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大全(14篇)

时间:2023-12-09 10:56:44 作者:LZ文人

心得体会是对所做过的事情的回顾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和帮助。

读《阿Q正传》有感

阿q是辛亥革命时期的农民典型。他是赤贫的雇农,社会地位低下,受压迫受剥削,被侮辱被损害,生活十分悲惨,阿q的性格十分丰富、复杂。他有农民的优点:“真能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他身上又有农民的弱点:主观、保守、狭隘、愚蠢。他还受封建思想的种种影响,严于“男女之大防”及排斥异端等等。

阿q的主要性格特征是精神胜利法,如阿q与人家打架吃亏时,心里就想道:“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世界真不像样,儿子居然打起老子来了。”于是他也心满意足俨如得胜地回去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有两个组成部分:对于真正强势的人则口头认输并用“儿子打老子”之类的话来支持自己的面子;而对弱者,则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但尽管如此,阿q作为一个劳动人民,还是表现出自发的革命要求。当辛亥革命爆发的消息传来时,他就想“投降革命党”,希望从此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他的“革命观”是与落后农民的.私欲和许多糊涂观念联系着的,他并没有真正地觉醒。

《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中国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中国人的真面貌。它的发表,有着特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讽刺了一些心灵丑陋的中国人。

读阿q正传心得体会字

前段时间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觉得它就像旧社会的第一声春雷,字字句句都掷地有声。

阿q是一个一无所有,靠短工度日的贫苦农民。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存的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辛亥革命的消息刺激了他改变生存地位的欲望,他向往革命,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并且勾结官府,把他充作“革命党”拉上法场枪毙,而阿q对自己的悲剧却还至死不悟。正是让人可悲又可叹。

难道鲁迅先生仅仅是在写阿q吗?不,我认为他更是在刻画隐伏在中华民族骨髓里的不长进的性质,——“阿q相”!试想一下,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中国是仅存的一个世界文明古国,它的历史远比其他发达国家要久,它的起跑线远比其他发达国家要靠近终点,但为什么直到现在,它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原因就是那不长进的“阿q”相,就是那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尽管这精神胜利法有时的确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安慰,让我们的心里好过些,但如果这样长久下去,结果只有一个——像阿q一样——灭亡。幸好在旧社会的那群“阿q”们中,有几个脑袋还清醒的人——孙中山、主席们拯救了社会,拯救了人们,让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却没能完全拯救他们的灵魂——直到现在,那些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苟且偷生的“阿q”们依然不在少数,他们甚至比“‘老’阿q”还要坏一百倍!以往的阿q最多只是在北大后说是“儿子打老子”,或者说自己是“虫豸”,而现在的“阿q”们呢?贪赃枉法的官员在收到贿赂后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无业游民在扮成残疾人或贫苦人,向人们博取同情、乞取钱财后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犯罪的人们逃逸在外后用精神胜利法来苟且偷生……实在令人汗颜。尽管监管部门已经尽全力去打击这些行为,但毕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认为,更切实的方法就是拯救那些“阿q”们的灵魂,让他们知道:“精神胜利法”不胜利!

那我们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应该怎样做呢?没错,我们不能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我们应该积极进取,不骄不馁,记住“精神胜利法”不胜利,做新时代的新主人!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读阿q正传心得体会字

前段时间讲授了《阿q正传》这篇文章,读完课文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觉得阿q又可笑又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

《阿q正传》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宇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

阿q的精神胜利法往小里说可以称之为乐观。其实说起来,乐观原本是人所应具备的必不可少的素质之一。有很多时候,人都需要一种乐观的精神让自己的心理得到平衡让自己以一种更好的心态来面对生活。

