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提升机管理制度(汇总15篇)

时间:2023-12-17 12:55:06 作者:碧墨

规章制度是组织或团体为了统一行为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则。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精粹,值得每个组织和个人认真研究和思考。

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在使用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井字架)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以下简称《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等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使用井字架作为垂直运输设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施工现场井字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拆除,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井字架安装与拆除前,必须根据现场环境、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和监理单位确认。

第五条 各类井字架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和检修制度,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规程和制度应以标牌形式张贴在施工现场。每台井字架的设备技术档案应放在施工现场,以备检查。

第六条 井字架安装或加高后,必须经安装班组自检,项目部和企业安全部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要做好原始记录。

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井字架验收的人员应由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第七条 负责井字架的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的持证,并经本单位聘任方可上岗。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操作控制井字架必须专人专机。

第八条 井字架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井字架安装和使用

第九条 井字架必须具有以下安全防护装置,其性能不得低于《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装置应定型化。

(二)卸料平台防护门。卸料平台口必须设置常闭门,并应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时自动关闭,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

(三)吊篮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应采用联锁开启装置,使升降运行时安全门自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

(四)料口防护棚。防护棚搭设必须安全、严密、可靠。

(五)限位器和紧急断电开关。摩擦式卷扬机严禁使用断电式的上极限限位器。

(六)通讯装置。井字架必须具备闭路电视系统和对讲通讯装置。司机通过闭路电视系统能清楚看到操作者进料和出料。对讲通讯装置必须是闭路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与每一站通话。

第十条 井字架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条 井字架基础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十二条 附墙架的设置以及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井字架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附墙架与井字架架体连接严禁焊接。

第十三条 采用缆风绳固定的井字架,缆风绳的材料、规格、连接、固定等应符合井字架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 缆风绳地锚的埋置方式、材料选用等,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受力大小,经计算确定。

第十五条 井字架的架体、卷扬机、平衡锤和钢丝绳,应设置可靠围护。钢丝绳高出地面的,不得穿越通道。架体首层除进料口外,必须封闭严密,防止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 井字架的卸料平台,不得支承在架体上。卸料平台的铺设应便于小车通行,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第十七条 井字架操作机房应布置在视野良好的位置,并远离危险作业区。操作机房门应设锁。

第十八条 各卸料平台口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探头、超载、乘人。

第十九条 井字架应有产品标牌,并固定在架体明显处。标牌样式见附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现井字架不符合本规定的,应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一)井字架管理不符合第二章规定的;

(二)企业安全部门对不符合第三章规定的井字架签发验收合格证的。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本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二〇〇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物料管理制度

(1)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物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间管理,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

提供与生产相关的所有物料的摆放、标识的细节管理。

二、范围

适用于产品顺利生产所涉及的所有物料、物资。

三、职责

1、 制造中心对生产车间的物料管理进行监督。

2、 生产车间对实现产品所需的物料进行摆放、标识及安全使用。

四、规定内容

1、原料物资。

车间领用物料后,进入车间必须分类并摆放整齐,统一放置于固定区域。

1.1重要物资是指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形成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稳定性或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原材料或元器件。重要物资要存放于专用器件盒内。要做到避免阳光照射、防水、防潮。

1.2一般物资是指用于产品的生产、装配、连接、防护等必备的材料和用件,其质量虽不直接影响其形成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但对其形成产品的外观、牢固、防护、安装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物资。一般物资要存放于专门的区域,做到既不影响生产,也能迅速拿取,避免混乱。专人负责,避免丢失、损坏。

1.3辅助物资是指用于产品的储、运、防护等方面材料及物资。辅助物资由于要在生产车间内不间断使用,所以存放要以方便生产为主。处于闲置状态时,要固定区域放置。

2、设备

车间设备按照总体规划放置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地方。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养护、维修。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建立详细的维护、保养记录备查。

