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种植承包合同(优质16篇)

时间:2023-11-20 23:05:14 作者:QJ墨客

承包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产生纠纷和争议。下面是一些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对大家起到一些参考作用。

土地承包种植合同

甲方:西戈壁镇五道沟村村民努尔山·买兰乙方:西戈壁镇独山村村民高宗岐甲方现有土地25亩承包给乙方,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保护农民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土地地块位置。该地位于五道沟村。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20xx年10月30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共计。

三、承包费付款方式及上交时间。

承包费25亩地5年共计元(大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1、乙方承包该地块后,只限农业种植使用,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转租权。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订日期:乙方(签字):年月日

农村种植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住址:

乙方: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和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村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从事种植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每年月日交清土地承包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破坏土地。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随意荒废和破坏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承包期到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包的土地,清理干净地上一切种植物。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具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种植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承包土地种植枸杞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将在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合同合同编号(—002号)开发经营的__________亩土地(具体数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数量为准)转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枸杞,乙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条件和责任向甲方缴纳各项费用,并服从甲方管理。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划定一斗由甲、乙双方圈定的___________亩地(具体数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数量为准)。并于____月______日前平整、犁翻交给乙方使用。

2、负责为乙方提供和调配灌溉用水,在枸杞种植后及时在本年4月20号调配第一次用水。

3、负责向乙方无偿提供乙方承包经营的面积的十分之一的面积作为晒场。

4、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l、乙方只能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枸杞,不得种植其他作物。不得撂荒,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买卖土地,能转让。

2、负责枸杞栽植、管理、采摘、晾晒和枸杞鲜干产品的销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在甲方的土地上种植枸杞不得迁移户口,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条件。

4、每年的土地承包费用在当年3月止10月之前一次性全额缴清。

5、乙方在双方签订台同时向甲方缴纳100元/亩的押金。

6、乙方按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的灌水用价、水费收取的时间、实际用水量向甲方按期全额缴纳水费。

7、乙方只享受承包种植枸杞的经营利益,不得利用种植枸杞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不得享受国家各项政策性补助,甲方可利用乙方种植的枸杞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享受国家各类政策性补助。

8、乙方在种植枸杞期间按甲方与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签订的合同(2006——002号)的有关条款维护管理农田水利设施。具体负责乙方经营种植范围之内的斗渠、农渠、毛渠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9、若月12日至2027年10月12日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种植枸杞或不再延续合同,由乙方负责恢复地貌并负责2027年的冬水。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约定的责任,若单方违约则必须负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年4月20日之前,不能如期种植枸杞,甲方不向乙方退还转包经营押金,乙方按合同承包面积每亩______元的标准赔偿给甲方作为土地荒芜损失,并终止合同。

3、甲方若在2015年4月20日前不能向乙方提供合同内的土地承包面积,甲方向乙方赔偿所有苗木费和运输费(每株苗木费和运输费按5元计)。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10月12日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自20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12日止,乙方承包的经营期限自2015年—2027年10月12日。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公证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种植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承包土地种植枸杞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将在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合同合同编号(20_____―002号)开发经营的__________亩土地(具体数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数量为准)转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枸杞,乙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条件和责任向甲方缴纳各项费用,并服从甲方管理。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划定一斗由甲、乙双方圈定的___________亩地(具体数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数量为准)。并于____月______日前平整、犁翻交给乙方使用。

2、负责为乙方提供和调配灌溉用水,在20_____年枸杞种植后及时在本年4月20号调配第一次用水。

3、负责向乙方无偿提供乙方承包经营的面积的十分之一的面积作为晒场。

4、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l、乙方只能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枸杞,不得种植其他作物。不得撂荒,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买卖土地,能转让。

2、负责枸杞栽植、管理、采摘、晾晒和枸杞鲜干产品的销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在甲方的土地上种植枸杞不得迁移户口,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条件。

4、每年的土地承包费用在当年3月止10月之前一次性全额缴清。

5、乙方在双方签订台同时向甲方缴纳100元/亩的押金。

6、乙方按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的灌水用价、水费收取的时间、实际用水量向甲方按期全额缴纳水费。

