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模板15篇)

时间:2023-11-30 06:05:04 作者:文轩

自查报告是我们评估自己学习和工作的重要工具,通过它我们可以了解到自己的成长和不足之处。接下来将为大家介绍几篇经典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局党组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一是坚持任人唯贤、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二是严格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把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廉政制,不存在临时动议决定、突击提拔调整、个人决定任免干部等违反程序的问题。xx年换届以来我局共提拨任用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主任科员,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共提拔任用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注重学习,统一思想。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干部选拨政策的相关规定作为加强审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局党组中心学习组、民主生活会、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通过“创先争优”、“三项”建设、支部、各党小组和各类评选先进等活动为载体,采取集中、分散和自学等方式,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增强了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廉政准则》等各项政策的主动意识、自觉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和月报告制度,不存在事前应报不报和事后不按时报送选任情况的问题。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二是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认真把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三是严格做到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健全机制,从严管理。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和实效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机关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局纪检组、监察室强化监督,通过多种方式让干部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和从严管理干部的监督机制,有效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有效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自律性和务实性。做到了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从严选拨任用审计干部。不存在违反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

(四)关心关爱,强加培养。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重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派员参加中央、省、州举办的各类专题研讨班、培训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各种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在职数范围内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和提拔任用。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切实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促进了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审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切实推动审计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为杜绝幼儿园的食堂出现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幼儿入口的每份食物健康安全,3月1日,我园成立了领导小组,园长为组长,后勤人员为组员对幼儿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逐一排查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1、油烟机上的线路、插头沉积了油污。

2、蒸饭箱内加热管、线路、接线头老化。

3、用电设施中电器电源插座、插头,及线路可能会老化:经常出现漏电、断电现象。

4、食堂地面有油或潮湿容易滑倒。

5、用水设备不够合理,经常出现漏水。

6、炉灶工作时温度太高,散热慢,吸油烟机旁的墙面、顶棚有的已经开始脱落,需要贴墙砖。

二、整改措施。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园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严格按园规制度执行,将认真整改。

1:油烟机上的线路、插头沉积了油污及时维修、清洗。

2:蒸饭箱内加热管、线路、接线头及时更换。

3:用电设施中电器电源插座、插头,及线路可能会老化:经常出现漏电、断电现象及时请电工做好维修、更换工作。

4:食堂地面有油或潮湿容易滑倒及时清除了油。

5:用水设备不够合理,经常出现漏水,及时请水暖工做好维修工作。

6:炉灶工作时温度太高,散热慢,吸油烟机旁的墙面、顶棚有的已经开始脱落,需要贴墙砖。等天热以后进行维修。

总之,我园在安全工作上引起了高度重视,我们将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学校的安全食堂工作做得更好。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不断提升机关治理水平,加快推动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有力服务全省追赶超越大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机关各级党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解读,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专题研讨,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本领。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示范培训,市(区)县(市、区)组织部门、机关工委和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

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采取学习研讨、辅导讲座、案例解析、考试测试、学习标兵评选等方式推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对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本部门本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经常性自查和监督检查,不断深化“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成果。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强化政治理论、提升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专题培训。充分利用陕西红色资源,结合部门单位优良传统,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打造体现部门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品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和党员“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引导党员牢记身份、永葆初心。以“三个表率”为目标,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

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抓起,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条例》要求设置基层党组织,配备有关人员,机关党委负责人出缺,应在6个月内补配。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依规按期换届。推广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经验做法,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每年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进行摸排分析和动态管理,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带头建立机关支部工作联系点,推动联系支部创先进、当标杆。深化“点亮拨亮”工程,结合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等反馈问题,全面排查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具体表现,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创新机关党建活动载体,完善“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和党员积分制管理,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按照规定保障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加强党内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严把党员发展政治关口,整顿带病入党、弄虚作假等问题。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组织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街道社区服务群众。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措施,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彰显先进性。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职能,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监督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应听取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纠“四风”,改进文风会风,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严明党的纪律,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

