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后感(模板13篇)

时间:2023-12-28 20:54:58 作者:雨中梧

读后感不仅仅是对书的内容的概括,更重要的是我们对其中蕴含的道德、伦理和价值观的思考。在以下范文中,可以找到不同领域、不同风格的读后感写作,作为自己写作的参考。

红与黑读后感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工夫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工夫相比较了。我愉快于本身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只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恋爱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覃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抵牾和庞大。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长处的喜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老师。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比方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比方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抵牾本质。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俏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身世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圃,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别人的欠债,当他本身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老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老师。

红与黑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红与黑》读后感

我认为是在生活,其实只是在为生活做准备。现在我来到社会上,才明白了在我演的这场戏落幕之前,我身边到处都是敌人,每一分钟都是在伪装。

阶级壁垒,封建残余,家境上的差距,注定了很多像于连一样的人,从一出生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可是有才华,有野心,还很拼的于连不甘于被人蔑视,为了成功不择手段的利用女人上位,踩在她们的肩膀上迎来人生巅峰,到最后在死亡的忏悔面前才发现真爱,可为时已晚。

真正让人感到痛苦的,并不是追逐名利本身,而是你本性善良,却逼自己进入一个勾心斗角的世界。况且在自己不认可的游戏里追逐,无论结果成败与否,都是输家。

文档为doc格式。

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读后感

年幼时,便在家中发现了那本书,厚重,陈旧,纸章已泛黄,封面上一男一女相拥着。父亲说,我还没到能读懂它的年龄,不服气的自己抱起那本重重的书,翻开阅读,的确,对于才五年级的我而言,语言枯燥乏味,生奥难懂,但凭着一口气我还是坚持的读完了一半。

《红与黑》,这本世界级的名著,一开始我以为只是讲述一个家教和市长夫人的禁忌之恋,为他们那份执着的爱而感动。读到一半便索然无味。直到不久前整理书籍再次发现它,想起父亲的话,重新翻阅,我才渐渐明白,父亲所说的,没到读懂它的年龄是什么意思。书的男主人公只有一个:于连,一个农夫的小儿子,有着两个如同巨人般健硕的哥哥,对于他的父亲索雷尔而言,这个只会读书从不干活的儿子,从没称他心过。于连进入市长家中,担任市长儿子们的家庭教师,和仆人们一同用餐,对于于连而言,这是对他的侮辱。对于书中女主人公之一的德?雷纳尔夫人而言,这个长相清秀的家教,却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对自己那个如同莽夫一般的丈夫毫无感情,只在乎自己的那三个孩子,但于连的出现让她那课沉寂已久的心又一次跳动。她爱上了他,不顾禁忌,不顾一切,但她的爱对于于连来说,不过是一场利用,没错,利用,在六年后重新阅读这本书的我终于明白了,当年在我看来那伟大的爱情,不过是一场欺骗。抱着复杂的心情,我继续阅读下去。这份爱情,终究纸包不住火,市长大人知道了自己妻子的背叛,但在看在遗产的份上饶过了她,而于连,则被神父保住,送去了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市长夫人对于连的思念,使她憔悴不堪,但对于于连却并没有什么影响,他依旧想着如何往上爬,没有了市长夫人,他需要更加努力,卑微,他野心勃勃,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因他惊人的记忆力,神学院长推荐他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并得到了侯爵的赏识。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他很快跻身为优秀,有着花花公子气质的青年。同样,她进入了木尔侯爵的女儿,玛特儿的眼中,这是一个美丽优秀的姑娘,她对于爱情的执着浓烈而深沉,。她读过家族史,自己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为皇后那份爱情感动。也同样希望自己能得到这份爱情。

