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通用15篇)

时间:2023-11-02 09:21:27 作者:BW笔侠 专业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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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使用干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廉洁自律、正确履行职责,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

1、学习谈话。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体会和经验,经常性的进行交流和谈心,以促进思想政治水平的共同提高,班子成员团结的加强。

2、沟通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出现分歧或者出现一些矛盾的苗头时候,双方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同事负责,坦诚相对的进行深入的交心谈话,消除隔阂,统一思想,共同努力,促进工作。

3、工作交流。班子的主要领导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前或者在贯彻执行前,和班子的其他领导进行沟通协商,以听取意见、建议,争得相互的支持。

(二)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交心谈心。

1、思想交流。普通党员在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挫折,工作状态不佳时,可以和领导干部进行思想交流,以获得帮助、支持和开导,缓解思想上的压力。

2、工作交流。普通党员干部对学校的有关工作和政策有不理解、意见或者建议的,对领导工作有想法的,可以直接找相关领导进行沟通交流,被谈心的领导要热心接待、真心交流、虚心接受。

1、相互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6、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组织上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沟通群众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位置,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正职与副手之间、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应进行正常的谈话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三篇制定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分布和结构,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制定计划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精神,紧紧围绕高校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作出贡献.二、制定计划的依据1.依据党的发展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应学习领会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以及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制定计划.2.依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情况.通过对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成熟情况的调查分析,为计划的制定提供准确依据.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近期达不到培养目标的,不列入发展计划,切实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3.依据党员队伍的现状.通过对本单位党员队伍状况的调查分析,着力解决好党员队伍结构、分布不合理的现象,特别要注意加强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4.通过。

总结。

本单位过去发展党员的情况,改进工作方法,合理调整党员发展力度,保持本单位发展数量的相对平稳,避免突击发展现象.四、制定计划应注意的问题制订计划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1.制定计划应从本单位目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状出发,坚持标准,科学制定,既不主观地确定发展数量,也不互相攀比,盲目追求发展数量.2.制定计划不只是确定发展数字,更要提出工作上的要求和措施,将工作重心放在如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上.3.计划经学校党委审核后,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各单位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按照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避免不执行计划盲目发展党员或随意更改计划的倾向,未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得在本年度发展.4.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注意在检查中进行总结和交流,不断推进工作.【第2篇】为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我校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1_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20__年我校发展党员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__大会议”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__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质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二、发展的数量和要求1、发展数量.按照我校的基本情况发展党员计划,全校201_年发展党员计划1名2、年龄、文化结构:在发展的新党员中,35岁以下的要占当年发展数量的5%以上.及文化程度有大专学历以上.3,必须是在学校的各门工作中表现突出,严格自己的优秀教师.

三、

主要措施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发展党员是增强党组织的力量,壮大党员队伍的重要途径,是关系到党的兴旺发达,后继有人长盛不衰的一件大事.因此,党支部务必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校党支部要把那些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热心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有为青年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党员队伍老化问题.各党支部要从基础工作抓起,加强对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和骨干的启发、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渠道,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2、坚持党员标准,确保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吸收那些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战线、基本纲领,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本职工作上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的先进分子入党.同时,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不能随意降低,不能另立标准.3、建立奖惩制度,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把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各支部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年内发展党员工作好的,给予表彰并作为校级先进的个人予以推荐上报的条件之一.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不发展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或先进个人.【第3篇】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保持党的活力和朝气、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公司今年的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全面坚持和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着眼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为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目标要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1_年拟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三、工作措施1、注重引导,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重视把发展党员工作的教育关口前移,做到早选苗、早培养、早教育.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把优秀分子吸引到党的周围.注重在先进工作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中发现、培养和发展党员,整体提高新党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培养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动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2、规范程序,严格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党员的质量是党的生命.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把“入口”关,认真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做到: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不发展.同时,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不能随意降低或另立标准.3、加强培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坚持分类指导、因情制宜,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选送积极分子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培训班,切实增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章》、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有关知识等理论教育.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培训联系人指导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加大教育、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力度,并通过上党课、谈心等形式,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促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要求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向党组织靠拢.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坚持联系人制度,上级组织谈话制度,团组织推优制度,党员和群众推荐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等。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根据教育体育局党委[20。

