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热门13篇)

时间:2024-03-16 15:01:05 作者:琉璃

在写月工作总结时,我们应该客观真实地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不掩饰问题和不良现象,同时也要突出自己的亮点和成绩。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下范文,并思考如何将其中的写作技巧和思路融入到自己的月工作总结中。

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有关农产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幸福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现将20xx年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为更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农业局成立了县级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领导为特产总站站长申龙奎,下属人员2名;乡镇监管机构9个,分别是敬信镇、马川子乡、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密江乡、三家子乡、杨泡乡、春化镇;设立村级协管员112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结合《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相关要求,主要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全年计划定量抽检500批次。其中:蔬菜260批次,水果200批次,其他4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目前,由于人员和专业技术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从20xx年1月份起到12月份,检测中心有效化验蔬菜、水果600余份,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97%以上。取样范围主要在我市英安镇和三家子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以及市场和各大超市。

(1)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对秋季菜抽检工作,抽检样品25份,抽检品种: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2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等蔬菜基地。化验样品主要有豆角、柿子、芹菜、白菜等,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2)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检测蔬菜样品81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几个蔬菜大棚和秋储的菜。化验样品主要有芹菜、芽葱、小白菜、茼蒿、草莓、土豆、白菜、萝卜、毛葱等,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珲春市20xx年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共4例,其中有机产品2家,分别是松哲种植专业农场有机种植基地和珲春市曙光农产品加工厂;绿色食品2家,分别是东北长粒香和三疆河大米。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

(2)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一是重大节日期间在农贸市场、超市共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并发放宣传图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等资料3000余份;二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知识培训,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训5场次,突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等知识,指导示范户规范填写田间生产记录,建立了质量安全信誉档案;三是在我县蔬菜主要种植基地开展培训活动5场次,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今年来,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15场次,培训人数共计2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图册、宣传资料5000多份,现场咨询人数500余人。四是强化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注重实践应用。年初,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一年来累计参加学习12场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农业厅举办的无公害检查员、内检员培训会4次,委派检测人员到市农检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3次。

(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农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分工,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检验监测和执法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了,确保了我县今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3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95家。在主要农产品集中上市季节,我局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在种植的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3次,了解掌握我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三)加强品牌农产品的认证,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

根据“加快基地建设,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局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支持农产品企业按照市场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培育名牌产品,采取现场指导、认证前培训等办法,使三品认证工作取得新突破。今年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8个,超额完成了市农委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我县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已达42个,认定面积18.09万亩,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已达53个,绿色食品5个。

在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稞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被省农业厅授予“省设施蔬菜名优品牌企业”及“稞青”牌蔬菜获得“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充分的准备,我县具有地方特色、历史悠久的胡萝卜产品,申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已顺利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专家组现场评审会评审和公示。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今年我县共建设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站,涉及6个乡镇。其中,鹿苑镇检测站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相关程序已落实到位,已正常运行。其余5个检测站,目前办公场所、相关制度、工作人员等已全面落实到位,只等项目设备发放,即可正常运行。同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已下达,我局及时成立了项目管理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展开。

(五)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测力度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今年来,我局加大了市场抽样检测力度,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测农产品13096批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99.9%,并对检出的10批次不合格农产品进行了现场监督销毁,销毁数量162公斤。

同时,为了保证流通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加大了辖区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猪肉的抽检数量,截止目前,共抽检猪肉样品1030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为100%。

(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在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工作中,重点要求超市、农贸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档案和索证索票、信息公示制度,以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安全的农产品。同时,抓好阳光新生活超市的市场准入制度示范店建设,使市场准入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今年,共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检查活动4场次,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

(七)积极推行产地准出制度,保障我县蔬菜顺利销售

为了确保我县冬菜顺利畅通销售,我局严格把好产地农产品质量关口,在蔬菜销售旺季,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出动流动检测车为客商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对检测合格的农产品现场开具产地准出证明。今年共开具产地准出证明86张,销售蔬菜600余吨;同时,开通了蔬菜果品运销绿色通道,及时向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经纪人、客商发放“县蔬菜果品销售绿色通道一卡通”102张,为我县蔬菜顺利销售提供了保障。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积极完成乡镇监管站的建设任务并正常投入运行。

(二)加强品牌认证工作。拟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积极引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1个。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从规范生产上抓农产品质量安全。

计划抓好1个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并在区域内加强培训工作,积极引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生产,逐步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工作。强化生产源头管理,试行产地编码制度,加强生产全过程控制,达到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实现了质量的可追溯。

