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3篇)

时间:2023-12-11 16:07:46 作者:书香墨

规章制度是对组织内部成员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一种手段,旨在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发展。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依靠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遵守,以下是一些执行规章制度的好方法。

初中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湖南省安仁县第三中学突发安全事故应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大初

副组长:刘忠木 李慧林 李德华 李敦华 刘声安

成 员:谭文奇 侯仁朱 侯运德 张利华 陈志清 左小武

各处室副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主室主任侯运德(兼)

成员:政务系列人员

突发事件应急疏散负责人员

疏散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疏散有序,确保安全

疏散指挥人员:

总 指 挥:陈大初

副总指挥:李德华  侯运德

高 三 楼:李慧林  左楼梯:何颖萍   右楼梯:谭光运

五 层 楼:刘忠木  左楼梯:彭庆平   右梯梯:左红平

三 层 楼:刘声安  彭水仔

初 中 部:李敦华  张小骥

疏散后处置人员:

(1)现场指挥组:谭文奇 张家尚

(2)疏散引导安置组:侯仁朱 卢志红

(3)医疗救护组:凡遵武  阳爱娥

(4)后勤保障组:张利华  张小明  

(5)通讯联络组:陈志清  唐金荣

疏散警报:不间断响铃、敲钟或警报。

应急指挥室:保卫处     电话:5325033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校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市教育局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安全事故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l、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及上级部门。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l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校长。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体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目标和全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和-谐育人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学生生命和健康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师生参入,预防为主,注重实效”的原则,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处处有规范,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的高效管理体制。

第三条:学校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负责制定出与《规范》相配套具体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长效校长负责制。各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初中、驻地小学及在校学生数达到600人以上的其他小学成立保卫科,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以及办公设施,落实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建立领导带班,教师值班的安全值日制。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防范工作文件精神,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隐患排除措施,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第五条: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自觉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掌握组织各类户外活动的.安全知识和处理突发事故的办法以及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和对事故责任的界定常识,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

2、食品卫生安全:要规范师生师生校内就餐饮水习惯,监督学生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小食品,不吃变霉变质食物,培养学生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

3、活动安全:严格户外活动申请审批制度,坚决杜绝参加一切商业庆典活动。

4、上课安全:要教会学生在课堂、实验室、微机语音室、图书阅览室、体育课等教学活动过程中突发事故的自护自救常识,教会学生在实验室、微机室上课时的用电常识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对在体育课活动中的异常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给予关注和照顾。

5、校舍安全:学校要对配电室、学校建筑区及一切安全隐患易发区划设安全警戒线,教育师生远离危险区。

6、消防安全:教育师生在公共场所注意防火,谨慎用电、用油、用煤气等。

7、治安安全:加强校园内部和周边治安,严禁学生带刀具、火药、爆竹进校园,加园周边环境清理力度。

8、其它安全:要加强防自然灾害、防传染病工作力度,自觉接受上级关于自然灾害预报和疾病预防通知,做好应急预防。

第七条:加大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督管力度,建立切实可行的督察通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校包括民办幼儿园进行危房排查,设施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令其限期整改。

第八条:各学校要参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第九条: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职责:带班领导要全面协调值班教师进行值班分工、时段交接。对师生的安全、学校的财产负责,尤其对校内安全隐患易发点、校产仓库、微机室等关键场所,实行全天候监管。值班教师不得随意离岗,发现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要妥善处理,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第十条:门卫安全工作职责:

1、24小时在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2、管好内门,严防闲杂人员或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严防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教学秩序现象发生。

3、与校方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并认真履行。

4、作好来客登记,记好安全日志。

5、对重大违纪学生在校内发生的不良行为协助校方进行调查,取证、整理上报材料。

6、维持好大型活动的正常秩序。

7、协助校方督查学生迟到、早退、衣着不整现象,严防校外人员擅自出入。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1、由总务处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做到设施达标、附着设施完好,防盗措施到位,防照明设施安全可靠。

2、管理人员保证24小时在岗和信息畅通,未经允许严禁非校内人员入内,严禁他人在本校留宿。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对宿舍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并上报整改。