7、乙方只享受承包种植枸杞的经营利益,不得利用种植枸杞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不得享受国家各项政策性补助,甲方可利用乙方种植的枸杞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享受国家各类政策性补助。

8、乙方在种植枸杞期间按甲方与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签订的合同(20_____――002号)的有关条款维护管理农田水利设施。具体负责乙方经营种植范围之内的斗渠、农渠、毛渠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9、若20_____年10月12日至20_____年10月12日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种植枸杞或不再延续合同,由乙方负责恢复地貌并负责20_____年的冬水。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约定的责任,若单方违约则必须负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20_____年4月20日之前,不能如期种植枸杞,甲方不向乙方退还转包经营押金,乙方按合同承包面积每亩______元的标准赔偿给甲方作为土地荒芜损失,并终止合同。

3、甲方若在20_____年4月20日前不能向乙方提供合同内的土地承包面积,甲方向乙方赔偿所有苗木费和运输费(每株苗木费和运输费按5元计)。

本合同自20_____年10月12日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自20_____年10月12日至20_____年10月12日止,乙方承包的经营期限自20_____年―20_____年10月12日。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农村种植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xx公司(法人代表:xx)。

乙方:xx制构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xx)。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xx县xx乡半坡村东11.6亩土地所种果园转让给乙方。该地块位于xx至xx东,东至半坡村六组地界,西至xx线,南至半坡村三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拾叁万元整(13万元)。

三、甲方将协议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xx)公司和半坡村委会所签协议的.义务,享有原协议的一切权力。

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签订此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附兴园公司和xx乡半坡村村委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农村种植土地承包合同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__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亩×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8.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二、合同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xx年月日。

农村种植山药土地承包合同书

依照《_____》、《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_____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种植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一、承包地数量和期限。

1、甲方将村集体土地西大滩南__约______亩,上北井约______亩,猪场井约______亩左右,植林井约______亩、农林场约______亩、园子约______亩,鸡场约______亩,群井机井______眼,耕地约______亩,总计______亩,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土地承包费________年基数为______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提取承包费。

3、管好用好集体资产,监督乙方对土地搞掠夺式经营和破坏耕地的行为。

4、有权统一规划和组织兴修水利、平田整地、修建道路,有权划分作物轮作区和科技示____区。

5、有权依法收回乙方擅自出卖、出租、抵押或转为非农用的承包地。

6、有权依法收回乙方不履行土地承包责任和义务的承包地及弃耕、荒芜的承包地。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的土地依法行使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保护土地资源及其附着物,培肥地力,增加投入,对承包期内的树木,按照甲方每年植树的安排进行,承包期满后乙方无偿归回集体,不得索要植树费用,承包期内机井及设备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更新机井、水泵,必须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新。更新费用首先由乙方投入。更新水泵按________年折旧;新打机井井费每年按5%折旧,在承包期满后,若不再续包,除去折旧,剩余部分由甲方承担,否则,甲方不承担一切更新费用。

4、乙方在承包期内,有管护好承包地内的树木、机电设备等义务,如发生失盗、损坏者,均由乙方赔偿。机电设备人为毁坏,由乙方赔偿。

5、乙方每年必须于____月____日前,缴清下年的承包费。

四、其它事项。

1、土地承包经营权力的流转,承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等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____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2、合同押金1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乙方缴纳甲方,以后每年的承包费在______万元的基础上,以________年粮食每市斤______元为基数,按粮价每市斤涨______分,承包费涨______元,降______分承包费降______元的方法折算。

3、林场驻户耕种的______亩土地,每亩承包费______元。

4、承包期满后,优先考虑原承包人。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单方无故终止合同,按《农业承包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不按期缴纳承包费,甲方没收押金,另行发包。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另附各井财产清单一份。

甲方:西__委会法人代表:

乙方:住址:西__九社。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种植合同

一、承包果园名称及座落:

果园名称:________。

果园地点:________。

土地面积约为_ _亩的土地转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三十年。

三、承包价格:

1、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年一次交纳。

2、承包金按每亩________元,乙方承包的土地亩数是________亩,共________元,交款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该承包金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地租、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甲方同意将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一次性无偿转让给乙方。期满后地面上原来的基础设施:房屋、水井,树木等地上附属物按当时的合理价位折价归还村委,如乙方续包,即按市场的价格优先。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后,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金按每年一次交纳。

5、乙方在果园的经营期间,如需甲方出面协助的有关事宜,甲方不得推却,应给予协助办理。承包期满,甲方协助对果园承包的续租事宜和手续的办理。

6、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如林木即按现有地面上的谁投资,即补偿谁。但前提是按现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变,如有更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清点后才许可,否则补偿是有理讲不清的。)投资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承包金,甲乙双方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同时按甲乙双方的林木受害的情况补偿。

5、按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价格和支付方式交纳承包费。

1、乙方对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无效。

2、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承包费、承包费缴纳时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本合同签订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承包过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发包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应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减少的面积以比例减少。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按年限的长短已付承包金总额的10%。

2、承包期间内,应有甲方协助办理的事宜,甲方不给予支持和协助,造成乙方的经营损失,甲方将承担损失的责任。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甲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数额为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十、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保亭县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种植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即从二0一0年三月三日至二0四0年三月三日止。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种植协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土地承包民法典全文内容。欢迎阅读与参考!

(20__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家庭承包。

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家庭承包。

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四)承包程序合法。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第二十九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十一条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第四十三条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第五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第五十九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承包种植土地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 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面积。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四、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五、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六、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七、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 1

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八、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

2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和村委会西村经济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即从二0一0年三月三日至二0四0年三月三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 1

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使用权三十年的土地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由乙方从事水稻种植生产。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出租、摞荒,不得转作非农业用途。

二、承包年限及续约条件

1.承包年限为自年月日止。

2.承包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要求续包时,应于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面积地点

甲方将土地 亩承包给乙方种植,该土地位于第 作业区,第 号地。

四、承包费的数额和成交方式

1.本合同的承包费参照农场相同年度的水稻地承包额度,分别是第一年低于农场承包费 元(含种子补贴15元/亩),第二年低于农场承包费 元(含种子补贴15元/亩)。后三年与农场承包费标准一致。

2.第一年承包费用分两次交款的方式执行。乙方于日前每亩上交甲方 元。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其余承包费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交清。

3.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分别在每年度的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护乙方合理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2.保证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的使用不受处管理区以外的第三方干涉

3.合同期内,国家及农场对该土地的一切政策均由甲方享受。(种子补贴除外)

4.合同期满,乙方所建设的井、房屋经双方协商,或经评估部门评估,有甲方回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得到土地。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2.有权自行处理农副产品。

3.不得种植国家禁止种植的作物。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将土地另行发包,定金不予返还。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内,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

甲方: 王之荣 身份证号码:622323195306116112

乙方:张存先 身份证号码:642124196501181116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将在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合同合同编号(2015—002号)开发经营的__________亩土地(具体数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数量为准)转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枸杞,乙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条件和责任向甲方缴纳各项费用,并服从甲方管理。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划定一斗由甲、乙双方圈定的

___________亩地(具体数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数量为准)。并于____月______日前平整、犁翻交给乙方使用。

2、负责为乙方提供和调配灌溉用水,在2015年枸杞种植后及时在本年4月20号调配第一次用水。

3、负责向乙方无偿提供乙方承包经营的面积的十分之一的面积作为晒场。

4、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l、乙方只能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枸杞,不得种植其他作物。不得撂荒,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买卖土地,能转让。

2、负责枸杞栽植、管理、采摘、晾晒和枸杞鲜干产品的销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在甲方的土地上种植枸杞不得迁移户口,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条件。

4、每年的土地承包费用在当年3月止10月之前一次性全额缴清。

5、乙方在双方签订台同时向甲方缴纳100元/亩的押金。

6、乙方按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的灌水用价、水费收取的时间、实际用水量向甲方按期全额缴纳水费。

