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感人的故事短篇(实用16篇)

时间:2023-12-16 21:57:43 作者:温柔雨

写一篇优秀作文,需要有充分的准备和深入的思考,才能创造出独特的意境和感受。优秀作文范文的阅读可以培养我们的文学素养和审美意识。

感人的短篇恐怖故事短篇恐怖故事超吓人

陈月刚从学校毕业,介绍到一个单位实习。

上班几天了,陈月每天就是打打字,复印下文件,也没什么特别的事做,但她对这里却有些恐惧。

不知道为何原因,也许因为公司的洗手间,也许因为自己的心理作怪。

因为做事比较清闲,所以陈月回家后就会找些电影来看。

陈月有个好奇的心,明知道自己怕看鬼片,但为了刺激,却又一个人看,往往吓得自己去洗手间都慌慌张张的。

公司洗手间在走廊的最里头,走廊的灯到了那位位置也不太亮。

陈月每次走在走廊时,总感觉自己一步一步走向黑暗,走向死亡。

那种莫名的恐惧让她害怕,感觉四周压抑。每次陈月去洗手间都磨磨蹭蹭,会邀上公司同事一起去,公司一群人都笑她。

陈月拉着同事往洗手间跑,她实在憋不住了,“砰!”的声关上了门。把同事关在外面,但还一直和同事说着话。

陈月想起前天看过的一个电影,她仰头看看头顶上有没有人,她又低头看看马桶里会有没有只手伸出来,最后一切都没有异样。

但她心里还是感觉毛毛的,她叫着外面的同事,但没人应。

陈月说道:“真没人性,怎么就跑了?”

这时,洗手间的灯全灭了。

陈月睁大眼睛,心里一片茫然,四处静静的没一点声音。

陈月赶紧提上裤子,扭开门就往外跑。

一下子撞在一东西上,听到“哎哟!”一声才看到是同事。

同事骂道“你看你,撞的我!”

陈月说:“谁叫你吓我的!”

同事笑着说:“想不到你这么胆小,以后叫你胆小鬼了。”

陈月伸了伸舌头。

同事之间好长时间都叫她胆小鬼。

陈月有时和同事玩玩闹闹,就忘记了那些恐怖电影,有时上厕所也都敢一个人去了,但出来的时候还是,急急的跑出来。

陈月今天又一个人去洗手间。

她也渐渐有点习惯了,她也想早点摆脱胆小鬼的绰号,但心里还是有丝丝胆怯。

陈月给自己壮着胆,哼着歌就进了洗手间。

也许心情舒畅,陈月竟然没有一点恐惧。

对着镜子照了照自己,洗了洗手。忽然看见洗手池旁边耷拉着个红色塑胶手套,陈月心里不禁紧了紧。她也不明白,急急的走出洗手间。

过后几天,陈月也总见到那双红手套。

陈月总觉得怪怪的,感觉不象一般的手套。红红的颜色,里面就像渗着血一样。

几日无事。

陈月最近也挺忙的,要做一份资料,一本书要全部打完。

今天星期五是最后一天了,但还有几章没打完。办公室同事都走得差不多了,陈月还一个人埋头打字,最后就剩下劈里啪啦的键盘声。

打完最后一个字,陈月嘘了口气,揉揉发疼的眼睛,合上书站起身,感觉要上洗手间。

正想走去,但见到黑洞洞的走廊,隔壁的办公室的人都走光了。

陈月准备到地铁里面去洗手间,但实在有点憋急。

于是陈月就心里默念着说:“我不怕,我不怕。没有鬼!没有鬼!”

走到洗手间,摸开了灯,回到洗手池时,又发现了那个红色手套,红红的颜色很刺眼。

陈月洗完手,关上水龙头,但还清晰的听到有水“滴哒!滴哒!”的落地声。

朝地上一看,有血正顺着红色手套往下流,砸在地板上,一声一声的很响。

红红的血一滴滴的散开,陈月捂住眼睛瘫坐在地上大叫。

忽然门口传开撞门声,陈月以为是别人来帮她,刚想去开门,忽然门被斧头劈开了个洞。

门口传来声音:“小妮子,你自己过来送死,也别怪我。”

陈月大叫道:“救命!”

然后四处逃避,躲在个角落,大叫救命。

门很快被劈坏了,陈月见到戴着个怪异面具的人,手拿着斧头。

那人扬起了斧头,正要劈下去。

陈月只能捂住了眼睛一声尖叫,猛的跳了起来,才发现自己刚才在做梦,资料已经打完了。

心里还有刚才梦中的余悸,陈月整理下东西,就准备回家。

恰巧真想要上洗手间,陈月想起刚才那个梦,后背寒毛直竖。

心想,还是走到地铁再去上洗手间吧!

休息了两日,星期一。

陈月到公司上班,电梯口被拦住了。

同事拉着陈月走到一边,一脸惊恐的说:“陈月,我们公司出大事了!洗手间里面死了个人,是王金。好恐怖的!丢在厕所后面废品上的,不知道她得罪了谁,谁叫她一天到晚嘴上不饶人的,这次把自己给弄死了吧!”

同事还说:你准备准备吧,警察要找人问话呢!你星期五是最后一个走吧?有没有发现什么?”

陈月急忙说:“没有,没有,我很快就走了,没什么呢!”

同事说:“又没说你什么的,看把你紧张的,你个胆小鬼,你会敢做那事吗?”

陈月一脸苍白。

警察找谈话的时候,问道:“你认识那位死者吗?”

陈月说:“认识,是我们隔壁办公室的同事。”

警察继续问:“她为人怎么样?”

陈月说:“还好,只是嘴上有点厉害。”

警察说:“听说星期五是你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啊?”

陈月想到那天的梦境,大叫道:“我没有,我没有。”

警察叫人拉走了陈月。

公司负责人向警察说:“这个职员比较胆小,可能受了这个刺激,有点失控了。”

陈月在医院待了几天,精神有点恢复了。

同事来看望她,陈月问同事:“那个案子破了吗?”

同事说:“没有呢!现在我们公司准备搬了,我们也几天没上班了,那个地方我们是不去了,太恐怖了!”

陈月说:“嗯!”

然后就开始一个人沉思。

同事说:“不知道是什么人杀了王金,特残忍的,好像有深仇大恨样的。”

同事走后,妈妈也来接陈月回家。

陈月回到家,感觉在医院睡了许久,在家没有一丝睡意。

到了凌晨,陈月迷迷糊糊睡着了。

陈月站在公司门口,前面是黑黑的走廊。

忽然眼前一晃,一个人影飞过,陈月追了上去,跑到洗手间听到里面一声惨叫,就没了声音。

过了片刻,才有砰砰像似刀骨头的声音。

陈月慢慢靠近,只见到一个人半跪在地,手里挥着斧头,正一下一下剁着面前的东西。

那人身周围流满了血,那人一挥斧头,陈月就见到一次,那人戴着双红手套。

陈月大叫起来。

那人听到,转过身,挥着斧头过来。

陈月赶紧跑进洗手间反锁上门,躲在角落大声哭叫着。

外面那人正一斧头一斧头的劈门,门很快被劈开了,戴着怪面具的人走了进来。挥着斧头就要砍陈月。

斧头上的血滴到陈月眼里,生疼生疼的。

陈月咬下牙,一把抓住那人的手,另一只手扯掉了怪异的面具,面前是一张再也不能熟悉的脸,就像在照镜子。

只不过那张脸,正在狰狞的笑着。

陈月一下又被惊醒,陈月摸摸胸口想,幸好这是梦。

但感觉手上怪怪的挺难受,低头一看,手上正戴着那红色塑料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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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国庆节吧?哈哈。隔壁搬过来的那个姐姐好漂亮,今天还给了我一个棒棒糖。妈妈从来都不买棒棒糖给我,还说怕我蛀牙。

明天我就八岁了,我想请柏来帮我庆祝。

柏会同意吗……。

柏的爸爸很忙,于是他的妈妈同意了他来我家。柏还说要送我礼物呢。

隔壁的诗姐姐说,我到了九岁还会更漂亮。妈妈昨天说有事不能过生日,那我希望明天到了八岁以后就可以和诗姐姐一样漂亮。

妈妈一直推迟我的生日,上次也说再过一天我就八岁了。可是我还是没有吃到生日蛋糕。

妈妈今天也说,明天我就到八岁了。柏的礼物我还没有收到呢。

柏的妈妈今天哭了,她把礼物拿给了我。我问阿姨柏为什么不自己给我呢?阿姨不说话。好奇怪。

今天为什么要穿黑衣服?妈妈告诉我柏不见了。后来我看到了柏的墓碑,才知道他死了。我哭了好久。为什么柏会死呢?我打开柏的礼物,里面有一个发夹,可是上面有血呢!我有点害怕。这个发夹好像在哪里见过。

10月10日。

我好想柏。诗姐姐叫我不要哭了。

我看到了诗姐姐头上的发夹,和柏送我的那个好像。

虽然有血,不过洗一洗就好了,我居然有和诗姐姐一样的发夹,好开心……。

10月15日。

前几天感冒了,诗姐姐送来的药真管用,就是很苦。

我不敢戴柏送的发夹,因为上面的血洗不掉呢。

戴上去妈妈和姐姐肯定会笑我的。

10月16日。

我都差点忘了,我到底还要等多久才满8岁啊?

柏是在前几个星期满8岁的。

可是我再也见不到柏了。但我好羡慕柏,怎么说他也都已经8岁了。

10月17日。

今天我哭了。我问妈妈什么时候我才满8岁,妈妈叫我以后不许再问了。真讨厌!

10月18日。

今天诗姐姐偷偷给我买了生日蛋糕。

太好了,我终于8岁了!

一定不能让妈妈知道。

10月19日。

诗姐姐到我家来帮妈妈煮饭了。好高兴,这下天天都能吃到姐姐做的饭了。

诗姐姐做的排骨比妈妈做的还要好吃。

妈妈明天有事要出差,让诗姐姐照顾我几天。

太好了,我才不需要她照顾呢。

10月20日。

今天诗姐姐好奇怪,做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菜。

不过好好吃,我吃了很多。吃到肚子都有点不舒服了。

10月21日。

老师布置了好多作业,不过还好有是姐姐帮忙教我。

诗姐姐的菜还是一样好吃,尽管肚子有点不舒服,但我还是吃了好多。诗姐姐说,再吃下去到了九岁就不会漂亮了,会长胖。

我才不管,姐姐明明说过我九岁会更漂亮的!

10月22日。

今天拉了好几次肚子,疼死了,真希望妈妈回来。

10月23日。

诗姐姐说送我去医院,但她一直没送我去,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呀。

肚子好疼,身上的其他地方也开始痛起来。

10月24日。

今天我见到柏了。

他说:“你还是过了八岁生日。”

他对我说,他每天晚上都让妈妈不要给我过八岁生日,不让我就会和柏一样的下场。可是我还是和柏一样了。

不管怎么说,我现在总算8岁了。

发夹是在柏死之前从诗姐姐的头发上扯下来的,柏死后,就把礼物换成了这个发夹。

还有,柏告诉我,诗姐姐的全名叫“蒋诗”。

高中感人的爱情故事短篇

爱情。

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之一,是世人为之欣喜为之忧的奇妙情愫。每一个人都有恋爱的自由,都有品尝爱情滋味的权利。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高中感人的爱情故事短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那一年,我正读高二,因为临近高考,学校里几乎取消了所有高中二年级、三年级的假期。不仅如此,一周还要上六天晚自习。

我家离学校较远,途中有一段近百米的土路。白天还好说,晚上那段土路两旁没有路灯,且行人稀少,这让生性胆小的我为此忐忑不安。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父亲答应在晚自习后接我,这让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只是辛苦了父亲,正值壮年的他取消了所有晚上的应酬,除了周六,每天晚上,他都风雨无阻地准时到校门口接我回家。再漆黑的夜晚,只要在路旁一看到父亲的身影,我七上八下狂跳的心都会在刹那间安静下来。

秋季的一个雨夜,月黑风高,晚自习后,雨终于停了下来,我四下张望竟然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许是父亲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吧?或者正在赶来的路上?学生们作鸟兽散、各奔东西后,道路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我硬着头皮,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回家。

骑到土路口,依然没有看到父亲的身影,我感觉头皮发麻,心中怨恨着父亲,几乎要哭出来。一枚树叶鬼魅般突然从树上落下来,砸在我的头上,吓得我不由尖叫起来。没有选择,我只能自己勇闯这段土路,下定决心,准备加速前进时,身后突然响了汽车的鸣笛声。

我犹豫了一会儿,看到车头灯照亮了这条黑洞洞的土路,决定和这辆轿车展开一场速度较量。我知道,雨后的土路是凸凹不平的,并不方便轿车全速行驶,只要我使劲蹬车,司机想在我身上溅水找乐的目的未必能够实现,况且,司机无意中还帮了我一个忙,前方原本黑暗无比的路面在车灯的照射下,一下子变得亮堂堂的。我回头望了轿车一眼,然后猛地向前冲去,我骑啊骑啊,腿都变酸了,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自行车在崎岖不平的路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

轿车果然被我甩在了后面,等我越过了土路后,我奇怪地发现,车辆竟然扭头驶向了另外一条路。

突然间明白了这位司机的用意,这位好心的司机只不过是想为一个女孩照亮前方那段黑暗的路罢了。一路上心中暖暖地,回到家中,才知道,父亲发烧,正卧床休息。母亲在家中照顾他。

时至今日,那个夜晚的车灯还温暖着我的记忆。虽然我没有看清那位司机的面孔,也不知道那位好心人是男是女,但那道爱的光芒就像太阳,每每想起,它就会在瞬间暖热我的心房。

16岁那年,我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有一个邻城的男孩写信给我,说,好喜欢你的文字。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异性那里,得到这样真诚的赞美。我的心,立刻像那娇羞的莲花,无限温柔下去。于是便开始了书来信往的日子,把那心底最细腻的一份情思,悄无声息地写在纸上,附在美丽的邮票上,而后投进丁香树下绿色的邮筒里。那是最美好的一段年少时光吧,我的心里,充溢着欣悦和羞涩。少女的所有忧伤和欢喜、晦暗和明亮,第一次,在一个男孩子面前,花儿一样,带着初恋特有的甜蜜和清香,一瓣瓣绽放开来。

