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商业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文书之一,有助于规范经济行为,促进商业合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合同协议,以下是一些实例供参考。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作为运送乘客的运输工具,具有必须的危险性,为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体制,你和他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请认真照本须知使用。
1、使用方法:
1)本电梯的所有开关均为轻触微动开关,请轻轻按动,灯亮后立即放开。
2)你欲乘坐电梯时,可根据你的去向在召唤盒上选取向上或向下按钮。
3)在进出电梯时,请先下后上,依次进出,不得相互拥护和在门口处逗留玩耍。
4)在进入电梯后,根据你所去楼层,在轿内操作板上选出相应数字我键,然后按一下关门按钮。在关门过程中,你因有事需开门时,可再按动开门按钮。当电梯关好门后将自动运行,按同一运行方向依次依靠各所选各所选楼层。
5)电梯在运行过程中,若出现异常状况时,请乘客持续镇静,并按下操作板上方的“紧急呼叫”按钮,听到响声后放开。当有说话声时,可直接对话与你联系协作。此按钮平时不得按动。
2、注意事项:
1)电梯的额定载员数为13人,严禁电梯超载。
2)轿内严禁烟火、货物,硬件物品及危险品不得入轿内。
3)乘客随身携带物品不得超过15公斤。
4)严禁在电梯内高声喧哗、戏闹。
5)当你带有小孩乘坐电梯时,请你照看好小孩,未成年人无监护人不得乘坐电梯。
6)乘客除正常使用电梯外,不得乱动、玩弄其它设施及开关按钮,如有损坏,则加倍罚款。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管理人员职责:
1)部门班长熟悉国家对特种设备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学习。
2)电梯维修人员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控制线路。制订电梯的定期维保计划,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保和维修工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2、操作人员守则:
1)操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每日上下班应做书面交接。
3)上班其间不得脱岗,如确须离开应将电梯停于基站并关上厅门和电源。
4)持续轿厢清洁,禁止用清水清洗。
3、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每日投入运行前,应将电梯上下运行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2)启用电梯时应确认轿厢停在本层。
3)进入轿厢应先开照明,并检查各开关是否有效。
4)电梯不得装运超长、超重货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当电梯困人时,应持续镇静,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劝阻乘客不要强项扒开轿厢门等待救援。
6)当发生下列状况时,应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
(1)运行中突然停梯困人。
(2)运行中产生异响、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3)到站后不开门或越过端站继续运行。
(4)控制开关失控、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5)厅、轿门未关严电梯开始启动。
7)每日使用完毕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掉基站厅外钥匙开关,并确认厅门是否关严。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维护。
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书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我司负责安装的______x电梯现已调试完毕,但尚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由于施工现场已将楼外电梯拆除,现需要使用我方安装的电梯,为了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同时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甲方应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1、电梯在使用前,要对轿厢内部作妥善的保护。
2、电梯内要保证良好的清洁。
3、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电梯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4、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派持有《电梯司机操作证》的专人看守。
5、电梯不可运载超重、超高、超宽的物体。
6、如电梯因井道跑水和进入杂物造成零部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7、电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需及时通知本公司。
8、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一切电梯故障,切勿自行修理。
9、电梯使用过程中严禁损坏轿厢内,厅门,呼梯层显等一切电梯设备,如有损坏或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需方负责赔偿。
10、电梯在未验收之前,使用后需要重新调试,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0.1电梯轿门调整____元/台;
10.2电梯厅门调整____元/门;
10.3电梯舒适感(起动、停车)调整____元/台;
10.4电梯靴衬更换____元/台;
10.5电梯补充或更换润滑油____元/台;
10.6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杂物清理搞卫生____元/台;
10.7电梯控制柜清理除尘____元/台;
10.8其它不属于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造成的但又需要调整维修的费用另行计算。
以上各项工作应由使用方委托乙方完成并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
乙方:
20__年x月__日。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书示范文本
我司负责安装的______x电梯现已调试完毕,但尚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由于施工现场已将楼外电梯拆除,现需要使用我方安装的电梯,为了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同时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甲方应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1.电梯在使用前,要对轿厢内部作妥善的保护。
2.电梯内要保证良好的清洁。
3.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电梯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4.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派持有《电梯司机操作证》的专人看守。
5.电梯不可运载超重、超高、超宽的.物体。
6.如电梯因井道跑水和进入杂物造成零部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7.电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需及时通知本公司。
8.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一切电梯故障,切勿自行修理。
9.电梯使用过程中严禁损坏轿厢内,厅门,呼梯层显等一切电梯设备,如有损坏或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需方负责赔偿。
10.电梯在未验收之前,使用后需要重新调试,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0.1电梯轿门调整____元/台;
10.2电梯厅门调整____元/门;
10.3电梯舒适感(起动、停车)调整____元/台;
10.4电梯靴衬更换____元/台;
10.5电梯补充或更换润滑油____元/台;
10.6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杂物清理搞卫生____元/台;
10.7电梯控制柜清理除尘____元/台;
10.8其它不属于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造成的但又需要调整维修的费用另行计算。
以上各项工作应由使用方委托乙方完成并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20__年x月__日。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书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安全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投入使用的电梯基本情况。
1.1甲方现将__座编号为__的电梯于20__年x月__日至20__年x月__日移交给乙方使用。电梯移交后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安全使用电梯,并承担相应义务。
1.2移交电梯相关物品、设备状态。
设备名称数量设备状态备注。
轿厢控制按钮。
楼层外呼。
轿厢空调。
空调接收器。
梯门。
门眉。
电梯地坎。
操作箱钥匙。
轿厢。
乙方在交回电梯时,按照上述设备数量和状态交回(合理损耗除外),否则须赔偿相关费用给甲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保证经过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电梯投入使用,移交电梯时并将使用年限明示在电梯轿厢内,移交电梯时已经充分告知乙方使用时应当注意事项,对安全尽到提醒、告知义务;2.2甲方会安排人员不定期对电梯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如发现乙方不遵守上述协议,将做好记录,并通知乙方负责人进行整改。如不整改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使用。