一般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数较少的机关,应保证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应适当增加人员。推行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和任职培训制度,任期内专职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建业务培训。实行机关党建部门和干部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由同一个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单位重要会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要列席,重大决策党支部书记要参与研究讨论。有计划的安排专职党务工作者同行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其他专职党务工作者连续工作满5年的,视情况进行交流。机关新入职的年轻干部一般应先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在党务工作岗位上进行培养锻炼。把兼职党务工作者开展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推动将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运用“三项机制”激发机关党务工作者积极性,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有党务工作经历且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组织部门会同机关工委加强指导督促,推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把机关党建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细化建立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经常性向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工委就机关党建重要工作进行请示报告,并抓好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将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每年年底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党组织书记由上级党组织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调整。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市委办:

近年来,我委党组、党支部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精神,紧紧围绕人口计生工作中心,打造“阳光计生”、“民生计生”、“和谐计生”等服务品牌,突出中心抓关键,创新载体强服务,依托党建惠民生,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有力促进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推进“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全委集中学习日,深入学习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党组书记亲自宣教《条例》,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明确委党支部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牵头制定贯彻实施办法,以党组名义下发文件。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委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委党支部委员共3名(1名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在全委党员大会(含离退休人员)上投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划分党小组,目前共有党小组5个。委党组高度重视党支部工作,每年至少召开3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支部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给予充分保障。

每年初,党支部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每月20日为委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日,并且明确学习内容,委班子成员轮流在学习日给全体干部讲课。切实抓好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的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召开学习贯彻会、读书会、学习会,开辟网上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深刻系统地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好书推荐活动,每名党员推荐一本好书,单位统一购买后借阅给全体同志。开展“计生干部爱读书”活动,发放活动倡议书,要求每名同志每年至少撰写2篇读书体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开展专题讨论,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进一步推进了学习型组织建设。邀请**x学院、市委党校、市党建研究室的专家、学者前来授课,不断提高学习的理论层次和水平。

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坚持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活跃党内的思想交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征求对党建工作和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意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今年结合学习十八大精神为主题,以党小组为单位,认真组织了民主生活会,相互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明确的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根据《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回头看”的通知》(x党公办〔20**〕2号)文件要求,对照我委《中共**x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公开时限等内容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通过网站、公开栏、简报、会议等形式,依法依规全方位公开各类党务信息,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

深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最基层,与服务对象面对面,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倾听群众呼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深化党员承诺践诺制度建设,就完成中心工作、改进工作作风、争当业务能手、联系服务群众、廉洁从政等作出承诺践诺,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推荐展评。落实各项计生惠民措施,努力**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党支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积极打造党支部服务品牌,以“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为重点,全面实施幸福家庭关爱工程,面向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通过实施宣传倡导、“三优”促进、家庭健康、综合保障、发展致富、便民维权等六大行动建立新型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订配套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逐步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群众参与、投入到位”的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坚持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入手,紧紧抓住讲责、分责、履责、问责等关键环节,严格抓好落实。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健全廉政风险“三必查”、“三对照”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突出防控重点,强化岗位责任,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预防措施,加快建立廉政风险“三维”防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始终把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强化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建立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去年我委开展了廉政准则执行情况自查,接受了市纪委巡察组的巡察,未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中共**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年**月**日。

贯彻《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市委关于对《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xxxxxxx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条例》的基本情况。

xxxxxx坚持把全面落实《条例》和《市级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持续推动《条例》学习贯彻落地落实。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印发后,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会议,逐字逐句学习领会,努力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具体要求。坚持把《条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经常对标对表。机关各党支部通过专题学习、座谈研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规定,不断强化贯彻落实的政。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级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党组(党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推动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抓、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落实党建工作述职会、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党员等经常性制度,强化各级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推动全面落实。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党的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坚持每半年向党组(党委)报告党建工作情况、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形势分析会、每月组织党建工作讲评,推动党建工作落细落实。

