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人力资源规章管理制度范文(14篇)

时间:2023-10-27 13:54:40 作者:ZS文王 精选人力资源规章管理制度范文(14篇)

人力资源是指一个组织机构的人力资本总量,也包括组织内的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配置和管理等方面。在今天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小编整理了一些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总结报告,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人力资源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招录。

第三条员工招聘渠道。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新员工招聘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呈报和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如考核成绩优秀或确因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班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下列表件:

1、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2、县级或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3、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4、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5、人事档案及社保手续;

6、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体检结果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7、其他原因不适合录用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公司可视情并根据员工意愿,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培训第九条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应参加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的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十条员工培训分为:

岗前培训:新进人员实施岗前培训,由人事部门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介绍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钻研学习本职技能,相互鼓励;各级主管应寻机施教,以期精益求精。

专业培训:根据生产或业务需要,挑选各级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相关机构,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职业技能,提高专业水平,以保证胜任本职工作和份内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调动。

第十一条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或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不服从安排,否则,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副科长级以上职位的管理人员调动,按集团有关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十三条集团其他企业或集团部、室副科长级以下人员,如本人申请,经本公司或所辖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集团分管人事工作负责人批准,组织人事部开具《人员调配通知》后,方可接收。原则上本公司不予办理员工申请调回集团驻地企业事宜,特殊情况下,须经集团批准。

第十四条本公司与所辖煤矿、煤矿与煤矿以及煤矿各部门之间一般人员的内部调动,由公司自行负责。所在单位填写《福兴集团企业内部职工岗位调整申报表》于5日内送集团组织人事部备案。申报表上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五条公司所有职工均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基于工作需要,公司对集团管理的员工可另建立一份副档。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层次分明,符合其实际。副档材料由公司和煤矿根据需要填充。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的收集员工的招录、调配、奖励、培训学习、职称晋升、违纪、处罚、辞职、解除、终止等反映员工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的资料,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八条严格劳动人事档案的查阅制度。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到档案室查阅职工档案,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阅纸质档案的,必须经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在档案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查阅。

第十九条职工提档。

一、提档包括档案资料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二、公司正式员工离职者,需经集团组织人事部办理提档相关手续。其他员工离职时一律不准提档。

第六章工作证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佩戴工作证。

第二十一条工作证分为临时工作证和正式工作证。

一、临时工作证是在取得正式工作证前或工作证丢失、损坏时使用。

第二十二条工作证的领取、回收。

一、新入职职工的临时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前培训情况统一发放。待正式工作证办好后,通知本人换领。

二、正式工作证每人3个,均由职工本人保管。

三、正式工作证发放后,证件管理员要及时回收临时工作证。临时工作证丢失或不及时归还者,将在工资中扣除20元工本费。

四、正式工作证丢失或损坏需补办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将在工资中扣除50元工本费。

五、所有证件的发放、回收,证件管理员均应在《临时工作证发放和回收登记表》或《工作证发放和补办登记表》中认真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工作证的使用。

一、工作证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要珍惜、爱护、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送人等。

二、工作期间须佩戴工作证,佩戴于衣服左上方。

三、严禁出现乱戴现象。

四、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签订遵循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要遵循相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十五条公司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杜绝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从事工作的行为存在。

第二十六条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以规避劳动纠纷的发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全日制及季节性等临时劳务用工,应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根据员工入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条件及约定,分类分批签订劳动合同。对涉及保密工作的劳动者还应订立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的变更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员工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由集团组织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可视情续签或改签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或当事人无续签意愿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第三十条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到集团组织人事部或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辞职申请表》。在未得到集团或公司批准之前,仍要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岗者,扣除当月工资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追求其责任。

第八章社会保险。

第三十一条集团依法承担给所有正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每个正式员工依法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集团根据当年枣庄市人社部门通知要求,按照各项社保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数缴纳社保费。本公司还将执行贵州当地现行以吨煤上缴工伤保险费的政策,不受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

第三十三条个人承担的社保费按集团通知,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三十四条在其他单位有工作经历的员工,一经公司正式招聘录用,应在试用期满之后及时将原单位办理的社保手续转移至集团并送交至组织人事部管理,以便接续,影响接续的,责任由员工自负。

