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优秀24篇)

时间:2023-11-29 21:54:40 作者:紫薇儿

月工作总结不仅有助于个人的发展,也是团队进行评估和调整的基础,为整个团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优秀员工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初级职员的月工作总结范文;行政助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销售经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市场推广员的月工作总结范文;项目经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运营专员的月工作总结范文;财务分析师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人力资源主管的月工作总结范文;技术支持工程师的月工作总结范文。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县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民政部门作为社会保障兜底牵头部门,举民政救助保障能力,全力以赴投入到扶贫攻坚战役,并紧紧围绕贫困对象“两不愁、四保障”目标,以“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为主要抓手,落实扶贫政策,并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加强农村低保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坚持精准脱贫、精准兜底,为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通过走访入户,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纳入低保进行兜底保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实行规范化管理机制。

1、孤儿救助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并制定了《xx县2020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全县现有孤儿保障对象38人,其中集中供养4人,分散供养34人,共发放孤儿保障金20.6万元,投资完成率达51.5%。

2、《制定了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共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3.17万,计2204人;80岁以上高龄津贴135.36万元,计4787人;其中90岁以上51.45万元,计435人。

3、全县现有公办养老机构18所,床位689张。目前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已建成42处,其中:县级指导中心1处,社区服务站5处,乡镇服务中心18处,村级服务站18处,完成城乡居家养老示范点选址工作。

4、对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63人次,开展“寒冬送温暖”、“传递温暖,关爱救助”宣传月等活动,共发放棉被15床、棉衣21套、宣传手册、宣传手袋、救助小名片等近3000余份。

5、农村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全县现有农村五保对象938人,其中分散供养801人,每人每月450元,集中供养137人,每人每月550元,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资金290.1万;六是临时救助标准稳步提高,修订了《xx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范围,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共救助146人次,累计救助资金26.3万元,人均1801元;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94.85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115万元。

区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1.扎实推进困难群众统筹救助工作。出台了《关于开展困难群众统筹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统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救助工作进行有机整合,发挥救助资源的整体优势,着力提升全区民生服务工作水平。目前拟定了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标准,软件平台正在研发。

2.扎实推进生态殡葬。推进全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意见书、可研报告、环保预审、发改立项、土地证办理等前期工程手续。推行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已为67名不留骨灰的逝者家属申请生态安葬补助6.7万元。通过印发2000份文明祭祀告知书、悬挂标语横幅、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营造文明祭奠氛围;推出免费发放3000份祭祀心愿卡、5000束鲜花换纸钱等特色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扫。

3.扎实推进校地合作及三联三服工作。与山大(威海)合作,计划在社会组织双创园建立山大社工专业学生实习基地,目前已拟定合作方案;与哈工大(威海)合作,开展了“公益,让感动常在”的户外团建、全国助残日活动,促进社会组织能力提升。邀请三联三服重点企业、人才、项目相关人员到社会组织双创园园参观,并建立有机联系。走访区属养老机构,对养老扶持政策等进行宣传解读。

4.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快政策创制,修订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重点突出对医养结合型机构的补助;拟定了《xx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制定出台《xx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xx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中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累计投入试点资金700余万元,重点扶持6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个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其他养老服务创新项目的开展;以xx楼街道沐浴阳光老年公寓为试点,打造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累计开展服务500余次;建设3处“健康小屋”,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检测服务,推动养老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50余次,开展消防演练20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2次;开展非法养老机构排查整顿行动,共排查出4家非法养老机构,目前,2家已基本整改完成,剩余2家将采取联合执法方式予以关停。承接威海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区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一是为全区8121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1772.87万元;二是为44049名一、二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51.561万元;三是为40429名低保对象中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63.861万元;四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10351户24057人发放生活保障金1574.054万元,整家兜底136.43万元;五是为全区特困人员2359人发放供养金531.768万元;六是为低保对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群体736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4.33万元;七是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孤儿生活保障金180万元,目前,已完成到户资金投入累计4874.874万元。

(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一是印发了恩阳区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清单、台账,层层压实责任,按时间节点、治理重点有序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推行按户施保和按人保障相结合的变更审批,使全区城乡低保户均保障达2.23人。改分档救助为补差救助,确保兜得起、兜得住;三是根据调整后的保障对象和人口,重新建立业务数据台帐,及时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

(三)民生项目有序推进。一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养老条件,补齐农村养老短板,2020年适老化改造涵盖3个乡镇(玉山镇、花丛镇、九镇乡)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床位270张;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线上呼叫平台和线下“五助”(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服务平台均已投入使用,已完成了40%的居家养老入户服务。

(四)基层治理取得新突破。一是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社会化社区工作运转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推进在村(居)设立便民服务站,并将服务资源下沉。截止目前,全区已成功设立和有效运作了443个便民服务站(点)。二是重点打造兴隆镇凤凰庙村、上八庙镇窑垭村等2个社区服务点,登科街道苟观寺村16个农村示范性社区建设,新建登科街道白玉社区、文治街道文治社区等2个三星级标准化城镇社区。

(五)社会事务整体推进。一是完成了苟观寺村、团包垭村、五台山村和凤凰嘴村区划调整勘界测定并报省民政厅审核;二是持续推动殡葬改革;三是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四是清理整治“大”“洋”“重”“怪”不规范地名,规范管理措施,建立地名命名、更名、注销和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随意命名更名,从源头上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切实保护好地名文化;五是修改完善了2020年万安等四个乡撤乡设镇申报资料,现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六是完成了地名国家志2-8部分编撰。

(六)党风政风持续加强。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签订《4+x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扩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保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政系统人事、政策、资金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坚持抓细抓小、抓常抓长。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祁发〔2020〕2号)要求,开展一次全县村规民约“大体检”工作,完善乡村和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社区协商、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

(二)根据省、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督促各乡镇加快建设进度,补齐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满足群众殡葬需求,针对前期排查出的违规建设的殡葬设施,按照已制定的分类整治方案,督促各乡镇加大整治力度,认真做好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和违法违规私建大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编制《xx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0-2024)》。

(三)完成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任务,打造完成祁山镇北街社区、历口夕阳红养老服务站、渚口乡渚口村养老服务站三个居家养老示范点。

