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年度检查工作方案(精选17篇)

时间:2023-11-18 16:36:51 作者:灵魂曲

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安排和管理工作。在下面,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工作方案,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1.“本年未批先建”地块。xxxx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是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中标注为“w”)。各地要在变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年未批先建”地块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2.“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手续办理情况。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批准本年建设”的地块,各地要组织核查该类地块的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审批文件,判定用地性质,填写相应表格。对其中没有依法取得审批文件的,要作为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3.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xxxx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地方在限定的时间期限内没有改正,又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由部下发后,在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进行核查;对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4.“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中的耕地面积。对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批而未用”地块,xxxx年当年实地已建设,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标注为“pj”的地块,即“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填报该类地块实地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部利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制作并下发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由地方组织核查、整改和查处。

(三)检查依据。

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关于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xxxx年3月,部统一部署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下发数据。

5月1日前,部下发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数据、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数据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各地据此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有关数据下发前,各地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以及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先行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

(三)组织核查。

各地对部下发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确有个别特殊情况,属于合法用地的,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属于军用土地的,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对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确有个别属于实地伪变化的,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实地伪变化”,填写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的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属于军用土地的,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表2)。

各地可采用套合“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表3)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各地对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开展实地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表7)。对立案查处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表8)。

(四)督查验收。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切实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部机关有关司局、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验收组,根据各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验收工作。

部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警示约谈,启动问责。

部根据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结果、各省(区、市)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对各地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并报部备案。

三、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辖各市、县核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开展督查、验收,提请省级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依据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相关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制作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

(二)内部分工。

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xxxx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以及《“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的内容,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规划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7《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四、政策界限。

(一)整改查处和拆除复耕到位地块。

xxxx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实施问责,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并出具证明文件。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问责时,根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三)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四)特殊类型地块的处理。

对于xxxx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可能存在的xxxx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用地、不能提供相应用地批准文件的临时用地、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紧急用地等类型的地块,都必须作为违法用地填报。

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的临时用地,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的,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表4)。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5)。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6)。

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表9)。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10)。

6.《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各地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纸质文件必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在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前,已按照部的要求开展了对163个全国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处理工作的,也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需要补充开展相关工作的,要及时补充开展。尚未对163个全国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开展核查、处理工作的,要按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开展并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

8月31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上报核查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报部的核查情况报告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一式三份,报告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相关统计报表电子文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xxx,电话:。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xxx,电话:。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xx,电话:。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xx,电话:;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xxx,电话:。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xxx@。

附表:1.《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

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3.《“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7.《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8.《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01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及省、市《201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依据。

二、工作目标。

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前,各镇(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整改,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督促,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高的地方要重点督导,做到及时消除违法用地状态,严控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

(二)督导整改。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后,根据全省排名和约谈情况,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仍高于15%的镇(处),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直接约谈,限期整改;组织相关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数据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重点核查、整改,严格判定图斑性质,严格整改到位。

查处工作;5月20日,完成卫片数据成果审核,做好数据初报准备。

(四)6月19日前,做好迎接市级督查准备,并按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上报数据。8月5日前,根据省、部督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再报数据成果。

(五)迎接省、部两级验收和上报最终数据。8月13日前,迎接省级验收;9月15日前,准备部级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卫片数据的终报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检查(监测)时段。201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消除违法状态地块。2015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做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2014卫片检查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五)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

(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2014卫片检查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数据报送要求。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

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王永军,电话:8188029。

以上这篇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管理资料下载网,谢谢。

年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刻汲取天心区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6·5”火灾、雨花区“7·18”火灾、长春“7·24”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我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雨花区“7。18”火灾事故批示精神及区消安委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压实社区(村)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火灾事故,提升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是否存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

(3)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

(4)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

(2)井内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的;

(4)电缆井内电线电缆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不安全接线方式接电的;

(5)弱电井管道井内违规加装强电设备的;

(6)井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遮挡或损坏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整治重点:(1)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3)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2)是否存在车辆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现象。(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安全办一、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5、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整治。整治重点:对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一、城市管理办二)。

