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自查报告范文(15篇)

时间:2023-12-09 15:37:10 作者:曼珠

自查报告的重点是要真实客观地评价自己,找出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以下是一些写作水平较高的自查报告样例,希望能够给你们提供一些写作的启示和指导。

县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近年来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公示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1号令)和《刚刚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督查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规范工作。经清理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压缩为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分别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嘉荫县工商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告知单)、大厅触摸屏和**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

同时,我局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对清理调整保留的项目,我局办理的地址县工商局登记服务窗口,且相关项目名称和规范细化内容的公开方式在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布。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登记注册大厅窗口办理,集中履行职能,严格规范管理,严守承诺时限,所有设立登记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根据“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首席代表、ab角制度和值班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全权负责我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保证了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能够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

(三)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制度创新。

予的事权开展企业登记工作,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对简易登记事项实行“直接审查通过制”登记,在窗口一次办结,当场许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登记事项实行“审查—核准”的一审一核制登记;对复杂登记事项实行“集体合议制”登记。

“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是为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有助于增强了企业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有助于工商廉政文化的建设。

二、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和内部审批项目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没有进行变相审批或超范围审批,也无超时审批、不作为等违法审批现象,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由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理解执行不一,给企业(个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惑,也给广大市民申请注册登记造成极大不便。

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未执行法律法规对食品生许可的规定,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给广大人民群众申请注册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市民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我局也就此问题向县政府做了情况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妥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行政审批制度(许可)工作对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刚刚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转变,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

根据遂宁市人民的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12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理审批事项情况。

(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联审批);。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关闭拆除许可(并联审批);。

4.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

5.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6.水排污许可证;。

7.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9.辐射安全许可(省环保厅委托)。

(二)“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情况。

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制度完善情况。

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

四、“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

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行政审批局意识形态自查报告

【编辑按】按照州委和县委意识形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自查清单,逐项梳理,通过完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细化…小编为您整理了《行政审批局意识形态自查报告2020》,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

今年以来,按照州委和县委意识形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自查清单,逐项梳理,通过完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细化目标责任等系列工作的落地落实,保持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态势。现就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全局重点工作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例论文了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对政治思想表现不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明确要求局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局长董珉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行政审批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做到直接抓亲自抓,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立了意识形态定期分析毕业论文研判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意识。一方面开展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礼仪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到服务礼仪规范到位向整体服务水平较高的单位学习,促进窗口服务质量的提升,增强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形象意识”“责任意识”。

(三)明确审核流程,严格把关信息。明确网上政务公开简报报送等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责任到人,严格把关各类信息发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简报等宣传媒介,于4月15日上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政务服务大厅干部职工,召开网络舆情处置培训学习会,进一步提升了局全体干部职工在新形势下舆情应对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努力克服自身不足,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好州委县委的安排部署,再接再厉,认真。

总结。

努力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每一条措施抓出实效。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同时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去。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依据《余干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镇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清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落实精神、不走过场,我镇对这次清理工作十分重视,组织镇纪委联合财政所、规划所和计生办等部门,对古埠镇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1、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城乡规范法》。

2、建设有地规划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规范法》。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规范法》。

4、建设有地批准书,其设定依据是《土地法》。

5、集体土地使用证,其设定依据是《土地法》。

6、计划生育准生证,其设定依据是《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7、结婚证,其设定依据是《婚姻法》。

没有需要取消、暂停实施、合并的审批事项,没有非行政审批事项。

通过检查,没有违法规定擅自设立许可项目,没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现象(个人反腐倡廉自查报告)。对于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并制成流程图,使前来办理的人能够一目了然。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微笑接待制等。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批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违规行为查处改正情况。

行政审批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我镇将会一如既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依法行政,推动古埠又好又快发展。

7.201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9.2016年办公室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

县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机关效能,完善“一站式”服务,根据县政办(2007)21号和县监察局(2007)13号檔精神,我局对现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现将清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落实党精神,不走过场,我局对这次清理检查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高辉为组长的清理检查领导小组。对农机局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农机局作为政府直属机构,其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有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