(四)继续落实中央、省、市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政各个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农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特别是把持侵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五)紧紧围绕贫困对象“两不愁、四保障”目标,以“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为主要抓手,落实扶贫政策,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加强农村低保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坚持精准脱贫、精准兜底,为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六)严格履职尽责,打赢脱贫攻坚。扶贫先扶志,扶智先扶心,将扶志扶智作为重要抓手,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全方位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教育群众摒除依赖思想,树立勤劳人能过上好日子的信心。强化包保责任,真正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同时抓准基础数据,做好痕迹管理和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以严实作风保证工作质量,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区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1.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提标扩面,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580元和每人每年4500元,截止6月累计保障低保对象2579人次,发放低保金111.35万元;复核252人,清退77人,新增28人。将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确定为每人每月870元和每人每年5850元,城乡集中护理标准按照完全丧失自理能力、部分丧失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分别补贴10990元、5495元、3297元,共保障特困人员619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81.56万元。通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慈善大病救助和一事一议救助为571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506万元。福利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放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7892人次、72.87万元。使用冠名基金24.06万元,救助困难群体463人。开展了以“慈善献爱心、情系千万家”为主题的慈善宣传活动,为“慈心一日捐”活动打下基础。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新增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我区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称号。

2.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有力。持续抓好双拥工作,春节前走访慰问驻威部队17家,发放慰问金69万元。广泛开展优抚对象精细化服务活动,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优抚经费823.93万元;为75岁以上优抚对象送生日蛋糕158个,为各类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97个。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为102名2020年底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金219.6万元;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市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宣传省优秀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先进典型,激发广大退役士兵的创业热情。稳妥做好“两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退役士兵安保维稳工作,未发生不稳定因素。

3.社会治理手段和水平不断创新提升。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开展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存在社会团体换届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20家社会团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启动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应检社会组织211个,参检社会组织203个,其中年检合格202个,基本合格1个,未参检8个。组织开展和谐使者选拨,共推荐“威海和谐使者”10名、“齐鲁和谐使者”8名。目前,5名人员进入了“齐鲁和谐使者”候选人员名单。加大社会工作宣传,联合市民政局开展了以“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第12个国际社工日活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委托市外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23个项目将获得扶持资金158万余元。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核对更新数据信息约8400余条,已发放证书149份。对我区内插手村(居)级事务、妨碍基层群众自治、侵吞集体资产等涉黑涉恶势力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梳理排查,目前未发现此类问题。

4.专项社会事务工作规范发展。今年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514对,离婚登记1014对,补领婚姻登记证956对,办理收养登记1件,解除收养登记1件,登记合格率100%。办理火化3057具。以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专业人员编撰《威海地名志》,修改完善我区地名词典词条,做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整改工作。

5.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完成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共完善制度11项、收回违规发放资金71884.95元;开展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自查发现的5个问题及市局巡查督导反馈的1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完成31件信访件的答复,处理群众热线158件,党的建设、扫黑除恶、“五类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工作有序推进。

区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力抓好脱贫攻坚。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驻村帮扶精神,进一步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户脱贫、村退出、区摘帽”要求,结合村情、户情和季节特征,务实举措,强化监督,做到下村入户到位,帮扶有效,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二)持续抓实作风建设。以立规矩、正风气、树形象为抓手,强力抓好上下班考勤、日常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持续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确保机构改革不改形象,编制调整不掉作风。

(三)规范社会救助管理。一是强力抓好精准扶贫低保兜底。二是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机制,搞好低保年审复核工作。三是结合全区城乡低保连年“扩面增量”的实际,积极向上争取社会救助资金,确保社会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的养老路子。二是加大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逐步构建社会康养、居家养老、社区托养的养老工作格局。三是全面完成市、区下达新增、改造公办机构养老床位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目标任务。

(五)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紧密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善保障民生任务的现实需求,精心编制8个民生项目,概算投资72.3亿元,力争纳入国家、省级规划的盘子,持续提升全区民生事业发展水平。

(六)提高社会事务管理质量。一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应用转化和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工作。三是持续推动殡葬改革。四是扎实开展对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七)全力抓好项目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区民政服务中心项目和金顶山公墓项目建进度。二是全面完成玉山镇区域性养老中心项目装修等建设,尽快投入使用。三是加快推进三汇镇养老院项目开工建设,尽快实现营运。

(八)强化目标绩效管理。紧扣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目标管理,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做到件件有人抓,月月有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局机关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了《县民政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督导指导反馈问题整改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全力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印发《xx县民政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封信》600余份。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开展农村低保、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对全县340名新任村委成员逐人“过筛子”,进行“二次体检”。筛查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委成员7人(6个主任,1个委员),正受到刑事追究1人。同期个人原因主动辞职3人(1个主任、2个委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并根据《安徽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对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作了细致的部署,实行村民选举委员会初步审查、乡镇全面审核、县级组织县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等县直17家部门对村委会补候选人进行全面审查,补选工作于2月28日全面完成,有力的净化了村两委干部队伍。

年度区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及信息互通,形成常态化预警机制并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实现了各项救助政策叠加使用,多个部门联合办理避免群众“重复跑”。2022年以来,全区救助平台申请受理事项*件,办结*件,办结率*%。

(二)稳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谋划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谋划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个,其中张家山陵园建设项目正在稳步推进,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林地报批、水保、文保、选址踏勘、经营性公墓许可、规划设计编制评审等工作。二是抓实公墓骨灰堂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检查督促指导,2022年以来,共深入到公墓建设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指导*次。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推进移风易俗。丰富宣传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区殡葬改革政策和经验成效,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氛围,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三)发挥职能作用,夯实基层治理。一是为着力提升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2022年以来区民政局积极培育申报一批典型示范的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其中红花社区、关楼社区被省民政厅评为省级城乡治理现代化试点,并分别获*万、*万元奖补资金。二是拓展平安创建领域,深化平安创建内容,细化平安创建责任,从基层需要出发,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2022年,对*个“平安村(社区)”予以命名。三是全区*个村(社区)已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并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

*岁以上老人*人次,金额*万元。二是积极谋划养老服务项目。2022年以来申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个,分别为: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个,老年幸福食堂*个,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户,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个。同时,申报2022年地方专项债券项目*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个。