5、填好相关表册,作好日志记录。

6、严禁刀具、棍棒、火源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在宿舍违纪违规(如赌博、抽烟、酗酒等)。

7、随时处理宿舍内的突发事件。

8、对宿舍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9、舍管员不能以罚代管,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督促住宿生按时作息,协助班主任督促住宿生返校住宿。

11、督促学生保持清洁的室内卫生和个人卫生。

12、不向学生兜售商品和小食品。

第十二条:食堂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1、食堂设施和配备设施以及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体检,凡患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或其它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上班期间统一卫生衣,卫生帽。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4、杜绝向学生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污染及“三无”食品。

5、食品留样,存样科学规范。

6、食品存放合理,做到菜粮分离,生熟分开,肉类冷藏,确保室内干燥,通风,碗筷严格消毒。防蝇、防虫、防鼠标准规范。完善食品存放安全设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7、加强食品采购,运输加工,贮存等环节的监控管理,建立食品的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

8、保证食堂操作间及大厅卫生。

第十三条:级部主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执行和贯彻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学生的“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食品中毒和煤气中毒、防坍塌事故、防交通事故、防踩踏事故、防侵害、防爆炸污染、防戏耍打闹、防疾病传染”等十三防工作。

2、杜绝学生吸烟、酗酒、赌博、进游戏厅。

3、教育学生不穿奇装异服,不留长发,不染发,不戴项链和首饰;不说脏话,不打口哨,不追逐打闹。

4、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刀具棍棒等进入校园。

5、教育学生不打架斗殴、谈情说爱、涉黄涉毒和在外上网。

6、预防学生顶撞老师,不认真听课,不按时交作业。

7、督促走读生按时回家,返校。

8、预防传染病在班内传染,对疫情及时排查上报。

9、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律、安全常识和自护自救常识教育,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演练活动。

10、实行上课点名制度,对缺课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迅速通知学生家长。

11、不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拖堂,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的课堂(活动)安全谁上课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

12、补课年级的级部主任和班主任应对本年级学生的在校安全负责。

13、每天最后一节课或自习的上课或辅导老师对学生的上下楼梯安全有监管指导的责任。值日教师组织好护送学生过公路口。

14、任何老师对学生的斗殴或意外伤害都有劝止护救的责任。

15、任何教师都有护校值班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义务。

16、各班要成立治安联防队并对他们定期培训,指导他们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每周将班级安全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学校。

17、严禁学生在外食宿,对措施不力,放纵学生在外食宿的,要追究班主任、级部主任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8、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并记好“班级安全日志”。

19、班级和年级要处理好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各种矛盾。

20、全体教师集会时,级部主任要安排专人巡查值班。

21、级部主任和班主任要协助相关人员抓好学生食宿工作。

22、级部应作好建立长期的安全工作值周(或值日)机制。

第三章学校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的一切建筑设施应从师生安全角度出发,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学校要按要求配备消防、照明、安全标志等设施,并保证其发挥真正作用。

第十六条:各学校应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的综合治理。

第十七条:禁止任何人在楼道,阳台或高位处摆放无固定的搁置物。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以保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第十九条:学校的财务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应配备监控设备,并安排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各校要加强实验室管理,强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腐蚀性实验用品管理与使用原则,严防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各处室、教室、宿舍、食堂等部门负责人应对其办公设施和财产安全负责。

第二十二条:各学校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师生进行不同形式安全教育,开展事故演练活动。

第四章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制定事故报告制度,严格事故报告程序,对突发性事件或不安全事故,任何人都有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即时报告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生伤亡事故或财产严重损失的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中心校报告,涉及刑事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案。上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经过、后果等等。

第二十五条:处理安全事故要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事故责任,要以最短时间处理结束,并书面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中心校。

第五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对于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由上级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于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采取追赔、经济处罚和评职晋级评优树模“一票否决”的处理方式,必要时上报教育局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已尽到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职责的,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界定责任人不承担相关责任的,不追究责任人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适用于镇中心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中心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初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市中小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

1、安全工作必须遵循"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络。校长要亲自抓好安全工作,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总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每学年,校长与各处室负责人、政教处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都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设立一名安全工作联络员,由政教处副主任担任,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信息报送、宣传等任务。每个班级要设立一名学生安全监督员。学校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课堂、课外活动、住宿等环节乃至师生个人。所有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责任和义务。