于连并不爱这位高傲的`贵族小姐,但她的身份给自己的收获是巨大的,于是他开始热烈追求这位木尔小姐,哪怕她要求自己在月夜下爬梯到她房间也照做。玛特儿被他的“深情”所感动,委身于他,并且有了身孕。木尔侯爵看看爱女,看看自己的得力手下,也认同了这门婚事。故事发展到这里,于连的人生都几乎是一帆风顺。但就在这个时候,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木尔侯爵震怒,不顾爱女的哀求将于连赶出。于连痛恨市长夫人,拿着枪来到教堂,朝着祷告的市长夫人射杀。自己以杀人罪进入监狱。枪杀处置。最后的最后,玛特儿进入监狱,将已死的于连的头颅取下,深夜亲自把它埋在山脚下,而市长夫人也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长眠于世。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不管是市长夫人那份深沉禁忌的爱,还是玛特儿浓烈执着的爱,在我看来,她们都是那样的可怜,她们的爱没有错,只是爱错了人。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是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不利用这些女人,他难道就不能走到人生的巅峰了吗?不一定,但他还是做了,口口声声说着要成为伟大的主教的男人,事实上他一直自卑着,因为他农夫之子的身份,他卑微,所以叫嚣,他不相信自己,所以依靠女人,依靠一切他能依靠的,这才是真正,让他走向死亡的原因,可悲而又可笑。

红与黑读后感

以下内容看完书再来看因为不看书看不懂并且会被剧透。

于我来看,《红与黑》当真是个很伟大的作品。首先,它让我在六十页之内讨厌上了一个角色,并在一百三十页内让我对这个角色产生了又爱又恨的感觉。不必说翻译之典雅优美、描写之细腻入微,单是大量真实立体的人物心理刻画便能让我为这部作品所倾倒。总之是很令我叹服的作品了。于连一形象极复杂而真实,令我想好好分析他一番,而不是如许多文章、视频一样以简简“野心家”三字概括其人。

于连出身于法国小城市的木匠之家,因为纤弱爱读书而不被父亲喜爱,经常被哥哥和父亲欺压。本书并为以于连开始,反由镇上市长及其夫人开始讲述故事。此时从场景刻画到人物对话都显出风平浪静、岁月静好之感。而于连在第四章一出场便被父亲打了一通,加上他的心理描写,一个可怜的乡下男孩的形象便跃然于纸上,更与前文的神甫、市长一家形成对比。此时于连的形象便已十分明显。经济上的制约使他无法离开原生家庭,因此“有钱”和“出人头地”成了少年于连心中最大的愿望。他渴望鹰一般的孤高和力量。神职人员的收入权利高,因此他想去做神甫。他其实没有信仰,许多人认为拿破仑是他的信仰,但我觉得他只是以拿破仑为标准与目标。于连信仰的永远是自己。他在心中把自己当成一个拿破仑一般的人物,认为自己虽出身底层却有一颗高贵的心。他本不想去瑞纳家,认为会被当成下人;但是他在心里为自己鼓劲:“难道我真是懦夫?”于是便去了。看,他并不以功利的理由如赚钱、跻身上层社会来说服自己——事实上他讨厌上层社会,他是想越过所谓上层社会而非加入上流——反以懦夫一词来激励自己。于连其实不是个所谓“精致的的利己主义者”,反之,他是个英雄,自封的英雄。他认为自己是英雄、要求自己是英雄,因此决不允许自己作出不符合英雄作为的行动后文带着枪爬梯子去找马吉尔特的时候他也是以“荣誉至上,唯此唯一”、“说穿了,不去就是卑怯”来劝解自己的。他甚至想,“这像决斗一样!”当然,除了他自己,瑞纳夫人和法穆尔小姐也是把他看作是英雄的。只以所谓“野心家”来概括于连是不太对的,许多红与黑相关的作品创作和解说上在这一点令我尤为不满,如此他们便解释不了于连之主动赴死了。