第三十五条公司申请调离或者辞职(退)的员工,如需办理社保转移,应持批准后的辞职申请表,经确认个人部分的社保费缴毕,待集团完成缴费后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条员工每月上满26天为满勤,2月份上满24天为满勤。公司除贵州当地以外的员工,均安排集中休假时间,故上班期间上满每月天数方为满勤。

第三十七条员工考勤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考勤记录以电子考勤为主,纸质考勤为辅。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参与考勤,员工考勤要严格遵循所在单位的考勤制度,对于没有考勤记录的人员一律不予以发放工资,否则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职工考勤结果的审核工作。对于每页考勤记录要认真审核,并将相应意见写到当页考勤空白处。意见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简明扼要,并属上负责考勤审核人员的名字。

第四十条各单位工资计造员要严格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的考勤意见核算工资,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工资计造员负责。

第四十一条职工考勤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单位领用。对于非公司统一印制的考勤表,人力资源部一律不予以受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单位承担。

第四十二条各单位纸质考勤要求字迹工整、标记清晰、装订成册。由各单位考勤员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否则不予以受理。如有公休、事假、病假等不能正常出勤的请假情况,必须在考勤后附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病假还必须附上由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否则一律以旷班论处。岗位调整而无手续人员,一律以旷班论处。新调入或调出人员要在考勤中注明具体时间。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出勤记录要严格按照考勤表上的标志进行标记,不准留有空格。对于考勤表上没有的标志要用简明的汉字标出,如学习培训、停班,分别标记为“学”、“停”。

第四十四条补签、请假制度。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出勤的,须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假条送至考勤员处,随考勤表一并报人事联络员处。否则,一律以旷班论处。

二、员工休班时,需提前填写《员工休/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递交各单位考勤人员;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需先电话请假,到单位上班2内补签请假条,无《员工休/请假条》者视为旷班。

二、员工休班原则上不允许休半天或连续休班5天(含5天)以上,如有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连休。

三、员工因公务外出无法考勤的,必须在到单位1日内由本人填写《考勤补签条》,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递交各单位考勤员,无《考勤补签条》者视为旷班。

四、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签退的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必须由单位填写《考勤补签条》,标明人员名单及不考勤的时间及原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递交考勤人员。

五、员工若出现忘考情况,必须递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请假补签条,递交考勤员处,考勤机无当日考勤记录且没有文字证明的一律视为旷班。

六、员工因违规违纪而停班者,单位须于停班2日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处,一次性停班时间最长不超过90天(含90天),否则以旷班论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单位负责。

七、因不可预测的原因,如班车误点、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等而导致不能正常考勤,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情况,经负责人签字后,递交至考勤员处。

八、因工作性质无法正常参加电子考勤的人员,原则上可以不参加电子考勤。但为严肃工作纪律,防止无故脱岗,此类人员必须按照各单位的工作制度每月不定时到单位述职签到。各单位考勤员要对此类人员考勤结果负责。

第十章给假第四十五条员工请假分为八种: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特别休假、公休假、工伤假。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事假应于前一天填写请假条依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可离矿,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照下列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也视同旷工论处。

1、公司主要及分管负责人、矿长,报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经集团董事长批准。

2、公司处级和矿井副总以上管理人员,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公司副处级、矿井科长(主任)、工区区长等管理人员,分别报经公司分管负责人、矿长同意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4、公司职工,矿井副科长(主任)、工区副区长等管理人员及职工,分别报经公司处长、副矿长同意后,经公司分管领导、矿长批准。

第四十七条山东籍员工每年安排集中休假四次(包括春节假一次),每次休假不少于15天。当年实际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剩余的天数下年不在重复计算;职工及其家属均已安排在本公司工作的,且年内双方累计休假天数均符合要求的,可以安排统一集中休假。但年内统一集中休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包括春节假期),且休假间隔必须1-2个月;不足3个月或休假天数不符合要求的,不安排统一集中休假。

第四十八条公司员工各类休假期限参照集团人事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福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集团正式员工享受集团各类福利政策。第五十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法规规定,可发放过节津贴、防暑物品及劳保用品等,根据年度完成任务指标情况,可视情发给员工年终奖金。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有当年的任何福利:

1、长期借调人员;