(五)加大无公害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对已获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逐个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粮食局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20xx年度福州市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我局按照食安办要求,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力度,防止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残留超标等不合格的粮食流入市场,从源头上把住粮食质量关,保障我市粮食系统粮食质量安全,现将一年来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要求。负责本辖区内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科室的管理责任,依照《食品安全法》、《粮食疏通管理条例》规定,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增加抽检样品数量。实行军供粮油定点供货制度,军供粮油必须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和供应,督促军粮供应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从源头把好粮食卫生质量关。

督促储备粮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入库、出库卫生质量检测制度,和半年储粮品质检测制度。储备粮油进出库质量卫生检验,超期储存粮油出库前的质量鉴定制度。并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对储备粮承储企业进行监管。

落实《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晚季稻谷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的通知》,按要求开展稻谷采样工作。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我局已按市局要求抽取了三份样品送至了福州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目前也已完成了晚季稻谷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定的取样,检验工作。共扦样15份检验样品,并对检验报告结果进行调查、分样。

总之: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工作任务的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与监测。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及完善粮食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工作,保障我市粮食系统质量安全。

20xx年,长乐市外经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的悉心指导下,认真履行了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长乐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我局头等大事来抓,为了认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定稳定,年初就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有力的保障我局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且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面支持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和全局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市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现就我局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确保外资企业安全生产,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林碧珍、贸促会副会长周耘和贸促会副主任科员林方吉为副组长,古昭斌、肖素文、饶敏和陈锦泰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根据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本部门工作职责措施,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联系我市外资企业点多、面广、行业杂的实际,以及我局招商引资任务重、人手紧缺的困难,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形势不容乐观,必须有针对性的对所属外资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切实下大力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为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遵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20xx年初,由李永祥常务副市长与各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外经分管领导签订20xx年外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对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认真执行市政府、市安委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积极配合安监、消防、劳动、技术监督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所属外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确保外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各企业要把15个专项和其他方面的检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对历次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各企业单位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对照要求和标准自查自纠,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反复排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为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局积极配合经贸局做好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每季度举办一次全市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宣讲大会,经常下到分管的'外资企业进行宣传和检查,进一步落实本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确保“打非治违”行动取得实效。

(四)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6号)精神,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市7家涉氨企业进行了摸底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向企业传达贯彻了《液氨企业安全生产提纲》精神,使企业对液氨使用的注意事项有了清醒的认识,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五)20xx年我局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结合实际进行部署、落实。截至第四季度,我局已召开4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共有296人参加。在工作中,我们对所属外资企业进行了289场次现场检查,发现了348个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全部解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取得一定成效。

总结工作的目的是以利再战。我局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悉心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问题。比如:安全检查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安全检查的内容还不够细致等。我局将继续倾听企业呼声,逐一落实事关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为企业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年来,我市地震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福州市地震局的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地震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xx年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地震部门的职责,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加强全市地震活动形势的跟踪分析,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积极参加省、福州市地震部门定期召开的地震会商会,切实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预测预报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好服务。密切关注全市及周边地区震情动态,力争对某些类型的地震做出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和震后趋势判断。

切实加强地震台网管理,做好地震信息、资料传输系统的日常维护,保证地震监测仪器和传输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分析和处理各观测点地震前兆信息和宏观异常信息。规范震情灾情及相关信息管理,畅通信息报送及发布渠道,切实提高地震信息速报的公共服务水平。对群众报告的宏观异常,深入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公布调查结果,防止地震谣传,保持社会稳定。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联系,台湾海峡若发生3级以上地震,及时将信息通报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

稳步推进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城区gps连续观测台站已建成投入使用,积极配合省、福州市专家做好台站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全力保障地震监测台网和前兆观测台网的正常运转。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149号)、《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闽政办[20xx]113号)、《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榕政综〔20xx〕132号),我办已依法及时修订调整地震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成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定期对我市已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南山公园、市体育中心、心公园、吴航中学、儿童公园、长山湖公园)进行维护,基本有较健全的应急供水设施、应急厕所、应急排污、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等应急配套,今年投入修缮经费1万元。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我市本着一队多用、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消防大队联合组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暨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建成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同时设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作为紧急救援及其它相关灾害救援的突击力量。

配备购置地震应急工作装备,根据地震应急工作的需要,市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地震业务经费,用于配置地震现场工作应急装备,以满足地震应急救援的需要,保证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能在第一时间进入地震现场,所需信息能及时回传。

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开展讲座、播放多媒体动画等多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200多所制定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在每学期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学生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损害,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互救和应变的能力。今年我办联合市安办、教育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多部门进行防震应急疏散和救援演练活动,市职专全体师生、各学校负责人、市民、相关领导共计3000多人现场参加演练及观摩。

加强农村地区防震减灾宣传。通过“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强化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努力构建地震安全网络。按照省市“三网一员”建设的要求,在乡镇(街道)均设立地震灾情信息速报人员网络。为加强我市地震宏观观测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全市18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科普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注重宏微观异常信息,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的应急准备工作。