3、工具

3.1生产工具发放到个人,统一放置在工具盒中,工具盒放置在工作台上。

3.2测试用工具,如万用表、电阻箱等要放置在测试工作台面上。工具本身带有标志,写明工具名称、功能、负责人、保养记录等项目。

3.3卫生工具统一放置于指定地点。保持卫生工具的清洁度。避免异味。

4、标识

4.1车间进行区域划分,并用明显的标识线区分各功能区域。关键区域,关键工位要重点区分,关键位置悬挂红色警示牌。

4.2车间内所有成品、半成品、维修品、废品等要存放于固定的器具内并且以颜色区分,各器具放置到指定定区域。红色器具存放维修品,白色器具存放废品,黄色器具存放半成品,蓝色器具存放成品。标识清楚。严禁产品混放、器具混用。

4.3车间内闲置物品,如空物料盒,统一存放于固定区域,整齐划一,并在明显位置注明存放物品名称,标识清楚。

5、危险品

5.1生产用酒精、硫酸等危险物品放置在远离工作区域的地方,专人负责使用安全。使用危险品要经过车间负责人允许。严禁将危险品私自带出车间。

5.2电器开关、接线盒要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线路的检修、维护、保养并纪录,确保车间用电安全。

6、其他物品

6.1个人物品,如水壶、水杯等统一放置于饮水处。工作台面严禁放置液体物质。

6.2个人其他物品放置在储物柜内。

山东力创科技有限公司

物料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龙门架及井架物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司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3)提升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5)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6)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2.提升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3.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震,防潮。

4.运输提升机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浓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各专业处室按专业分工,具体负责对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在生产、储运等各项作业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演练,严格执行。

第三章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装置安全管理。

(一)碳四原料、溶剂、阻聚剂的规格和指标必须满足操作规程要求。

(二)对装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统、萃取精馏系统和精馏系统的氧含量须进行定期分析。气相氧含量增加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阻聚剂须按规程指定的种类、浓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统,确保阻聚剂循环量满足要求。

(四)脱水作业须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距离排放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或明火。

(五)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原则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六)对可能含有过氧化物的换热器等设备进行切换操作前,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操作方案,操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热、冷物料。

(七)应采取措施保证备用泵不积累聚合物、水、盐类等。备用换热器应处于氮气保护状态,保证投用前在密封状态下分析氧含量低于1mg/g。

(八)当精制系统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和事先制定的处理方案,进行蒸煮、钝化,不留死角,确保可燃物、有毒物指标合格,过氧化物被破坏。

(九)开车时应按操作规程步骤进行气密试验、氮气置换和化学清洗,同时保证溶剂中阻聚剂含量合格。

(十)对于停产报废的装置,应依照操作规程,做妥善处理。在停用封存前,须对残留聚合物进行彻底处理。

第六条日常储存安全管理。

(一)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储罐的安全储存温度,其中丁二烯产品储存温度原则上不高于27℃。

(二)储罐应设置超压报警及泄压排放系统。为确保储罐不超压,每个储罐上应安装安全阀。应根据碳四类液态烃物理特性,尽量控制较低的储罐压力,最高不得超过0。5mpa,以减少聚合物的生成。

(三)严格控制储存系统中的氧含量不大于1mg/g。在储运的各个环节中,控制氧气的渗入。应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测,当储罐内气相氧含量超过1mg/g时,应采取措施,以降低气相空间的氧含量。

(四)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控制阻聚剂的加入量,夏季高温时可按高限控制。按国家标准,丁二烯产品控制tbc浓度在50~150ppm范围内,企业自用或用户有特殊要求的可协商确定。

(五)对丁二烯物料的储罐应定期进行蒸煮以除掉过氧化物,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根据操作规程要求,选择合适的化学试剂(如硫酸亚铁等)、蒸煮温度及时间。蒸煮用水以脱氧水为宜。蒸煮后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人工清理,以彻底清除罐内残留的聚合物。

(六)储罐存储系数应小于0.80。

(七)应尽量缩短物料在储罐内的储存时间,原则上静置时间不应超过4天,以减少聚合物的产生。

(八)应在储罐的适当位置,增设紧急注水管线。

(九)储罐须设有静电接地装置并保持完好,防止静电的积累和尖端放电,保证产生的静电能及时导出。

(十)罐区须按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定期进行校验,以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完好。如果条件允许,可设立完整的监视系统。

第七条存储设施停用、检修及投用安全管理。

(一)储罐停用检修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系统进行处理,以确保拆检过程的安全。

(二)系统检修过程中,应彻底清除聚合物。清理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保证在湿润的情况下进行。

