的比赛。现在正是决赛。主持人问的一个个问题,我都一一抢答,但也有一个人与我不分高低——甲,争夺之战就此展开。最后一个决定冠军的问题:“夜里狼的眼睛为什么会发光?”看看甲,他正在冥思苦想,嘿,这个问题我昨天才在百科全书里看过,最后,我取得了胜利。

我从书中知道了不少,书中记载着历史:从结绳记事走到信息时代;从《诗经》中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走向了3g网络时代;从战争频繁,烟尘、血腥弥漫的春秋战国时期走向当代改革的辉煌。

书是我人生的罗盘,是我昏暗中的一片光明,是我寒冷时的一丝温暖。书是我的一个支点。让我撑起奉献社会的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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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一句话道出了书的重要。书可谓是众多名人的“宠儿”。历来,名人说出关于书的名言数不胜数。都说书重要,还有的更以读书为重。的确,书很重要,但我以为读书似乎更重要。读一本好书犹如春风化雨滋润焦渴的心田!沉浸在读书的世界里,更像乘坐“书”舟,遨游知识的海洋!

“闲来无事常读书”可以使我们陶醉在书中世界,忘掉一切。读书可以使人净化心灵,使人更纯洁,更真诚。不读书使人每天生活在世间凡俗。变得狡诈,变得“自李唐来,世人更爱牡丹”!当然,书是需长读的。可读书不只是眼球在字面上一略而过,而是要读出其精髓。使其道出于吾之身!这才是读书的真正含义!

就拿本人来说,虽说不是人家那种爱书如命,可也比他们少不了多少。我在完成功课时,就拿起书本,静静默读。读诗词时,感觉到诗人复杂的情感,感觉到诗人不屈于权贵,高洁傲岸的道德情操。读外国名着时,仿佛与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在一起冒险。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更使我的知识拓展,使我的想象多了一块新天地!另外,读书还是我有着成就感,这里你可能就不太明白了,现代社会人人竞争,每人都有强与他人之心!本人也不例外,与同岁孩子在一起,给他们讲书中有趣的情节,听着他们“你真行”的话语,心中感觉书给我带来了荣耀!

朋友,读书吧!书给我们带来快乐,使我们不虚度光阴,爱读书的人都是具有良好品德的人!读书,简单的两个字,却蕴含丰富的内涵,书是读出来的,而不是看出来的。书,能陶冶情操。让书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无疑是一件美妙的事。世界上着名的文学家,文豪。都是爱书如命之人,在他们眼中,金钱不是他们所要追求的,他们所追求的是高尚的情操。不同于世人,要在污浊世界独立不移!就像北宋哲学家周敦颐笔下的莲花“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而他们所追求的,只有读书才能带给他们!书中没有瑕疵,没有污秽,只有那如同洁白的雪花,一片洁白。

不要再犹豫,读书,使你脱离凡俗,书中乃一片美好的世外桃源!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题记。

说到读书,有人会摇头:“读书苦啊!”是的,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它需要动脑、用心,还要有毅力。可我觉得读书很有乐趣,读一本好书,就像与高尚的人对话。

我从小就十分喜爱书籍,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作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书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爱不释手。爸爸,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星期天到图书馆和新华书店看书,常常是等到关门时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每逢生日,爸爸、妈妈问我要什么礼物时,我总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书,书,我只要书!”在我的房间里,摆放着两只大书柜,那里面全都是书,从小小的薄薄的连环画到大大的、厚厚的百科全书,应有尽有。曾经多少次没有和小伙伴一起玩耍,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地遨游、徜徉、流连忘返。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神情,绽开舒心的笑容;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流下同情的眼泪;读着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觉的妙不可言;读到深奥处,我总是皱起眉头,冥思苦想;读到优美的词句,我会动笔摘录,细细回味。书既像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