截至目前,*家养老机构、*家福利机构完成核酸检测*人,其中工作人员*人,入住对象*人,完成环境检测*份。二是加大殡仪馆业务大厅、服务洽谈室、取骨灰处等重点部位防控,设立专门接待台,采取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洗手消毒等方式,强化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护。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死亡人员(包括疑似死亡患者)遗体制定应急预案。三是严格高速路口卡点支援工作,截至目前共安排了*人次分别到板桥、汉庄、永昌街道高速路口参与卡点支援工作。

(六)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条省*条及中小企业纾困解困政策。一是保基本民生,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二是结合部门职责积极谋划民政项目*项,其中:专项债*项、预算内*项、融资*项、支撑年度投资*项。三是为切实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区政策规定,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对*家承租户减免房租事宜,共计减免房租*元,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对承租户办理减免房租手续。

(七)各项创建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区民政局作为*区唯一一家上报的省级模范机关示范点得到省委组织部实地复核组的高度认可。二是建立健全*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家部门为成员的未保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我区创建工作于2022年*月顺利通过省专家组实地考评,考评成绩在全省首批参加示范创建的*个县(市、区)中位列第二名,仅次于昆明市官渡区,目前省级已将考评结果上报国家等待最终验收评估。2022年*月,省级专家组再次到*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指导暨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运行和队伍阵地建设情况调研。省级专家组从领导更重视、机制搭建更完善、保障措施更有力、服务更规范等方面对*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就*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三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进村(社区)牵头工作推进顺利。目前已完成两个批次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推荐命名工作,其中:*个村组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同时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进机关工作,区民政局已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二批*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指导*个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

离婚登记:*对;

补领结婚登记:*对;

补领离婚登记:*对。五是截止2022年底,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共*人。目前持证社工为*人,2022年全区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人数共*人,较2022年增加*人。

二、存在问题。

(一)养老服务方面。一是2022年养老项目建设推进慢;

2022年项目除青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外,市级还未批准建设其他项目。二是由于区级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制约项目建设进度,与上级要求有一定差距。

(二)殡葬改革工作方面。一是张家山陵园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项目征地补偿资金筹措难度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手续耗时长。二是新建公墓基础设施推进缓慢、服务设施不完善、新建墓区道路不畅通,亟待完善。三是殡葬惠民补助资金不到位,2022年城乡居民火化补助、火化费成本减免补助和进公墓(骨灰堂)安葬补助三项惠民政策,区级财政和乡镇(街道)配套资金未拨付到位。

(三)慈善事业工作方面。*区慈善会建设推进缓慢。

督促指导好各养老机构加强对住养老人的关心关爱、心理慰藉和健康管理,确保老人身心健康。四是全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将殡葬改革、早婚早育专项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政策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和水平。五是大力发挥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久久为功,不落死角。六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培训,确保民政领域各项安全责任落实落细。七是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为抓手,以示范创建为目标,切实转变工作思维和作风,加强分析研判,细化工作举措,找短板、补不足,努力锻造一批高素质的民政队伍。

区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谋划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区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民政会议部署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党建统领,聚焦特殊群众和群众关切,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执行,力求创新,扎牢衔接配套、保障有力的基本民生安全网,打造优质高效、暖心便民的民政社会服务,努力开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现将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在扛牢政治责任中展现新担当。

一是认真制定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党员学习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上半年组织党组学习5次,党员政治理论学习21次,支委会议5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党员大会3次,民主生活会2次,党组织生活会1次。为两名党员接转党组织关系。二是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一时间成立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四对照四围绕”要求,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实际,建立局“问题、整改、责任”工作台账,每月更新自查台账并及时上报工作小结。三是在上半年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响应组织部号召,不等不靠,4名班子成员带领全体26名党员职工深入一线,分包联盟社区15个小区疫情防控值守工作,并为社区送去口罩、方便面、消杀等用品。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活动,并进行“每月一研判”,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五是加强作风与廉政建设。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家风建设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精神,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组织家人共同学习区纪委监委关于春节期间“十个严禁”相关规定,重温家规家训、厉行勤俭节约。并定期通过微信办公平台,向大家发出清正家风、过廉洁春节的短信提醒和关怀。

(二)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展现新作为。

一是动态管理低保救助工作。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复核工作,确保实施精准救助。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公示制度,将专项资金发放情况在区政府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月10号前及时将低保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根据市民政局工作要求,4月份为低保对象985户、1343人补发提标金8.05万元。目前我区城市低保对象972户、1323人,月发放低保金69.89万元,人均月补助528.24元,1-6月发放低保金430.1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特困救助供养政策。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都由办事处、社区和代养机构或者代养人签订供养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我区的集中供养人员由民办的养老院代养,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按月发放生活费和护理费,做到每月10号前按时发放。根据市民政局要求,4月份为特困对象49人补发提标金0.38万元。我区现有特困人员51人,其中集中供养19人,分散供养32人,月发放特困金6.38万元,1-6月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38.12万元。三是及时快速办理临时救助。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在各街道民政所设立社会救助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依法转办相关经办机构办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疫情期间临时救助由办事处直接审批,做到随时申请,及时审批,有效救助,缓解了群众临时性生活困难。1-6月办理城乡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残疾等临时救助21人次,发放救助金6.75万元。四是深化开展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工作。为坚决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政府常务会精神,我局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深化精准帮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着力重点、具体措施和政策支持,使精准帮扶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二是动态甄别并扩大帮扶范围,拟对高新区与xx区套合后移交的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到帮扶范围,列入帮扶名单,从便精准帮扶施策。三是下放了审核权限,优化精简了帮扶程序,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四是完善精准帮扶信息平台功能,实现三级平台精细化管理。五是注重衔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动员引导慈善组织,构建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帮扶体系,携手打造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全天候”救助体系。

(三)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创造新业绩。

同时要求养老机构每日开展自查,并实行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

定期联合区住建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检查,努力实现风险可控,隐患可控。今年以来,共排查出各类隐患600余处,已全部整改完毕,组织6次消防安全培训、3次食品安全培训,召开6次安全形势分析会,观看安全警示教育6次,各养老机构组织160次安全培训和48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全面做优专项社会事务,在履行基本社会服务中贡献新力量。

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53人,月发放补贴金4.542万元,2022年1-5月份两项补贴共发放107.94万元。

