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务分包简单合同(优质15篇)

时间:2023-12-17 10:06:17 作者:笔舞

劳务费是指雇佣与劳工之间的合同费用,通常以固定金额或工作量来计算。如果你对劳务市场的未来发展有兴趣,以下是一些专家观点和预测供你参考和思考。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简单版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木工、瓦工、钢筋工、力工及现场随时发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省建筑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1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职务:____职称: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职务:____职称: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5.4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托、步步紧、钉子、绑线、8#线、挂线及钢筋加工设备。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九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第十四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第十七层完工,共支付三次,总额为已完成工费的6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3。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1份,劳务分包人执1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抹灰分包劳务简单的合同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约。

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砖混结构。

5、架子类型:钢管扣件,双排落地式外脚手架。(悬挑架另行协商)。

第二条:承包范围如下:

外脚手架搭拆、刷油漆、安全网挂拆、竹笆铺拆、四口五临边搭设拆除,提供木工棚、钢筋棚、基坑围护等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钢管使用处,楼层内架钢管、扣件,每栋楼备料二层,以及材料的运输、看护。

第三条:工程承包施工日期

如有损坏,甲方无任何条件向乙方要求更换新材料。

第四条:工程质量。

钢管、扣件(钢管壁厚不少于2.75mm扣件0.9kg/个)符合太仓市行业规定,外脚手架搭设符合外排架规范,验收标准和安监验收。

第五条: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

执行建筑企业及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接受建筑企业及项目部安全教育,遵守项目部纪律,违章作业接受项目部教育,发生工伤事故,按劳动保护条例处理。

第六条:工程进度。

遵照项目部通知安排执行,主动配合工地顺利生产,不妨碍主体施工进度,违章造成的接受项目部处理。

第七条:配合施工。

1、内排架钢管、扣件搭设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在完成作业面内,多余钢管扣件未清理完成,在多次通知项目部未做到落实的情况下,按实际发生租金费用损失向甲方签证。

2、内排架钢管扣件在拆卸过程中,在完成拆卸某区工作面后三天内必须清理完成,并用塔吊吊到临时堆放点,堆放好钢管扣件,不得从高空抛下,不得随意切割钢管扣件,如必须切割钢管应相互沟通,做好损失记录,向甲方签证。

3、在施工过程中因本工地施工人员发生偷窃,在人脏俱获的情况下,按偷窃价值金额五倍罚款,由项目部在外包人工款或工程款中代扣,偷窃价值较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条:过程承包金额。

工程施工面积按20xx年综合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面积,承包金额小高层36元/m2、多层29元/m2、地下机动车车库29元/m2。本工程建筑面积约29000m2。实际建筑面积以最终决算为准。

第九条:工程付款方式。

1、楼栋封顶后支付总金额的。

2、落架清场后支付总金额的。

3、竣工验收后支付总金额的。

4、余款:待业主审计后付清。

第十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待工期满、价款结清后生效。

第十三条:备注。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简单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用工要求,乙方同意在进行工序项目劳务分包。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现场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质量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3、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

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审核乙方提交的验工计价资料,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结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7、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调。

9、施工过程中,末次支付前,乙方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10、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质量、环保培训和教育。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甲方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应当预防现场安全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出具身体健康证明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有关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自身安全学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

6、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7、由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造册登记报甲方备案,所有工人工资按工资单由甲方直接发放。不允许代领和委托,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8、按甲方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9、负责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10、严格服从甲方指令。如在现场发生争议,乙方应通过正常和正确的途径向甲方负责人反映情况,决不充许带着情绪工作,消极怠工,故意拖延和制造质量、安全隐患,或串连集体罢工、上访。如出现类似情况,给甲方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政治影响,甲方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清退出场。

11、乙方在工休时,要自我约束,不允许随意流串,更不允许在外留宿,酗酒闹市,打架斗欧,杜绝监守自盗,偷卖工程材料。对于因个人原因出现的治安、刑事案件,责任自负。

12、对于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分清事故责任,根据责任比例比照国家及山西省工伤事故处理相关条例办理。

五、工费结费方式。

1、本合同工作内容无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支付,包括扣减或冲帐方式。

3、甲方应付款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总额。

4、双方约定在每月应支付乙方款额中,甲方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完成规定任务本合同终止对一次性无息付清。

5、如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6、根据所在项目统一的工序分包单价。工序分包单价中已包含完成该工序的全部附属工作内容。