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书里的世界色彩斑斓。

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开阔我们的视野。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今中外,有许多取得成就与辉煌的名人不是与好书相伴,最终走上成功的道路。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酷爱读书,因为读书不仅提高我的记忆力,还提高了我的阅读水平和写作能力。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就读过许多的中外名著《七色花》引得我浮想联翩,《血泪仇》又叫我泪落如河……其中,使我启发最大、印象最深的书莫过于《昆虫记》。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用了40多年的心血与辛劳凝结成的结晶,法布尔扬弃了科学家们那种生冷的笔调,用了一种艺术家们的幽默形象完成的。他为了完成这部伟大的著作,每天都在细心的观察身边的昆虫。他为了研究一种昆虫而爬到树上,一直从晚上观察到白天,甚至还有的时候被人误以为是小偷呢。但他仍一直不放弃,他那不可磨灭的精神一直在支持着他、鼓舞着他,使他坚持不懈,最终完成这部十几万字的《昆虫记》。

说起我喜欢《昆虫记》这本书,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呢。四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找《昆虫记》来读一读,并告诉我们这是一本有趣的书。我听了,兴奋极了。回到家的时候,爸爸连忙拿出一本《昆虫记》,问我喜不喜欢。我连忙回答喜欢。待我打开书一看,我就变得沮丧极了,因为书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连一幅插图也没有。我随手翻了一下,便扔下去玩了。等我无聊的时候,爸爸又拿着《昆虫记》走过来,对我说:“小林,这本书真的对你很有帮助,你看看吧。”爸爸的话真有说服力,我拿起书,随手看了几页,发现书里有许多的课外知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我就被书里那精彩的内容吸引了。就这样,我每天放学回家,总要捧着,《昆虫记》看得没完没了。每天我都在书里汲取那甜美的营养,书中的主人公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使我养成坚持不懈的精神,以至于什么都忘了。啊!书的魔力多大呀!

我爱读书,正如莎士比亚说过:“我愿意一生与好书相伴。”书,你是我灵魂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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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书,因为读书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而且还可以提高写作能力,所以我酷爱读书。在我的脑子里有一件关于读书的趣事令我至今难忘。

里做作业。那天的作业虽说很少,但那时已接近期末考,所以我的脑子全浸在了习题里。门也被爸爸反锁了。我做啊做。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的习题还没做完,可我的说已经酸酸的了。此时此刻,我的心却甜甜的:都做了那么久了,爸爸应该已经放心离开了吧!开始使用老办法吧。我打开抽屉,小心翼翼的地从抽屉里那出一本《巧克力味的暑假》。我偷笑了一会偷笑了一会儿,便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那快乐的生活,好笑的情节让我情不自禁得大声笑起来。没想到,我的笑声把爸爸给引来了。爸爸拿出钥匙打开房门时。我发现有一些不妥,便迅速把课外书藏在了习题下面压住。

爸爸进来了,说:“xx,习题做得怎么样了?”“做完大部份了。”我胆怯地说。爸爸半信半疑地把习题拿起来看。不用说。我露陷了。那本小说无处可逃了,爸爸把我臭骂了一顿。

从此,每当我做习题时,爸爸就守在我的旁边看我做习题,我再也没有机会干这种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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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活着的最好姿态?我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

但当我拾起余华先生的《活着》时,我就像拾起了一个被遗弃的可怜的婴儿,一下子开始了思考。

全书主要讲了主人公福贵苦命的一生。福贵本是个地主家的“金少爷”,却因为吃喝嫖赌,输光了所有家产,不得不下地干活,梦想着能再次富起来。可不得不说,老天没能让他如愿。先是他的父亲,接着是母亲,最后连他唯一的外孙,他家唯一的香火,也去世了。此时的福贵,只剩下他的田,和与他同名的老牛。

本书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两种视角来品味福贵的一生。坚强乐观,对生命的豁达,是作者主要想在作品中告诉读者的。可在这茫茫的“苦中乐”里,我却看到了一点不一样的星光。

作为一个有钱、不喜欢读书,什么都不懂的年轻少爷,最喜欢往赌场和妓院里钻。于是,被老奸巨猾的赌场老手们盯上是十分正常的。他的健康、他的金钱,就随着赌场嘈杂的叫喊声,慢慢消失。哪怕赌到凌晨,嘴里泛着臭气了,眼里布满血丝了,还要赌;哪怕他的妻子怀着七八个月的胎来求他,嫌恶地踢走她,还要赌!