二、贯彻执行《条例》的重点举措。

近年来,xxxxx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在省对市党建考核中,连续x年名列前茅;x人次先后被评为xx市优秀******员、市级机关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强化政治统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一是抓实党的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坚持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两个月安排1次交流研讨、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讲座,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积极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开展“学悟伟大精神、争当领跑先锋”“四学四悟”等系列活动,用好“学习强国”等载体,有效推动理论学习入心入脑。二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坚持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坚持每年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党章,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过好一次“政治生日”,不断强化党性锤炼。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按月缴纳党费,带动党内政治生活紧起来、严起来。三是履行党管意识形态责任。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形势分析、隐患排查等相关制度规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今年以来,党组(党委)先后2次召开会议,听取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具体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制定《xxxxxx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压紧压实责任,防范风险漏洞。注重抓好专刊、网站、微信平台等舆论阵地管理,严格规范审批,落实主管主办责任,防范负面网络舆情。

(二)大抓基层基础,着力打造全面过硬支部。始终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续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所属xx个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一是抓好支部班子建设。注重选优配强支部班子,遴选政治素质强、党务业务熟、群众基础好的同志进入支部班子,优化支部班子结构。注重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支部委员开展集中学习、经验交流、难题会诊,不断提升各级党务干部业务工作能力。注重加强经常性指导帮建,每半年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讲评,“一对一”提出具体要求,促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二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等制度落实进行规范统一,定期检查通报,提高落实质量。注重用好智慧党建平台,通过邀请专家辅导、开展专题培训、定期通报情况等方式,提升党建工作“智慧化”水平。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每季度进行综合评分,把“落实‘三会一课’、发挥模范作用”等软指标变为硬杠杠,推动党管党员落细落实。三是丰富党日活动内容。紧贴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经常性开展“红色经典传承月”“阅读让心灵飞翔”“510”警示教育月活动等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把xx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创新“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党员同群众面对面”等方式,分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贵州遵义、西柏坡等革命圣地开展现场教学,深化了学习教育效果。

(三)聚力服务中心,有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捆在一起抓,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向业务工作延伸拓展。一是深化争当领跑先锋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争做“先锋党支部”和“领跑先锋”活动、“我向先锋看齐”主题党日活动、创“一流处室、一流业绩、一流队伍、一流形象”活动等,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意识。近年来,党员干部带头钻研,推出的xxxxx、xxxxxx等一大批创新举措,受到了各级的高度肯定。二是积极开展党建联盟。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总体思路,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实施意见》。机关各党支部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主动与企业、高校、基层社区党组织结成对子,开展党建与中心工作互促、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党组织互动、党员与基层群众互联的“三互”活动,提升了党建工作质量。三是发挥任务中党建效能。注重在重大任务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机关党委及时下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广泛开展“我是党员我先上”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动员和组织xxx余人次机关党员干部到火车站、基层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先后有xx名同志被评为市优秀******员和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四)深化正风肃纪,持续推动政治生态优化。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贯彻***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一是铸牢思想防线。扎实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每个节假日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次廉政教育、一条廉政信息、一次廉政谈话),确保教育引导不间断。结合“510”警示教育月活动,广泛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读书体会交流等活动,切实铸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管理监督。坚持每半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进行谈话提醒,对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廉政谈话等工作,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不留问题隐患。三是持续改进作风。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带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社区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持续为基层减负,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会风。认真贯彻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聚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三虽然xxxxxx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存在不平衡性,落实工作的高质量、高标准意识还需要加强;二是对新时代机关党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还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如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还需加强谋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全面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把准政治方向。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入开展xx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引领作用。持续深化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三是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担当作为。进一步找准机关党建与中心大局的结合点,积极创新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新机制、新形式,不断提升党建与业务融合效能,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助力高质量履职。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政策,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定期排查、廉政谈话、日常监督等制度机制,始终坚持“四不两直”调研方式,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进公司一年以来,在x总的领导与支持下,在各位同事的密切配合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自我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忙并收获着,累并欢乐着成了心曲的主旋律,常鸣耳盼。对我而言,xx年的工作是难忘、印记最深的一年。工作资料的转换,连带着工作思想、方法等一系列的适应与调整,(包括工作上的适应与心态上的调整)压力带来了累的感觉,累中也融进了收获的欢乐。

