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上了长跑(通用17篇)

时间:2023-12-12 05:11:21 作者:HT书生

作文不仅是一种学科,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和生活态度的体现。下面是一些具有启发性和思考价值的优秀作文,希望能够引发大家对写作的兴趣和热情。

我喜欢上了电脑作文

我最喜欢做的事是玩电脑,每当我玩到电脑时,我的心就会像天使一样,到处乱飞,和吃了蜜糖一样满足。

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家里,姐姐们去补习,妈妈正要去外面,正当妈妈要出门的时候,说:“曾霖,你要记住,一定要读课文,千万不能玩电脑。”我拿起课本,大声地读着:“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霖……”妈妈去后,我左看看,右看看,生怕被人知道,把家里门窗户都锁了。忽然,妈妈用钥匙把门打开,以为我在玩电脑,幸好我机灵,继续读课文。妈妈走后,我像饿狼一样跑到电脑房,打开电脑,玩起了我最喜欢玩的cv游戏。

开始玩了,一只疯狂的幽灵直追着我,我拿起一把叫做黄金ipk的一把枪,把那个幽灵打得落花流水,四脚朝天,转眼间,我已经玩了半个小时了,我继续玩,这一场是用刀的较量,我们是保卫者,有8人,另一边是潜伏者有七人。我拿着一把锋利的小刀,把一群人给杀掉了。等妈妈回来后,我立马关掉电脑,看成电视。

电脑虽然很好玩,但也不能总玩,因为经常玩会使我们近视哦!

我喜欢上了阅读作文

对于服装的喜爱,只是一次偶然,起初,对于那些华丽的服装,只是好奇,看着那些漂亮的服装,心里总是在想,那些如果是我制作的该多好呀,可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去不一样。看着那一些服装,我心动的,想要开一家属于自己的服装店,那些都是我设计的衣服。我发现慢慢的对于服装的好奇,变为了喜爱。

漫漫的人生到了,有许多的事情,等着我去发现。

我喜欢上了读书初三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是这样认为的:书是我们巨大的精神财富。是书给予了我们知识;是书陪伴着我们成长;是书一直使我们进步。

试想,如果生活里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对此,我想我现在还没有准确的回答,我只能说的是:“书是我们的灵魂;书是我们的良师;书是我们的益友;书是我们成长的精神食粮。”

我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每一次进到书店,我都会一头扎进去,把头埋在书里,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似的,津津有味的、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融入到了书中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中,女生日记中的冉冬阳的好多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与欢乐;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可怜;草房子中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读着读着,我似乎忘记了一切。时间流逝着,转眼间,书店中早已空无一人了,我这才依依不舍得把书放回到书架上,离开了书店。

现在,对于,“如果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这个问题,我想,我有了答案:“书是我们的良师,是它教会了我们许多知识与道理,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一无所知;书是我们的益友,是它引领我们走向成功的彼岸,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迷失方向。啊,书,在这寻求答案的过程中,我深深地迷上了书!!!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不可计数,它就像我的老师教给我许多知识。

记的我上了二年级后,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杨红缨和“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了。渐渐的这些都看过了,又开始接触散文、小说等。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更加热爱读书。

我的书与邻居比,我可算是一个小富翁了。但我还不太满足,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妈妈给我买书。有时我也会与朋友换书看。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又迷上了散文、小说等。我深深的迷上了读书。并得到了书中知识。

随着知识的增多,我的写作也因为读忆提高了不少。我写的作文也常常被老师当范文在班上朗读。有很多人夸我的作文写的不错,可我心中在想:都是书籍的功劳啊!

我爱读书,爱从读书中获得的知识。我迷读书,迷读书中优美语句。

我以前是个电视迷,是电脑迷,但是,我现在却是个读书迷。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一进书店,摆放在门口的一本书名叫《洋葱头历险记》吸引着我的眼球。我伸手就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可是。这一读就是一个半小时,我被故事中的悲欢离合给深深的吸引了。当我读到悲伤的时候,泪水便会不由自主的流淌下来;当我读到欢乐的地方,脸上就会浮现出一丝丝微笑。

回到家后,妈妈向我索要书,这时,我才想起来,因为我看书时忘记了一切,所以就忘了买回来,我小声的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只顾着看书,忘记给你买书了。”妈妈非但没有批评我,还笑着对我说:“子璇,你终于能静下心来认真的读一本书了,我真为你感到高兴!”