腐朽吗?颓废吗?/的灵魂!可我曾经拥有!

那时的我,迷上了网络,看小说到凌晨并不少有。不喜看经典文章,却喜看没有营养的网络小说。最终,我的文章不但没有丝毫长进,甚至还退步了。除此,面对学习,我掉以轻心,最终失去了重要的机会;面对家人的劝阻,我每次都是以冷漠和反抗来拒绝他们。最终,我们之间隔了一堵隐形的墙。

最后的最后,我的父亲气急败坏地,对我渐渐认识的另一个我说:“你所有的浮躁,都是你看小说看的!”就像福贵败光家产后他父亲对他说的:“孽子!”

慢慢的,我开始反思自己。我为什么没时间学习?整整六年,我都干了什么?……越到最后,结果越令我恐慌:一切都是因为我的浮躁!我对每件事的掉以轻心!

我顿悟,却带着悔恨与血泪。

可我并不会放弃,像福贵不放弃生命,不放弃坚强一样,不放弃我自己!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失败乃成功之母,错了就改,才是我现在应该做的。谨记过错,奋发图强,朝着一个目标前进,不断拼搏,才是我应该做的!而不是庸庸碌碌混日子,做一个自己最不想成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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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优婉的安慰者。分享了我爱读书。

作文。

欢迎阅读!

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读各种各样的书,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的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一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得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一年级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五年级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天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狙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徘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不得了啊,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经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竞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呀?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差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洗就洗掉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来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呀搓。过了一会儿,墨渍只有淡淡的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拧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就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我爱读书,乐不此疲。

小时候,每天晚上妈妈都会给我读绘本,那一个个动听的童话故事让我痴迷。长大了,会认字了,我开始自己阅读,科学、童话、漫画……几乎所有的书我都非常喜欢。书是我最好的朋友,阅读是我生活中最快乐的事。

阅读让我变得更加勇敢。记得有一次,我参加访谈活动,在开始的时候,我非常紧张,心呯呯直跳,手掌心全是汗,讲话也不停地结巴。这时我想起了《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福格先生,他在环游地球时遇到了种种困难,但他并没有向困难屈服,更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并克服,正因为如此,福格先生才能获得成功。想到这儿,我的声音渐渐地大了起来,也读得越来越流利了,当我读完时,场下响起了阵阵掌声,我开心地笑了。

阅读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今年春节,我和爸爸妈妈到宜兴张公洞玩。洞里的岩石千奇百怪,非常好看。有些石头是从洞顶倒挂下来的,形状各异,有的像根大柱子,有的像直冲而下的瀑布,还有的像一根根针管。我对爸爸妈妈说:“这些石头是雨水或地下水渗入石灰岩洞后,在溶解石灰岩层的过程中逐渐生成的,根据形状,可以分成钟乳石,石柱,钟乳管等,钟乳石生成缓慢,每年/才能长0。2厘米……!”听着我滔滔不绝地讲解着,妈妈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那么多?”我嘿嘿一笑:“你不是给我买过一本《洞穴探险》吗?里面都是讲得洞穴里的故事呀!“哦,原来如此!”妈妈恍然大悟。于是我继续边走边讲,当起了爸爸妈妈的小讲解员。

阅读让我学会了坚持。有一次,我参加一个户外拓展活动,其中有一个项目是“攀岩”,这个项目有一定的难度,极少有小朋友能爬到顶端的。轮到我攀爬时,我使出浑身解数往上爬,当我爬到一半时,我大汗淋漓,腿脚发软,抓绳子的手也被磨得发红,我抬头往上看,天哪,还有那么多的距离,我累得不行了,真得非常想放弃。就在这时,我想起了《海豚丹尼尔》中的小海豚丹尼尔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坚持在波涛汹涌地大海里冲浪,一遍又一遍地坚持着,不放弃,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想到这儿,我重新鼓起勇气,继续往上攀爬,最后我终于爬上了顶端。那一刻,我的心里充满了自豪,坚持,让我获得了成功。