7、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7天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工序分包单价向甲方提交劳务费结算书,逾期不提交,结算延期责任自负。

8、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28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最终结算书由甲方统一编制。

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1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但本合同三项9和五项5条款的约定除外。

1.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工期每延误一日,按工序劳务费总价的1%承担违约责任。

2.2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

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4其他违约,依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5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清退出场。

3.甲方对乙方的清退出场的处理。

3.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按乙方完成工程成品量的70﹪结算,并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3.2乙方出场前应保证所使用甲方机械和工具的完好性并按领用时数量归还,损坏丢失部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留。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2、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九、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全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十、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木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木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清工。

2、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______________元/平方,按每块板子______________元计算。

二、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资。

三、工程竣工,乙方应该提前通知甲方验收。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方案。

四、关于安全生产及防火的现场治理约定。未经甲方同意,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的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五、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带任何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的拾倍赔偿。

六、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可顺延。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简单

(一)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每人每月共借支代金券______元,现金______元,每______天借支一次,总额控制。

(二)每30天根据形象进度计算工作量,若达到预计工期则支付总工作量的___%人工费用,完成工作量超出计划量,则支付___%,达不到则支付___%、付款时必须扣除预支金额。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罢工。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预支代缴保险费),交还借出的全部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___日内付足总额的___%,余款一个月后付清。

(四)本工程若经有权单位评定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甲方按附件单价上浮___%结算;将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工具费报销作为奖励;若不能达到优良,甲方则按附件单价下浮___%与乙方作结算。

水电劳务分包简单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发包、承包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提高经济效益,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信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水电安装工程及弱电部分,清理自己产生的建筑垃圾,安装好后被偷盗的电线和损坏的.给排水管工时费自行负责。(给水管安装到水表前,排水管,雨水管安装到阴井和排水沟,电器部分安装到电表前,接通电源。增减部份不计。主给水管、桥架洞预留、补洞。弱电箱安装,弱电线盒安装、开关插座安装、人防水电安装等,水电施工图范围。)。

包工不包料、自己使用的工具自带,发包方不给予提供。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蓝图、施工规范认真组织作业,每一道分项工序完成后,承包方自检后报发包方,发包方及监理组织一次性合格验收,验收不合格,出现返工,影响下一道工序,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保修金5%,保修期限为终验合格后两年内。

承包方必须与土建部分同时完成该项工作内容,如中途有意停工不做,而影响下一道工种施工,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找他人做,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只能付给20%工程款。如没有按期完成则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按建筑面积:19902m按建筑面积19.00元/m,地下室建筑面积6102m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元/m,以上合计总价:414750元整。

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50%,达到初验标准再支付20%,终验后再支付20%,住户钥匙交清后支付5%,验收完成后两年内返还保修金。

作业组进入现场所用材料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及发包方安排、必须按图纸和所定的材料品牌使用材料,如果承包方擅自更改品牌等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等规章制度。

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不善或者违章指挥导致的安全伤亡事故,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承当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必须约束本组作业人员,不能乱拿工地的东西,未经负责人同意,私自乱拿者,以偷窃行为处理100倍价值处罚,不允许各作业之间在工地上发生吵架、打架,影响公司形象,如发生一次罚款20xx元,不许在工地上随地大小便,如发生一次罚款20xx元。

2、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安排和指挥,遵守和执行发包方、监理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

3、承包人所带领的职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若在当地及工地以外发生任何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承担。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返工,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按实物总造价三倍给予处罚。

2.若在正常情况不按施工进度进行,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00元。

3.实际工期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遵照执行。

1.如承包人私自把承包的工程转包他人,本合同一做费。承包人与发包人无任何承包关系。

2.承包人每天工做时间内必须有代班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等。

3.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由签订日起,有法律效力,完工后自行失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简单的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19#楼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发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火车站。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方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天。

1.5.1开工日期:年月日

1.5.2竣工日期:年月日

1.5.3总日历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元/m3;内转: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元/m3,。

内转按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提供份数:份)

第3条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第4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高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8条竣工结算。

8.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9.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9.6乙方承包此工程视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10条文明施工。

10.1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10.2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0.3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转让与分包。

本工程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份,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12条违约及处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2.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12.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2.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前达到合格标准或不影响整体工程评定后方可退回给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3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4条其它事项。

14.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期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抹灰分包劳务简单的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结合劳务人工工资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遵循平等、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兴安龙府小区#楼。

工程地点:兴安农贸市场西侧乙方承包工程内容及范围:

1、内墙抹灰为小麻面,厨房、卫生间为大麻面,外墙打底抹灰。(室内电工盒、水暖眼的维护、天棚、内外所有地面、踏步和屋面的所有抹灰都由甲方负责。)。

包工不包料。

1、工程质量:普通抹灰、为合格品。

1、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元整。阳台外踏步算整面积。

2、付款方式:内墙抹灰完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80%,余款抹灰工程结束后甲方一次结清。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有病早治,组织质检、验收、及工程量鉴证工作。

(2)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后,甲方提供住所、生活燃料。提供乙方的抹灰工具,保障塔吊工、搅拌机工、架子工随时上岗操作。

(3)承担由甲方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务人员,必须做到思想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完整的施工技术、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

(2)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甲方指挥和管理。

(3)作业时做到工完料净,合理节约和使用各种材料,如发生浪费现象,甲方先教育后处罚。

(4)乙方不承担国家的税收及费用。

3、安全事故,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有责任方负责。

1、因甲方材料供应不足,出现停工待料情况、误工费由甲方承担工资时价。

2、乙方无故停工现象,甲方有权处罚及清出现场。

自20_年()开工至20_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顺延。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分包合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规模:_________________。

(1)、依据建设方提供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含正负0。00以下除桩基及土石方工程外的)全部土建(含所有泥土、木工、钢筋工种)工程(含消防楼梯平台及踏步面层装修;内墙柱面抹灰、飘窗抹灰、防水保护层及刚性层、屋面瓦等除外墙以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含外墙剪力墙柱对拉螺杆孔扩孔及嵌发泡剂。含填充墙上的空洞预留和拉结筋植筋)。按行业标准要求植筋的,如因乙方操作原因发生的二次检测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含施工区域内和料场卫生打扫,施工区域内产生的建渣清运至现场指定堆场。

不含:_________________电梯、消防及送风系统的安装、防盗门、电梯、铝(塑)门窗的安装、金属栏杆的制安、成品烟道的安装,内、外墙保温层和油漆涂料施工、挖孔桩、土石方挖填、平整及捡底。

天棚需打磨,地面需找平的,如果为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其他班组交叉施工破坏的,由甲方现场工程师证明不属于乙方责任的除外)由乙方负责人工费及返工材料费;如果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另行核定费用。

区分内、外墙界面原则是以外墙面、柱按土建图纸进行外墙涂料或者外墙砖施工的部位为界限划分,具体按建设方下发的外墙面施工范围通知为准。

负责楼面墙角部位因平整度出现偏差过大,造成凸出砼的踢打用工。

(2)、人工、劳保、福利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包本工程各工种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劳保及福利费等。本工程各工种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劳保及福利费等已包括在承包单价中。

2、乙方负责配合安装工程的预埋以及安装后修疤、补洞、线槽抹灰等所有修复工程的工作。(只包项目部通知开始修补的第一次修补)。

(3)、机械设备及工具用具:_________________。

2、塔机高度必须满足施工及塔机相互间的安全要求,不再补助其他费用;施工电梯必须在主体完成15层前安装完成并且完成安全检测交付使用,在开工到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时间内不再补助其他费用。(乙方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三个月给配合单位使用,超出时间按实计收费用)。

3、乙方提供承包范围内所有操作需要的抽水机、水泵、上楼的水管和建筑物外100m内、周转材料,施工措施等材料费及租赁费等;(施工场地外及地下降排水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职称:________。

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职称: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

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5212。

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________月日。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其承建的华宇·上院——售楼部、1#、9#、10#、15~20#及1、2号车库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合本工程项目部的具体管理要求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一致共同遵守。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第一条、承包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的售楼部、1#、9#、10#、15~20#及1、2号车库的50%人工挖孔桩、独基、条基、筏板基础的土石方开挖及场内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和抽基槽(坑)内积水、清理坑槽内泥渣等直到甲方验收浇注砼为止,挖出的土石方人工转运至指定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上述承包内容以人工费形式承包给乙方,甲方只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三级配电箱以后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其余机械设备(包括抽水设备、所需的电缆、电灯、空压机、水钻、铁铲等工具、用具)由乙方自己提供并负责维修保养。

第三条、施工工期:从20xx年月日开工起售楼部、1#、9#、10#、15~20#及1、2号车库的50%部分天必须完工,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开工日期为准(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延期的除外)。每延长一天工期甲方向乙方按20xx元/天进行处罚,在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承包单价:

1、条基、独立柱基、筏板基础土方单价按50元/m计算。

2、条基、独立柱基坑、人工挖孔桩、筏板基础(含护壁、护壁模板、支护、浇筑和拆除等工作内容)用空压机施工的按深度1米小于1立方米的按150元/m、深度1米大于1立方米按150元/m,桩基深度12米以上按160元/m。

3、人工操作用水钻作业凿打条基、独立柱基基坑、人工挖孔桩施工的按0~12米以。

注:以上各条所列单价为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内的其它相关费用(如材料转运、抽水、三级配电箱以后的线缆、材料进场下车、清理、堆码和施工中涉及到的所有工具等费用)和公司管理、费税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垫支利息等,为工程结算价。

第五条、工程量确认。

根据合同约定达到混凝土浇灌时,由甲方的施工员、造价员、生产经理与乙方代表共同对开挖深度及石质成分进行收方签字确认,长、宽按设计尺寸。收方后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第六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工程质量要求交底和安全生产教育。

2、办理入场手续,提供水源、电源接口位置。向乙方下达施工进度要求和必须完成的劳动力作业计划。

3、根据合同到期支付工程款给乙方。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提前退场,则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予以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按计划和本合同约定及时供应施工用材和周转材料。

5、提供必需的材料库房、职工的住宿(一人一个床位),对于班组多占的床位(包括空余的上铺),按15元/月·辅计费。

6、负责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和安全质量监督,协调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发出整改指令。

(二)乙方职责。

本合同乙方签订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教育、检查等负全面责任,负责做好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量化及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教育工作。

1、对班组的职工进行安全交底,落实职工班前教育(并作好书面记录)交甲方安全员存档,落实甲方发出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指令。

2、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照片3张,由甲方办理有关证件。没有相关证件的人员,乙方不得接受,更不得参与施工。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符合“重庆华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务工须知”(附后)有关规定。

3、乙方必须配备兼职质量员、安全员各1名,进行现场安全及质量检查工作,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专业培训并取相关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违者按章接受处罚。

5、承包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立即组织作业人员进场施工,保证每月工资的按时发放。

6、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双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乙方在施工中有安全事故发生,按下列条款执行:

a、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b、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c、凡安全事故医疗费每次在20xx0元以下(含20xx0元),由乙方自行负责。凡每次安全事故医疗费在20xx0元以上的部份,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交通费、续医费及伤员治疗期间内的工资、护理费、一切赔偿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将合同中的工作范围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过程中如遇农忙季节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作业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地。乙方如不能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或转包给他人施工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委派给他人施工,并对乙方已做工程款下浮30%结算。

8、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无任何零星点或签证计工。凡属于使用的材料进场,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下车、清理、堆码整齐。如进场材料乙方无人处理的,甲方可指派他人进行处理,指派他人施工按2倍的工资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乙方施工中如有疑点及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以免造成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隐瞒不报,导致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材料损失等后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如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甲方不理睬,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对甲方材料造成浪费或对甲方财物有所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另视其情节处以相应价值的1~2倍罚款。

11、甲方指定的其它工作乙方在能够胜任的情况下,乙方不能拒绝施工,其施工部分按计件或计时计算,如发生计时工按70元/天。

12、每天必须对所有基础的洞口进行防护(包括遮盖或在洞口边搭设栏杆),如果乙方没有进行防护,甲方可以指派其他人员防护,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的承包单价中扣除。

第三条、质量安全验收标准。

《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xx-39。

第四条、工程价款支付。

本工程由乙方全部垫资完成,垫资期为基础土石方完工、收方结算后付50%,余款6个月付清。

第五条、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

1、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乙方是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必须设专人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在本工程中,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

2、工资公示制度。

乙方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醒目位置每月必须公示工资发放表,如实记录发放时间、发放名单、发放数额等工资发放情况,工资发放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如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乙方应提供详实的工资发放书面原始记录。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一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后,乙方管理人员不到场、有再转包行为;质量、工期、安全达不到要求;不服从甲方人员的安排指挥;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

劳务分包合同

经甲乙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1.3发包方式:甲方提供施工材料,乙方包工(自备施工工具)。

1.4承包金额:每平米58元,实际完成正投影面积,包括垂直运料、垃圾清运等。

1.5工期:按项目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执行。

1.6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2.1协调各施工专业施工。

2.2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施工材料。

2.3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

项目质检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3.1指派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办理应由乙方负责相关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上报工作量的时间为每月月底,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支付额度以河北省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比率执行,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20日,工程完工付到实际完成工作量的95%,5%尾款竣工结算后一次付清。

