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2篇)

时间:2023-11-15 16:29:29 作者:字海 优秀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2篇)

深入总结司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果,确保司法公正。接下来是一些成功的司法工作总结范文,可以作为写作时参考和借鉴。

乡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乡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乡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指导村级调委会依法依规调解各类纠纷,要求各村调委会调解纠纷实行“三三制”的调解原则,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持每月25日前矛盾纠纷排查0报告制度,掌握全乡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对于个别疑难和重大的纠纷,只要是村调委会要求我协助调解的,我从不推诿,做到了有求必应,并就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和调解纠纷的方式方法上对村调委会干部进行指导。尽管有的纠纷需要一次两次甚至是多次、有的纠纷反反复复,但是我们从没有推诿过,不管有多难,自己总要想尽千方百计让问题得到解决。比如道华村一组的‘小西湖’的问题,因村干部出现问题,遗留的问题很多,因从新发包、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其他土地租金、土地补偿问题等,村民也多次到各级部门上访。经过多次协调,最终得到了比较圆满的处理。又如鱼窝村5组的集体荒山承包合同纠纷,在承包人和村民之间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协调了近6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当事人曾找过省级相关的媒体和很多的相关部门进行曝光,也多次到各级上访,经过乡村的共同努力,终于在10月16日双方再次达成协议。一年来,我乡共发生和受理各类纠纷和矛盾70多起(包括村调委会在内),村调委会和乡司法所受理和调解了70多起,成功率98%以上。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因为党委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司法所加强了对全乡9个村普法工作落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一是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指导村委会利用法制讲座、标语、专栏、板报等灵活有效的形式,二是近年来我乡的重点工程较多,发生的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也较多,利用各种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村社干部、机关干部会等各种会议,向干部群众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在调解各类纠的过程中,向群众宣传讲解所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又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与此同时,做好各类普法工作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学法记录,接受了上级的检查和验收。为了加强我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了法制副校长制度,每学期到学校集中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了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再根据这些问题选择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青少年进行教育。让青少年懂得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三、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才开始做的一项以前没有的新工作,20到现在,我们共接收了这几类罪犯19人,解除矫正14人,其中一人因变更居住地迁走,现在有矫正对象5人。这些矫正对象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4岁,男的18人,女的1人,矫正时间最长的4年,最短的两个月。在矫正期间,让矫正对象做到随叫随到,我们随时掌握他们的一切行踪。平安解矫了14人,现在监管的5人无一人出现不接受管理的情况。

四、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比较繁杂,归根到底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所以每一项工作都不能怠慢,一是综治维稳工作,紧紧围绕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平时指导各村加强治安防范,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每年的两会和国庆元旦以及今年的旅博会期间,在做好各类重点人员(我乡8023部队人员、夏安文等)稳控工作方案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其中。二是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人员,积极参与遣送上访人员的劝导说服工作,按时回复上级部门转来所有的上访案件函。一年来,司法所共接待来访70多人次,回复各类信函20余件。三是防邪工作,我乡现有已解脱的原“法轮神功”人员39人,两年来无一人反弹,也无一人从新参与习练。有其他邪教(门徒1会)人员7人,对于门1徒会的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教育,随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比如今年7月份,一个外地的门1徒会人员串至道华村,接到村干部的电话后,我立即与派出所联系,配合他们一同到现场,将嫌疑人抓获,后嫌疑人被拘留。同时也教育了当地的群众以及个别邪教人员。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工作。

认真按照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开展站内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个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和干部,对够条件需要进行法律援助人员,按照程序报批,对不够条件的引导他们采用其他的法律渠道。对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比如道华村村民黄xx,爱人离家出走10多年了,到了外区县与另外一男的非婚生了孩子,自己快到领取国家优待金的时候,由于没有与爱人办理离婚,计生部门无法上报,由他本人申请,我们随同他本人配合计生部门找到了他的爱人及其家属,向他们宣传婚姻法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通了双方的工作,办理了离婚手续。其他工作,配合好政府开展所有的中心工作,联系村的工作做到上传下达,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2、普法宣传工作对村上指导、督促、检查、落实不够还不到位,须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悦来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乡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乡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指导村级调委会依法依规调解各类纠纷,要求各村调委会调解纠纷实行“三三制”的调解原则,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持每月25日前矛盾纠纷排查0报告制度,掌握全乡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对于个别疑难和重大的纠纷,只要是村调委会要求我协助调解的,我从不推诿,做到了有求必应,并就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和调解纠纷的方式方法上对村调委会干部进行指导。尽管有的纠纷需要一次两次甚至是多次、有的纠纷反反复复,但是我们从没有推诿过,不管有多难,自己总要想尽千方百计让问题得到解决。比如道华村一组的‘小西湖’的问题,因村干部出现问题,遗留的问题很多,因从新发包、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其他土地租金、土地补偿问题等,村民也多次到各级部门上访。经过多次协调,最终得到了比较圆满的处理。又如鱼窝村5组的集体荒山承包合同纠纷,在承包人和村民之间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协调了近6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当事人曾找过省级相关的媒体和很多的相关部门进行曝光,也多次到各级上访,经过乡村的共同努力,终于在月16日双方再次达成协议。一年来,我乡共发生和受理各类纠纷和矛盾70多起(包括村调委会在内),村调委会和乡司法所受理和调解了70多起,成功率98%以上。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因为党委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司法所加强了对全乡9个村普法工作落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一是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指导村委会利用法制讲座、标语、专栏、板报等灵活有效的形式,二是近年来我乡的重点工程较多,发生的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也较多,利用各种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村社干部、机关干部会等各种会议,向干部群众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在调解各类纠的过程中,向群众宣传讲解所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又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与此同时,做好各类普法工作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学法记录,接受了上级的检查和验收。为了加强我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了法制副校长制度,每学期到学校集中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了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再根据这些问题选择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青少年进行教育。让青少年懂得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三、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年才开始做的一项以前没有的新工作,2012年到现在,我们共接收了这几类罪犯19人,解除矫正14人,其中一人因变更居住地迁走,现在有矫正对象5人。这些矫正对象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4岁,男的18人,女的1人,矫正时间最长的4年,最短的两个月。在矫正期间,让矫正对象做到随叫随到,我们随时掌握他们的一切行踪。平安解矫了14人,现在监管的5人无一人出现不接受管理的情况。

