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管理制度和流程范文(17篇)

时间:2023-11-29 16:41:09 作者:笔砚

规章制度对于组织内部的决策和分工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的行为和活动而制定的一套准则。一个组织的规章制度反映了这个组织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可以保证组织内部的秩序和运作的高效性。规章制度是组织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利益。合理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组织预防和解决各种问题和纠纷。如何制定适合组织的规章制度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规章制度的制定应注重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以下是一些组织规章制度的范例,供大家参考。

救护车管理制度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急救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招聘流程管理制度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公司的招聘流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依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省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员工的招聘管理。

3.1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先内后外”、“不超编”等原则,根据工作分析结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开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的原则。

3.2公开招聘原则:公司所有职位需求实时公布,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内聘或外聘。

3.6按岗需要原则:是对招聘计划质的要求。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需明确要求岗位需求与目标,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3.5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则:即对所需人才可能适用的招聘方法进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选择的招聘渠道有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委托劳务公司招聘、大型招聘会、互联网招聘等。

3.6责任分解原则:在审核应聘人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优势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3.7考核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进入公司的员工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

4.1入职公司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4.1.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1.2经区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4.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4.2.1法律限定和政府规定不能录用者;

4.2.2曾被公司辞退、开除者;

4.2.3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录用者;

4.2.6患各种疾病未治愈者;

4.3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招聘职责和权限如下:

5.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5.2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5.3确定公司招聘计划,并制定与之匹配的招聘策略。

5.6负责公司各岗位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范与控制。

5.5根据公司薪酬政策,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拟录人员的工资待遇,报批后执行。

5.6跟踪、考察新招聘员工的正常工作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等的处理意见。

5.7将新招聘人员信息备案并及时更新人事信息数据。

用人部门应积极参与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工作,同时应根据人力资源部安排,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对口专业人员的招聘活动。其招聘职责如下:

5.1.1根据工作分析结果,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建立岗位胜任力素质模型,为员工招聘提供基础依据。

5.2.2根据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人员需求计划,需求计划中应包含明确的岗位描述、任职资格条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5.3.3根据本部门岗位招聘需求,积极搜寻公司内、外部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

5.6.6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安排,选择业务能力强、对拟招聘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等有深入理解,并有一定面试、甄选技巧的人员参与招聘工作。

5.5.5对候选人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测评。若有关于业务、技术能力考察的笔试内容,则须负责相关笔试试题的命题、阅卷工作。

5.6.6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对试用期内员工评估及员工转正申请的考核意见。

6.1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可采用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渠道。为提高员工对公司的积极性、忠诚度和满意度,公司原则上采取以内部招聘为主、外部招聘为辅的政策,同时根据岗位特点、人才需求数量、新员工到位时间和招聘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

6.1.1内部招聘

在尊重用人部门、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6.1.1.1内部招聘对象的主要来源由有提升、工作轮换等员工。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经本公司员工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岗位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6.1.1.2内部招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名称及任职要求,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并通过oa系统发布招聘信息。

6.1.1.3公司管理岗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各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6.1.1.6筛选

人力资源部将参考申请人和空缺职位的相应上级主管意见,根据空缺岗位的任职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候选人所在部门领导及空缺岗位部门领导同意后生效。

6.1.1.5调岗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人力资源部开办的《内部调动通知书》到新部门报到。

6.1.1.6内部招聘管理

内部进行招聘,由人力资源负责组织、空缺岗位部门协助,如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6.1.2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有利于招聘一流人才,树立企业形象和带来新思想,但招聘成本相对较大,决策风险较大,筛选时间长,也容易影响内部员工的积极性。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6.1.2.1外部招聘渠道

网络招聘:通过公司指定的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电话预约面试;

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6.1.2.2外部招聘管理

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外部招聘工作,包括整体宣传、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联系、外出招聘人员的组织等。

6.2招聘流程

6.2.1提报招聘需求:

因工作、生产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增加用人,由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安排招聘。

6.2.2招聘的实施

6.2.2.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有针对性的统一组织并开辟招聘渠道。

6.2.2.2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由其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提出要求后人力资源部部组织。

7.1应聘资料收集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进行初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并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公司人才储备库。