2、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学生在校安全由班主任负责;课堂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住宿安全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学校治安室、门卫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破坏学校财产、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坚决打击。每天的值班领导、值夜巡逻人员,节假日护校人员,必须明确职责,按时交接班,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做好情况记录。对未能严格履行职责而造成师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者,要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必要的损失对情节严重者,还要进行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各部门、班级对安全工作要实行周小查、月中查、每学期一次全面检查制度。总务处要负责校舍、教学设备、器材、生活设施、宿舍、食堂、烤馍店、商店、理发店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总务处要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师生体检,冬季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春夏季节要注意流行病的防治。教务处要负责教育教学环节的检查和安全管理。班级每周除对本班安全工作排查外,还要坚持每月对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履行《学生安全公约》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就违约行为进行反馈通报,以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须有教师现场指导。实验室管理员对易燃、易爆、腐蚀、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上体育课时,教师要按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做好预备活动,并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保证安全。严禁身体不适的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或其它剧烈活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汇总安全检查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4、实行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春游、远足、夏令营、冬令营、外出参观学习、出校训练等活动,必须书面上报学校审批。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教育活动,事先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落实带队教师和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外出集体活动。凡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危险地方,不得组织学生靠近或到达。凡需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要对司乘人员证照、驾驶经验、身体状况等进行详细全面考察,严禁违章驾驶、违章乘坐。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在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公路上搞宣传、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扑救森林火灾)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或缺乏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5、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时逐级上报。各班的安全监督员要充分发挥作用,注意学生中的不安全动态,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或有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政教处,班主任或政教处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或校长。要注意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安全防范措施。

6、实行学生旷、缺课查询制度。班主任对未按时到校上课和旷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进行教育。班主任、任课教师对旷、缺课学生,都应弄xx因并及时转告学校政教处或班主任。对旷课三节以上,并在一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班主任任要进行家访。对因故退学学生,班主任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家长签字后,报政教处备案。

7、落实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班要在政教处的安排下,围绕当年的教育主题,结合本校本班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8、政教处和各班级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全体教职工要牢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班主任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放在班级管理工作的首位,要经常地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内容,向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病、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方面地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安全十不准》。

9、全体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书育人地自觉性和能力,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役使学生。

10、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用,积极与桥南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联系,加强学校治安防范和学生上学、放学时间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1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者,年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年终职称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学期内未发生较大不安全事故,期末班级量化考核中根据具体情况给班级加记考核分5—10分。

12、各处室、各班级所有教职工,均应对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如因失职和管理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等重大不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给予政纪处分,本人承担经济赔偿或民事、刑事责任。

初中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班级安全工作的开展,提高班主任安全工作的意识和工作的实效性,增强学生安全的防范能力,以减少班级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校安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特细化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一、安全教育

班主任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放在班级管理工作的首位,要经常性的开展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

1、教育时间:要将每周的不定时与定时教育相结合;将每次活动前与活动后教育相结合。要重点抓好期初、期中、期末时段的安全教育,要坚持做到周始—教育、周末—提醒。规定每周二班会课为定时安全教育时间。

2、教育内容:切合我校的实际,适时开展教室、寝室、课内、课外、校内、校外、周末、假期的各项安全教育,要将全面教育与专题教育紧密相合,切实开展好以下安全教育。

(1)开展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确在校学习、活动行为的安全。

(2)在学校、年级、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时,要按预案的要求,全面细致地进行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

(3)在学期不同的阶段,有重点的开展交通、消防、食品卫生、防触电、防溺水、防踩踏、防自然灾害、防暴-力、防病禁毒等各项安全教育。

(4)切合时机有针对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不良、过激行为的发生。

(5)开展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

3、教育方式:班主任可采用解说、阅读、板报宣传、活动演练、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自行组织开展。

二、安全督促

在学生的学习、活动、生活过程中,班主任随班到岗严加监管,防止学生不良现象及意外事故的发生。

1、学生考勤:班主任每天到班的首要工作是检查学生人数,查实未到学生去向,无故未到的、逃学的必须通报家长或学校。

2、每周一次班会课,班主任必须到岗,进行相关教育,不得被其他课占用.