四、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比较繁杂,归根到底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所以每一项工作都不能怠慢,一是综治维稳工作,紧紧围绕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平时指导各村加强治安防范,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每年的两会和国庆元旦以及今年的旅博会期间,在做好各类重点人员(我乡8023部队人员、夏安文等)稳控工作方案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其中。二是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人员,积极参与遣送上访人员的劝导说服工作,按时回复上级部门转来所有的上访案件函。一年来,司法所共接待来访70多人次,回复各类信函20余件。三是防邪工作,我乡现有已解脱的原“法轮神功”人员39人,两年来无一人反弹,也无一人从新参与习练。有其他邪教(门1徒会)人员7人,对于门1徒会的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教育,随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比如今年7月份,一个外地的门1徒会人员串至道华村,接到村干部的电话后,我立即与派出所联系,配合他们一同到现场,将嫌疑人抓获,后嫌疑人被拘留。同时也教育了当地的群众以及个别邪教人员。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工作。

认真按照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开展站内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个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和干部,对够条件需要进行法律援助人员,按照程序报批,对不够条件的引导他们采用其他的法律渠道。对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比如道华村村民黄xx,爱人离家出走10多年了,到了外区县与另外一男的非婚生了孩子,自己快到领取国家优待金的时候,由于没有与爱人办理离婚,计生部门无法上报,由他本人申请,我们随同他本人配合计生部门找到了他的爱人及其家属,向他们宣传婚姻法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通了双方的工作,办理了离婚手续。其他工作,配合好政府开展所有的中心工作,联系村的工作做到上传下达,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2、普法宣传工作对村上指导、督促、检查、落实不够还不到位,须进一步加强。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统计法制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省市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为目标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保障、服务、监督作用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为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步伐。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进程,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新要求,我局在4月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调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法治统计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专职法治统计工作人员,制定了各科室法治统计建设目标任务,做到法治统计建设工作有领导机构,有责任科室,有经办人员,有目标措施。同时,坚持将法治统计建设纳入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把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作为一项常规任务,在开展的各类培训中把对《统计法》的学习作为一项必备内容,不断扩大统计法制工作的影响,使依法统计、依法行政成为各级统计工作的自觉行为,积极推动法制统计向法治统计的转变。

二、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大力营造依法统计工作氛围。

20,继续坚持以法制宣传为重点,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一是结合县“两会”开展送资料宣传统计法规活动。在年初召开的“两会”期间,我局以提供统计服务为契机,向与会代表发放精心制作、图文并茂的《统计视窗》手册,以及印有统计知识和统计法规的专用笔记本,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评价和一致肯定。二是结合业务培训开展统计法制一堂课活动。继续坚持在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中将统计法制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安排专人精心筹备、充分备稿,先后在农村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资格、继续教育培训会上开展了统计法制一堂课活动,不断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结合联镇驻村扶贫工作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所联系的镇村,通过召开干部会进行统计法制宣传,发放统计资料,面对面深入讲解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制宣传面和知晓面。四是结合法制宣传月、“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等载体,持续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年12月4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参加xx县法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部门和城关镇干群100余人参加了仪式,展出统计法、普查条例、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展板6面,发放宣传画300余份(张),接受咨询62余人次,大力营造“关注统计数据、配合统计工作,知晓统计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在xx县统计信息网上开办统计法制专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法制工作动态。

三、突出统计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针对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全面完成统计执法工作任务为目标,突出统计执法检查,从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入手,做好各专业间的参与配合,积极开展全员执法检查。一是加强对各镇统计基础工作的督查检查。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统计体系,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建立了领导分片包抓工作机制,4月份开始分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县4个镇开展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提高镇统计工作站办公阵地、人员队伍,提升各镇信息化、制度建设水平。二是加强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督查检查。将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数据上报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督促企业依法完善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规范指标填报,严格报表审核,促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突出重点,专项统计执法办案有序推进。先后多次召开统计法制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统计执法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组负责、全员参与、惩防并举”的原则,开展多渠道、有重点的全员执法工作。以劳动工资报送、企业一套表执行和统计台账建立为重点,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实施。