二是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工作。xx区共登记社会组织200家社会组织,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于5月31日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到90%,根据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严格对照年检标准,给出相应年检结论,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按规定督促整改或依法处理,及时公布年检结果。上半年高新区并入xx区后,区民政局对高新区原登记的7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档案整理和对接,并督促这72家社会组织进行变更,针对这72家社会组织制定年检相关的年检方案,积极开展年检工作。对初次参加年检的,耐心解答年检相关问题,指导填写年检报告书,了解社会组织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监督管理,用热情的服务推动年检开展。

协调更新xx区地图(添加辛店、瀛洲、徐家营区域);

完成地名词典四审稿;

研究上报xx区6条新修道路命名;

完成对瀛洲街道等五个办事处区域优化调整工作的调研。

我区现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5人,上半年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27.82万元。

五是快捷优质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截至2022年6月中旬婚姻登记处共受理婚姻登记1815件次,其中,结婚1154对,离婚416对,补领结婚证172对,补领离婚证73对,跨省通办72对。按时办结率100%,登记合格率100%。其中实施离婚冷静期内,受理离婚申请1261对,已办结416对,撤回申请165条,到期未办理379条,不符合离婚条件87条,冷静期164条,待办理50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载体不够。仅仅满足于按照上级的要求,落实党建载体,而对新形势下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和丰富党建工作载体,想的不多、不深,缺乏前瞻性和创造性。

(二)城市精准帮困仍有短板。xx高新套合后,新增近千户低保、特困人员,尤其是以前xx区没有的农村低保户,需进行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政策学习,谋划农村帮扶对象如何与城市精准帮扶工作相融合。

(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选址困难和资金紧张。xx区老旧小区多,很多小区均未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养老用房协调难度较大,街道级(2000平方米)和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500平方米)选址困难,目前已选址的存在位置不理想、改造难度大、投入资金多和房租较高等问题。

(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不全。目前养老服务中心可以提供基本助餐、助浴、上门助洁家政服务,服务功能比较单一。根据对老年人的需求调查,老年人对心理慰藉、巡护、医疗等方面的需求较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目前提供的服务与老年人期望提供的医、护、住、食、娱、学等一站式方便可及、质量可行、“离家不离亲”的普惠性养老服务还有差距。

大多数养老机构缺少专业的管理团队和管理人才,个别还是“家族式管理”;

还有的养老院消防安全、应急处置、个性化护理等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三是服务质量不高。目前,辖区养老院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是4050人员,这些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只能从事基本的护理照顾服务,缺少专业技能,服务质量上不去。

(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困难。主要是受疫情关闭和运营补贴发放不到位影响。

(七)民政队伍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社会事务等专业人才缺乏,民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民政事业新风貌。

一是真学实干,从严从实抓党建。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扎实开展党建各项活动。党组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经常参加联系支部党建活动,指导点拨,敲钟鼓劲。二是创新思路和工作机制,探索有效工作方法。强化整改提高举措,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三是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扎实推进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助推社会福利事业大发展。

另一方面,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新建、改造提升现有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

二是加快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发挥辖区医疗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辖区医院对现有科室进行改造提升,增设养老康复医疗科和养老护理型床位,既是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补充,也是实现医养结合的最佳途径。

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形成连锁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示范机构,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牢牢把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普惠公益属性,明确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加强服务监管,避免运营商业化。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筑牢民生兜底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审核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机制。落实低保工作中常年公示、亲属备案等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进一步优化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发挥好临时救助在扶贫助困中的托底功能,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无法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遇到临时性困难人员,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助使之脱离贫困。三是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管理,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四是继续开展城市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工作。根据困难群众的帮扶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服务,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精准帮扶的水平。

X区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谋划

今年以来,在区管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建引领民生发展体系、社会救助体系、退役军人保障体系、残疾人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有力有效开展民政、残联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救助标准不断提高。

建立了失能、高龄困难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评估认定的失能、高龄低保老人按照100元/人/月服务费用的标准,提供助老服务。

(二)扎实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我区共有养老机构1所。2021年间,按照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要求,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加强对管理服务人员的护理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演练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值班值守等服务管理制度,机构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三)全面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按照全省《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积极落实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待遇,其中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460元/人/月提高至800元/人/月,区财政额外再补助600元,因病六级伤残军人19120元/人/年提高至31500元/人/年,病故军人遗属16640元/人/年提高至25590元/人/年。按照服役2年给予5万元家庭优待金的标准,全面落实义务兵待遇,并在退役后给予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贴。

(四)扎实开展退役军人岗位帮扶。立足我区由原省属国营xx牧场改制成立、退役军人均为xx牧场职工享受原xx牧场职工待遇的实际,站在关心关爱、尊重尊崇退役军人的政治高度,优先为我区有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护林护草、森林防火、城市管理等兜底性就业帮扶岗位,解决他们的就业困难。

二、2021年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xx政办函〔2020〕xx号)要求,调整城镇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现城镇低保保障标准7920元/人/年,年补差水平4320元/人/年,截止6月,为313户、370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83.64万元。按照《关于1月份实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要求,为我区城镇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1月临时价格补贴,发放373人,发放补贴资金1.74万元。按照《关于做好低收入群体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发放消费券2.23万元,受惠人数374人。按时完成xx省xx市xx区社会救助基金会年报申报工作。

同时,更换老旧的冷藏柜,实现食品储藏的生熟分离;

购置了新的电开水器,解决了漏水问题。通过对厨房设施设备的改造,为老人烹饪出更加可口的饭菜,也减少了安全隐患的存在。

同时,利用淘汰下来的4个监控设备对南排房屋也实现了全方位监控,实现了监控范围全覆盖、无死角,使老人居住环境更加安全。

四是持续为寻求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5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流浪乞讨救助,共救助11人次。

(四)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岗位帮扶。立足我区由原省属国营xx牧场改制成立、退役军人均为xx牧场职工享受原xx牧场职工待遇的实际,站在关心关爱、尊重尊崇退役军人的政治高度,持续为我区有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护林护草、森林防火、城市管理等兜底性就业帮扶岗位,解决他们的就业困难。目前在岗132人,已累计帮扶163人次。

(五)扎实推进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按照《xx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202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20年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印发了《xx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学习“枫桥经验”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xx区关于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xx区关于处级领导包联管理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示范站的实施方案》,确定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xx管理处退役军人服务站为示范中心(站)创建点,建立了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领导包联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机制。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编制、人员、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各方面全部到位,全部按照《全国县(市、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标准(试行)》、《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试行)》的75条标准,逐项落实。累计投入5万余元,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制度公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室、活动室、信访接待室、日常办公室,设立“军味”文化墙荣誉墙,统一办公环境,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纸质档案等方面提升改造,不断推进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