做好重要时段防震减灾工作,利用5。12防灾减灾日活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活动周、“三下乡”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防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市政府加大防震减灾宣传经费投入,今年5。12防灾减灾日活动中,通过短信发送平台,向全市机关干部及群众发送防震减灾公益广告40万条,向民众分发各类防震减灾宣传材料2。5万册,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反复播放相关科普内容。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全办人员学习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

3、进一步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应进行地震安全评价的建设项目进行把关。

4、持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与宣传、教育等部门配合,组织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5、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完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装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和办理有关日常事务。同时,市、县农业部门都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职责,为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定规划,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通知》、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我市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意见》、《关于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试行办法》等9个有关生产意见和管理办法的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农业局,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强化和规范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政府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也十分重视,今年1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意见》(德府发[xx]4号),提出了“十五”期末和xx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我局为配合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于今年4月和7月分别向各县(市、区)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产品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这些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明确了目标、思路和措施。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等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简报对全社会进行宣传,重点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基本知识等。据初步统计,今年市、县农业部门和新闻单位合作共开展相关报道40期(次)以上,市农业局以德阳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动态”专报5期。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积极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积极组织引导帮助龙头企业、专业协会、重点乡(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并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工作。今年共有14个单位申请基地认定,面积6.33万亩,省厅土测中心已派专家到我市抽取了土样和水样,现正在检测过程中。

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的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个,有39个基地通过省级无公害认证,总面积33万亩,有32个产品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26个产品顺利通过地方认证向全国认证转换,有6个单位的24个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还有一个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完成了39个省级基地在农业部的产地认定备案工作。

5、强化手段,加强检测。农业系统近两年通过自身努力和向上争取,今年8月,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经市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核编6名,目前正在筹建之中。现已建立6个农残速测站(点),购置农残速测仪12台。其中广汉市已于xx年9月开始开展了对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的定期抽检工作,中江县于xx年4月开始开展蔬菜的不定期抽检工作,什邡市、绵竹市于今年开展了对鲜活农产品的农残抽检,监测农残动态。据统计,今年全市到11月对农产品基地和市场共抽检样品3510个,合格3418个,平均农残合格率达97.3%。

6、治理源头,强化监管。我局与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加大了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尤其是xx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以高毒农药、剧毒鼠药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切实维护了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32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79人次,检查整顿农资市场449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户2222个,受理投诉案件20件,查获收缴各类违禁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34.68吨,处理涉案人员57人,立案查处27件。通过加强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7、规范市场,推进准入。针对我市被列为四川省五个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市的实际,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绿科农业、三溪香茗等企业、基地已在城市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销点,广汉市正在筹建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市场,什邡市、绵竹市等也计划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

虽然通过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形势的需要相比,与省内搞得好的兄弟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认识不到位,投入少。部分地方、部分单位、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作的具体措施少、力度弱。同时社会上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同感相对滞后,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用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专项投入少,与相邻市比有很大差距。

2、检测手段差,质量监管困难。县级检测站点总体较少,需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虽设立,设施设备购置与建设投入需要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多元支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日常检测和取得资质认证还面临许多困难。

3、执法机构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目前我市的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尚不健全,市级没有专门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密切相关。

针对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明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使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产品的日常监管。

2、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体系。

3、健全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

4、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5、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实行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制度。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有关农产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幸福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现将2019年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县市、乡镇、村屯监管机构。

为更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农业局成立了县级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领导为特产总站站长申龙奎,下属人员2名;乡镇监管机构9个,分别是敬信镇、马川子乡、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密江乡、三家子乡、杨泡乡、春化镇;设立村级协管员112名。

二、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管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结合《2018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相关要求,主要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全年计划定量抽检500批次。其中:蔬菜260批次,水果200批次,其他4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目前,由于人员和专业技术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从2019年1月份起到12月份,检测中心有效化验蔬菜、水果600余份,按照gb/t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97%以上。取样范围主要在我市英安镇和三家子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以及市场和各大超市。

三、开展重要节日农产品抽检工作。

(1)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对秋季菜抽检工作,抽检样品25份,抽检品种: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2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等蔬菜基地。化验样品主要有豆角、柿子、芹菜、白菜等,按照gb/t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2)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检测蔬菜样品81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几个蔬菜大棚和秋储的菜。化验样品主要有芹菜、芽葱、小白菜、茼蒿、草莓、土豆、白菜、萝卜、毛葱等,按照gb/t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四、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

珲春市2019年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共4例,其中有机产品2家,分别是松哲种植专业农场有机种植基地和珲春市曙光农产品加工厂;绿色食品2家,分别是东北长粒香和三疆河大米。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