7.2简历初选

7.2.1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每个人的优劣部分进行充分的评价分析,初步做出选择意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语言等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

b、年龄及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岗位要求;

5.2.2适合其他岗位的资料推荐给相关岗位的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资料送交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认可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初试。

7.3面试

7.3.1面试时间与地点由人力资源部与各参与面试人员协商确定后统一安排。

7.3.2招聘职位为部门负责人级以下的,初试面试官为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招聘职位为部门负责人级以上(包括部门负责人级),初试面试官为人力资源部经理与用人部门分管领导。

7.3.6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和初试;合格者填写《入职申请表》;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车间人员安排至生产现场进行技能考核;复试合格的车间人员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机关部室人员还须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7.3.5考核内容: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7.6履历真实程度调查(背景调查)

经面试合格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财务人员、采购部等重要职位在上岗报到前,应将工作履历尤其是前一家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和具体地址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按程序进行外调工作;员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如在资料审查或背景调查过程中发现情况不属实者,将不予录用或辞退;员工上岗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或暂不便进行外调时,应提前说明情况。

背景调查时应严格注意询问的用词,尊重个人隐私。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尚未离职的,背景调查时不应向该单位谈及本公司及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该部分背景调查可在应聘人员在原单位正式离职后进行。

7.5面试结束后工作

对于复试未通过的应聘者,将其资料存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复试合格人员,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沟通后,确定报到时间。

7.6录用工作准备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告知入职时间、准备材料以及入职体检等相关事宜。

招聘流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和工作积极性,获取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使公司的招聘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每年2月份核定各部门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岗位职责、职位要求等,制订出最新组织架构及各部门、各岗位定员人员明细,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批,各部门组织架构、岗位编制未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一律不允许私自变动。

第五条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一经确定,原则上不接受更改,如因经营发展需要进行调整的,由需求部门填写《增员呈批表》(见附件1),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一)公司招聘员工以思想品德、学识、能力、经验、性格、体格等适合于职位或工作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录取。

(二)内部优先原则。产生新的职位需求时,原则上优先考虑公司内部调配和竞聘,深入挖掘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避免造成人才积压和浪费。

(三)除外聘管理或技术类中、高端人才外,招聘的所有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不同的笔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曾经在公司工作现已离职者(关键岗位人员除外);

第八条产生职位需求时,人力资源部将通过社会招聘、网络招聘、内部筛选和校园招聘等形式满足需求,对于较难招聘的岗位,若条件允许,将实行猎头招聘。

第九条社会招聘是指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的日常招聘活动(现场招聘会等招聘途径),职位申请人一般为非在校学生且具备一定工作经验。

第十条内部筛选是指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在公司内部筛选符合条件的职工。

第十一条校园招聘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对人才的需求,人力资源部组织在各类院校进行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

第十二条猎头招聘是指对于技术性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进行招聘的招聘形式。

原则上一般岗(职)位、后勤岗位实施内部筛选,高端岗位或内部筛选不能满足者,实施适宜的其它外部招聘。

人员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在全公司范围内根据与相关部门领导沟通及职工日常表现筛选最符合岗位要求职工,向总经理、董事长口头汇报或书面申请。

总经理、董事长同意后,行政部下发调令,规定交接到岗日期,人力资源部根据调令要求办理人事调动及薪酬对接工作。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条件拟定招聘简章,确定招聘的途径、形式(人才市场、公司内部员工推荐等)。

人力资源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应聘人员简历并根据岗位要求初步筛选。

应聘人员在人力资源部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现场在学信网核实学历真实性。

用人部门领导组织初试。初试人员依据岗位性质不同可采用面试、笔试、实操等方式,从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

由总经理、董事长根据部门经理意见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复试,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及外聘人员待遇。

公司范围内关键岗位离职满12个月复职人员,复职后同岗同酬,工龄重新计算。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岗位空编情况及实际生产运营需要,拟定校园招聘计划。

根据各学校教学计划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拟定校园招聘行程表。

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公司发展史、产业、文化、荣誉、组织结构、员工福利待遇以及招聘岗位进行讲解。

由单位领导现场面试,关键岗位需到公司面试者,组织意向职工到公司相关部门面试,流程同社会招聘。

人力资源部根据空编空岗情况及实际生产运营需要,同各部门沟通后,通过网络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招聘技术性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依据岗位类型和行业性质筛选合适的猎头公司。