分别是: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1:农业机械登记,核发号牌及行驶证。

2:核发农业机械驾驶证。

3:农业机械年度检验。

4:农业机械驾驶证年度审验。

5: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6:农机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核发。

7:跨区作业证核发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8:农机驾校初审。

1--4项由农机监理站负责办理,第6项由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办理。第5、7、8三项由农机局负责办理。

上述八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4项是依据《道交法》的规定设立,第5项是依据《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设立,第6项是依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设立,第7项依据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设立,第八项是根据安徽省农机局《安徽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审批管理规定》。

上述八项行政许可项目收费依据:1~4项收费依据、标准是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05〉172号檔。第5项依据、标准为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1)276号檔。第6项依据、标准为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行费[1998]22号第文件。7,8两项不收费。

通过检查,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许可项目,没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没有擅自收费现象,也没有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对于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按照农业部及省局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并制成流程图,使前来办理的人能够一目了然,有的项目办理流程还发布到我局的网站上,方便了机手和农民,在日常工作中,实行首问负责制,微笑接待制,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批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违规行为查处改正情况。

行政审批,责任重大,事关政府形象,人民利益,随着依法治国的进程,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责任制,依法行政,把我县的农机化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20xx年全市深化“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方案》和《“纠风正纪促跨越”企业评科室活动方案》要求,市水利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立了领导小组。为加强“纠风正纪促跨越”企业评科室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为水利局长胡茂书,副组长为防办主任、副局长张海洲、副局长程新和及纪检组长陈大国,成员为监察室、行政审批科、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大国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精心梳理、简化流程,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审批工作,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孝感政办发[20xx]67号)要求,按照“依法整合、审管分离、精简效能、积极稳妥”的原则,市水利局清理、简化、归并了行政审批事项,由20xx年的11项优化为9项。出台了《孝感市水利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明确了现有的9项行政审批和2项非行政审批;成立了行政审批科,组织、指导全市水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局水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统一了许可文号、启用了行政许可公章,市水利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一律使用“孝水许[20xx]xx号”文号,许可受理和决定一律使用市水利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理顺了局内部审批流程,统一由行政审批科受理,再转其它业务科室和单位办理,领导签字后由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许可决定批文并送达申请人。

三、设置窗口、公示流程,方便申请人办理。市水利局在一楼设置行政审批窗口,安排专人值守;并制作了悬挂展板,将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审批流程、申请资料清单等内容全部公示,直观的向申请人展示审批事项办理相关内容,做到审批事项明确、审批流程透明。

四、网上审批、网下审批,同步办理。接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审批窗口人员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及时在网上办理受理,交向申请人提供受理承诺书。再由行政审批科将相关资料转交业务科室和单位,同时督促业务科室和单位及是在网上点击办理。今年上半年,市水利局共办理行政审批7项,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贴近企业、征求意见,面对面座谈交流。结合行风评议,5月24日,市水利局召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三区’发展”座谈会,与16家“三区”管委会、企业和服务对象代表交流,听取意见,并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作出了八项承诺,涉及行政审批的就有四项,一是精简下放审批权限,将七项审批事项按县市权限下放三区办理;二是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坚决杜绝收受“红包”、“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优化减少审批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四是实行涉水事务“直通车”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服务“三区”,一般事项由水利局总工负责,重大涉事务由水利局长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县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

(九)优化综合管税。

注重创新后续管理方式,善于把后续管理融入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等日常工作之中,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综合运用申报管理、发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税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以及检查、处罚、强制等日常执法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十)深化信息管税。

注重运用“互联网+税务”方式加强风险管理,善于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情况进行归集整理,建立风险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强化风险识别,按照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案头评估、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主动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十一)强化依法管税。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后续管理,善于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疏导、行政服务等柔性治理方式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通过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禁违法增设纳税人义务、随意增加纳税人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后续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高度重视。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改变过去依赖事前审批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十三)主动汇报。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审批改革工作情况,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审批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必要时专题书面请示。