(2)围绕《____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质监局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紧贴政府民生工程,坚持从群众的热切期盼中扎实推进惠民工程,及时跟进民生热点,解决好群众所想所盼、社会所需所要的问题。

(一)计量惠民扩容。一是解决热点问题。“两免费”计量检定工作向计划生育指导部门和社会福利机构延伸,覆盖面更加宽泛。共免费检定162家集贸市场15934台件计量器具,182家乡镇医疗卫生机构、2625个村卫生室9113台件计量器具,166家计划生育指导站及福利机构559台件计量器具,免收费用300万元。在市区22个集贸市场设立公示栏,计量器具检定信息“一目了然”,便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开展“计量伴车行”行动,新建6项计量标准,对42家4s店83台件汽车安全性能检测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我市2家企业生产的7000余只热量表进行首检。省矿用安全监测仪器计量中心检测业务向豫皖晋陕等地发展,共检测30余家煤矿企业5000余台件矿用计量器具,提高了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加强诚信计量。深入开展诚信计量创建活动,培育、评选63家诚信计量单位,并择优推荐21家参加省级评选。对全市78个加油站833台加油机更换强检合格标识机铅封,对300余台加油机启用“防作弊”系统,防范措施更加严密。抽查与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505批次,合格率为95.22%。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利用计量器具作弊偷盗天然气案件10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万余元。三是开展计量互动。组织民生计量实验室开放活动12次、“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28次,向群众面对面介绍、演示水表、电表、燃气表、热量表、血压计等计量检测过程、答疑释惑、普及常识,让计量走出实验室,贴近百姓、服务社会,提高了公众的计量意识。

(二)维权平台升级。一是健全工作程序。秉持一年365天、天天为民服务的理念,以流程管理为主线,完善业务受理、处理、转交办和保密等制度,增加资料储备,设立专线语音提示,规范工作程序,把12365系统建成了集“咨询服务窗口、申诉接待中心、举报受理平台”为一体的服务体系。二是妥善处理接报。按照“打得进、接得到、办得好”的要求,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呼声,加大群众举报投诉的核查、处理力度,确保群众遇到质量问题有处说、有人管、有回音。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及咨询1017件,办结率98.9%,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万余元。

(三)监督抽查提质。一是增强服务性。牢固树立抽查为民的理念,将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和热点问题作为抽查的重点,突出时令、节令特点,加大抽查频次,扩大抽查比例。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类别实施“半年全覆盖”抽查,共抽查食品1005批次,合格975批次,合格率为97.01%,同比提升近1个百分点。结合我市产业特点,组织对涉及国计民生的工程机械、煤炭、车用汽(柴)油、液化气等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180批次,合格171批次,合格率为95.00%,同比提升2个百分点。全年累计抽查各类产品2126批次,合格2026批次,合格率为95.3%,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是增强有效性。从今年10月份开始,将所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公开,所有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结果全部公开。目前已公布抽查结果80批次,曝光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8家,不仅提高了抽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而且发挥了保优治劣、引导消费的作用,使监督抽查真正做到“抽查一类产品,规范一个行业”。三是增强规范性。为保证“两公开”工作质量,制定了《工作意见》,明确形式内容、工作流程、审批程序、职权职责及应对措施等。开展“检验工作质量月”活动,探索“三年一周期”抓岗位培训,深化“增强质量意识、提升能力素质”主题活动,对6家县级质检机构进行能力验证,8家质检所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报告评比,不断提高质检机构的“产品质量”。市局及各承检机构规范检验程序,拍照记录抽样过程,确保抽样方法精细严谨、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合法。

(四)标准应用增效。建成国家级奶牛、肉鸭,省级异育银鲫、瘦肉型猪、设施蔬菜、日光能温室、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区,7个示范区的经济效益及农民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新沂市获批成为全省首批八个创建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市)之一;立项2个、发布实施6项省级地方标准。全市共有25种农产品完善了标准体系,51个示范区发挥增产、增收效益,农业标准化水平在全省保持领先。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成了组织和站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完成工作目标做出了自身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能及时审阅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针对工程特点,编制监督方案。并按要求进行监督交底,对监督的程序、内容、重点、方式、频率、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及其提前通知要求、材料进场复验及现场检测项目、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审查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我能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的要求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责令整改,并按程序要求对违反行为的责任主体作不良行为扣分。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对建设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监督检查。

三、能按照住建局近年来出台的文件加强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近年来,住建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措施,新文件,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提及的`水电安装问题,我均能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在建工程进行实体监督,对违反文件要求的行为责令整改,并按程序要求对违反行为的责任主体作不良行为扣分。

