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品质管理制度(通用19篇)

时间:2023-11-26 14:22:17 作者:翰墨

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它对于保持正常秩序起着关键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如何保证?有什么安全制度规范?下面一起来了解吧!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4.8出境冷冻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6个月内、冰鲜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72小时内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品质管理制度

一、基本职责、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国家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制本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长期规划与近期计划,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厦市场调查,参与拟制企业方针。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计划落实,措施具体。

2对企业方针与全面质量管理计剐制度的贯彻实施,以及各部门车问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和考核。做到:检查经常,协调及时,措施落实,考核准确,有奖有罚。

3组织管理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和评审、奖励。做到:活动正常,办法妥当,深入持久,效果明显。

4研究推广可靠性与质量管理教育以厦数理统计优选法、价值工程、系统工程等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质量控制方法,做到:教育经常,科学管理方法适用,效果明显。

5组织井指导从新产品研制设计、生产制造、辅助使用、服务等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完善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全厂各部门参加质量管理,组成严密的协调和高效的纵横交织的质量管理网,使产品质量得到可靠的保证。

6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和上报全厂质量信息。做到:路线清楚,脉络分明,数据准确,传递迅速,反馈及时,效果明显。

7负责对各种型号产品的质量分析,并及时反馈检查落实,做到:有数据、有分析、信息准确,反馈迅速。

8负责对新产品方向性,技术经济先进性的验证和监督,对各过程的原材料、元器件、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及检验制度实行监督。并参与新产品和老产品改型的鉴定。

9负责对全厂以及各级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监督和检查,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稽核有根据,抓住要领要害,有事实,有观点。有万法,有说服力,有明显效果。

二、权限。

1有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企业方针供厂长参考。

2有权拟制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长期和近期计划,拟订全面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代表厂长对全厂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监督、检查与保证实施。

3有权对全厂新老产品的方向性、战略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协调全厂质量管理中的纠纷,并有权代表厂长进行仲裁,有权对各车间部门上报质量数据进行审查核对,并提出奖惩建议。

三、责任。

1对拟制的企业方针、工作计划、各种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合理性及科学性负责。

2对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监督、检查的厦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对代表厂长发布指令、协调、仲裁的正确性负责。

4对发布或上报的质量数据的正确性、厦时性负责。

5对因质量管理未能厦时监督、协调,造成质量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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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制度

附件-6:5s活动内容。

2、公司管理人员轮值负责公司“5s”检查与考评,行政或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制定工作程序;并将各个时段5s运动开展效果编成报表。

3、每周星期六为部门清洁日,每年开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公司清洁日,逢清洁日需要对:各部门、各机台、各工位、办公室及仓库食堂宿舍,对所有物料成品、工具刀具、文件档案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区分出需要和不需要的`物品,并隔离、标识。不需要的应及时处理。

4、每天下班前,均需要对车间、仓库(办公室)进行整理清洁,将5s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坚持不懈,不断改进,日清日高。

5、任何人因工作需要,在仓库、车间、或其它区域施工作业,每次作业完毕,应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并恢复到作业前状态。

6、部门主管是该部门5s活动负责人,各部门的5s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纳入部门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范围。

2、品质部门负责人应会同生产部共同制订《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xxx作业指导书》,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作为公司产品的执行品质标准。定期修订并据以培训品检员。

附件-7:产品检验作业标准书。

3、品检员工作中发现品质问题,按以下三步操作:

(3.2)隔离:将存在品质问题的产品(半成品)隔离开来。

4、生产流程所有部门、员工,对于品质问题,应坚持“三不原则”:

(4.1)不接收:前工序(部门)流到本工序,存在品质问题的产品不接收、不继续操作。

(4.2)不制造:争取产品在本工序操作(部门)不出现品质问题。

(4.3)不传递:操作中发现本工序或前工序(部门)造成的品质问题,应隔离有问题的产品并向领导反映,保证问题产品不会流到下一工序(部门)。

三项基本原则。

(5.1)一般品质问题或客户投诉,品管部负责。

(5.2)重大品质问题或客户投诉,品管和生产部共同负责。

制定:审核:批准:

品质管理制度

主要职能:

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

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7.负责对公司产品、工作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

8.负责搜集和掌握国内外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传递质量信息;

14.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满足用户需求,明确质量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化工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产品质量现状,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出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和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通过技术进步、质量改进和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创立具有竞争能力的名牌产品。

第四条公司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生产单位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质量负全部责任。主管质量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子(分)公司的经理对本单位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质量管理原则。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公司(工厂)和直属单位。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置质量保证部,承担公司内各厂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出厂质量检验任务,又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和对中控指标进行抽检监督。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门、地方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标准的规定。

(二)负责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实行监督,负责公司内部所需标准溶液的配制和发放工作。