(三)对于清理出来的危险物料,应轻拿轻放,放到容器里润湿,然后送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禁止乱堆乱放。

(四)储罐在储存物料之前,须用高纯氮气置换(纯度不低于99。9%),严格控制系统中氧含量低于1mg/g。

(五)新储罐第一次投用前,应使用规定的化学试剂进行蒸煮,消除设备表面的氧,然后用氮气置换至合格。

(六)定期对储罐的第一道出口法兰进行测爆检测,对设备静电接地设施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

(七)储罐安全附件的管理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七章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储罐脱水安全管理。

(一)应制定储罐脱水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及时脱掉储罐物料中的积水。

(二)须设置两道储罐脱水阀,第一道阀门应设置在靠近储罐的根部,第二道阀门设置在脱水管线下部。正常情况下第一道阀应处于开启状态,第二道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三)脱水作业时须执行操作监护制,必须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从事与监护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应站在上风口处监护,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四)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要求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五)罐区应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脱水现场附近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条件的可设氮气管线快速接头和防静电胶管,保证随时可用。

(六)脱水作业人员操作前须将静电导出,穿着防静电服装和不带铁钉的鞋靴,使用防爆工具,不得随身携带手机。

(七)进行脱水作业时,开关阀门要缓慢,阀门开度不宜过大,避免物料大量带出。冬季作业时,特别是遇有冻堵现象时须防止因开关不慎而造成阀门损坏,致使物料泄漏。

(八)在脱水过程中遇到排放不畅时,首先应关闭脱水阀,停止脱水操作,然后通知有关人员,经确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脱水。必要时可倒空罐内所有物料,对罐、所堵管线进行蒸煮等处理。严禁使用蒸汽对脱水管线进行加热,严禁用铁器进行敲打或疏通,严禁盲目开大阀门,防止物料喷出发生意外。

(九)在脱水过程中发现有聚合物或其它物料带出时,应逐渐关小阀门,操作阀门须小心,防止聚合物受挤压发生危险。

(十)脱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

第九条铁路罐车、汽车罐车运输安全管理。

(一)铁路罐车、汽车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使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须具备完整有效的手续,方可进行运输。押运员、汽车罐车驾驶员须取得从业资格证。

(二)罐车运输必须配备押运员。铁路罐车押运员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丁二烯的物理、化学性质及防护措施,具备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

(三)押运员应携带所需的通讯、防护、消防、检测、维护等工具,并满足防火、防爆、防静电的要求。押运途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生泄漏应积极主动处理,以免事态扩大,如无法处理,应立即同有关部门、企业联系加以解决。

(四)铁路罐车押运员应积极与铁路部门联系及时编组挂运,避免车辆停留时间过长,同时对发运、路径各编组站与收货单位交接相关手续作详细记录。汽车罐车押运员应在运输前对罐车的安全附件及设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罐车停留期间应加强巡视,避免无关人员登上车辆。

(五)严禁在电气化区段对铁路罐车进行罐上作业。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罐上作业,须经铁路方面同意,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六)有关企业应制定铁路自备罐车的管理办法。指定专职人员对自备罐车的使用、修理和定期检验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包括制造、使用、维修、检修、事故等记录在内的技术档案。应注意高温等特殊气候下罐车的停放管理,避免因超温、超压引发事故。

(七)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关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在签订汽车罐车运输合同时,还应签订承运单位安全运输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措施。

(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汽车罐车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如必须进入上述区域,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九)汽车罐车应设有相应的防晒、防火、防爆等措施。

第十条装卸车安全管理。

(一)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栈台(桥)上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栈台人员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检工作。

(二)罐车应在检查合格后进入停车场,由栈台人员负责作业监护。分析合格或接到指令后,方可驶入栈台。汽车罐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引擎,车轮须加固定块。在停车场或栈台停放期间,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得进行车辆修理活动。

(三)栈台人员须检查罐车及其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须确认罐车外观良好,接地线、防火罩、汽车阻火器等符合安全要求,罐体号与车辆号相符合。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前,须核对车号,确认物料品种、料量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进入现场前,作业人员须首先消除人体静电,关闭非防爆型通讯工具。严禁携带烟、火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以及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带铁钉的鞋靴进入现场。作业过程中严禁更换衣物、鞋靴和梳头。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作业。