根据高端岗位人员要求与选定的猎头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提供需求岗位,猎头公司按照协议相关约定推荐合适人选。

人力资源部及时将面试结果反馈猎头公司,并将面试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推荐的人选质量一并反馈。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包括岗位编制、年龄、学历、岗位要求等是否符合所在部门及岗位的组织架构、近期岗位编制以及招聘计划中岗位要求,同时核查是否存在重复入职、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是否参与邪教组织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录用。

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职前体检,体检合格后必须于当天下午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并于入职后30天内完成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因缴纳保险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人事管理员全权负责。

体检完成后,人力资源部指导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其它相关入职手续,联系安全环保部组织职前培训。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0月份根据岗位编制及实际人员需求情况,编制《20xx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3),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作为下年度招聘的依据。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于每月5日前,统计《20xx年xx月份人员状况表》(附件4),报相关领导审核,作为相关领导公司当前人员状况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下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部。

救护车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驾驶员应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每天上班交接班时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半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五、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必须把车辆停在车库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关好车门、车窗,防止车辆被盗。

七、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九、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如因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120指挥中心,同时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十一、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十二、120指挥中心派车出诊时,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出车后按要求规范操作救护车车载终端。

十三、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值班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开急救大楼。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打牌等娱乐。

十四、驾驶员对120指挥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十五、驾驶员出诊时应密切配合急救医师完成急救任务,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送医院,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十六、驾驶员上班时要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

十七、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120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通讯联系不上的,给予当月绩效扣分处罚。

十八、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

救护车管理制度规定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卫生院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急救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 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 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 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 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或24小时开机,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 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 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 ,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六、救护车作为医院的医疗服务用车,只能作用于抢救、转运为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公共卫生防服务等工作使用,如有集体外出参观学习、因医疗工作接送外院专家、接受医用物资、医疗器戒的情况,应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审批同意。

七、卫生院必须聘请救护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院长及非专职驾驶救护车。

八、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

水尾镇中心卫生院

20xx年10月16日

1.1. 使用与管理标准

在急救车的维修过程中,对现有设备进行认真考核,从而摸清他们的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例如汽车诊断仪、电表以及分析仪等。充分发挥这些设备的功能,同时也要维护好这些设备,从而保证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精确性。当然这些电子设备还要注意他们的升级工作。

1.2.日常维护标准

对于急救车的日常维护工作,是确保车辆正常运行的保障。在急救车的出车前后以及行驶过程中必须注意车辆的.情况,如果发现异状,应该及时维护、保养。及时检查发动机内部的润滑油量,从而保障车辆内部元件的正常运作,防止摩擦。对冷却液应该给予关注,从而避免因为冷却液的减少而导致的发动机过热问题,从而防止了发动机内部元件的损坏。日常维护工作的实施,确保了车辆外形的美观。

1.3 .定期维护标准

对于急救车的保养应该给予足够的关注,特别是在车辆行驶了一定里程以后,应该给予定期维护,例如一级、二级维护等。定期维护的主要项目有间隙调整(气门间隙)、润滑油的检测和更换。定期维护不很能够延长车辆以及其部件的使用寿命,而且保障了车辆的技术状况。

1.4. 视情修理标准

随着急救车形式里程的增长,车辆内部各零件的磨损程度得到加剧以及紧密部件的配合间隙也增大。由于上述原因也会导致零部件的刚度、强度有相继下降,其功能也受到了影响。如果紧密部件的磨损间距增大,会导致润滑效果和负荷的分配不均匀。因此,为了保证车辆的运行状态和技术状况,必须要对车辆做到事情修理。

制度流程管理制度

管理责任人。

班段长。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办公室、机电办公室。

监管人员。

安检员、机电检查人员。

工作任务。

乳化液泵站检修。

编号。

dyyn-cmd-乳化液泵站司机-01。

所需工具。

防护用品。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工靴、矿灯。

管理标准。

1.掌握熟悉乳化液泵站工作原理。严格执行维修工艺标准,保证乳化液泵运转安全可靠;。

2.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关心周围安全生产情况,班前、后要认真检查乳化液泵,保证正常运转;。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当班班长,要保护好现场,并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事故情况。