就比如说我们的物质世界十分的丰富多彩。对我们人类来说有着形形色色的诱惑,人的本性中有着很强的占有欲和自尊心,看到好的东西就会拼命的想要得到,并且可以为了想要得到的东西不惜一切代价。正因为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的进步,我们也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每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什么都达到自己的要求。好了还想更好,这山望着那山高,不断膨胀的欲望与占有之心会使人的心灵扭曲,甚至会导致人们为了满足自己不现实的欲望而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甚至性命。而这时就需要我们心中的乐观心态来调节,从而让我们知足,收起自己过分的欲望——至少我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知足才能常乐嘛。

然而,乐观一旦过了头(就象阿q),那么就会变成一种精神上的堕落。形成一种甘为人后、不思进取,甚至还沾沾自喜、自以为是的心理。阿q就是这种心理的典型。起初,未庄那些有权有钱的老爷们欺负他、打他他还会还手,还要跟人家拼命,这说明他还有着做为一个人的人格与尊严,他希望得到一个作为人的最起码的平等与尊重。可是这样对于他似乎是无济于事的,因为未庄的人们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对阿q的态度,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欺负他——拉着他的辫子把他的头往墙上磕。阿q当然不服,可是他又无力还手。但是这时的阿q并没有去想别人为什么会看不起他,他更没有为了自己在别人面前不受嘲骂,有着起码的尊严而让自己活的堂堂正正、不再欺软怕硬。而是用自己那所谓的乐观精神来安慰自己:“我终于被儿子打了。”听起来,心理或许会得到暂时的满足,好象别人吃了亏一样,挺舒服。殊不知他是在自己贬低自己,自己看不起自己。到后来,他居然还演变到别人前脚刚打骂嘲笑过他,他后脚就忘了,又把人家当圣人一样的贡起来。为了让自己的心理更快乐一点,还美其名曰:自己是天下第一个能自轻自贱的人。我听了以后真想上去也揍他一顿。一个自己都不把自己当人看的人,又如何能让别人尊重你呢?阿q不知道自己这种极为可笑的精神胜利法,这种夸大了的乐观心态,只能用于麻痹自己,让自己沉溺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得到一个虚幻的精神补偿而心满意足于现实,让自己更不快乐。

鲁迅先生之所以要塑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正是要映射出潜伏在千千万万中国人心中的“劣根性”,让世人真真正正的去看清楚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人。他是要唤回沉默国民的灵魂啊!要知道,一国之中有一个两个、哪怕百十个这样的人都不要紧,但要是全国的人身上都有着阿q的影子,那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就完了!鲁迅先生深深的看到了存在于中华民族的这一不容乐观的弱点。他写下《阿q正传》是要告诉世人,这种为摆脱绝望的生存环境而作出的精神胜利法的选择,只能使人坠入更加绝望的深渊,于是我们绝望的生活环境是永远也不可能摆脱的。

其实不只是鲁迅的那个年代,即使是我们现在也应该以“阿q”来时时提醒自己,这种过分的自我欺骗的乐观到最后只能使一切不容乐观。

希望“阿q”会在现在的社会里消失,成为一个真正幽默的笑话。

读阿q正传心得体会字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着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

读《阿Q正传》有感

如果我们读书用“精神胜利法”,就会在同学当中无法立足。而小说中的阿q为了减轻外来的压力,他只能用自欺欺人的办法来逃避现实,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使自己永远活在自己所编织的美妙的虚幻世界里。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因为外在的种种挫折,无奈中,于是只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慰籍,但这毕竟是一种自我麻醉的办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更强。

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他只能卖劳力生活,经常做短工,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还要接受有钱人的欺辱,以及村里人的戏弄,这个现象让我十分气愤,如今社会也有类似现象发生。

看完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是:不论何时何地,我们应不要逃避现实,而是要敢于面对困难,打倒困难。其实,这也是鲁迅先生所想要告诉我们的。

读《阿Q正传》有感

在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

《阿q正传》主要以一个没身份、没地位的阿q来强而有力地揭露当时中国人的隐秘性格和批判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的事。