(六)残疾人服务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按照市残联要求,建设具有我区特色的残疾人温馨家园,通过整合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房屋设施、服务人员等资源,为全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文体活动等基础服务,现已改建完成康复训练站、辅具服务站和文体活动站。配备跑步机一台、棋牌桌一张,跳绳、毛笔、篮球、排球等康复训练器材若干。同时设置残疾人温馨家园文化墙两处,进一步营造了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七)扎实开展困难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

按照《xx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依据残疾人动态更新系统平台数据,为2名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为3名残疾人安排就业,解决困难残疾人就业需求。

(八)全面做好社区治理工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指导,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等活动。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作用。

二是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知》(xx办函〔2019〕xx号)、《xx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纪念堂建设规划编制的通知》(xx殡领字〔2020〕xx号)规定,解决乱埋乱葬行为,使祭扫者自觉用先进、科学、文明的丧葬理念取代愚昧、落后、迷信的丧葬观念,自觉告别不文明、不健康的消费、悼念方式,满足精神文明建设和殡葬改革的需要,建设公益性纪念林公墓。

四是不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关心关爱体系建设,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贴和伤残抚恤金自然增长机制,发挥退役军人关爱资金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把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现代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通过政府投资建设、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教育、就业等服务设施建设。

(四)持续巩固“。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

成果。不断抓牢抓实党建引领民生事业发展要求,在局党支部的坚强领导下,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总。

书记。

对民政、退役军人的各项指示为指导,坚定初心使命,全面推动《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扎实落实,促进我区民生保障事业的全面稳步发展。

影响,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需求和难处,畅通救助渠道,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加大困难救助帮扶力度,用心用情做好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六)加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

领导。

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本地化发展思路推动基层社会。

工作。

人才队伍建设,协同组织部、人社等相关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用人机制,解决长期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基层力量薄弱的问题,推动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区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工作。继续做好全区统筹救助工作,对救助系统进行试运行,做好贫困户信息采集。待系统相对成熟后,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培训。开展好教育救助、慈善大病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冠名基金扶贫助困等救助工作。根据市级安排做好“慈心一日捐”工作。根据市级要求,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二)社会养老工作。开展中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和省级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终期评估工作。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对全区留守老年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开展乡镇敬老院整合提升行动,推进中心敬老院社会化改革,计划将三个镇特困人员统一集中供养,让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更加整合高效。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推广温泉镇小庄村农村居家养老照料模式;拓展农村敬老院服务范围,在三个镇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年底前完成2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申请省、市、区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组织好八一、元旦等节日的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不断完善优抚对象贴心服务机制,认真做好优抚对象节日走访和抚恤定补的定期发放,提高民政协理员的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扎实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完成2020年度退役士兵的档案接收和审查,为退役士兵办理落户手续,协助退役士兵搞好档案托管及相关的安置工作。

(四)社会组织工作。在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配合教育局做好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非法社会组织排查)专项行动。做好区级“和谐使者”选拔工作;指导通过项目立项的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情系桑榆”老年人服务、“快乐同行”儿童青少年成长服务、“暖心港湾”特殊家庭增能服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服务社区居民。校地合作方面,与哈工大(威海)开展1-2次团队建设活动;完成山大社工系与双创园实地挂牌,开展2次主题专业培训,并邀请专家对双创园及组织开展督导活动。

(五)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督导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等村级自治组织制度,采取逐镇(街)抽查等方式指导各村及时完成建章立制。深入指导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镇(街)针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修订、村务公开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村(居)整改,确保得到实效,群众满意。

(六)社会事务工作。区划地名方面,完善数据库内信息,确保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顺利完成国家级验收。继续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山东省)、《威海市xx区地名志》,根据省市部署,开展《国家标准地名志》、《山东省标准地名词典》的编纂工作。开展荣成-xx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更换工作。殡葬方面,推进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按照市局要求,规范殡葬用品销售市场,严禁销售、焚烧封建迷信等殡葬用品。婚登收养方面,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七)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抓好民政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提升民政窗口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综治信访、政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社会福利和慈善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做好养老服务制度化建设。制定印发了《xx市民政局xx市公安局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xx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肇民〔2020〕74号),明确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草拟《xx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台《xx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xx市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制定《xx市提升乡村法律、医疗、养老、住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二是做好关爱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工作。出台《xx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调整我市“明天计划”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全面完成了188名集中供养儿童的体检;开展孤弃儿童养育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规范我市儿童福利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规范管理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各县市区能够实行动态管理、数据校对、补录、更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与实际基本一致。制定《xx市实施城乡社会关爱工程方案》及任务清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完成了2020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签订了2020年《xx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殡葬目标考核责任;抓好遗体管理,确保火化率不降低。上半年全市火化率达到100%;市殡仪馆被评为省一级殡仪馆,广宁县、怀集县殡仪馆被评为省二级殡仪馆,目前我市6间殡仪馆,其中5间被评为省等级殡仪馆,殡仪馆上等级率超过83%;做好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清明节期间,全市共接待祭扫群众约84.5万人,车辆约13.3万辆,出动工作人员7560人次,其中清明节三天公众假期拜祭人流高峰,全市各拜祭点共接待约46万人;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上半年,全市共为10294名城乡居民免除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费1263.58万元。四是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市级安置场所和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目前,流浪乞讨人员市级安置场所已完成选址、建设方案等工作并落实启动资金20万元,5个应建救助管理站的(县、区)全部落实了救助管理站的机构、人员编制及大概选址,其中,怀集县救助管理站已开工建设,投入资金280万元,预计9月份投入使用;开展“寒冬送温暖工作”专项工作,专项救助服务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了3044人次、1045车次,实施救助了931人次,派发棉被103张、棉衣254件、其他衣物145件、面包338份、方便面1236份、矿泉水1919支,当地媒体报道11篇;开展专项寻亲大行动,共送返52个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回乡,效果明显,受到省民政厅的表扬;完成救助管理安置中心建设的筹建前期启动工作。五是继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抓好2020年全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截止7月6日,全市共募集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善款3754.24万元。