每得到一本书,我都会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放学的路上,我手上捧着书;吃饭时,桌子上放着书;晚上,妈妈一再催我,我才爱不释手得放下书。

以前我很讨厌读书,看不了几页就头晕眼花,而现在,我迷上了读书。

以前的我一点也不喜欢读书,而且看了一会儿就头疼,即使家里有许多书,我连碰也不碰,一年的儿童节,爸爸买了全套的百科全书,我也没看多少!可是,自从那件事。

在小学的译介自习课时,我闲得无聊,就在眼看要睡着的时候,同桌拿出了一本名叫《秘密花园》的书塞给了我,并给我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如果你觉得没意思的话,就看这本书吧!”我便随意的翻看起来,过了一会儿,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才从第一页开始看起来,几天之后,我读完了还给她,她问我还借些什么?我说:“不用了!”她没有说什么,回到座位时,有人让她讲一些书中的内容,她讲的时候,我一直在仔细地听,那些内容经过她的口中传出,好象并不是那么枯燥了,我顿时觉得她的知识很广泛,并且文采和谈吐也很好,觉得她比自己强很多,所以,每次她提到的一些书,我都去书店看看,并且时常翻看家里的那些书,先从我最喜欢看的历史开始,读完之后想一想自己知道了什么。并且做下笔记,方便以后看!

就这样,我把家中的书全部看完,并且不断添加,遇到精彩的文章或情节,即使有什么要紧的事,我也会抛在脑后,时常妈妈叫我吃饭时,我都会听不见,只好让妈妈“猛烈”的敲门,并且拉着我走到饭厅!头几次,妈妈还能忍让,可后来几乎是破门而入,还时常把我的书藏起来,可她藏书的地方太好找,我只好趁她不在的时候看!可是,有一次我还没看多久,她就回来了,被她发现,我殷勤地笑着,可她把所有的书又重新藏了起来,我是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只好翻家里的食谱,虽然一点也不懂,但我经常挑一些难做的菜让妈妈做,她做不好,我就罚她交出一本书!嘿……结果,我的宝贝全让我拿回了!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迷恋读书……。

时间如剑一般不停的穿梭,一眨眼我已经上五年级了,但还是不喜欢读课外书。

寒假的时候,妈妈迷上了看盗墓小说。妈妈可真是个“读书迷”,只要跟着她我就“倒霉”,总是提心吊胆。那本书可真是她的宝贝,随身携带,走到哪里都捧着那本书津津有味的看着。

渐渐,在妈妈的引导下,我迷上了读书。有一次,我边吃饭边看书,总是把菜往鼻子里送。“妈妈,饭怎么不进我嘴啊?”家人被我逗得哄堂大笑。晚上,我如醉如痴的沉浸在书的海洋中,随着故事情节一会高兴,一会叹息,忘记了时间的存在。“妈妈…妈妈…”我叫了起来,半天也没有人理我,回头一看父母已经酣然入睡了。啊!已经十一点了,明天还要上学,我如火燎般急忙睡觉。

我感悟,一本书就是一杯茶,只要我们细细品,才能享受到其中无限的乐趣……。

宋丹。

来源:

请保留文章来源信息和原文链接!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上了骑马四年级作文

8月的云南香格里拉,纳帕海依拉草原上大朵的白云在蓝天的映衬下像极了棉花糖。纳帕海弯延在高山脚下,青青草地之上,风景怡人,我的心情也一下子明朗起来。今天我第一次尝试自己骑马,开始我别提多紧张了,笨拙的我连马都上不去,就别说骑了,后来还是别人给我抱上了马背。