我爱阅读。书中的故事有的让我欢乐,有的让我流泪,有的让我思绪万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将继续我的阅读之路,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我呢,从小就不爱读文字较多的书籍,因为我觉得读书不如看动画片,动画片有趣、好看,而看书却很乏味。那时候,我心里有个幼稚可笑的想法:书是一件玩具。因而我常跑到妈妈的书房,从那摆满书的书架上抽出一本本厚厚的书,然后把它们当积木玩。当然啦!这样会受到妈妈严厉的批评,但是我仍是屡教不改。后来妈妈跟我讲许多名人都是通过读书获得了渊博的知识,可我还是像块木头似的不听妈妈的劝告。然而,偶然的,我改变了对书的认识,爱上了读书。

记得还是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奶奶让我叫妈妈吃饭,妈妈应了几声还是不出来。我想:妈妈今天怎么总是呆在卧室里呢?我一定要看个究竟。于是,我推开了妈妈房间的门,妈妈正在看一本书,看见我进来,笑眯眯的问我说:“丁丁,你看过哪些动画片?”“西游记”我脱口而出,“这是我和爸爸最喜欢看的动画片。”“里面演了什么内容?”妈妈又问。“唐僧取经呗!”我得意洋洋地说。“唐僧历经几难,遇了几个妖怪?”妈妈连珠炮似的问。“恩……”我答不出来了。“哈哈,丁丁,这下你该懂得看动画片和读书的区别了吧!”妈妈说完,便递给我一本《西游记》的原著。

我刚翻开第一页,就被吸引了。几个小时过去了,我还沉浸在一个个惊险神奇的故事中。孙悟空跟天兵天将大战时可真让我佩服,十万天兵天将都打不过他……从那以后,我便渐渐喜欢上了读书。

我爱读书,我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书的百花园里不知疲倦地飞来飞去,采集花粉。小说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诗歌唤起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童话让我感受到美与丑、真与假……读书成了我每天生活中的必修课。

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书里的世界色彩斑斓。来吧!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步入书的海洋,分享无穷的乐趣!

“噼里啪啦”……窗外,小雨不断如珍珠洒落下来,可是,我沐浴着永不停息的书雨。“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所说。书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书是智慧的源泉,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我爱读书,当然,我也读过许多好书,如:《城南旧事》、《草房子》、《夏洛的网》等。

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书,它叫做《今天我是升旗手》。我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传来一阵声音“到楼下去帮我买一下酱油。”我装作没听到,继续看我的书,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还没去,就是用她的独门武功“河东狮吼”,“快去!”我连忙放下书,像离弦的箭一样,跑到楼下,随便拿了一瓶“酱油”,就急急忙忙跑回家里,把“酱油”放到了桌子上,就一个箭步冲回房间,就继续捧着书看,正当我还没看完一行时,妈妈又到我房间,她问我:“我叫你买酱油,你怎么买成醋啦?这该怎么办?”我漫不经心地说:“凉拌,炒鸡蛋!”妈妈无奈地了摇头,说:“你这书呆子,还是我去买吧,真是小学生看书——念念不忘。

我爱读书,因为不同的书能把我带到不同的世界。如:科幻书能把我带到幻想之城;寓言书能把我带到动物世界;历史书能带我乘坐时光之船,穿越到过去的年代。有的书能让我开怀大笑;有的书能让我泪流不止;有的书却让我羞愧不已。记得冰心的《繁心春水》,其中有一段我仍旧记忆犹新,是这样的:“嫩绿的芽儿和青年说,发展你自己。淡白的花儿和青年说,贡献你自己。深红的果儿和青年说,牺牲你自己。”我认为这段话对任何人都是有所启迪的,因此,我时时刻刻都把这句话挂在心里,提醒自己。我是这样理解这段话的;我们还小,就像嫩绿的芽儿,需要倍加努力学习,将自己发展成一个有用之才。青年恰似淡白的花儿,应当为祖国作出贡献,回报祖国中年人好比深红的果儿,在别人需要你的帮助时,应当不加思索的帮助别人,有时,甚至是牺牲自己。