(五)作业前应接好静电接地线,管线和接头必须牢固。装卸完毕后,应静置5分钟,方可将接地线拆除。

(六)栈台人员指挥待装卸车辆依次进入相应鹤位,此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前一车辆对位后,后一车辆方可进入。所有车辆对位后,方可统一接好罐车与管线的快速液相接头及气相接头。

(七)由栈台人员用测爆仪或设置固定式可燃气报警器,监测可燃气浓度,测爆不合格或异常须立即关闭相关阀门进行处理。

(八)在作业过程中,应时刻注意罐车液位、压力,并随时检查车况,遇有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作业。在作业过程中,须预防物料溅落到皮肤发生冻伤事故。

(九)当阀门、倒淋发生堵塞或冻堵时,严禁使用工具敲打或蒸汽吹扫。

(十)当现场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启动岗位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止漏,此时不得启动车辆。

(十一)所有车辆全部装卸车完毕、且测爆合格后方可起动点火。栈台人员指挥车辆依次驶出栈台,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作业完成后,特别注意要收好并挂牢走梯,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二)应抓紧时间完成卸车任务,尽量减少转输时间。

(十三)卸车完毕后,应使用高纯氮气将装卸车系统吹扫干净。

(十四)每次卸车后,应控制中间罐液位尽可能低,然后停止转输泵。当中间罐压力下降时,应使用高纯氮气补压,使其始终保持微正压。转输泵房的风机应保持常开状态。

(十五)装车量不得超过罐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中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十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立即停止作业:

(1)雷雨天气;

(2)附近发生火灾;

(3)附近50米内有明火作业;

(4)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发生跑、冒、滴、漏;

(5)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在作业区积聚,具有形成爆炸空间的可能;

(6)安全设施失灵或发生其它可能危及安全作业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料管理制度

提升机安装后,应由主管部门组织按照本规范和设计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一)、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进行1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三)、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四)、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项。

3.交接班交待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停机修理,禁止机械带病作业;。

4.停机一段时间后,应先进行空机运行检查,然后才能带载运行;。

7.禁止在6级风以下作业;。

8.收班时,离开操作现场前应放下吊篮,严禁将吊篮搁轩在支架上长时期停放;。

9.禁止非操作人员启动卷扬机;。

10.收班时要拉曾断电,锁好电源箱,防止无关人员启动卷宗扬机。

物料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定额的管理,明确企业有关部门在消耗定额管理中所负的责任,达到合理使用资源,减少损失,降低成本之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消耗定额管理是一项全面细致的技术管理工作,由生产部主管,车间设兼职管理员,车间应按定额管理的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一个管理网。

二、消耗定额计划由计划部门编制,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三、生产车间负责消耗定额计划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果生产条件变化,可提出对消耗定额计划的调整申请,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四、原材料、燃料、库耗不得摊入消耗之中,产量库损不得从入库总产量中扣除。

五、供应部要保证按质、按量供应各种原材料,燃料、并及时提供其有关特性资料。

六、各单位对各种消耗、产品产量应认真准确的填写统计报表、盘算报表,按月及时上报(次日3日前)。车间核算员负责消耗定额的核算与分析工作,每月25日前将消耗定额完成情况报主管副总,并抄送计划统计部门。

七、车间工艺技术员每月作一次消耗定额的书面分析报告报生产部。生产部每月召开一次消耗定额例会。

八、每季应由主管副总召开一次消耗定额、生产成本分析例会。

物料管理制度

安装后使用前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升机安装后,应由主管部门组织按照本规范和设计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一)、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进行1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三)、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四)、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项。