3、课间操时段,班主任必须监管。

4、集体活动、集会:班主任必须随从班级,全程跟踪监管。

5、周二打扫:妥善安排好教室、卫生区卫生打扫与整理,亲临现场做好组织与安全管理。

6、其它时段:在课间、晚就寝、周末回校等时段,要随时巡视,进行安全监督。

三、安全检查

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每周一次的班级安全检查工作。

1、设施检查:充分利用下班时间,对教室课桌凳、电器、线路、门窗、空中悬挂物、卫生工具、水电设施等财物进行全面的检查,不得走过场。

2、不良器械排查:全面清查学生是否将刀具、木铁棍、玩具枪、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各种不良物品带入教室,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处置。

3、学生行为:随机抽查学生课间行为习惯,发现不良现象,即时制止并教育。

4、思想调查:细心观察,个别交流,有预见性的把握学生心理动态,顺藤摸瓜,了解学生校内外的思想行为状况、变化,查出隐患。

四、安全反馈

1、对于每周一次进行的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检查结果,有隐患都要及时上报.

2、对教室设施上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一经查出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修理.

3、保持安全信息通畅,实施安全报告制度。若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校、失踪、自行外出外逃、伤害事故、重大违纪等事件的,班主任要在6小时之内政治处口头汇报,并在2天以内事件的具体情况上报学校。

4、做好班级安全工作的阶段小结和期末总结工作,明确今后工作方向。

注:班主任因事外出,由代理或副班主任履行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纪律:

1、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课一次扣3分。

2、上课讲话、不听讲、搞小动、借东西作一次扣2分。

3、课桌上堆放过多书本一次扣1分。书桌上的书、本、文具摆放不整齐一次扣1分。

4、上课打瞌睡、睡觉一次扣1分,上课喝水、在班级里吃小食品一次扣2分。

5、课间、中午在班级、走廊大声说话、追逐、打闹、下地走动一次扣10分。

二、学习:

1、作业不按时完成扣10分。作业字迹潦草不规范、格式不正确扣10分。

2、作业多写、少写、或作业本落在家里均按没有完成作业处理扣10分。

3、抄袭他人作业或抄袭作文书、早晨到校补作业,抄袭者扣10分,被抄袭者扣5分。

4、每次考试倒数15名依次扣15分、10分、5分。

三、卫生:

1、教室卫生清扫不彻底,当天值日生每人扣1分,组长扣2分。

2、值日生不按学校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和脏水扣10分。乱扔扣10分。

3、值日生不按值日要求完成值日工作,组员扣1分,组长扣2分。

4、座位周围有纸屑等杂物者每次扣5分。

5、手、脸、脖子脏,头发、指甲长一次扣1分。佩戴首饰每次扣10分。

6、书桌堂里有垃圾、纸屑等杂物每次扣2分。

四、间操、眼保健操

1、迟到、旷操、早退、说话一次扣1分,病假、事假一人次扣1。

2、队列不整齐,一次扣1分,纪律不好,一次扣1分

3、节拍不准确,动作不到位,一次扣1分,不服从指挥每次扣1分。

五、行为规范:

1、打架斗殴或纠集校内外人员打架一次扣10分。

2、赌博一次扣10分。抽烟酗酒一次扣10分。

3、起哄、怪叫、吹哨、鼓倒掌、敲桌椅等影响班级秩序一次扣5分。

4、讲话粗俗、低级下流、骂人,一次扣5分。

5、上学穿背心、拖鞋等,仪表不合格,不穿校服、不带桌布扣1分。

6、不接受老师、班级干部批评,与教师、班级干部顶嘴一次扣5分。

7、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每次扣10分。

8、学校值周扣分,班级按其2倍扣分。

六、加分

1、作业得到“笑脸”、“100分”、“优”每次加2分,好每次加1分。

2、课堂上受到老师表扬每次加2分。

3、每次考试班级前15名依次加15分、10分、5分。

4、参加各种竞赛获得省市区校奖励者依次加10分、7分、5分、3分。

5、运动会等体育比赛获得学年前三名者依次加5分、4分、3分。

6、学校加分,班级按其2倍加分。

初中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安全档案资料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是领导决策、开展工作、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研究处理问题、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档案立卷工作,统一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使我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归档范围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按基本情况、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隐患排查和整治、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上级来文和信息报送、校车管理等方面归类建档。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基本情况说明;