截至8月底,已对全县12个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违反统计法单位4个,全面完成了年度统计执法办案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统计法制培训。抓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继续再教育培训工作,10月中旬完成乡镇统计员和农村辅调员统计知识培训,并把《统计法》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各镇统计干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制意识。坚持多渠道、多途径继续加大《统计法》相关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

(二)认真开展违法单位回访工作。认真做好案卷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案卷内容完善,装订规范。继续坚持组织人员对历年来检查的统计违法单位进行回访,通过检查、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巩固执法成果。

(三)加强统计法制日常工作管理。积极探索动态执法管理,建立专业统计与统计执法协调机制,互通情况,灵通信息,将依法统计与统计执法紧密结合,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发现一起统计违法案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办结,促进统计法制化工作进程。

(四)积极做好“六五”普法收尾工作。按照市县要求,组织力量对“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回头望,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完善的“六五”普法档案资料,为迎接各级“六五”普法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县司法局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历次来*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届*次全会安排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个方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制监督、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民族圣地﹒绿色**”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现将2022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治县稳步推进。一是依法履行统筹职能。制定印发了《法治**建设实施规划(2022-2025)》《**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县法治政府建设设施方案(2022-2025)》《**县“八五”普法规划》《**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强化督察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今年共组织开展法治督察2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提升全民守法意识。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今年全县普法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重新修订。在全县114个村(社区)评选培养了***个法律明白人,进一步夯实了法治社会建设实践基础,为构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督促指导全县各级机关、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宣讲会及培训**场次,普法宣传活动***场次,解答各类群众咨询*****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余份。

(二)法治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印发了《**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办法》《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今年来,共征询立法建议*件,参与文件制定听证会*次,接受规范性文件咨询**次,审核规范性文件*件,发布*件(*件尚在讨论中)。按照中省市各级要求,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今年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件及政府协议*件,并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了失效*件、保留**件、协议失效*件、保留*件的建议。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了行政复议网上公开制度,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件,除*件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受案条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外,其余**件均已立案受理,目前审结**件(维持*件、撤销*件、驳回*件,终止*件),另外*件正在审理中。认真履行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有关事项》文件精神,引导各镇办、政府各部门提高认识,依法规范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县行政应诉工作。截至目前,办理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任务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等文件,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完善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次专项执法检查。完成了***人行政执法证件新申领和换发工作,全县***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维护。一是抓好二十大安保维稳。成立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专班,印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大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印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预防纠纷**件,调解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涉及金额***万元,调解成功率100%。三是抓好抓实特殊人群管控。成立了县、镇(办)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办公室,召开了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审核通过了《**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县社区矫正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开展了“百日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社区矫正执行和监督专项督导”,全面排查了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人员和安全隐患。共开展社区矫正案件执法抽查检查*次,联合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次。截止目前,对**名被告人进行了调查评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人,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人。四是全面完成“六好司法所”建设。投资***万元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了新建和维修改造。

办理各类公证***件,接受公证咨询***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件。

促乡村振兴,选派年轻党员到**街道**村担任第一书记,组织干部参与疫情值守、果园防冻***余人次,防汛救灾捐款*****元、消费扶贫*****余元,投资**万元为帮扶村建成文化广场一个。五是扎实开展干警大走访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提升“九率一度”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度。累计发放《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份,平安建设走访宣传提纲*****份,平安建设满意度模拟问卷*****份,张贴宣传海报***余张,发放宣传资料*****余份,填写入户来访登记表*****余份、调查问卷*****余份。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镇(办)党委(党工委)书记点评法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有关事项》《**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印发行政应诉情况通报,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法治建设督察内容。

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项行动”,扎实做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巩固提升工作,加强跟踪问效。持续推动镇(办)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程。

四是加强执法协调监督。推进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全覆盖实地评估。以年度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法治建设项建议分值、评优评先依据,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计划,列入全县干部。

教育。

培训。

计划。

列入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程不断提高各级。

领导。

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普法常态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事)件开展普法。

工作。

县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上的讲话

接县委办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牵头,人秘股、基层股、法宣股等部门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就今年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征求调研材料等方式,广泛听取了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县司法局有x个内设股室,x个副科级下属单位,直属司法所x个(其中xx个司法所有机构但未挂牌)。司法专项编制xx人,实有司法行政干警32人,另有占乡镇行政编制的司法助理员xx人。