于连早在心中决定了,为了他的理想他可以不择手段;但同时他也在前期确立了自己的立足根底是“自己性格中坚毅可靠的那部分”。这让他对老神甫、木材商朋友等人一直怀着友爱之心,于连并不是个所谓的“坏人”。当然,在他给自己确立这个基本点的时候,他也意识到了自己于道德上并非曾经想象的那么高尚。

于连这一角色一直在成长。在小城镇里,市长便在他心中代表了所有的阔佬和劣绅。待他见过国王、主教、待他来到侯爵府中,他的世界便突然开阔了起来。最开始时于连表现得并不好;但读者很快便能看到他的进步。在交际场上不说,原书中自有大量一一对应的细节使大家看到于连从单词都拼不对的蹩脚秘书成长为在舞厅中游刃有余的年轻人;最开始他对付马蒂尔德还需要靠前辈指引,后来在狱里能很自然地运用一切技巧使法穆尔小姐继续为他死心塌地四处奔波,于连的学习能力可见一斑。

于连这一角色的魅力更在于他如真人一般的矛盾。他的英雄主义和他的利己主义还有他的良心良知总是在打架,他无数次艰难地作出抉择。司汤达慷慨地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于连的心理活动和与之配合的肢体动作,真切地把这个人物剖开展示给读者。相比之下他并未用很多笔墨去渲染环境等其它要素,这算是司汤达的一个写作特点了。

至于于连之死,我不觉得是必然的,我认为是于连最终做的一个抉择。他在真正选择赴死之前是有犹豫的,而且有很多犹豫。而这正是一个复杂的人类该有的纠结。像于连这样的人物,我们不能像断言埃斯梅拉达一定至死纯洁一样断言他会慷慨赴死,只能说最终他确实还是走向了这条道路。他的求生欲、对所谓爱情的渴望、继续向上爬的美好愿景还是被他的英雄主义打败了——甚至可以说是被他的冲动所打败的:他在法庭上发出的那段关于阶级的发言显然并非预谋的演讲,而是冲动之下带着激昂的情绪发出的。这番言论无疑推进了他的死亡,而这是他完全下意识的选择。可以说于连其人就是这样意气风发的少年人,造成他死亡的是他的性格、他的观念、他的信仰,是于连这个人做出的选择。

再说法穆尔小姐,我一直认为她跟于连是很相似的。他们很相似,所以第一反应是互相排斥;但他们其实在心中都有很强的自恋情绪,所以他们又会慢慢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于自己惊人地相似的对方。正如于连认为自己是农村里的国王,法穆尔小姐认为自己是纨绔子弟中的清流,他们都认为自己是世间漫漫迷途羔羊之中的醒狮。法穆尔小姐绝不会爱上木匠的儿子于连,但她一定会爱上英雄于连。这一点书中几乎不用分析就能看出来,毕竟法穆尔小姐总在于连表现得高傲、英雄的时候格外喜爱他。她第一次感觉喜欢上于连便是听到于连说不愿意和贵族老爷们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于连敢于揣着枪爬梯子来找她的时候,她更是激动地献身于他。在与于连在一起时,法穆尔小姐短暂地、认真地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英雄,她认为自己简直也是英雄。我并不觉得法穆尔小姐真的“爱”于连的灵魂,我认为她自始自终沉浸在自己的自我感动中。她正和于连一样,给自己套了一个人设和模版,于连崇拜拿破仑,她崇拜自己做皇后的那个祖先。在于连死后,她更是践行了百年前皇后之所作所为,她fulfill了自己的终身目标。(这么看的话我觉得对于马蒂尔德来说这本书是he)当然她也和于连一样充满纠结,她的贵族思想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她。她和于连谈恋爱的过程简直是在博弈。这样的恋情在文学里好像并不常见,我觉得为这种神奇的关系这本书也很值得人看。