管理措施。

2.技术员利用班前会时间进行措施的详细贯彻,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对风险的认识;。

4.技术员利用班前会时间对乳化液泵站司机作业的风险进行辨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救护车管理制度

救护车辆接受院办和急诊科的双重管理。救护车的使用由急诊科负责安排,维修保养审批与监管由院办负责。

1、救护车是我院承担全县医疗救援任务的专用车,以保障广大患者紧急医疗救援需要为准则,实行24小时多班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2、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医疗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车任务,特殊情况用车,须经领导同意并签发派车通知单,在不影响急诊用车的情况下,由急诊科负责人统一安排。救护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3、每天由医生、护士查看救护车车上的物品、设施、药品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4、驾驶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天检查自己的车辆,看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修,要保证车辆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运转。救护车辆每车固定一名驾驶员,责任到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车辆维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在维修现场,不得安排该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5、在值班车辆出现故障或维修时,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可以随时调动休息车辆、人员进行顶班。

6、护士长每月定期检查各车急诊备用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急诊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及时补充急诊药品、物品。

7、向院外车辆通报、泄露出车信息,与院外车辆勾结倒卖病人,为院外车辆提供服务,提供医院医疗物品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私收费论处。

8、救护车工作人员无论值班与否均要24小时开通手机,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调度员可以调动所有救护车车辆和人员。

9、调度员按顺序派车,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安排,休班时应将车钥匙交到调度室,车辆停在指定区域。

1、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由院办司机班班长建立单车维修保养记录档案和台帐。车辆维修在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司机班班长核查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配件是否纯正、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由司机班班长保存并建立旧件回收登记制度本。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院开具的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若与技术档案不符(轮胎的正常使用寿命在3―4万公里,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在2年左右等),将不予更换。

2、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维修的,必须立即向院办主任报告,返院后补办车辆维修审批手续。

3、车辆维修后,维修费由办公室2人到维修厂核实修理费用并办理结算手续(长途行驶途中维修例外)。到财务科办理报账手续时,必须认真核实修理审批单、维修清单,对照旧件回收登记本,经办公室确认无误,才能给予报销,属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4、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按照车辆行驶公里数等车辆保养的基本指标要求,定期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5、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由驾驶员在不影响出车任务的前提下自行完成,确保车况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院办将对每辆车辆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和保养检查。

科学合理核定每辆车的单车油耗量标准,每辆车由护士长每月至少将油耗量与行驶里程记录核查一次,以防浪费。

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驾驶执照、按照规定车型驾驶。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严禁带病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凡因违章驾驶被公安部门拘留者或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者一律作辞退处理。

2、驾驶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时间就是生命”的效率观念,及时迅速出车,圆满完成医疗急诊任务;加强驾驶技术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为病人服务的本领。

3、驾驶人员认真爱护车辆,负责对自己所驾驶车内的急诊器材、设备的保管与维护,保持功能完好,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物品外借,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本人责任。

4、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整洁。定期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在运送已明确或疑似传染病人(包括死亡病人)后,要及时进行消毒,若因没有及时消毒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辞退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驾驶人员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6、车辆年审、警灯警报的审核及保险、养路费的购买经院办主任审核同意后由驾驶员在业余时间办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因延误造成损失者责任自负。

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救护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完善院前急救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急救能力,确保医疗急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救护车作为医疗救护的特种车辆,只能从事与医疗救治业务、公卫工作相关的活动,用于抢救、转运危重伤病员、处理紧急疫情以及公卫工作需要等,不得改装或挪做他用,特殊情况需动用救护车辆时,须报请院长批准后,方可用车,否则,按照违规处理。

二、严格驾驶员资质准入,必须配备具有车辆驾驶资格的司机。要求职业道德良好,驾驶技术娴熟,服从调度和安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开车。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三、司机应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消毒、车容车貌整洁、杂物摆放整齐有序,确保救护车辆车况良好,有出车登记本,完善救护车辆入户、保险等使用相关手续,车辆按规定每行驶一定的公里后必须进行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年审和报废。本院救护车一般只转送伤病员至县级医院,特殊情况需转送至其他医院时须经院长批准。