作品以奉命前后的农村小镇为背景,阿q无家无业无身份,以卖劳力生存。

阿q第一个特点是自尊心强,所有的村民都不在他眼里,连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阿q都在精神上鄙视他,他甚至也瞧不起城市人,瞧不起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煎大头鱼的时候加葱丝。我觉得他这些瞧不起都是可笑的。

阿q第二个特点是欺软怕强,阿q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和瘦小的小d动手动脚,却骂假洋鬼子时被假洋鬼子发现后赶紧缩起脖子不敢反抗,连吃了好几棒。

然而我觉得突出阿q形象的是最后一章,阿q的“精神胜利法“。人家叫他画圆,他却画出了瓜子样却想:孙子才画得出很圆的'圆呢。便又放心了。这是多么的愚昧啊!

《阿q正传》这部小说特别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的丑陋和人性,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感受。

读阿q正传心得体会字

他是个籍贯、姓名均不可考的的人,他活得平庸,但这却不妨碍他与哈姆雷特、堂吉诃德、葛朗台一样成为永垂不朽的人物。

他叫阿q,过去、现在——或许还有将来,阿q都会活在我们周围——也许还会活在我们心里。

他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卑微到不能再卑微的小角色,然而他的精神胜利法却变成你、我、他,我们每个人的灵魂因子。

“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阿q对于真正的强者口头上认输但却在心里用这样的方法维护自己可怜的面子。另一方面,阿q欺凌弱小来显示自己强大,他把从强者那里受来的气全部撒在弱者身上。

阿q在现实等级制度下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所以他在强、弱两者间找寻一种平衡,以自己的主观意识创造一种精神上的平衡。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

凡事都讲究个度,精神胜利法也不例外。运用地得当,就叫“满足”,而一旦滥用成性,则变成了劣根。

精神胜利法无疑有它积极的一面,几乎所有人都会通过遗忘或自我膨胀来减少焦躁感与自卑感,正如卡耐基所说“快乐的诀窍就是:如果你不快乐,那么就微笑,假装自己很快乐。”

然而,当这种精神胜利法被滥用且不被转化成物质胜利时,这无疑是消极的。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奴性,遭受压迫而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视自己的奴性,受到的压迫必然以一种自我消遣的方式加以排解,长期依赖这种方式达到心理满足则会引发物质追求上的惰性,这是阿q最大的悲哀,也是当时中国最大的悲哀。

其实阿q的精神胜利法里包含了一种反抗的萌芽,他的恼恨,他的愤愤不平就是这种反抗萌芽,但是由于这种恼恨却转化成了自我欺骗与选择性遗忘,而不是进一步的报复与反叛心理,难怪鲁迅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有人说,精神胜利法起于捧腹而终结于扼腕,其实不仅仅是精神胜利法,鲁迅所有的小说,都在向我们讲述这样一种“起于捧腹而终结于扼腕”的悲喜剧。

读鲁迅的小说,我无法想象一个真实的阿q如果存在我身边会是什么样子,他的小说往往看得人撕心裂肺。

很多人诟病鲁迅的文学水准,因为一部文学小说通常以其敏锐的洞察力来纵深作品,而鲁迅则是通过写作技巧以外的东西来纵深小说。

然而,我们应该明白,不仅仅是鲁迅的时代需要一个敢说真话的人,歌功颂德本就是官员的事,有人诅咒鲁迅,有人诅咒李敖,但我们不能否认,文学给我们的力量,起于文学而非止于文学,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必然是因其在读者中的共鸣与其深刻的社会影响而取得成功,这才是文学的意义所在。

没有了鲁迅的文学,还能走多远呢?鲁迅已不单单是一个文学符号,它更多地代表一种精神,一种力量。

《阿q正传》的最后一章叫“大团圆”,鲁迅再一次讽刺了那些具有团圆心理的国民。结尾应该是大团圆,因为他们只能演出一场圆圈式的革命。“大团圆”三个字,道出了多少无奈辛酸。阿q这一人物今后只存于文学作品中,也许才是鲁迅的夙愿,才算得上真正的“大团圆”。