书就像一位老师,我从书中领略到人世的真谛,从书中知道了时间的可贵,一切切的一切,所以,我爱读书。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会把书喻为全世界的营养品,还不是因为书中有丰厚的知识吗。人们都爱读书,因为书能带我们遨游世界,赏遍天下奇观;因为书能让我们了解天下事,对一切都无所不知;因为书能让我们知道动物的心声,畅游它们的心灵世界。我爱你——无所不能的书!

我爱读书作文高中

“兄弟抱一下,说说你心里话……”写完作业的我哼着轻快的小曲向客厅“进发”,我的目的可不是电视,而是放在茶几上的一本书。

坐在沙发上,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饭前读的那一页,随后便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看了没多大一会儿,妈妈对我说:“儿子,该睡觉了。”完全沉浸在书里的我只挤出了几个字:“嗯,嗯,知道了。”妈妈见我没有反应,便对我使出“狮吼功”:“快—去—睡—觉!”没办法,我只好按照“女王”的命令把书放进了书房,乖乖地躺在了床上。在床上,我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书里的内容和人物像放电影一样展现在我的面前。我心里像被猫挠了一样,痒痒的。“干脆我偷看一会儿书吧。”我心里想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个想法在我心里越烧越旺。终于,我没有抵挡住书的诱惑,我踮起脚尖,轻轻地走到父母房间门前。我仔细一听,震耳欲聋的鼾声扑了过来,再轻轻握住门把手,轻轻打开一条缝,我眯着眼睛向里张望,屋内漆黑一片。确定父母睡着之后,/我蹑手蹑脚地潜进书房,找到了那本书。我又用同样的方式潜了回来。

以后的事情我就不说了,一直到现在,我还很心疼我的屁股呢。

书是我的伙伴。通过这个伙伴,我学会了知识,扩宽了胸襟,增长了视野。与书为侣,以书为师,在书海里畅游。我爱读书,我爱这个让我终身收益的伙伴!

我爱读书

“开卷有益,掩卷有味。”林语堂这样说过。我是一个书旅人,我爱书,因为它往往寄托着我对人生的认识,蕴含着我最珍贵的回忆,记录着我童年的趣事。

记得在五年级暑假,妈妈带我出去玩,可是我不肯,我只想要去书店,去享受书带给我的无穷乐趣,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妈妈才同意带我去书店看书。

来到书店,看到琳琅满目的书,我不禁心花怒放。《鲁滨逊漂流记》、《最后的一课》、《家》、《茶花女》……真让我目不暇接,当我捧着一叠厚厚的书来到妈妈面前时,“只能买两本书!”她的话像晴天霹雳般重重地砸在我头上。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同意了我买4本书,可是,每一本书都让我爱不释手,选哪个好呢?犹豫再三,我选择了——《安妮日记》等四本书,《安妮日记》书名很平凡,并不起眼,但封面上的插图却吸引了我:一个棕红色头发的女孩坐在一棵大树下,左手捧着一本精美的日记本,右手拿着一支钢笔,紫红色的眼睛里闪动着晶莹的泪光,一个年轻的女孩,为什么脸上洋溢着的都是悲伤的神情呢?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还没回家,我就已经翻开了书本,孜孜不倦地读了起来。晚饭时间到了,爸爸妈妈再怎么催促,我仍全神贯注地看书,待到他们真的生气了,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

《安妮日记》主要讲述了犹太小女孩安妮因二战跟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生活在密室里,每天只能吃一些烂土豆。在漫长的25个月里,她用她的笔记录了她在密室里每一天的成长经历,并对战争、反犹太人主义、与父母的关系、宗教等问题进行了反思,悟出了深刻的人生道理。

当然,除了乐观,我们还要坚强。就像安妮一样,即使遭遇了那么大的不幸,即使只能过暗无天日的生活,但她都坚持了下来,这不就是一种顽强的精神吗?生活,并不是每天都晴朗,每天都充满阳光,有时,它也会刮起狂风,下起暴雨,让你失魂落魄,如果退缩,暴风雨会更加猛烈,但如果勇往直前,阳光就会驱散乌云,赶走暴雨。“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让我们再一次唱起那首《隐形的翅膀》,从中学会坚强地面对充满危险与陷阱的人生,让“坚强”带我们扬帆远航,永远伴随我驶向生活的彼岸!