2.社会治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做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制定了《xx市民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和《xx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重点打击操纵破坏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村霸”等涉黑涉恶领域。上半年通过实地摸排累计摸排出有效线索7条,已建立台账并按时报送市扫黑办。同时,多渠道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利用led、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新媒体及时宣传我市扫黑除恶宣传专项斗争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动态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二是村务公开工作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有新成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力争今年年底“五化”实现100%;进一步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发《xx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区划地名管理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有关数据经市级审核并提交由省上报国家民政部。全市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审批65宗,初步统计不规范地名43个,全市新增设地名标志牌378块。我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县级以上界线平安边界覆盖率100%;镇级界线的平安边界创建全面铺开。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截至6月30日,我市累计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937家(其中社会团体94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95家),年度新增98家,同比增长9.5%,注销登记13家。认定慈善组织7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4家。继续开展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有3家社会团体获得税前扣除资格。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截止6月27日,我局已公布三批13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其中市本级6个、端州1个、高要1个、四会1个、广宁2个、封开1个、怀集1个)。组织开展第三批脱钩工作,推动全面完成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立案联合执法社会组织3家,公布了1期社会组织诚信“红黑榜”。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学报告学党章”考学活动,已组建党组织35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95.7%。五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快发展,目前我市持证社工已达1059人。2020年,共发动1480名(其中初级1166人,中级314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报考率比去年增加了11.45%,报名人数创历史新高。社工“双百计划”顺利推进,截至2020年6月,省、市共投入2020-2020年配套资金963万元,社工入户走访群众3510户,完成田野记录3842份,绘制了社区资源问题图18个,初拟调研报告18份,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56场,参与人员约8000人次,为民政对象(家庭)开展个案服务378个,帮助他们解决、缓解困难196个,协助弱势群体和困境群众解决低保、危房改造、农田水利等实际问题500多个,服务偶到群众3260人次。

3.民政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党组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解放思想、实干兴肇”和“基层党建提升年”的落实。二是在全市民政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制定《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按步骤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召开了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修订和新制定《xx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23项制度。三是组织实施了2020年xx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下属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四是2020年我局向国家、省争取资金计划36500万元。至6月底,我局向上争取到金额为35194万元,完成率96.42%。五是全面落实农村敬老院整治。印发《xx市民政局全面开展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肇民〔2020〕11号),市民政局6个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分赴各地对全市99间农村敬老院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市、县两民政、消防部门分别于3月28日前全部签订了《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六是部署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发《xx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肇民〔2020〕34号),梳理了三个治理工作重点和10个问题,并召开了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目前,各地已全部制定当地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议,形成了市、县、镇层级重视,全力推进低保专项治理的工作局面。七是组织开展党风政风评议工作,制定《xx市民政局2020年一2020年党风政风评议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八是配合市委巡查组做好驻市民政局巡察工作。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城乡低保动态管理、规范运行。面对社会救助工作新形势、新问题,始终坚持为民导向,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852户,8134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563万元(低保标准从2020年1月起由598元每人每月提高至628元每人每月);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331户、2057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52.81万元(低保标准从2020年1月起由3886元每人每年提高到4606元每人每年)。

特困供养应养尽养。我区特困供养人员22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84人,分散供养对象138人。截止到5月底,发放特困供养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共计149.29万元(集中供养标准为898元每人每月,农村分散供养标准为5988元每人每年,农村集中供养标准为6587元每人每年)。

临时救助精准及时。截至目前已对178户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46.39万元,并下拨给19个乡镇(街道)乡级临时救助金共计106.5万元,同时进一步简化了审核、审批程序,增加了临时救助的灵活性和便捷性。

开展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免费健康体检活动。为全面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聚焦特殊群体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提出了“医养结合,健康救助”的工作思路,对我区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一、二级重度困难残疾人、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等困难群众进行免费体检,确保他们在“衣、食、住、医、养、终”等方面得到更好的保障。目前,已完成对146名特困供养对象、11个乡镇(街道)的高龄老人的体检工作,剩余乡镇(街道)的体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体检结束后,及时整理体检结果,做出评估报告,汇总个人健康档案。

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积极制定出台xx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城乡低保对象评估认定办法》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制度,5月中旬,除《城乡低保对象评估认定办法》仍在研讨过程中,其他三项制度均按程序提交区政府办进行审核,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中。

积极探讨和助推我区社会救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的开展。积极探索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一体化社会救助协理员政府购买服务并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实现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做、责有人负、基层全覆盖,也能更好地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区域集中、服务配套、便民利民、不漏一人”,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十九大精神指导民生民政工作实践,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开展召开了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二是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好创文和乡村振兴有关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底线民生工作。督促各地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银龄安康”行动有关制度出台及补发工作。四是全力抓好减灾防灾救灾工作,抓好灾区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稳定。五是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继续推进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共给侧社会化改革工作。继续提高高龄老人政府津贴标准。六是进一步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和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兑现落实优抚政策,完善现有复退军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抓好退役士兵稳定工作,确保涉军群体大局稳定。七是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村(居)务公开“五化”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九有”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治理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指导做好2020年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着力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将联合有关部门尽快商议制定我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八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党的组织覆盖率,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提升执法水平,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九是全力推进市、县级救助安置场所建设,落实好应建尽建工作。抓好绿色殡葬服务和创建省等级殡仪馆,全面落实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免费制度。十是继续深入开展党风政风评议活动,集中梳理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党风政风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党风政风评议工作为抓手,不断推动民政工作向前发展。十一是继续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工作,落实有关整改措施。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紧紧围绕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和区委胡书记提出的“新春三问”,扎实开展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通过认真组织动员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聆听先进典型报告,开展“对标一流”述职评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与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认真梳理出“关于城乡低保中“息访”保的问题;关于城市街道之间有管理区域相互交叉、相互重合的现象,存在管辖范围不清管理界限不明的问题;关于我区范围内新建居民小区社会职能归属问题”3项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并对标一流逐一落实,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宿州市社会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宿民发〔2020〕180号)的文件要求,着力抓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后续工作,使日间照料正常运作起来,主要采取社会化运作,推向社会,交给专业养老机构运行,为社区老人提供日间就餐、居住、休闲娱乐等服务,丰富老人的日常生活。