我很害怕,我脚踩着马蹬,双腿夹着马的身体,我的身体僵硬极了,以至于妈妈让我看镜头要拍照,我都顾不得转头。牵马的牧民叫我别怕,还说他的马不伤人非常乖,正说着,突然,马身体下沉了一点,我忍不住“啊”了一声,一看,原来是马走到了泥坑里,我放松了下来,对妈妈说:“我知道为什么每个人都骑马了,因为地上全是牛和马的粪。”渐渐地,我习惯了马呢!而且我还发现我的马是唯一一匹白色的马哦,我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身体,还让妈妈拍了许多照片,后来牧民告诉我们,我的马叫“拉玛”,妈妈的马叫“姜丝”,再后面的马叫“拉巴”,我们一开始把“姜丝”听成了“僵尸”,搞明白后我们哈哈大笑。牧民见我如此开心,他便把僵绳给我让我操纵着拉玛,姜丝和拉巴,这对我可算是一次很大的挑战啊!牧民看我适应了骑马,还对马喊起来。

口号。

马听着就跑了起来此刻的我顿时感觉自己像马背上的小英雄迎风奔驰在草原上一定帅极了!后来我还学着自己跳下马背牵着马儿在湖边看风景还抱了一只小白羊拍照呢。有意思的是我不管往哪转小羊的头都能看着镜头跟着一起扭我想:莫非这是小羊中的明星?早已习惯了闪光灯的镜头吗?真是好聪明啊!

经过反复几次上马、下马的尝试,我已经不需要大人的帮助,能自己骑马上,甚至我心想:要不要买匹马跟我上学放学呢?我喜欢纳帕海依拉草原,更喜欢这次骑马的体验!

我喜欢上了电脑

太好了,我家的电脑可以上网了,网络到底好不好呢?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电脑。

哇!网上的东西真是丰富多采,有游戏、动漫学习内容,我先试着用迅雷下载了一集《虹猫蓝兔七侠传》,用暴风影音打开它,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我看完以后,又打开一些网站,我体会到了一种全新的学习方式,我浏览新闻,了解了许多国家大事,我打开许多。

作文。

网站,看到了和我同龄的小朋友精彩的文章,当我打开了时,看到还可以在线投稿时,非常兴奋,马上叫来了我的爸爸,在爸爸的帮助下,完成了我第一次网上投稿,后来我盼啊盼,当看到我的作品在网上发表时,那种高兴劲就别提了。

我喜欢上了电脑,我喜欢上了网络,因为是网络让我了解外面丰富多采的世界。

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作文

之前对音乐没什么兴趣,不过是个意外。记得那是在辅导班,一次都没考过,很郁闷。这时有个好朋友过来说,怎么了?我回到这个测试,失败了。她告诉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听自己喜欢的歌,这样心情会好一些。听了他的建议,心情不好之前听听自己喜欢的歌,这样心情会好一些。就这样,我发现我喜欢音乐。

我总听别人说作文是作者的灵魂,在我的作品里能看到一个人。我只在觉得无聊的时候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文章中美丽的句子。之前只是一小块。从长远来看,我可以写一篇稍微长一点的文章。每天一点点写一篇文章让朋友改改。到现在,虽然说不出来,就这样,我喜欢写作。

我对衣服的热爱只是一个意外。一开始我只是好奇那些华丽的衣服。看着那些漂亮的衣服,我总在想,要是自己做的就好了,可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不一样的。看着那些衣服,我激动得想开一家自己的服装店。那些衣服都是我设计的。我发现我对衣服的好奇渐渐变成了我的爱。

漫长的人生到了,还有很多东西等着我去发现。

初中写景作文:我喜欢上了雪

十二月刚过去的第二天晚上,天上就下起了细沙般的白雪,起初也没怎么在意,可几个小时后,令我惊奇不已的一幕出现了,地上竟铺着一层薄薄的白色“棉袄”。真是没想到,这样的小雪,能把大地给掩盖上。

第二天,还没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听见奶奶跟妈妈说道:“看吧,今天这雪下得真大啊!”似是在惊异这漫天的茫茫大雪,又像是在为寒冷的天气感到不悦。“这雪能有多大啊,恐怕又跟颗粒差不多吧。”似乎已经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我的心里还想着昨天晚上那细细的雪。可当我睁开眼睛,把头转到左边通往阳台的那扇门时,我呆住了。外面的雪的确下得很大,大片大片的雪花,像是随手撕开的棉絮似的。虽然外面并不是一个完全雪白的世界,但一些高于地面的建筑物或车子上已经盖上了厚厚的“棉被”。