甲方可利用乙方种植的枸杞申报争取项目资金、享受国家各类政策性补助。

8、乙方在种植枸杞期间按甲方与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签订的合同(2015——002号)的有关条款维护管理农田水利设施。具体负责乙方经营种植范围之内的斗渠、农渠、毛渠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9、若2015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12日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种植枸杞或不再延续合同,由乙方负责恢复地貌并负责2027年的冬水。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约定的责任,若单方违约则必须负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2015年4月20日之前,不能如期种植枸杞,甲方不向乙方退还转包经营押金,乙方按合同承包面积每亩______元的标准赔偿给甲方作为土地荒芜损失,并终止合同。

3、甲方若在2015年4月20日前不能向乙方提供合同内的土地承包面积,甲方向乙方赔偿所有苗木费和运输费(每株苗木费和运输费按5元计)。

四、合同期限 .

止,乙方承包的经营期限自2015年—2027年10月12日。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公证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证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负责人: 

2015年10月12日

承包土地种植合同

甲方:乙方:

为加快林业建设步伐,振兴农村经济,早日实现共同致富,加强绿化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协议。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本人合法经营的土地(地名)面积亩(林业部门勾图面积)转包给乙方从事,该片土地四至界线为,东抵,南抵,西抵,北抵,(详见附图表)。

二、转包期限。

甲方将该片土地转包给乙方期限为年,即年月日止,甲方应从年月日前将承包的土地交付给乙方。

三、乙方在转包土地内除草后,甲方必须规划定各自地界。

四、该土地由乙方自行开挖整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通达林区若需要开挖公路(便道),费用由乙方自付,甲方必须无条件让出公路经过的土地。

六、管理方面。

乙方在该片土地内种植后,甲乙双方必须做到共同防火、防盗及人畜破坏等,抚育除草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应遵守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乙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3、乙方依法享有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由乙方领取保管和作为抚育费用。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继续承包,甲方认同意继续转让给乙方承包经营,就按本合同订立合同继续转包。

5、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本协议须经司法部门公证。

6、乙方所种植油茶及果树按________分成,甲方占______,乙方占_____,由双方共同销售。如果有退耕还林补助甲、乙双方给占50%。

八、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第三方,应当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同时甲、乙双方的承包合同依然有效。

九、违约责任。

1、因不履行合同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2、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3、甲、乙双方若有违约行为,则按每亩叁万元(30000.00元)人名币的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十、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补充,补充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经协商,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所在的村委会和司法部门各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种植协议

甲方现有土地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保护农民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土地地块位置。该地位于五道沟村。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天。

三、承包费付款方式及上交时间。

承包费_______亩地_______年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1、乙方承包该地块后,只限农业种植使用,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转租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种植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即从20xx年三月三日至20xx年三月三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种植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使用权三十年的土地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由乙方从事水稻种植生产。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出租、摞荒,不得转作非农业用途。

二、承包年限及续约条件。

1.承包年限为自年月日止。

2.承包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要求续包时,应于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包权。

甲方将土地亩承包给乙方种植,该土地位于第作业区,第号地。

四、承包费的数额和成交方式。

1.本合同的承包费参照农场相同年度的水稻地承包额度,分别是第一年低于农场承包费元(含种子补贴15元/亩),第二年低于农场承包费元(含种子补贴15元/亩)。后三年与农场承包费标准一致。

2.第一年承包费用分两次交款的方式执行。乙方于日前每亩上交甲方元。合计元人民币(大写)。其余承包费元(大写)于年月日前一次交清。

3.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分别在每年度的。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护乙方合理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2.保证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的使用不受处管理区以外的第三方干涉。

3.合同期内,国家及农场对该土地的一切政策均由甲方享受。(种子补贴除外)。

4.合同期满,乙方所建设的井、房屋经双方协商,或经评估部门评估,有甲方回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得到土地。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2.有权自行处理农副产品。

3.不得种植国家禁止种植的作物。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将土地另行发包,定金不予返还。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内,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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