2、截至福利发放日,当年有重大违规违纪并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者;

3、截至福利发放日,近三个月累计旷班20天以上者;

4、截至福利发放日,近一个月连续旷班10天以上者。

5、截至福利发放日,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00天者。

第十二章离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辞退、自动离职”四种:

1、辞职:试用期过后,员工自愿申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前30天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辞职申请书》,经单位、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辞职手续。不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而擅自离岗者,扣发当月工资及福利待遇。

2、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定及入职提供虚假信息等,公司有权解雇(解除劳动关系),届时结算到职日期薪酬。

3、辞退: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给予辞退,计薪至革职日止。

4、自动离职:凡未经批准无故连续旷工10天(含10天)以上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30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处,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予结算任何待遇。

第五十三条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三天递交《辞职申请书》,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十四条离职人员离岗前,须交接清其使用、保管的有关物品、工具、技术资料,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当予以赔偿。损失金额从薪酬中扣缴,如薪酬不足以抵扣时,应缴纳现金赔偿。

第五十五条离职人员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办完手续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扣发当月工资并依法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六条对于解雇、辞退、自动辞职人员,人力资源部必须于事发15日内在所在单位进行张榜通告并存档。对于自动离职人员,人力资源部还必须要求所在单位出具《自动离职证明书》以备存档和上报集团。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人力资源规章管理制度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议事效率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组织机构和员工编制调整变化。共设四个部门:

一、行政部。

二、财务部。

三、销售部。

四、技术部。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

行政部:

1、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工作。

2、配合其它部门出具布线电脑图。

3、整理保管好客户资料档案。

4、定时对客户进行回访,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5、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见考勤制度)。

6、完成公司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7、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及时制定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8、库管负责材料的出入库管理及采购工作。

1、定期汇报资金收支使用情况,搞好财务核算。

2、负责对单位工程成本,工程总成本的核算。

3、月末拟出本月的财务分析报告。

4、完成公司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1、拓展市场。

2、签定订单后对所属工程监督指导,并及时与客户沟通。

3、出具预算方案,列出材料清单(包括设备材料,线缆,面板)。

4、配合工程技术部出图及施工指导。

5、按工程进度负责收款工作。

6、及时完成公司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7、部门经理每周召开例会,定好工作计划,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1、配合公司各部门的技术支持。

2、对施工现场的布线指导、组织施工及调试,根据要求设计方案及出图。

3、施工达到客户满意后出具工程竣工图。

4、列出施工所用的设备,材料,施工费用详细清单。

5、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

6、及时完成公司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7、部门经理要每周组织周会,总结上周,规划本周,并及时汇报总经理。

以“任人唯贤,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为原则。

1、招聘由部门经理面试,再由总经理面试认可。

2、经录用的员工有1―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长短由公司考核个人能力而定,要求转正人员需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认可。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

3、公司需要应定期对员工提供培训机会,从各个方面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员工应加强岗位技能锻炼,做到勤学,勤练,务实。使公司整体形像随之提高。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文秘资源网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

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

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

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人力资源规章管理制度

医院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如何在竞争中始终保持优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管理水平的`高低,开展医院管理人员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发展,现制定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1.培训对象:院级领导、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临床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后勤科室的班组长、党团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及其他管理人员。

2.规定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

3.制定考核与管理办法。以考试为主,出勤考核为辅。考试合格者纳入学分管理,记入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档案,作为晋升、评先树优、年度考核等的依据。

人力资源规章管理制度

1.正确掌握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的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正确安排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的步骤,快速准备工作。

3.接到信息系统输入任务后,及时的与同事其他协作着取得联系,协商一致,使工作顺利进行。

4.迅速、恰当的处理工作中的失败与失误,防止信息错误丢失。

5.当接到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任务后,能很快的分析其整体情况与结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

1.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2.组织公司人员招聘活动。

3.办理公司员工人事变动事宜。

4.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5.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代表公司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或进行劳动诉讼。

6.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组织技能考核鉴定和培训实施。

7.组织制定公司考核制度,定期进行员工考核。

8.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的汇总及整理工作。

1.正确确认工作目标,并踏实的执行完成。

2.仔细检查工作中的细节,并在工作中着重注意。

3.预测可能发生的过失,并努力防范。

4.注重每天的工作改进,使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5.做好工作的准备,并有效地进行工作。