一、进公司一年来的工作表现。

(一)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经过一年的学习和锻炼,我们在工作上取得必须的提高,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我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

(二)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我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我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理解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善工作。

二、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学习、服务上还不够,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必须差距,与客户沟通还在基本格式上徘徊,在今后工作中,我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应对督查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进取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自我具有扎实的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三)当好助手。对各项决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提议和解决办法供领导精选。

学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引领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教师水平;引育思政课教师队伍;创新思政课。

教学。

模式;优化思政课排课方式;缩减思政课班级规模;在已建成的x门课程思政示范课基础上,一是加强引领,做好示范带头,做出品牌特色;二是强化辐射,对二级学科方向的核心课、专业课进行延伸扩展建设;在国家级。

教育。

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优秀教材、一流课程、优秀导师方面谋划布局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坚决防范廉政风险。

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报告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这次修订的《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所属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2010年4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0年6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下同)领导下,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

第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四)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九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基本职责。

第十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包括: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六)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第四章党的政治建设。

第十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彰显政治属性,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

第十三条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自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提高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计划地对年轻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

第十四条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对党忠诚教育,落实“四个服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本单位本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提升治理效能。发扬斗争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第十六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第十七条围绕党和国家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单位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纪律和廉政教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弘扬优良传统作风,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定期向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高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条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

第二十一条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鼓励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引导和激励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带动机关工作人员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

第二十二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第六章党内民主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十四条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要事项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第二十五条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机关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义务,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对党员、干部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恰当予以处理。

第七章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第三十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应当保证有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应当适当增加人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第三十一条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管理。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任职培训。

第三十二条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

第八章领导和保障。

第三十三条机关党建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十四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有关情况。

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同级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在同级纪委监委、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领导各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第三十五条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组(党委)应当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

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组(党委)每年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第三十六条对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下级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与其所在地党委的沟通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对归口领导或者管理的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调整、换届、委员会组成以及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等,经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机关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或者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党组(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党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处分党员有关事项,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应当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交换意见。处分决定生效后,有关处分决定和材料应当按照要求报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八条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第三十九条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每年向同级党委述职,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第四十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机关的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报告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对于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杭州市司法局机关党组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制度规范党建工作,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深入调研思考,以更务实的举措推动《条例》进一步落地见效。

关键词:机关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2019年12月27日,党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杭州市司法局紧紧抓住《条例》出台的历史性机遇,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依据,从组织队伍建设、基本职责、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党内民主监督、领导和保障等方面,阐述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各项要求,作出全面规范,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责任要求,为各级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导。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推动市司法局机关党的建设更加规范有序,有力促进机关党建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总书记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才能永葆党和国家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条例》的修订,适应了党和国家机关建设发展的理论及现实需要,吸收了多年来机关党的工作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新的经验的结合。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更有力地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市司法局机关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强机关现代化治理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和国家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一定程度上引领上着全社会治理水平的风尚。贯彻落实好《条例》,必将提升市司法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机关治理水平,促进市局全面发展进步。

