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征收补偿工作总结(汇总17篇)

时间:2023-11-08 10:15:10 作者:QJ墨客 2023年征收补偿工作总结(汇总17篇)

在月工作总结中,我们可以对自己在不同方面的工作表现进行分类和整理,形成一个全面的工作画面。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其他人的成功经验和挑战,同时也能够找到自己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城市建设征收补偿办公室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泾干湖周边改造建设项目:2020年11月15日泾干湖周边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征收工作正式启动。在二期征收工作中我办坚持提早谋划、统筹协调的原则,紧紧围绕“征收补偿”这一工作思路,经常性与一线同志碰头研究,了解工作形势,准确把握工作中面临的困难,正视征收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群众思想工作不同不拆,矛盾没有解决好不拆的原则,对已经拆迁的抓好后期建设协调、矛盾排除等工作。多方联动,替征收户着想,让被征收户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原则内受益,取得心理上的满足,让征收工作无后顾之忧。顾及被征收户家庭各方面的需求,包括选择住房、面积、户型、位置等,让被征收户对住楼房有了解,对新的生活产生向往。靠前服务、贴心服务、真情服务,确保了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收到良好效果。

城市建设征收补偿办公室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精准脱贫相关要求,围绕扶贫攻坚工作,创新工作方式,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做好精准脱贫各项工作,不断将共建共创、同心同向、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宣传教育活动向纵深推进。

根据各户的实际情况,因户制定帮扶措施,李广贤劳动力少,发展奶山羊养殖;张建荣缺少发展资金,提供小额贷款,提供务工信息;何章记缺技术,组织技术人员上门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参加养殖培训;何强劳动力少,提供务工信息,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多方并举为贫困群众提供帮助。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找准贫困户脱贫的突破口,与贫困户同吃同住同劳动,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不等、不靠、不要。

同时,利用每个星期四的扶贫日活动,组织帮扶人员进村入户进行帮扶,不定期的为贫困户进行环境卫生大清理,今年2月,我办全体人员深入云阳镇扫宋村,为贫困户何章记、何强、张建荣、李广贤送去大米、食用油、被服等慰问品,并为何强、何章记家购置了沙发、床、柜子等生活用品,拉近了和贫困户的联系,让群众充分享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坚定脱贫信心,早日脱贫。

征收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建设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土地管理局决定征用xx村集体所有土地1000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经与村委会协商,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被征用土地的方位:该地块位于工厂东边,东至xx,西至xx厂,南至xx,北至xx面积约1000亩。

2、土地补偿单价为人民币 万元/亩

3、地上的种植物按庄稼 元/亩,果树 元/棵作价补偿

5、补偿款计算出来后,甲方将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款项后一个月内分发给村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古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一期工作总结

南康古城棚改(一期)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指挥部全体工作人员69天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目标任务。

一、工作完成情况。

该项目涉及南康镇冰玉涧、坡头两社区,红线范围面积187.36亩,规划征收建筑面积约72000平方米,共有房屋征收户507户,其中私宅245户,房改房248户,公房12户,企业2户。截止4月30日,已完成签约496户,腾空拆除房屋458户。