难忘《安妮日记》告诉我:人是要乐观;难忘《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人要坚强;难忘《家》告诉我:人要坚持自己的梦想……难忘书给予我的很多启示!

享受书给予我们的无穷乐趣!

我爱读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我的作文在班上是优秀的,这多亏小时候与书结缘。

每次过生日,妈妈便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总是脱口而出:“书,我要书!”每次到书店我都会买很多书。我房间有一个书柜,占房间位置一大半,上面摆着大大小小的书,这些书都是我用积攒的零用钱买的。

每次进房间,就仿佛投身于书的海洋。一天早上,我早早起床看书,看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一上午过去了,该吃午饭了,妈妈叫我从楼上下来,我看得入迷哪里听得见,妈妈对着门又敲又打,我还是没有听见,啊,终于看完了,打开门才知道妈妈已经叫我半个小时了。

三年级的时候,我和爸爸去逛街,我一边走,一边看书,结果和爸爸走散了,我急得在大庭广众之下哇哇大哭。

我读的书可多啦,我最喜欢读历史书,早上我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里,打开录音机播放著名古典音乐,在灯下细细阅读《上下五千年》,秦王焚书坑儒让我愤怒,荆轲刺秦王的悲壮使我落泪,司马迁忍辱写史让我折服。

一次上课,老师说《三国演义》里的庞德是怎么死的,教室里一片寂静,我肯定地说:“是被关羽水淹七军淹死的”,结果回答正确,这多亏看了《三国演义》。

孤独的时候,书是陪着我的伙伴,郁闷的时候,书是照在我心上的灿烂的阳光,书点燃我自信的火焰,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对此我是深有体会。

我每次读书,就像来到一个无人世界,没有一个人打扰,只有我一个人在细细品读着。

因为读书使我快乐。

我爱读书

手捧一本好书,无人打扰,坐在椅子上,或清晨或日暮,放飞思想的信鸽,让心情与清风共舞。此时端详椅子中的我,像一个活生生的雕塑。读到伤心处我会泪花飞溅;读到欢悦处,我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心情像快乐的小鸟;读到精彩处愈是不可放过,会拍案叫起,连声叫好。

从我第一次接触书起,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看的书的种类可多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只要是好书,拿来就看。由于我的小房间里全是书,每当走进房间,我仿佛置身于一个书的海洋。我特别爱看书,常常做了一会儿作业,手里就多了一本书,津津有味地“啃”着,作业则抛到了脑后。每当我飘飘欲仙时,老妈已“幽灵”般站在我身后,用“地雷式”的声音把我炸醒,随即没收我的书。不过,用不着担心,我的书多着呢!这不“幽灵”刚刚离去,我又去“啃”另一本书。因为我通常一“啃”就是一个多小时,丝毫不觉得疲倦,所以作业总是来不及做。为这事老妈不知批评过我多少回了。不过即使这样,我对书的热情依然不减,反而对书是更加痴迷了。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自有读书乐!