目前,杭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包括7个机关党支部、4个公证处党支部、1个法援中心党支部、1个仲裁办党支部和2个离退休党支部,有党员336人。从调查情况看,杭州市司法局近年来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总体良好,组织有力、举措务实、工作创新、成效明显,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一)强化首位意识,政治建设统领抓得紧。《条例》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部署,通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同时新增“党的政治建设”专章,对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杭州市司法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政治建设责任,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发展。近年来,市局组织全体机关党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组织党员春训冬训班、处级干部研修班、领导干部读书会等,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办全系统“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学习十九大精神暨司法行政工作汇报会、庆祝建党98周年暨“最美”事迹报告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庆祝建党99周年“我的战役故事”报告会,开展主题朗读会、演讲比赛、征文评比等,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影片,推送《我的“入党故事”分享》等专题微信内容,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争取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和司法行政事业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

(二)把握核心要义,全面从严治党落得实。《条例》总结近年来机关党建工作实践经验,结合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对党员管理、作风纪律等方面作了明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对象、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完善。杭州市司法局坚持把“清廉司法”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抓手,将纪律规矩挺在前,不断强化正风肃纪。近年来,市局相继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关于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规定(试行)》等刚性制度,强化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开展“十个一”集中警示教育、“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市委第一巡察组政治巡察整改等工作,深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围绕选人用人、执法司法、工程建设等领域进行自查自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2013年以来查处并给予机关党委所属党员党纪处分32人。制定出台司法行政干警与**、戒毒人员亲属交往“五严守”“十严禁”“亲清十要十不”和《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外”八条禁令》,严格督促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正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通过严监督、严执纪、严问责,广大干警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局机关总体政治清明、干部清正。

(三)践行根本宗旨,主动服务意识树得牢。《条例》充分体现宗旨意识、人民意志,要求党组织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主动关心党员与群众。杭州市司法局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关心关爱党员干部,积极服务当地群众。近年来,市局持续深化“结对帮扶”活动,认真开展走村连心三服务、万名党员结对万名困难户、春风行动等工作。局机关党委与黔东南州、百千万结对镇塘栖镇共计45户困难家庭学生结对并募集捐款,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公交文明劝导、平安巡防等志愿活动。扎实开展“助万企、帮万户”工作,发动机关党委13个在职党支部、近200名党员深入滨江区浦沿街道和塘栖镇13个社区、19个村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服务机关干部职工,组织疗休养、“生日恳谈会”和退休干部“退休仪式”等,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春风行动反哺等工作,开展读书、体育、书画等社团活动,以实实在在的人文关怀,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员队伍整体风貌良好。

(四)遵循基本规范,工作制度规定把得严。《条例》根据党章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基层党组织任期、书记人选、机关纪委设置及工作机制提出新的要求,并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员发展等作了明确。杭州市司法局坚持以《条例》的规定要求为基本规范,认真贯彻、严格落实,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支撑。按照《条例》规定,市局设立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并配备了3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2017年初顺利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机构改革后迅速启动完成机关党支部的调整组建和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委会议、局党委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等规定,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落实。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好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计划报批制、指导督查制、全程记实制等,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参与监督局机关公务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招投标等重大敏感事项,严格资格审查、流程操作、结果评议等,确保公平公正。目前,市局机关党组织按章办事基本到位,工作运行顺畅。

(五)注重实践创新,杭州司法品牌叫得响。《条例》明确“坚持继承和创新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近几年,杭州市司法局坚持在实践中求创新,积极打造杭州司法党建品牌,促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在监督上,着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因查实具有轻微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实施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视情了结或转入监督执纪“后三种形态”进一步处置,前移防范关口,构筑“第一道防线”;在问责上,对被处理人职级和处理结果所对应的“四种形态”种类分别量化,根据被查处干部职工的职级和运用的形态,作为问责的量化依据,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在执纪上,对受处分干部积极落实关心关爱、谈心谈话、暖心回访等制度,以关爱、信任、激励三步走帮助“跌倒”的干部找回初心,让“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在预防上,以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化管理为抓手,加大科技信息手段融入,创新构建了警情廉情智能分析管控系统、警械具装备智能存储系统、公证流程监督等项目,实现全程监控、动态预警、智能响应和结果反馈;在文化上,“廉洁好家风”建设获得《人民日报》肯定,“廉值千金心向党”剪纸艺术展得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擎苍的批示肯定,中纪委予以刊登。开展“最美办公室”评比,以“优美环境、优良作风、优质服务”推动文明机关创建。2017年以来,市局先后五次在市直机关工委工作会议或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中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官网、《杭州日报》等多次刊载市局党建特色做法。