四、当班急诊护士或者医生,出诊前应检查救护车内的抢救设备、担架、氧气和急诊药品,并做好登记。出诊后,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清理、消毒、检查和补充,保持完好备用。仪器设备如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请求及时修理。车内的急救药品、物品等物资管理应做到定人管理、定数量品种、定位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消毒灭菌,确保应急需要。

五、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时,必须驾驶员、急诊医生、护士三人到位,人员不齐严禁出车,并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药品即时出发,院领导或急诊科应掌握其去向,以便告示上级急救中心或者急诊患者救护车出车动向。执行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办公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六、救护车接送伤病员时,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救护车安全管理制度

1、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护理人员要做好抢救物品、药品仪器的管理与保养,并熟练使用。

2、抢救车设专人管理,并做到定期清洁和检查。

3、急救车、抢救物品、仪器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挪动更换位置。各班人员要熟悉急救车备用的物品、药品、仪器放置位置,能够熟练掌握抢救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熟记常用抢救药品的剂量。

4、抢救仪器和药品管理,严格执行“五定”制度,即定数量、定点安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抢救时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5、保持急救车清洁整齐,用后及时补充,如因药局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病人用药。急救车内药品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6、急救车上的急救药品和仪器设立专门的抢救药品物品清点登记本,标明所有急救药品、仪器名称、规格、剂量、数量、有效期,本物必须完全相符,每班交接并签全名。

7、实行药品及物品失效期预警制度,设制急救车药品、必备物品的一览表。表内标明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的名称、基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护士在检查药品时如发现即将过期的药品,即在相应位置用笔写“:*”以提示在失效期前优先使用;在检查一次性医疗物品时同样用此方法。

8、存放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有效期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药名、剂量不一致,不允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9、急救药品使用时,应记录于抢救用药记录本,并保留空安瓿以备查对。

10、使用后及时补充完整并登记。用一次性封条封存,每周清点核查并双属签名。

11、护士长平时检查急救车的交接-班情况,每周必查1 次签全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以下除非特别指明,救护车专指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的配置、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群众医疗急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我省配置、使用救护车的医疗机构,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院前急救是指对遭受各种危及生命的急症、创伤、中毒、灾难事故等病人在到达医院之前进行的紧急救护,包括现场紧急处理和监护转运至医院的过程。

第三条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救护车的配置审批、监督使用管理;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救护车的配置审查和监督使用管理;县级(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救护车配置的初审和监督使用管理。

省公安厅负责对救护车喷涂式样进行监督管理。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对救护车过桥过路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救护车的分类、装备及配置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救护车》(ws/t292—208),救护车分a、b、c和d型。我省救护车装备标准按最低标准即a型(普通型)配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配b型(抢救型)、c型(防护型)和d型(特殊型)。

第五条  救护车装备医疗设备及药品的标准由省卫生厅另行下发。

第六条救护车应安装救护用标志灯具,标志灯具应符合国家标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gb13954—2015)的规定。选用的灯具尺寸与安装位置应符合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

救护车的警报器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电子警报器》(gb8108—1999)的有关规定,使用慢速双音转换音调的警报器。

第七条  救护车应当安装移动通讯装置和车载信息终端,列入当地急救网络的医疗机构所配置的救护车,接受当地急救中心(急救站)统一调度和指挥。遇有特殊情况,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调度指挥辖区内的所有救护车。

第八条  各地院前急救专业医疗机构(急救中心、急救站)根据区域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确定救护车配置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每5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配置标准,同时每个县(市、区)至少配备5辆能正常运转的救护车。

第九条  纳入院前急救网络的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按照当地服务人口数量、医疗业务量及各医疗机构间方便病员的原则,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定救护车配置数量。

第十条  有院前急救专业医疗机构的城市区域内,未纳入当地急救网络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配置院前急救救护车。

第三章  救护车配置的审批

第十一条  需要配置救护车的医疗机构,应当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审批单。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执业许可证号码,机构分类性质(营利、非营利)、床位数、现有救护车数量、拟购车型厂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购车理由等。

(二)纳入院前急救网络医院与专业急救机构的协议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院前急救的相关文件。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卫生厅审批(附件1)。初审、审核、批准分别报同级公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省卫生厅应当在正式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签发《浙江省院前急救救护车配置审批单》;不同意的,应告知理由。