6.在工作中能随机应变,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的目的。

1.工作成果、成效达到人力资源信息系统预期的目的。或计划的要求。

2.及时整理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为以后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工作总结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4.通过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熟练度和技能。

5.能够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人事管理实际问题。

6.营造较强的公司凝聚力。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保持公用物品合理使用,降低消耗节约能源,培养班员良好的.生活习惯。

3、1人人都有爱护物品,维护物品,保护物品的义务和监督合理使用权利;。

3、2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杜绝浪费,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

3、3提倡节约用水,严禁长流水,合理安排个人洗漱,衣服洗涤;。

3、4提倡节约用电,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按时作息关灯;。

3、8雷雨天时主动关闭门窗,防止雨侵,主动收取阳台易掉物品,防止坠物;。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每月5日前审查完成各部门车间考勤表,迟一天罚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审核完成车间计件工资表并送财务,迟一天罚款五元;

5、每月养老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6、每月医保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积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机数据统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计件车间工资核算,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将公司内工资异动单送财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培训,全年少一次罚款二十元;

2、每年3月前完成养老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3、每年3月前完成医保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5、每年3月前完成工伤保险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6、在公司招聘员工中,按时办理试用和转正手续,未按时办理一人次罚款二十元;

7、年终未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罚款一百元;

8、年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社保局和统计局的《劳资报表》,罚款一百元;

9、未按规定完成gmp档案的整理,罚款五十元;

20、发扬团队精神,积极做好部门间的协作工作,在协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误,每次罚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则其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为严肃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出勤纪律,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xx集团下属xx商贸有限公司。

2.市场类、招商类、高级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时间来衡量工作绩效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时间同上。

3.公司出勤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正常情况出勤人员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纹2次。

1.迟到、早退、旷工及其处理

1.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旷工。

1.2.上班打卡时间为早上8:30之前,迟于8:30即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0.5天以内视为旷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无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旷工0.5天处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则视为旷工1天。

1.3.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每次迟到都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旷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书面通报批评。

1.4.旷工为严重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者视为重大违纪,可给予劝退处理。具体如下:

1.4.1旷工0.5天之内(含0.5天)扣发1天工资;

1.4.2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发2天工资;

1.4.3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发4天工资;

1.4.4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或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公司有权给予解雇处理。

2.可免予打卡的人员

1.高层管理人员(13级以上管理人员);

2.长期在外工作的人员,但部门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记,月底报行政人事部;

3.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领导核准者;

4.因故请假,经领导核准者;

5.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理由,经领导核准者。

3.异常及处理

3.1.对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过凌晨2:00造成第二天迟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当事人必须于三天之内填写《打卡异常情况说明书》,经证明人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入考勤违规。

3.2.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暂时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行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计算,但需及时填写打卡异常说明书,超过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写出差申请单,经证明人证明,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为考勤违规。

1.假期类别

1.1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1.2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数为5天,工作每满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最高不得超过14天。当年累计病假一个月或累计事假14天,以及在违纪处理期间的人员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须当年休完,不得累积到下一年。

1.3婚假

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应从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婚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4产假、陪护假

女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期间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可增加产假15天。

因流产请假:怀孕不满二个月的15天,不满四个月的30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的42天。

男员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护假。陪护假必须在分娩前后一周内享受,过期作废。

产假及陪护假应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

1.5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员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病假

员工因病,出示医院证明或病历后,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可休病假。

1.7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经员工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

1.8调休假

主管级以下(不含)员工加班的,经批准可以调休。

1.9工伤假

员工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可以休假,同时公司将给予慰问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顾。

所有假期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做出书面申请,须由代理人代为填写请假单。1天以上病假的申请必须附当地镇/区级以上指定医院的证明及病历方可,否则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为单位,安排/计算时间至少为0.5天(不足0.5天的计为0.5天)。除工伤假、丧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获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请假申请必须经行政人事部门核实,报经相关权限人员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假期审批程序:

2.1员工请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经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2公司总监请假须由副总裁总裁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7天以内由主管总监批准,7天以外由副总裁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3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须报主管总监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员工请假5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上须报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4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5使用年假的最小单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须在满第二年前休完,不得与第二年的年假叠加,以此类推。