]10号文件精神和我校《20。

—20。

年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红寺堡小学2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

大和。

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新党章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我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三、发展重点。

重点要做好在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重视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四、基本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先进性为着眼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1、抓领导指导。要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抓组织建设,夯实基础。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建设,结合“三向培养”,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建立每年8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基础。要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3、抓规范操作。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党员质量,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党支部要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一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确保工作不走样、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

4、抓教育管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提高新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预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要坚持分类指导、因情制宜,根据不同职称、岗位、地域、年龄、文化的预备党员的特点,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培训措施,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

20。

年,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使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按目标考核安排,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等一系列精神,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把质量第一放在发展的首位,坚持统筹兼顾和数量均衡的原则。

二、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1、为进一步增强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任务,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抓出成效,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2、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的落到实处。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摆在支部议事日程,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做到思想、措施、责任、行动四到位,形成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组委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领导,强化发展党员措施。

党支部要严格按发展党员程序,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发展新党员的气候。

1、重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及时发现苗子,抓紧培养教育培训,定期对他们进行跟踪考察。

2、抓重点攻难点,认真按照发展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程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重点发展3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入党。

3、抓党建、促团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在抓好党建工作的同时,加大团组织、工会等推荐工作,把优秀团干、团员等作为重点“推优”对象。在广大青年中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启发青年向组织靠拢,激发和唤起社区青年的政治进取心。

4、加强对党员跟踪管理。支委会要形成专人指导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和谈话制度。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考察,做到培养时间、培养对象、介绍人、谈话人四落实。重点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实行预备党员跟踪考察考核制度,使每个党员组织上入党的同时做到行动上入党,以全面提高新党员的素质。

5、明确计划。支部提出具体可行性措施,对本年度重点发展对象具体落实到人和具体发展时间,计划今年发展党员1名。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推行责任制。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配备组织委员或组织干事做好日常工作。本年度计划发展一名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一名。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进一步健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培训制度。建立发展党员情况上报备案制度,建立新发展党员追踪考察制度。党组织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培养。对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要经过集中培训、测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展入党,对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到位的,坚决不发展入党。

三、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方式。要巩固扩大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采用上党课、结对子谈心等形式。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七一”入党宣誓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和宣传,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要实行票决制。要召开发展党员座谈会,接受群众监督,使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公开透明。要强化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度,在发展党员中要做好预审登记,并建立台帐,严格把关,使党员发展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五、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要指定专人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台帐。同时,要做好党员入党手续的归档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丢失、遗漏等现象的发生。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环保局党支部今年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意义。

党员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中坚和骨干,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基本成分和依靠力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员队伍活力的内在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实现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需要,是确保社区党员队伍充满生机力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

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为目标,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依据,以发展优秀分子入党为重点,以贯彻党的。

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保证,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增强环保局党支部党员队伍的活力。

三、目标要求。

年党支部要积极接纳入党申请人,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和1名发展对象。在保证质量和改善结构上下功夫,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的一般应占9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要占90%以上。

四、基本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立足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建设,拓宽选人视野,强化教育培养,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抓好入党申请人队伍建设。及时建立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花名册、档案,指定专人培养,经常对其进行跟踪考察、培养教育。

(二)、规范发展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各项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填写有关表格材料,认真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四个环节分别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党支部讨论方能确定,并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进行考察汇报;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进行党外评议和党内评议,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注意克服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防止搞突击入党,坚持“五个不批”:没有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调查而未及时审批,时间超过六个月退回支部审议,重写《入党志愿书》。今年计划确定发展对象1名,严格履行入党程序,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新党员综合素质。适应形式任务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坚持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培养人对预备党员定期进行教育、谈话,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等办法,有意识地让新党员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增长才干,加强党性修养。