(2)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

(3)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的;

(5)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尤其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3)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4)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8、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整治重点:(1)是否组织师生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达标。(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一)。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

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

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2、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办所要督促本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公共安全办(二)要加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重点人群培训。公共安全办(二)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辖区社区民警、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2、开展全民普训。公共安全办(二)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上门入户培训,开展“家庭火灾自查自纠”等活动,发动居民学习逃生技能、整改家庭火灾隐患。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为抓手,通过走街串巷、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家庭高频次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由街道安委办负责。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针对产业结构、火灾形势等辖区实际,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办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

(三)加强信息反馈。街道安委办将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有七个附件需要各社区(村)和街道办所分别填写(附件上已备注填写的单位),请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报送工作总结至街道安委办。

年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县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县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3、重点检查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4、重点检查辖区内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

5、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强化对我县采选、水泥、冶金、化工、球团、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7、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9、对全县塑料包装厂进行全面整顿和排查。

(二)对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检查。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管理条例进行编制。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三)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清理。

1、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

(四)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排查。

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一)县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要强化抽查督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违纪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其他各牵头单位也要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各牵头单位的检查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县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总结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步工作措施,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终形成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经县政府审定后送市环保局。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有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承担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担任工作联络员。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与完成期限,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确保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处违法行为。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要将环保大检查期间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县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务求检查实效。县环保局、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县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医药企业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较普遍,工艺过程复杂,近年来我省医药企业因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着力提升医药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决定于20_年3月至20_年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__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标准,通过专项行动,强化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开展医药行业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督促指导医药企业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监管,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以及防火、防爆炸措施;以原料药生产企业为重点,强化使用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完成自动控制、连锁和报警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一、部署排查阶段(20_年3月至4月)。

各级安监部门按本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医药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分类管理、整治工作计划,认真填写《医药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20_年4月底前,将汇总表报省安监局。

二、整改提高阶段(20_年5月至12月)。

一是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开展三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法制意识,掌握岗位安全职责。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营造有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并建立严格的制度规程落实考核体系,强化制度落实。

三是对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企业,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强化监管,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和防火防爆炸措施。

四是对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生产、使用、储存装置,按照《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安监管危化〔〕95号)的规定进行自动化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参照《__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五是督促企业运用好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三、巩固阶段(20_年12月)。

各市(州)安监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工作,巩固和提高专项治理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领导责任,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措施和行动步骤,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执法检查内容,按照整改内容和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查处。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各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上报进度。各级安监部门应严格按照进度,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各市(州)安监局应于每季度末上报《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度表》。

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工作方案阅读

为及时了解卫片工作进展特别是数据统计真实性情况,督促各地对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到位,保证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得到全面准确地执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部决定结合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抽查工作和“双保行动”工作检查,开展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工作。

一、督查工作内容。

(二)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

1.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宗地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新增建设用地中合法用地、实地未变化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用地、违法用地的甄别是否真实、准确。重点督查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违反规划用地的情况。

(三)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情况。

1.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及时发现。

2.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定性准确,是否按要求全部予以登记统计。

纪政纪和涉嫌犯罪的,是否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或向司法机关移送,对查处难度大、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向本级行政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尚未处理的,督促尽快查处落实到位。

二、督查范围和方式。

(一)督查范围。

农八师石河子市、农十二师。

(二)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以卫星遥感图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等图件、用地审批文件卷宗等为依据,以师(市)自查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核查工作为基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用地审批文件、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

听取师领导和国土资源局关于卫片执法检查总体情况的工作报告。包括组织部署情况、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违法用地核查情况、下一步整改意见等。

2.查阅统计表格和用地审批文件。

查阅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汇总表格,结合工作报告,相互印证,发现和提出问题。查阅用地审批文件。根据查阅统计表格的情况,抽取查阅需重点核查的图斑用地审批文件。对属于合法用地的,应审查5宗以上的用地卷宗。