还有些想写的,但思路有点混乱了。

《红与黑》读后感

习爷爷是我们国家的主席,在他的童年,曾看过许许多多的好书,《红与黑》就是其中的一本。我也买了这本政客必备的名著—“现代小说之父”斯丹达尔的《红与黑》。

于连的一生,有过幸福,有过痛苦。幸福的时候不是衣食无忧的于连,而是在监狱里的于连,因为那时他悟得人生的真理。

中国从远古部落一直向前走,不断地发展,到了晚清时期,朝廷割土卖国,给钱卖命,大家好像过得丰衣足。但是没多久,战争就爆发了。晚清不堪一击,最后是中国共产党赶跑了侵略者,振兴了中华。于连的死是幸福生活的第一步,而晚清的灭亡是新中国的诞生第一步。我们只有不忘国耻,才能振兴中华,我们要吸取教训,才能追求卓越。习爷爷就是遵循这个道理,从基层开始,为人民服务,扶困济穷,加大生产,使中国的gdp稳高,人口稳增。环境更好了,生活更美,中国伟大的梦想也遥遥在望了。

我们只有在习爷爷的领导下,努力学习,知错就改,才能成就梦想。少年强则中国强,让我们齐心协力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红与黑》读后感

如果我想得到他们的和我自己的尊重,那就应该向他们表明,和他们的财富打交道的是我的贫穷,而我的心和他们的蛮横无理相距千里之遥,它高高在上,他们那些轻蔑或宠信的小小表示岂能达到。

其实对于连·索海尔这个人,我实在是恨不起来的。他是个可怜又瘦弱的年轻人,他站在市长先生的家门前,穿着寒酸的衣服不知所措,羞怯而内向。但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却燃烧着一种热情。用善良的谢朗教士的话说,那是种阴郁的热情。

他用拉丁文背通圣经,这使他赢得了些许的名声。他开始骄傲,他认为自己与那些凡夫俗子是不同的。他产生了强烈的征服德·雷纳夫人的欲望,并且拒绝娶爱丽丝——这个疯狂爱着他的女人。

他不甘平凡。他开始的梦想是成为他所敬仰的像拿破仑那样的将军或军官,可是他太容易被震撼了。他的梦想摇摆不定,但是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获得无尽的赞美和荣耀,就像他自己所说:为了名声他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去死。他太爱这些虚空的东西了,他费尽心机得到了德·雷纳夫人也不过是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而已。为的就是将来有天他出名了,别人会在他背后说“你看就是那位先生,他曾经捕获了那位傲慢清高的长市夫人的心”。

他要求别人称他为“于连先生”,尽管他当时还只是一位家庭教师,他也拒绝和仆人们在一桌吃饭。他享受别人崇拜而热烈的目光,他爱慕虚荣,虚伪,自负,甚至有些傲慢。他一方面发自内心的厌恶这些上流社会的贵族,认为自己崇高的灵魂与他们是不一样的。但他另一方面又不顾一切的想要跻身上流社会成为贵族。

其实于连谁都不爱。他跟德·雷纳夫人在一起就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的征服欲。他向侯爵的女儿表白,也不过是为了获得他想要的利益罢了。可是她们爱他啊。

德·雷纳夫人遇见的是那个最好的于连,干干净净,拥有少年人一腔热血的于连,她爱上的也是这个羞怯、灵气的于连。哪怕后来于连已经彻底被黑暗的社会腐蚀了,她依然可以看见他身上那位少年的影子。而拉穆尔小姐呢。她说过“先生,我觉得我就是您的奴隶,您要什么我都会满足您。我愿为您做任何事。”她跟于连没有感情。他们所谓的爱情不过是逢场作戏,各取所需。

那就是这吃人的阶级制度。他们以为他们可以打破它,可是于连悲惨的结局告诉我们,不可能!于连·索海尔,这位励志要成为拿破仑那样的将军的人,这位理想当上主教的男人,征服了德·雷纳夫人和拉穆尔小姐的男人,最后倒在了吃人的阶级制度的脚下。