四、能按时完成对工程的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审查,并对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性告知,签发相应的监督文书。

五、按照站里的要求将监督检查表格、监督文书及其回复资料上传至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并在该工程监督卷宗内归档。

xxxx年,我在各位领导、各位同事的帮助与支持下,学到了不少的新知识,使自己的视野得到了显着扩大,自身素质得以不断的提高。

由于我疏忽学习,工作中时有遇事考虑不周的地方;同时由于自身水平有限,工作中总有不尽人意之处。对此,我一定会加强学习,我相信有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帮助和理解,我一定会克服缺点,弥补不足,做一个称职的监督员。

在xxxx年,我将一如既往地按照站里的要求做好自己本职工作。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依据《_产品质量法》、《_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县局”),为监督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除外,下同)质量,依法组织对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检查结果公布、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包括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检查等形式。监督抽查可以根据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定期监督检查每年按预定的计划分批次组织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在相关企业整改完成后适当时候进行。

第四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定期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检查中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省局负责统一、管理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全省监督检查信息。负责审批下一级局申报的监督检查计划;指导、监督市县局的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验机构承担的省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市县局负责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配合做好上级质监部门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质监部门报送监督检查信息。

第七条受省局和市县局委托承担监督检查工作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按照委托协议开展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包括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按照省局和市县局下达的监督检查计划抽封样品;检验检查产品的质量;向被检查企业与相关质监部门送达检验结果;汇总、分析、总结并上报相关信息;发送监督检查检验报告等。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组织。

第八条省局和市县局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颁布的《国家监督检查重点产品目录》的基础上,围绕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结合本行政区域产业分布和产品结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中心任务、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第九条监督检查计划要突出重点,关注民生,坚持科学性、实践性和通用性,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必要时,征求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及专家意见。市县局和有关检验机构可以根据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及行业发展状况,在每年度年底前向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议。监督检查计划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建议书》(附件1)的形式上报。

第十条定期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由组织实施该计划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批次向承检机构下达监督检查任务。

不定期实施的监督抽查、跟踪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部门根据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随时下达监督检查任务。

第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是我省实施相应产品监督检查的工作规范。

对没有相应《实施规范》的产品,或因技术原因需要偏离《实施规范》的产品,承检机构可临时制定该产品的本年度《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承检机构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作为承检机构承担本次监督检查任务的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原则上参照《实施规范》的形式制定。

第十二条组织监督检查的质量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任务下达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承检机构承担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并与被委托的承检机构签订《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委托书》(见附件2),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承检机构应根据被委托的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多家承检机构共同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由牵头承检机构负责制定,),对承担的监督检查任务加以分解与规范,上报任务下达部门,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监督检查任务。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承检机构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作为承检机构承担本次监督检查任务的工作要求。

首次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承检机构,任务下达部门要对其工作状况进行考察和书面材料的审查,还应向任务下达部门提交《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任务承诺书》(见附件3)。

第十三条省局负责制定监督检查通用的标准工作文书,主要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附件4,以下简称《监督检查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企业须知》(附件5),以下简称《企业须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附件6,以下简称《抽样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样品确认通知书》(附件7,以下简称《样品确认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验结果通知书》(附件8,以下简称《检验结果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企业拒绝监督检查认定表》(附件9,以下简称《拒检认定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异议复检委托书》(附件10,以下简称《异议复检委托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异议处理通知书》(附件11,以下简称《异议处理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2)、《产品监督检查经费核算表》(附件1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上报材料评审意见表》(附件14)、《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移交处理通知书》(附件15,以下简称《移交处理通知书》)、《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登记表》(附件16,以下简称《后处理工作登记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附件17,以下简称《责令改正通知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复查申请书》(附件18,以下简称《整改复查申请书》)、《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现场复查验收表》(附件19,以下简称《复查验收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复查检验委托书》(附件20,以下简称《复查检验委托书》)等。

第三章监督检查的实施。

第一节抽样。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的抽样人员应为承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抽样方法和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工作。

第十五条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前,应当向被检查企业出示《监督检查通知书》、监督检查计划下达文件复印件、《企业须知》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向被检查企业告知监督检查的性质、检查产品范围、实施规范或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应当核实被检查企业的营业执照信息,确定企业持照经营。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还应当核实被检查企业的相关法定资质,确认检查产品在企业法定资质允许范围内后,再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现场发现被检查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不需检验即可判定明显违法的行为,应当终止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抽样人员抽样时,应当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的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企业抽样或指定样品抽样。抽取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监督检查抽取样品应当按有关规定的数量抽取,没有具体数量规定的,抽取样品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备用样品应在相同条件下一并抽取。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抽样:

(一)未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

(二)被检查企业不生产《监督检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所列产品的;。

(三)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检查的产品是不用于销售的;。

(五)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检查产品为企业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的;。