有一天,在信里,男孩子说:我们见面好吗?你来,或者我去。我握着信疯跑到操场高高的看台上,而后再一步步往下走。我终于体会到那种眩晕的感觉了,它那么真实地环绕着我,就像云朵偎依着霞光,光芒让它们无处可逃,亦不想去逃。路过一个楼梯口的镜子时,我无意中一瞥,看到的,不仅是脸上少女的红晕,还有一个衣着朴素戴了眼镜的笨拙而又毫无灵气的女生。那才是真正的我,一个除了写字再无优点可以展露的女生。文字里的我,不过是梦里渴盼的,那个有许多人喜欢的完美女孩。可是,偏偏,除了妈妈,再无人说过我是美的。老师们总是说:你这样平凡的女孩,如果不好好。

学习。

还能做什么呢?周围的女孩子也说看安是一个多么平淡无奇的人啊她连唱歌都是拙劣的呢。

但我还是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请求里,回信给他,说:好,我坐车去你的城市。信寄出去的那一刻,我便开始搬出自己所有漂亮的衣服,一件件地用清水洗,去掉那些折叠的痕迹。我又带上自己攒的钱,去眼镜店,悄悄为自己配了隐形眼镜。店主是个温和的女人,她看着我额头新冒出的旺盛的痘痘,柔声说:你这么小,戴隐形眼镜对眼睛不好的。我低头不语,只是哗哗倒出大堆的零钱,一个个数好了,转身便飞快地跑掉了。回家后妈妈看着我洗好的衣服,揉揉我乱蓬蓬的头发,说,什么时候安这么勤快了呢?我闻着衣服上太阳的香味,突然便笑了,我昂头冲妈妈撒娇,说,安真的变了吗?妈妈也笑,说,是啊,安16岁了,比以前更可爱乖巧了呢。

是妈妈的这句话,让我一下子充满了喜悦和信心。我想起那件从没有勇气穿出去的蕾丝花边的公主裙,想起可以与之搭配的浅粉色凉鞋,还有能够将头发松松挽起的紫蓝色丝带。或许,它们会让那个丑小鸭漂亮起来吧,我想。

就这样坐上了去邻城的汽车,躲在车厢角落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将从妈妈梳妆台上偷偷拿来的一管口红,涂了又涂,擦了又擦。最后,是在镜子里,看到一双惊讶地看过来的眼睛,才手足无措地将口红放起来。但还是因为慌张,一道难看的红色污痕,赫然出现在洁白的裙子上。我拼命地擦啊擦,但那痕迹,却是愈来愈明显,直至最后,我终于难过地决定放弃。那时,车也慢慢地开进邻城的小站。我在小站的门口,看见一大堆来接站的男人女人,一脸的慵懒,亦一脸的灰尘。这只是一个灰蒙蒙的小城,并没有男孩信里描述的枝干苍劲的法国梧桐和干净清爽的青石板路,而他说过的那些沿街叫卖花儿的女子呢,怎么也全然没有痕迹?我坐在车里,看到眼睛疼了,才终于相信,他没有来,亦不会来了。因为,他或许根本就是一个比我还要自卑的男生,他撒了谎,却不像我有勇气来面对那些善意的谎言。

悄悄地回到家,母亲正在帮我整理卧室。她依然笑着问我,安今天在学校补习功课开心吗?我走过去,从背后拥住妈妈,无声地哭了。过了许久,妈妈才回转身,温柔地问我:看见你配了隐形眼镜,是不是因为不舒服,就后悔了,所以想哭?我没有抬头,只是哽咽,说,妈妈,安在没有读大学以前,再不会因为美,戴隐形眼镜了。妈妈便拍拍我的脑袋,笑道:可是不戴眼镜的安的确漂亮呢,妈妈相信你今天一定是班里打扮得最美的女孩子,对不对?没有人比我们安,更像是公主呢!

后来有一天,我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一管崭新的美宝莲的唇彩,还有一副小巧的隐形眼镜盒。我摘下笨重的眼镜,小心翼翼地戴上隐形眼镜,又对着镜子,淡淡地涂上一层唇彩,那个素朴的我,立刻变得鲜亮润泽起来。那一天,我18岁,即将进入大学,收到的这份特殊的生日礼物,是妈妈送的。她在字条上说,安,今天,你终于长大,不必再那样卑微和自怜,亦可以,勇敢无忧地去追求真正的爱情和美丽。

那个曾经自卑到试图用别人的称赞来鼓励自己的女孩,终于长大到可以拥有一管唇彩的年龄。而成长中的苦涩与疼痛,就这样在时光里,轻烟一样,从容自然地淡去。

他在军训后才加入高一(四)班这个集体,和女生林诗涵同桌。在这个校风如真空般让人无法呼吸的学校,少见的男女组合着实让林诗涵兴奋不已。所以当老师介绍完后,林诗涵和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榆木(于木)对吗?于木木讷地点点头。林诗涵乐了,从今以后,他就是她的榆木了,只属于她自己的榆木疙瘩。

哪个女生没有在心里给别人起过外号呢?当然,那块榆木疙瘩是不可能知道的,但女生林诗涵不会忘记。因为有些词汇是锁在记忆里的,一辈子都忘不掉,比如,某人的名字。

那是个多么需要睡眠的夏天啊,讲台上老师的咒语和着窗外日渐势弱的知了声,无聊而又冗长。林诗涵摘下眼镜,揉揉困乏的双眼,慢慢地,拿眼镜的手垂了下去,另一只手臂搭到了无尽的习题册上,眼前一个个等待被填充的横线纠缠在一起。脑袋垂下去的那一刻,旁边有胳膊轻轻碰她,林诗涵没在意。又一次碰触,林诗涵不耐烦了,干脆把头翻到了另一侧,继续自己的美梦。

直到被老师揪起来,林诗涵的梦才全醒了,她在心里埋怨那个榆木疙瘩,怪他不叫醒自己。可是当看到于木纠结的表情时,林诗涵才意识到了那两次胳膊碰触的意思,可是为时已晚。

事实证明,这次的友谊舞学习是很值得写入青春之“最”的。因为林诗涵的舞伴是于木。排练厅里,老师说跟着我跳,一二三四……几乎是音乐响起的刹那,于木把林诗涵的手握住了。女生只顾着看眼前的男生,完全忘了脚底的步伐,不断地踩到了于木的脚。

“放松点。”于木的声音比他木讷的外表多了几分曲线,动听地回环在林诗涵的耳边,她只能报之以尴尬地一笑。但老师已经来了,她对林诗涵点下头:“你不用跳了,换人。”林诗涵触电般地把手缩回,放在背后。门口一个女生很自然地走过来,牵起了于木的手。

音乐再次响起,林诗涵站在墙角,无聊地看着窗外。不经意地回头,却看见了女生愤怒的表情:于木总踩她的脚。

后来于木说:“看你一个人在那里挺可怜的,咱们是同桌,要淘汰就一起淘汰好了!”

晚自习的时候,阵阵凉风吹来。于木的白色t恤散发出一股香皂清新的味道,这让林诗涵身体的每个毛孔都能畅快地呼吸。于是,放学路过超市,林诗涵跑到卖香皂的货架边,耐心地一个一个闻过去,寻找那个熟悉的味道。

终于到了毕业的季节,空气中的离愁别绪越来越浓,林诗涵收到了于木的一封信。上面写道:“能做三年的同桌,真的是缘分……我会永远记得你帮我擦桌子,帮我整理各科试卷,帮我记笔记……你永远的同桌,于木”。

“永远的同桌”,林诗涵一下子释然了,漫长的旅途很快就要结束了,她也终于给自己的这段故事找到了一个最妥当的归宿。

感人的励志短篇小故事

从小,他长得浑圆体胖,经常被伙伴们取笑为“小胖猪”。每次“小胖猪”心情失落时,父亲就跟他讲黄蜂:黄蜂的身体肥胖粗笨,翅膀还生得格外短小,按动物学和物理力学的原理分析,它根本无法飞翔。可自然界的黄蜂不仅飞得自在,且速度还比其他体瘦翅长的蜂类要快得多。他好奇地问父亲,黄蜂是如何做到的?父亲笑而不答,告诉他说,你只要像黄蜂一样敢于振翅飞翔,就一定能够成功。

没有人理解他支持他,他只能将演唱的梦想深藏在心底,再没向任何人提及。那份对音乐着魔般的喜爱却割舍不下,他经常独自躲进树林里练声,对着明星重复地学习表演,每次参加学校合唱团都争取去唱第一部,利用一切机会去锻炼自己。

考上商学院后,他开始跟随学姐去参加唱歌比赛,甚至一年里就参赛三十余场。评审们显然对他的形象更为关注,逐个地对他的外形评头论足,冷嘲热讽。他对他们置若罔闻,反倒认真地听取其中的有益建议,再摸索着改进。有一次,他苦练了数月歌曲《站在高岗上》,然后上台去演绎,哪料到没唱两句就被打断了,一个评审直言不讳地说,你的声音很好听,不过像女声,再加上你肥胖的体形,不如去当谐星吧!台下响起阵阵嘲讽声,他落寞地走下台,再也掩饰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他先后参加过数百场比赛,可都因体形而遭到淘汰。尽管如此,大学毕业后他依然坚持选择音乐,进到乐器行去打工。父亲气急败坏地斥责道:“唱歌有什么前途?如果你坚持要唱,我就跟你断绝父子关系。”他假装顺从了,却又偷偷地跑去参加《超级偶像》比赛,结果还是惨遭失利。父亲厉声地责问:“这么早被淘汰,说明你根本不适合。为什么你还要一天到晚做白日梦?”他黯然落泪,无言以对。

心情沮丧到了极点,他虽难以放弃演唱,但梦中的舞台却越来越小,小到几乎无法容身。难道理想除了与努力和坚持相关外,还与身材胖瘦紧密相连吗?他一次次地叩问,找不到答案。就在这时,英国人苏珊大婶参加选秀活动脱颖而出的事例给了他力量,于是又报名参加了我国台湾的平民选秀节目——“超级星光大道”。这次幸运之神终于眷顾,这个留着西瓜皮发型、扎着蝴蝶型领结、胖乎乎的家伙闯过了一道道难关,到今年4月又倾情演唱了惠特妮?休斯顿的经典歌曲《iwillal?鄄waysloveyou》,博得了全场最高分。此后,有网民将他的演唱视频挂到网上,短短数日点击率就超过600万次。一个半月后,他又被索尼公司相中并签约,成为与王力宏、费玉清等知名歌星同门的歌手。

他,就是被誉为台湾“苏珊大婶”的小胖林育群。在谈及自己为何屡遭挫败却能坚持时,他讲起了黄蜂,然后认真地说:“黄蜂之所以能飞翔,就是因为它根本不知道空气动力学和生物学,完全不知道自己不能飞。而我之所以能持续,也是因为我不相信胖子不适合唱歌,完全没去理会那些关于歌手的标准和要求。”

因为热爱音乐,林育群不顾一切去歌唱,因而摆脱了自己不能唱的“偏见”。有时候,我们真的无需顾及那些传统的“不可能”或“不适合”,也许单凭热爱和坚持,就能收获意外的成功。

短篇感人的爱情故事

27岁才开始初恋的男人,可谓凤毛麟角。何东就是其中的一个。那时,他刚拿到北京户口,在社会科学院某研究所的资料室当临时工,每天弓着身子誊抄资料卡片,连续8个小时不停笔,希望通过努力工作尽快转正。

在枯燥的生活里,一线阳光都是可喜的。何况,那位突然造访的女孩,美丽得如同整个太阳。她黑发披肩,声音柔和,姿态优雅地倚着门框,请他去办公室接电话。一见倾心,他费心侦查:女孩是阅览室管理员,出身书香门第,举止矜持,气质高贵。“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他,对这个瓷器般冰冷精致的姑娘动了心。即使是她随意撕纸的小动作,也让他着迷。从此,他每天必去阅览室消磨时光,坐在她对面,手里拿本杂志,眼睛偷偷瞄她。有时,两人也在一起聊天,聊文学,聊作家。

有一天下了班,只剩两人,女孩去关窗子,何东看着她的背影,那三个字从心脏一下蹦到嘴边:“我,爱,你!”说完他的腿就抖,心也发抖。对比他的鲁莽无措,女孩却悠然自在,回头看着他笑,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两人一路无言,关门下楼。

他沸腾了,她依旧冷静。他在沸腾中又沉默了,他仍旧自在。他陷入了维特式的烦恼,独自一人时总是自怨自艾:没有学历,没有正式职业,长得不帅也不高,一无所有,无能无用!但如果她答应他的求爱,那么,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富有的人!于是,他频频用痛苦的眼神和欲言又止的深情,逼迫她表态。她有些不安,或者说两句无关痛痒的话,或者埋头看书,根本不予理会。

他越发激动起来,甚至会加上手势,传达内心的焦虑。她看他一眼,冷冷地说:“你能不能学得文雅些,有教养些呢?”他只得克制自己,喜怒不形于色,故作从容地与她交往。被压抑的激情,在失眠的深夜,化作了一封封行云流水般的情书。

从万籁俱静的夜写到人声鼎沸、红日初升,他再塞进信封,贴上最漂亮的邮票,然后送到相邻的那间办公室里。没想到那样火焰般的热情,也燃烧不了她。一天下班后,在他的苦苦哀求之下,她从办公室出来,靠着电线杆子,风轻云淡地说:“你非要逼我,那我现在只能给你10%的肯定答复。不过那些信,写得真不错。”

为了那90%,他几乎掏心掏肺地写情书,晨昏颠倒,神思恍惚。她仿佛被打动了,但也仅此而已。某个夜晚,她仍然那样淡淡地说:“如果你太难受了,就吻我一下吧。”此语如同在他心空闪过一个霹雳。他发狠地亲吻她,记不清自己,是否流了眼泪。