3.实地抽查。

根据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统计表格和用地审批文件的情。

况,确定需实地抽查的图斑地块。对属于实地未变化的,应至少抽查1宗;对属于农业结构调整的,应至少抽查1宗;对属于违法用地的,应至少抽查2宗;对属于合法用地的,应至少抽查2宗。实地抽查要对照卫星遥感图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变更登记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并与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动态巡查台帐等资料进行相互印证。

4.交换意见。

督查结束时,要与师(市)分管领导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三、资料准备。

实地抽查师(市)需准备以下材料:

2.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等各类统计表格。

3.卫星遥感图片。

4.用地审批文件卷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变更登记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土地登记、动态巡查台帐等。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县政府抽查和国土资源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8日前)。布署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6月5日)。积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做好接受部、省检查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30日)。完成本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测量单位的测量资质。要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县政府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作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为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必需的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四)把握好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依法问责,并区分违法用地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指导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三、工作步骤。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套合分析后得到的图斑,并与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剔除遥感影像未反映的图斑后,标识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形成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形成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周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四)各地初报数据,部组织审核。

1.填报单元。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调整要求。

2.数据审核。各地核查结束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初报数据。部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各地上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其中涉及土地卫片检查的,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五)部组织开展督查。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相关督查结果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六)各省(区、市)上报数据成果。

各地根据部督查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各省(区、市)在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七)部组织开展验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未纠正到位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八)各省(区、市)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最终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九)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各地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所辖各市、县进行培训、指导、督查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有关数据。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成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工作成果,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检查、督促各省(区、市)对部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8月15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各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9月15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报部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李万东、牛新萍,电话:(010)66562971、66558217;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杨金中,电话:(010)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闫振标,电话:(010)6655833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1.《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12.《军用土地登记表》。

孙吴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县政府抽查和国土资源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8日前)。布署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6月5日)。积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做好接受部、省检查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30日)。完成本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测量单位的测量资质。要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县政府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作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为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必需的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四)把握好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依法问责,并区分违法用地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_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_〕19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年度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五中***”精神为指导,树立“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等方案通知要求,把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党政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管安全”、“尽职免责、失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开展宣传深入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依法处罚、关闭、取缔非法生产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所有行业领域、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烟花爆竹、加油站等重点部位,校园、校车、敬老院、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

三、检查内容。

1.交通安全:加强狭窄路段、坡道、急弯、交叉路口、校园门前等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设立警示标牌。严肃查处占道经营,违规停车造成交通堵塞,严肃查处超速、超载、超限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违规停车、违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码头、渡口是否违规运营。

2.消防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镇内超市、旅馆、宾馆、饭店、医院、商业街道、学校、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及疏散通道安全进行检查,严格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应急预案制定;打击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日常巡查记录情况;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钢、泡沫塑料做装修饰材等现象。

3.建筑施工:按照有无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严密排查现场深基坑、施工支模、起重机、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环节、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4.非煤矿山: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操作证。采土场的边坡角、采土高度是否符合要求,场内有无坍塌、滑坡危险源,场内排水是否畅通,场内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安全生产警示标志是否到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违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打击治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户一证多点、店经营、以及“四”(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6.工业企业生产安全:集中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排查涉及冷库企业安全隐患,查看安全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突出检查水喷淋系统设置、安全警示标示设置等情况;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

7.校园安全及防溺水:重点检查学校和幼儿园夏季已经到来学生防溺水教育开展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校舍、校车安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等安全工作。

8、有限空间: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

四、检查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

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活动。

2.各村居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对县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立即整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整改,请检查单位逐级上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

(二)集中打击、重点整治阶段。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重点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三)全面督查、巩固成果阶段。

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总结提高、完善制度阶段。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作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直各单位及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村、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村居、直各单位及相关企业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合作,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日常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清单管理。各村居、直各单位及相关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好清单监管检查工作制度,执行好“日清日报告”“周清周报告”“报告”等制度,并建立跟踪管理台账,实现企业自查自改、行业排查检查、综合督查检查三个100%“全覆盖”和三个“全闭环”。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村居、直各单位及相关企业结合安全月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结合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县、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追责问。各级领导干部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要顺应新时代,强化新担当,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完善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村居及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检查工作方案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及《莆田市卫计委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