后来又死了很多个于连,出现了很多个拉穆尔小姐和德·雷纳夫人,很多很多个年轻人。他眼中的热情,是阴郁的,野心勃勃的,是饱含渴望的,可是他最终还是闭上了眼睛。

《红与黑》读后感

当今的小说中,爱情篇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我个人对爱情小说是反感的(如安娜.卡里尼娜,单看书的厚度就让人吃不消)。《红与黑》本质上是爱情小说,读《红与黑》的过程也很漫长,但它散发出来的文化蕴涵却不仅仅是爱情所能解释的。

《红与黑》更像是一部历史书,我们通过于连的目光更切实地感受到1830年法国人们的生活。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司汤达对这一刑事罪行加以想象,他的“灵魂辩证法”在这本书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平民出身,有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这便是于连一生的概述。自始至终,于连心中总是怀揣着一个伟大的梦想:像拿破仑一样,坐上统治世界的宝座。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因为当时的人们,尤其是贵族们犹对拿破仑怀恨在心,于连一直都没有机会,也不敢展现它。于连似乎很敏感,贵族们任何一句伤害他自尊的话都会刺激他。他的心里只容得下拿破仑,对于贵族们的自傲、富有,于连只有不屑。

要去征服占有。多么可悲的初衷!但是德·瑞那夫人对他真正的尊重和爱纯净了于连,他那低俗而虚荣的占有式感情净化升华为真正的爱情。我只是在想,于连本是一个纯洁的少年,但在社会的利欲熏陶下把持不住自己,最终一样堕落了,单是他那征服德·瑞那夫人的心理就把他推向了深渊。于连,他追求功名、爱情、平等、权位、荣誉;他也很勇敢,也细心,但为何,不能像拿破仑一样创造自己的时代?我不能明白,或许这只是机遇罢了。死前于连的辩护和反思,都可振聋发聩,可谓经典。他多么孤独,那是多么清醒的孤独,多么有力的孤独,那是多么无助的孤独。

“给我五年的生命让我同德·瑞那夫人生活在一起吧??”今天读着这话,虽我这样对文学不大有知觉的人,也还觉出内心的感动。

再者说,于连或许并不非常聪明,他像一只无头苍蝇,带着勇气四处乱撞,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在作者眼里,这是英雄的行为。在中国,这却是一种欠缺考虑的行为,会被人说成是“白痴”。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会为于连揪心:他的鲁莽的动作让我惊心担忧,而他收获的丰硕成果让我愕然羡慕。读到于连被送上断头台时,我想:其实人生不过如此,“爱过、活过”就好了。

《红与黑》读后感

初中时老师便推荐了《红与黑》这部经典,寒假读后感——读《红与黑》有感。但一直由于小出版社与盗版书籍的劣质,一直与这部经典绝缘。去年在书店见到比较好的《红与黑》,读完之后感受甚是复杂,近日又读《红与黑》,这才觉得书中的矛盾尖锐与作者的表达精湛。

一个拥有无限野心的少年在性情与信仰之间贯穿尖锐的矛盾。所以我说,“红与黑”就是“性情与信仰”。

主人公于连能背诵《新约》,这被他的女主人——市长的妻子——雷纳尔夫人爱上。这种事情很明显,也很简单。一个有才的男子被一个追寻真爱的女子青睐,这是一个男子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于连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的野心不仅仅如此,他有更高的政治目的。于是很有功利的与马蒂尔德结合。

凡是名著都涉及爱情,每个爱情都是三个人之间的爱情。不过巧妙的是,司汤达先生并没有去写他们爱的死去活来,而是笔锋一转,去描述他们的心理矛盾。

性情与信仰之间的矛盾,我想雷纳尔夫人表现的最传神,当爱上于连时的犹豫,深爱于连时的坚定,以及被于连抛弃的爱恨交加。都说恋爱中人的智商为零,但正是由于雷纳尔夫人为零了,而于连没有为零,这才酿造了极大的悲剧!所以说,两方状态相同时才可以修得圆满。