随后某天,她翩然而至,用纤细白净的手,把一封信放在他的桌上,又转身离开。他不敢拆,又急不可耐,最后看了,心如死灰。上面工整而又简单地写着:“感情的事,勉强不来。我收回肯定你的那10%”。心中的那个月亮,碎了。

他几乎发狂,潦草地写了一封遗书去威胁她,她几乎被吓哭了……其实,他知道,她终究不是他的。两人最终各自走开。

那晚,他独坐在玉渊潭的湖边,想一个鱼跃终结生命。当天色发白,他的心,渐渐冷静了下来。

从此,他再也没有那样疯狂过,再没写过那样狂放美丽的情书。但他仿佛对爱情的第一次挫折念念不忘,在的情人节,他在博客上公开了自己的初恋,并总结道:“理想可追,事业可求。唯独爱情却是追不来也求不得的。人们常常会将‘追求’二字用在爱情当中,其实才是最不恰当的。真的爱,自然而然,情不自禁,身不由己,两情相悦,根本无所谓‘追’,更无所谓‘求’。”

他,是凤凰卫视主持人何东,也是我一直欣赏的主持人之一。他的确不帅,也不懂搞笑,但他粗犷自然,从不端着架子、戴着面罩生活,快意恩仇,酣畅淋漓。若干年后,他依旧记得初恋的诸多细节,少年哀愁,透纸而出。我看到了他的纯洁和热烈,细腻和忧伤,也懂得了,那个明亮温柔的月亮,若干年来,一直高悬在他的心间。那个月亮,是那“优雅女孩”,也是一个男人高洁坦荡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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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竞赛结束后,他加了她的qq。

他说:世界是那么小,兜兜回回,还是找到你了。她当时就激动了,心想:难道他喜欢我?她不急不忙地发了个微笑表情给他,然后他们就聊了起来。那天晚上,她就发了条说说,说:世界那么大,居然找到我?他是第一个赞她的人,还评论了。接下来两天周末他们俩聊得挺来的,到了该上学时候了。他俩见面了,他跟她招呼,她却低着头默默走了。人们都说恋爱中的女生智商都为零的,都是感性地来判断事情。当时的她就喜欢了他。喜欢默默地看他打球的背影,喜欢看着他吃饭。喜欢看他一个人静静地走回宿舍洗澡,晚上喜欢跟在他身后,到了分别的地方,在心里默念:墨,晚安了。我们明天见。她会每天都去他空间看他的动态,看着他的照片好久。然而这一切他都不知道,他与她只保持同学关系。而他不知道,因为他的不经意的关心,却触动了她的心。她一直把这份情留在深处,从未表露出来。竞赛成绩出来了,他去了县上最好的高中,她去了次好的高中,这表示,以后他们见面的机会都没有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初中毕业后,同学们都各自准备了自己的事,打算出外的,整理了行李,没法出去的,安心留在家了帮忙干活了。就在这年暑假,她再也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了。于是,她申请了另一个qq,匿名加了他。他说:为什么加我?她说:想找个人聊聊天。他说:很高兴能认识你。我们做个朋友吧。她说:好。暑假说不长不长,暑假的每天晚上她都跟他说说话,或说说。

人生。

或说说今天干活怎样怎样或谈谈未来。他们是无话不谈的但她一直以假名来李韵婷代替她。终于有一天他发说说说:那个她我喜欢你了。当她看到这条说说时心情是多么的激动啊。终于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我了。她问:是我吗?他说:是我喜欢你。

因为几年的感情没了我离开居住的城市去了一个新的城市。

然而一年后我回来打算新的开始,却......

命运却好像在玩弄我一样,幸福来得太快也就走的越快。

那是在一个炎热的下午,遇见了她,虽然她那天是那么的不起眼,可是那笑容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让我感觉到了踏实,感就好像漂泊不定的流浪者找到了归属地。

一来二去的我们认识,熟悉了。有次因为我晚上喝了酒,第二天想喝粥她没有买到,就到我家来我给做,当时看见她那笨手笨脚的在那瞎弄,我感觉无比的幸福和快乐。

那碗白芋头粥虽然不是很美味,可对我而言那是最好的,一个有着懒癌晚期又不怎么会饭的傻菇凉却为我这样,我很高兴。

我们彼此了解了很多,因为上一次的痛,我在很多次的鼓励下,我向她表白了。

内容很简单,可她答应了,心里那感觉就像乌云下出现了阳光一样。暗暗的我心里想要小心翼翼的呵护她,保护她。

然而幸福的时光就是这么的短,就像雨后的彩虹一样。想见彩虹就得迎接暴风雨的洗礼,才会看见美丽的彩虹。

我在错的。

时间。

遇见了对的人,也将在也不会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了。既然我的情已经不在完整,也就没必要在留着了,伤己也伤人。

偶然翻起相册,看到那张我们在校园雪地里嬉闹的照片,才发现那年冬天已经远去,我们再也回不到那里,也再也找不回那样无忧无虑的笑容。

匆匆那年,匆匆而过。转眼间,我们都已有了各自的生活,只是这样的生活里已经没有了彼此的身影。回想过去,那些有你的年华,是我最不舍得忘记的日子。

看着照片,我的记忆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那年,回到有你坐在我旁边的课堂,回到有你对我做鬼脸的课间,回到了,有你的世界。

看着照片中曾经的你,突然发现,你真的成长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小男孩了,你已经变成一个可以独当一面、可以给别人。

安全。

感的男人了。一瞬间,酸楚涌上心头。因为我见证了我爱的人从稚嫩到成熟,从青涩校服到西装革履,我庆幸我参与了你的青春,伴着你成长,看着你在人生道路上迈出每一个坚定的步伐。

岁月在你的身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你剪短了那些年在男生中很流行的火箭头,留起了成熟男人的发型;你褪去了那些年一直束缚着你的统一校服,穿上了经典黑色的西装皮鞋;你卸下了那些年压在你背上沉甸甸的书包,拿起了装载着你。

梦想。

的公文包。你静静的坐在那里,没有说话,可我却在你的侧影里看到了你内心的忧伤。

朋友都说,我们的缘分已尽,但是固执的我又怎能就这样放下曾经?

还是那样,忍不住关心你,了解你,想要知道有关于你的一切,就这样,过了一年又一年,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会继续多久,也不知道你还会在我心里多久,只知道,等你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即使你我的未来是一片黑暗,我仍然想在那片黑色中找寻一点点光亮,因为那是我唯一的一点点希望。

人们都说,在爱情中,先爱上的那个人注定伤痕累累,爱得多的人没资格提要求,而我就那么卑微的存在在有你的想象中,深陷在你曾经给的温柔中,不可自拔。

我伴你从青涩校服走到西装革履,历经七年,一直仰望着你,看着你慢慢成长;未来,我依旧会在你身后仰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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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人的励志短篇小故事

一次演出的意外,夹断了年轻的吉他手瑞查的右手,他的右手再也不能娴熟地弹奏了。

他砸碎了心爱的吉他,相依为命的爷爷不论是鼓励还是斥责,他都无法重拾演奏音乐的信心。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窗口正对着一位美丽女孩的阳台。她有着宛如天使的垒色长发,蓝色双眸,让人无法将眼光从她的身上移开。每天下午黄昏时分,她都会走到阳台上闭着眼睛微笑,每到这时,就是瑞查最平静最幸福的时候。

突然有一天,瑞查不知道为什么金发美女从阳台上消失了。他的心情开始浮躁,再次感受到不能弹奏的悲伤。“麦丽,乡下的风景真是太好了,改日我们一起再去!”是爷爷的声音!瑞查赶紧跑到窗口,却惊奇地发现爷爷站在楼下,正在跟那位“阳台美女”说话。

“哦,您弹奏的乐曲也非常地好听,总是充满爱的热情与希望,很感谢您每天下午的黄昏演奏!”麦丽的声音真甜美,瑞查的心平静了,原来她每天下午站在阳台上就是为了享受爷爷的演奏。

接下来的日子,瑞查再次看到麦丽美丽的容颜,虽然他很开心,但让他内心纠结的是,他不能亲自为麦丽弹奏这首《爱的罗曼史》,几经斗争,他悄悄地去音响店买了一把吉他,开始练习。

他弹得真的太差了,最起码的和声都弹起来十分吃力,瑞查好几次都想过放弃,可每当在黄昏时看到麦丽陶醉的样子,他总是咬着牙坚持着。

爷爷说:“弹奏《爱的罗曼史》,心中一定要有爱!”

为了麦丽,瑞查虚心地听从爷爷的教导。他去了乡下,开始像从前那样疯狂地练习着吉他,再也不理会其他。

“您好,您是瑞查先生么?您的爷爷突然中风,请速来市医院!”接到这个电话,瑞查的心一下子凉了,他慌乱地穿上外套搭车赶到医院。

“我要走了,你不要放弃,你一定要为爱演奏下去,我希望有一天你可以重新回到舞台,弹奏出真正充满热情与希望的曲子。”

爷爷走了。瑞查悲伤地安葬了爷爷,他将痛楚化为力量,带着爷爷的期待,整个人沉浸在吉他中。

一年过去了,瑞查带着爷爷的希望重新站到了舞台上,用爱弹奏出一首首温暖的曲子,赢得了满场的欢呼和喝彩。

瑞查来到了爷爷的墓前,突然间,他听到后面高跟鞋的声音。原来是让他痴迷的麦丽,她微笑着把花放在墓前:“我按照您的要求,一直做那个阳台上的倾听者,现在看来您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您在天堂也会开心吧。”

瑞查迷茫地看着麦丽,麦丽转过身微笑着说:“我是一个弱听患者,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有一天你的爷爷找到了我,他恳求我去做一件事情,就是让我每日黄昏出来假装倾听美妙的音乐。那次我们在楼下的对话就是故意让你听到的。”

瑞查的眼睛在瞬间湿润了,他终于明白爷爷的用意,如果用爱和希望对待生活,人生便会同悠扬的音乐一样令人感动和温暖!麦丽转身走了,忽然她调皮地回过头来对着瑞查问道:“你今后还会给我弹奏《爱的罗曼史》吗?”瑞查害羞地回答:“我会为你弹奏一辈子!”

唯美短篇爱情故事_感人的爱情故事短篇

关于。

爱情。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许多故事虽然只有两个人版本却永远演绎不尽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唯美短篇爱情故事。

他去参加市里举行的“真好男人评选活动。本来,他是不想去的,在她强烈要求下,他才答应去试一下。她怕他放弃这次机会,所以一刻不离地跟着他。

报名的有几百个男人,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三道关。

第一关是审查材料。主持人看完他的材料,朝他含笑地点了点头。

他朝台下的她看去,她也正在看着他。尽管她的嘴角带着微笑,但眼里却湿湿的,眼神充满了无限的感激。

第二关是夫妻心灵感应测试。按照活动规则,由妻子来调拌一道菜,然后混在事先调拌好的几道菜里面,端到男人面前,由男人指出那一道菜是自己妻子调拌的。

活动开始前,他对主持人说:”我能不能和她换一下,我来调拌,她来猜。“。

主持人点点头,说:”我给你破例一次。“。

于是他站在加工台前,口令一开始,他麻利地调拌着,俨然一位技艺娴熟的厨师。他是地一个将菜拌好的。他拌的菜和其他预先拌好的菜看上去几乎一模一样,但她还是准确无误地指了出来。

第二关,他又顺利地通过了。

进入第三关时,只剩下十个参赛的男人。

他们所在的城市经常发生地震,每一次地震都来得很突然,让人猝不及防,主持人的话音刚落,有几对夫妻已经拉着手向外跑去,令有几个男人抛下自己的妻子撒腿就跑。

他跑的比谁都要快。那一刻,他仿佛变成了一颗子弹,向外门口射去。

逃向外边的人一下子站住了,他们满脸慚愧。

他停顿了一下,又冲出去几步,然后趴在地板听了听,确认并不是真的地震,才走了回来。

这时,主持人指着全场唯不动的一个男人说;”下面我宣布:他中本次活动的胜利者。“。

那是位老先生,足有六十岁了,是参加这次活动的男人中年龄最长的一位,老先生是他邻居,而且是关系很好的邻居。

老先生红着脸说:”不,我只是由于耳背,没有听清,才没有逃跑,而且,我的腿不方便,也跑不快。其实,真正的获胜者是这个人。“说着,老先生的手指向了他。老先生的手指向了他。

老先生接着向主持人提了一个要求,能不能把他的资料当众读一遍。主持人想了想,点点头。

”不!“这是,一直没有说话的她走上台来,眼睛红红地说,”他不是逃离,因为我知道,他是急着要回家,背出那瘫痪在床的母亲。”

原来,这跑得最快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

叶恬刚换好鞋准备出门,却隐约听见客厅里有响声。

一定是张妈又忘记关电视了。

她只得又换上拖鞋,重新回到客厅里找遥控器。

遥控器没找着,她却被一段新闻定格在了电视机前。

“午间消息,美国。

时间。

20xx年5月12日凌晨3点22分,着名传媒大亨乔治?布鲁斯在纽约逝世,享年八十二岁,因其膝下无子,除指定捐赠给慈善机构的部分财产,其巨额遗产将由年轻的遗孀安娜?祁继承,安娜?祁本名祁悦,今年二十八岁,据可靠消息透露,祁悦将会在葬礼结束后前往澳门定居……”

电视画面上,祁悦穿着黑色礼服,脂粉未施,一副楚楚动人的模样。

岁月真是厚待她,她仍旧是个令人过目不忘的古典美人儿。

然而世界如此之大,她去哪儿不好呢?为什么偏偏要回澳门?

叶恬全身一僵,跌坐进沙发里,所以,她是为了顾淮南才回来的吗?