3.交接班交待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停机修理,禁止机械带病作业;。

4.停机一段时间后,应先进行空机运行检查,然后才能带载运行;。

7.禁止在6级风以下作业;。

8.收班时,离开操作现场前应放下吊篮,严禁将吊篮搁轩在支架上长时期停放;。

9.禁止非操作人员启动卷扬机;。

10.收班时要拉曾断电,锁好电源箱,防止无关人员启动卷宗扬机。

提升机安全管理制度

1、提升机司机和维修工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和保卫工作。

2、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警惕,严防坏人制造事故破坏生产。

3、一切非本车间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车房。

4、严禁带小孩进入车间。

5、参观或有事需进入车间,外来人必须经领导同意,有机电负责人带领方能允许进入车间,并要进行登记(专职检修人员,领导除外)。

6、提升机各种记录必须填写认真、清楚,并保证其完整与清洁。

7、该保护装置各功能与原绞车的保护系统相互独立,同时发挥安全制动作用,故而该保护装置一经投入使用,任何人不许在绞车运行过程中拨动有关部位和进行调整,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8、开机或关机必须在绞车处于停车制动状态下进行,开机后,绞车运转起动,按下手动复位按钮,拨上复位开关(绿色指示灯此时熄灭)。

9、在运转过程中如发现自监灯不亮时,应先将复位开关向下拨动(此时绿灯亮)使后安全制动和减速回路ikn回路处于短路状态,然后关掉机子,查找原因。

10、对该机的'调整部位须进行整定时,必须在停车制动时进行,先将复位开关向下拨动,处于短路状态,然后开机调整,投入使用时按第二条办。

11、在进行过程中如发生超速、限速,2m动作而引超安全闸制动时,在弄清掉闸原因后,先按下手动复位按钮,使该机处于使用状态,然后吸合使保险闸回路(tn回路)绞车开始运行。

12、在运行过程中,因发生机尺、过卷、松绳动作而引起安全闸制动时必须先弄清原因,待事故排除后,先将复位开关向下拨动(处于短路状态)然后吸合保险闸回路,并使用绞车恢复正常运转,此时按下手动复位按钮,使机子处于正常状态,待停车后将复位开关拨上投入运行。

13、为了保证该保护装置长期可靠运行,每月对该机进行擦拭检查,并用专用测试仪器进行全面试验,发现不合格的部位必须当即进行调整,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4、凡设有综保的提升机必须设专人维护检查,不经请示同意,不准任何人甩掉不用,违者按责任事故追查。

物料管理制度

所有合同(订单)都要编号保存,按季整理归档,没如期归档的罚款10元。

2、对新供应商要进行资质材料的收集,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特殊行业资质证明、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等,每缺少一项罚款5元,收集的材料交质保部确认、归档,没归档的每项罚款10元。

在业务往来中要建立供应商台帐,对供应商物料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到货日期、资金往来等均有详细记录,其中每缺少一项,罚款5元,未建立台帐每月罚款10元。

对处理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供应商,并限期回复,未反馈给供应商的,每项罚款10元。

4、所有合同(订单)发票都要正确输入erp系统,合同(订单)在签订一周内要输入,逾期每项罚款5元。

发票在作好收料单后一周内要输入,逾期每项罚款5元。

5、经查是因物料采购合同或计划未及时下达延误供货的,导致停产半天,每次罚款200元,一天罚款400元,以此类推。

6、因违反工作流程和工作疏忽导致物料出现异常情况而影响生产,停产半天,每次罚款200元,一天罚款400元,以此类推。

7、物料采购是公司对外的一个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供应商索取钱物,一经发现除追缴所得钱物外,并视情况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对公司人员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提升机使用管理制度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3.交接班交待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停机修理,禁止机械带病作业;。

4.停机一段时间后,应先进行空机运行检查,然后才能带载运行;。

7.禁止在6级风以下作业;。

8.收班时,离开操作现场前应放下吊篮,严禁将吊篮搁轩在支架上长时期停放;。

9.禁止非操作人员启动卷扬机;。

10.收班时要拉曾断电,锁好电源箱,防止无关人员启动卷宗扬机。

物料管理制度

提供与生产相关的。所有物料的摆放、标识的细节管理。

适用于产品顺利生产所涉及的所有物料、物资。

1、制造中心对生产车间的物料管理进行监督。

2、生产车间对实现产品所需的物料进行摆放、标识及安全使用。

1、原料物资。

车间领用物料后,进入车间必须分类并摆放整齐,统一放置于固定区域。

1.1重要物资是指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形成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稳定性或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原材料或元器件。重要物资要存放于专用器件盒内。要做到避免阳光照射、防水、防潮。