二、主要工作。

(一)提前筹划,做足功课。一是深入摸底调查。南康镇提前用3个月时间上户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对象家庭人口数、分户情况、社会关系和房屋结构并建立台账,为正式启动征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和信息保障。二是提前预热造势。南康镇和各社区在大小会上不断宣讲棚改工作背景、政策和意义,对群众进行正确引导,让群众认识到棚改工作是一项改善城市环境,提升人居水平的民生工程,让群众从心底接受棚改,减少了后期工作阻力。三是广泛征求民意。南康镇组织召开征收对象座谈会2次,收集征收对象反馈的诉求30余条。征收办和南康镇对其中8条有综合代表性的意见进行了回复并公示。征收方案意见稿出台后按规定公示一个月,公示期间共征询到征收户意见条。四是学习先进经验。多次组织干部前往浔阳区金鸡坡街道、湖口县房管局、彭泽县龙城镇等地考察学习棚改工作成功经验。五是组建精干队伍。指挥部从全市各个乡镇场处(牯岭镇除外)及部分市直单位抽选了72名有责任心、原则性强的同志组成12个工作组。另从市纪委、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两违办”、征收办、南康镇抽派干部25名,组成综合组、督察组、审核组等日常运行机构,其中南康镇作为征收主体共抽调镇村(社区)干部55人。507户征收户均衡分解到12个工作组,落实到每个组员,针对公职人员及关联责任户,由相关责任单位指派专人对接,确保责任落实到组到人。六是宣传政策到位。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将方案全文向外发布。各工作组分别上户,发放宣传册800余册,一对一宣讲政策,解读方案,确保棚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科学操作,方法得当。一是操作模式专业。首先由工作组和业务组上门测量、评估,出具测量图、评估报告和结算报告。审核组对结算报告进行复核,在各方对结算报告签字确认后,由工作组与征收户签订征收合同。最后征收户腾空房屋,指挥部将补偿款打入征收对象银行账户,拆迁公司进场拆除房屋。二是选房方案科学。指挥部根据工作组摸底掌握的情况,发现大多数征收户都有选择大户型的意愿,而现有大户型房源与群众需求存在明显差距。在原有方案先签先选的原则下,房改房征收户相对于私房征收户能更快完成评估和签约,选房有明显优势。为了破解房源困局,保证选房公平公正,避免人为操控,指挥部及时对原有方案进行微调,决定通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组织集中统一选房,并且明确规定套内就近选房不得超过10m2。3月17日,第一批243户选房征收户在龙震饭店进行了集中摇号。摇号由专业摇号公司主持。公证处和纪委对整个摇号过程进行了公证和监督。3月18日至20日,选房征收户在南康古城征收与补偿工作指挥部进行集中选房。选房过程中,指挥部实时掌握选房进程和剩余房源情况,为解决大户型不足的矛盾,适时推出组合房型以供选择。三是工作方法得当。工作组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交流,寻找问题症结,针对性想办法、解难题。如七组对象胡振星长期从事根雕,其院内堆积大量根雕和盆景,由于担心无处安置不肯搬迁。指挥部了解情况后,通过多方联系,为其安排了一处合适场所让其继续根雕作业,为其解决了后顾之忧,最终达成协议。

对正面工作存在抵触情绪的对象,发动其身边的亲朋好友侧面沟通,为其扫除思想障碍,解下思想包袱。如八组对象饶满滚对其测绘报告中的“两违”建筑一直不认可,并且情绪相当激动,“谈判”一度陷入僵局。工作组一方面坚持原则不动摇,另一方面请其姐姐和外甥女对其反复沟通解释,让他真正接受了“两违”结果。

发动开明和有影响力的征收户先签先拆,对其周边对象形成示范效应,通过以点带面,一户签约带动一片。如十二组对象汪清元房屋结构完好、装饰精致,但仍积极响应棚改政策,主动与工作组对接签约。工作组抓住时机,利用汪老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迅速扩大战果,完成周边征收户的签约。

面对群众质疑,及时做出正面回应,打消群众疑虑。如一组财政局宿舍20余户对象,联名报告提出房屋征收标准过低。一组立即走访周边房产中介,掌握同等地段、结构的二手房交易价格信息,结合征收相关规定,对财政局宿舍住户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回复。在现实依据面前,他们最终认可了补偿方案。

(三)真情投入,暖心服务。一是以真情感化。为行动不便的群众主动上门服务;

对租房困难的孤寡老人,安排敬老院作为临时过渡点;

针对家庭情况特别困难,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的征收户,优先安排廉租房解决居住问题;

工作不分时段,全天候适应群众自身时间,确保随叫随到。工作组以心换心,以情暖情,用实际行动和付出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如第九工作组会同人社局党总支和冰玉涧社区上门走访慰问患有老年痴呆的孤寡老人郭木英,并为老人过渡安置提供帮助,赢得群众的一致肯定。二是靠韧劲坚持。面对部分群众的不理解甚至冷眼,工作组受得了委屈,经得住误会,始终耐心细致地解释,保持微笑面对征收户,展现了征收干部良好的素养和形象。

(四)坚定原则,严守标准。工作组和业务组始终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严格按照征收方案规定执行,打消了个别群众想借拆迁之机发笔横财的想法,保证“一碗水端平”。征收中的个性问题由工作组向指挥部提交一事一议申请,指挥部综合各业务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私自开口子。如十二组对象杨房屋层高2.16米,但是根据房屋征收规定,房屋层高未达到2.2米的,不能计入还房面积。为此该对象多次找到工作组和测绘公司,要求“灵活”处理。工作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附属房对该房屋进行评估、结算。该对象对评估的结果一度不理解、不接受。工作组反复与其沟通解释,“放一尺,跑一丈”,随意“放尺”必将破坏整个征收的公平、公正。经过多次耐心的沟通开导,该对象终于接受了评估结果。