(六)产品或者标签、包装、说明书标有“试制”、“处理”或者“样品”等字样的;。

(八)产品抽样基数不符合监督检查方案要求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被检查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检查:

(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的;。

(二)抽样人员无法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相关文件、有效身份证件的;。

(三)抽样人员姓名与《监督检查通知书》不符的;。

(四)被检查企业和产品名称与监督检查通知书不一致的;。

第十九条样品一经抽取,应立即进行封样,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采取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第二十条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单,详细记录抽样信息。《抽样单》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检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检查企业公章。对特殊情况,应注明相关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抽样单》填写应当字迹工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

《抽样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承检机构留存,第二联被检查企业留存,第三联与检验报告一并装订后发送至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的质量监督部门。

第二十一条被检查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检查的,抽样人员应当填写《拒检认定表》,列明企业拒绝监督检查的情况,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抽样人员共同确认后上报任务下达部门。

被检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积极配合涉及辖区内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得故意推脱或帮助企业逃避检查。

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_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在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中做降级处理。质监部门要对拒检企业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实施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拒检的,应将拒检情况记入企业年审记录,列入年审实地检查对象。

第二十二条在市场抽取样品的,抽样单位应当以《样品确认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并将《抽样单》送生产企业一份,由生产企业依据规定确认企业和产品的相关信息。

生产企业对需要确认的样品有异议的,应当于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任务下达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异议处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任务下达部门应当核查生产企业提出的异议。样品不是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生产的,移交销售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未抽到样品情况的处理:

(一)与上级监督检查计划重复的企业,应及时将情况上报任务下达部门,请示处理意见;。

(四)由于企业破产、倒闭或其它客观原因抽不到样且无法出具企业证明的,由抽样人员出具抽样过程情况说明,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后上报任务下达部门。

第二十四条抽取的样品需送至承检机构的,应当由抽样人员负责携带或者寄送。需要企业协助寄、送样品时,企业应予以配合。对于易碎品、危险化学品、有特殊贮存条件等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样品运输过程中状态不发生变化。

抽取的样品需要封存在企业的,由被检企业妥善保管。企业不得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已检查封存的样品。

第二节检验。

第二十五条承检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样品的接收、入库、领用、检验、保存及处理的工作制度。

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以保证不会发生因其他原因导致不公正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承检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样品。制定并严格执行样品管理程序文件,详细记录检验过程中的样品传递情况。

第二十七条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承检机构必须如实记录即时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任务下达部门。

第二十八条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晰,并留存备查;不得随意涂改,更改处应当经检验人员和报告签发人共同确认。

第二十九条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承检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检验遵守相同的规程。

第三十条除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况外,承检机构应当出具监督检查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

承检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伪造检验报告或者其数据、结果。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检验报告除承检机构存档外,还应分别寄送被检查企业、负责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将结果汇总情况及时报告任务下达部门。市场抽样的还应寄送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及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三十二条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承检机构应当立即将《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以信函、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被检查企业(对市场抽样的产品,应同时送达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并书面告知其法定权利。《抽样单》、《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应同时抄送负责后处理的部门。

第三十三条被检查产品的备用样品在被检查企业有权提出异议的期限内应保持完好。

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后及时退还被检查企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后退还被检查企业。

样品因检验造成破坏或者损耗而无法退还的,应当向被检查企业说明情况。被检查企业提出样品不退还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节异议复检。

第三十四条被检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或者其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

第三十五条有关部门接到企业异议申请后应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协调被检查企业与承检机构沟通,由承检机构通过核查不合格项目的检验记录及有关证据,并得到被检查企业认可的,维持原检验结论。

(二)需要复检并具备复检条件的,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向检验机构下达《异议复检委托书》,由原承检机构复检的,检验应当在承检机构技术负责人的现场监督下进行,必要时由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和企业进行现场监督;另行指定承检机构的,应对样品的传递做出安排。

第三十六条承担异议复检的承检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委托异议复检和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承担复检的机构应向委托复检的部门写出专题报告,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对出现结论不一致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管理建议。

第三十七条委托异议复检的部门应根据复检结论或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异议处理决定,开具《异议处理通知书》,并转交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办理送达手续。

第三十八条复检结论表明样品合格的,复检费用列入监督检查经费。复检结论表明样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承担。

第四节检验结果汇总与工作总结上报。

第三十九条承检机构工作任务结束,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过信息化系统填报有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一致。同时,要向任务下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电子版与书面版);。

(二)监督检查结果发布材料(电子版与书面版):

1、监督检查结果公告(电子版与书面版);。

2、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三)未抽样企业(如有)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拒检企业(如有)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产品监督检查经费核算表;。