今年,司法行政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协助支持下,抓住机遇,谋求发展,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有新面貌,建成了规范化基层司法所5个,落实了办公用房585平方米,配备了桌、椅、柜等办公设施,基层司法所干警实现了每人一辆工作用车(摩托车),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二是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今年录用了3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务员,使全局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占88%以上;三是顺利启动了“xx普法”工作,召开了全县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表彰,部署了今后我县五年的普法工作;四是司法行政维稳作用日益凸显,加强了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强了各级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今年共调处各种矛盾纠纷434件,调解民间纠纷396件,调解成功349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4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件1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起22人;五是积极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依托果业产业化政策初步建立了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帮教基地,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之所以能不断发展并取得较好成绩,我们主要有三点体会:一是建好班子带队伍,增强素质,树好形象,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关键所在。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星级创优”、“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了局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和配合中心等各项工作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二是抓住机遇谋发展,提高待遇,改善基础设施,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基础。国家发改委、司法部下发了关于中西部地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给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在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加强了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首批建设的.南桥、丹溪、桂竹帽司法所办公用房已交付使用,改善了基层办公条件,提高了司法所工作待遇。三是立足本职做贡献,求得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注重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项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有为争有位,在很多方面得到了县、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总体来说,在新一届司法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取得了扎实的工作业绩。但由于司法行政基础差,底子薄,加上一些客观原因,有些制约因素仍然阻碍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一)基层力量仍然薄弱。目前,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是我局的首要难题。由于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等原因,我局15个司法所中,仅有5个所的人员是使用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其余10个所仅有一名乡镇司法助理员在维持运作,而且司法助理员属于乡镇的编制,管理权属于乡镇,不能确保专职专用,影响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三、几点建议。

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有些问题是我们自身难以解决的,需要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协调才能加以逐步解决的。为此,特向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提出几点建议:

(一)理顺司法助理员管理体制。

为解决目前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特别是解决司法助理员管理方面的问题,可将乡镇司法助理员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调整至司法局管理。县编委再调配给司法所10个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二)保障经费,落实待遇。

要按照中办发[1998]30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经费。一是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对编制内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信访岗位落实司法行政干警的岗位津贴,比照综治岗位标准抽调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二是恢复司法所的副科级建制,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xx]111号文件精神,恢复司法所的副科级级别。三是有计划的逐步解决司法所建设和装备经费,逐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状况,保证正常工作运转和业务工作需要。

乡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闽侯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三严三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身作则、服务大局,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上街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县司法局被评为“20xx-20xx年福州市文明单位”,全系统在省、市共荣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种表彰先进集体10次,有23人次评为先进个人。

一、抓重点,求实效,普治并举促提升。

建成上街、青口、南通“法治宣传一条街”,尚干镇、竹岐乡、甘蔗三福小区等“法治文化公园”,加快筹建县级“法治廉政文化公园”,选址闽侯县江滨湿地公园(荆溪段),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力打造特色工程和精品工程,目前已完成设计、预算,并通过财审进入招投标程序。开展“法律六进”、“两违”专项治理等宣传活动105场次,解答法律咨询4000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举办领导干部、农民法制讲座96场次。在县电视台开设《法治广角》专题栏目,共播出24期。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今年我局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在中央新闻媒体发表信息2篇,省级新闻媒体发表信息52篇,在市级报纸和网络媒体采用478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提升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知名度。新开通“法治闽侯”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抓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立足服务群众、服务项目、服务发展,夯实基层基础。全县投入资金967万元完成15个司法所(含南屿所)业务用房建设,每个司法所面积都达到180平方米以上,均获“福建省规范化司法所”命名,在全市率先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验收全覆盖。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全面完成,购置县滨江商务中心公共服务e楼第四、五层(合计约2380㎡)作为县司法局业务用房。

2、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与15个派出所建立驻所调解室,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58件,调解成功1653件,调解成功率99、7%。县政府制定出台《闽侯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办法》,深入开展“检调、诉调、公调、医调”四大对接工作。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1件,立案16件,结案15件,终止1件,结案率93、75%,参与现场处置35次,赔付金额83、18万元,所有已调处的医患纠纷,均未发生投诉及协议反弹现象。

三、抓监管,重规范,矫正安帮上台阶。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85名,累计解除矫正1684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01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16%以内,接受法院监狱委托出具评估函155件,采信数145件,采信率94%。共有安置帮教对象3550人,全部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同时,建立了重点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接回机制,共接回刑释解教人员237人,成立了12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四、抓亮点,提效率,法律服务树形象。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7月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2348”公众平台,创新实行“设置一个窗口对外、组建两个服务团队、优化三项服务措施、建立四个服务阵地、健全八项工作制度”的“12348”模式。共受理了699件群众诉求,县中心“一站式”司法服务便利群众成效显著,分别在《福建日报》、《福州日报》、人民网等新闻媒体上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组织公证人员及律师深入乡镇(街道)、村(区)开展证据保全105场次,承办各类公证4910件,收费103、6万元,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52人次;承办法律援助859件,解答法律咨询1247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955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抓素质,定规矩,队伍形象展新姿。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在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效能绩效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抓宣传树典型六个方面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我局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20xx年新招收4名司法助理员和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从外县区调入1名基层司法助理员,新招聘20名安置帮教社工,干部队伍不断更替,战斗力显著增强。