1.2一般物资是指用于产品的生产、装配、连接、防护等必备的材料和用件,其质量虽不直接影响其形成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但对其形成产品的外观、牢固、防护、安装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物资。一般物资要存放于专门的区域,做到既不影响生产,也能迅速拿取,避免混乱。专人负责,避免丢失、损坏。

1.3辅助物资是指用于产品的储、运、防护等方面材料及物资。辅助物资由于要在生产车间内不间断使用,所以存放要以方便生产为主。处于闲置状态时,要固定区域放置。

2、设备。

车间设备按照总体规划放置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地方。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养护、维修。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建立详细的维护、保养记录备查。

3、工具。

3.1生产工具发放到个人,统一放置在工具盒中,工具盒放置在工作台上。

3.2测试用工具,如万用表、电阻箱等要放置在测试工作台面上。()工具本身带有标志,写明工具名称、功能、负责人、保养记录等项目。

3.3卫生工具统一放置于指定地点。保持卫生工具的.清洁度。避免异味。

4、标识。

4.1车间进行区域划分,并用明显的标识线区分各功能区域。关键区域,关键工位要重点区分,关键位置悬挂红色警示牌。

4.2车间内所有成品、半成品、维修品、废品等要存放于固定的器具内并且以颜色区分,各器具放置到指定定区域。红色器具存放维修品,白色器具存放废品,黄色器具存放半成品,蓝色器具存放成品。标识清楚。严禁产品混放、器具混用。

4.3车间内闲置物品,如空物料盒,统一存放于固定区域,整齐划一,并在明显位置注明存放物品名称,标识清楚。

5、危险品。

5.1生产用酒精、硫酸等危险物品放置在远离工作区域的地方,专人负责使用安全。使用危险品要经过车间负责人允许。严禁将危险品私自带出车间。

5.2电器开关、接线盒要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线路的检修、维护、保养并纪录,确保车间用电安全。

6、其他物品。

6.1个人物品,如水壶、水杯等统一放置于饮水处。工作台面严禁放置液体物质。

6.2个人其他物品放置在储物柜内。

山东力创科技有限公司。

物料管理制度

1、投入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必须是能正常工作的物料提升机,不允许带故障使用,尤其不允许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同时,物料提升机的使用,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

2、物料提升机的使用应定机定人,有专人负责,非安装、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登塔机。操作室限载150kg。

3、物料提升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进行一定的`训练,取得合格证,同时,应了解物料提升机的构造与性能,严格执行本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物料提升机必须安装在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砼基础上。

5、物料提升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走动。

6、物料提升机经过大修或转转移场地重新安装后,必须严格检查各部连接件的可靠性,传动部件有无干涉,金属结构有无损坏,电气设备与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可靠,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行运转后,方可投入使用。

8、物料提升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安装或拆卸时,风力不大于4级,如遇到雷雨、大暴风、浓雾等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如天气预报有10级以上大风时,塔机要用缆风绳加固。

9、物料提升机停止工作后,应保证起重臂随风自由转动。

10、夜间工作时,工地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11、物料提升机应避开高压线安装,起重臂、平衡臂、吊钩与一般动力线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才可作业。

12、在多台物料提升机的施工现场,应防止空中干涉。

13、物料提升机出现临时故障需检修或保修时,必须切断地面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14、操纵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炸物,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放火。

物料管理制度

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服务质量的要求。

适用于服务质量有影响的'物料采购。

3.1各部门负责提出物料采购申请,做好物料使用记录。

3.2综合事务部负责审核采购申请,并负责物料的采购。

3.3综合事务部负责组织对服务供方的调查、评估、选择。

3.4各相关部门负责对供方的服务过程进行监督与考核。

4.1公司确定要采购服务后,对单件采购金额超过20xx元的物料,综合事务部负责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供方资料,对服务供方进行初审。

4.2初审内容包括:供方资质证明、公司简介、人员等。

4.3同一服务项目,除特殊情况外,通常至少应选择两家以上单位,并将初审结果予以记录。

4.4综合事务部将初审评价结果报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复评会议,并填写《服务供方复审表》,确定服务供方。复审内容包括:技术设备资料、服务价格、质量保证的承诺等。