3.双基工程建设。我区农村低保覆盖面达4.12%,汴北高新区和金海街道覆盖面在3%-4%之间;今年全区新建公益性公墓10个,目前芦岭镇、蒿沟和大店骨灰堂已经投入使用。高新区公墓已开工,正在建设中。夏刘寨、西苑、光明村整改为公益性公墓。夹沟镇公益性公墓、符离公益性公墓、褚兰公益性公墓、永安公益性公墓、杨庄公益性公墓已经完成选址,正在设计中;目前全区养老床位10502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850张,次项工作完成;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35%。目前,11个老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北关街道、符离镇、朱仙镇、西二铺乡、桃园镇、栏杆镇、芦岭镇、支河乡、灰古镇、大营镇、褚兰镇等养老服务中心,已挂牌投入运营;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脱贫攻坚的一项新内容,今年我区的建设任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站116个,5月底已经全面建成,现在正在制定相关制度,推向社会,全面运营。同时乡镇救助服务站39个已全部建成。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1.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取得新成绩。一是全面收尾2020年申报项目在建工程,16个社区迁入全新建设的社区办公用房,社区配套提升,办公服务条件极大改善;二是启动和推进2020年社区服务场所建设项目,今年新申报项目总数15个,已落地实施8个,各项工作有序实施;三是启动老旧达标社区“穿衣戴帽”工程,对老旧社区进行规范化标识改造,范围涵盖21个社区,其中18个社区将于7月份完成改造,打造社区规范统一的形象。

2.惠民资金使用规范有实效。一是修订社区惠民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完善惠民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惠民资金使用,上半年拨付惠民资金共计980万元,惠民项目完成立项287项。二是严抓惠项目监督验收,凡五万元以上项目,领导小组参与验收,确保资金用在实处,取得实效,普惠于民。截止民5月底,今年立项项目已经完成110项目,正在建设121项,建设成果取得良好社区效应,得到了居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3.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完善居民议事、城乡协商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居民社区事务知晓率和参与度。印发《xx区社区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对照其他城区,将社区工作人员绩效每个档次分别上调100元。根据自治区最低工资调整的通知,上调社区工作人员基本补贴,提高工作待遇,增强了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加强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2020年xx区社区(村)书记、主任培训班,不断提高居委会工作效率和水平,更好地为社区群众服务。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全力推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500平方米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孙大军书记对全市社区建设的指示精神,制定出台了全区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标实施方案,通过新建,改扩建,调剂和接收国有企业剥离社区等方式,对全区30家不达任务标准的社区制定了一社一策,确保今年我区所有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500平方米任务。

全力做好国有企业剥离社区职能工作任务。根据《xx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长政发〔2020〕94号)要求,我们积极协同长北办、故县办同所辖国有企业对接,理清接收清单,确保接收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至少达500平方米,做到成熟一个,接收一个,确保今年完成接收工作。目前,民政局及两办正与各国有企业就社区移交事宜进行协商中。

提高社区在职干部生活补贴待遇。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印发《xx市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发〔2020〕17号)及《xx市城区落实全市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方案任务清单》(城组函字〔2020〕28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1月起对在职社区干部增加绩效工资,月基本报酬每年提高300元,通过考核后发放,目前已发放到位。

合理规划拟成立6家新社区。随着新xx区的成立,城市居民人口急剧增多。为方便服务群众,便于管理,便于发展,经调研,拟在大辛庄镇、常青街道办事处、太西街道办事处和五马街道办事处成立6个社区和在延南街道3个社区增加工作人员。目前,工作还在推进中。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服务力度,将购买服务拓展到残疾人、低收入等救助工作。

2.加快社区服务场所建设,确保在年底之前所有社区服务场所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3.继续抓好全国和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及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指导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及社区减灾准备认证,通过创建提高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4.继续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关爱特困人员,坚持应保尽保。

5.加强惠民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惠民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惠民资金管理制度,实现惠民资金效益最大化。

6.继续加强社区建设,举办社区“两委”人员和网格员培训,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7.进一步明确残疾人补贴补助工作申请审批发放流程,做好每项补贴补助的审定和发放工作、信息统计工作、复核工作。

8.继续抓好全国和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及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以提高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9.加强防艾工作宣传教育,对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机构内老年人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1.着力实施精准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功能。把社会救助工作和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排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覆盖率,确保到2020年底,我区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功能。

2.着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一是继续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城乡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以网格化、信息化、扁平化为方向,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实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继续做好农村社区“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全面落实和完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有效覆盖。三是抓好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一是着力抓好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第七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以第十届(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契机,认真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及“难点村”治理的后续工作。三是对在第十届(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新当选的村(居)委会成员组织进行法律、政策、业务、技能等培训前工作准备。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村务(居)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3.着力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顺应养老需求,积极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更好地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把农村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落实好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三是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保障低收入老人基本养老需求。

4.着力构建双拥工作大格局,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出台的《关于聚焦强军目标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扎实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深入推进“两新组织”拥军工作,搭建拥军平台,创新拥军载体,积极吸纳“两新组织”参与军民共建活动,提升“两新组织”参与双拥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完善双拥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双拥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巩固双拥创建成果。二是严格落实“普惠加优待”的各项优抚政策。深入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完善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抚恤补助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适应的联动机制。突出抓好“普惠加优待”的政策落实。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三是稳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多措并举,保证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四类退役士兵上岗就业。健全安置补助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退役士兵相应补助及时足额到位。积极协调落实退役士兵有关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开展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释,掌握舆情动态,确保社会稳定。

5.着力抢抓机遇,全力推进殡葬管理再上新台阶。一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不断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坚定不移推进殡葬改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动殡葬改革、文明节俭办丧事、绿色生态安葬等方面的带头作用。二要积极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实现全区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以满足群众安置骨灰的需求。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1.建强民政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健全民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经常谈心沟通,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

2.推进“互联网+民政”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政务信息公开,推进政务资源共享。深化民政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做好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12345政府投诉热线办理。

3.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局党支部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将廉政建设纳入队伍管理、班子建设,经常强调、时刻提醒,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殡葬工作方面。一是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清明节工作部署要求,有序开展了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提前安排部署工作,设置清明节临时指挥部,制定《2020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应急预案》、公墓值班值守表,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做到了无火情、无各类安全事件发生;二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私建违规违法“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回头看”;三是进一步科学规划,推进墓地规范化建设,对全区公墓和骨灰堂进行排查,摸清底数,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殡葬改革方案提供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方面。坚持“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宗旨,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全面规范了登记程序和办法,提高了登记人员的业务素质。逢特殊日520、521,我单位提前制定预案,增设办证窗口,增加工作人员,全天不歇岗,仅520当天共办理婚姻登记342对,确保高峰日婚姻登记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截止到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3860对,其中结婚登记3123对,离婚登记737对,全部合法有效,登记合格率100%。