六、抓作风,讲廉政,“一岗双责”得落实。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重在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等方面抓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6、48%,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缩减了70、33%。强化执纪问责,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转发典型案例通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发放《廉政准则》《条例》系列读物等多种形式,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16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17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两会”、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017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17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17〕2号),市委编办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17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7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16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17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3154102.82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18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17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61.04万元,业务收费249.08万元。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5—2020)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17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玉溪市委编办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17〕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17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17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乡镇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度镇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20xx年乡镇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井司发〔20xx〕17号)文件要求。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县的.背景下,抓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党委、政府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理的长期性基础工作。制定《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镇法治宣传计划》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党委中心工作和对村(社区)的考核中去。坚持干部学法制度,制订了《关于印发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镇党政联席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的通知》,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宣传活动。

(二)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示范村(社区)”创建,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村”、“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等主题活动,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168人,覆盖全镇所有村民小组。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全年开展党委会会前学法24次,警示教育10次,组建法治宣传队伍14支,发放便民法律联系卡1013张,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0场。规范完善“法律七进”各项工作台账。

(四)积极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县政协副主席贾伯玉与县司法局巫惠平局长率考核组一行对我镇“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验收,受到县领导的肯定。

(五)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全年上报普法信息12条。

(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研判工作,每月20日前按时上报排查调处情况,做到矛盾纠纷不出镇,全年各村调解矛盾纠纷96件。

(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网络的建设,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为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全年组织调解员和村(社区)后备干部进行人民调解专题培训3次,极大地提高了调解员对问题的分析理解能力,对全镇的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积极开展调解能手等评定活动。

(三)紧密结合“依法治县”和“法律七进”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各级调解委员会资料、台账健全规范,调解纠纷有记录、有协议。

(四)按要求征订人民调解杂志、法制日报等报刊书籍,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全年上报信息4条。

(一)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好日常走访和帮教工作,刑释人员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二)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帮助1人争取民政低保、1人申请c级危房改造,补足资金4000元。

(三)按时完成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季度报表和各类统计报表,全年上报信息4条。

(一)明确矫正工作责任。针对每一名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镇司法所都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全程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矫正小组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社区)推荐一名熟悉情况的干部担任志愿者、司法所长、片区民警和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共同组成。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

(二)细化矫正工作方式。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年龄、学历、职业、身体状况和所犯罪行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时矫正小组开展入矫仪式,详细讲解社区服刑各项规章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纪律要求。服刑期满解除矫正组织开展解矫仪式,帮组期满解矫人员重新融入社会。

(三)严格矫正日常监管。严格遵守“两个八小时”制度,年初制定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计划。每月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必须做好读书笔记。每月社区矫正小组不定期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走访、定位手机和电话抽查,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须报告日常情况和思想汇报。以便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动态,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乐山司法局社区矫正平台,不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活动地点进行定位,结合电话抽查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向,确保无不假外出情况发生。创新推行“电子平台”与“纸质档案”同步操作系统。注重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的功能整合应用,将基本信息、法律文书、刑罚执行、居住地变更、解除矫正等内容统一录入系统,通过平台上的工作记载系统,录入各类工作信息,使社区矫正各类基础信息形成一本全系统共享的网络化卷宗,实现社区矫正基础工作向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管理转变。

(五)将矫正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我镇依托县网格化监管中心平台,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网格和农村网格中,并吸纳网格员进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充分发挥网格员的重要作用。

(六)加大矫正帮扶力度。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产业发展的扶持和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的救助。鼓励社区服刑人员自主创业,回报社会。现已有1人发展肉兔养殖,月出栏肉兔1000余只,月利润8000余元;1人连锁经营3家鞋店,带动就业8人;1人流转土地20亩种植优质水果,带动周边村民发展致富。今年以来慰问困难社区服刑人员4名,为患癌症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救助金4000元。

(七)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系统报表,及时更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代表xx县接受市人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规范制作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全年上报工作信息8条。

(一)每月接待法律咨询服务3件以上,全年接受法律咨询137件,每月按时将数据上报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引导25人次到马踏法律服务所申请法律援助,使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保护,全年上报工作信息4条。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13个村(社区)全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法律顾问参与各村事务有台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深刻领会《依法治省实施纲要》,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提高我镇群众的法律意识,构建和谐、平安。

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司法行政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工作“基础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

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二、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三、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实施法律服务“服务工程”取得新成效。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四、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立足点,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3、深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三满意”活动,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窗口接待能力。一是规范接待窗口,实行了窗口服务的“三个一”、“四上墙”和“两台帐”制度。二是规范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重大事项报告、疑难案件讨论、紧急事项处置等制度。三是开展“三级联创”,全市8家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窗口都达到了落地沿街、制度上墙、便民规范。7月,根据市政府要求,实现“12348”与“12345”市长热线的联动,促进了法援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我市2个案例入选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个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典型案例。市“12348”法律咨询中心还被市“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了第一批“市效能建设示范岗”。

4、加大法援宣传,扩大法援影响。通过法律援助专报、现场宣传和典型案例跟踪报道等,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实现了电视中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的“三有”要求。9月份全面启动了市“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了法援工作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在省新闻奖评比中,日报专刊部报送的法援工作作品,荣获新闻奖一等奖。