2.3积极配合协助处理乙方提出的其他相关事宜。
2.4甲方电梯管理专员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对不符合质量安全使用条件的电梯拒接接受;
2.2对使用中出现的电梯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甲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书面处理意见;
3.3专人管理义务电梯移交给乙方后,由乙方负责日常的维护与管理.乙方应该配备配备电梯操作员并对电梯操作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乙方电梯操作员保管的操作箱钥匙严禁外借。乙方电梯管理专员联系电话:
3.2.1乙方每天开始运行电梯前,须进行一次空载运行检查。检查有无故障和不正常现象,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应停止电梯的使用,直至异常排除。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3.2.3乙方使用的电梯系客梯,严禁客货混装。
3.3.1乙方必须每天按时开梯,确保上、下楼人员的正常使用。
3.3.2在暴雨时乙方须注意天气变化,在暴雨时必须将电梯停在不会被雨浸的安全楼层。
3.3.3乙方须定时对电梯外门、沟槽、轿厢内进行清洁,使其保持干净、整洁;乙方须对电梯底坑进行清理确保清洁。
3.3.4乙方租赁装修前对电梯轿厢内、门眉做好木板防护。
第四条电梯例行保养如电梯公司需要对电梯进行例行保养,乙方必须立即交回电梯,直到保养完毕。
第五条、事故责任。
5.1甲乙双方明确:谁使用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电梯移交前的一切管理、维护、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移交后一切管理、维护、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5.2电梯移交后如出现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电梯的任何损坏、事故以及人员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6.3因一方当事人原因造成其他第三人损失的,如果守约方承担了责任有权向违约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赔偿费用,主张追偿权的诉讼费、律师费(追偿金额的10%)、交通费用,利息损失等。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7.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20__年x月__日。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的运行管理。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核心的监督检查。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核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书示范文本
我司负责安装的______x电梯现已调试完毕,但尚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由于施工现场已将楼外电梯拆除,现需要使用我方安装的电梯,为了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同时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甲方应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1.电梯在使用前,要对轿厢内部作妥善的保护。
2.电梯内要保证良好的'清洁。
3.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电梯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4.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派持有《电梯司机操作证》的专人看守。
5.电梯不可运载超重、超高、超宽的物体。
6.如电梯因井道跑水和进入杂物造成零部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7.电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需及时通知本公司。
8.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一切电梯故障,切勿自行修理。
9.电梯使用过程中严禁损坏轿厢内,厅门,呼梯层显等一切电梯设备,如有损坏或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需方负责赔偿。
10.电梯在未验收之前,使用后需要重新调试,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0.1电梯轿门调整____元/台;
10.2电梯厅门调整____元/门;
10.3电梯舒适感(起动、停车)调整____元/台;
10.4电梯靴衬更换____元/台;
10.5电梯补充或更换润滑油____元/台;
10.6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杂物清理搞卫生____元/台;
10.7电梯控制柜清理除尘____元/台;
10.8其它不属于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造成的但又需要调整维修的费用另行计算。
以上各项工作应由使用方委托乙方完成并向乙方支付费用。
20__年x月__日。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赁乙方施工电梯台,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电梯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安全使用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甲方工作:
1、负责现场施工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2、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滞期间的保卫工作。
3、甲方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设备,严禁超载,禁止违章指挥。
4、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在设备使用各方面的关系。
5、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食宿条件,餐费和被褥自理。
6、甲方根据操作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对其进行考核。甲方有权对违反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的操作人员进行处罚,罚金视情况为100元~500元/月。并有权要求调换操作人员。
7、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出具北京市八张验收表之外,甲乙双方设备主管部门要共同验收,并有祥细的量化验收单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1、在机械设备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防腐及各部限位等作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安全使用。
2、乙方安排操作人员3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3、乙方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
4、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维修和保养。
5、施工电梯发生故障后,乙方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抢修,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6、由于机械故障停止使用,每月累计24小时扣除一个台班,超过24小时加倍扣除。停止时间由现场安全员和乙方机长签字生效。
7、操作人员对甲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开机。
8、乙方应加强自身安全工作检查,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从事故责任方面讲,施工电梯刹车和防坠器失灵,配重钢丝绳断绳,电览断裂漏电,吊笼冒顶和附着件等所发生的一切机械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伤亡事故处理:
甲乙双方工人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地方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由双方单位负责处理,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于甲方责任,乙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乙方责任,甲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的裁决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对伤亡工人家属的经济赔偿和具体善后工作,由甲乙双方单位协商,但甲乙双方单位不直接对伤亡家属。
第四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不符者,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2、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即告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
承租方:出租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20__年x月__日。
电梯拆除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合同的基本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
工程施工期限:2017年 月 日 至2017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并委派安全监督员: 对拆除施工现场安全监督。
3、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预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4、对乙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限期退场。