(四)、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做到认识、措施、责任、行动“四到位”,形成支部书记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和领导格局。落实季度党建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记录、党员档案等情况的检查,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指导,做到支部党员队伍的数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结构更加合理。对工作不落实,违反有关规定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要坚决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的责任。

党支部根据今年发展党员计划,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发展、培养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努力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加强对发展党员记录、党员档案等情况的检查,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指导,做到支部党员队伍的数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结构更加合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和颍组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党员计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工作方针。

1、坚持标准。坚持把党员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一个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着重看他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承认和履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2、保证质量。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吸收等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每位新发展的党员符合党员条件和党员标准,确保党员质量。

3、改善结构。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不断改善党员的年龄、知识和行业分布等结构,保持党的力量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均衡发展,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专业人才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和行业中发展党员,要重视做好在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

4、慎重发展。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搞突击发展,也不停止发展。加强宏观指导,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均衡发展,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三、总体要求。

坚持镇党委宏观指导、基层党支部按计划发展的原则做好。

年发展党员工作。发展的新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和35岁以下青年党员要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比例要达到75%以上,妇女党员比例不低于25%。要着重解决农村支部后继乏人的问题,每个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同时注重做好科技、教育、文化、非公有企业、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中的发展党员工作。

年全镇计划发展新党员22名。

四、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落实好公示制度,凡是新发展对象必须进行公示。三是要坚持预审制度,预审合格后方能发展。四是要坚持培训制度,对新发展对象,要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不经培训的不予发展。五是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情况,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是建党对象必须从党员数据库中已录入的积极分子中发展。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我校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1x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校发展党员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大会议”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质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

二、发展的数量和要求。

1、发展数量。按照我校的基本情况发展党员计划,全校201x年发展党员计划1名。

2、年龄、文化结构:在发展的新党员中,35岁以下的要占当年发展数量的5%以上。及文化程度有大专学历以上。

3,必须是在学校的各门工作中表现突出,严格自己的优秀教师。

三、主要措施。

继有人长盛不衰的一件大事。因此,党支部务必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校党支部要把那些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热心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有为青年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党员队伍老化问题。各党支部要从基础工作抓起,加强对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和骨干的启发、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渠道,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2、坚持党员标准,确保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吸收那些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战线、基本纲领,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本职工作上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的先进分子入党。同时,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不能随意降低,不能另立标准。

3、建立奖惩制度,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把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各支部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年内发展党员工作好的,给予表彰并作为校级先进的个人予以推荐上报的条件之一。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不发展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或先进个人。

党支部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有助于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你知道具体的计划要怎么制定吗?下面是本站小编带来关于党支部20xx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和颍组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xx年发展党员。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党员计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工作方针。

1、坚持标准。坚持把党员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一个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着重看他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承认和履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2、保证质量。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吸收等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每位新发展的党员符合党员条件和党员标准,确保党员质量。

3、改善结构。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不断改善党员的年龄、知识和行业分布等结构,保持党的力量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均衡发展,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专业人才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和行业中发展党员,要重视做好在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

4、慎重发展。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搞突击发展,也不停止发展。加强宏观指导,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均衡发展,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三、总体要求。

坚持镇党委宏观指导、基层党支部按计划发展的原则做好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发展的新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和35岁以下青年党员要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比例要达到75%以上,妇女党员比例不低于25%。要着重解决农村支部后继乏人的问题,每个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同时注重做好科技、教育、文化、非公有企业、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中的发展党员工作。20xx年全镇计划发展新党员22名。