第一章。

叶恬到达百乐城的时候,正是赌场生意最旺的时段。

这时夜色不过刚刚笼罩澳门,百乐城的灯光却早已亮如白昼。

赌客们三五结伴,换了筹码之后,开始闲闲散散地加入赌局。

穿着比基尼的服务生端着香槟来回穿梭,牌桌上花花绿绿的筹码闪耀在炽白的灯光下,令人眼花缭乱。

叶恬面无表情地穿过一张张牌桌,直达最里面的办公室门口。

照旧是黑子守着门,看见叶恬,眼里掠过一丝慌张,很快却又赔笑道:“叶姐,你来啦?顾总在会见一位重要的客人,我先带你去旁边的休息室。”

“哦?”叶恬瞟了黑子一眼,眼神凌厉,“我倒要看看谁还能重要过我。”

她硬要闯,黑子也不敢真拦。

叶恬气势汹汹地推开门,扫了一眼办公室里相对而坐的两人,却是换上了一副笑脸:“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祁悦,回来也该事先打个招呼,我和阿南好去接你。”

那一声阿南,叫得熟稔亲密,似乎是在宣告自己的主权。

她笑得一丝不苟,生怕别人看出心里的不快来,然而一双眼却颇为警惕地上下打量着祁悦。

倒是真没怎么变,岁月虽然爬过了她的皮肤,却仁慈地没留一点痕迹,祁悦仍旧是个光彩照人的大美人,叶恬想起今早照镜子新发现的眼尾纹,忽地没了底气。

祁悦倒也不跟叶恬假客气,只淡淡地瞟了她一眼:“不必那么麻烦。”

她穿得很随意,似乎知道自己的气派与地位,便不愿刻意彰显,极尽低调之所能。

随时都能高调的人才敢这么低调,叶恬知道自己碰上了劲敌,脸上仍旧残余着几分脆弱的。

自信。

但来之前在家反复排练的那点正室范儿此刻却荡然无存。

现在搞得她才是小三似的。

不过这也怪不得她,任谁对着这么一个怀揣巨额资产的漂亮情敌,也会自乱阵脚。

更何况,祁悦跟顾淮南当初还有那么惊天动地的一段故事。

“阿南。”叶恬向前去挽住顾淮南的胳膊,像是在无边的深海中抓住一根浮木一般,然后尽量自然地数落道,“你也真是的,也不请祁悦到我们家坐坐?”

她把“我们”二字咬得极重,那意思不言自明。

祁悦却当没听见一般,并没有搭理她,倒是对立在一旁的顾淮南笑道:“那,我们改天再联系。”

这是明目张胆的挑衅。

她当年走得不甘愿,现在高调归来,自然是要拿回原本就属于她的东西。

直到祁悦的背影消失不见,叶恬仍旧面色苍白,一直放在顾淮南臂弯里的手,忽然颤抖着松开来。

她回过头去看了一眼顾淮南,他倒是镇定自若,似乎刚才她俩的明争暗斗,并未掀起他心中任何波澜。

也是,在他心里,她的分量本来也就轻得很。

叶恬犹豫了许久,虽然觉得自己很小家子气,但仍旧问道:“你不会丢下我吧?”

顾淮南有些好笑地敲了一下她的头:“傻瓜,你想太多了。”

叶恬紧紧握住顾淮南的手,十指交握的瞬间,她心里终于踏实了些。

可到底还是有些害怕,毕竟当年,是她从祁悦的手里,将顾淮南抢过来的。

有句话说得好,你抢得来的,别人便也抢得走。

第二章。

叶恬第一次见到顾淮南,也是在百乐城,但那时候他不过是百乐门的众多看护之一。

百乐城是叶家的产业,叶恬有事没事的,也会来这里玩两把。

众人皆知她是叶荣晋的独生爱女,没有不巴结她的,多得是人故意排着队输钱给她。

她其实也并不在乎那几个钱,可。

生活。

在澳门这样的赌城里,无聊了赌两把,也算是给自己找个乐子。

第一个敢赢她钱的人,便是顾淮南。

看护们换班的时候,也会就近在百乐城附近支个小桌子赌几把,这是常事,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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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伤感爱情故事感人的

桥的东边是座小城,小城里有所卫校。后,当我在外面的世界闯荡一番,又重回到当初开始的地方,一片记忆就被重新拾起。

当年,我从老家来到这所小城卫校读书。那时,作为一个农家孩子,能上卫校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许多如我一样的女孩子,读到初中就很不得了了,初中一毕业,马上就加入了打工的行列。而我,却被父母供着上了卫校,我从心里感激他们。

我们班上同学都来自不同的地方,贫富不同,有出路的学生,整天无所事事,有些男生抽烟喝酒谈恋爱,什么都干。时间长了,我发现有一个男生也如我一样的忧郁,也许正是这一点,我开始关注他。

他叫项小敏(化名),来自大山深处。他整天沉默寡言,与其他男生交往不多。一到周末,教室里上晚自习的人就不多了,而他是坚持到最后的人,这一点与我一样。虽然我们不多说话,但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存在。在班上,我的成绩最好,他其次,他的成绩与我很接近,追得紧,这让我有了压力。我在暗中与他较劲,不信不能远远地甩开他。有一次考妇产科,成绩下来后,他竟超过了我,这让我羞愧了好多天。那天在食堂打饭时,我对他一笑,半开玩笑地对他说:“你真了不起,没想到妇产科都能考得那么好。”他一听,脸刷地一下就红了,然后似乎是别有深意地说:“你是我的目标!”

这一句话让我想了好多天。我是他的目标,后来我想,也许项小敏就是指学习成绩吧,不要自作多情。我偷偷地笑了。

因为我们俩的成绩最好,将班上其他同学远远地抛在后面,这引起一些人的嫉妒,于是有人在私下里议论,说项小敏和我是一对金童玉女。到三年级的时候,班上大多数男生都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女生也大多有了归属。只有我和项小敏并没有在别人既是嫉妒又是羡慕的目光中走到一起。

不知为什么,我一直关注着项小敏,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的暗恋。

一转眼就毕业了。那个夏日黄昏来临的时候,我独自一人来到这桥上流连。天暗了,正当我要转身回去的时候,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是项小敏,我有些惊慌。“你来干什么?”

“我知道你会在这儿,我到你宿舍找你,你不在,我就猜出你可能一个人在这儿看风景呢。”项小敏有些兴奋地说,“我是来将毕业纪念册送给你的。”

毕业时,学校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本精致的毕业纪念册,同学们在上面贴照片,写心语,留联系方式什么的,那是我们最后的纪念了吧。

我接过项小敏递来的毕业纪念册,不好意思当他面看,我们匆匆忙忙回到了学校。

一到宿舍,我打开毕业纪念册,快速地翻到项小敏留言的地方,只见他写下了“来世再逢君!”的话,还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我当时就很奇怪,项小敏家很穷啊,他家怎么会有电话呢?要知道,在当时,一般人家是装不起电话的。因为忙于找工作,大家都没在意对方在自己的毕业纪念册上写了什么,毕业后谁也没有再联系。

多少年后,当我已经成家立业,一次偶然翻到那本发黄的毕业纪念册,看到项小敏留下的字,出于好奇,我按上面的号码拨过去。

“这不是项小敏家,这是‘好再来’小店。”对方这样回答我。

哦,原来是这样。这证明了我的想法,当时项小敏家根本就没有电话,他是将家门口小店里的电话留下了。

“那项小敏呢?”我问。

“你是他什么人?”对方很生硬地问我,“他早死了,几年前在外找工作,出车祸死的。”

……。

“来世再逢君!”我心里一惊,马上想到他曾经的话。这是预言么?

我一时无语,坐在桌前,泪水禁不住滚了下来,为了那段生活,也为了那个叫项小敏的同学。

今天,当我重新站在这桥头,心绪茫茫。我是在等你么?我知道你已经去了远方,不再回来。那一片青春的记忆,那一点旧时的情窦,可曾再来?我不能回答自己。

桥下依然是悠悠的流水,一去不再回头……。

超感人的短篇爱情故事

最好的。

爱情。

不是大起大落、大喜大悲而是一杯温水不随外界变幻而更改不因岁月迁徙而转移给你的是永恒的温暖。有关一些感人的短篇爱情故事你了解吗?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超感人的短篇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我看着他,弯腰屈膝的蹲在家门口,身上早已看不出颜色深浅的衣服,一条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牛仔裤,笑呵呵的前来迎接我。

我身边衣着艳丽的女同学走向前去,亲切地喊了一声周爸爸。他便仍旧笑呵呵的将我们领回家,端茶递水,招待着我们。

当她那句周爸爸从她的口中响起时,我突然习惯性的皱了皱眉,握了握手中的手机。是啊,好久都没有这样叫过他了。

在吃饭的时候,她和我父亲谈起我小时候的事来,谈到我小时候的顽皮,谈到我小时候的机灵聪慧,父亲依旧笑呵呵的。

真如南柯一梦,一晃千年。

记得小时候,自己坐在家里看电视,看电影。当父亲在外面生意不顺时,就会发脾气让我离开,并和母亲吵架。于是我就离开了。当时外面真正修建大坝,有很多废弃的废铜烂铁。于是我便拾了一下午的铁块和铜片,装进一个蛇皮袋子里,慢慢悠悠的拖着来到垃圾场里去卖,记得好像是卖了十多元吧。我买了一包方便面和一瓶矿泉水,身上的钱便所剩无几了。到了黄昏,我便独自呆在山洞里,里面又黑又冷。就这样我在里面呆了一两个小时,后来自己饿的实在不行了,便出去到街头买东西去吃。我母亲看到我,向我招了招手,喊我回家吃饭,我便不由自主的跟着她回家了。那一顿饭,我和父母吃的很香,我吃的饱饱的,吃的一滴都不剩,还破天荒的帮他们洗了碗筷,收拾了厨房。

渐渐的,自己长大了,从6岁一直长到12岁,再到15岁,再到18岁。

自己开始接触外面繁华的新世界,开始有了自己的mp3,mp4,mp5,到后来的手机,再到后来的笔记本电脑。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饭量开始减少,变的急躁不耐烦,开始一回到家就紧紧锁住自己的房门,打开手机,开始漫游。

她一直是一个好学生,虽然她身材并不高挑,虽然她也打过架,虽然她的成绩并不是全校第一,虽然她家庭也并不富裕,虽然她并没有白皙的迷人长腿,没有令人着迷的天籁之音,可是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在全班20多个女同学中,我一眼便感到了她那特别的气息。

在那天晚上,天下着雨,亦如当初我俩一起邂逅的时光。我问了她,你还是那样活泼开朗,没有怎么变。她回答道,其实还好,性格如此。她走后,自己的心绪才慢慢平静下来,看着头鬓发白的父母亲,看到电视上小孩在饭桌前玩手机,玩电脑的电视剧场景,心里百味陈杂。

当我在学校里,每个月交100元话费,仔细算下来,除了工作上的需要,和一些朋友的联络,剩下的就花费在刷微博微信,看一些无聊的电影电视剧上面了。上课玩,下课也玩;早上玩,晚上也玩;有电玩,没电就借一个充电宝继续玩;而每个月打电话给父母的。

时间。

用手指头都能数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在7岁的时候曾经看过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这部经典电影中的女主人公曾让我感动不已,为她的坚强执着,为她那深沉而又哀伤的爱而祝福。

我不是不知道啊。

试着因为一些现在都记不起来的小事,甚至连吵架都没有,只是两个人赌气不说话,然后朋友间就再也没有了联系。试着手机坏了时跟父母坐在客厅吃饭,看他们又夹菜有关心地问着问那,却一句话也懒的说。试过看着爱的人受伤,血流出来,心里着急却不知道该说什么,结果什么都没有说。试着被人痛骂‘’你到底有没有感情‘’‘你到底有没有良心‘’,心里委屈,却想着算了罢了。也不解释,就转身走了。

我经常想人与人之间的邂逅充满奇迹,能够遇到她真是有缘。她和我生于同一个故乡,同样背井离乡在同一个地方上初中,上高中,她穷我富,她成绩好我成绩差,她乐观我悲观,她喜欢艳丽而我喜欢朴素,她热闹我孤独……我俩就像是双生阴阳一样,每次遇到她,都能让我百感交集。就像她拿起我的手机时,在我手机里留下线索,让自己看到自己忽略已久的东西。

还没有和好。没有说过一句。

感谢的话。

如今我又回到了期待已久的校园,看到这繁华的都市,灯红酒绿。看到自己寝室里父母亲刚买的葡萄,给我买的辅导书,买的茶杯,看到自己的手机电脑,看到自己琳琅满目的物品。突然`,不知怎么的,我心中浮现出一句话——这一切其实都不属于你,你其实一无所有。他们给了你无穷无尽的力量,能让你在网上变成你心中最完美的自己,能在网上上阵杀敌,能拥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美貌,能称霸一区,能让自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可以享受虚拟的权与力,荣与耀,财与富,可以理所当然的在学校里过着舒服的日子。可惜这一切都不是我自己亲手努力获得的,我一无所有。我曾在日本听过大师讲过相同一句。

哲理。

是啊,你拥有再大的力量,却没有驾驭它的能力,那么它最终会反噬其主,取而代之我想我们现在所谓的物欲横流,所谓的老人与年轻人之间的代沟,就是这个道理吧可笑的是我恨过的父亲,竟然也跟我说过这样的道理,只是当时自己不以为然罢了。

今夜,手机里的音乐轻轻地放着。当超越时空的思恋在潮起潮落时回想,那么夜孤独的巡礼将会迎上宾克斯的美酒,与你我共享。

对不起,谢谢,我爱你。

曾有个叫“瑶瑶”的女孩,长得很清秀靓丽,有个气质的男孩叫“文辉”,女孩暗恋上了他,一直关注着他,当他有困难时候自己会去帮助他,男孩对她也很好,暗恋了男孩很久很久,但没有机会能与男孩告白。没过多久男孩去了城市里工作,女孩为了能和自己喜欢的男孩在一起,于是瞒着父母去了男孩所在的城市,女孩暗恋男孩已经整整5年了!