5、有权要求乙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而不及时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立即停工。并限期退场并终止分包合同。
6、提供消防器材和足够的灭火器具。
7、提供工作场地,提供动力电源和足够的照明。
8、对现场堆放的废旧物品进行围挡或做安全标识。
第三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上
岗证的,严禁操作相关工作。
3、拆除过程中如需动用电气焊时应到甲方制定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证》,经甲方批准后由具有电气焊上岗证人员施工,并按照《动火证》所批准的时效及位臵实施动火作业。并指定专职了望人员,在易发火灾的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施工完毕现了望人员应检查用火现场有无遗留火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5、、施工时动用电动工具的使用前应对电动工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发放使用,使用时应选用专用插头与电源插座连接,严禁将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用电,严禁使用无漏电保护开关的电源。
6、乙方在施工时,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特别是电梯厅门,拆除一层厅门立即用足够强度的大芯板封堵一层厅门,并按照一横一竖的方法加以固定(确保用一个成年人撞击封堵的层门,不会发生松动,破损的情况。现场安全员应抽取10%的层门做实验,做到100%合格)。并在门口设臵警戒线或悬挂安全标牌与安全标示。夜间施工设臵充足照明;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及临边作业必须设臵警示。
7、拆除作业要按照从上到下最后机房的工序,最后拆除对重时要平稳放到地坑内,不得野蛮施工,野蛮拆除。
8、使用另一台电梯运送机房设备时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并听从甲方安全员的指挥,不得超载运送。
第四条:现场人员配臵
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员----电气焊--特殊工种
现场负责人姓名:
安全员姓名:
电气焊施工人员姓名: 操作证编号: 有效期:
1、
2、
特种作业人员姓名 : 操作证编号: 有效期:
1、
2、
第五条:事故处理
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时,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乙方为主,甲乙双方共同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重大事故报请上级公司处臵。
2、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情节严重、重大伤亡事故的,应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和事故责任者自己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双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公司、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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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胸卡,违者罚款5元/次。
2、进入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短裤、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受教育人签字存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次。
5、洞口,厅门口要做防护,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或挪动防护设施,每个厅门口都应设安全标识。
6、高空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不允许施工。如安全网不设,安全带不系好等,罚款50元/次。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严禁私拉乱接。
8、严禁工作时玩耍,打闹。严禁在工作时饮酒。
9、易燃物一定要远离施工现场。
10、放开钢丝缆,补偿链,电缆时,人不可站在下面。
11、当搬运物件上下楼时,一定多加注意,以逸伤人。
12、以班组为单位填写“kyk”作业表。
13、工作场地应经常保持情况,保持安全环境,做到人走场地清。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协商依照《电梯维修保养规则》有关条款制定。
(一)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二)电梯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运行操作工(使用说明书注明需司机操作的)和电梯维修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客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10、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11、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者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1、在电梯检修慢速运行时,一般不少于两人。
2、检修慢速运行,必须要注意安全,互相没有联系好时,绝不能慢速运行,尤其在轿厢顶上操纵运行时,更要注意。
3、在轿厢顶进行检修运行时,必须要把外厅门全部闭合,方可慢速运行。
4、当慢速运行至某一位置需进行井道内或轿底的某些电气机械部件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切断轿顶检修厢上的急停开关或轿厢操纵盘上的急停按钮后,方可进行操作。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司机(或乘客)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尚未起作用时,司机(或乘客)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桥厢急停或冲顶敦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屈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司机(或乘客)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发生地震时应立即就近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司机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乘客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乘客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将各层厅门关闭。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机房内悬挂温度计,应确保机房温度不超过40℃。
2、机房内盘车工具、使用标识图须悬挂于机房内显眼位置。
3、《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及各种警示牌须悬挂在电梯机房、值班室显眼位置。
4、倒闸操作前,应将电梯停至基站;倒闸完毕后,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5、每年,应邀请省(或市)质检部门对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未取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6、如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7、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每月对电梯外委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评估(按百分制打分,作为年底综合评审的依据)。
8、每年,物业公司领导、工程部及电梯维修主管对电梯委保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选择评审合格的.单位签订委托维护保养合同,承担维保任务。
9、乘梯须知。
(1)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2)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3)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4)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5)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6)运载货物,须先报批。
(7)若遇意外,请按警铃。
(8)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9)儿童乘梯,成人陪同。
(10)发生火警,切勿乘梯。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第十一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第十四条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安装项目资格;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资格。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持证。
第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第十八条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在用电梯停用拟超过15日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