(六)信息化系统生成的数据库(电子版)。

上述第二款材料,应经承检机构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第四十条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应以承检机构单位文件的形式上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监督检查工作概况:包括任务来源、计划完成情况、产品检查合格率情况等;。

(二)被检查产品基本情况介绍及行业概况分析;。

(四)质量分析。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存在共性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

(五)指导企业整改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等;。

(六)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七)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十一条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对承检机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或组织专家审核),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上报材料评审意见表》,作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的评分依据。发现达不到要求或者存在问题的,退回检验机构处理。

第五节监督检查后处理。

第四十二条任务下达部门应当汇总分析监督检查结果,向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有关部门通报监督检查情况。省局应依法向社会发布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并公告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企业名单。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感谢路桥建设安全生产查检组莅临我分部督检指导工作。现将我部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向各位领导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建章立制。

根据_、兰渝公司、项目部和监理站的安全生产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分部的施工任务,完善了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自控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危险源辨识》、《安全质量奖惩细则》、《安全费使用管理办法》、《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安全控制施工方案》等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编制;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与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我部在安全生产建章立制方面基本上到达了_、兰渝公司及项目部的要求。

二、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状况。

按照“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成立了以分部项目经理挂帅和副经理、总工程师、安检负责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目标实现。安质部是分部常设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闫哲理。

副组长:连殿云、连旺兴、谢子健、黄锦仕、蒲国勇。

组员:张剑、赵海飞、董洋、项明云、吴尚纯、张诚意、谭文博。

三、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

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职责制26个。从分部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佣的民工)的安全管理系统做到了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分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此刻每个工点都配有一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人员配备基本到达了_和兰渝公司的要求。

为了使安全生产职责制真正的落到实处,分部严格按按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相关资料并与架子队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透过签订安全生产职责制后,各架子队和施工班组明显增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并且对安全设施的配备、维护和完善由原来的被动理解管理逐渐变成的主动管理。目前一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已有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趋形。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状况。

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9项,奖罚分明。对于安全操作制度不健全的部门和对设备安全认知程度不足的员工,实行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处罚,并严肃处罚当班安全职责人,彻底消灭安全隐患。

很抓现场管理和法律法规、标准的落实,完善了各岗位各级安全职责制,实现了分层管理。在班组建设中重点加强了班组长的安全培训与学习,使他们真正发挥安全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了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了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现场安全生产过程监控状况。

1、现场安全管理。

坚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结合实际分四个方面来抓,首先抓安全组织管理,二是抓现场安全设施管理(礼貌施工),三是抓行为规范管理,四是抓安全技术管理。贯彻安全标准化作业结合现场实际,制作施工安全标示牌,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作。

2、大力宣传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深入落实“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落实职责;强化管理、杜绝违章、消灭事故”的安全管理要求,并驻地及拌合站设置了安全管理制度牌、防火管理制度牌和安全操作等标牌,同时在施工现场关键位置和事故易发位置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语、标牌等安全标识,透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安全宣传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一个新的提高,为下一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奠定了基础。

3、环境礼貌施工状况。

4、落实检查状况。

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一是_月_日,县政府召开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与9个乡镇、10个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夯实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问题乳粉发生后,县政府与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签订了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书。二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了办公室力量,制定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进一步强化了组织机构,确定了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别制定了整顿工作方案。三是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经费。县财政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今年落实食品安全专项经费__元,基本保证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年初县政府主管领导与各乡镇、有关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问题乳粉发生后,县政府又及时与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签订了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书,并进行了公告,公布了举报电话。继续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经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考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作用发挥正常。

(二)广泛宣传动员,增强全县人民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多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县政府门前广场和桥头广场举行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组织卫生、质监、工商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天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对120余名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县卫生局举办了2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班,并加强了对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考核。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送。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信息报送的督查督办工作,不断完善我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准确统计有关数据,做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按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合食品安全综合信息资源,上半年发布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1次。

三、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一)加强乳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下发了《_x乳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分4个阶段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工商、质监、卫生、药监、教育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主要对乳品批发企业、食品超市、城乡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对发现的乳品安全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_月份,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我县高度重视乳品及含乳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

一是及时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小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盛市有关文件精神,县上成立了由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药监局组成的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问题乳粉清查的工作联系与沟通,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按照盛市工作安排,县食安委办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分工负责和部门联动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要求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和含乳食品的监督管理。

(二)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多个县发生学校学生食品安全中毒事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强调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整顿,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了我县没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了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_月_日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佛坪县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_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对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整治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使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得到了落实,企业及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

(四)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顿工作。

为了认真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县食安委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严格规范经营者主体资格。