二、活动对象。

医院各相关科室。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落实,成立了医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赛雄。

副组长:郑煊斐张金锋杨金桂吴鹏举。

成员:谢文琦吴建平卢小琼林庆苍林震环杨德清。

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全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开展。保卫科及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确保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1、在全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三合一”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对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3、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4、要认真落实《福建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xx〕126号),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2、全面检查阶段(6月10日至9月10日)。

保卫科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全院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督促限期整改。

3、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前)。

要组织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9月20日前,迎接市卫生计生委对我院夏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行动,是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强化培训。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组织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开展联合检查,确保火灾隐患排查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4、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排查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法人代表的责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保卫科要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全院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检查,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结合系统实际,制订了《“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督导工作方案》。

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国土资源部和厅党组开展活动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督促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抓好各个环节具体工作的落实;了解掌握督导活动进展情况;参加所督导单位开展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切实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学习内容深入全面,查找问题深刻准确,整改措施科学可行,落实措施富有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并向厅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单位党组反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成立4个专项活动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采取自查、抽查、大督查的方式,拟于上半年5-6月,下半年8-9月,对系统“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分阶段分批次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听取汇报。按照相关活动计划安排和分阶段落实情况,听取所督导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查阅资料。根据各个阶段的重点内容,查阅单位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相关活动开展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

(三)实地督导。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实地巡察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住关键环节,查找单位在推进“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中开展的重点工作,着力查找“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督促解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四)开展座谈。召开干部、职工、群众代表等不同类别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关注民情民意,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五)分析总结。研究探索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选树典型,推动“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向厅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针对性指导性意见建议。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2月下旬至4月下旬)。

1.检查督导各单位是否按照厅“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征求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建议。

2.按照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检查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学习资料等是否齐全;检查领导班子学习计划的安排落实情况,抽查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3.采取个别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开会座谈等多种形式,全面征求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梳理各方面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向党组(党委)书记和个人反馈。

4.查阅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情况报告,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并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5月上旬至6月下旬)。

1.根据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掌握的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摆“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阅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材料。

2.会同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对反映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并检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情况;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的自查自纠的材料,并提出意见建议。

3.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重点了解会前征求意见建议、相互谈心谈话情况。

4.适时参加被督导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由督导组组长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简要评价;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并报厅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7月上旬至8月下旬)。

1.查阅整改方案。重点查阅被督导单位整改方案是否全面,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责任领导或者责任单位是否明确。整改方案是否向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是否进行了公示,对重点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是否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是否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是否做出了公开承诺。

2.提出正风肃纪建议。要深入了解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专项活动情况,着力检查单位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ww工作政策措施变形走样等问题;重点督查各单位落实驻厅纪检组《关于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十大整治”情况,坚决整治“四气”情况以及严查损害群众利益情况;特别要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枫”“四气”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三责”是否联动、集中发力;关键检查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工作岗位责任、重要领域改革责任是否层层压实、落实到位。在与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充分交换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

3.督促检查制度落实。各督导组要督促检查各被督导单位梳理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要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等问题。查阅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讲话,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具体制度措施,并督促推进“学转促”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总结工作阶段(10月下旬)。

1.召开总结大会。“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各阶段任务完成后,各单位要召开总结大会。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对相关活动进行总结,各督导组组长要对被督导单位开展相关活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相关活动提出要求。总结会前,各督导组要认真审阅被督导单位相关活动总结报告,根据活动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开展民主评议。各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开展民主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民主评议表分为a、b、c三种,其中:a表由县处级领导干部填写,b表由科级干部填写,c表由其他人员填写。评议表由各督导小组负责回收汇总,评议情况向被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反馈。

3.提出意见建议。各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单位的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总结推广典型。在督导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及时推广活动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既要正面宣传群众公认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干部,又要剖析反面案例,以案说法,警示党员干部。