(十四)强化协同。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落实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征管效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本意见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学期将要结束了,学校为我们04级公关班安排了一次文秘公关实习。我在连云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习。在实习期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工作的重要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一天来到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我内心又激动又紧张,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踏上社会去实习。审批中心共有三个部门:综合处、督察处和协调处。我被分配到综合初实习。我们处里的李处长带我去参观了一下审批中心,给我做了一些介绍。使我了解到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环境。参观完之后李处长为我安排了一张办公桌。这是最靠门的一张桌子,在我对面的是处里的程秘书,还有两个处员,李处长的办公桌是在最里面的。坐在我自己的办公桌前,我可以看到他们每个人的工作情况。我打开桌上的电脑,在单位的内网上浏览了许多有关审批中心的办公事务。我对审批很有兴趣。今天我的工作任务是了解秘书日常工作的内容,主要是:接听电话、接待来宾、准备安排会议、帮忙档案整理工作,打印文件、发送文件、收发传真等一些文秘办公事务。

综合处是要接待来客的一个处所,对于平时在课堂上学习的公关礼仪我掌握地还是不错,可是对于遇到实战我就手忙脚乱起来了,后来在程秘书的指导下,我协助她接待了一位来自连云港日报的记者,他们是来了解情况,写报道的。在来客来了我就站起来迎接并有礼貌地问:“请问你们是?”两位记者表明了来历,我和程秘书把他们接进来,随后我就为他们搬来了两张椅子放在李处长办公桌前,倒上茶,然后就可以做自己的工作了。这几天不断地有客人来,我在不断地锻炼自己这方面的能力。现在已经可以像程秘书那样从容不迫地接待来客了。

在实习期间正巧我遇到了一次公关事件:我所在实习的单位是连云港市审批中它是一个直接为广大群众服务的政府机构,它为连云港市的国土局、规划局、水利局、交通局、发改委等三十多个政府机关提供了便利。始终本着“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宗旨为广大群众服务。可他们还不忘做公关调查,对每个单位发了一封《市审批中心征求意见函》,我也参与了其中的一些文秘工作。我帮助程秘书盖章、文件装订、装信封、封信封,最后把这些信送给了专门分发信件的秘书。我做的时候很小心仔细,所以很快就完成了。还受到了李处长的表扬,说我办事效率挺高的。下午的时候有个邮递员把其中的一封信送回来了,因为那个公司的地址有变动了,然后程秘书就交给我一个电话号码,要我打电话去问清地址再重新打印信封最后把信寄出。我回忆起顾老师上课给我们讲的打电话的礼仪,打电话前要先准备好纸和笔,我拿起电话拨通了号码,用温和的声音先介绍自己:“您好,我是行政审批中心的,请问是张经理吗?”我说话时注意语速,语言也简明扼要,很快问清楚了地址。随后我来到打印机前要在信封上正确地打出张经理收,我发愁了,因为我没有用过打印机啊,这时候办公室的小孙走过来,对我说:“我来交你用。”她告诉我打印信封和平时打印文件不一样,要把信封的反面向上,这样打出来的字才是正的。我又学会怎么用打印机了,心里乐滋滋的。最后我把信寄了出去,完成了程秘书交给我的任务。

在实习的时候档案的整理让我充分地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程秘书告诉我档案整理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零散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进行分类、组合、排列、编目,使档案系统化的工作。我的任务是将行政审批中心xx年1月份到5月份的长期档案分类来整理。整理档案的主要目的是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一般来说,按照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整理出来的档案,也就能便于保管和利用了,二者基本上是一致的。在整理档案时,不能机械地运用保持文件关系的原则。对于某些不同载体的档案以及机密程度、保管期限、记录方式等不同的文件,应根据情况分别整理、合理组合、在相应的范围内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以便于保管和利用。我还对全宗进行了近一步的了解,全宗是一个独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著名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是档案馆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的基本单位,也是国家档案全宗的基本分类单位。在整理档案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几个全宗的档案文件混在一起,这就需要判定档案所属的全宗。判定档案所属全宗,主要在于确定档案的形成者,即立档单位。一个全宗档案的构成,不外乎内部文件、发文(原稿、存本)和收文三种类型。在整理过程中我知道了档案要分别按照永久、长期和短期来分类的。程秘书把一叠长期保存的文件交给我,要我把它们全部起订,因为长期保存的文件保存的年限比较长,如果碰到水,或空气的受潮钉子会生锈,这样文件会失去了它的保存价值。我把钉子起完后按照年、月、日分别把文档排列好顺序,把档案交给程秘书。