四、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落实好公示制度,凡是新发展对象必须进行公示。三是要坚持预审制度,预审合格后方能发展。四是要坚持培训制度,对新发展对象,要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不经培训的不予发展。五是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情况,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是建党对象必须从党员数据库中已录入的积极分子中发展。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优化党员结构,充分发挥党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守发展党员的程序,遵循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和“四化”标准,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切实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

二、发展目标。

20xx年是我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村的关键时期,实现“三个文明”建设跨越式发展,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广大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我村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真正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在党员发展上,要做到“广”、“高”。“广”,即发展党员的面广,要广泛培养、发展党员,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高”,即发展党员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把文化水平高、思想觉悟高、懂科技、善管理的人才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优化党员结构。20xx年计划发展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保持5-7名,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严格按照“三个50%”的要求,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主要任务。

1、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党支部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支委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贯穿于整个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高度重视发展新党员,尤其是要在农村生产第一线发展文化高的青年、妇女入党,充分发挥村级业余党校的阵地作用,定期开展性教育培训,着重解决党的力量较薄弱的村民组发展新党员和建立党小组的问题,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力度。

3、加强支部建设。党支部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等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因此,要建强支部,加大党员的发展力度。

4、加大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力度,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意识教育,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培训、教育力度,不断巩固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取得的成果,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5、加强对要求入党先进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他们参加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会议,不断增强他们对党的认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6、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定向帮助和培养,严格考察,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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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党支部发展党员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支部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你知道具体的计划要怎么制定吗?下面是本站小编带来关于20xx年度党支部发展党员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为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教育体育局党委关于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新党章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积极慎重的态度切实抓好党员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加强在35岁以下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我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xx年,计划发展教职工新党员5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8名。20xx年,计划发展教职工新党员5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8名。20xx年,计划发展教职工新党员5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8名。在学校35岁以下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中进行培养发展,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

三、主要措施。

1、抓好源头,夯实基础,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发展党员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发展党员的质量。我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十分薄弱,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建设,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内。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基础。要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

要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坚持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3、要把握关键,提高素质,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

要适应新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预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要根据不同岗位、年龄、文化的预备党员特点,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培训措施,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要坚持预备党员半年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

思想汇报。

党支部半年讨论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制度并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等办法有意识地让新党员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增长才干加强党性修养。

4、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重点做好在骨干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最根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意在教学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今年以来,党员以及群团组织积极向各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6名,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局党委根据《入党教材(xx年修订本)》为主要培训教材,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二、在发展党员宏观管理方面,明确了各级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局党委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党员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根据需要提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意见,逐级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基层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向局党委报送本支部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局党委对党支部报送的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对发展党员。

工作计划。

进行综合协调,防止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实现均衡发展。

三、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方面,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票决制。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对在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在培养考察和政审等工作中不细致,不认真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造成“带病入党”的,局党委要追究党员所在党支部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xx年发展党员情况和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xx年党员转正一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人。xx年计划党员转正2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8人。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新党员要坚持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追求数量,忽视质量。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开始,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塑造合格党员。要严把入口关,要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于入党全过程。

3、坚持党员标准。正确、全面、科学的把握党员标准,切忌简单化、单一化和片面化,不准降低标准和脱离党章规定另立标准。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按照党员标准逐个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出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5、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对一些尚无入党条件的,无论声望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能强迫他们入党,不允许把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

1、入党积极分子要在自愿入党者中挑选。必须经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思想、工作、学习上表现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群众威信。

3、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培养人应担负起下列责任:向积极分子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了解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政治历史、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经常找其谈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定期汇报积极分子的进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后,向党组织建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4、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交给他们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的责任。要采取各种方法,对其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教育;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专业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方面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使其提高素质,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写实。党委和总支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分析,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要按照党员标准,在找本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德、工作学习情况及社会活动表现的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评议,由培养人将评议结果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上。重点培养对象每季度写实一次,一般培养对象每半年写实一次。写实要突出个人特点,既有概括内容,又有具体事例,既写优点,又要写明缺点。