(一)准确定位,认真履责。这次“学转促”专项活动,聚焦点是解决“四枫”“四气”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督导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国土资源部党组和厅党组相关活动要求,紧紧围绕总目标,切实履行督导职责,强化执纪问责,推动相关活动与各单位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共同落实。要找准工作定位,既要积极主动开展督促指导,又不过多干预具体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活动有效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要认真指导帮助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做好各环节工作,发挥党组(党委)责任主体的作用,确保学要学得真、转要转得实、促要落于行,切实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以查促改,督导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专项活动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查找问题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活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和厅党组有关规定,把好的作风贯穿于督导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在“学转促”“责任落实年”活动中作表率、当模范。要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发现、解决专项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勤奋敬业。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

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及省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镇、古村寨、博物馆、历史纪念性建筑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宗教、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重大火灾隐患及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组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对省、市、县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监督执法。

1、开展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遵循“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法,不走过场,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行政许可、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装修材料、违规住人、违章搭建、违章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要“零容忍”、“零迁就”,集中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要集中曝光一批、集中拆除一批、集中关停一批、集中整改一批、集中挂牌督办一批。

2、规范社区警务平台消防模块运用。各派出所要充分应用模块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记录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并按规定程序转入消防监督平台处理,市局将加强对社区民警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工作情况的网上监测和日常考核,落实定期平台研判通报机制,开展对消防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提高消防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3、规范网格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派出所要按照《江苏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的要求,继续推进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社区、单位等群众力量开展消防安全网格排查和消防宣传提示等活动,指导群众开展自防自救。对乡镇、社区、网格员检查移交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查处,并反馈处理结果。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

省爱卫办将进行全省第九次城市(县城)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并于10月对我县进行卫生检查评比。为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巩固**“乙级卫生县城”成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此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项工作落实专人具体抓,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精心组织,完善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云南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分解落实任务。

(一)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办法和规章制度。(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1.制定和完善市容环境卫生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市容环境管理有机构,检查评比有制度,环境保洁有专人负责。确保各主街道和河道无垃圾、无污水、无杂物、无卫生死角,清扫保洁率达100%。

2.垃圾处理合理。垃圾桶、果皮箱设置合理,做到干净卫生、无污迹残留物;城区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同时,垃圾、粪便运输车要做到车容整洁、密闭运输,不污染道路及城区环境。

3.县城公共厕所整洁规范。做到公厕标识明显,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制度,地面、坑位、门窗、墙壁、顶棚整洁卫生,无乱刻乱画,便池无尿垢,厕所内基本无臭,贮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未列入规划的公厕按评分标准开展工作。

4.制订完善街面“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度。

5.坚决取缔主街道两侧的违法建筑物和占道经营推位;规范广告牌匾的设置,做到各类门店牌匾、灯箱整齐美观;彻底清除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

(二)认真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和大街小巷道路的硬化、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1.严格施工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要实行围栏作业,设置临时厕所;做到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不乱倾乱倒建筑垃圾,工地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

2.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县城内道路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清淘物无积存。县城主街道两侧有整齐的行道树和路灯,城区总体绿化面积不少于20%,城市亮化美观,装饰灯无破损。

3.加强对自来水的管理。自来水厂要达到绿化、美化、卫生整洁;水源符合有关标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出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合格率达90%以上,有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验报告资料完整;直接从事供水人员有健康体检证明。

(三)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健全和完善爱国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单位:教育局)。

督促城区内各中小学切实做好迎检工作。在全县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85%以上。做到学校健康教育有机构、专职人员、计划、记录、总结、宣传设备,设置专栏4期以上。

(四)做好公路站点管理,强化工作制度建设。(责任单位:交通局)。

保持已建好的主干道路路面清洁、完好、整齐,通道绿化带修剪整齐、无积存的垃圾,做到公路两侧整洁有序。要督促汽车站、火车站加强候车室、停车场和站台的卫生管理,健全卫生管理和保洁制度,做好健康教育、卫生知识宣传,设有禁烟标志,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

(五)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超市、个体摊点的市场卫生管理。(责任单位:工商局)。