第十三条  各市公安部门凭《浙江省院前急救救护车配置审批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特种车辆使用凭证。

第十四条  申请单位购买救护车后,应及时到市急救中心对救护车的车型、车况及车内医疗救护设备配置进行审验并报省急救指挥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  救护车按规定报废后需要更新的,必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到省卫生厅备案,并按有关程序重新办理救护车审批手续。

第四章  急救标识、车辆喷涂

第十六条救护车执行统一的院前急救标识,具体按照《浙江急救救护车标志和色带使用规范》的.规定,实行统一样式的喷涂(附件2)。医疗机构自己配置但不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其车体喷示统一为白色,车身两侧为红色字体的医疗机构名称。

第十七条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同级公安、交通运输行政部门沟通协商,努力做好救护车统一急救标识、统一车辆喷涂、统一车辆编号的工作。

第五章  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  各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救护车实施消毒、保养、清洁及检查。每次完成救护任务后,应及时补充损耗材料。救护车装备应保持完备、整齐和清洁。

各医疗机构应当保证院前急救医疗用车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行。在接到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后,应立即派遣院前急救车辆和人员。

第十九条  救护车在执行救护任务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使用标志灯具及警报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行人应当让行。但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警报器及标志灯具,也不享有上述道路优先通行权。救护车不执行任务时,应停放于固定值班地点。

第二十条  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第二十一条  救护车通行本省收费公路,凭《浙江省救护车辆免费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免缴车辆通行费。

《通行证》由省卫生厅审定,省交通运输厅统一核发。《通行证》一年一换,每年12月底前换发。《通行证》上应注明车牌号码、车型、所有人、有效期等。

救护车进入收费站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和信号灯指示减速慢行,主动出示《通行证》,经确认后通行。无《通行证》或未携带《通行证》的,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  条卫生行政部门应督促医疗机构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救护车驾驶员在执行抢救任务时,应确保路人和车内病人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  各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对救护车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卫生、公安、交通运输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挥;建立健全救护车管理档案并定期就车辆的安全性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的才能投入运行。

第二十四  条救护车报废应按照国家《汽车报废标准》办理,凡行驶路程达50万公里或使用年限达8年的,即实行报废,并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  对救护车的更新或新增实行按季度统一受理、登记和审批。各医疗机构应按照救护车审批程序进行申报,最后统一由省卫生厅核准审批后,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第二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救护车的设备配置及使用年限等情况实施定期检查,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要加强对救护车的管理,保证车辆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第二十七条  公安部门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对救护车应当优先给予通行;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设置专用通道,保障救护车通行。

救护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违反救护车、救护车的标志灯具、警报器使用管理规定以及私自改装或挪作它用的,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被举报、投诉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署名举报、投诉的,应当予以答复。

第二十九条  卫生、公安、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应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加强对救护车的监督、管理,发现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救护车管理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

流程管理制度

1.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2.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办公室或办公室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3.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一般情况,采购部门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面辅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4.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5.采购作业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6.毛领、毛条、面料等大额材料合同签订由分管采购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办理。

第三条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有关部门以便参考,如果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采购作业处理。

(一)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后,以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向供应厂商议价。

(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材料采购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生产部、总经理办)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附注:凡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采购项目应该以“财产支出”批准权限进行上报。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材料采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材料需按款号标明分包包装。

(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在“材料采购单”上署名“分批交货”以供识别。

(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在“材料采购单”上署名“暂借款采购”,以供识别。

1.面辅材料仓库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入库单单,经与供应商送货核对无误后,于第二日将原始单送会计部门。

2.缺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3.超交应经主管批准后,才能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救护车管理制度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任务。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随时督查救护车的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五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五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出诊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院办及分管领导,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院分管领导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接待流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接待管理水平,促进接待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恰当、节俭地开展好公司对外接待和公共关系工作,更好地塑造企业形象,达到增进友谊、交流信息、有效改善企业外部环境,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目的,特制定本细则。

1、安排上级部门、合作单位、投资机构等来公司人员的来访及吃、住、行事务。

2、安排重要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3、协助办理公司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4、协助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协调好公司的外部环境。