总体上,杭州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条例》有力有效,充分体现了市局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但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有的机关党支部和少数党员在制度落实、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市局机关党建更高水平发展。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和短板:

(一)有的党支部落实经常性工作不规范。《条例》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相关工作,党支部工作条例对13项经常性工作也有具体的规定,内容清晰、要求明确,操作性强。但有的党支部在落实13项经常性工作上,还存在制度不执行、工作不规范、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比如,有的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不专,对党建工作理论和相关要求一知半解,对工作开展缺乏清晰的思路;有的党支部年度工作缺乏计划性,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经常、时有时无;有的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质量不高,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的发言内容只言片语;有的党支部发展党员执行程序不够严格,相关责任人把关不严格,入党志愿书中的内容有涂涂改改的现象;有的公证处党支部基本不参与重大决策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直接以主任会议或处务会议形式研究决定。等等。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还是有的党支部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建工作的规定要求不甚了解。

(二)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不深入。“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这是《条例》明确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但调查发现,市局机关党建工作还难以真正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一定程度上存在“两张皮”现象,导致机关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强。主要表现在:有的党支部把党建工作看成应付的“形式”任务,满足于会议开过、活动搞过、照片拍过、笔记记过,认为只要有留痕、能应付上级考核检查就可以了,没必要在乎过程和质量;有的党员把党建工作看成是副业、业务工作是主业,党建工作要给业务工作让路,有时因忙工作而顾不上参加党组织生活;有的党员认为党建工作务虚,看不出什么实效,单纯地就学习而学习、就活动而活动,没有认真思考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的问题。等等。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个别党支部和党员观念上有偏差,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三)党员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不严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是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条例》明确了党组织监督党员干部的八种情形,提供了明确的路径。但实际工作中,有的机关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履行教育监督职能不到位,存在监督偏宽、约束偏软的现象,导致有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近三年来,局机关和局属公证处有4名党员皆因廉洁自律问题受到处分,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违反财经工作纪律,给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这反映了机关党支部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主动介入、较真顶真还比较缺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局机关党委,当好“第一道防线”守卫员的作为不积极。之所以有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除其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不强、抵制各种利益诱惑的能力弱之外,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入心、监督管理缺乏实效、职务犯罪风险把控和预防不力,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一)紧抓根本性保证这个前提。《条例》贯彻党章和党的有关法规要求,厘清了各方责任分工,推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条例》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篇,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两个维护”贯穿始终,持续深化“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机统一。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情况、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这是有效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保证。要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刻吸取钱妙法案件的反面教训,强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敏感性,定期检查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情况,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予以约谈、问责;三是提高党建能力。《条例》围绕高素质、专业化的目标要求,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加强市局机关党建工作的力量。通过业务培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实践轮训等方式,提升能力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干部队伍,把他们培养成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注重对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培养,通过系统集训、经验交流、领导传帮带等多种办法,不断提高其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紧扣制度执行力这个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抓住关键,采取切实举措,抓好《条例》落地见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是强化问题导向。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重点是对照《条例》,认真查找市局在组织设置、履行职责、加强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监督、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及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找准发力点,从制度层面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精准施策、补齐短板,使《条例》成为接地气、有活性的实实在在的遵循;二是认真检查督查。灵活运用现场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市局机关各支部落实党课教育、谈心谈话、发展党员、党日活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条例》贯彻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敢于“亮黄牌”“掏红牌”,采取现场纠正、批评提醒、诫勉约谈等方式开展督导,形成制度规定执行的强大推动力;三是重大任务检验。制度执行好不好,抓重大任务落实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贯彻落实《条例》的效果要在完成重大任务的实践中检验。比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百千万蹲点调研”“走亲连心三服务”中,利用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有效服务广大群众、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三)紧贴融合式推进这个重点。《条例》明确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这是实际贯彻落实中的一个难点,也是必须坚持的重点。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是围绕服务中心。围绕服务中心,是《条例》对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职责的新定位新要求之一。要强化“围绕中心抓党建”的意识,紧扣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研究部署机关党的建设,有的放矢围绕中心开展工作。通过有效的载体和形式,把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基本职责渗透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二是注重创新创特。结合市局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一些工作和活动,做到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动作”不走样、打造特色亮点的“自选动作”有看头。要不断深化活动内涵、创新工作载体、细化工作举措,久久为功,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做深做细、常做常新,在做法、效果和影响力上不断提升,树立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品牌;三是着力项目防控。加强廉政风险项目防控,既是党员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也是对贯彻落实《条例》与本地实际结合的实践体现。要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从内设机构、司法行政岗位、权力影响三个层面入手,结合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剖析,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类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紧握综合性驱动这个抓手。《条例》的贯彻落实必须以全面之法、全方位用力。要善于利用抓手和杠杆,综合采取激励手段,增动力、鼓干劲,促进《条例》的有效贯彻落实和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一是积极争先创优。评优评先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内容,同时也是促进《条例》贯彻落实的有力举措。要加强规范评先评优工作,科学设置创评标准,明确有关要求。坚持以市局“最强支部”“最美党员”“最优项目”为目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选树一批执行制度严、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佳的典型,建设过硬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带动和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二是加强总结宣传。深入挖掘和认真梳理市局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积极推介成功案例。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并固化为良性工作机制,坚持长期抓、长效抓。利用市局官网、媒体等平台,向外宣传市局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果,积极展示杭州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考责问责。坚持以考核为杠杆,将贯彻落实《条例》、开展党建工作情况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要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条例》和党建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机关满意处室、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党支部星级、党支部书记“最强领头雁”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重大失误、不规范、不达标的党组织或个人予以一票否决,充分体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