五、以确保劳教场所安稳为前提,实施劳教场所“安全工程”取得新成效。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3、稳步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认真总结推广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形成了“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人性化、考评科学化”的工作模式,省矫正办在召开现场会推广。扩大、、三县(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县(市)领导高度重视,司法局和公、检、法机关协同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

六、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实施队伍建设“系统工程”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3、加强了综合保障工作。继续巩固扩大文明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成果,积极争取并圆满完成市局办公大楼整修项目,进一步营造了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组织开发了电子台帐管理系统,开辟了网上学习园地功能,进一步拓展了机关干部的学习交流平台。在全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推进会上,我局作为唯一一家示范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不断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市局被省司法厅、省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进一步加强财务、车辆等各项内部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是深入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全区所有村(社区)建成市(村)民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每半年更新1次,每年上课6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综治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

三是按照“三进三争”活动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指导各社区(村)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四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调研。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参会全体干部共同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重要讲话精神”,向参会全体干部传达了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汇报了2018年工作亮点和2019年创新工作思路,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进行总结和点评。局党组书记、局长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并就做好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最后,会议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了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测评,对党组班子成员进行述责述廉评议。

会议要求: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体干部在开展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民营企业、脱贫攻坚、污染整治、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落实.二要积极创新,强化工作实效。全体干部要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三争”活动开展,进一步深化细化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品牌档次,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进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要加强学习,抓好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和“岗位大练兵”活动,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业务素质、政治理论素养、工作作风等建设,努力建成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年,我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先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和上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部署,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着力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高水平建设“三个”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严对标、实对表、争一流,坚定不移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示作为。

1.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摸排、监管、教育、转化、深挖等五项重点工作,对在册近50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滚动式集中梳理和调查摸底,摸排出涉枪涉爆社区服刑人员19名,涉赌涉毒社区服刑人员37名,统一开展谈话,尚未发现隐患。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签订《社区服刑人员不参与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承诺书》,共437份。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今年来共计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5场,分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引导律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支持和保障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保障,由农办从新农村建设中列支83.2万资金用于“三治融合”示范村和民主法治村建设,切实将“三治融合”和民主法治村建设有机结合。今年共创建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175个,绍兴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50个。

3.全面完成重要节点维稳安保工作。全力做好重要节点和“平安建设攻坚月”维稳安保工作,做到“组织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及时召开安保动员部署会,成立维稳安保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和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监管,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零失控、零冲卡、零脱漏管”的目标。

二、抓重点、出亮点、求实效,坚定不移在彰显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中展示作为。

(一)“大基础”建设全面推进。

1.以“五比五赛”为载体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在全市13个中心司法所组织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五比五赛”活动,通过“比创新、赛亮点,比台账、赛规范,比服务、赛质量,比进度、赛业绩,比作风、赛形象”,整体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创建注重过程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一起抓,实施“清单式、销号制”管理,上半年各所已在14个大方面182个销号目标中完成销号182个,完成率100%。与乡镇街道投入资金共计100余万元用于全市“联合调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全市13个中心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得到明显提升。今年,、、、、共5家司法所成功创建“枫桥式”司法所,黄泽、崇仁司法所成功创建省规范化司法所。

2.以强化考核为抓手完善中心司法所运作模式。进一步健全考核体系,加大对司法所创新工作的考核,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将各项工作定目标、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建立健全中心司法所“定人、定时、定点”联系乡镇司法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心司法所运作模式,全面规范中心司法所业务职能和主体责任。目前,13个中心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均达到3人以上、政法专编2人以上,基本实现专编专用,基层工作职能发挥更加有效。

(二)“大调解”机制持续健全。

1.完善人民调解体制机制。一是补齐大调解工作短板。根据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短板,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调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的意见》两个文件,明确了市调委会和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主管部门职责清单,并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等提供保障,目前我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已基本建立完善。二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成立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筹建金融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镇村企等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一镇一品”创建,目前,已建成村(社区)调委会48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21个,联合调解中心2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2个,人民调解“一镇一品”调解品牌13个。三是建立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市人民法院、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惟律师事务所和13个中心司法所分别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共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262次,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2897件,化解2850件,成功率98.4%,其中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18件,已调处成功18件。

2.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行动。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及时组建驻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由2名具有法律知识的专职调解员和1名值班律师驻点调处来访案件。成立乡镇(街道)联合调解中心,目前全市21个乡镇街道均已完成联调中心建设并开始运行,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卓有成效,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在五大集镇司法所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建立庭所即时对接联动机制,已就地化解涉诉民事纠纷21件。同时抓好工作培训,特邀全国人民调解专家、诸暨老杨调解中心创始人杨光照为我市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专题讲座。自专项活动启动以来,共摸排信访矛盾纠纷186件,梳理信访苗头隐患186件,与信访部门对接74件,化解信访和苗头隐患249件,引导诉讼7件。

3.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吸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以乡镇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组建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织密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据统计,全市共计建立人民调解队伍21支,其中志愿者队伍8支,信息员队伍13支。以“先进人民调解员”、“调解好故事”和“优秀调解案卷”等评比活动为抓手,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共评选出30名市先进人民调解员、30篇“调解好故事”和15件优秀调解案卷。