7、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历史经历、政治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了解和审查,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在档案中已有说明的,可不再查证,无说明的,要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取得政审材料。

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政审、

申请书。

思想汇报。

自传等相关材料,列入积极分子档案。

9、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党委、总支和支部每年年末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把符合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出去,并将名单报上级党组织。

政治历史清白,基本符合党员入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党总支对支部提出的发展计划和档案材料,严格审查把关,集体讨论审议后,提出发展计划和发展时间安排,连同拟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同上报校党委工作部。校党委组织部本着“十六字方针”,根据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确定发展指标。

3、各支部在每季度首月初,将本季度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

入党志愿书。

思想汇报自传《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政审材料培训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支委会酝酿讨论记录支部综合审查报告党委组织员考核意见材料等)上报校党委工作部,经组织员审查通过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4、发展党员首先由介绍人和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记录,然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

5、发展新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支部不得列为当年发展对象:

(1)未经党组织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培养考察,并按规定写实的;。

(2)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

(3)没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群众中无威信的;。

(4)没有经过党组织集中培训的;。

(5)对发展对象的问题尚未查清的;。

(6)现实表现不突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7、严肃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同志和入党介绍人要认真指导入党者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两名介绍人要将自己的意见认真负责的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然后由党支部审阅。

1、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都应该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2、申请入党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大会。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介绍人有一人不能出席,应在大会前向党支部认真负责的介绍情况,支部大会可以召开。

3、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党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对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支部、介绍人和申请入党人应予以解答。

4、表决在正式党员中进行。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5、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决议要写清入党人的基本情况、党支部大会对其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和弃权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然后报上级党委审议批准。

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在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前,由党总支组织员对其进行谈话。

1、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所在党支部,继续加强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及时与其进行谈话,指出努力方向。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对其进行季度考察写实。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由党委或支部组织进行。一般未经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办理转正手续。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出现问题或发现其入党前有重要问题对组织隐瞒,支部应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以便进行妥善处理。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党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并将其做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对预备期满的党员,党组织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还需进一步教育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在培养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讨论、党支部审查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今年年初,我校××同志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以后,学校党委严格按党员发展程序开展工作:一是对其及时进行了政治审查,政审全都合格;二是安排她参加了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通过了统一考试;三是学校党支部对她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表现,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四是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了他们的入党申请;五是学校党支部派人与她进行了谈话,使她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认识,端正了入党动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机关工委的意见及安排,一、对发展新党员进行了公示;二、是学校党支部及时组织了入党宣誓大会。

只有严格的程序,才能保证了发展党员的严肃性,也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自从进入咱们党支部以来,我一直铭记着:作为党员就应该时刻做好带头作用,为群众做好榜样,要思想解放实事求是。通过最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后,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让我进一步觉得作为一名合格而优秀的党员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一直以来,党员在我国历一直是时刻都在人民群众的前面,不论是前几年2008年的大雪,还是云南的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广大党员都毫不畏惧困难,勇往直前,众志成城,为受灾人民撑起一片新的蓝天。就如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中提到: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完成重大任务、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中冲锋在前、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生动诠释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然而在新时期我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与“四种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其中四种危险中提到了脱离群众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是事关我党生死存亡的大事,不可掉以轻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得天下、能执政,就是因为密切联系群众。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也没有、也不敢脱离群众,但脱离群众的现象却时有发生,一些官员在处理涉及群众的事情时,没有很好的深入下去调查研究,官僚主义严重,走形式,甚至独断专行、以权谋私。当然这种人最终会自食恶果。我们作为党员要时刻铭记党与人民是“鱼水之情”,应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信念就是精神支柱,信念就是力量源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相信党的信念,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一个共产党员如果没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在一定条件和气候下,就会丧失革命意志,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经不起考验,站不稳立场,分不清是否,有的甚至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蜕化变质。因此,每一个共产党员要能经受住各种考验,在关键时刻,在各种风浪中,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首要一条就是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员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应该自觉地把理想信念升华为每个共产党员坚定的政治信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新党员要坚持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追求数量,忽视质量。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开始,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塑造合格党员。要严把入口关,要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于入党全过程。