单位平面图。标明单位区域内主要建筑物;

重点目标位置图。标明单位内部重点部位所在的位置(附照片)。

3.危险物品备案登记表;

4.备案材料(复印件)

(1)学校法人代码证;

(2)学校建筑安全验收合格证;

(3)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4)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及操作人员健康证;

(5)学校小卖部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

(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批准证书;

(7)学生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8)锅炉检测报告及司炉工证。

(二)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2.本单位各种安全工作制度;

4.年度、学期安全工作计划、总结;

6.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学校制定的火灾、交通事故、危险物品事故、工程建设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大型活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预案。

7.学校大型活动工作制度。申请审批表、组织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

(三)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

1.消防设施配备登记表(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等);

2.交通安全标志情况(临路学校的警示语、标志,减速带等);

3.电子监控配备情况(红外线报警装置、电视监控等);

4.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防卫器械(警棍、钢叉、防割手套、手电筒、通讯工具等);

5.安全经费投入。安全经费投入去向、数目、台帐等(有财务账目复印件)。

(四)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2.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资料(包括师资、教材、课程、教案、考核等);

3.参加上级安全培训的资料;

4.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资料(师生培训、专业人员培训等);

5.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演练方案、演练过程资料、演练记录、总结、图片等;

(五)隐患排查与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实行日巡查,周排查,月检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排查人、排查时间、隐患事项、责任人等);

2.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事项、整改结果等);

3.隐患鉴定申请(视情而定)、相关职能部门鉴定意见书等资料;

4.未能及时整改的有相关限期整改资料,自身难以整改的向上级汇报的原始资料等。

(六)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1.节假日和上级要求的其他重要时段的值班带班人员安排和安全检查记录;

2.学校门卫安全工作资料;

3.学校食堂、小卖部安全检查资料;

4.学校宿舍、学生管制刀具安全检查资料;

5.危险物品、化学药品存储和管理资料;

6.学校其它方面的安全检查资料;

7.上级安全检查记录。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1.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3.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联动制度、联动协议、联席会议、联动活动等资料。

(八)上级来文和信息报送

1.上级来文。按级别、时间先后分类装入本年度、市政府、市教育局、区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下发到学校的安全文件。

2.安全信息员资料,安全信息报送资料,通讯联络记录等。

(九)校车管理(含学校公车及接送学生专用车)

1.学校公务车登记表,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车主信息等(含车辆照片);

4.建立接送学生专用车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记录。

5.建立校车驾驶员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

(十)其他

学校开展的目录中未列入但具有保存价值的安全工作资料。

二、组档、立卷要求

(一)组档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照“一年一卷”的原则组卷,长期文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2.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单位名称变更或撤并时,应按原档案转交新校。

(二)立卷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以学校为单位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和档案封面。

2.档案盒封面要求统一贴上或打上“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标签,横标下有分卷标签,分卷有多盒分卷的,在分卷标签上注明分卷顺序,如学校安全工作预案(1)……,档案侧面有清晰的竖标签。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都要有总目录,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录与卷内文件目录,装订顺序按各分卷内容先后时间顺序装订。分卷装订统一使用竖排线装。

4.所有印制材料一律用a4 纸,检查记录用原始资料。可用蓝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工整、简洁、准确,不得涂改(如有改动,须作明确说明)。

5.严格保密制度,严禁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扩散。

三、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中等以下学校(含幼儿园)。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它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2、各种档案须科学管理,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严格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4、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5、利用档案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因特殊情况确需借阅者,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天。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6、本单位档案一般不对外开放,外单位借阅利用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初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坚决服从宿管员、校报领导,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2、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中午、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3、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粗痞话,打架相骂。

4、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保持整洁,做到“五个一条线”,不乱放用品、不乱抛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保持寝室内干燥。

5、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寝室内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6、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内点煤油灯、蜡烛,点蚊香要放在地面上。不准床上弹跳,打架玩。

