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一日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2-18 09:10:17 作者:ZS文王

规章制度制定了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罚措施,起到了维护组织秩序和利益的作用。规章制度的执行要严格,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和处罚。

学生一日管理制度

1.与家长打招呼,带好学习用品,穿戴整齐后来校上学。要求每周一穿校服,其他活动时要求穿校服。

2.上学路上要注意安全,途中不玩游戏。严禁骑自行车上学,禁止在校门口附近用餐及带食品进校门。如父母、长辈护送上学,无特殊情况要按学校规定护送到指点的地点。

3.按时到校,见到老师、同学要打招呼致意,有事有病不能上学应按规定办好请假手续。

4.上课铃响前应将学习用品准备好放在桌上,铃响后立即进教室等候老师上课,在班长指挥下师生相互致礼后方可上(下)课。迟到者要报告经老师允许后入室就坐。中途有事要离开须向上课老师请假。

5.上课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发言要先举手,问答要完整响亮。不随便讲话、做小动作或者看与当堂课无关的书本。

6.到专用教室上课要事先做好准备,提前由专人带到指定地点。音、体、美学科要按老师要求做好准备,带好有关学习用具。

7.自修课应按要求执行.不得任意离开座位教室,不妨碍他人学习,并保持安静。

8.课间不随意离校,不得在校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严禁在走廊上推搡、攀登栏杆。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得从事不适合小学生玩的游戏。

9.值日生应做好教室和包干区卫生工作。下课时要擦好黑板。小干部、小助手要帮助老师做好上课准备工作。

10.午餐应在食堂内用完。中午学生不在校内用餐,在学校附近用餐的同学不得将快餐带入校内。注意饮食卫生,加强卫生保洁。

11.课间休息时要爱护学校公物,不乱涂乱画、不乱丢纸屑垃圾,要爱护学校一桌一椅和一草一木。

12.认真做好两操。早操静、齐、快、准。眼保操要动作规范,态度端正。课间大活动和课外活动要先集中后分散,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读书读报、收看(听)电视(广播)等活动。活动要统一听从学校老师的安排,并注意活动安全。

14.外出活动要严格服从学校和老师的安排,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15.按时回家,遵守路队纪律,无故不要在学校内逗留。应先回家并及时告之父母,完成家庭作业后再玩。

16.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看有益的.电视、书报。适当参加体育及其他活动。听从父母长辈的正确教导。

17.学生因病、因事需要中途离校必须由班主任出具出门证方能离校。

18.如果是父母、长辈来校接回家,应一切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无故不得进入校内。

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制度文档

为了公平、客观地衡量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增强学生遵章守纪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诚实守信、品学兼备的合格人才,使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学生德育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1、 学生德育考核内容为:政治态度、学习态度、道德品质、组织纪律、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等。分为:班级管理、宿舍管理两方面。班级管理包括考勤、课堂、做操、卫生、集体活动等;宿舍管理包括纪律、卫生等。

学生德育考核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每位学生的德育考核成绩基础分为:班级50分、宿舍20分。在此基础上,由各级考核小组根据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和本办法规定的德育考核内容及加减分标准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宿舍管理老师每月末将考核结果报班级考核小组,学生每学期末最终累计成绩为该生的学期德育成绩(班级总分数应小于70分,宿舍总分数应小于30分)。

2、 学生德育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记载,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3、学生德育考核以班级为单位,班级应当设立学生德育考核成绩公示栏

第三章、学生德育考核加分或减分内容及标准

一,加分内容与标准

1、 学生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积极上进,表现良好或做出良好的`成绩,学生德育考核小组可以视其表现和工作成绩酌情增加其德育考核分。

2、见义勇为获得国家、省、市、校级荣誉称号者分别加20、15、10、5分。

3、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加1—2分/分。

4、 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者,视其情节加1—3分。

5、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教室、宿舍公物完好无损者全班学生每人加1分/期。

6、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3分/次。

7、 按要求参加校处活动并获奖者分别加1—5分/次。

8、在校内外报杂志发表作品者加1—3分/篇。

9、获得省、市、校级荣誉称号者,分别加5、4、3分/次;获得省、市、校级优秀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每人分别加3、2、1分/次。

10 担任校、班学生干部满一学期,经考核胜任者,按下列标准加分:校团委委员、学生会各部负责人、各班班长、团支书加3—5分/学期;学生会各部成员、班委会成员、团支委成员加2—4分/学期(兼职者以高分为准)。