3、坚持党员标准。正确、全面、科学的把握党员标准,切忌简单化、单一化和片面化,不准降低标准和脱离党章规定另立标准。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按照党员标准逐个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出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5、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对一些尚无入党条件的,无论声望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能强迫他们入党,不允许把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

1、入党积极分子要在自愿入党者中挑选。必须经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思想、工作、学习上表现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群众威信。

3、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培养人应担负起下列责任:向积极分子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了解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政治历史、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经常找其谈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定期汇报积极分子的进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后,向党组织建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4、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交给他们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的责任。要采取各种方法,对其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教育;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专业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方面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使其提高素质,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写实。党委和总支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分析,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要按照党员标准,在找本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德、工作学习情况及社会活动表现的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评议,由培养人将评议结果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上。重点培养对象每季度写实一次,一般培养对象每半年写实一次。写实要突出个人特点,既有概括内容,又有具体事例,既写优点,又要写明缺点。

7、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历史经历、政治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了解和审查,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在档案中已有说明的,可不再查证,无说明的,要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取得政审材料。

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政审、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等相关材料,列入积极分子档案。

9、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党委、总支和支部每年年末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把符合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出去,并将名单报上级党组织。

政治历史清白,基本符合党员入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党总支对支部提出的发展计划和档案材料,严格审查把关,集体讨论审议后,提出发展计划和发展时间安排,连同拟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同上报校党委工作部。校党委组织部本着“十六字方针”,根据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确定发展指标。

3、各支部在每季度首月初,将本季度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自传、《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政审材料、培训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支委会酝酿讨论记录、支部综合审查报告、党委组织员考核意见材料等)上报校党委工作部,经组织员审查通过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4、发展党员首先由介绍人和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记录,然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

5、发展新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支部不得列为当年发展对象:

(1)未经党组织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培养考察,并按规定写实的;。

(2)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

(3)没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群众中无威信的;。

(4)没有经过党组织集中培训的;。

(5)对发展对象的问题尚未查清的;。

(6)现实表现不突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7、严肃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同志和入党介绍人要认真指导入党者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两名介绍人要将自己的意见认真负责的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然后由党支部审阅。

1、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都应该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2、申请入党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大会。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介绍人有一人不能出席,应在大会前向党支部认真负责的介绍情况,支部大会可以召开。

3、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党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对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支部、介绍人和申请入党人应予以解答。

4、表决在正式党员中进行。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5、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决议要写清入党人的基本情况、党支部大会对其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和弃权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然后报上级党委审议批准。

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在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前,由党总支组织员对其进行谈话。

1、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所在党支部,继续加强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及时与其进行谈话,指出努力方向。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对其进行季度考察写实。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由党委或支部组织进行。一般未经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办理转正手续。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出现问题或发现其入党前有重要问题对组织隐瞒,支部应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以便进行妥善处理。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党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并将其做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对预备期满的党员,党组织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还需进一步教育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今年6月,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正式施行,施行了24年的旧版《细则》早已不适应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经过学习,笔者认为新版《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更明确、操作性更强。

一、明确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明确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对发展党员数量有了指导性意见,鉴于此要求,基层党组织控制发展新党员的数量、提高新党员的文化和年龄等结构,已不需要再扭扭捏捏。

二、对流动人员入党有了明确要求。这是适应社会发展一个巨大进步,即: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严格确定发展对象程序。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申请人谈话并了解基本情况,由党员和群团组织推荐、支部研究决定,杜绝由支部中少数人指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现象。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对于异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对政治审查有了具体规定。对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基本方法、纪律要求提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外调、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接收预备党员程序更严。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讨论认为合格后,增加了上级党委预审的程序。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原来的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改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更为严格。党委审批时限更为严格,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要求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预备党员程序更严。在党章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实行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违犯党纪的预备党员,情节较轻,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但对于情节较重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委的审批时限明确为三个月内,审批结果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不予承认。