至于后来的马蒂尔德,她认为像于连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会高升,而于连认为借助马蒂尔德一定会高升。他们很明智的看到将来,这很符合现在人的眼光呀!但是,事实证明,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就是个泥巴做的房子,风吹雨打过后就什么也不是了,读后感《寒假读后感——读《红与黑》有感》。

全书都是围绕每个人的性情与信仰展开来写,我们生活中也无非是这两个方面,性情,真心。信仰,规则。书中以他们的结局告诉我们,二者丢弃谁都不好使。像市长,一个只在乎钱的家伙,当知道妻子爱上别人时,为了遗产不动声色,他可是真正的“唯物主义”。

全书并不是通过语言行动来塑造人物,而是通过心理!心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复杂的,作者选择心理描写是多么的高超!于连代表求上进却又有所顾忌的人,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最多,他在蜕变,知道有一天他彻底放弃一样,将其变为追求另一样的铺垫时,他就彻底成功了,也彻底完蛋了。

小说向我们解释一个普遍的真理,矛盾存在的时候,不只是舍去,还有共存。

《红与黑》的结构非常完美,四十四章的内容扣人心弦,步步压迫,让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的语言相当完美,尤其是心理描写,矛盾的升华让人赞叹不已。

《红与黑》到底应有个什么地位呢?当它与《巴黎圣母院》、《基督山伯爵》和《神曲》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便发现它的魅力。

《红与黑》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老师布置的作业,在习爷爷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通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红与黑》读后感

还好随着阅读的开展,对这种对话的理解能力也是有所长进的。比如拉莫尔侯爵明明是想要告诫于连不要泄露秘密,却不会直接表达,而是说:我是忘了在昨天向您提出这个问题了。我不要求您发誓永远不把您将要听见的说出去;我太了解您的为人,不会这样来侮辱您。总之,读多了竟然也习惯了,能够理解玛蒂尔德和于连之间大段大段对话所表达的真正含义。

不是的,当胜任侯爵的秘书,并能应付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流利地说出那些“客厅里的笑话”之后,于连好像再没有别的发迹之路了。因此,当他遇到玛蒂尔德的爱情时,自尊与征服之心又熊熊燃烧起来,将赢得玛蒂尔德的心视为最大的挑战,并为此付出了持久的坚持和努力。这样也说得通。但在书中玛蒂尔德的爱情几度消失时,促使于连行动起来的,只有他那越来越多的爱情。这说不通。于连是没有那么追逐名利,还是在他成熟的路上真的开始对爱情感兴趣了。

如果是在成熟的路上对爱情产生过兴趣,这也说不通,因为他清楚他对玛蒂尔德没有爱,雷纳尔夫人的房间才是让他充满爱的回忆的地方。我只能认为,于连坏的没有那么彻底,对美貌也没有热情地那么彻底。

但其实,如果要说坏,那么于连一点也不坏。他没有做什么坏事。他只是面对上流社会时感到窘迫,利用自己的自尊、敏感、热情去应对遇到的这些事情。他剥削了穷人吗,他炫耀了自己的财富吗,他为了名和利诱惑了侯爵的千金吗?他都没有。他敏感、脆弱、自尊、热情,想象力无边。过分地自尊与认真让他可能不那么可爱,但我相信独特的人可以拥有好运。

综上,我觉得于连是一个被动的人,他极度自尊,想要发家致富,蔑视那些贵族。但他没有直接做过什么能帮助自己平步青云的事情。他只是在机会的面前依照他的性格做了应有的反应。虽然于连人生几个重大的上升转点都包含了前往某个富丽堂皇但完全陌生的环境、见到某个位高权重却陌生的.人、依靠记忆力和熟知拉丁语的本领实现有趣的交谈——试想这些这些元素集中在一起是会令一个外省的没多少见识的小木匠于连感到压力重重、难以应对的。但这几次经历最终都给于连带来了人生的越迁。从木匠成为本地富商雷纳尔先生的家庭教师,从家庭教师到神学院经历了痛苦的学习生涯后成为了院长神父最优秀的毕业生,因着拉莫尔侯爵和院长神父的交情成为了侯爵家的秘书,由于跟侯爵女儿结合而被授予上校···这些都是于连生命中的“好运选择”。