(五)肩负责任,主动担当。各责任单位对棚改工作都高度重视,专题召开棚改工作研究会,由单位一把手牵头组成棚改动员组上门做工作,既进行政策引导,也形成压力。同时指派专人与工作组对接,实时了解责任户拆迁进展,及时与工作组和责任户进行协调沟通,并为存在困难的责任对象提供相应帮助。如商管办责任对象李云霞因自身年龄较大,家中老母亲行动不便,租房和搬迁都十分困难。商管办在了解情况后,为其寻找租住房屋,组织人员帮助搬运家具物品,使征收对象能顺利过渡。

(六)保持节奏,高效推动。指挥部各部门坚持“5+2”、“白加黑”的工作制度,发扬连续作战和风雨无阻不厌其烦的工作精神,遇到具体问题及时讨论解决,共召开调度会10余次。为了保证测绘、评估工作跟上工作组节奏,测绘评估公司一方面加大人员力量投入,另一方面技术人员分组对接工作组,工作组之间相互协调安排测绘评估时间,确保测绘、评估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坚持每天进度上墙,及时掌握各工作组动态,做好工作组后勤保障,与相关单位紧密协调沟通。10天时间完成90%的初评,10天时间完成了90%的复评,10天的时间就完成了69.8%的协议签订,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拆迁高潮。仅用2个月时间就完成97.8%的签约和90.3%的房屋腾空拆除,在城市项目征收工作中创下了新的“庐山速度”。

(七)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定期印发工作简报,对各个工作组和责任单位推进情况进行通报。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讲棚改政策,通报棚改进度,对棚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个人进行采访报道,为拆迁工作提供了正确舆论引导,营造了和谐拆迁的氛围。

三、

下一步打算。

(一)截止目前剩余未签约对象11户,其中7户责任关系户由责任单位负责;

4户纯居民由南康镇负责。

(二)5月10日前完成已签约房屋的腾空和倒房,最迟不超过5月15日。

(三)完成所有征收户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向城投公司移交。

很受用的一篇范文,谢谢分享!

城市建设征收补偿办公室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在确保二期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我办不忘已经拆迁户的担忧,积极督促企业并监督安置楼的建设进度及工程质量。截止2020年11月底,安置楼已封顶。

工业品市场周边改造建设项目回迁安置工作:该项目商业回迁因公摊面积、独立门店等原因导致迟迟无法安置。政府领导与我办多次和企业协商、群众沟通,解决遗留问题,截止2020年11月基本完成商业回迁。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2月份完成了四楼及二楼安置工作,四楼通过商业置换住宅完成安置,二楼安置则根据各户面积和安置区现状,进行优化组合,面积最大化利用,商业安置区与商业销售区东西畅通,连为一体融入大商场。目前已经进入经营阶段。公产部分五金公司公产安置已经与大唐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房管所公产安置正在进行洽谈协商。

一楼原有安置商户45户,我办通过商业面积换住宅或一次性货币补偿等多渠道回迁安置被征收户11户,一楼实际安置商业回迁户34户。由于公摊、安置面积大小不一等原因,一直未能安置。导致了部分安置户多次上访,且进度缓慢。为了加快回迁进度,我办进驻大唐现场办公,和企业负责人、安置户面对面谈判协调。从6月11到15日,经过5天的反复协调协商,制定出最新的安置补充协议,并发扬连续奋战的精神,从6月16日起,利用端午节放假时间,逐户洽谈签订安置补充协议,同时发放停业停产损失费150余万元,并解决了以前遗留问题。于2020年6月20日发布安置公告。组织安置户选出新的安置户代表,负责一楼安置区的招商运营工作。同时积极为安置户代表牵线搭桥,和商家进行洽谈。

最终,于2020年11月1日安置户代表和陕西明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11月7日,首年租金已发放到群众手中。

安置工作即将全面完成,在后续工作中我办还将继续和剩余安置户协商洽谈,力争达到100%签订协议进行安置。安置户全部签订协议后,我办会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为所有安置户尽快办理产权手续,做到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xx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文是最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全文,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

申请书。

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三条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房屋征收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是指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剥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其使用权,同时丧失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市场交易价格补偿的行政购买行为。

《条例》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而制定,经20xx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xx年1月21日,国务院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并施行。

《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活动的前提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

(一)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

(二)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五)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

(六)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后果是改变所有权人,是政府征收房屋附带收回国有土地的一种征购活动,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房屋征收是《物权法》确立的一种政府以职权行使权力的法律关系,《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对“房屋征收”的补偿安置作出规定,即“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征收事由、征收权限、征收程序等由行政法律来规定。

征收补偿协议书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平等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整)。

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获得的工资等均已支付完结。

三、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外,不再向乙方承担有关上班期间受伤产生的`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也放弃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等级认定及仲裁或诉讼的主张,即乙方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双方就此再无任何纠葛。