女孩为他而改变自己,直到男孩生日那天,女孩终于有机会了,为了能为男孩买生日礼物,几乎花光了自己的储蓄,给男孩买了一副很名贵的手表,并且放进一个精致的盒子里。当晚,女孩把礼物送给了男孩,打开一看,是一副手表,男孩很开心,看着女孩的脸说:“瑶瑶,谢谢你。”“不客气,祝你生日快乐。”

过了一会,女孩说:“辉,我想下楼去散步。能陪我吗?”男孩很爽快的回答“能!”于是他们两人就下楼散步了,两人边走边聊,女孩很直接的说了句“辉,你喜欢我吗?”女孩的话吓到了男孩“你说什么?!”女孩很淡定自若的说:“我说你喜欢我吗?”男孩一脸的惊恐“你为什么这样问?”女孩也直说了“因为我喜欢你!5年了!”男孩很惊讶,自己怎么也没想到眼前这位女孩暗恋自己5年了都不知道!男孩看着女孩的眼神,女孩的眼神里似乎说“不要拒绝我!我很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男孩愣了一会,一手把女孩直接拉进自己怀里,男孩很温和的说:“瑶,我…也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女孩很温柔的“嗯~”了一声。

从这天晚上开始,他们两人在一起了,女孩总是在家为男孩洗衣做饭,男孩在公司里上班,每当男孩下班回家时,女孩总会像一只可爱的小猫一只扑在男孩身上,笑嘻嘻地在男孩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就这样,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很久,他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了。

这一天,男孩没有上班,在家休假,但男孩偷偷摸摸的溜了出去,为了能买一枚钻戒向女孩求婚,自己费了不少的时间。后来,男孩在一家珠宝店里买了一枚闪耀着洁白光芒的钻戒,塞进衣兜里,男孩很高兴的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天空下起了细雨,男孩没有料到会下雨,于是用自己的衣服来挡雨,自己也被雨打湿了,当男孩经过十字路口时,蒙蒙细雨中突然窜出了辆卡车,男孩根本没有时间可以躲开。啪!男孩被卡车撞出了十几米远,倒在血泊中,不省人事,好心的路人赶紧拨打120救护车。很快,救护车赶到现场,急忙忙地把男孩抬上担架,抬上车,送往医院。

在家里,女孩接到一个电话,是一家医院打来的,电话里的医生说:“请问你是文辉的未婚妻吗?”女孩听了很不解“是的,文辉他发生了什么事?”接下来电话里说的话把女孩吓软了“你先生出车祸了,现在正在医院里抢救,请你尽快赶来……”

女孩挂完电话,跟疯了一样直往医院跑去,到了医院,男孩此时还在抢救中,女孩不明白男孩为什么会出车祸,自己为什么被叫做“未婚妻,”但现在她更担心的是男孩的安危。这时,抢救室门口的灯突然熄灭了,医生出来了,女孩很着急上去询问男孩的情况“医生,文辉还好吧?”医生摇了摇头说:“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你还有最后点时间去看他最后一次。”医生说完,女孩被吓得差点昏了过去,女孩哭着跑进抢救室,看到男孩躺在病床上、那被血染红的衣服时,女孩已经彻底崩溃了!

男孩的手突然从女孩的脸颊上滑落下来,再也没有了反应,床边的心电仪也开始“滴—”的响起,屏幕上的心跳率成直线,男孩已经没有了。

生命。

迹象,女孩失控了,紧紧地抱着男孩的尸体哭着大喊:“不!不要!文辉!没有你我怎么活下去!你说过要陪我的!我还等着要……”女孩突然昏了过去。当女孩醒来已经是晚上,发现自己在一间病房里,但女孩想起了男孩,开始寻找男孩的遗体,最后女孩在太平间里找到了男孩。

女孩看着男孩冰冷的尸体,再看了自己手上戴的那枚钻戒,女孩忍不住的趴在男孩的尸体上哭了。女孩在太平间里待了一个晚上,一直看着男孩的尸体,说了一句话“亲爱的,你一个人在天堂很孤单吧。别怕,瑶瑶马上就去陪你了…..”

第二天清晨,女孩割腕自杀了,当医生赶到现场时,女孩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手上还拿着一张纸条“请把我和他葬在一起,不然他会很孤单。”在场的医生看了纸条,流下了心痛的眼泪。

安葬现场,最终把这一对恋人葬在一起了,祝愿这对相爱的恋人在天堂过得安好,来世能再成一对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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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人的爱情短篇故事

爱情。

是一百年的孤独,直到遇上那个矢志不渝的守护你的人,那一刻,所有苦涩的孤独,都有了归途。你是否会被这样的感人爱情故事所打动。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感人的爱情短篇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他和她在一场招聘会上相识,他来自乡下,大学毕业,她的情况也不比他好到哪儿去,出生在农村,下有弟妹,大学四年是靠亲戚接济读完的。离开校园后的头二年,他们不停地跳槽,是为找一个能多发几百元工资的单位,这样,就不用愁房租了,还好,上帝很眷顾他们,很快找到不错的单位。

大学时,他们都没有谈情说爱过,因为每天除了。

学习。

还要为学费的事不停地打工。那时的爱情对别人来说是打发寂寞与时光的消费品对于他们来说却是奢侈品这是他们第一次正经八百的恋爱是在毕业的第三年他28岁她27岁之后发生的。为了省房租他与她搬到一起住三年后女儿出生。

面对只涨不跌的房价,他们只好租房住,日子波澜不惊,转眼,女儿读了初中,他们也人到中年,他和她再次失业。这一次找工作没年轻时那么容易,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了一家建筑公司,为老板负责一些工地上的事情,他做得很努力,早出晚归,深得老板赏识。渐渐的,他们的感情由老板与员工变成了兄弟,他叫老板大哥,一次酒后,他仗着胆,对老板说起自己的家庭情况,妻子失业在家,女儿上学需要花钱,父母需要照顾,老板二话不说,让他妻子来公司上班,利用她的财会专业,管理公司的账目。事后,他知道,老板辞退了另外一个会计。他和妻子非常感激老板的义举,在妻子的提议下,请老板吃饭。他们去了一家很有档次的地方,饭后,老板早已经埋单,他和她的感激在眼里变成了泪水。他更加敬业,加班也不要加班费,一天到晚奔波在各个工地间。直到有一天,与同事喝酒时,因为工作细节不统一,理论起来,同事指着他的鼻子摇摇晃晃地说他是吃软饭的男人,他抡起拳头,以证明他不是吃软饭的!两个男人一个说他是,一个争辩说自己不是,开心的是众人。晚上,回到家里,已经半夜,他大醉。

同事听后哈哈大笑,酒后真言,没错,说完,只见他的眼睛里已经涌满了泪水。

上个月的某天,母亲给我打来电话:“秦博找我了,他还很客气地向我讨要你现在的手机号码,想和你联系,我说记不得你的号码了,他让我仔细想想,明天再打电话给我。闺女,你的手机号码给不给他?你们都是老同学,现在都已经结婚了,人家说话那么客气,如果不给,是不是显得咱有些小气?”我沉默了一会,然后说道:“不给,有什么坏处?给,有什么好处?大家日子都过得好好的,还是别无事生非了,小气就小气吧,坚决不给!”

母亲听我这么说,原本还犹豫的她一下子态度坚决起来:“好的,不给,我就说我年龄大了脑子不好使,记不住了,都是你朝家里打电话,我没有给你打过……”

秦博是我大学时候的男朋友,从大一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恋爱,共同走过了四年。他老家是江苏镇江的,而我老家是天津的,我们一起在西安的一所大学。

读书。

毕业的时候,他的父亲托关系,给他在当地找了个公务员的差事他那里,只是个县级市,我去那里,根本没有办法就业,而他一个人的工资明显养不了一个家他父母的意思是让他在当地找个同样吃公家饭的女子结婚,一心劝他别瞎折腾了秦博反复考虑后,觉得我们还是分手比较现实。

于是,我们抱头痛哭一场后,走上了“毕业就失恋”的道路。他回他的老家上班,我去北京打工。

这个月的月初,秦博居然打了我的手机,他居然人在北京。原来,他是辗转通过在北京工作的同学打听到我的手机号码的,然后给我打电话,邀请我见面,一起吃饭。

毕竟共同走过四年的青春时光,毕竟曾经相爱过,并且还是那么纯净的初恋,接听电话的时候,虽然我极力克制自己,极力表现得语调很平静,但是,我却不能控制自己的眼泪,泪水还是流了出来。

我谎称自己马上要开会,两个小时后再给他回电话。他说:“好的,我等你电话。”

乘坐电梯,我上到了离我们办公室足有六个楼层的十七楼,然后去了洗手间,我在水龙头下洗脸,费了半天的劲,终于把泪水洗完。

曾经相爱过,现在见面了,还能说什么呢?在回忆中让“昨日重现”?重现了,又有什么意义呢?到时候,情绪如果失控,也许就会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情,很多旧情人见面,不就像飞蛾扑火一样燃烧激情吗?但是,激情燃烧过后,是什么呢?只是灰烬而已!

我只想过我的平静日子,只想拥有自己手中的幸福,我不会让自己的幸福化为灰烬。既然时光不能倒流,既然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那就永远不再相见好了!

想好后,我给他打电话,电话中,他惊喜地说:“会议开完了?你什么时候来?”我淡淡地说:“我不会去的,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为什么?你就这么恨我?”“不是恨你,而是我们现在都有了家庭,还是都好自为之最好,见面没有任何意义。”听了我的话,他气急败坏地说:“没有你说得那么严重,我们只是在一起吃个饭而已。”“对不起,我不想吃那个饭,因为我实在不知道吃饭的时候,除了回忆以前,还能说什么?但是,回忆以前是没有任何意义了,你就当我小气吧,请记住,我的小气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我自己好。”

那年,她和他一起读研。两人家里都不富裕,过得自然是比较清苦的生活。但是他总能给她一些小小的惊喜,比如亲手为她做一个头花,或是画一张漂亮的生日贺卡。他是那种细心而体贴的男子。在相爱之后,她更感觉出这个男子的情感很细腻。

一起去吃饭时,他总爱点一个菜——苦菊。

那是一个非常便宜的菜,只要三四块钱,嫩嫩的绿,洒上点味精、盐、香油、蒜泥就行了,凉拌苦菊。

他说那是他家乡的菜,有时去山里可以采一些。现在都是人工种植的。苦菊可以败火、清热。现在读书和工作压力这么大。他喜欢吃苦菊。

他给她要的菜多是她爱吃的。腰果虾仁,每次他都点,因为她爱吃,虽然价格不低。

两个菜,一个凉拌苦菊,一个腰果虾仁。再要两碗面,一碗放肉,一碗不放肉;放肉的是她的,不放肉的是他的。

他说自己不喜欢吃肉。

两年了,他们一直是这么吃饭,在他过生日或她过生日时。

她一直不喜欢吃苦菊,只尝过一次,那涩涩的苦味让她无法忍受。她说:“你怎么喜欢吃这种东西?”

两年之后,他们研究生毕业了。她留在一家台资的大公司里。他却非要当什么志愿者。

他们吵了很多次。她说:“你要去可以,我们分手吧。”话说得很绝情。她并不知道,他是那个小村里惟一的研究生,是全村人的骄傲,父母双亡,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说自己不能不回去。

那时,她又认识了一个男人。是个海归派。带她到“名典咖啡”吃五十块钱一个的冰淇淋,还夹杂着。

英语。

和她说欧洲的种种浪漫。

分手,是在一个雨天,他们又去了常去的那个小饭店。点的还是那两个菜。

她却连腰果虾仁都不屑于吃了,她说:“这种高热量的东西是垃圾食品,谁还要吃。”

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吃饭,他吃光了自己面前的凉拌苦菊。照样给她要了一碗肉丝面,自己要了一碗素面。

多年以后,他们各自都结婚了。他成了小城里的教育局长,经常出席全国的教育工作会议。自他上任后,小城的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还是爱吃苦菊,当年吃苦菊是因为它是饭店里最便宜的莱。还因为它真的能清热败火,可当时他并不真的爱吃苦菊。但后来,他真的爱上了苦菊,那是一种先苦后香的菜,也是他初恋的菜。

她却离了婚。海归的人总有新潮的思想。要丁克,要找情人,她无法接受。于是只有一个人过下去。

后来,她爱上了这道叫“凉拌苦菊”的菜,去饭店和朋友吃饭时,她常常会点这个菜。朋友说:“这个菜便宜呢。”她想起当年的他,自己吃一盘苦菊,而为她要的菜却是苦菊价格的十几倍。那一盘凉拌苦菊里,不是别的,是爱情啊。

苦菊,苦菊,那苦的后面,是淡淡的香和淡淡的甜啊!在历经了沧海桑田之后,那苦菊终于占满了她的心。

感人的短篇爱情故事

男人是一名司机,开了5年车,技术很好,可是这一次,因为喝酒,他出了车祸,不但撞伤了别人,而且自己也失去了一条腿。男人多年的积蓄,因为这场车祸花得分文不剩。

男人出院那天,女人交给他一根拐杖。看到拐杖,男人泪流满面,今生他成了一个废人,永远都离不开拐杖了。

男人想,女人会离开他吗?女人会成为他的拐杖吗?男人怕失去女人。可是,现在的他还有什么理由留女人呢?他能给女人幸福吗?不能。想到女人,男人就心疼。

男人开始自暴自弃,他什么事都不做,成天打牌、喝酒。每天都是早上出门,半夜才醉醺醺地回来。回来倒头就睡,看也不看女人一眼。

女人看到男人这样子,很心疼,她说她知道他心里不痛快,可是他也不能这样折腾自己啊!男人瞪了女人一眼,他说他已经是个废人了,什么也干不了,就喜欢这样。要是女人看不惯,那就离婚得了。

女人告诉男人,要离婚也行。可是现在他这么穷,把积蓄都花光了,现在跟他离婚太不值了。她说要等男人有钱了再离婚,而且钱不能借,只能男人自己挣。

男人听了一笑,原来女人还想着钱啊,他让女人等着,他说他能为女人挣到钱,挣一大笔钱。

男人找朋友借了一笔钱,然后开了一家餐馆。男人除了会开车,还会炒菜,他炒的菜很好吃,从前就有人建议他开餐馆。现在餐馆一开起来,他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没想到生意特别好。