2.6加班调休假需在当年内休完,不能累积或转移到下一年使用。

2.7员工必须按相关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8公司不允许事后请假或先假后请,否则作旷工处理。

2.9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拟定计划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执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门同一职等的管理人员同时休息或请假,应确保各部门每天都有主要负责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1.加班原则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经行政人事部审核,主管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2.加班范围

2.1.公休、法定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其它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负责人复核,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若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须主管总监批准。

2.3.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加班调休

3.1.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认可的加班天数,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具体补休时间安排,可由员工填写《假期申请单》经批准后由部门负责人予以调配,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3.2.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予调休。

1.各部门文员/助理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门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员处,由行政人事部文员统一整理、汇总各部门考勤报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之一。

2.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询申请,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进行复核,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若因行政人事部门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错误,行政人事部须及时更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考勤管理监督与稽查,各级管理人员有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权力和职责,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定,经各部门会签、各总监审核、副总裁批准后实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上班时间:

门店员工在该时间段内进行倒班,每人每天上班时间不超过8小时,店长,区域经理实行长白班制。

2、公司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法定节假日:公司在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假;所有员工都享有以下法定节假日:

元旦(公历一月一日)1天;

春节(腊月三十、正月初一、初二)3天清明节(清明当日)1天。

劳动节(五月一日、二日、三日)3天端午节(当日)1天中秋节(中秋节当日)1天。

国庆节(公历十一月一日、二日、三日)3天节假日时间安排:

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假。若确因工作需要,员工不能在法定节假日当天放假,部门主管或店长可安排在其他时间补休或按劳动法规进行补薪。

4、福利待遇。

(1)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在本公司实习结束,领到毕业证后,公司及时缴纳五险。

(2)中秋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在实习期间同普通员工一样享有节日福利。

(3)对员工职业生涯的完善免费进行各个阶段的培训。

公司为员工每月提供3-5次专业知识、销售技巧等全方位培训学习的机会;

优秀员工每年至少有一次外出参加培训的机会。

(4)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宿舍。

5、发展空间:

(1)人才理念。

我们坚持德为先的用人理念,每一位立健人都要懂得并遵守基本的.职业准则。

我们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与良性竞争的原则,为每一位人才提供优秀的职位发展平台。

我们需要能与立健同舟共济、善于合作的人我们需要敢于不断迎接挑战,勇于创新的人。

(2)发展空间。

店长片区经理储备店长。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根据教学和服务需要,拟订用人计划,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校办具体负责。其中,招聘老师由教务处组织考试和考核并提出聘任意见。其他人员由分管副校长提出聘用计划,办公室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聘用意见。所有待聘人员,必须由董事长确认签字。人员一经录用,在一周内由办公室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进行综合考核,符合条件的转为合同制职工管理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学校将根据职工个人表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表现突出的,劳动合同时间可定为长期或无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师时,应将其能否胜任班主任工作作为第一条件。既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又能上讲台授课的,可以录用。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的不予录用。对安排班主任工作而不干的,或者目前已在班主任岗位而不愿意干的教职工,学校将停止安排其它工作。

三、学校根据每学期的课时量,可以酌情聘请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课时工资根据其试讲情况及面谈情况而定。

四、对与学校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教职工,学校都将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五、每月25日由校办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按制度规定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本人工资挂钩,学校将在次月15日前将上月工资发放到位。

六、学校将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为教职工申报、办理社会保险。按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为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业务。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七、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由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员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学校进行统筹安排。聘用人员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学校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学校出资送出去培训的教职工,应与学校签订培训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被培训人员若违约,应负赔偿责任。学校鼓励教师自学成才,并根据其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所有聘用人员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批准后的三天内将工作进行彻底移交,归还所有领用、借用物品,结清在财务的借款手续,填写《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清单》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离校。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在三个月后方可领取,以防止由于人员流动给学校带来损失。

九、学校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的成败得失,实事求是地将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人员推荐到领导岗位和教学管理岗位上来。