五、甲乙双方已经了结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以后双方互不追究。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

村民:(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征收补偿心得体会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的城市建设工作不断加快,征收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常见。而在征收工作中,征收补偿工作则是征收工作中的必要环节之一。在我所在的单位,我参与了多起征收补偿工作,并获得了一些体会与心得。

第一段:征收补偿是市场化改革的需要。

征收补偿是市场化改革的一个必然环节。在征收补偿过程中,除了官方报价之外,市场也会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市场对价格的定价是影响决定征收补偿标准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征收补偿的过程中,补偿标准会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而波动,可以说征收补偿具有市场性质,是市场化改革的体现。

第二段:政策性补偿与市场性补偿的区别。

在征收补偿中,政策性补偿和市场性补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政策性补偿指的是国家或地方政府给予被征收人的经济资助,而市场性补偿则是通过市场价格的形成来进行的。在实际操作中,政策性补偿和市场性补偿的比例常常是不一定的,但往往政策性补偿所占比例较大,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段:合理的补偿程序及补偿标准。

在征收补偿工作中,最为重要的是一个合理的补偿程序以及补偿标准。补偿程序应该具备透明性、公平性、公正性。那么,如何确保补偿标准?首先是要尽可能多地考虑到被征收人的利益,而不是只考虑到政府的利益。其次,应该考虑市场价格的影响,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使补偿标准能够符合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第四段: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征收补偿的另一重要因素是法律。在征收补偿工作中,法律作为规范补偿标准和程序的法规,给征收补偿的程序以及被征收人的利益提供了保障。因此,应该尽快完善和健全征收补偿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征收补偿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段:加强沟通交流,提高水平。

最后,征收补偿工作的成功也需要加强沟通交流,提高补偿官员和被征收人的素质和能力。因此,在征收补偿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与被征收人的沟通交流,双方应该理解彼此的利益,确保征收补偿工作的成功。

总之,征收补偿工作作为市场化改革中的必要环节,在规范市场价格和保障被征收人利益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征收补偿工作过程中,我们应该尽力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并且要注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提高补偿官员和被征收人的素质和能力,增强补偿工作的成功率。

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一、土地位置:位于以南,。

二、用地面积:该宗地块面积亩,属于甲方承包田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单价17.3万元/亩,共计补偿甲方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的补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协议签订后该地块的收益、补偿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承诺,以后如遇该地块地价调整,补偿款差额部分给甲方补齐。

五、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将该宗地块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地块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

乙方:茅台镇______村(社区)______组_________。

为切实做好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征地补偿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仁怀市20__年度第八批次、第十一批次、第十二批次、第十三批次工业用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依法征用乙方土地,并依法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依法服从甲方征地并领取征地补偿费。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指界丈量,甲方认真计算,并已三次公开张榜公布,乙方认可甲方按下列项目进行补偿:

1、征用土地共_____亩,其中耕地______亩,林地、园地____亩,牧草地、其他农用地____亩;建设用地______亩;未利用地_____亩,青苗______亩。

2、经济林木以原始登记为准。

三、甲方依法支付给乙方各项补偿费为:

1、耕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元;青苗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2、林地、园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3、牧草地、其他农用地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元。

4、建设用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5、未利用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6、经济林木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

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佰__拾__万__仟__百__拾__元___角__分)。

四、本次征地实行货币补偿和用工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其中一份交付款单位)。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7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钉子户这一词近几年因为拆迁的问题已经让全国人民耳熟能详,我国之所以会有钉子户这一群体的出现,大多是因为拆迁户与开发商之间关于拆迁赔偿的事宜不能达成一致。补偿标准事关双方的利益大小,所以才有双方...

钉子户这一词近几年因为拆迁的问题已经让全国人民耳熟能详,我国之所以会有钉子户这一群体的出现,大多是因为拆迁户与开发商之间关于拆迁赔偿的事宜不能达成一致。补偿标准事关双方的利益大小,所以才有双方僵持不下情况的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7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征收补偿协议书

甲乙双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立起恋爱关系。在交往过程中,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恋爱关系难以维系。现特立此分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条款如下:

一、双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正式分手,分手后两人不能再以情侣身份自居,也不得再向亲戚、朋友、陌生人冒认是对方的男女朋友。

二、分手后,____给予____补偿人民币____元或者双方没有任何经济纠纷。

三、分手后双方不得侵犯对方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纠缠或者骚扰对方或者对方家人,不得有干涉对方任何活动和行为。