11、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次;获得“文明标兵寝室”称号的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次。

二、减分内容与标准

1、凡受到纪律处分者按下列标准减分:通报批评者减5分/次,警告处分者减10分,严重警告处分者减15分,记过及以上处分者,该学期德育考核分为不及格。

2、学生干部工作不认真,出现差错,显失公平者,视其情节减1—3分/次,学生干部在一学期内累计减分达10分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免去干部职务。(学生会干部向团委、学生科主管老师报告,班干部向班主任报告。并在一周内回复。)

3、无故旷课,每学时减2分;旷两操、晚自习者减1分/次。 学校对“寒暑假、五一节、国庆节”前后考勤将严格管理,凡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擅自提前离校或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其旷课学时双倍记录并双倍扣分。

4、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劳动、学生大会等常规活动者,减2分/次;迟到、早退者减1分/次。

5、公共区的卫生和保洁效果达不到规定者班级,视其情节给予当天值日生减2分/次。

6、不爱护公物及损坏公物,不足发纪律处分者,除照价赔偿外,并视其情节减2—10分/次。

7、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场所打闹、大声喧哗者减1—5分。

8、在校园内仪表、服饰不符合学校要求,男女交往不得体,言谈举止不文明者减1—3分/次。

9、在楼道、走廊和向窗外、阳台外泼水、扔杂物、污损墙壁行为者减5—10分/次。

10、学生酗酒、抽烟、赌博造成不良影响,不足以纪律处分者减5—10分。

11、 违反公寓管理规定,不按时归宿者减1分/次,无故夜不归宿者减5分/次。一学期累计达两次夜不归宿者给予警告处分,达五次者给予记过处分,达八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达十次者勒令退学。

12、在宿舍乱张贴减1分/次,违规使用电器者减5分/次,并没收用电器。

13、在宿舍浪费水电(无故不关水、关灯、关风扇)者,减1分/人/次。

14、不遵守学校半封闭管理制度,无正规手续出校者减3—5分/次。

15、不服从老师管理,顶撞、辱骂老师者减3—5分,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一、到校、离校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随便缺课,有病(事)要请假。

2、来校和离校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打闹。出入校门要下车。

3、上学时要整理好个人卫生。衣着整齐,扣好纽扣。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型、不烫发、不染彩发,男生不留长发。不佩带耳环、戒指等首饰。不准穿拖鞋。

4、来校要带齐学习用品,不准将与学习活动无关的东西带入校内。

5、来校后主动整理室内外卫生、上自习或做其他有意义的活动,不准在室内外追逐打闹。

二、两操及课外活动

1、认真参加两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活动。有特殊情况要事先请假。

2、整队要做到快、静、齐,绝对服从口令。

3、集会时要认真听讲,不准说话或做小动作。

4、积极参加校和班内文体活动,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三、上课

1、预备铃响后,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具,安静做好。上课铃响后,老师走进课堂,班长先喊“起立”学生应立正站好,老师还礼后坐下,迟到者要先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才能进入教室。

2、课堂上要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说话,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3、课堂上坐立要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有问题要举手发问。对老师的提问要立正站好,认真回答。

4、认真完成课堂作业。考试、测验不作弊。检查作业时,要端正站立,双手交给老师。

5、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时,班长喊“起立”;学生立正站好,等老师走后(或经老师允许)再安静下课。

四、自习

1、自习课时。一定要保持室内安静,不说话打闹、下座位。要认真复习功课,独自完成作业。

2、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离开教室。

3、教师在教室辅导时,学生发问要立正站好。

五、课间

1、下课后,要走出教室做有意义的活动。不打架、骂人,不讲粗话、脏话,不追逐打闹。

2、值日生每天负责开关门窗、擦玻璃,清扫室内外卫生。

3、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不乱画墙壁。

4、有事进办公室要先喊“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入内。

六、住宿和就寝

1、要按时熄灯;值日生每天都要及时清扫,并注意监督保持室内外卫生。

2、要按时起床,认真上早操。

3、不经允许不得将外人带入校内住宿。

4、打饭、打水要排队,对工人师傅要有礼貌,要遵守食堂纪律,要节约水电。

5、不许在宿舍乱接灯和其他电器,不行点蜡烛看书、打牌、下棋,不行说笑、吵闹,严禁到校外溜逛,午休要安静。

6、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

一日生活管理制度

一、遵照“规程”的'要求及各班幼儿的生理和年龄特点,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二、全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幼儿一日作息时间,按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要求准时开展