女人也不去工厂上班了,帮着男人打理餐馆。每天一有空,男人就钻研菜谱。他做的菜越来越好吃,来吃饭的人越来越多。人们都说这男人真有本事。

一年过去了。那天晚上,男人炒了几个菜,和女人一起吃饭。男人拿出一沓钱告诉女人说是给她的,说他们可以离婚了。

女人问男人是多少钱。男人说是5万。女人说太少了。男人说那你想要多少钱。女人说10万吧。男人点点头说,好吧。

男人和女人依旧住在一起,没有人知道他们要离婚的事。

每天,男人依旧在厨房忙着炒菜,女人依旧在餐厅忙着招呼客人。生意蒸蒸日上,男人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钱一多,男人就有些担心,要是女人知道了要更多的钱呢?他会给吗?他想无论女人要多少钱,他都会给,只要他给得起,只要离婚就行。

终于,又一年过去了。那天晚上,男人炒了几个菜,和女人一起吃饭。男人说10万块钱我都给你存好了。男人拿出一本存折。女人接过一看,上面写着她的名字,的确是10万块钱。

男人说现在我们可以离婚了吧?女人摇摇头说不行。男人说不是说好了吗?你到底想怎么样?女人笑着说我要20万才离!男人说你得寸进尺,我不给了,一分都不给了。

男人笑了,是啊,现在他比以前能挣更多的钱,他能让女人过幸福的日子,还有什么理由离婚呢?男人说不离了吧。那一晚,男人和女人都喝醉了。

男人和女人依旧生活在一起,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谈过离婚的事。人们只知道,他们是一对幸福的夫妻。每天,男人在厨房忙着炒菜,女人在餐厅忙着招呼客人。

每天,男人再忙、再累,他都会专门为女人炒几个菜。男人只想给女人更多的幸福,只因为女人会陪着他一起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是他相守一生的爱人。

感人的故事作文短篇

天下有千千万万的感人故事,但是让我心酸流泪的故事让我始终记忆犹新。

那是一天晚上,在一户人家里一位慈祥的母亲正在给他6岁的儿子小雨洗脚,边洗脚边讲着小鸭子的故事。

给儿子洗完脚,妈妈拖着疲惫的身躯又打了一盆洗脚水又去给奶奶洗脚。

刚好这一幕被小雨看见了,他想妈妈给我和奶奶洗脚她肯定没洗,想到这他便拿着一个盆子朝卫生间走去。

当妈妈再回到小雨的房间时却发现小雨不见了,此时妈妈一身发现小雨有他那稚嫩的双手颤巍巍的端着沉甸甸的洗脚水向她走来。

小雨走到妈妈面前说:“妈妈洗脚。”妈妈听到后开心的笑了一下。

小雨在给妈妈洗脚时说:“妈妈我也给你讲小鸭子的故事。”

这个故事虽然微不足道但是它却表达着小雨对妈妈的一种关心之情!

这一天,天气非常热,太阳好似一个大火球,放出万丈光芒。行人不得不撑起了阳伞。

就这样在烈日下等了一个多小时。“叮零零”,下课铃声响了,学生如潮水似的从教室里涌出来,纷纷跑到爸爸妈妈身边,述说着考试的情况。这时,我突然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是多么得爱我们呀。无论他们曾经怎样打你,骂你,但都是为了你好啊!

今天我看完《读者》这本书以后,热泪盈眶。因为只因为多看了你一眼这篇故事太感人了。

有一个叫柴裕财的人年9月他挑着货担途经江西瑞金,在河边洗脸时,听到不远处的河里发出扑通一声。他看了一眼,以为是谁投了块石头。走了几步路,他忍不住又往哪儿看了一眼。就因为多看了一眼,他大叫一声:“不好有人投河自尽!”衣裤未来及脱,就下河救人。救上来是一位老妇人。最后收留了老妇人。他还收留了一个女孩,并取名为柴建英。

这位柴裕财叔叔是为善良人,我要发扬他的精神,让所有人都知道,帮助别人是自身的快乐!

放学了,我挤在24路车上回家。

车厢里十分拥挤,天气又热。人们汗流在背上,喘气都有些困难,有的人“哎呀,哎呀”直叫。刚上车的`一位妇女,怀里包着一个三、四个月大的婴儿,这时婴儿被挤得哇哇大哭。

一位老大爷看见后,似乎在说,现在的人可真没礼貌,连让个位置都不肯,难道还要我这把老骨头起来让位吗?老大爷的表情是分严肃。他吃力地站了起来,怕了怕这为妇女的肩膀,用手指这他的位置,想给她让个位。妇女只好不好意思德坐下了。这位妇女跟老大爷道谢才知道这位老大爷是个聋哑人。

短篇高中感人的爱情故事

在中西方的文学作品和神话传说中都有无数令人叫绝的爱情故事。但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在普遍群众观念中,爱情的最美、最佳结局就是步入婚姻的殿堂。与此同时,在美轮美奂的爱情画卷背后,婚姻便成了爱情的一种固有的、不可抗拒的现实束缚,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短篇高中感人的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映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是的,去年此时,当我第一眼看到杜旭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首诗。

那年的中考让我活活褪了一层皮,无论如何,我终于考入了本市最好的高中。入学报到那天,父母亲自把我送到班里,然后在教室门口拉着班主任热烈讨论。三人言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我在一旁干站着无聊得要死,只好打量着楼前花园里的景致解闷。

学校的花园很漂亮。虽然很小,却有青青修竹,淙淙流水,以及很多我叫不上名字来的颜色素雅的花卉。但那一架从花廊顶上瀑布似的垂下来的蔷薇我还是认得的。

就在我看到那架蔷薇的时候,杜旭走进了我的视线。

杜旭实在算不上好看的男生,吸引我的,是他那种温和、宁静的气质。像这样额头光洁、目光平静的男生,我还是第一次见。特别是他那种温和的神态,如同一杯绿茶那样滋味鲜凉而气色清香。总之,当杜旭从一架蔷薇后面走出来时,我觉得他与这个典雅的小花园那么贴切地融合在一起,简直有古诗的意境。

杜旭是本届中考的榜眼,名人,而且是我们隔壁班的,所以没几天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从小就特别崇拜学习特好的男生,仿佛学习好人就很强大似的。于是杜旭当之无愧地成了我的偶像。

后来又听说他的书法也很棒,一笔圆润的隶书,连书法协会的老先生们都称赞有加。我不禁想,他那种温润的气质,肯定得了三分隶书的魂魄。

很长一段。

时间。

里,我跟杜旭没有任何接触。我们学校的校风非常严谨,每个人都以学习为第一要务,以考大学为终极目标,个个目不窥园、心无旁骛。而且,在我们小城里男女之防还是很受重视的,彼此多说一句话都怕遭人非议;早恋的最高形式也就是递递条儿。

我当时还没有花痴到给杜旭递条子的程度,我有其他的方法接近他。女孩儿都有这种小心思。我的一个初中同学(也是女的)跟杜旭分到一个班,而且恰好坐在他前面,每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我都会去找那个同学聊天。聊天的时候,我会趁机瞟上杜旭几眼。

真的,只要看到他,就觉得这一天好充实、没白过;如果没看着,到了下午,一定再找机会过去。

就这么着,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居然有了接触。其实也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

英语。

语法、化学方程式什么的。纯洁得很。那段日子,因为有机会跟他说话,我觉得世界每天都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

我仍然每天跑去假装聊天?万一我们被调换了教室,不再是前后相连一墙之隔怎么办?我每天从走廊的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去聊天?别人会怎么看?这一连串的问题整个暑假都困扰着我。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去找他谈一谈。如果他选择文科,那最好;如果他选择理科,那我也选择理科,争取跟他分到同一个班里去。

可怎么跟他谈呢?当着别人的面问这个问题太露骨了,那就只有单独谈了。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设计这次浪漫的谈话,又花了一整天来积聚勇气。第三天的大课间,我走到他面前说,这本英语题你上次跟我借来着,你拿去看吧。说完,就把书塞给他,头也不敢回地跑了。

钱钟书老先生说过,男女之间借书是件很微妙的事情,因为借的必定要还,一借一还就可有两次接触。不过我可等不到杜旭还书的时候,我直接在书里夹了一张小条儿(我还是给男生递条儿了),上面写着: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

接下来的两节课,我的脑子完全空了。我揣测着杜旭的反应,脸色阴晴不定,同桌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

中午放学时问题就解决了。我在走廊里碰到他,他对我报以羞赧的一笑。这肯定是他答应赴约的表示。我一步三蹦地回家吃午饭去了。

那个下午的自习课好长啊。我做完了所有该做的习题,背完了所有该背的例句,甚至还写了一篇。

作文。

来练笔,可还是没到放学时间。我的心都快焦了。终于,放学的铃声响起。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等所有的人都走了,便贼一样悄悄地溜到花园里,躲在蔷薇架后面。

那架蔷薇种得真是好。柔嫩的枝条瀑布一样直垂到地上,层层叠叠开满了粉色的花儿,仿佛一张精美厚实的波斯挂毯。我一直喜欢躲在蔷薇架的阴凉中读书。而今天的心情更不寻常。

我甚至轻声曼吟: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映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是的,去年此时,当我第一眼看到杜旭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首诗。闲适、清凉、优雅,就像杜旭给我的感觉。

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不一会儿,一个人影朝这边移了过来,到了花架前便停住了,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一定是他。我猫着腰溜出去,准备吓他一下。

迎接我的,却是班主任两道冷森森的目光。

我浑身僵硬。班主任什么都知道了,从他看我的眼神我就明白。一定是杜旭告发了我。完了!死定了!!

“怎么还不回家?”班主任说。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愣愣的,一动不动。

“快回家去!”他大喝一声。

“啊!”我被惊醒了,以丧家之犬的速度冲出了学校,冲回了家里,冲进了自己的房间,扑在床上号啕大哭。我哭了一整晚。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男生,第一次给男生递条儿,第一次跟男生约会,就这么被毁了,就这么被出卖了。杜旭,我决不饶恕你!

可是,杜旭为什么会告发我呢?一定是因为我不漂亮。我望着镜子中泪水滂沱的自己,蒲公英似的头发,可笑的宽边眼镜。多普通的女生啊,那么优秀的男生怎么会看上你呢?说不定他会认为接到你的条子对他也是一种侮辱。你的成绩也不配他啊。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终于使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决定反击。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父母的追问与老师的责难,同时决心努力学习证明我的优秀。

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父母并没有追问这件事(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很懂得保护自己的女儿)。我来到学校,毅然决然地在分班表上填下“文科”二字。一旁的班主任什么都没说,看我的目光里却带着几分嘉许。

分班的结果很快出来了,我读文科而杜旭读理科。我们都换了教室,再也不是一墙之隔。我们很少能碰到。我也没有去讨还那本英语题。每天,我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认真做习题,努力地把成绩提上去。

高考放榜的时候,我小小地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自己跟杜旭报的竟是同一所学校,而且都被录取了。他读本硕连读的医科,而我是外语系。北上首都的火车上,我们竟然坐在同一节车厢里。

我不想跟他说话。他到我的铺位来了几次,想要挑起话头,都被我用眼睛瞪了回去。再后来,进了大学,我换上隐形眼镜,留起长发,居然也有男生对我表示好感。有人送花,有人打水,还有人递条子写“月上柳梢头,人约未名湖”。

大二的寒假,我们一群高中同学跑去拜望恩师。我们在室中围炉而坐,言谈甚欢。忽然,班主任开始拿我打趣,说那么老实的女孩子也会给男生递条儿。

这些年我的脸皮早就磨厚了,哂笑着说谁让人家优秀嘛。班主任满脸鄙夷,说刘济成那小子除了长得好还有哪一点好。我愕然:刘济成是谁?一女同学插话道,就是跟杜旭坐同桌的帅哥,我也暗恋他好久呢。班主任继续道:那天语文课上他看英语题,被我没收了,谁知书里还夹着张条儿。我一看就是你的字。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还挺浪漫。

大家哄堂大笑,而我如遭五雷轰顶。我无比悲伤地喊了一句:“那张条儿,我是写给杜旭的!”

然后,每个人都愣住了。

又是北上的火车,我坐在窗口看外面明灭的灯火,想着自己那些年的自作多情庸人自扰,忍不住花痴似地笑。一旁的好友支支吾吾地说,听说杜旭现在已经有女友了,又赶紧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到处都是吗。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地笑出声来。我告诉她自己在这个假期里最大的发现——原来,年少的时光无论当时多么难堪,回首时却都是如此美好。

高中时代,在午休时间或晚自修前,总能听见学校的广播响起。广播站有一男一女两个主播,我莫名地喜欢上那个男声。后来得知,那男声的主人,叫林小城。

为何会喜欢他,是因为他声音很糯,他娓娓道来的故事中夹杂的青春气息,还是他选配的歌曲正中下怀?我想过很多次,却仍旧说不清为什么。

就像青春期的一场恋慕,只要觉得喜欢,就悄然放在心底,不去追问理由。以致当其他同学挑剔林小城播音时的絮叨,或者说他声音难听,我总会莫名气,向他们投去不屑的眼神,抑或是,冲上前同他们争吵。

而他们往往用几句话,就让斗志昂扬的我瞬间蔫了下去。那句话是:“你不服气吗?你知不知道他的缺点和你的雀斑一样多?”

在他们得意的笑声里,我常会飞奔回座位,将头深深埋下去,陷入沉默。是的,我有很多雀斑,并常常像那样被其他同学揶揄。那时的我,已经越来越自卑和孤单。

所以我经常是独来独往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也一个人看书写信,在僻静的角落跟自己对话谈心。

而那些时间里,我总能邂逅林小城。他一如既往地用磁性的声音,讲述他心之海洋的每一朵似浪花的故事,说着他的感悟,偶尔还有生活的点滴。而我也是在入迷的倾听中,获得心灵的抚慰,还有深深浅浅的感受。

就是那些充满青春和成长的酸涩甜美,让我深深地迷恋和依赖。时间一久,我想探看林小城“庐山真面目”的愿望也发酵得越来越强烈。

但想到自己长满雀斑的脸,我还是在主动去见他之前退缩了,并且求其次地选择了在校广播站播音室的门口,偷看他播音的场景。

他戴着大大的耳机,右手不时操作设备,左手则翻阅着提纲或材料,只是他最多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面前的话筒上。他尽力让自己的声音低沉,富有感染力。

播音时的林小城很专注,也极具吸引力,我看着他,觉得一切那么美好。他就是用这种方式,让他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校园。蓦然听见他跟全校师生说再见,我打了一个激灵,立马拔腿准备逃走,他却飞快跑出来:“嗨,你等一下!”