总之,我们要不断的提升自我,在思想上端正自我,成为有思想、有能力、甘为公仆的优秀党员,为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11月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

为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工作流程。

1、申请入党人递交。

入党申请书。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是对党的认识和入党的动机;(2)个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2、党组织派人谈话。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4、制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5、培养教育考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6、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7、进行政治审查。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8、开展集中培训。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9、支委会严格审查。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10、发展对象填写。

入党志愿书。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认真如实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1、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部介绍人介绍情况,并表明意见;支委会向报告审查情况;与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12、党支部公示。党支部大会讨论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前,由所在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5—7天的公示。

13、党支部报上级党委审批。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表决汇总表和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审批。

14、基层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5、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16、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17、继续教育考察预备党员。党组织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18、预备党员申请转正。预备期(一年)到期的预备党员,应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回顾总结在预备期内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找出差距和今后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

19、党小组和党支部征求意见。预备党员递交书面转正申请后,由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然后交支委会审查。

20、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审查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1、基层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的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同本人谈话,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2、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吸收预备党员表决汇总表、公示情况、审查表等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11月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

*局第一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同志主持。大会程序如下:

一、由**同志清点到会人数,并做好会议记录。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不能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7人)的半数。

二、发展对象**同志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入党介绍人**和**同志介绍**同志的主要情况,表明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的意见。

四、组织委员**同志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同志的审查情况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五、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意见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

六、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同志回避。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七、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八、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九、支部大会形成决议后,党支部将把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将**同志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有关材料一并报局党委审批。

**市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试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了认真贯彻***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总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表决决定。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应记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存入党员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培养期间,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应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以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为主。***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培训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情况记入《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查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应作为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以及培训资料应存入党员档案。

发展党员全程要经过三次备案、一次预审。

入党申请人经过“两推一票决”(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委会票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基层党委备案时,应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相应栏目签注意见,并加盖备案章。

支委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审查意见、党支部申报意见、基层党委预审意见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预备党员必须由有审批权限的党(工)委审批。乡镇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委要及时将审批预备党员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县委组织部备案的预备党员将不能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治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的综合政治审查报告。综合政治审查报告应存入党员档案。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

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和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近两年受奖惩情况。

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公示的期限、要求和联系电话等。

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基层党委或经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要根据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和行业)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的基层单位。如有必要也可扩大公示范围。

党支部向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报送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审定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未。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发现问题的,负责公示的上级党组织须及时指导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按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入党手续。

对反映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2人以上)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应视问题性质和轻重分别提出暂缓审批、不予批准入党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对群众反映违反规定不按程序发展党员且情况属实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责令其及时纠正。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时要进行票决。

支部大会讨论时要进行票决。

票决表决票由各基层党委统一印制,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党支部按支部党员人数登记领取。支部大会票决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如果出席人数未超过半数,不得进行票决;有表决权的与会党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票决;赞成票只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大会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讨论两人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投票,现场唱票计票,公布表决结果。

票决结束后,表决票由党组织加盖公章后封存备查,表决结果填入本人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审批。票决未通过的对象,由党支部重新按照程序考察,待考察对象条件成熟后,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对主动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从递交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开始,到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为止,必须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以写实的方式,对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环节的信息据实摘要进行记录,如实填写《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党员档案,一份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备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应及时转交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每年在上报当年党员年报时,一并上报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以党委正式文件上报,报告中分三部分撰写,一是本年度发展党员的主要做法及发展计划完成情况;二是本党委党员队伍结构分析以及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次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县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全县各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年终要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违纪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的查处情况。对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批评、通报批评、党纪处分等相应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

入党申请书。

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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