除了普通档案的整理,程秘书还教我把单位内部留下来存档的档案存到电脑中去。目的是为了今后领导要资料的时候能方便查找。我要把她交给我的一叠档案按照次序输入到电脑中。存档的要求要分别填写:1、全宗号,就是要按要求输入001-0001-001-001,001是代表长期存档的资料。2、件号,是一个包角中含有的文件页数。3、责任者,是指发文机关单位的负责人。4、题名,是文件的完整标题。5、日期,是成文的日期。6、期限,分为001永久,002长期,003短期三种。我按照程秘书的指导一步步地将每一份文件的各项要求输入,完成了任务。在整理档案的同时我也学习到了办公自动化的一些知识。

在实习期间,单位正好要召开一个会议,会议订在第二天召开。这是我参与会场的布置的一次好机会。当天我先协同程秘书发出举办会议的通知,邀请各个部门的负责人来参加这次会议。回学校后我为第二天的会议作好准备,做了一些功课。第二天在会议前的两个小时,李处长要我和程秘书一起去布置一下会场。这是一次单位内部的小型会议,所以我们先注意会场的选择,选择了一个可容纳二十人的会议室就足够了,安排会议要先安排主席台的座次和与会人员的座位,前者以职位、声望高低居中依次向左右侧排列,后者可按汉字笔画、地区、行业等排列。还要注意悬挂标有会议名称的横幅、会徽、灯光布置、音响广播等。我还从办公室拿了一卷一次性的杯子又去泡了两热水瓶的水放在会议室旁边的桌子上。除了会前的准备工作我们还要在会议中旁听,我又学习了如何记录会议纪要。我们的准备使这次会议成功地开完了。会后我们起身送领导离开。最后我还得到了李处长的表扬。

通过实习,我对文秘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歩的了解。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文秘工作人员更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和方法,认真学习钻研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把握政策的精神实质,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领导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政策具体落实下去化为实际行动,并强化组织协调能力,专业工作能力,检查指导能力,参谋咨询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熟练使用各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合格文秘人员。

眨眼之间,两个星期的实习就要接近尾声了,我的心情跌落到谷地,真的很舍不得离开李处长他们也舍不得离开这个已经熟悉了的工作环境。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当我与综合处的领导还有老师一起工作的时,我不但学习到许多的工作经验还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最后一天的下午,领导告诉我一些她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人生的哲理,让我受益匪浅。我的实习态度和实习成果都受到了李处长的表扬,她说以后还要我们常去学习,也协助她们工作。这次实习提高了我的文秘与公关工作能力和实际应用水平。我的收获很大,可我觉得自己还需要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为以后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我想这次实习会是我美好事业的开端,我相信自己一定会在公关文秘这份工作中轰轰烈烈地干出点作为的!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行政审批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的直接关心和相关科室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在科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加强思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坚持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自学、参加集中学习、向业务科室的同事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中未出现因工作能力不足而发生拖延、缓办的事件,确保了各项审批工作顺畅有序地进行。严格遵守行政中心和局里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按规定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吃、拿、卡、要的情况。

二、强化资料审核,依法实施许可。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范操作,强化申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即刻受理,并及时转交业务科室。对材料提供不全或不规范的,我们始终能耐心的向申报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其如何规范。许可事项经局审查同意后,及时告知申报人许可决定,并办理许可证件。全年共核发***证件21份;***证件45份;***证件307份。所有证件审批零差错、零投诉、零障碍,且均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办结。