(三)“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

1.推动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下发《市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的普法清单,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市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金融风险防范普法宣传中,根据普法责任制联合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和投融资整治集中宣传月活动,形成宣传合力。同时,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工作,在绍兴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排名中位列第三。

2.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开展“法润宪法先行”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召开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推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格局。创新载体,除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和传统媒体外,将宪法宣传融入本土文化和文艺活动,在华堂小学开展“诵读宪法、书写宪法”活动,使宪法宣传与羲之书法文化有机融合,同时开展宪法知识竞答、越剧演唱等多样化环节,以及“讲好宪法故事”征文、演讲比赛、“百姓读宪法”、“宪法进万家”摄影与绘画、“宪法宣传我先行”公益广告征集等活动,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等。今年共开展宪法宣传80余场次,分发宪法资料10万余份。

3.推动“法润”深入实施。进一步抓好“法润”各个项目的实施,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普法,组织市反腐倡廉讲师团和职务犯罪预防讲师团分赴各部门、乡镇(街道)、企业开展宣讲,抓好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加强部门、行业、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依托农村“道德讲堂”“文化礼堂”“流动大舞台”“法治电影下乡”等强化农村普法。今年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8个,实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新创建55个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全年共计组织普法讲师团授课20场次,发送法治短信11万余条次,组织模拟法庭3次。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着力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围绕产业强市战略,积极开展“法企同行”活动,走访企业32628次,发放企业法律服务手册4.98万册,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组)107个,建立服务企业联系点243个,收集排查企业法律风险服务需求4120项,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解决问题9337件,发布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157条,挽回企业经济损失愈3.37亿元。围绕全面开放战略,开展“走出去”企业专项走访行动,梳理150家无锡境外投资重点企业,全面摸清境外投资企业发展状况、法律服务需求和经营发展风险,形成专项汇报,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推动省司法厅、市人民政府和红豆集团签署《共建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框架协议》,为中资企业在柬投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协同相关部门举办资本输入输出、跨境并购、知识产权等法律讲座500余场次,为无锡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围绕维护大局安全稳定,组织开展“两会”、“一带一路峰会”、“江苏发展大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强化措施落实,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组织骨干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和代理工作,化解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民生建设等重点领域重大矛盾纠纷200余件,参与化解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包案信访积案115件。组织全市律师到各级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部门(机构)窗口,开展免费法律服务5000余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千余件次。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围绕加快建设“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成立协调办公室,统筹资源,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平台功能定位,规范功能设置和岗位设置,完善工作制度和服务要求,探索建立评价与改进机制。加大7×24小时“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力度,累计接听解答群众咨询3万余件次,实现同比增长30%。建立31家军人军属法律服务站,开展送法进监狱、送法进军(警)营等活动117场次。建成259个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组织,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000场次。二是全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建立包括24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的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有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实施无锡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将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纳入太湖人才计划,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能力水平。会同市人才办出台《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行动的实施意见》,组建市、市(县)区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团和园区法律服务驿站,为我市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便捷、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2017年全市法律服务行业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4306家,代理各类案件41125件;办理各类公证77718件;出具鉴定意见书9647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13件。二是认真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请将劳动关系、土地流转合同纠纷、遭受家庭暴力主张权利等8项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完善“智慧普法”工程,对“无锡智慧普法”项目进行全面升级,打造“一平台四中心”(即无锡智慧普法平台、普法需求中心、普法产品研发中心、在线法律咨询中心和联动机构共建中心)。使其基本具备民众法律需求数据搜集分析、法律知识推送、在线法律服务供给、法律需求智能匹配响应等基础功能。项目被列为无锡市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惠民工程,并荣获法治无锡建设实施工程项目优质奖。三是深入落实司法行政惠民举措。出台司法行政聚力发展、聚焦富民20项惠民举措,开辟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布法律风险提示3200余条,设立流动人口“法律诊所”86家,建立后续照管服务站88个,建成“法治书屋”115个,减少公证证明材料693件,减免公证收费70余万元。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115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实效。

一是全面规范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全覆盖基础上,着力推动劳动、交通、消费、物业、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基层常设性沟通渠道建设,厘清各方职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借鉴“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经验,持续推进“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培育个人调解工作室,以品牌效应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13个,拥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209人。在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15个,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132个,设立交通事故调委会3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成率均超过95%,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专业多元的“3n31”人民调解组织体系。2017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7940次,受理矛盾纠纷57192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57180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99%。涌现出无锡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刘强、陈云华、陆夏忠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