读阿q正传心得体会字

前段时间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觉得它就像旧社会的第一声春雷,字字句句都掷地有声。

阿q是一个一无所有,靠短工度日的贫苦农民。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存的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辛亥革命的消息刺激了他改变生存地位的欲望,他向往革命,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并且勾结官府,把他充作“革命党”拉上法场枪毙,而阿q对自己的悲剧却还至死不悟。正是让人可悲又可叹。

难道鲁迅先生仅仅是在写阿q吗?不,我认为他更是在刻画隐伏在中华民族骨髓里的不长进的性质,——“阿q相”!试想一下,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中国是仅存的一个世界文明古国,它的历史远比其他发达国家要久,它的起跑线远比其他发达国家要靠近终点,但为什么直到现在,它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原因就是那不长进的“阿q”相,就是那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尽管这精神胜利法有时的确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安慰,让我们的心里好过些,但如果这样长久下去,结果只有一个——像阿q一样——灭亡。幸好在旧社会的那群“阿q”们中,有几个脑袋还清醒的人——孙中山、邓小平、主席们拯救了社会,拯救了人们,让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却没能完全拯救他们的灵魂——直到现在,那些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苟且偷生的“阿q”们依然不在少数,他们甚至比“‘老’阿q”还要坏一百倍!以往的阿q最多只是在北大后说是“儿子打老子”,或者说自己是“虫豸”,而现在的“阿q”们呢?贪赃枉法的官员在收到贿赂后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无业游民在扮成残疾人或贫苦人,向人们博取同情、乞取钱财后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犯罪的人们逃逸在外后用精神胜利法来苟且偷生……实在令人汗颜。尽管监管部门已经尽全力去打击这些行为,但毕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认为,更切实的方法就是拯救那些“阿q”们的灵魂,让他们知道:“精神胜利法”不胜利!

那我们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应该怎样做呢?没错,我们不能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我们应该积极进取,不骄不馁,记住“精神胜利法”不胜利,做新时代的新主人!

读《阿Q正传有感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大概是我自己头脑特别笨的缘故吧,不像有些人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奥妙,一眼就能挖掘出它的现实意义来,并让它创造出价值,带来丰厚的社会财富(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财富),同时也宣传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厦的建设垒了n块砖,加了m片瓦。我实在是非常佩服这些高明人士的头脑和眼光的。

也许是因为我曾经读了几本古书,中了旧思想的毒,思想比较保守,属于呆子一类,故从来只知道有为圣人立祠(如武侯祠——武侯可能是“智圣”),为鬼神立庙(如文昌庙、药王庙等),而从不知竟会有人为阿q这样的不知名氏不知行状更无丰功伟绩且曾被拉到十字路口枪毙示众的最不起眼的小人物建祠立庙的。然而,在我国的灵秀山水地绍兴,却有一家“土谷祠”专门为阿q建立起来了。土谷祠是鲁迅小说里阿q住过的地方,是在未庄的。它何以会出现在绍兴,我不得而知,也许这是分店或者连锁店吧。但我又太孤陋寡闻了,没听说过哪里还有一家土谷祠,这到现在为止应该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也许未庄就是绍兴,绍兴就是未庄吧,但我又不懂考古,也没有考证过。究竟土谷祠为什么会开在绍兴,那就只好等渊博的学者们来考证考证了。总之,现在绍兴就是有这样一家土谷祠。