过了几分钟,当我再次将头转向外面的世界的时候,我发现原本的鹅毛般的雪花,现在看起来也只有一半大小了。而外面的天空竟微微的露出点粉色,太阳出来了,就连天空中的雪花似乎也变成了淡粉色的了。妈妈说这叫“太阳雪”。

就这样持续了十多分钟的样子,我发现仅有原来一半大小的雪花已经变成了细细的颗粒状,要不是我看得仔细,恐怕会认为雪停了呢。

我喜欢上了你语录

喜欢是一种情感的变化,是内心的情感的一种升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上了你语录,欢迎参考阅读!

还是先想着如何使自己变得更优秀吧,别整天奢望会遇见什么对的人,你还太年轻,就算遇见了也抓不住。

我喜欢你,无关风月。我愿你好,即使后来你与我全然无关。

大多数时候,消耗你能量的都不是工作,而是工作中遇到的人。工作本身并不累,让人感到累的往往是工作中的人际关系。于是每到周一,就有人不太开心。

我喜欢上了喝酒,就像当初爱上了你。

我不怕等,只是害怕你最后选择的不是我。

就算我再大度,但老朋友找到新朋友的时候我还是会难过。

其实大多人把时间献给手机屏幕,只是为了掩饰没有人陪同的尴尬。

幸福离我们那么遥远,而虚伪离我越来越进。

下辈子我要做你的心脏,我不跳你就死了。

爱情是一种失忆症,居然会令人忘记在这世上还有其他十二亿的.异性。

合适的鞋,只有脚知道;合适的人,只有心知道!

公交好难坐,我发誓以后绝对不让我的老婆孩子挤公交。

孤单是你想约朋友逛街,结果发现朋友已经约了别的朋友,于是他对你说抱歉。孤单是你再也不会为一个人的生日而费尽心机地去挑礼物。孤单是你再不会因为书里的情节和自己的故事相似而大哭一场。孤单是我站在这条经线,而你站在那一条经线,我和你之间隔了几点几个时差。

我希望多年以后,还像现在,说晚安的是你,梦到的是你,醒来见到的依然是你。

笑就大方地笑,哭就躲起来哭,这样比较酷。

等待并非执拗,只是我也很好奇,想看一下,我是有多喜欢你。

虽然有时会想你、虽然每天都起你,不想再爱过头成了痛。

我在意.在意你给别人的每一份小温柔

恋爱最美好的时候就是暧昧的时候,等真正的在一起了,许多感觉都会消失不见。

当你自认为会在乎你的人可他写的日志,心情里对你只字未提。

我爱的那个他在哪里 有没有想念我在夜里

还未成熟的思想 依旧懵懂的心脏 ..

哭泣时,给眼泪讲笑话

他不要情了,我我也不要情了。

亲爱的我很庆幸茫茫人海中能够遇见你

为什么要分手为什么抛弃所有,为什么剩我一个人孤独等候,能不能再爱我能不能陪着我,能不能永远一生不放弃我.

我喜欢在雪天牵着你走,因为一不小心就可以和你一起白头。

我想我不是爱不起了,是爱的太匆忙

一看你长着就是一副容易被人欺骗的脸

突然很想对自己说声对不起,对不起再也找不回原来的自己。

等我以后有了男朋友一定让他请你吃饭,要不是你的让位他永远不会有机会

如果有一天我被你骗了,请你明白,我不是笨,而是我足够相信你。

也许对于生命来说,接纳才是最好的温柔。不论是接纳一个人的出现,还是接纳一个人的再也不见。

留不住的人血液里都住着风,你别等,也别妄想能等。因为,他们随时都会吹向四面八方。

不要再等了,他不会回来了。其实你从一开始就知道。

时间真的很好,让痛的不再痛了,让放不下的放下了。一切我都看清了。只是偶尔还是会不小心发呆,不小心想起,不小心泪流满面。但我已经能接受这个事实,你已经和时间一起,都过去了。

你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人,而我,不会再对一个人这么好了。

所谓的放不下也不过就是四杯烈酒,三根香烟,两滴眼泪和一个难熬的夜晚。

有时候心情会突然很低落,不想说话也不想动。别人问起,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真的,我不是假装沉默,只是无力诉说。