原来,他早发现我了。我极力掩饰着心中惊慌,回头冲他微笑。他也笑起来,我便看见了他像夜晚繁星一样稠密的青春痘。

第二天的广播里,林小城聊了雀斑和青春痘等影响“面子”的问题。最后,他说了句十分温暖的话:“女孩外形再不精彩,都不妨碍她成长为好姑娘;男生不好看没关系,因为魅力只关乎印象,而好的印象,可以被创造。”

那句话,让我长久以来的自卑一下子找到了出口,也让我明白了他在校园里意气风发的。

自信。

从何而来。只是我根本没有想到,林小城竟然会约我去他的播音室。

我坐在一旁,安静看他播音。他布满青春痘的侧脸因为专注,愈加美好动人。他张合的双唇轻轻动着,却也充满了吸引力,让人不自觉地,就陷入了某种情绪。

播完音后,林小城顺手拉开手边的抽屉,让我看听众写给他的信。各种风格不同的笔迹,写着他们对他的恋慕和喜欢,而他笑着解释:“其实,骂我的同学也不少,只不过,这些美好的鼓励,就足以让我觉得温暖和幸福了。”

而我,同样渴望被其他同学认可。那么,我是否也可以同林小城一样,用声音,给那些正成长的心灵带去滋润和呵护?当我试探着问林小城,他竟爽快答应了我!

我的播音生涯在林小城的悉心指导下,开始了。渐渐,我也开始被一小撮同学喜欢。到后来,对播音的喜欢更甚,以至于填报高考志愿,我没怎么犹豫就选择了广播播音系。

毕业后,班上同学告诉我,林小城当时是暗恋我,才肯让我加入广播站,而我却笑而不语。我承认,那些年里,我恋慕过他,他也给过我悸动,让那段青春变得无比美好。当然,他也用他的热心,教会了我如何悦纳自己,并勇敢去改变糟糕的现实。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忘记林小城,没有忘记他曾长满青春痘却无比熟悉的脸。若能再遇见,我想对他说:“林小城,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让我有幸,找到更完美的自己。”

高中时代,别人传着小条,我俩传着—个粉红色的小本。那个小本里,有我跟你交流的只言片语,有相互分享的成长故事。

每天晚自习结束的时候,我或者是你,总有一个人带着那个小本回宿舍,要写下这一天想跟对方讲的话。

那个时候,我酷爱收藏。你和我一起看过的电影票,你跟我—起坐过的索道双人票,你在峨眉山的瀑布前高举着右手的照片……都被我像集邮一样,——收集起来。那是我满心欢喜的爱恋。

我们去kfc吃汉堡的时候,你会把夹在中间的鸡肉拿给我吃,自己只吃面包和蔬菜。你说我太瘦了,得多吃一点,但别长得太胖,因为你不喜欢;寒冷的冬天,你拉着我的手放进你宽大的外衣口袋里,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最幸福的温度。

在年少的高中岁月,我以为自己碰到了天底下所有最美的事,即便是最枯燥无味的读书时代,也因为有了这些变得有趣而生动,而这所有的好事,不过四个字:因为爱情。

可是,美好的事情,那些美好的岁月,它就是过去了。无论我能不能够面对,它都是鲜血淋漓又赤裸裸的现实。

高二的那个寒假,我因为感冒出门打针,却迎面碰到和她在一起的你。我恨自己,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上街?也恨自己,为什么要有那么强的好奇心,尝试着输入密码去看你的电子邮件?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避免。

我问,她比我漂亮么?你说不是的。我说,那是她比我更爱你么?你也回答不是。最后,你说她对你挺好的,而我在你眼中是个遇到挫折也可以自己解决的人,朋友多,人缘好,我永远不会孤单,但是你骨子里跟我不是一种人,她也不是。

于是,我懂了。我乐观、坚强、朋友多,所以我就活该被欺骗活该被劈腿,是这个意思不?你记不记得,高一的暑假,有天在公交车上我跟你说,我们现在如果不是17岁,是70岁该多好,那我这一辈子都是跟你在一起的。那个时候的我,是有多么希望能跟你一夜白头,便可以跳过那些抢夺与伤害。

天旋地转,是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我每天失眠,却又要面对高中学习的压力;我恨不得你能从我眼前消失,却又在每天进入教室的那一刻不自觉地看向你的位置;我双眼红肿,憔悴不堪,却又固执地跟不相关的同学说:“裴勇俊哥哥的电视剧,真惨!”

有天晚自习的时候,我跟老师请假说回家,却拉了最好的朋友在黑夜里闲逛。走到我家楼下的那盏路灯的时候,我实在觉得太难受了,所以我就—直站在那盏路灯下,嚎啕大哭。

那个时候的我,真的很丢人。我恨你的绝情决意,恨你的毫不挽留,恨你的绝尘远离。你留我一个人在黑暗里摸爬滚打,满身鲜血却去管另外一个在阳光下晒着太阳看起来有点寂寞的姑娘。

我究竟难过了多久?我已经不记得了,三年或者是五年?我终于熬到了高考,我终于不用再跟你日日见面。高考之后,我去过高山、大海旅行,我去了北京,在你隔壁的那间大学念书,后来我又去了英国。

时间慢慢地过去,那些不想回头的往事,不知道在哪个日落时分豁然开朗,从此留在远方,那个忘不掉的你,在人生的一路颠簸里,最终释怀。

现在,仍然有好事的^给我传递着你的消息,他们顺便会问我:“过得好吗?”

我笑,快速地敲打:“呵呵,很好!”只是,“很好”背后的生活,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我又有跌倒,我又有站起,我又会再开心,我有时也会再难过。我遇到新的人,又有了崭新的人生,又再喜欢上了一个人,又爱上了一个人,我又能感受到自己与他人的心灵相通,又再一次地感受到自己的急促与慌乱,却不再莽撞执着。

你,再与我没有任何瓜葛了,就是最基本的消息,我也不需要再知道。

这是长大后的心境,也是成熟后的人生。

我再不是当初那个人,我倾尽全力地喜欢过当初的你,但现在的我好喜欢当初那个奋不顾身的自己,也感激曾经的伤痛带给我的成长。

最感人的短篇爱情故事

很多。

爱情。

故事,我们读了都觉得很感动,那么你觉得最感人的短篇爱情故事是什么呢?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感人的短篇爱情故事,希望能帮到大家!

爱你的春光明媚的人无论有多少,已往矣;爱上你风卷残荷的,一人足矣。

1920xx年11月8日,患喉结核的蔡锷将军在日本病逝,年仅34岁。

在蔡锷的追悼会上送上“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千秋”的。

挽联。

后,小凤仙悄然离开了八大胡同。

此后她颠沛流离,嫁过一位师长,师长战死。为生活所迫,她又跟了一个厨子,住在沈阳市皇姑区寿泉街三胡同的一座平房里。因为丈夫姓陈,四周邻居们都称她“陈娘”。她给自己起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张洗非。

陈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他隐约知道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只是,关于过去,她不说,他便不问。她没有工作,只靠他的一点微薄收入过日子,他们住的北厢房只有狭狭的十平方,家里几乎没有家具,惟一像样的摆设,也就是那只天天上弦叫他起来开工的小闹钟。他总觉得委屈了她。所以,只要她喜欢的,只要他能办到的,他都尽量满足她。

她惟一的爱好就是喝酒,几乎每餐都要喝上两盅,那时,他就会挽起袖子为她弄两个下酒菜,偶尔陪她喝两盅。庸常的生活里因为他的温暖便有了些许滋味。

她惟一的乐趣是听戏。一出戏,她听得如痴如醉,恍如隔世。

对他,对生活,她倒也安之若素。不讲究穿戴,只是爱干净,常常把几件平平常常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穿在她身上,很与众不同。

她随身有个小包裹,那里面有一张照片,是位年轻英俊的军官。他问过一次,她淡淡一笑,轻声回答:“是个普通朋友。”

日子风驰电掣地往前赶,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困顿。不得已,她做了保姆。

她见了一位故人,那是她与从前生活的惟一一点联系。故人是梅兰芳。

1951年年初,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她闻讯,很想见见这位昔日在北京的旧相识,并求得他的帮助,遂写了一封信寄给梅。

数日后,她接到梅兰芳邀请相见的回信,兴奋异常,她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像过节一样,去见梅兰芳。

这时,她已年过五十,生活忧患,饱经苍桑,故人相见,一言难尽。

经梅的举荐,她到一家机关学校当了保健员。那是她一生过得最为顺意的日子。她表现得很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只是,她从不对身边人说过她是谁。在所有人眼里,她不过是个普通女子张洗非。

电影《知音》放得街知巷闻时,她也隐在人群里看了一遍。高山流水觅知音,银幕上的那对碧人真的是她和蔡将军吗?旧时光里的恋情泛了黄,仿佛那根本就是另一个人的另一种人生。

她已不大记得小凤仙的生活,华裳美服,琴棋书画,迎来送往。然后星火一样遇到生命里的那个男人。他像一道光,照亮了她的整个生命。然后光灭了,她的生命黯淡下去。

她跟陈姓男人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她不曾真正了解他。她只是用他来逃避自己心里的那段记忆。可是,是他给了她一个家的全部温暖。她是明白女子,她何尝不明白,假使蔡将军活着,他们之间,或者也就是一段佳话,如此而已。

而他,用真心待她。他希望她所有的伤都能在平淡的岁月里不治而愈,一如他做的一粥一饭,平常却养人。

她很庆幸遇到他,他一直陪在她身边,给她最平实的温暖。这便够了,不是吗?

1976年,她终于走完了自己曲折的人生道路,以76岁之龄病故。她栽倒在自家平房旁的公共厕所里,是突发性的脑溢血。人们把她抬进医院急诊室,抢救无效。

他颤抖着把那张跟随了她一辈子的照片放在了她的衣袋里。泪水从他沟壑纵横的脸上流下来。

一辈子,他没对她说过那个爱字。他不是小凤仙或者是改名叫张洗非的女子的知音,但是,有些感情,融进了血液里,比水浓。

那也是爱情。

陪她走完了人生衰败的每一天的人,不是蔡将军,而是他。

爱你的春光明媚的人无论有多少,已往矣;爱上你风卷残荷的,一人足矣。

他认识她的时候,23岁,是一家医院的住院医师。她18岁,是医院的漂亮护士,追求者很多,可她却选择了相貌平平的他。医院最不起眼的医生和医院最漂亮的护士在一起,组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他们恋了三年,他从省城被派到浙西南的一家医院做副院长。那是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后来抗战开始,他留在浙西南,她去了前线做护士。他到处打听她的消息,有人说她在前线嫁给了一个军人,有人说她嫁给了一个战地记者,也有传言她和另一个医生结婚了,还有人说她在战争中牺牲了。

在浙西南第四年时,他30岁,等不到她的消息,他和医院的另一个护士结婚了。婚后第二年,他有了自己的孩子,生活平静而幸福。偶尔,他也会想起那个漂亮的她,会想念他们曾经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28岁那年,她回到省城的医院,做了医院的护士长,她到处打听他的消息,却杳无音信。

他和她再次相见,是他的妻子得了子宫肌瘤,到省城住院做手术,她是当班的护士长。那一年,他50岁,她45岁。在医院的走廊里,他和她只是淡淡地打了招呼,他叮嘱她多照顾他的妻子。在他妻子住院的。

时间。

里,她跟人换班二十多天没有休息,帮着他一起照顾他的妻子。

她依然是一个护士长,而他已是当地最有威望的中医。再次见到时,他60岁,她55岁,他到她的医院做学术报告,她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安静地听他讲。一个月之后,她退休了。

分开之后的第三次见面,是在殡仪馆,他86岁,她81岁,他来参加她的葬礼。她的手上戴着63年前他送给她的手表,脸上的表情是平和而从容的。他握着她的手,叫着她的小名,喃喃自语,老泪纵横。

回去不到一个月,他在睡梦中安详离世。

她为他终生未嫁,兑现了当初他去浙西南时对他承诺的“我等你”,只是这一等,等去了她的一生;他误以为她在战争中去世了,娶了另外的女子为妻,当他知道她还活着的时候,他内疚不已。分开之后的三次见面,第一次见,是带妻子去看病,他说了谢谢;第二次他想单独约她吃饭,她婉拒;第三次,已是阴阳两隔,他想对她说“对不起”,她却一辈子都不给他机会。

这是我在采访时听来的真实故事,几十年前的老照片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出她当年的清秀和甜美。原来,一转身,真的是一辈子。

学习。

好!

目光交错的瞬间,他望过去,然后轻轻地问:可不可以喜欢你?女孩没有回答,而是从包里掏出一捧茉莉花,白色的茉莉花散发着清香,然后对他说:打开手。他轻轻地把手打开,女孩把那一捧花放在他的掌心,然后转身跑了。

一年后,他们考上了大学。他在南,她在北。

她问:茉莉花可还在?

他答:在啊,4年之后我要带着这些美丽的茉莉花来向你求婚。鸿雁传书之间,他们爱得浓情蜜意。毕业那年,她在北京租了房子,然后对他说:毕业后来北京吧,我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筑个巢。万没料到的是,他说:不了,我觉得上海挺好,不如,我们散了吧。她隔着长长的电话线说:要不我去上海也行。而他说:这不是上海北京的问题,而是爱不在了。她的心凉下去了,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但纠缠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她于是放下电话,放电话之前就说了一句话: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吧。她指的是那包茉莉花。

几天后,她再打电话过去:把我的茉莉花还给我。他说:留着做个纪念吧。

5年后,她做到一个公司的副总,屋子里总是种着很多盆的茉莉花。有一次她负责招聘员工,一个应聘者进来说:我在上海打工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也爱种茉莉花,满屋子的清香。她的心动了一下。

结束的时候她随便问了一下: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应聘的男人说了3个字,她呆在那里。正发愣,应聘的男人又说:不过他是盲人,他说过,眼睛看不到,如果再闻不到茉莉花的清香,这人生就没有趣味了啊!