我爱读书

以前,我总爱看手机,后来,一本书却改变了我。

有一天,快乐作文举办了跟着课本读名著”的.活动。晚上,妈妈带我去超市,我在读书区看到了一本沈石溪的《狼国女王》,我一下子就爱上了这本书,大声叫着:妈妈,我要买书。”好。”妈妈温柔地说。

于是,我一回到家就跑回房间,小心地翻开书的第一页,聚精会神地看起来。我轻轻读着:帕雅丁狼群有一位女王,她叫紫葡萄”。咦?这个字我不认识呀!算了,跳过吧!因为我第一次看书,所以读得结结巴巴。

我想,读书太难了,我一下就泄气了。妈妈看见了,就鼓励我说: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放弃。”我想:是呀!我怎么能被一本书打败呢?于是,我又一次拿起书,认真读起来,我越读越觉得有趣。这时,妈妈温柔的声音打断了我,要睡觉了。”

我只好不舍地放下书,上床睡觉。梦里,我梦见了紫葡萄和大公狼们一起捕到了一匹马。

是书让我不再沉浸在手机里,同时也让我进入书海遨游,。

我爱读书

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这些名人名言中,我渐渐地知道了读书的重要性。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课外书,也是我爱上读书的第一步。我开始读童话等各种各样的书,越读越感到有趣,怪不得人们常说:读书仿佛在品“长生果”,的确如此啊!

记得有一次,我正看一本叫《中华成语》书时,我的表妹来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中的书,去和妹妹玩。当我出去给妹妹买东西时,调皮的妹妹竟然把我的书撕掉了好几页,这可是我的心爱之物啊!一气之下,我打了她几下,觉得她不可原谅,还要跟她“绝交”,我放出话:“以后她来我就走,我在她就别来!”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我把撕下的那几页书小心翼翼地粘好,放到了我的床头。

我深深地体会到: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我要大声说:“,我要读更多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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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人喜欢音乐;有的人喜欢旅行;有的人喜欢穿衣打扮;有的人喜欢品尝美食;而我的爱好是读书。

每次妈妈上街,我都要缠着跟去,并不是我一定要去玩,而是以这个为借口,可以光顾许多书店。在那里,我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里面,去寻找我所需要的东西。像蚂蚁为什么喜欢吃蚜虫的粪便?火山是怎样爆发的?为什么老虎喜欢吃肉而不喜欢吃竹子?还有我喜欢的聪明机智的孙悟空,乐于助人的雷锋,勇敢的铁臂阿童木……有的内容让我禁不住哈哈大笑;有的让我泪流满面;有的让我心旷神怡;有的让我深思。节假日我会不知不觉读好几个小时,直到人家书店关门,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在外面是这样认真读书,在家里也很认真。每当做作业时,做一会儿忍不住也要偷看一小会儿书。院子里的小朋友都在玩耍,爸爸妈妈赶都赶不出去我,看累了,不知不觉地躺下看,免不了妈妈的一阵唠叨。记得有一次看爸爸妈妈熄灯了,我打亮小手电筒偷偷地趴在被窝里看书。刚开始,我还竖着耳朵听爸爸妈妈的动静,看着看着就忘记了,我完全沉浸在鲁滨逊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甲板上站着一位与死神搏斗的男子汉,挥舞着双臂,奋力划着小船,又一个激浪打上船头,我的心揪到嗓子眼了,忽然“啪”的一声,屁股生疼生疼的,才发现爸爸妈妈早已出现在我的面前。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书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生活,净化着我的心灵,让我成为一个健康快乐的人,所以我们大家都要爱读书,更要努力读书,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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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

不知为什么,我和书之间有一种不解之缘,大概是我十分喜爱读书的缘故吧。

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套文学书,一回家就捧着书读,一直读到四点钟,妈妈对我说:“你这样真快成‘书迷’了。”我笑了笑,学着书上那样说:“言之有理”。妈妈哭笑不得。还有一次,我看书入了迷,妈妈把饼干放在书上,我因肚子太饿,抓起“饼干”就啃。我咀呀嚼呀,咦,怎么有一股怪味?我吐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团纸!妈妈笑着说:“你看你,把书当饼吃了!”“我要让肚里装满知识嘛”。我辩解道。

我真的很爱读书。书中有我的欢乐,有我的寄托。书,像一把金钥匙,开启了我的智慧之门;书,像一位严师诤友,教我怎样做正直的人。书既丰富了我的知识又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领略到书山的伟岸,也使我变得成熟和老练。

啊,有书读真好!,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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