三、保证幼儿每天有2小时户外活动,其中1小时为体育活动,并坚持游戏活动的开展,注意活动的密度、强度要适宜。

四、保证幼儿各项活动的时间,不要拖长某一活动时间而影响其他活动的进行。

五、严格执行幼儿园规定的午睡、起床时间,不得提前上床,过时起床。

六、保证幼儿按时进餐,开饭不提前,不错后,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不催饭,不拖长时间。

七、保证幼儿的饮水、排便次数,除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三次饮水外,允许幼儿根据需要随时喝水和排便。

八、园领导对幼儿作息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检查,违反者按奖罚制度处理。

小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制度【】

一、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二、卫生制度健全。客用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客用毛毯、棉被、枕芯三个月更换清洗一次。建有各类物品消毒记录,消毒制度张贴上墙,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脸(脚)盆标志清楚。设无烟客房或无烟楼层,并有禁烟标志。

三、根据经营规模和楼层分布,分设杯具专用消毒间(标志明显),具备上、下水和三个水池(去污、消毒、清洗池标牌),配备消毒柜和保洁橱柜。四、客用棉织品及拖鞋、脸(脚)盆等要设置洗消间(如洗衣房)及洗涤、消毒设备;各类棉织品如床单、毛巾、浴巾、垫布、桌布等要分类回收、洗涤、消毒和存放。如外送清洗棉织品,提供洗衣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备查。应设置拖鞋专用消毒桶。

五、客房及卫生间每日清洁消毒,按照开窗通风——卫生设施表面消毒——整理打扫房间——更换用具用品——擦拭桌面——卫生设施清洗消毒顺序进行。公共卫生间及盥洗室有独立排风设备,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六、工作车合理设置并采取保护措施分别别存放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防止交叉感染。清洁面盆、浴盆、恭桶的工具应分开存放,各类抹布标示明显,要分类使用、定位摆放,专布专用,并及时清洗消毒。

七、环境整洁,空气质量、噪声、照度、通风等符合卫生标准。没有防蚊、蝇、鼠、蟑等设施、措施,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符合有关考核标准。集中空调正常运行,达到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

八、建有“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从业人员,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九甲小学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制度

一、 上学:

1、上学前,要整理好个人卫生,吃好饭。上学时,穿戴要朴素整洁。带齐学习用品,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学校。少先队员佩带红领巾,红领巾要保持清洁,破损的要更新。热爱自己的标志,佩带要规范。临走时,要向家长说“再见!”

2、按时上学,不随便缺课,不迟到,不逃学,因病有事要亲自请假或写请假条,请假两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需经教导处批准。

3、上学路上,三人成行靠马路边走。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不准搭肩并排走,不要在路上逗留或追跑打闹。

4、来校后见到老师要行礼问好,要用尊称,不直呼老师姓名。见到客人要问好。

5、值日生要提前二十分钟到校,主动整理好室内室外卫生;其他同学到校后要自觉进教室温习功课;卫生委员要经常检查个人卫生和室内外卫生。

二、 上课:

1、上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具,文具盒要横放在课桌的中间前方,书本要直放在课桌中间,课桌上不得有与本节课无关的东西。

2、上课铃响后,要安静有秩序进入教室坐好,保持良好的坐姿。

3、老师走进教室,班长喊“起立!”同学立正站好,待老师行礼,班长喊“坐下!”后,同学们方可安静地坐好。

4、上课迟到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能进入教室就坐。

5、课堂上要严格遵守纪律,专心听讲,不做小动作,老师提出的问题要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发言时要先举手,回答问题要声音响亮。

6、作业要按时完成,做到书写工整,卷面洁净,不拖欠作业。

7、读书写字时,姿势要端正,眼睛与课本(或作业本)保持一尺左右的距离,胸离课桌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两脚放平,不能伏在桌上看书写字,接受老师检查作业时,要立正站好,双手递接作业。

8、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准备下课”,同学要立即把课堂用的课本和学习用具收拾好,并把下一节课要用的课本和用品准备好,当老师宣布“下课”时班长喊“起立!”,全体同学立正站好,待老师行礼后再坐下,目送老师走出教室。

9、自习课要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认真扎实地复习学过的功课,不随便说话和下位,养成自觉学习的好习惯。

三、 课间:

1、下课后,只留一名值日生擦净黑板,整理桌凳。其他同学要走出教室参加轻松愉快而有意义的活动。除上体育课或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体育场。上下楼梯脚步要轻,右行礼让,不在走廊里喧哗吵闹。