四、分手后双方不得向双方的朋友、家人以人品、道德以及分手原因等散播对对方不利或者影响对方名誉的.言论。

五、交往期间如有专属于对方的物品或者涉及个人隐私的物品,经对方同意后销毁或者返还。

六、双方应履行互相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情书、短信、隐私、不能公开的物品等等。

七、任何一方都不能故意破坏对方新的感情或婚姻生活。

八、分手后视各自的意愿决定是否仍可以做朋友。否则一方不得强求。

甲方: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

为切实做好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征地补偿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仁怀市20__年度第八批次、第十一批次、第十二批次、第十三批次工业用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依法征用乙方土地,并依法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依法服从甲方征地并领取征地补偿费。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指界丈量,甲方认真计算,并已三次公开张榜公布,乙方认可甲方按下列项目进行补偿:

1、征用土地共_____亩,其中耕地______亩,林地、园地____亩,牧草地、其他农用地____亩;建设用地______亩;未利用地_____亩,青苗______亩。

2、经济林木以原始登记为准。

三、甲方依法支付给乙方各项补偿费为:

1、耕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元;青苗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2、林地、园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3、牧草地、其他农用地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元。

4、建设用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5、未利用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6、经济林木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

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佰__拾__万__仟__百__拾__元___角__分)。

四、本次征地实行货币补偿和用工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其中一份交付款单位)。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因139文化街区(博物馆群)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人于______年3月26日作出《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决定征收____________区中路、照壁街、吉祥里、马龙舟巷、水关街范围内部分房屋(征收范围以《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所附规划红线图为准),被征收房屋位于上述征收范围内。因被征收人下落不明,在《139文化街区(博物馆群)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下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现按照《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如下:

一、征收补偿方式。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

二、房屋补偿、搬迁费、商铺停业补助费及奖励金额。被征收房屋经____________市中鑫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房地产证载商业面积10.66平方米,评估单价15,000元/平方米,评估价值159,900元;历史原因形成商业面积18.34平方米,评估单价8,000元/平方米,评估价值146,720元;住宅面积80.55平方米,评估单价2,600元/平方米,评估价值209,430元;室内装修评估价值13,116元;作商铺使用面积共29平方米,租金补助按100元/平方米/月计算,补助3个月共计8,700元。另按《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商铺迁移费6,000元,住宅迁移费3,000元,个体、整体奖励金及装修补助295,785元。综上,被征收房地产的货币补偿及奖励金合计人民币842,651元,因被征收人占有1/6产权份额,应收货币补偿及奖励金为人民币140,441.83元。该款项由征收部门向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提存后,由被征收房地产的相关权利人凭法定的证明文件前往____________市公证处领取。

三、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应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10日内完成搬迁,将房屋一并移交给征收实施单位。

被征收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_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公证书》(〔〕粤中第13815号)

2.评估报告(中鑫估〔20____________〕字第f120____________号)

3.租金情况咨询意见书(中鑫估〔〕字第f03119号)

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乙方(被征收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施工需要,现针对乙方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补偿,依据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征收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征收乙方位于该四至范围内的房屋、地上附属物,该房屋及附属物均属于村集体用地上建设的临时建筑,现达成一致意见予以一次性货币补偿。

二、支付方式及附属物归属: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进行货币补偿人民币(大写)其中包括。

三、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日内将所有租户清理完毕,清理租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一概不予负责。所有涉及租户在乙方被征收范围内临时搭建的一切物品,不予补偿,乙方负责沟通协调。

四、其他约定:。

五、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办理。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条款约定,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补偿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予以对方赔偿。

七、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征收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法定代表人:葛锐,区长。

被征收单位:安徽建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路面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正。

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

因上海路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人于20xx年3月2日作出《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决定》(合(包)房征决[20xx]第(3)号),同日发布《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合(包)房征告[20xx]第(3)号),决定对上海路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本次征收活动的房屋征收部门为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为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

被征收人所有的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房屋在上海路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没有房地产权证等合法有效证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征收人认为征收部门的征收程序合法,现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已过,本征收项目138户已达成协议127户,仅剩被征收人等11户,完成征收比例达92%。经征收实施单位多次沟通,被征收人仍不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现依据《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合政〔20xx〕175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合肥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xx〕121号)、《查处违法建设(第一阶段)有关问题的几点解释》(合规〔20xx〕57号)等文件,以及《上海路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单位安徽建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路面公司被征收的房屋作出如下征收补偿决定:

一、房屋征收部门对你单位无合法证照房屋不予补偿;。

二、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征收补偿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位于席井村的房屋腾空并交付房屋征收部门。

如对本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征收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决定。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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