4.5每年根据服务供方的合同执行情况及部门、管理处的反馈意见,对其进行一次年审,年评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合格服务供方资格。

4.6综合事务部负责合格供方档案的建立。

4.7服务供方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应取消其合格服务供方资格,并重新选择评价。

4.8常用物料的采购。

4.8.1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

4.8.2报综合事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8.3综合事务部按批准后的采购申请单要求进行采购。

4.8.4对采购的物料由使用部门与采购人员共同验货,并在《采购申请单》内注明验货情况,办理领用手续。

4.8.5使用部门在使用时发现不合格材料应记录,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与综合事务部联系,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处理。

4.8.6物料领用人到各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4.9应急采购处理。

4.9.1由于材料使用部门无法预料,确属急需,使用部门可在综合事务部授权后直接在认可供应商处购买。

4.9.2材料购回后,使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标记、记录使用地点、质量情况,事后需补办相关申请采购手续。

5.1公司所采购的物料均需检验,检验地点在公司或管理处。

5.2对于一般日常物料的采购多属零星采购,所以通常选用名牌产品,进货时只作数量、外观、规格等的验证,物料数量少于10个的,抽样100%。

5.3检验方法。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证,物品数量应与《采购申请单》数量相符。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证,物品数量应与《采购申请单》数量相符。

5.3.2物料规格应和《采购申请单》上所列规格相符。

5.3.3外观:。

5.3.3.1从包装看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5.3.3.2物料本身接口处是否有不应有的松动;连接部位是否转动灵活;验证物品质地、颜色、尺寸符合购买要求;附件是否齐全。

《服务供方评价表》。

《服务供方复审表》。

《采购申请单》。

《不合格品处理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在使用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井字架)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以下简称《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等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使用井字架作为垂直运输设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施工现场井字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拆除,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井字架安装与拆除前,必须根据现场环境、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和监理单位确认。

第五条各类井字架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和检修制度,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规程和制度应以标牌形式张贴在施工现场。每台井字架的设备技术档案应放在施工现场,以备检查。

第六条井字架安装或加高后,必须经安装班组自检,项目部和企业安全部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要做好原始记录。

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井字架验收的人员应由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第七条负责井字架的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的持证,并经本单位聘任方可上岗。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操作控制井字架必须专人专机。

第八条井字架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井字架安装和使用。

第九条井字架必须具有以下安全防护装置,其性能不得低于《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装置应定型化。

(二)卸料平台防护门。卸料平台口必须设置常闭门,并应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时自动关闭,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

(三)吊篮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应采用联锁开启装置,使升降运行时安全门自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

(四)料口防护棚。防护棚搭设必须安全、严密、可靠。

(五)限位器和紧急断电开关。摩擦式卷扬机严禁使用断电式的上极限限位器。

(六)通讯装置。井字架必须具备闭路电视系统和对讲通讯装置。司机通过闭路电视系统能清楚看到操作者进料和出料。对讲通讯装置必须是闭路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与每一站通话。

第十条井字架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条井字架基础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十二条附墙架的设置以及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井字架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附墙架与井字架架体连接严禁焊接。

第十三条采用缆风绳固定的井字架,缆风绳的材料、规格、连接、固定等应符合井字架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缆风绳地锚的埋置方式、材料选用等,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受力大小,经计算确定。

第十五条井字架的架体、卷扬机、平衡锤和钢丝绳,应设置可靠围护。钢丝绳高出地面的,不得穿越通道。架体首层除进料口外,必须封闭严密,防止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井字架的卸料平台,不得支承在架体上。卸料平台的铺设应便于小车通行,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第十七条井字架操作机房应布置在视野良好的位置,并远离危险作业区。操作机房门应设锁。

第十八条各卸料平台口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探头、超载、乘人。

第十九条井字架应有产品标牌,并固定在架体明显处。标牌样式见附录。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现井字架不符合本规定的,应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一)井字架管理不符合第二章规定的;。

(二)企业安全部门对不符合第三章规定的井字架签发验收合格证的。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本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二〇〇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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