2、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损坏校内设施;不随地大小便,入厕后要随手冲洗;课间喝水要有秩序。

3、要诚实,不说谎。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了错误要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

4、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还,拾到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

5、认真做好两操,积极参加课上活动,不得随意缺勤。有病、有事向老师请假。站队做到快、静、齐;做操时要听口令,动作要认真准确、整齐优美;体育活动时要注意安全,不做危险性大的游戏,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6、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7、坚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按时到达活动地点,服从老师领导。虚心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

8、不靠墙、不摸墙、不画墙、不踢墙,不乱按电键。严禁在墙上乱涂、乱贴、乱钉,保持墙壁清洁。爱护门窗玻璃,开关门窗要轻,不砸门、不踢门。

9、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爱护劳动工具,注意安全;认真做好值日,搞好室内外卫生。

10、集合或升旗时,要按指定位置和要求迅速站好队,安静有秩序地进入场地;集合时,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升旗时要庄重严肃。

四、 放学:

1、放学铃响后,要迅速有秩序地站好队,做到三个一(即一句话不说、一分钟站齐、各队站成一条线)。要听从体育老师的指挥,各班关好门窗。

2、按班或按居住区域划分路队,选出路队长,负责各路队纪律;放学时,各路队在老师统一指挥下有秩序地离开学校。任何同学不准随便在校逗留;途中不许随便离校。不许追跑打闹,不准并排前进,要严守交通规则,到了自己家门方可离队,路队长每天按时向班主任和教导处汇报路队情况。

五、 回家:

1、 回家后应首先向家长打招呼“x x,我回来了!”。

2、要听从家长的正确教导,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要敬父母尊长辈,关心爱护弟妹。

3、要独立认真地完成当天的家庭作业,适当开展有益的课下阅读,看电视要有节制,按时休息,保证睡眠时间。

4、有事外出,要禀告家长,要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积极开展学雷锋、学英雄模范的活动,关心他人,助人为乐,为红领巾增添光彩。

5、主动帮助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学习做一些家务活,自己的事尽量自己做,养成勤俭持家、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6、待人接物有礼貌,会运用礼貌用语,在街上碰到老师和长辈要主动热情打招呼,家中有来宾或老师家访,要热情接待,走时送出大门。

小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制度

一、 上学:

1、上学前,要整理好个人卫生,吃好饭。上学时,穿戴要朴素整洁。带齐学习用品,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学校。少先队员佩带红领巾,红领巾要保持清洁,破损的要更新。热爱自己的标志,佩带要规范。临走时,要向家长说“再见!”

2、按时上学,不随便缺课,不迟到,不逃学,因病有事要亲自请假或写请假条,请假两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需经教导处批准。

3、上学路上,三人成行靠马路边走。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不准搭肩并排走,不要在路上逗留或追跑打闹。

4、来校后见到老师要行礼问好,要用尊称,不直呼老师姓名。见到客人要问好。

5、值日生要提前二十分钟到校,主动整理好室内室外卫生;其他同学到校后要自觉进教室温习功课;卫生委员要经常检查个人卫生和室内外卫生。

二、 上课:

1、上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具,文具盒要横放在课桌的中间前方,书本要直放在课桌中间,课桌上不得有与本节课无关的东西。

2、上课铃响后,要安静有秩序进入教室坐好,保持良好的坐姿。

3、老师走进教室,班长喊“起立!”同学立正站好,待老师行礼,班长喊“坐下!”后,同学们方可安静地坐好。

4、上课迟到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能进入教室就坐。

5、课堂上要严格遵守纪律,专心听讲,不做小动作,老师提出的问题要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发言时要先举手,回答问题要声音响亮。

6、作业要按时完成,做到书写工整,卷面洁净,不拖欠作业。

7、读书写字时,姿势要端正,眼睛与课本(或作业本)保持一尺左右的距离,胸离课桌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两脚放平,不能伏在桌上看书写字,接受老师检查作业时,要立正站好,双手递接作业。

8、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准备下课”,同学要立即把课堂用的课本和学习用具收拾好,并把下一节课要用的课本和用品准备好,当老师宣布“下课”时班长喊“起立!”,全体同学立正站好,待老师行礼后再坐下,目送老师走出教室。

9、自习课要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认真扎实地复习学过的'功课,不随便说话和下位,养成自觉学习的好习惯。

三、 课间:

1、下课后,只留一名值日生擦净黑板,整理桌凳。其他同学要走出教室参加轻松愉快而有意义的活动。除上体育课或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体育场。上下楼梯脚步要轻,右行礼让,不在走廊里喧哗吵闹。

2、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损坏校内设施;不随地大小便,入厕后要随手冲洗;课间喝水要有秩序。

3、要诚实,不说谎。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了错误要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

4、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还,拾到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

5、认真做好两操,积极参加课上活动,不得随意缺勤。有病、有事向老师请假。站队做到快、静、齐;做操时要听口令,动作要认真准确、整齐优美;体育活动时要注意安全,不做危险性大的游戏,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6、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7、坚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按时到达活动地点,服从老师领导。虚心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

8、不靠墙、不摸墙、不画墙、不踢墙,不乱按电键。严禁在墙上乱涂、乱贴、乱钉,保持墙壁清洁。爱护门窗玻璃,开关门窗要轻,不砸门、不踢门。

9、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爱护劳动工具,注意安全;认真做好值日,搞好室内外卫生。

10、集合或升旗时,要按指定位置和要求迅速站好队,安静有秩序地进入场地;集合时,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升旗时要庄重严肃。

四、 放学:

1、放学铃响后,要迅速有秩序地站好队,做到三个一(即一句话不说、一分钟站齐、各队站成一条线)。要听从体育老师的指挥,各班关好门窗。

2、按班或按居住区域划分路队,选出路队长,负责各路队纪律;放学时,各路队在老师统一指挥下有秩序地离开学校。任何同学不准随便在校逗留;途中不许随便离校。不许追跑打闹,不准并排前进,要严守交通规则,到了自己家门方可离队,路队长每天按时向班主任和教导处汇报路队情况。

五、 回家:

1、 回家后应首先向家长打招呼“x x,我回来了!”。

2、要听从家长的正确教导,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要敬父母尊长辈,关心爱护弟妹。

3、要独立认真地完成当天的家庭作业,适当开展有益的课下阅读,看电视要有节制,按时休息,保证睡眠时间。

4、有事外出,要禀告家长,要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积极开展学雷锋、学英雄模范的活动,关心他人,助人为乐,为红领巾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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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制度【】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规范有序地开展培训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促进企业与在岗人员共发展。

(二)全面发展,注重能力。

(三)全员培训,重点培养。

(四)鼓励自学,推进学习型企业发展。

(五)把握需求,注重实效。

(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七)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第二章培训管理体制。

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培训体系的整体规划与调整;

(二)负责制订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六)负责协调用人单位培训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培训管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制订本用人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培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推荐或编写专业教材;

(四)负责本单位培训资料的整理,并反馈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培训需求。

培训需求包括公司需求、用人单位需求、个人需求三个层次。培训需求调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各用人单位配合,通过多维度访谈、调查及分析,予以汇总。

(三)个人需求:员工个人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工作重点和职业生涯发展、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培训需求。

第四章培训计划。

第十条各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在岗人员参加各类培训,使在岗人员的能力得到持续、系统提升。年度累计平均培训学习时限达到40小时以上。

第五章培训实施与协议。

第十一条培训实施具体包括:选择师资、场地、教材、设备、组织学员、现场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培训实施形式要多元化,可通过培训班、学术讲座、业务研讨、岗位轮换、导师辅导培养、参观考察、网上学习、外派培训等形式进行。根据培训内容和人员特点,综合运用讲授、研讨、案例、模拟、体验项目实施等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大力推广网上教育,加强网上教育培训管理,为在岗人员提供个性化、系统化的培训,促进自学。

第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在岗人员能力发展需要,公司可安排在岗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第十五条参加由公司支付的培训金额(单项培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外派培训,接受培训者应在培训前与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所在单位签订服务期限协议,培训结束后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为公司服务。员工接受培训后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原则如下:

培训费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5万元以下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培训费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培训费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第十六条培训所需的外聘师资,由人力资源部履行相关程序后,签订合同执行。

第十七条培训主办单位、用人单位按照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培训实施流程及培训纪律要求加强培训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培训主办单位、用人单位凭培训合同、培训通知、培训学员签到表、培训评估表、发票发起报账,及时收集整理培训相关资料并提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六章培训评估。

第十九条建立培训效果四级评估机制:

(四)工作绩效评估:主要评估培训项目引起的业务结果的变化。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其他用人单位配合实施。对公司重点培训项目开展工作绩效评估,由学员所在用人单位对其绩效结果进行比对评估,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培训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各用人单位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需同时提出各培训项目费用预算,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审核,按照公司审批的培训项目将预算列入各用人单位预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用人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增加计划外培训或已列入培训计划但超出预算的培训项目,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提供经费预算,按照公司预算审批流程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在岗人员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学习,须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用人单位出具的“外出培训学习证明书”,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学历(学位)教育。

第二十三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包括硕士和博士。

研究生两个层次。申报学历(学位)应高于现有学历(学位)。

第二十五条学历(学位)教育严格遵循“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工作需要,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在岗人员的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公派学习和自主学习两种方式。公派学习指公司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选派人员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自主学习指根据本人及工作需要,自主要求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公司鼓励在岗人员参加在岗不脱产的自主学历(学位)教育。

第二十七条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流程。

(一)公派学习管理流程:

2、备案及档案管理流程:经批准后,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考试并被录取的,须持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应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并存档。

3、报销流程:参加公派学习的在岗人员凭审批材料及学费、教材费发票到本单位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自主学习管理流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

写《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试后须将录取通知书、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应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档案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学籍档案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自主参加不脱产学习占用工作时间的,按公司事假管理规定执行;自主参加脱产学习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取得学历(学位)后,参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二十九条公派学习的学费、教材费等由公司统一支付,差旅费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自主学习的学费、教材费、差旅费等由个人支付。

第三十条公派学习期间,由直接主管和公司领导参照校方提供的学习成绩、学习表现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纳入所在用人单位的绩效等级分布比例。

第三十一条为鼓励在岗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对自费学习,在岗人员学习期间每年度绩效评估等级均为良好及以上的,公司设立一次性奖学金。奖学金标准如下:

第三十二条自费学习在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凭《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一次性奖学金领取手续。

第三十三条在岗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在本办法下发之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享受本规定的奖励待遇。

第三十四条公司公派或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在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公司公派学习待遇或一次性奖学金待遇:

(一)学习期间违法乱纪,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的;

(二)学习期间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在公司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四)违反公司奖惩制度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午托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午托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不私自乱动他。

人物品,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

第四条:放学后自觉回到午托,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准追赶,要注意安全。

第五条:如需使用午托的插头、空调、风扇等电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师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第六条: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个人用品干净整洁以免影响他人。

第七条:有事外出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外出。

第八条: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用餐期间只能在餐厅,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刷碗。

第九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条:午休时间可以卧床休息或写作业,不准讲话、喧闹,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

第十一条:遵守作息时间,准时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闹现象。

第十二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询问辅导老师。

第十三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长阅读签字,以了解学生每周的表现。

第十四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午托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佳家午托。

学生一日管理制度

5、及时锁好门窗。

2、按要求朗读语文和英文,自觉遵守早自习纪律。

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全体师生必须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敬礼;

3、团委安排国旗队,培训升旗手,负责升、降国旗,安排国旗下讲话的人员和内容。

2、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端坐,保持安静,不准讲话、喧哗、打闹;

4、因故迟到,先喊报告静候,老师许可后方能进入教室;

6、上课时坐姿及写字姿势要端正,符合卫生保健要求;

7、上课时间发问,先举手,老师同意后起立;认真回答问题,不准随意讲话,不准起哄;

8、上实验课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守则,要爱护实验仪器、药品;

13、学生因故不能到校时,要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由家长亲笔签名,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交教务处审批,一星期以上由主管校长审批。未经请假学生无故不到学校上课,视为旷课,旷课处罚依据《姚余中学学生处分条例》做相应处分。学生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不能按时返校需续假者,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1、下课后,可在教室内或教室外休息,但不可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2、不准在课间进行球类等剧烈活动;

3、准备好下节课的`学习用具;

4、值日生要履行职责,擦黑板、擦讲台,准备好老师上课用具;

5、认真做好课间操;课间操期间,不许借故呆在教室或在校园内闲逛;

6、要保持教室整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墙壁、黑板、书桌上乱写乱画。

1、通学生放学要及时回家,不得到处闲逛;

3、不准中午和晚自习后打球。打球时间只能在下午第三节课后至晚6:00;

6、星期五下午第三节课后为大扫除时间,各班完成室内外清洁并接受学生会劳卫部检查,全校评比打分。

1、按时用膳,不提前,不争先恐后,自觉遵守用膳时间;

2、买菜要自觉排队,不要插队和托人代带,不要到教师的窗口买菜;