实行划行归市,分类经营,从业人员自身卫生良好,集贸市场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协助城管大队做好沿街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沿街商户彻底清理门前“小广告”

(六)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乱停乱放。(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七)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广电局)。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爱卫工作中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设卫生健康教育专栏,做好艾滋病预防和控烟宣传,宣传报道一批创建卫生县城先进典型,对卫生死角和不爱护卫生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创建卫生县城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社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责任单位:角奎镇)。

1.建立社区健康教育制度。做到有机构、专职人员、计划、记录、总结、宣传设备,每月或每季节有专栏进行宣传。

2.落实社区的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度。社区环境要做到清洁整齐,绿化好,秩序好,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行为。

3.负责落实安居工程卫生管理。建立和完善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社区内饮食、商业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合理,符合有关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

(九)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强化公共场所和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单位:卫生局)。

1.制定和完善传染病防治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及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和贯彻落实。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做好传染病防治。负责全县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健全疫情登记、络,疫情报告及时准确、项目齐全。对重点传染病有防治规划和方案,切实做好艾滋病预防、结核病防治工作。

3.卫生监督所要严格卫生监督,强化行业管理。严格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卫生的监督,加强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单位和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到“两证”齐全,从业人员体检率、禁忌证调离率、持证上岗率、消毒普及率分别达100%,卫生知识培训率、消毒合格率分别达95%以上。对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管理。选取2个宾馆、2个饭店、2个公共场所作为此次迎检工作示范点。

4.县直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防治工作,切实做到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完整,传染病报告及时,肠道门诊规范,院内消毒管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

(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做好迎检工作。(责任单位:爱卫办)。

1.制定和完善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范和年度计划,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宣传和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2.统一组织城区的四害消杀和监测,做好农村改厕工作推广、技术指导和验收。

3.完成好省级卫生县城评比检查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工作,积极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县消防、武警准备好相关迎检资料,国税、国土、工商、水利、林业、烟草、人行、财政以及其它单位要对办公楼、家属区进行认真清理,确保环境整洁有序,不留卫生死角、盲点。

(二)县直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总结上报和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209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爱卫办。

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本次大检查,全面排查我镇各安全生产行业内的各类隐患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小组及检查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下面分五个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水利(塘、库、堰)防汛、森林防火、环保等方面的检查。

第二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学校、卫生院、敬老院、食品药品加工经营的单位、企业、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三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段监管的企业和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四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建筑消防、场镇人口集中点等方面安全检查。

第五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道路交通、用电及线路、天然气及管道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安排。

从6月20日至9月28日,分三个阶段,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自查(6月20日至6月30日)。

镇工作小组摸清家底,制定方案,企业和业主开展自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整治隐患(7月1日至8月31日)。

镇五个检查组,全面检查本镇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回头君”,建立长效制度(9月1日至9月20日)。

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单位、企业、业主整改到位,并对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建立考核机制。

检查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xx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安委〔〕37号)的精神和富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富委〔〕37号)的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18日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v。

各企事业单位、乡政府各有关办公室要对全乡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以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矿山、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学校、医院、运休、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单位为重点,同时要全面检查小作坊、小加工厂,以及涉及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和牵头分工如下:

1、道路、水上交通和建筑施工领域。由乡村镇建设办负责,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驾驶人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检查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和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重点加强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民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2、消防领域。由乡综治办负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情况等。

3、矿山和特种设备领域。由乡安监办,矿山领域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设计与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在用尾矿库和停用尾矿库的治理情况。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升降机、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同时,要严格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和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行为,从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同时,组织落实好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工作。

4、船舶和挖沙船领域。由乡经发办负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船舶、船员证书的情况,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

5、其他行业单位。按照新桐乡党委《新桐乡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的通知》明确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即日起到2月18日前,按照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高度重视,立即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有突发性,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麻痹。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突出重点,各司其职。

在对所有单位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阶段性和季节性特点,在这次大检查中,要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领导带队、量化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责任,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其他有关领导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和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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