7、凡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留宿。

8、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9、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臭虫,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10、爱护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整洁、安宁、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生宿舍分配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初中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实行白天、夜晚值班放哨制度。

3、节假日实行值日放哨制度。

4、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5、建立定期对师生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

6、制定学生安全防范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安全监督网络。

7、住宿区实行联户联防值班制度。

9、制定民事纠纷调解,学生违纪违规处理制度。

10、建立与清溪派出所警校共建联络制度,优化学校安全环境。

初中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树立安全意识,牢记安全责任,深入持久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认真细致进行学生日常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在校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宿管部对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负责,具体实施宿舍的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卫生、安全措施,明确管理责任,组织进行定期的卫生、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人身、宿舍安全。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熄灯时间就寝。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全体学生必须提高警惕,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等案件及其它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管理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发现起火时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学生宿舍按学校规定建立以宿舍管理员为骨干、教师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初发时的扑救工作。

第四条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和煤气炉、火柴等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火、焚烧物品、点蜡烛等。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宿舍内,如宿舍的水电设施、床架等有损坏应及时汇报宿管员,以便及时维修.

第五条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宿管部批准并出据文字证明,宿舍管理员才能安排住宿,否则要令其离开。.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学生家长经登记、同意后方可进入其子女宿舍。

第六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凡发现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有经商行为的,宿舍管理员要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报告政教处处理。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

第七条学生宿舍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经常保持畅通无阻,禁止在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自行车等,严防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学生宿舍门要能随时打开。

第八条学生的现金、有价证(卡)等贵重物品,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离校期间应随身携带或交班主任、任课老师代为保管,不得乱丢乱扔,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发现有人现场作案时,应迅速向周围同学发出求助信息,将作案人员擒获,扭送保卫部门处理,或报告保卫部门来人现场处理。

第九条严禁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猜码划拳;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不得在宿舍举办不健康的活动。

第十条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学生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保卫部门,否则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其他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劝阻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要立即进行收缴,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同时报教导处。

第十一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大声喧哗、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禁止在学生宿舍区张贴各类宣传广告和商业广告。

第十二条请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的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及本班班主任的电话,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安全管理制度

1、主管前厅业务运转,协调前厅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制订前厅的各项业务指标和规划。

2、每天检查有关的报表,掌握客房的预订销售情况。

3、掌握每天旅客的抵离数量及类别;负责迎送、安排重要客人的住宿。

4、严格按照前厅各项工作程序,检查接待员、预订员、行李员等工作情况。

5、配合培训部对前厅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并具体指导员工各项工作。

6、与财务部密切合作,确保住店客人入账、结账无误。

7、协调销售、公关、客房、餐饮以及工程维修部门,共同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监督营业报表,并进行营业统计分析。

9、负责处理和反映跑账、漏账等特殊问题。

10、收集客人对客房、前厅以及其他部门的意见,处理客人投诉。

11、与安全部联系,确保住店客人安全,维持大堂的正常秩序。

1、台风及强降雨信息由前厅部负责收集。

2、当收到各类信息时,前厅通知相关部门,并及时将各类预警信号挂于大堂。

3、前厅作为各部门的协调中心,如接报有物件因台风或者强降雨而损坏,即时用相机将现场拍下,便于日后索赔保险。

4、根据台风强降雨工作程序检查各部门的完成情况。

5、综合各部门的报告,汇总成台风或者强降雨的汇报,如无物品损坏,则在值班记孙上登记即可,否则,另作详细书面报告。

6、大堂副理及总机应密切注意台风及强降雨动向,并即时将信息传达给各部门。

1、及时赶到发生火警的现场。

2、接到报火警警报时必须带上工具:

——电筒。

——手提对讲机。

3、勘证火警情况,向保安部提供确切的情况及确定是否通知消防队或是假火警。

4、协助酒店的灭火行动。

5、指示总机房做应争情况。

6、警急情况下,撤退是必要的,大堂副理应协助总机房用紧急系统向客人宣布火警情况并指示客人用走火通道撤离,并取得的帮助。

7、随时与火警现场的保安人员保持联系。

8、必要时,大堂副理要留在火警现场等待消防车的到达。

火灾扑灭后,大堂副理与消防中心人员检查现场和准备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财产流失、被盗现象发生,确保校产安全,特订立以下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校产安全工作,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防盗制度,建立防盗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并办好交接班手续,责任到人。加强门岗值班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出问题要严格追查值班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校产登记清册,做到财产管理有专人负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带班领导应在每天下班前巡视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等重点处室的门窗是否关好,每周一早上应对学校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等重点处室的设备情况进行清查,确保重点部位、贵重财产的安全。