三、推进阳光规划,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积极推进“阳光规划”品牌创建,完善了行政中心***窗口服务指南,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资料、承诺期限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主动执行我市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同时,坚决杜绝体外收费、调整标准收费和乱收费的行为。

四、牢记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也清楚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就科室来讲,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需进一步提升,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需进一步加强,规划许可的流程需进一步优化、细化等。

行政审批自查总结

今年以来,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我局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指定3名工作人员做具体的实施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主动进行清理,建立落实管理制度,为顺利实施《行政许可法》,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自查。

一、开展项目及主体的清理、确认和公示。

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首要条件。我局在进行清理的过程中突出“快、全、多”三个特点。一是快行动。接到上级关于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清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完成了清理任务。二是全清理。对局内各办公室所有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及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排查,做到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一个不漏。三是多沟通。在自查清理过程中,我局主动向市民政局请示,了解上面动态,一方面加强与内部各办公室的协调和沟通,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另一方面经常就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和了解到的`最新情况与县法制办进行沟通。并对现保留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及办理时限进行了再次统计和审定。对保留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再次审核,及时进行了公示。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合法性审查。

2005年,我们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再次清理,对已经明确被取消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审批许可事项予以废止。经梳理清查,我局目前不存在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

为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我局建立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凡我局印发或代县政府起草的涉及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在签发前必须做好备案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许可事项正确实施。

为保证行政许可事项的正确实施,我局高度重视对行政许可事项过程的内外监督。一是通过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规范我局的行政许可行为。二是通过严格规范的年度审查,设立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的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是:(1)地名管理;(2)退伍士兵安置;(3)地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核准事项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审核事项是:(1)社会福利企业;(2)行政区划;(3)革命烈士、因公牺牲;(4)评残、补换发伤残证;(5)殡葬改革设施建设。

备案事项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收费项目是:(1)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收费;(2)结婚证、婚姻申请书、离婚证工本费;(3)收养登记。

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行政许可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按照省、市民政厅局的要求,设立了蹋雪无痕县婚姻登记处,实行全县婚姻登记集中办理。二是制定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为实施《行政许可法》提供制度保证。三是制定了政务公开方案,修订完善了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退役士兵安置、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评定、评残和补换发伤残证、社会福利企业审核、地名及行政区划管理、婚姻登记、换发老年人优待证等项事务,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的程序、依据、条件、标准和时限。四是侧重于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和各项制度的落实。修改完善了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文件收发及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及请假制度》和《月工作报告制度》在内的《蹋雪无痕县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内容具体细化分解到各个岗位上。五是建立了执法责任制度、监督奖惩制度和为民服务承诺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政务公开,落实公开承诺,杜绝乱收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果。基本实现了民政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我局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指定3名工作人员做具体的实施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主动进行清理,建立落实管理制度,为顺利实施《行政许可法》,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自查。

一、开展项目及主体的清理、确认和公示。

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首要条件。我局在进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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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遂宁市人民的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2013〕12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理审批事项情况。

(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联审批);。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关闭拆除许可(并联审批);。

4.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

5.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6.水排污许可证;。

7.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9.辐射安全许可(省环保厅委托)。

(二)“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情况。

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制度完善情况。

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

四、“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

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20xx年5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局原有行政审批事项53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6项。现已取消行政审批14项,下放行政审批5项,合并行政审批13项,转化为其它权力2项,截至目前,只有行政许可19项。对照专项督查的6项主要内容,落实情况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及时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11号)附件1第47项,“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为做好省级行政审批的承接工作,经我局申报,省政府批准,现已将行政权力基本编码第0100335000项“单位和个人进入地方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研究观测、调查、参观旅游、教学实习、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调整为“单位和个人进入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研究观测、调查、参观旅游、教学实习、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二)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规范有序地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9项,主要涉及1个行政处室和3个参公事业单位。去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专门召开省级部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会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及工作安排,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措施,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是成立机构。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单独运行,人员由主要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4个处室(单位)各抽调1人共4人组成。