爱你的人,你随口的一句话,他竟然真的这么做了;不爱你的人,你一句结束吧,他走了就再也没回来。

没什么如果当初,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有遗憾。--九夜茴《匆匆那年》

该吃吃该喝喝,发完消息就关网,然后出门玩一天晚上再开网,他愿意理你多晚都会回你,如果你回家了发现还是没有消息,哦,把他删了,洗洗睡吧。

你就像一种坏习惯,想改也很难改,强忍着却还是想要喜欢你。

这一次我是真的不想再喜欢你了,请你把冷漠蛮横忽冷忽热都收回去吧,它们再也威胁不到我了。所以你准备好了吗?曾经那么喜欢你的我,真的要走了。

我喜欢上了蓝天作文

我认为蓝色是最纯净的.颜色,没有杂质,不像红色那么热烈,不像黑色这么极端,只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

每次我倚在窗边,都能看见你。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你时,我的心情会变好,会情不自禁地对你微笑,也会情不自禁地对你唱歌。无论在什么时候,你都是我唯一的听众,总是会安静地听我唱歌,这让我更加喜欢你了。

我躺在阳阳光下无聊地看着你的时候,你就变成了魔术师,把云朵变成了人,变成了小狗,变成了龙等。我被逗乐了,我想,这是你在看着我笑吧。这让我更加喜欢你了。

蓝天,你待人总是这么友善,你有两个朋友,就是云和太阳,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和他们吵架。哪怕云生气了,把你遮住,你还是这么心平气和。哪怕太阳抢了你的风头,你也还是这样淡定从容。所以我更加喜欢你了。

晚上你为了衬托星星,把自己被淹没在黑暗里,还与星星轻轻地对话。那么温柔的你,让我更加喜欢了。

我来到了繁华又冷漠的大城市,想再跟你聊聊天,一抬头,你却不见了,只剩下了乌云织成的灰毯子,遮住了你……这里为什么变成这样了呢,是他们失去了你吧。我发现了你是多么重要,我更加喜欢你了。

不知道你的年龄,不知道你的性别,只知道你很美,很柔……。

你的臂弯下包容了世间万物。

我喜欢上了电脑作文

我最喜欢用它来学英语、看童话故事、作文、听音乐。我有时把在网上看到的好作文下载保存到自己的文件夹里,不时去看看,对我写作文还真有不少帮助哩!

电脑的用处越来越大了,它在不断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也将带给我们更多的乐趣。我真喜欢它。

(投稿:xszw于20xx-3-3021:34:12编审:)。

我喜欢上了长跑作文

《繁星》是大作家冰心的诗歌集。里面的内容是冰心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它富于哲理,很受人喜欢。

“年轻人,放下你手中幻想的花吧!她只是虚无渺茫的,反而分散你眼底的春光。”这是我最喜欢的诗句。我从小就是个爱幻想的.孩子,每次都幻想着长大后多么地成功,多么地一帆风顺。但那就是一朵遥不可及的花儿,不是现实的。天天幻想,有很多时候往往与大好时机擦肩而过。记得在我四年级时,学校要举行一次竞赛。同学们跃跃欲试,我也不例外。赛前同学们个个都在学习,争取获得好成绩。而我总在幻想中,认为成绩很理想,胸有成竹。可真的考试来临,我一看试题,傻眼了。大部份同学都上榜了,而我却名落孙山。这时,我才知道只是幻想而不行动,永远都是白日梦。

冰心写的诗集中,也有很忧伤的笔调,同时也在鞭策着人们。如这几句:一位老人说:“流泪吧,叹息吧,世界多么无味啊!”一位孩子说:“请饶恕老先生,我无法设想我未经过的事。”孩子对老人说:“笑吧,跳吧,世界多么有趣啊!”老人说:“原谅我,孩子,我不忍回忆我所经过的事。”

我多么想变成那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我想,等他老了,就一定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

我不大喜欢看书,但冰心的这本《繁星》让我喜欢上了诗。诗中的意境和精髓让人无比赞叹。

点评:

本读后感的表达方式,与众不同,思维清晰,语句通达,感受深刻,解意精熟,抓住要点,分次抒感,层次井然,赏心悦目。把《繁星》文中的诗句,理解得十分透彻,真是不容易。

可是,要抓住作者冰心诗句中的忧伤与“鞭策”,那可真不容易!