四、部门分工负责,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全程监管。

农业局加强了农产品源头治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印发宣传资料6300份,深入乡镇和村组举办培训班_次,培训人员_x人,提高了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品和业务工作能力。

质监局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坚持以保障安全为“底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导,以提高监管效能为核心,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三个安全”的保障力。

(一)食品质量安全实现“三个提高”。一是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市局及各县(市)区局建立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完善工作流程规范许可程序,实行三级签批加严发证审查,加强质量安全信息收集、风险分析与监控工作,今年共发放生产许可证439张、注销46张、13家不予许可,努力从源头促进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把关水平。在睢宁局试点实施“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明晰监管、稽查、抽检人员职责,细化监督管理的“闭环”机制,“一体化”监管实现了“六个提升”。先后组织开展以检查非法添加物质为主要内容的乳制品、肉制品、辣椒制品、面制品等专项行动,未发现违规行为。指导4家乳制品企业按照新标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厂房布局和生产设施等全部达到新的准入条件的要求,重新取得生产许可证。二是提高企业道德诚信意识。建立了食品企业厂长(经理)和检验员集中培训制度及考核制度,对全市92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1100余名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加强质量管理、安全标准、检验技术及道德伦理的培训,增强首责意识、法制观念、诚信素养和从业素质。组织一次921名食品企业厂长(经理)参加的食品法律法规考试,强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指导127家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76家大型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督导企业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措施。首次在开发区食品生产企业组织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指导企业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三是提高公众知晓率。先后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视察食品生产,“市民看企业、监督零距离”活动,让群众及媒体现场直观了解企业生产食品的全过程,督促企业自律,引导安全放心消费。组织质监志愿者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册、咨询服务5000余人次,巩固了社会科普阵地。与影视传媒联合制作了食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片,借助百场红色电影“三进”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播放400场次、观众25万人次,普及了食品安全常识。

(二)特种设备安全体现“三个转变”。一是监管重心向解决重点设备和关键问题转变。开展电梯安全专项行动,组织“三进”集中宣传21次,普及安全乘坐电梯知识;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练8次,提高了维保及管理单位处置电梯故障的效能;对35家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安全质量承诺书”,并进行星级评定,择优推荐2家三星级单位上报省局评定;检查106家单位使用的542部电梯,对169部不合格电梯下达了安全监察通知书,责令停用电梯72部,有力地规范了电梯安全使用行为。实施气瓶“一瓶一码”工作,全市77家气体充装站配备“一瓶一码”充装体系及配套设施,新购气瓶8万只,安装条码40万余只,覆盖率100%;强制报废“螺丝瓶”5万余只,提高了气瓶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监管方法向规范企业安保体系建设转变。将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与“三分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开发区、新沂市、电站行业率先推行,指导2517家单位完善设备档案,健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开展自查自评及综合评价;其中1932家单位达标,50家单位成为标杆,提高了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水平。三是管理手段向行政许可科学化、规范化转变。以实现“作业知识机考化、作业技能模考化”为目标,积极推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系统,推进作业人员技能考试基地建设。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制定培训基地的管理制度、人员操作规程,采用省局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系统软件及考试题库并进行了设备的调试及软件的试运行,已使用信息化系统完成了1500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规范了作业人员资格许可程序,提高了行政许可效能。

(三)重点产品安全显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难点问题治理。组织“家电下乡”、“百日清新居”、“汽车轮胎”、“限塑”等专题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358个单位,立案查处27起,涉案产品标值187万元。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和“徐宿连三市化肥联合打假”行动,检查生产企业59家、经销门市130余家,抽检80批次,立案查处14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在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会同经信、供电等部门,严厉打击“地条钢”,共检查涉钢企业54家,关闭“地条钢”生产企业47家。二是加强“双打”专项行动。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及质检人员2160人次,检查850个单位,立案查处57起,涉案产品标值216万元;其中销售掺假棉花案、洗涤用品侵权案、土炼油案等3个案例被总局列入50个“双打”成果展案例(全省仅4件)。深化经营案件的理念,突破个案办串案、系列案、大要案,立案案件、罚没款到位、捣毁制假窝点数量和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等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比分别增长11%、30%、40%、200%。三是加强联合查办案件。六部门联合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及“黑心棉”打假工作,建立了禁用原料、废物回收及处置、生产加工、市场准入、集团购买等环节的监管制度,使“黑心棉”得到有效防控。全市系统共检查相关使用单位127家次,检查絮用纤维制品1.6万件(条)、纺织类床上用品7000件、棉衣及工作服5000件,抽查絮用纤维制品124批次,未发现“黑心棉”。联合“胡大祥”、“润发一世”、“恒顺万通”和“广州立白”等名优企业打假治劣,捣毁造假窝点23个,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万余元,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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