5.1乙方应按图纸施工,并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规定,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自己承担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协调处理。

5.2甲方项目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接受并配合检查。

5.3乙方要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工作,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5.4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5.5甲乙双方应把防火工作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乙方动用明火,安装电器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事前告知甲方管理人员,动火时做到一人动火一人监护。

5.6施工现场必须随时清理,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每日收工之前乙方会同甲方管理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开现场。

5.7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抛,冒,滴,洒。在清理垃圾时不能有扬尘。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经济处罚及一切后果。

5.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降低噪音对周边的影响。如有违规,由乙方承担经济处罚及一切后果。

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无法继续旅行时,合同终止并追究责任。

7.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有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7.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1、工程名称:乌海市地质花园9#、10#楼

2、工程地点:乌海市海渤湾区地质花园

3、承包方式:劳务合同(包工不包料)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年__月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1、乙方须向甲方所属项目提供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

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进场人员花名册。

2、乙方劳务人员必须是18至45周岁的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进场工种和人数为:水暖工10人,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乙方人员进场试用期为15天,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应立即退场,往返一切费用自理。

且该施工人员必须退场,在此期间施工现场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所属项目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分包范围:地质花园9#、10#住宅楼水暖工程

提供劳务分包内容:给排水、采暖(不包括地热盘管和安装分水器)、空调冷凝系统和落水管安装及相关的洞口预留(包括消防系统预留洞口),零工每工日50元。

2、合同价款:水暖工程按建筑面积6元/m2。

3、2、1上述价款已包括各类人员工资、补贴、各类保险、劳动保护费及地方证件费、暂住费、计划生育费等一切费用。

2、2上述单价均为优良价,与质量、环境和安全、工期、材料节约等指标挂钩,其中质量、工期、环境(含文明施工)、安全、材料节约各占本合同总价款5%,任何一项指标未达到要求按相应比例扣减。

(1)合同中已有相同或类似的价格,参照该价格执行;

(2)无参照价格的双方按实际价格协商确定:

1、劳务供方每月按实际与甲方核实,确认工作量,对劳务供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劳务供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按实际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单价按合同规定执行。

1、结算程序:乙方进场后第二个月五日由甲方主管工长开出上个月已完工程量概算清单,经施工、质检、安全、材料人员平定签字,由预算员核算签字后,最后经项目经理核实后依据评价结论和本合同规定办理,作为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唯一依据。

2、工程款的支付办法: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当月结算并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次月按70%支付,工程完工后付90%,其余10%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3、若乙方未达到现场劳务用工或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完成此项工作,所发生费用的1、5倍将从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高单价或另外补贴,否则不予结算。

4、若业主不能按工程合同约定比例付款,甲方将按业主付款响应比例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保证在甲方资金暂时短缺的情况下正常施工,如因资金问题而厌恶工期或停工,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

5、乙方必须按月将工人工资发放到位,如出现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发生纠纷或引起工人停工闹事或上访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可以在未得到乙方认可的情况下直接从所欠乙方的工程款中优先支付乙方拖欠的工人工资。

6、对于审核人员和审核程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要求的任何清单、单据、工单等均不得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及乙方任何人员均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工资或其他任何费用。

甲方:

乙方:

分包劳务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xx公司xx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50%,装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xx公司与xx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项: 时代阳光 工程施工资料

二、承包方式: 0.8 元/m2,总建筑面积为: m2,总价款为: 元。

三、承包范围:

工程施工中的基础、主体、屋面、装饰、给排水、电气、初验、竣工验收(含人防)。

四、工作内容

乙方保证施工资料编制、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

1、各栋号承建商必须提供一套完整有效的材料合格证与检测报告。

2、报验申请表、检验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编制一份原件;基槽、基础、主体、初验、竣工验收记录表编制6份原件,供建设、监理、施工总包、质监科、备案科。

3、建设单位、声像、监理单位资料、安全检查记录表不在乙方职责内。

4、太阳能、消防、节能、电梯、人防设备安装资料等分包单位由分包单位负责。

5、纸制资料与声像交档案馆、质监员与备案科发生的费用乙方一概不承担。(纸制资料在齐全的情况下)

6、深基坑、模板、外架专项安全论证方案编制需另外计算。(20xx元/套,不含专家费用)

五、结算

按进度对款:以单栋号计算,基础验收后付30%,主体验收后付的30%,工程初验后付3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剩余费用。

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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