1、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增强接待工作深度,宣传企业形象,提高公司声誉,并广泛获取信息。

2、接待工作要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符合礼仪要求,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克服随意性;既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又要增加合作单位之间的感情,同时也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中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

3、接待安排应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安排不同领导的接待,确定相应人员的陪同;既要热情周到、也要讲节约,量力而出,反对铺张浪费。

4、坚持办公室归口管理与对口部门配合相结合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办理重要接待事务;对涉及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应由办公室安排有关项目部牵头对口接待。

5、接待工作中应自尊自重,本着尊敬来宾的原则,搞好服务,不允许发生有损公司形象的现象发生。

1、来宾级别分类:

1)、一类接待:主要来宾为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地方政府一把手、院士专家等。该类接待由办公室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陪同,并上报产业集团及学校办公室。

2)、二类接待:重要合作伙伴、机床厂家的董事长、总经理,该类接待由办公室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涉及工作或业务的活动内容,由相关部门(中心)根据办公室统筹安排负责接待并指定专人陪同,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相应活动。

3)、三类接待:地方相关部门正、副县(处)级领导。重要合作伙伴、机床厂家的副总经理,该类接待办公室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由各部门(中心)指派专人接待,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相应活动。

4)、四类接待:主要来宾合作公司各专业项目经理或其他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相关部门人员。该类接待由工作对口部门(中心)提出接待计划经办公室审定后实施,相关部门陪同。

2、、来宾属性分类。

1)、主要来宾为证券公司、投资机构、董事、股东代表等与公司上市相关的领导,此类接待由董事会秘书安排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食宿。

2)、主要来宾为重大专项组院士、专家等与重大专项工作相关的领导,该类接待办公室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公司分管重大专项的副总经理负责接待。

3)、主要来宾为上级审计部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等与公司财务工作相关的领导,此类接待由财务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安排食宿。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接待。

1)、对照公司接待类别和标准,将接待住宿及就餐酒店进行了相应分级,接待时按照主要来宾级别确定接待类别后,在相应级别的酒店安排就餐、住宿。

2)、对于来宾级别较低或非公职人员、但对公司非常重要的来宾,对口接待部门在审批时应及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并经主管副总以上领导同意后,可适当提高接待标准。

3)、桌餐费标准(含酒水消费),来宾一般宴请一次:

(一)一类接待宴请标准原则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二)二类接待宴请标准原则为每人每次150元以内。

(三)三类接待宴请标准原则为每人每次100以内。

(四)四类接待宴请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以内。

(五)五接待宴请之外工作餐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六)市场销售经理宴请及招待,费用由相关的片区承担。

(七)副总以上领导招待费使用的情况每季度向公司办公会提交一次。

1、常规接待。

1、)接打电话时,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姓"、"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等之类的礼貌用语。

2、)在打电话前要准备好记录用纸、笔或其它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不能等电话接通后,去找所需要的东西而对方拿着听筒等候。

3、)当客人来访时,应热情迎接。重要客人,在前台登记后,前台通知有关人员引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一般客人,前台通知有关人员后指引客人进入大楼。忌让客人长久等候无人过问。接待人员因接待任务离开办公室时,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4、)宴请客人时,应根据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桌餐、工作餐;根据来宾的身份,确定不同的人坐陪,有必要时要准备座席牌。

2、参观线路接待。

1、)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参观、接待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公司办公室搞好接待工作,服从公司办的安排和调配。

2、)各部门必须按照办公室通知的参观时间,在各自负责的区域提前准备就位,特殊原因不能就位的必须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公司办公室。

3、)在没有接到公司办宣布参观结束的通知以前,任何参与接待的部门和人员不得自行离开所在的负责接待区域。如有特殊原因需通知公司办,并做好交接工作后方能离开。如遇参观时间推迟或参观线路的调整,导致与公司下班时间冲突,是否正常下班,以办公室的通知为准。自行打卡下班的员工按早退或矿工处理。