四、防盗配套设施应配置到位(如铁门、防盗网、报警器等),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学校要与综治副校长,村镇治保主任、联防队建立汇报联系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抓好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的建设。

五、要加强防范,做好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保证校产万无一失。同时要求保障信息畅通,学校发生被盗事件后应及时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强化海事监管效能,提高海事执法服务水平,促进港航经济的发展,保障国家人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系指船舶在港内的以下作业:

(一)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

(二)船舶试航、试车;

(三)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

(四)船舶烧焊或明火作业;

(五)船舶悬挂彩灯;

(六)船舶校正磁罗经;

(七)船舶在港内进行可能影响船舶和港口安全的其它作业。

第三条船舶港内安全作业应提前24小时向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备。拆修作业或明火作业等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满足提前24小时报备要求的,船舶应不晚于作业前2小时向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备。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四条船舶在港内进行安全作业,需在作业活动开始前由船长或通过其代理人向所在港区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船舶港内安全作业书面报备材料。

报备内容应包括:船名、船舶经营人、停泊位置、船舶载货状况、作业种类、作业时间、安全防范措施、船长安全声明、作业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备人联系方式。

船舶从事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还应提供作业项目及部位,应急备车时间。

船舶从事试航、试车,还应提供试航证书及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船舶从事烧焊或明火作业,还应提供动火部位及项目,消防车(船)监护情况(适用时),可燃气体清除证书,安全员及作业人员姓名。

船舶从事悬挂彩灯作业,还应提供彩灯悬挂示意图。

船舶从事校正磁罗经作业,还应提供罗经校正人员的资质证明及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第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港内安全作业提交的报备材料应及时登记,并按本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如海事管理机构对报备材料有异议,应立即在作业前向船舶提出整改要求。船舶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六条船舶在所报备的作业开始前未收到海事管理机构不同意见或提出整改要求的,即可按原报备计划实施作业。期间所报备的作业内容如有变动应重新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

第七条船舶所报备的港内安全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有关安全隐患,并通过vhf或其它通讯设备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第八条在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或其它可能影响港内安全作业的情况下,船舶不得进行或及时停止有关港内安全作业,并于重新作业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九条船舶在进行港内安全作业期间,应按有关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并保持vhf守听。

第十条船舶试航、试车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船舶试航应尽可能选择在白天能见度、海况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二)船舶试航应避开航道、狭水道、通航密集区等重要通航水域及水产养殖、重点捕捞区。

(三)船舶试车时,应注意船尾部的周围环境,冬季应注意海冰的影响,应不危及其它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全。

(四)船舶在试航、试车时应配备足够的合格船员。

第十一条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得随意施放救生或求生信号。

(二)船舶不得将救生艇用于交通及其它目的。

第十二条船舶进行烧焊或明火作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承接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船舶修理从业资格。

(二)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明。

(三)船舶进行烧焊或明火作业的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36—92第三条的有关要求。

(四)明火作业场所需要进行测爆检查的,必须清除舱内油、气,取得船舶可燃气体清除证明,并在报备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液化气船、散装液态化学品船和油船明火作业,还应遵守其它有关的特别规定。

(五)测瀑合格的舱室或处所,明火作业必须在4小时内开工,否则应重新测爆认可。作业前和作业中,必要时,应有专人对施工区域及受影响处所随时复测可燃气体浓度。

第十三条船舶悬挂彩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有效遮蔽,不得影响船舶自身应悬挂号灯的发光效能。

(二)船舶悬挂彩灯不得与附近的助导航设施的发光效能相同或相近,以免影响其它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校正磁罗经时应注意:

(一)不得在锚地、通航密集区、水产养殖区、重点捕捞区进行。

(二)对中国籍船舶的磁罗经校正,应由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人员进行。

第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对报备的船舶港内安全作业,加强船舶作业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作业船舶不符合管理规定要求的,应及时责令船方纠正;对拒绝纠正或未达到规定要求严重影响安全的,现场监督执法人员应责令船舶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船舶不按规定报备港内安全作业、作业中不遵守有关规定、不按要求进行纠正或不按要求停止作业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海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三、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四、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五、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六、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七、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质量和安全是建筑装修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一定要非常的重视。建筑施工单位在设计建筑装修时一定要考虑这些问题,相关的部门也应该尽到相应的监管责任,共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

主扇风机房、主泵房、净化站、物资库、剧毒物品库、化验室、档案室、资料室等和其他要害特殊部门均属于特殊岗位。

二、特殊岗位录用的员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个人素质,录用前必须认真接受审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特殊岗位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特殊岗位及其周边要经常进行巡回检查。

四、严格执行出入制度,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凡参观、视察、培训、实习及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特殊岗位的人员,应由公司办公室批准,并有专人带领,在指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作和活动,同时做好出入登记手续。

五、未经公司同意不准对特殊岗位的建筑物、设备及有关资料进行摄像、拍照、抄录和测绘。

六、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要设专人保管,建立健全收发帐目,完备收发手续。防火、防爆措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七、特殊岗位的员工,要时刻注意警惕,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八、特殊岗位的设备需要检修时,应对参加检修的员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说明,并对人员、检修项目、时间等作出详细记录。

九、、特殊岗位的员工,要认真执行保卫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坐班制,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遇特殊情况外出,及时挂牌通知。

2、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有关教学大纲和教材,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勤奋地学习和工作,及时了解教学进度,安排好切实可行的实验计划,并协同教师认真落实各种实验联系单制度,确保100%的实验开出率。认真领会实验要求,做好学生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帮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

3、全面负责一个学科的实验室管理工作,仪器室要保持整洁,仪器陈放整齐规范,仪器帐物清楚规范,做到帐帐、帐物相符,并认真做好仪器添置、申报、验收、上帐,及时做好仪器的清点、报损、一般的维修保养等有关工作。

4、做好每学期的.仪器自查,每年一次清查登记、造册工作,并与总财产核对一次,保证正确无误。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师介绍新仪器、新实验,认真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管好各楼道大门。

6、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安全实行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水、火、电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管好实验楼楼道的电灯。危险药品有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使用,杜绝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7、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8、积极配合课外小组活动,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9、完成教导主任、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完成教委仪器站布置的各项工作。

(一)仪器使用办法:

1、演示需要仪器,早三天通知,并填好实验预约通知单,分组实验早一个星期通知,并填好实验预约通知单,演示实验仪器用后及时归还到仪器室(分组实验仪器安排好后,通知上课老师)。做好实验后,通知实验教师收回仪器并验收。

2、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过程,应严格注意安全,使用危险药品时必须先经领导批准,正确配置,教师与实验教师一起称出数量,填好物品使用单,用后必须及时回收清理,并在物品使用单上写明回收数量情况等。

3、学校仪器一律不许随便拆装,如确实需拆装时,应说明理由,由学校批准。拆装后并按时复原。贵重精密仪器应报请上级批准。

4、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制度,并要求学生爱护仪器财物,保持实验室整洁。

(二)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仪器须由领导批准。

2、校内教工因工作需要,需借用仪器、工具,要有借条。

3、本组教师用工具要有借条。

(三)赔偿制度:

1、教师做实验时如损坏仪器,须说明原因并向实验教师登记。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而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2、学生实验时,凡不按实验规章行事或任意破坏损坏仪器者,除教育批评外,需上报教导处,并酌情赔偿。

(四)管理制度:

1、自购及下拨仪器须及时分类登记。

2、仪器应经常保持整洁,每学期清点一次。如有缺少,及时查明原因。

3、配合各科教师保管仪器。如有破损及时维修,每年暑假检修一次。

4、每年与校总务处财产保管员核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以防止危险物品丢失。

5、对有毒和易燃易爆的实验药品要严格管理和存放。

6、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实验室,在没有教师允许的情况不准使用明火。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