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第十九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监督检验。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在用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三)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五)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二条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
(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
(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
(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指挥。
第二十三条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电梯的所有权人承担。
电梯的所有权人将电梯交付他人使用管理的,应当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出资义务。
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所需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检验检测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六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5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
第二十八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第三十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属实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另行指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该单位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三十一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第三十二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电梯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还应当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存在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将转交情况告知报告单位。
第三十五条电梯发生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电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将全市在用电梯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未持证进行作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相关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违反第(三)、(四)、(六)项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数额罚款: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5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由于上述违法行为给电梯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和检验检测,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1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同时废止。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应有专人管理、专人操作;未经允许,不了解电梯使用知识的人员不得操作电梯。
二、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应对电梯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并对需润滑的部位加注润滑油。
三、运输货物时,货物不允许超过电梯额定载重量。货物应均匀平稳放在轿厢内,轻拿轻放。严禁超大、超长货物伸出轿厢。
四、搬运货物进出电梯轿厢时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电梯轿厢、井道或乘电梯上下运行。
五、每次使用电梯时,应把轿厢门、厅门轻拉严实,当确认轿厢门、厅门关闭严实后,方可操作电梯层站按钮。
六、电梯在本层站时,本层站厅门才允许被打开;电梯运输完物品,应将电梯轿门、厅门关闭,等待下一次使用。
七、严禁将厅门、轿门等电器回路短接;严禁电梯开门运行。
八、如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声或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单位,停机检修,不准电梯带故障运行。
九、每天电梯使用完毕,应将电梯轿厢停放在基站。
十、切勿使用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电梯。
十一、电梯严禁运输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的危险品。
十二、未经许可的人员,禁止使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三角钥匙使用完毕,应将其复位,检查锁闭装置不应在开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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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检修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公司现场检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维护部所属各专业班组及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分包单位。
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3、《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设备专责人负责日常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配合维保人员进行电梯的消缺和检修工作,负责检修后的试运和验收工作。
2、电梯操作人员负责电梯的使用,报修和试运工作。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使用监督检查和电梯设备的验收工作,负责对外联系报检工作,负责外委检修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电梯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和管理。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做到耐心仔细解答,并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
3、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电梯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4、电梯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维修保养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运行。
5、保持电梯机房整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沙灰、小动物进入机房。机房内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6、机房内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换。
7、电梯机房属安全重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电梯设备的外维,由维护部统一委托具有维修电梯设备的公司进行检修,具体规定如下: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1)维修电梯设备的公司(简称乙方)须指派具有检修电梯设备资格的人员,并遵守京丰公司(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接受京丰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检修工作中必须接受甲方负责人的管理,在检修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不整改的甲方负责人可以要求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3)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定期(每月2次)对甲方的所有电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维护报告,维护报告见附页1。
(4)乙方在检查甲方的'电梯设备时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设备专责人或维护部安全专工,并制定检修方案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甲方的电梯设备在使用中若发生损坏,乙方必须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消缺或提供技术支持。
(6)甲方委托乙方维修后的电梯设备必须保证设备使用良好,在半年内不应出现大的损坏。
(7)乙方在维修甲方的电梯设备时应提供合格的优质零部件,在检修后应办理验收手续,双方认可后签字。电梯检修验收单附件2。
(8)甲方的电梯设备的年检,由乙方负责联系特种设备技监局进行年检工作,报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1)我公司在册使用电梯三部,每部电梯钥匙两把,一把在电梯专责人手里,另一把在维护部安全办公室保存。
(2)电梯钥匙未经维护部安全人员同意,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发生安全事故由专责人负全责。
10、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和违章作业及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