3、用膳一律在膳厅,禁止带饭菜进寝室用膳,发现违反者责令打扫走廊;

4、珍惜粮食,不乱倒剩菜剩饭,养成节约的习惯;

5、节约用水,不乱开水笼头,不忘及时关闭水笼头;

6、听从值周老师和值日老师的指导,尊重食堂工作人员,虚心听取批评意见,不傲慢顶撞。

2、不要躺在床上看书;

3、不准往楼下泼洒洗漱用水或脏物;

4、保持个人床铺、室内外、卫生间整洁,个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学生一日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1、学生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和离校,一般可在预备前30分钟内进校,放学后30分钟内离校,不可过早到校或过晚离校,有特殊情况时要向班主任或政教处说明。

2、不满12周岁一律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上学。年满12周岁的,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

3、不准携带刀具、武术器具、危险玩具和其他不属于学习用品的一切利器到校,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到校。

4、上下楼要按规定使用楼梯,并要靠右行走,不准从楼梯下穿越,不准有意在楼梯、走廊制造堵塞和拥挤,发现有摔倒挤压现象时,后面同学要奋力向后退,并积极救助被挤压的同学。

5、不得随意触摸室内外电线、电器、开关、插座,如发现电器设备有损坏现象时要及时报告老师,不准擅自修理。

6、进校之前服装要整洁,尤其要注意系好鞋带,以防被踩摔伤。

7、课外活动时,不准玩危险性游戏,不准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不准到建筑工地上玩耍。

8、不准随身携带较多的.零花钱到校,以免被劫、被偷或丢失,不准用零花钱买“三无”食品、饮料。

9、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老师指挥,活动期间不准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10、不准攀树木、爬栏杆、滑楼梯,翻墙头、钻围墙、登房顶、上球架,不准在走廊上打球、踢球等。

11、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不准故意损坏学校或他人物品,不准在地上或楼梯上撒雪、泼水制冰,不准做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12、不准在校园、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不准坐在栏杆或窗台上,不准在栏杆边、窗户边打闹玩耍,不准向楼下洒水、吐痰、抛掷物品。

13、在校上课或课间不准随便离开学校,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不准带闲杂人员来校。

14、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自已又无法解决时,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领导,防止矛盾激化。

一日生活管理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身心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帮助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

1、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制定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2、活动安排要注意动静结合。

4、幼儿每日午睡时间要求保证在2小时左右。

5、结合《指南》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小便、喝水、洗手等。

6、各项活动过渡自然,减少不必要的排队和等待。

幼儿一日管理制度

晨检:

1、检查活动室内外有无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发现立即收捡并及时上报。

2、观察幼儿:

(1)情绪有无异常。

(2)身体外部有无伤害。

(3)身上有无异物。

(4)记录幼儿用药情况,并把药放到药袋里。

区域活动:

1、幼儿活动内容丰富,提供材料卫生、安全。(无毒无害物品)。

2、幼儿使用剪刀、小棍等用具时,教师必须提出使用要求,并随时提醒幼儿注意安全。

早、间操及户外活动:

1、进出户外和上、下楼梯时,各班按顺序走,教师要保证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并注意行走速度,注意照顾孩子,保证幼儿人数及安全。

2、认真准备活动器材、活动场地,要求无毒、无害、无危险。

3、做操与队列练习时提醒幼儿不拥挤,不碰撞,有秩序,拉幼儿的手脚动作要轻,以免拉伤。

4、活动中随时观察幼儿情绪等各种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发现处理。(及时增减衣服、不玩危险品、不拾石头、碎片、玻璃片等)。

入厕:

1、教师要随幼儿进入厕所,指导幼儿大小便(正确使用手纸和穿脱裤子)。

2、发现遗尿幼儿,及时更换清洗。

盥洗:教师坚持在场指导幼儿正确盥洗,提醒幼儿不要在盥洗室里拥挤、跑、打闹。

午睡:认真做好交接班与看睡工作。

1、清点人数。

2、患病服药情况。

3、有无事故,跌伤,烧伤等。

4、情绪有无异常。

5、不带异物上床。

热饮:

1、饮用热水、热汤等热饮品不宜过烫,饮用前生活教师做好准备(温度要适宜)。

2、指导幼儿取放杯子及餐具时注意安全。

进餐:

1、帮助幼儿理鱼刺、碎骨渣等。

2、提醒幼儿进餐时咬餐具,不把餐具放在嘴里走,以免发生危险。

3、餐后不让幼儿做剧烈运动。

离园:

1、离园前教学教师组织好幼儿活动,同时留心幼儿离园情况,以免因乱出错。

2、生活老师帮助幼儿整理衣物,并提醒家长和幼儿在离园前与教师打招呼。

3、严禁下班前做好下班准备(教具、包、换衣服等),幼儿离园后方可擦地、整理活动室并做好各项安全检查。

其它:

发现幼儿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事故时及时与保健医联系,进行适当处理,并上报园里,通知家长。

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让每个学生能有较好的课间休息的时间与空间,懂得课间礼仪,特制定此管理细则。

一、下课后及时整理好上节课的学习用品,并准备好下节课的学习用品(课本、练习本、练习册、笔等)。

二、下课后,如需要喝水、上厕所等,要遵守秩序,排队等候。

三、值日生及时擦黑板、整理好粉笔盒,做好教室保洁工作。

四、课间可开展有益的小游戏,可以看书、下棋等,不在教室、走廊处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因休息时间不长,建议不到一楼架空层打兵乓球。

五、在走廊休息时,不乱敲墙壁、墙角,不拨弄走廊栏杆的不锈钢圈。

六、课间时间不串班,进老师办公室前先敲门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如有需要借用办公室电话,需征求老师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上下楼梯靠右走,相互礼让。下楼时不顺着扶手向下滑,不与他人争抢楼道。

八、铃声响后,迅速进入教室,班干部维持好秩序,进行课前诵读。

学校将组织值日教师每天检查,如一学期课间纪律被全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班级将不能参加期末各项集体荣誉类的评比。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学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就餐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进行用餐。

二、用餐时间有序进入食堂。打饭菜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或以大欺小。

三、用餐时不准高声喧哗、起哄、敲桌碗等。提倡文明用餐,不争、不抢、不跑,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

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生、冷或不卫生的食品。

五、饭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费,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

六、讲究卫生,不随地吐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必须倒在指定的桶内。

七、爱护公物,自觉保护食堂的一切设施,不在餐桌椅上刻划;使用食堂的瓢盆桶,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要爱护餐具,用餐结束后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轻放,不可故意损坏或人为地使餐具变形。

学生管理制度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7、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4、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16、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19、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院规院纪。

第四条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二)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学院笃实、求真、自强、开拓的办学宗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我院学生社团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具体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在院团委授权之下,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报院团委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应该是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且负责人应得到院团委的认可;

(三)有合法、合规、健全的社团章程;

(四)有至少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明确本社团宗旨,有能力指导本社团活动。

第九条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称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生专业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三)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四)须认真填写《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全称、学生社团类别;

(二)性质和宗旨;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六)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及职权;

(七)社团终止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社团发起人持申请书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取《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收到本办法所列全部有效文件,报院团委批准后,并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成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报院团委备案。

第十四条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得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以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

(二)院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院纪院规处分;

(四)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第十六条经院团委授权,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的'财务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必须履行学年注册手续,每学年上学期的第一个月到院团委进行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会员卡等物品,社团的印章(不得刻制公章)应在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由学生社团统一刻制。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交流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要由院团委审查通过。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的网站(主页)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学生社团建立网站(主页)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和样本一份,经批准后方可发送到网站上。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须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学生社团跨院进行交流活动,须经院团委批准。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社团的方针、发展规划;

(二)选举和增补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应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部门。

第二十五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应在院团委指导下进行。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我院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学生所参加的社团数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个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七条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院纪院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学院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九条社团会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并交纳会费。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主动关心本社团的各项工作,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有利于服务社会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三十三条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对社团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独立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四条各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和期末放假前一周内分别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三十五条各社团举行活动前应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详细的活动方案,在活动时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社团活动安排应与学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相协调一致。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反应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各社团必须团结友善,不得以不正当行为进行竞争。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经费。

第四十条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收取一定会费,会费每年9月份注册和纳新时收取一次,最高不超过10元,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四十一条社团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院的财务规定;社团的公共财务是为社团服务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挪用。

第八章学生社团的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二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表彰一批“优秀社团”。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院纪院规的;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三)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和不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和指导的;

(四)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的;

(五)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按规定定期注册的;

(六)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七)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

(八)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的;

(九)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十)背弃社团宗旨,从事与本社团宗旨不符的活动,造成一定影响、情节恶劣的。

第九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及注销。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院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院团委备案。

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院团委将强令注销;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触犯院纪院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影响极坏的;

(三)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共青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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