那么土谷祠里供奉的是什么呢?我没去过,不大清楚,大概就是社神谷神吧,好保佑当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而,我们精明的商家,好像还没这么博爱,眷顾到上至神只,下及黎民。但里面又不供奉阿q,因为他不是圣人,他们为阿q立这一家土谷祠,只是因为这是阿q曾经“下榻”的地方。就这问题我想来想去,最后总算想通了:所谓的“土谷”者,土地和稻谷者也。而现在保佑土地和稻谷之神,就是钱爷爷、孔方兄,亦即财神爷。试想那土谷祠的老板、庙祝,不就是在这万能之神的保佑之下获得建屋买房的土地和吃饱肚子的稻谷吗?至于阿q和鲁迅,只不过是财神爷香案上的香炉罢了,就专门等待那些热爱鲁迅、热爱文化、热爱旅游的“香客”们前来上一炷香。想通了这些,我就更是对那些老板和庙祝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们既保佑了自己的土谷,也给当地带来了土谷,而且让“香客”们获得了无价的精神享受,就像是善男信女们礼拜祷告完毕之后的精神上的舒坦一样。他们建立了这土谷祠,真是利己利人,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真真足可为圣人矣!

上面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从“耳听为虚”的东西上引发的。绍兴土谷祠的情况,我只是从那些写得绘声绘色的旅游指南中的介绍和游人的叙述中得知的,自己并未去过,看什么时候去瞻仰瞻仰吧。然而,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却是“眼见为实”的。阿q有一些名言,那就是“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或者是“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阿q先前是不是很阔,他的儿子(不知道他有没有儿子)会不会更阔,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阿q的现状很糟,这从小说中就能看出来,不用多说。阿q的这些名言我好像不只是在小说里看过,仿佛在现实的世界里也能经常看到、听到过。也许是人们引用了阿q的名言,并发扬了阿q的精神吧。有时候,我很觉得咱们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很像阿q对未庄人的态度,很落实了他名言里的精神。每当我们提起——尤其是在外国人面前提起——我们祖先的丰功伟绩和他们所创造的灿烂的华夏文明,我们都总会禁不住油然而生起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因为我们的祖先繁荣起来之时,外国“诸夷”还处在蛮荒落后的时代——这种遥遥领先于外国的局面,从秦汉一直持续到三百年前的太平盛世——“康乾盛世”。因此,现在我们能很自豪地在老外面前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鉴于友好和礼貌,我们省略了“你算是什么东西”,但有冲突时,这不客气的话仍然是不会省略的)。所以,我们老是炫耀我们祖先的“四大发明”。然而,现在,我们却总是对外国人——不管是哪一国的——青眼有加,几乎到了谄媚讨好的地步了;而对本国的同胞,却动辄白眼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就像阿q对小d和王胡。也许他们都学过阮籍发明的特殊眼球运动,或者这早就成了一种遗传功能了。

不过,尽管我们习惯了炫耀过去,陶醉于n年前的繁荣昌盛,习惯于今天对外国人点头哈腰,但我们毕竟还是自强不息的,这看我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势头就知道了——如果连这点也没有,那距离亡国就不远了。因此,我们有些乐观的预言家便断言:“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或曰:“未来的全球化就是中国化!”我听了这些伟大的预言,感觉好像是听着着阿q在喊:“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既然那些预言是出于那些思维清晰头脑聪明的分析家、预言家之口,我仿佛就没理由不相信了。因为我没有他们那样的清晰的思维、聪明的头脑和敏锐而且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而且我看着国家确实是一天比一天强大起来,这仿佛也就印证了那些伟大的预言了。是的,我们的儿子会阔得多!然而,这又像是以前有些同样伟大的预言家看着这世界一天比一天坏,就预言1999年某一日(忘了是哪一日了)是世界末日一样,那时也确实有很多人相信的。但我是从上世纪走过来的,也经历了1999年的那一天。而我到现在居然还没有死,世界居然也还在。

话说了这么多,不知有没有扫了各位游客的雅兴;或者妨碍别人眯缝着眼睛享受几百年前的繁荣盛世和梦想着几十年后一统天下的大同世界;或者打扰了诸君做眼球运动。所以我还是尽快闭嘴吧,否则要该枪毙的就不是阿q,而是我了——而我是知道我死了之后是没有机会在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女)的。而且我也要学得聪明一点了,与人们一起高唱:“土谷祠不倒,阿q万岁!”;也只能与人们一起陶醉于我们祖先的繁荣盛世,并神往于那些伟大的预言了。

但是,我只想说:“鲁迅精神万岁!”