然而,你对老人和孩子的对话内容,给予一个结语,十分贴切。“我多么想变成那个真天烂漫的孩子。我想,等他老了,就有许多美好的回忆。”

文档为doc格式。

仙人球的五年级作文:我喜欢上了仙人球

仙人球全身是墨绿色的,它的形状通常是圆形的,而且全身都是刺,简直就是植物界里的小刺猬。

有一种仙人球,它的身体全都布满米白色的细细的毛,就像穿着一件米白色的小毛衣,这种仙人球的上方有许许多多的黄褐相间的小硬刺,看上去没有什么危险,可是却“暗藏杀机”,如果使劲按它的话,手指是会出血的。

仔细看仙人球上还有些花骨朵,如果开放了的话,就像在米白色的小毛衣上添了几朵美丽的花,当然这些花朵不止一种颜色,有紫色和黄色的`……它的茎像一个精美高大的柱子,很是美丽。

仙人球不但可以起到吸附尘土和净化空气的作用,还可以吸收电磁辐射;它不仅生命力顽强,而且全身都是宝,我爱这小小的仙人球,更爱它伟大高尚的精神。

每天对着电脑的爸爸,有了仙人球在旁边帮助他对付辐射。

当我喜欢上了一位女生时

遇到一字难表心意,一词难达心思的境况时有发生,就像即将破茧之蝶。那种呼之欲出,却奈何字斟句酌了,不能尽意表达,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情。我翻着书,啃着散发着魔力的文字,一副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架势拉开,在诗歌里低吟浅唱。

思想是脱了缰绳的野马,落笔却异常谨慎。写什么,我在思索。喜欢的是写人写事写自然风物,亲情友情应该是纳入精神大餐的物料,我很喜欢。这些自然风情一旦落入诗歌的字里行间,便焕发出郁郁葱葱的生命力。诗歌抛去了普通文章的繁杂冗长,寥寥数语小如令,温润如玉坠落,内核很小却掷地有声。一旦诵读起来就如雨落玉盘,敲打一湖碧水,诗的躯体很小,诗香却很诱人,像脆脆般透亮的雨滴,看一眼便舒心养气。这需要多大的积累方可成文啊。没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就没有了精巧别致的诗文。小而巧的诗,不娇柔不造作不谄媚不被任何杂念污染。读一阙便心境开阔了许多。世间竟有如此文章,只需几行就可以打动灵魂深处,沉睡在内里的情愫就被这几行小诗引诱出来,怎慨叹人间多少喜怒哀乐悲恐情都成灰,成尘,成风飘散,只留下最美的意境滋养身体的荒芜,杂草丛生般的七情六欲都在世界里灰飞烟灭。小诗最动人。()。

诗是我最喜欢的小物件。晶莹的样子像极了母亲的耳环,在阳光下反射出熠熠的光芒。一想起来就有暖暖的热流荡漾心海,诵读后,小屋生香。短短几行足以安慰我浮躁的'心灵。选一处长满青苔的石头躺下,细数鸟语水声更漏,轻轻地叩击心门,我是谁,我要往哪里去?那里有多远?我是不是那一缕青烟里飞出的火种,将要以什么样的姿态卸下身体这块儿大行李,需要割舍多少欲望,需要剔除多少诱惑呢?我在成长。几回回梦里寻找乌托邦式的生活,怎奈何我是人世间一味苦药。不断追求更高更强大的自我。最不怕的就是孤单与落寞。因为有诗有歌生活才不至于了无生趣,有诗歌作伴,生活也变得有趣多了。

四野寂静邀星月落座。只有在这个时刻我舞起华丽的裙裾,不在乎什么。只要自己尽力歌唱了,便是美好,便有生动便是快乐。打开心门,让所有美好的事物进来。不要让许多聚会打扰我,我很不喜欢和谁称兄道弟,貌似依依惜别的景象太虚假。这样的夜很黑,让一些大美生发出来,水静静地流淌,倦了选一处避风处休息。和周围的草木小虫说话。告诉他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而已。再告诉他们,我们都是自然风物的一部分而已,如此这般就好。