1、接待前的准备工作。

1)、各部门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办公室,并填写来访登记表。

2)、制定和落实接待计划。

3)、做好接待前的细节工作。

2、接待中的服务工作。

1)、安排专人迎接来宾。

2)、妥善安排来宾的生活。

3)、商订活动日程。

4)、安排公司领导看望来宾。

5)、精心组织好活动。

6)、安排宴请和参观。

7)、为客人订购返程车船或飞机票。

3、接待后的工作。

1)诚恳地向来宾征求接待工作的意见,并询问有什么需要接待人员办理的事情。

2)把已经订好的返程车(船、机)票送到客人手中,并商量离开招待所或宾馆的具体时间。

3)安排送客车辆,如有必要还应安排公司领导为客人送行。

1、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发扬严细作风,扎实做好工作。

2、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在授权范围以外个人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和承诺。未经同意私自安排的宴请等接待费用,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3、着装整洁大方,举止谈吐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耐心,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从各方面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4、办公室要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接待服务管理知识,掌握公共礼仪规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本省的政治、经济、人文、地理、风俗民情和风景名胜的一般知识,并具备必需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救护车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驾驶员应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每天上班交接班时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半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五、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必须把车辆停在车库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关好车门、车窗,防止车辆被盗。

七、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九、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如因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120指挥中心,同时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十一、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十二、120指挥中心派车出诊时,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出车后按要求规范操作救护车车载终端。

十三、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值班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开急救大楼。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打牌等娱乐。

十四、驾驶员对120指挥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十五、驾驶员出诊时应密切配合急救医师完成急救任务,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送医院,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十六、驾驶员上班时要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

十七、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120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通讯联系不上的,给予当月绩效扣分处罚。

十八、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

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管理制度

一、救护车只作为日常院前急救、突发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急救专用。不得改装或挪作它用。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任心救护车配备责强、驾龄在两年以上的人员担任司机,院长自驾车辆出行。

三、救护车按规定办理相关行车手续,时刻保持车况良好,油量充足。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车容车貌整洁,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四、严格落实出车院长审批制度,不准非急救用车或非接住院病人用车,更不准出私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

五、坚持出车“日报制度”,使用救护车时要做好出诊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出车时间、出车地点、车辆经过的线路、伤者情况、送达的医院、接诊人签名、救护车医务人员和司机签名等。

六、车内的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应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数量品种、定位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消毒灭菌。

七、救护车出诊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八、救护车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驾驶,不得在院外乱停乱放,只能在卫生院内停放待命。没有急救任务时不得超速、冲红灯、逆行、随意超车、突然变更车道或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者将由交警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九、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十、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制度流程管理制度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 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 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 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 收受任何种类的赂;

(5) 利用职权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 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 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 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 弄虚作假,违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 第二职业" ;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在保证施工安全、进度、质量和降低成本的前提下,提高项目部盈利水平,加强对物资采购、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物资工作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材料采购管理及流程相关程序如下:

1.项目部在施工前填写项目材料采购计划表。

2.由项目部依据建设施工图和施工进度以及材料消耗定额提出材料需用计划及采购要求。

3.材料需用计划必须说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需用数量、需用时间等。必要时,应提出使用要求及验收标准和质量保证要求。

4.急件优先办理。

1.详细说明采购材料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2.同规格产品应询价与不少于三个供应商,应提供同规格,不同品牌做比较。

3.是否有其他较有利的代用品。

4.是否有办理售后服务和保固年限的必要。

5.新供应商产品需经检验试用。

6.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制度

6.1项目部对材料、设备采购实行统一管理,以保证质优价廉。建立材料供应商考察、评审制度,建立项目部合格供应商名册。

6.2对首次接触的新供应商应进行资格预审,采购员应合同主管项目副经理应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形成供应商评估报告,经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认可后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6.3涉及技术、质量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设备,需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对供应商实行分级制度,年度审核优胜劣汰,一般情况下优先采购优质供应商的材料。

1.合格材料生产厂家的条件:能提供采购物资质量方面的合格文件;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价格合理;提供合格的物资,并保证物资质量的持续稳定性;满足进度和服务要求。

2.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有同类材料供应经历的供应商,优先询价及相关服务咨询。

3.价格上涨下跌有何因素。

4.单价一万元以上、总价5万元以上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购进按照招标采购流程进行。

4.1招标在入围的合格供应商中进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4.2按规定时间开标,由项目部、采购部、财务部、商务部、法律部、技术部共同评标,按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经领导审批后,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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