读阿甘正传有感

约翰.德莱顿说过,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阿甘是《阿甘正传》中的主人公,是一个智商只有七十的弱智。他一生中发生了许多笑中带泪的故事……….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应该很好看吧!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竟然是讲一个疯子的故事,哈哈哈,这里面一定非常有趣!可是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时,我错了,读后我感动极了。里面最让我为之感动的是这两段话:我要说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对你态度恶劣。诺,大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要告诉你,事实不是这样的,不过,话虽如此,我却不埋怨,因为我自认为我的生活可以过得很有意思。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里发生有趣的事儿。瞧!阿甘会玩美式橄榄球,还获得了奖杯。哦,阿甘还为了赚钱上了拳击赛场,他还得到了观众的阵阵喝彩。看,快看!他上天了!你们觉得这个很有趣吗?其实没有,阿甘自己是个弱智,其实很多人会嘲笑他,欺负他,但他总是乐观面对,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像阿甘一样坚强,一样乐观的面对挫折,不能因为失败而放弃。

我觉得这本书值得你去阅读,有兴趣你可以去看哦。

读阿甘正传有感

今天范文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读阿甘正传有感500字,欢迎大家的阅读!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

存在就是一个永久的奇迹,而这就是人生。

每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的奇迹,无论你承认与否。

生活就像手电筒的一开一关,有时明亮的晃人的眼,有时有又阴暗沉闷。

在明暗交错的时光里留下纯真。

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常常,我们看错了世界,却说世界欺骗了我们。

这就是人类的悲哀。

我们总习惯于用我们的思维去思考世界。

我们总以为人生是反复无常的。

然而,正是有了这些苦难与磨难才铸就了人生的辉煌。

苦难与辉煌并存,这并不是个悖论。

总是在最深的绝望里才能遇见最美丽的人生。

上帝在给予我们磨难的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希望,只是通常我们只看到了磨难,而看不见希望。

其实希望就藏在内心的最深处,无论你承认与否。

史铁生说,孩子啊,这是你的悲哀,亦是你的福祉。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够用它去寻找光明呢?

总喜欢思考最深处的人性。

人性是美的,无论你承认与否。

只是通常我们习惯于刻意的忽视它。

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根源。

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世界,但是我们可以改变我们自己。

只要我们相信人性的美好,那么即使是身在地狱,我相信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天堂的温暖。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从小到大都没哭过,珍妮拒绝他的时候、巴布死了的时候、他的妈妈死了的时候,阿甘都没有哭,但是珍妮死了之后,阿甘站在她的墓前哭了。

我想阿甘最爱的人珍妮,他记不得很多事,但却记得珍妮的每一句话,他总按照珍妮的话做,但是珍妮在即将要死的时候才回到阿甘的身边。

珍妮的一生都是可怜的,所以她即将到达生命的尽头时,对阿甘说:“我们结婚吧。”她知道阿甘是唯一能给她安慰的人。

我想她同样是爱着阿甘的,因为就算她不与阿甘结婚,她知道只需要她的一句话,阿甘也会养她们的儿子。

由于童年的创伤以及成年后的吸毒经历,珍妮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她在爱与不爱之间徘徊,不管是一开始还是结尾,她都选择了离开。

如果珍妮是一只自由的鸟,她一定会选择留在阿甘身边。

她与阿甘一起祈祷“万能的上帝,请让我变成一只自由的鸟。”珍妮死了的时候阿甘去她的墓看她,就在阿甘要离开的时候,树上的鸟飞了起来。

阿甘回头痴痴地望着,那是珍妮在与他道别,珍妮微笑着说:“我要走了。”