因为诗歌有了缘。问世间情为何物,最折磨人的东西。有朋友打来电话说,缘是可遇不可求的物件。我戏言都是空,我说什么是缘,我只是看见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了影子,你说会长出来什么呢?我倒是希望种下去一粒情缘也许看不到收获但毕竟是自己亲手种了一回,便等他静静地生长。一时间,生活也因为这种缘有了新的期盼,美其名曰;有缘相伴,真情永远。因为诗歌,我也有了一个暖暖的春天,种下希望,期待明天。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喜欢上了很多人认为好好的话不去好好的说非要拐弯抹角、并且酸不拉叽的东西。当然这很多人中也包括我。

喜欢上了诗是因为两个人,而且是两个男人。一个叫皖安,一个李锋。影响我的这两个人有相同又有不同。

相同点同是因为一首诗。

不同点却是皖安的一首《黑夜》让我认为很多人都没有读懂的诗,我都懂了。那是一种真真切切的懂。我甚至很夸张的认为我比写作者本人更懂这首诗。不是吗?往往或许有些时候,真的会有一个别的什么人比你自已更懂你!

而李锋。一首诗叫《疯女人》,这首诗我没看懂。这首诗不是李锋的作品。是李锋让没有看懂这首诗的我看懂了。

先说皖安。

认识皖安是因为他的那首诗。

《黑夜》。

一个人走在漫长的街上。

星星看到的不是星星。

月亮没有光亮。

点不闪灯光。

推不开湖面。

烧烤的小男孩。

还没烤熟韭菜就将鸡翅放到架子上。

不停的翻转,不停的刷油。

煤炭将他熏成了三十岁老男人的模样。

农村里的人疲惫的睡的很香。

矿区里的卡车将水泥路压得没有方向。

多想把月光装进眼里,独享。

因为前天晚上的中秋没有月亮。

还害怕明年的十五依然没有月亮。

皖安的这首黑夜采用回放的手法,在中秋后第三天的白天、夜晚或是凌晨的某个时间,写着中秋那夜黑。

这首诗看似在写那个卖烧烤的小男孩、在写那条肮脏的通往矿区的路、在写中秋那个漆黑的夜。而我却懂了作者写诗时的心境。孤寂、徘徊、失落、迷惘,以及对现实生活强烈的不满和失望。仿佛自己就是那个烧烤小男孩,一把暗黑的刀正在刻着自已快速衰老的纹路。这种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明年的这个时候会有所改变吗?明年的中秋会不会有一个圆圆的月亮。

后来我认识了皖安。

聊天中知道,这个农大毕业的后生3年前通过公务员招考得到了一个最基层的偏僻小镇政府里的岗位。公务员在很多人眼里都是种很体面、很光鲜的职业,但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却依然很差。3年是一个尴尬的时间线,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对于一个从省会大都市到偏远农村的这个落差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在有次聊天时当他得知我有曾在省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历后,他弱弱的问我,你有办法帮我调回家去吗?我好想家!我知道他这个问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而且还在期待着我给他一个哪怕很模糊的回答,就像期昐明年中秋的那个夜晚只要能看到月亮既使不是很圆很亮一样。

那是一种希望。

我答,没有!

现实本来就是如此的残酷。

再说李锋。

也是偶然,也是因为一首诗,一首不是他写的诗,一首我读了几遍都没有读懂的诗。那首诗叫:

《疯女人》。

诗/大友。

初中女同学。

毕业后就再没联系。

我不知道——。

她等了我十年。

出嫁那天喊的是我的名字。

又十年过去了。

她以为我才是她三个女儿的爹。

酒桌上一个老乡说起她的时候。

不知道。

我就是她常常念叨的他拨通了她的电话。

我接过来。

说了句。

你还好吗。

我是大友。

再后来我读到李锋的《疯女人》诗评,再后来我和李锋成了朋友,再后来我通过微信红包发给他50元预订他的诗评,再后来我说出书后签上你的名字后寄我,再后来李锋说,我的字实在是太丑。