二是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在去年年度预算安排中专门安排局审批办20xx年度20万元资金,用于必要的设备购置、材料印刷等开支,保障审批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统一办理地点。我局规定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到省政务中心大厅办理,关闭了局本部内网受理功能,统一集中到省政务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受理、送达、审查、审批等各个环节,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一表性申报,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窗口办结率。

四是审批流程再造。根据局审批人员进驻省政务中心开展工作这一新情况,我局对网上审批流程进行了重新调整,增加了一个审批流程环节,将审批办置于审批流程的最前端,负责审批材料的收件及预审。

五是坚持电子监察全覆盖。我局所有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后,继续按照以往的做法,坚持审批各流程全方位监察,对接近审批时限尚未完成审批流程的事项提前预警提醒,对超过审批时限没有完成审批流程的事项亮红灯记录在案,由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处理。

(三)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对于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存在继续审批和变相审批的行为。局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与法规处同时跟进,加强了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和服务,对行政审批中有关问题进行了及时解答,使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稳步落实。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及流程图进行审批,真心实意服务企业和群众。

二、存在不足。

一是“三集中三到位”机构不独立。我局成立的审批办虽然明确不挂靠在任何处室,但仍是协调性机构,人员都分散在各个处室(单位)。

二是“三集中三到位”人员业务知识只专不全。审批办4人来自4个有行政审批职能的业务处室(单位),对各自处室(单位)业务很熟悉,但对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掌握还不够全面,对申报的材料把握深度还不够,还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突出业务理论和法律知识,重点学好行政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

(二)真心服务。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局明确值班人员、培训上岗,确保窗口值班人员定人定岗,自觉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及流程图进行审批,真心服务企业和群众。

(三)提高效率。对报审批的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充分发挥窗口的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县政协行政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题协商会是今年县政协四个重点协商课题之一,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县政协行政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题协商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5月10日,县政协组织召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县政协经济委部分委员及17家相关县直部门负责同志意见建议。县政协副主席陈文昌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陈麦如主持会议。

县政协经济委对《实施方案》的背景、内容作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岗位特点,对《实施方案》提出了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会议通过了《实施方案》,并就县政协行政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题协商筹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陈文昌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建设阳光、高效、法治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位委员和相关部门要围绕此次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相互协调配合,聚集多方智慧,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有效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专题协商会开出实效。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监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监发20118号)要求,我镇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现就我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搞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我镇由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书记切实负责,从党政办抽调2人专门负责对现有的行政审批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

制作各类标牌、相关制度,按照“一规范”、“二上墙”、“四登记”、“五制度”、“六公开”、“八告知”的要求,突出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的工作制度,稳步实施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化。

(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5.工作人员按值班制度统一安排、业务技能熟练、用语文明、态度热情。工作设置了首问责任岗,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二)推行全程代办服务工作。

1.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我镇对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理制度进行大力宣传,截止目前,共下发宣传资料200份,各村(社区)制作宣传栏1期,书写标语3幅。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和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了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2.对公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程代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少、频率低的项目进行办理整合,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

(三)建设村全程代办点。

2.将服务事项及好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法定办事时限和压缩后承诺时限公示上墙;

(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2.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公开工。

作,报送信息量居各乡镇前列;

3.严格按照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报送受理事项统计月报表,确保数据真实无误。

便民服务中心自10年7月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份,接待办事群众及咨询政策的700余人。其中及时办理362件,待办中的28件,咨询政策557件,不符合相关政策退回的3件。危房改造20户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8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件,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9人次,办理照顾生育二孩2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年参保人员达95%以上。全年为民义务咨询科技知识386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59份,同时为三农提供了充足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全面落实了粮食直补,农机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

经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镇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

2、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3、学习不够重视,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4、由于资金困难,村级代办设置不完善,网络政务普及度不够。

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办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程序、实体的监督检查、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审批行为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

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依法审批的良好氛围。

我镇行政审批将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量推进公共绩效管理和效能政府建设,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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