流浪救助工作方面。截止目前,救助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7人。其中,为14人提供回家路费已自主返乡,有19位受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也通过头条寻人,寻亲成功后回归了家庭。还有4名滞留人员无法查到亲属信息,现托养在托养机构。

儿童福利工作方面。截止目前,我局接收办理收养手续4名(福利院弃婴收养),发放第一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941人,440000元,第二季度补贴即将发放;发放60名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358400元,同时联合慈善会发放孤儿救助金30000元。机构合并后,融合完善原城郊两区残疾人员信息1942人,录入残疾人两补系统信息1928条,接收区残联移交2020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花名册4871人,下步准备2020年度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1.未成年人保护、孤儿救助工作。通过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孤儿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出符合条件的儿童308名,其中210名困境儿童已建立一人一档进行动态管理。至今年6月我区共计孤儿14名,每月按标准足额发放。开展六一儿童节情暖童心活动,共开展2场大型宣传活动。

2.流浪乞讨救助工作。1-5月,我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坚持经常化、主动化救助,形成区民政局、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和公安、执法、卫计、妇联、团委协作的工作机制,开展集中巡查4处,开展日常巡查多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余人次,集中宣传7次。

3.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殡葬新风尚清明期间制作文明祭扫宣传资料、贴画和横幅发放给各社区街道,在坟墓较多区域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报,并给社会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殡葬新风尚。

4.规范婚姻登记管理。2020年1月至6月8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213对、离婚登记643对、补领结婚登记124对、补领离婚登记26对、出具婚姻记录证明5例并整理归档。

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1.农村低保工作。2020年6月我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2020年6月我区农村低保29456户56790人,其中有扶贫任务乡镇(街道)的农村低保27954户54217人,纳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15175户32344人,扶贫占比60%。发放低保金2147.0737万元。1-6月我区农村低保累计救助252899人次,总支出资金7223.7952万元,累计人均补助285.6元。年初,我区农村低保19215户37184人,覆盖面为2.64%,截止到5月31号乡镇(街道)共报送13904户26867人低保审批表,其中审批通过10541户20467人,比3月份发款净增10241户19606人,覆盖面提高到4.12%,全区乡镇(街道)覆盖面均达到4%以上。

2.城乡医疗救助(含健康脱贫民政救助)。2020年1-5城乡医疗救助累计46698人次,发放救助金2396.5955万元。1-5月通过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救助困难群众5886人次,救助金额541.5587元,救助率95%。截止到5月底健康兜底脱贫民政救助40524人次,支出资金1755.7421万元。

3.临时救助。2020年1-5月共救助296户,发放救助金119.5056万元。

4.健康脱贫政府兜底。截止到5月底我区健康脱贫政府兜底共31184人次2277.0758万元,其中住院30261人次2259.9143万元,门诊923人次17.1615万元。

5.特困人员供养工作。2020年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260元(每人每月355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5280元(每人每月440元),含每人每年600元水、电、煤补贴,同时按照等级评定给予运行维护费用补助,标准是:一星级标准每人每年600元、二星级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三星级标准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后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6月新增审批155人,核定全区五保户总数7039人。其中,分散供养5940人,集中供养1099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597.3588万元,发放率100%。落实了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按照轻、中、重失能失智情况,护理标准为40、50、60元/人/月。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根据其失能失智轻、中、重情况,护理标准为100、200、300元/人/月,2020年1-6月全区失能失智五保户855人,共计发放护理补贴60.354万元。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9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新标准从2020年5月1日开始执行。落实监护责任,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的按每人每月60元给予监护人劳务补贴。2020年1-6月全区申请救助752人,救助资金359.7万元;监护人救助562人,救助资金20.496万元。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的同时,为孤儿代缴新农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孤儿医疗救助;对于在校就读的孤儿,我局积极与教育部门对接,减免一定的学费,确实维护好其基本权益。

1-6月我区为自愿接受救助的城镇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目前救助297人次,其中未成年1人次(含安置弃婴1人),基本实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率达100%。1-6月份共花费流浪乞讨救助金68.4648万元。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4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1-6月统计一级、二级残疾人12874,发放生活补助费602.088万元;三级、四级残疾人4667,发放生活补助费106.804万元;共计救助17541人,发放708.960万元。1-6月核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19284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677.85万元。

7.老龄工作。2020年第一批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老人高龄津贴共发放35706人,发放金额884.56万元。其中80-89周岁26946人,发放金额538.9万;90-99周岁6000人,发放金额180万元;80-99周岁低保2761人,发放金额165.66万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百岁保健金发放132人,发放金额约31.68万元(年底发放)。我区已建立老龄信息系统,进行了数据的采集录入、核对。目前,已审核各乡镇、街道提交上来的老龄信息数26万左右,消除了空白村居。老年证共办理2030本(60-69周岁老年证办理120本;70周岁以上的老年证办理1910本)。xx区累计收取“银龄安康”保险保费277.927万左右,总投保人数59545人(其中五保7175人,重点优抚对象12623人)。

8.生产救灾工作。3月份“打卡”发放2020年冬令款,全区已下发救灾资金640万元,共计救助近3人。5月初,部分乡镇遭受风雹灾害,造成各类损失327万余元,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上报灾情。市区联动组织开展5.12年全国第十个防灾减灾宣传日(周)活动。期间,组织培训157场次,共培训7789人。组织应急演练99场次,参加演练人数共8579人。组织志愿者进社区104次,志愿者人数共989人次。设立咨询台83个,咨询服务人数4861人次。印发宣传手册3704册,宣传彩页16307张。制作展板92块,贴标语592张,挂横幅640条,贴墙报200处。通过广播公众微信号宣传活动次数263次,报送图片297张,发放防灾减灾环保水杯500个。同时开展“三百”活动,即百名志愿者进入百个社区进行百次宣讲活动,邀请专业救援团队进行宣讲,活动效果良好。组织开展2020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区共有9个社区申报。将历年已挂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材料录入“一体化”平台,并逐级上报。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