最后夸下自个的这3首诗。

第1首直白。

第2首晦涩。

第3首厚重而又有温度。

人果然是善变的动物,突然间就喜欢上了诗。

以我理解诗的魅力在于,用最少的语言去表达一种信息量强大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又让每一个读者因心境、性格、角度以及理解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万千。如那台上的魔术表演,你永远无法得知下一秒他会变出一个啥玩意儿出来。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关于诗。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是否感动了你自已。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在我以前印象里,作文班是全宇宙最无聊的课外班。每次上课就是讲评上次的作文,然后指导我们写这次的作文,最后布置作业,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去年我来到益阳,妈妈又让我“自愿”报了作文班,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上课了,但很快我发现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来到我们快乐作文班,三十二个学生中竟有八个是同班同学,这下咱在班里有熟人了。这班里的老师姓杨名谦,自称是魔术大师的姐姐。

这儿的课堂环节非常好完,抄完开心词典,听着杨老师风趣幽默的语言来讲评作文,再加上“笑宝宝”姚志萌每一句都能引得全班哄堂大笑,你会深切体会到笑得肚子疼的滋味。

最好玩的就是游戏环节,老师每次都能搬出稀奇古怪,令人捧腹大笑的游戏:给米老鼠贴鼻子,谁是卧底,千姿百笑······等等。

老师在课余时间经常用投影仪给我们看„《超凡蜘蛛侠》《倒霉熊》等等,都是我们的最爱,和现在的快乐作文班比起来,以前上的太乏味无趣了,不上这样的作文班,那么,拜拜!回火星吧!地球人不欢迎你。

我喜欢上了发呆时候的我随笔

我一度认为白色和蓝色是这世界上最纯净的颜色,没有杂质,没有沉浮。不像红色那样热烈,也不想黑色那样极端……有的只是一丝轻柔,一缕浅淡。总是给我心灵的慰藉。

渐渐的,也就自然而然的,我喜欢上了你,蓝天。

不知你的年龄,不知你的性别。只知道你很美,很柔……每次我倚在窗前,仰望着你,对你说悄悄话时,你总是很认真,很耐心的听我讲,这令我十分欣慰。你是一优秀的聆听者。

伴随着你的,总是两个人:太阳和白云。你们从不闹别扭,和和睦睦的,只会相互映衬的更加美丽。有时,在阳光的洗礼下,你会微微泛白,在白云的衬托下,你会更显湛蓝。你是一个善交朋友的人。

有人说你抄袭海的蓝,其实不然。因为蓝是你的本质,是符合你性格的颜色。要相信你自己!

蓝天你是多么地善良,认真。有时会像个知心地大姐姐,有时又像温柔,体贴地母亲。以致于我已深深地迷恋上了你。

现如今,我对蓝色与白色地认识又多了一层见解,深深的,深深的……。

我喜欢上了发呆时候的我随笔

最近,我喜欢上了跳绳,但还没有一根属于自己的跳绳,外公看到我这么喜欢,便用木头和绳子给我自制了一个跳绳。

这根绳子可不轻,但我觉得,重才好跳了。刚开始拿到绳子的时候,因为不怎么熟练,一次只能跳几个,我的目标是一百个,所以我有点灰心。可我又想,如果经常练一练,应该会有所提高吧?于是,我又满怀希望的练了下去。

渐渐地,我跳地越来越多。30个,50个,70个……当我看到这令我满意的成绩时,我的信心又回来了,我一定可以跳到一百个!

有一天,我又满怀希望的拿起那根笨重的绳子,跳了起来。跳到70的时候,我的.腿有点累了,两条腿就像灌了铅一样重。可是,我又想,我都快跳到了一百了,怎么可以半途而废,而前功尽弃了呢?于是,我又坚持跳了下去。97、98、99、100,哇!跳到一百了。虽然,我的腿越来越累,可是,我的心却是很高兴。终于,我坚持不住了,在跳到112的时候停了下来。“扑通”一声,坐到了地上。我兴奋极了,休息了一会就从地上站了起来。对大家宣布:我跳到了一百了,我终于跳到一百了!

在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的那一瞬间,我付出了许多,终于有了回报。这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古人说的:“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

来源:m.201210/。

请保留文章来源信息和原文链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