可是,成为上校后被雷纳尔夫人写信举报,这是不是他人生中第一个降临的坏运选择?这算不算他第一次需要在“坏运”面前决定要如何选择?面对好运选择时,他依靠强烈的自尊、热情和敏感将对方想象成嫉恨的人,取得了越迁。面对坏运选择时,他不愿接受别人给予的帮助,实现了人生的坠落···可惜我为了追求在昨晚上读完,并没有仔细阅读于连入狱以后的故事。但如果不那么认真地说,于连的性格也是一以贯之的啊,不是吗?一个排斥过度亲密的人依靠自己的本性可以三言两语把别人打发走,也依靠着自己的本性得不到想要的亲密。每种性格都是一体两面。取得成功因为它,落得失败也是因为它。

插句嘴,从前有一个人对我说:你想太多了,如果不是想这么多,你现在会做的更好,拥有更多。我觉得的确是我想太多了,我怎么总是想的这么多呢,怎么可以做到想的不多?而现在的我认为:正是因为我想太多,才成为了现在的我,如果不是想太多,也许我连现在的我都无法做到。

书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和他比起来,可就彻底地多了。一个是拥有崇高心灵的单纯的外省夫人,她疯狂爱着于连,认为能死在于连的手里是幸福的。一个是拥有所有人都没有的一切却觉得生活无聊透顶,整天幻想路易十六时代英雄事迹的年轻女人。

她们的性格一以贯之,在我看来是如此显著。玛蒂尔德追求英雄式的故事追求到极致,甘愿放弃高贵的身份和得天独厚的美貌与才情,下嫁给一个木匠的儿子。在于连试图枪杀写信举报他的人之后,觉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英雄爱情故事又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多么神奇的脑回路,可这就是玛蒂尔德的激情之泉。她永远不改变,永远不厌倦。最后抱着于连的头颅埋葬在地下的时候,她心中应该还饱藏着自己的英雄故事吧!

雷纳尔夫人追求爱情,她对于连就是产生了爱情,无法放弃的爱情。要被丈夫发现了,没有关系,她变得果断、勇敢、雷厉风行,断然处理整件事情,免去丈夫的怀疑。有人要她相信她的情人行为将使得上帝报应在她最爱的孩子身上,她就深深遭遇悲痛,伏在被上帝报应了的小儿子床边,又无法放弃对于连的热爱,只能深深地折磨自己。知道自己和家庭教师搞在一起的风流韵事已经暴露在维里埃尔,自己将遭到所有人的非议与上帝的背弃,决心永远放弃于连,却在他凌晨与她相会并款款以待的深情中,再次犯错。待到多年后,于连回到维里埃尔,却只是为了枪杀她,虽只射中了肩膀并没有大碍,但她请求于连不要自责,因为死在他手里是最幸福的事情···啊,我们会觉得这个女人疯了,可是这个美丽、热情、单纯的女人对待爱情是这样飞蛾扑火,从不曾改变。

小说的人物塑造是有意思的,一个人的性格一以贯之,就会让读者感觉到人物是鲜活的。比如《红楼梦》中的贾瑞,前段时间重看87版红楼梦的电视剧里贾瑞的片段,借由六小龄童对这个角色的演绎,觉得贾瑞这个人物是如此生动,如此猥琐又如此悲剧。甚至可以联想到当代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而分析贾瑞性格的成因。写小说的人太厉害了。

《红与黑》是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本读完的外国文学名著,以后还想再读更多,希望能开开做人的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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