她几乎昏厥,那个男的说,那个男人5年前失明,学了盲文,在那家公司做速记。她只觉得天昏地暗,自以为的绝情绝义原来是他的不忍。

他小心地拥她入怀,说:那朵茉莉花在我心里已经开了20xx年了,而且她一直是最美丽的那朵!

黑玫瑰。

一对恋人,生活在鸟语花香、长满白桦林的地方,他们种了许多白玫瑰,洁白无瑕。只是,无法种出传说中可以帮人实现三个愿望的黑玫瑰。

男孩不顾女孩的哀求,独自去了雪山……。

女孩在窗前系上代表等待和祝福的黄丝带,苦苦等待心上人。

很长时间过去了,男孩找不到传说中的黑玫瑰,不由得想起了和女孩一起的快乐时光,决定放弃寻找,回去守护他的女孩。

回到白桦林,他远远看见黄丝带在风中飘荡,不由得心跳加快:女孩出事了!来到白玫瑰花丛前,看见心爱的、可以相依为命的女孩倒在地上,一袭白裙,旁边是一片香气逼人、冷傲无比的黑玫瑰。

男孩终于明白,他心爱的女孩就是他生命中的黑玫瑰。

蓝玫瑰。

男孩的玫瑰园有各色各样的玫瑰,但众多玫瑰中,没有一枝蓝玫瑰。所以,他感觉中的蓝玫瑰特珍贵。他多么希望送一枝蓝玫瑰给心爱的女孩啊!如果园子能长出蓝玫瑰,那他就是最幸福的人了。

男孩在溪水边遇到一受伤的女孩,刹那间,心中漫过一阵隐痛,男孩将女孩带回家中。一些时日后,女孩痊愈了。男孩女孩相爱了,幸福地走到了一起。

遗憾的是,他始终没办法送一枝蓝玫瑰给他心爱的女孩,脸上总挂着一丝忧郁。后来,女孩知道了男孩心中的秘密。

一天,男孩来到玫瑰园,园子里竟长出了蓝玫瑰。他开心地为心爱的女孩摘下了一朵蓝玫瑰。

入夜,一声炸雷将女孩从梦中惊醒,窗外下着倾盆大雨,恐惧的女孩来到玫瑰园,在风雨雷电中一动不动地站着,满眼都是哀伤和绝望。

男孩醒来,看到女孩全身湿透地站在玫瑰园前。与此同时,他发现,满地都是蓝色,最爱的蓝玫瑰都不见了。女孩转过身,看到他愤怒的目光。他呢,看到女孩满脸湿漉漉的,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男孩决断地离开了。在他看来,一切只是伪造的,蓝色玫瑰是这样,属于她的感情肯定也是如此。

从此,女孩失去了男孩。她每天来到玫瑰园伤心地等待男孩再一次出现,男孩始终没有回来。终于,哭干了眼泪的女孩像花一样随玫瑰园的玫瑰枯萎。

女孩看着所有已经枯萎的玫瑰,心抽搐着,两眼决堤般流出了蓝色的眼泪。眼泪滴在地上,枯萎的玫瑰开始复活。在女孩忘情的哭声中,玫瑰园重现生机。

不久,男孩回来了,看到满园的蓝玫瑰,开心地跑进家中,却再也找不到他心爱的女孩。

他不知道,玫瑰园里,那朵闪烁着泪水般露珠的、特别美丽的蓝玫瑰,正是女孩的化身。

感人的短篇爱情故事

爱情。

之中高尚的成分不亚于温柔的成分,使人向上的力量不亚于使人萎靡的力量,有时还能激发别的美德。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感人的短篇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他们的相识很偶然。他作为输出劳工,在亚美尼亚埃里市郊的一家农场打工。

一天,他患上重感冒并发起了高烧,被同事送到医院就医。那天,正好是她当班,她微笑着对他说:“你好,我是你的护士,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善良的她看到这个外国小伙子孤苦伶仃的,对他特别照顾,让他感受到了离开家人后从未有过的温暖。于是,出院时两人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成为了朋友。

后来,她热情地邀他去她家做客。她家境殷实,父亲是油船公司的经理,母亲是外科医生。

他第一次到她家时,她的父母态度冷淡,为了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他主动到厨房帮她妈妈炒菜,吃完饭,他又忙着去洗碗。当地的男人从来不做家务,他很快就赢得了她父母的喜爱。

但那时在她的心目中,男友应该是一个高富帅,而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个外国劳工而已。

然而,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她被他打动了。那天,他们相约吃晚餐,她很远就看到他站在饭店门口冻得瑟瑟发抖,不停地在原地打转。

她走上去心疼地问他为什么不在屋子里等。他笑着说:“我想早一分钟看到你,在屋里等会更着急。”

那之后,她和他走上了婚姻的红毯。婚后一年,他们生下了一对漂亮的双胞胎女儿。然而,小家庭的温暖并没有减轻他的思乡之苦,他试探性地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回家乡。

没想到她爽快地说:“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

他带着她和一对女儿先乘飞机回到中国,又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到达大连,再改搭轮船前往威海。

一路上她被中国繁华的都市深深地吸引,她惊叹着中国的繁荣昌盛。可往后的路与都市渐行渐远,她开始有些疑惑这一路的颠簸,问他:“走了那么久,怎么还没到家啊?”

他总说快到了,可换乘的汽车始终没有停下来,直到她眼前出现一片荒凉和一栋破旧的民房。她没想到他的家会在穷乡僻壤,她的心一下被挖空了。

生活。

在城市里的她一时难以适应。

可是,她既然跟着心爱的人来了,又怎么能再回到亚美尼亚父母身边去?最终,她还是决定留下来。她一边流着泪,一边收拾着房间。她知道,生活落入了谷底,一切都是她新的开始。

起初,她闹出了不少笑话:用饭锅来洗衣服,分不清味精和白糖,经常在粥里放味精,蒸馒头当成烤面包,没有放水的锅全烤糊了……除了家务活,她还要下地干农活,尽管什么也不懂,她还是埋头耕地,插秧。

为了改变贫穷的生活,她开始尝试和丈夫用大棚养鸡挣钱,第一次失败了,第二次刚刚扯平,第三次挣到了九千多块钱,一切的劳苦都挣回来了。

偶然的机会,她碰到几个俄罗斯人,在异国他乡碰见同胞分外亲切,她走上前去打招呼,问:“你们为什么会到这个地方来?”

他们告诉她:“我们的船经常会开到石岛来停泊修整。”

仔细考虑之后,她租下靠近港口的一个店面,开了一间咖啡馆。俄罗斯的船员经常光顾她的咖啡馆,千里之外没有了语言的障碍和文化的隔阂,让船员们有了一丝在家的感觉。

渐渐地,咖啡馆的生意越来越红火。就这样,她和她的爱在中国扎下了根。

人们都说她和他上演了一部现实版的《天仙配》。有时候,连他也会忍不住问她:“你跟着我受这么多苦,图个啥啊?”

她说:“我这辈子就图你那句话‘我想早一分钟看到你’因为你这句话,我也有一句心里话要告诉你——我想每一分钟都看到你。”

爱,大概就是经受人世间的万般难和千般苦,只为自己每一分钟都能看到对方。

从她小时候起,就一直羡慕父母之间的爱情。

父亲是那个城市里赫赫有名的画家,举办过无数次画展,他对母亲的关爱更是无微不至。

她时常觉得,母亲应该是世界上最。

幸福。

的女人,能够得到父亲那样优秀的男人无私的爱。

她经常看到父母一起作画,他们从小就是一个老师带出来的。他们作画的时候有一个习惯,每次先由父亲用淡色的画笔在画布上描出细致的轮廓,再由母亲根据那些轮廓涂上色彩。最后成就的一幅画,就如同两个人爱情的结晶一般,有着鲜活而灵动的。

生命。

力。

等她慢慢长大,也谈了恋爱,然后步入婚姻的时候,她发现丈夫和自己的生活并不像她从小到大希冀的那样。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爱好,业余。

时间。

常常各忙各的。

她觉得生活就像是一列载满平淡空虚的火车,来回反复。曾经的爱,就像被遗失在某个漆黑隧道里的烟头,兀自闪亮过几秒后便不知所踪。

结婚两年的时候,丈夫在工作上遇到了麻烦。面对失意的丈夫,她不但没有给予安慰和鼓励,反倒觉得自己和母亲比起来,一直是个不幸的女人,不仅没有找到一个志趣相投的伴侣,还要面对丈夫的无能。

在和丈夫的一次争吵后回到父母家,那时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一年多了。

她把自己对生活和丈夫的不满都告诉了父亲,她委屈地问父亲:“为什么我永远都拥有不了像你和妈妈那样甜蜜的爱情?”

年迈的父亲并没有立即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展开一张画布,开始在她面前作画。她对父亲的行为感到十分吃惊,因为自从母亲过世后,父亲再也没有画过一幅画。

十分钟后,父亲把那幅画拿给她看。那是一幅仅有一种色彩的画,所有的颜色都是沉静的蓝,深深浅浅地染满了整块画布,画布的中央是一条畅游在深海里的鱼,在它的头上有一盏小小的灯,发出蓝色的光。

父亲告诉她,其实一直以来,他都只能用一种色彩作画。

原来在父亲年轻的时候,就被查出了严重的色弱。从小和父亲一起学画画的母亲为了不让父亲放弃绘画,每次都帮父亲在完成的单色画稿上着色。也正是因为那些丰富了色彩的唯美画卷,才让父亲在城市里享有盛誉。

“所以一直以来,真正幸福的那个人,并不是你的母亲,而是我,一个得到了你母亲无私的爱的男人。”父亲对她说。

父亲把那幅画送给了她,并让她回到丈夫身边去。从那以后,每当看到家里客厅中悬挂的那幅画,她便会想起父亲告诉过她的那个关于深海中鱼的故事。

在世界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深处,海水又深又冷,几乎没有生物存活的条件和可能。可就是在这样的深海里,有一种安康鱼快乐地活着,生儿育女,一代一代地繁衍。虽然越大的安康鱼越盲,看不到前面的路,但只要有爱情在它们身上发生,它们的头上就会生出一盏照亮前路的灯,从而安然地在深海里畅游。

她终于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为所爱的人在黑暗中亮起一盏小小的明灯。

男人和女人吃着晚饭。吃完后,男人就会搭上车直奔机场,他要去一个遥远的城市出差。

飞机是不等人的,可是他们的晚饭精致而丰富,一点也没有马虎,全是女人的拿手好菜。女人用了大半个下午的时间,让桌子上摆满了海鲜。

男人是在傍晚登上飞机的。他对女人说,当他走出机场的时候,时间会很晚,所以他今天晚上就不给女人打电话了,等到第二天清晨再打。

女人说:“好。”然后,她站在窗口向男人挥手再见。

很晚了,女人早已熟睡。忽然,电话的铃声把她吵醒了,她看了看表,已是凌晨。女人爬起来,来到客厅,接起电话,她听到了男人的声音。

男人开口就挺突兀:“你还好吗?”女人有些惊讶:“还好,我已经睡下了。不是说早晨再打电话吗?”

男人好像不放心,又追问一句:“你没事吧?”女人有些好笑,男人也太婆婆妈妈了,虽然她知道他是在关心自己,“我当然没事,睡的正香。你怎么了?”

男人说:“跟你说一声,我已经到了。你不用担心,有事别忘了给我打电话。”然后,他跟女人道了声晚安,急急的将电话挂断了。

女人拿着电话,愣了足足一分钟。她想今晚的男人有些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呢?一时却又说不出来。

半个月后,男人从那座城市回来,依然神采奕奕。只是他肚子上多了一条伤疤。女人问怎么回事,他回答:“没事,一点小伤。”女人急了,追问不休。

男人就笑了:“告诉你,你可不要生气。那天,我下了飞机在街上走,肚子突然很痛,那是从来没有过的绞痛,让我几乎晕厥。于是,我一下子想到了海鲜,想到可能是食物中毒。你知道,在我们这个海滨小城,每年都有人因为吃海鲜而送命。于是,我给你打电话,我想假如真的是因为那些海鲜,那么此时你一定也会有感觉。假如你没有接电话,或者虽然接了,但身体不舒适,我就会直接把电话打到120急救中心,让他们马上赶到咱们家。后来听你口气,一切都很正常,我就没在惊动你,放心的挂了电话。”

“感觉都那么不舒服了,你还不赶快想个办法先救自己?哪有那么多心思想东想西的?”

男人深情地望着女人:“再紧迫,我也要先给你打个电话。你知道,食物中毒是马虎不得的,时间就是生命。”

女人想起来了,那天,电话固执的响了好久,她才懒懒地起来接听。虽然她和男人只是聊了简短的几句,可是这几句话,用了大约半分钟的时间,男人其实正在忍受着巨大的疼痛。当他在确信女人没有任何问题后,排除了食物中毒的可能,才挂断了电话,才开始向路人求救或者求助于当地的120急救中心。假如那天他们真的是食物中毒,那么,即使在几千里之外,男人也会把医务人员送到她的身边。只不过,男人会因此而耽误三十秒,或者说,在生死关头,男人把自己的三十秒,毫不犹豫地送给了女人。而这三十秒,男人肯定深知,极有可能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女人不说话了,她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男人轻松的笑了笑说:“还好,只是虚惊一场,什么可怕的事情都没有发生。”

他又指了指肚皮上的那条伤疤,调皮的眨了下眼睛,说:“这是急性阑尾炎留下的纪念。”

女人笑不出来,只是那泪却留了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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