学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全党发出了“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的号召。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根本目的在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丰富内涵,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为民情怀,积极投身“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自觉做伟大号召的迅速行动者、忠实执行者、模范践行者,奋力汇聚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磅礴力量。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锤炼党性、为民服务、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践初心、担使命,以更加高昂的政治热情、炽热的为民情怀、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学院及学校各项工作中。

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报告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这次修订的《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所属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2010年4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0年6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下同)领导下,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

第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四)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九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基本职责。

第十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包括: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六)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第四章党的政治建设。

第十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彰显政治属性,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

第十三条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自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提高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计划地对年轻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

第十四条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对党忠诚教育,落实“四个服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本单位本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提升治理效能。发扬斗争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第十六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第十七条围绕党和国家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单位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纪律和廉政教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弘扬优良传统作风,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定期向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高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条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

第二十一条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鼓励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引导和激励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带动机关工作人员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

第二十二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第六章党内民主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十四条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要事项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第二十五条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机关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义务,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对党员、干部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恰当予以处理。

第七章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第三十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应当保证有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应当适当增加人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第三十一条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管理。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任职培训。

第三十二条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

第八章领导和保障。

第三十三条机关党建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十四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有关情况。

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同级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在同级纪委监委、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领导各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第三十五条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组(党委)应当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