二是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成效。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标准,进一步树立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理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履职、规范执法,严厉打击不服从管理和对抗管理的行为。2017年,全市共撤销缓刑收监2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3人,警告235人,提请治安处罚8人,追回在逃社区服刑人员1名,查处不假外出人员171人次。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工程,聚焦家庭、被害人、社会“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模式,积极修复已损害的社会关系。开展教育矫正“三个专项活动”,通过开展形式丰富多彩的主题特色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效果。出台《关于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刑、刑释和解戒人员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促进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改革,推行人员衔接留痕管理和备案制度,建立“释放难”等重点人员衔接问题预警机制和处置流程,积极协调将重点人员管理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协调公安派出所将需要“必接必送”等具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以及人户分离人员列为重点人头,制定管控方案,落实管控责任。进一步加大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社会宣传和应用管理,扩大视频会见系统的知晓面和使用率。截止11月底,全市累计完成远程视频会见预约69次,成功会见33次。积极开展特殊人群及其未成年子女专项帮扶活动。排查走访社区服刑、刑释和解戒人员特困家庭448户,联合相关部门,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持续推动后续照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健全市、县、乡三级后续照管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后续照管工作“网格化”和照管对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与强戒机构合作,完成人员信息对接传送406人,签署后续照管协议392份,帮助21名照管对象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对487名照管对象展开心理咨询、纠纷化解、应急救助等相关帮扶服务。

(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立足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通过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推动在全社会凝聚“法治”的价值共识,切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运行体系。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无锡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出台《无锡市国家机关“七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61家机关部门的普法职责任务,进一步优化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开展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重点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2017年,全市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服务卡230万份,走访居民(村民)35万户。四是坚持德法共建,推动法治宣传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德法同行”、“德法相伴”系列活动,推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实践与社会公益服务四项结合。先后举办各类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巡展、法治家规家训征集、法治楹联书画巡展、法治童谣传唱、崇德尚法社区创建等活动4000余场次。建立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7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21个,各类法治文化特色团队350余个,探索出一条具有无锡地域特征的法德融合之路。五是强化实践引领,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把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作为最直接的法治宣传,组织50余家专业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各类广场服务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专项梳理活动,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深入开展基层民主“双创”活动,全市有7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29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六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清理行政权力事项87项,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它行政服务事项371件,上报典型案例82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出具法律意见审查书5件。切实做好投诉案件办理工作,处理“12345”投诉交办件200余件次,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6件,办理法律服务行业投诉81件次。

(五)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新标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无锡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提升3名正科职、5名副科职年轻干部,对20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全面启动司法行政人才“155”工程、青年后备人才成长引领工程、行业高端人才开发培养工程、社会化人才引智工程,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特殊节假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辅导,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发送廉政微信、信息。每季度对全系统干警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围绕创建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司法行政特点,重点针对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共收集有效工单1000多张,走访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1600人次。

虽然在2017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掣肘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机制不健全制约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各地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供需不对称矛盾突出;各服务中心业务间联动融合不足,服务依然呈零散化、碎片化;部分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尚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经费保障不足。

(二)司法所体制理不顺掣肘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政法专编仍未完全落实,司法所人员力量薄弱,年龄结构日趋老化,能力素质与信息化发展要求不相匹配。

(三)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不明确成为制约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瓶颈。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不足,许多工作由社工担负,不符合刑罚执行要求;执法保障不足,无专用警械、警车,追逃、押送难度较大;后续照管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对强制戒毒人员社会接纳度低,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主旨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围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任务,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构建“一站式”“综合化”的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以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为重点,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有效覆盖,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延伸,实现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广泛覆盖,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开发应用试点“在线刑事法律援助”系统。进一步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和供给模式,通过与“律兜”app深度合作,充分利用“无锡智慧普法”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目标,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持续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组织引导律师创新服务产品,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创新战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我市产业强市战略。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行动,为我市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汇编无锡律师涉外服务典型案例,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推进公证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证行业良性竞争。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三)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要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使普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提高法治素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秀传统(地域)文化、公民道德实践、群众生产生活“六个深度融合”。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原则和“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的方针,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打造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与生态环境相融合、与公共文化服务相互补的法治文化新阵地。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实践,深入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专项活动,通过帮助梳理村规民约、培树“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切实将法律与道德的元素导入基层自治之中。

(四)围绕“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作用。

深化医疗、交通、劳动、物业、消费、商事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深化律师、公证等参与纠纷调解的做法,提高基层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我解决纠纷的能力。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探索律师代理涉法涉诉案件流程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质效。

(五)围绕“建设平安中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

积极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由“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转变。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把恢复性司法的理念融入社区矫正的全过程,重视社区矫正对象、被害人、社区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促成被害人、社区、矫正对象之间达成谅解协议,动员社会力量和社区群众参与罪犯和刑释人员帮教活动,加强被损害关系修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改革,推行人员衔接留痕管理和备案制度,建立“释放难”等重点人员衔接问题预警机制和处置流程,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促使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进一步理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体制,着力打造以1个“需帮尽帮,一个不漏”帮扶救助总原则,三级站和服务社等4个专业机构,为照管对象提供就业、住房、养保、家庭关系修复等n种帮扶服务内容的“1+4+n”菜单式精准帮扶服务品牌。

(六)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新标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造司法行政忠诚铁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推动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将无锡司法行政队伍打造成一支忠诚铁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五有”、“六统一”标准查漏补缺,进行规范,对外公布调解委员会成员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半年举办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

二是指导推广乡镇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扩大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是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强化考核,确保“矛盾不上交”。发挥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张贴调解通报,扩大群众知晓度。

四是继续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引导辖区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加强案件的跟踪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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