生命快结束的时候你会想和一个人那么静静坐着,沉默着让时间流逝,然后靠在他的肩膀上一觉不醒。

那一刻,珍妮想到了阿甘。

小时候的学校巴士上,珍妮让阿甘坐在他的身边,她们的命运从此牵绊。

不论好的坏的,都紧紧缠绕在一起。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说,我们结婚吧。

阿甘真的不懂爱是什么,他只知道他爱她就要保护她。

阿甘每一次都尽全力保护珍妮,不想让她受一点点的伤害。

是珍妮不懂阿甘的爱那么深沉,那总把她爱进骨髓里的感觉,珍妮不懂。

妈妈说,你和别人一样。

阿甘和别人不一样,他比任何人都要成功,他把上天给他的恩赐发挥到了极致。

他的背总是挺得直直的.,做事情一丝不苟,说话不拐弯抹角。

他从不认为自己笨,也不喜欢别人说他是笨蛋,他总是说:“笨是笨的作为。”所以他是聪明的,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

我很喜欢妈妈的一句话“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迟到什么口味。”妈妈总有办法解释的让阿甘听懂。

妈妈死之前和阿甘的谈话没有哭泣,像平常一样说说话。

因为阿甘知道,妈妈知道这一天总会来的。

经历过太多生离死别的阿甘,阿甘最后发出了一声请求:“如果没有死亡该多好。”

如果没有死亡,巴布可以看到自己的愿望终于达成了。

如果没有死亡,妈妈会看到自己的孙子是多么可爱。

如果没有死亡,珍妮和阿甘该会是多么幸福。

如果没有如果,阿甘不会在最后憋回去那句话“不要上陌生人的车。”

经历了这么多,阿甘终于体会到了母亲对他的劝导,巴布死前用芭蕉叶挡住流血的伤口,珍妮对他的情谊。

阿甘终于长大了,一切都不晚,珍妮送给他一份很好的礼物。

小阿甘。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证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幼年的阿甘曾经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他行走。

于是,每次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向他扔石头。

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就会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

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

这,应该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也许,曾经,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

而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但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

从而达到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读《阿Q正传有感

读完了文章,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阿q“精神胜利法”,他总借着“精神胜利法”来麻痹自己,来逃避冷酷的现实。

文章以辛亥革命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阿q这个身心受到严重残害的落后农民的人物形象。阿q生活贫困,靠打短工为生,住在土谷祠,无依无靠,甚至连自己的姓氏也“丢掉”了。

文章开头就写了阿q在未庄并不怎么好的人缘地位,以及总少不了挨打和被开玩笑的生活。面对人们的各种过激行为,他总是吃亏,但他用“精神胜利法”使自己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阿q向往有一个家,所以他想“女人”,所以他才会对吴妈说那样的话,由此看得出阿q心中的“家”对他来说是多么重要,但那时的人们不懂,阿q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阿q胆子不算大,但他能毫不讳饰的说出来他上城的那些日子干了不好的勾当,却使人们更加疏远他了。

正如鲁迅先生自己说过,他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

对与阿q的悲惨一生,我感到无奈,我感到惋惜。

读《阿甘正传》有感

约翰·德莱顿说过,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应该很好看吧!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竟然是讲一个疯子的故事,哈哈哈,这里面一定非常有趣!可是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时,我错了,读后我感动极了。里面最让我为之感动的是这两段话:我要说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对你态度恶劣。诺,大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要告诉你,事实不是这样的,不过,话虽如此,我却不埋怨,因为我自认为我的生活可以过得很有意思。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里发生有趣的事儿。瞧!阿甘会玩美式橄榄球,还获得了奖杯。哦,阿甘还为了赚钱上了拳击赛场,他还得到了观众的阵阵喝彩。看,快看!他上天了!你们觉得这个很有趣吗?其实没有,阿甘自己是个弱智,其实很多人会嘲笑他,欺负他,但他总是乐观面对,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像阿甘一样坚强,一样乐观的面对挫折,不能因为失败而放弃。

我觉得这本书值得你去阅读,有兴趣你可以去看哦。

读《阿Q正传有感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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