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组(党委)每年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第三十六条对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下级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与其所在地党委的沟通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对归口领导或者管理的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调整、换届、委员会组成以及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等,经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机关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或者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党组(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党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处分党员有关事项,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应当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交换意见。处分决定生效后,有关处分决定和材料应当按照要求报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八条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第三十九条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每年向同级党委述职,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第四十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机关的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是一项长期重大任务。当前要把“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的具体行动,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同做好疫情防控、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分阶段、稳步组织实施,为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1.层层压实责任。要把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举措,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谋划—部署—推进—跟踪—反馈—达效”的全链条工作闭环,持续提升执行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在本次行动中,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层层示范,形成以上率下的整体效应。各系、各党支部负责人要配合领导班子以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献言献策,认真执行整改。普通教师党员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关心解决学生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学生党员要在学习、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师生应当积极向学院反馈问题及建议。

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标杆、做有榜样。

3.坚持常态长效。要建立健全“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常态推进机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及时将“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巩固拓展活动成效,助力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4.力戒形式主义。行动实施中要坚持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做到与当前重点任务有机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多头重复,避免给基层增加负担。要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行动,在重大斗争中履职尽责、再立新功。

学习。

教育。

领导。

小组办公室并接受效果评估。

中共xx大学xx学院委员会2021年x月x日。

学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x院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第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某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学校党代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如下。

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报告

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

根据(闽教机党[2012]32号)《关于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党委高度重视,适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对我校2010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党委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水平。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提高班子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对支委不健全的党支部,及时按程序做好增补工作;根据《党章》和《条例》规定,按时开展支部、党委换届选举工作,2010年11月份和2011年1月学校先后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和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实施过程操作规范,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组织班子,确保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坚持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班子成员业务培训活动,着力加强基层组织书记的领导水平、改革与发展思路、统揽全局和创新应变的能力。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的基础。

根据《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规定,立足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2010年针对部分党员工作岗位变动较大的实际,为保证各支部更好地开展工作,党委适时对基层党支部重新进行调整设置,由原先7个增设为8个,并及时根据党员工作岗位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各党支部组成人员,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科室上,实现了理顺关系、整合资源、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按照“五个好党组织”标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党内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并鼓励各党支部在活动的内容、形式、方法上创新,不断深化主题党日活动的内涵。

(三)加强党员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严格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观念不断转变,工作自觉性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坚持围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激发党员党性意识、服务学校科学发展,以实行“公开承诺”为抓手,以领导点评为着力点,以评选表彰为动力,不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永葆党员队伍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推动发展和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力度,严把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审查制、责任追究制,按照“教育好、发展好、管理好”的要求,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2010年以来,经过培养和考察,校党委共研究通过7名教职员工加入党组织,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审查批准9名预备党员按期办理转正。学校党员队伍得到了进一步的壮大。

(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改进作风。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党委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创先争优活动、发展党员工作、评选表彰、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和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的相关事项,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党委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决策力、执行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福建理工学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福建理工学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人事安排、财务预算、基础建设等重大事项,均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认真组织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化解矛盾,促进交流,增强合力;坚持开展党员、干部挂钩联系班级工作,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联系,在实践中锤炼党性修养;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按照《福建理工学校党务公开实施。

方案。

》,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对适宜公开的党的党务事项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

(五)加强“三建”工作,增强党的凝聚力。

不断加大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力度,关心和支持工、青、妇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专题汇报制度。支持工、青、妇组织根据自身特点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积极发挥工、青、妇组织在党群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切实起到“主力军”、“生力军”、“半边天”的作用。

(六)加大投入,提升保障水平。

把党建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专项列支,充分保证学校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名,具体负责党务工作的落实。

近年来,学校党的建设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够明显;三是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校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条例》,紧紧依靠我校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准确定位,积极作为,努力做到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动摇,服务培养合格人才不松劲,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不懈怠,扎实深入、有力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成功的奥秘在于目标的坚定。如果你想得到,你就会得到,你所需要付出的只是行动。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学院落实“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xx学院领导班子、各系、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xx省委《关于响应党中央号召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的通知》《关于响应党中央号召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校党委关于开展“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建新功”行动(以下简称“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有关部署,现对xx学院“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工作布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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