十、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单位或职工带来损失的赔偿其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吸引优秀人才,以确保公司拥有一只业界最优秀的员工队伍。公司将定期对内考察公司员工各级薪酬水平,对外收集本行业劳动力市场薪酬状况,力求建立公平、合理、极具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工资定级根据员工的'职务、职称、学历、工作能力、技可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公司效益、石家庄市平均工资升降幅度调整。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基本工资:根据部门、职务、学历核算的工资。

工龄工资:随员工在公司服务的时间而增加。

奖金:因工作突出或公司业绩较好发放的奖励。

各种应扣项目:如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试用期间工资按正式员工工资70%发放,无工龄工资及奖金。

每月15日为发薪日。各部门应于每月3日前向人力资源报上报本部门上月考勤。薪资核算由人力资源部完成,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核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为使新职工全面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每年对新分配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1.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2)卫生事业路线方针政策;

(3)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7)现代医院管理有关内容。

2.医院对各类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要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执业(助理)医师、药剂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宣誓仪式,护理人员举行岗前宣誓及授帽仪式。誓词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师协会推荐的医师宣言、国家药学会指定的中国药师宣言、南丁格尔誓言等,并结合实际确定。

4.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六条行政部对各部门、车间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总经理提出。

公司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总经理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一是从中州分公司成员单位录用,二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十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必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明确招聘员工的数量、条件、程序等,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对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培训。

第十二条员工培训以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发展和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方法和手段。第十三条被录用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要经过试岗期,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十四条对技术工种和关键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推行职业准入制。

第十五条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第十六条员工培训管理按照《九力科技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聘用与解聘。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为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其聘用采取组织选聘和公开竞聘相结合的方式,聘用期限为两年,由总经理进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八条工程技术人员为车间技术人员,其日常考核由所在车间管理。每年底由车间主任进行考核评价,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进行解聘。工程技术人员聘期为三年,由总经理进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九条员工的上岗管理采取持证上岗和员工岗位流动相结合,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人员的岗位流动,按照《员工流动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的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月度考核以履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完成当月工作情况为依据,作为其工资待遇发放的标准。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作为人员选拔和干部聘任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考核由行政部组织,考核结果报总经。

理。其他人员的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门、车间组织,不定期考核由行政部组织,考核结果报总经理,行政部备案。

第七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三条年度工资总额按照当年公司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由公司行政部确定,报总经理审批。实行总量控制,预算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工资总额使用情况统计制度,行政部定期进行工资总额发生情况统计、分析、预测,与财务部核对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控制。

第二十五条具体薪酬管理规定见《薪酬管理办法》。

第八章社会保障。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二十七条公司级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行政部审核合格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九章离职。

第二十九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提前病退条件,办理完退休手续的;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同意,经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吸纳优秀人才,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国家有关人事政策,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制定和员工招聘、录用、考评、晋级等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分为两类: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四条公司新聘人员一般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才可聘为正式员工。

第五条综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素质优良,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18——30岁之间,特殊情况不超过35岁;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同行业业一年以前的经验从优。

第八条招聘流程

1、填表:应聘人员先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初选:人力资源部负责筛选应聘材料,根据情况电话通知对方面试。

3、笔试和面试: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填写《应聘人员面试评估分析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录用

1、确定录用名单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拟录用人员。

2、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三日内如不能正式报到,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第十条报到

1、被录用人员在三日内到公司报到,报到事项有:

(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试用期协议;

(3)申领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4)接受企业文化、企业理念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

2、新录用员工根据岗位不同,确定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时间,试用期间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不满15天因个人原因离职者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聘用

1、人事部门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结合公司《员工考评个人档案》,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之建议,报总经理批示。

2、员工由试用期转入正式聘用,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人事部备案存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3、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录用时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

第十二条除试用期员工外其他人员的考核由人事部负责。

第十三条管理干部任免

1、公司员工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2、公司员工的任免由总经理决定。

第十四条职级升降

1、公司建立正常职级升降机制。

2、职级升迁总经总经理审定,由人事部行文通告。

第十五条岗位调动

1、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允许员工在公司内部进行岗位调换。

2、员工岗位调换的审核权限:

(1)各岗位调换,由人事部提议,总经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六条解聘、辞退和辞职管理必须严格依据国家劳动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解聘或辞退: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第十八条员工辞职应提前30日提出申请。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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