(三)对出厂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未经检验的不准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以合格品出厂。

(四)对出厂产品的外观、包装、重量、标识和贮存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对生产过程中的中控分析或半成品检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司内部质量争议的仲裁工作。

(六)负责各类质量报表的综合、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七)为公司实施经济责任制和质量考核提供数据和具体建议。

(八)负责全公司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九)组织或参与访问用户了解产品质量情况,参与对产品质量的投诉和异议的处理。

第八条生产厂应设立独立、专职的中控分析室,中控分析室按公司分析室认证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控制的检验。

第九条子(分)公司经公司授权应设立独立、健全、专职的质检分支机构,承担本单位的进厂原辅材料和出厂产品的检验监督工作,质检机构按公司分析室认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业务上接受公司质量保证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各部门,各级人员按公司规定的质量职责和权限,落实质量责任制,用良好的工作质量,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部对控股子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参股子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解。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部门有责任按要求采购合格的物资,每批(件)进厂物资应带有其应有其应有的合格证或质量证书(未加工的原矿等除外)。

第十三条物资进厂后应按品种等级分别存放,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主要化工原辅材料进厂,采购部门应及时向质量保证部报检,质量保证部应及时将不合格原辅材料的情况反馈给采购部门并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

第十五条部分化工原辅材料,公司不具备检测能力,需经供应部、质保部、生产部等单位对供方单位进行质量体系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单位,才能具备供货条件。

第十六条定量包装物的材质、标识、标准由销售部门提出要求,采购部门按要求采购,销售部门组织验收并作记录。

第十七条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交库和销售。

第十八条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直接投入生产,不合格的原材料经搭配或其它办法处理后可确保投料后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须由生产管理部作出处理方案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投料使用。

第十九条生产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写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应规定到必要的程度,应鼓励改进产品质量和提高生产能力的研究和使用,新工艺的使用须按程序批准后方可应用。

第二十条质量保证部负责生产控制分析规程的组织编写,各使用单位配合。

第二十一条所有的生产设备和流程、仪器、仪表,均应控制在正常状态,按生产工艺规程进行巡检,按规定周期校检设备仪器仪表,按生产工艺规程规定的取样点检验项目和频率进行生产控制分析,生产管理部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第二十一条产品生产后由各生产单位按生产工艺技术规程规定的项目自检合格后,再。

由质保部按产品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凭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办理交库手续。

第二十二条定量包装的产品,包装者应保证重量合格,计控部门负责计量检查,质量保证部负责重量抽查。定量包装的单件产品的合格证,由各生产单位负责负责印制粘贴和放置。

第六章产品储运和包装物标识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在使用前由生产厂处理(用户自带包装物由用户负责其质量)。

第二十四条包装物标识应符合规定要求,通常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主要成份含量、重量、生产批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标准编号等,限时使用的产品须注明有效期;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应注明许可证标识和编号;对剧毒、危险、易碎、怕压、防潮、不准倒置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在内外包装上必须有显著的指示标志和储运标志。包装物标识由质量保证部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产品交库后,销售部门应将产品分品种、批次、级别妥善存放。产品存放时间过长,出厂时销售部门应通知质量保证部,重新进行检验。

第二十六条销售部门负责出厂产品自备火车槽车的检查验收,对影响质量的槽车组织必要的清洗,保证产品装运过程不至于被污染。

第二十七条计控部门负责非定量包装产品的出厂过磅工作,并负责抽查。

第二十八条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销售;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第二十九条没有产品标准,未经质量保证部检验的产品不准以合格产品销售。

第三十条不合格的产品不准以合格产品销售,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等级但仍有使用价值的不合格产品,可降级出售,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有“处理品”标志;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必须及时销毁和作必要的处理,不得以处理品销售;可返工的产品返工后,必须进行检验。

第三十一条销售部门负责产品售后服务工作,质量保证部配合作好公司产品质量方面的查询服务及质量争议的处理,如用户因产品质量及服务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室负责处理,有关部门参加,以求公正处理。

第三十二条技术发展部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规程等技术资料的收订,并及时提供给质量保证部和有关单位。

第三十三条质量保证部负责新产品标准的实施,如个别产品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规定日期实施,由质量保证部收集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准,可推迟一定日期实施,但应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早实施。

第三十四条如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由技术发展部负责组织产品的企业标准制订、发布、备案和归档。

第三十五条为调整产品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根据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对某些主要产品,质量保证部可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同时根据产品标准水平及企业产品实际质量水平,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产品质量双采“认证”。

第三十六条质量保证部负责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处理。各部门有责任将收到有关产品质量信息及政策法律法规传递给质量保证部。

第三十七条质量保证部汇总、统计本公司的产品质量情况,次月5日前报出质量月报,传递给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十八条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奖惩。

品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xx有限公司

品质管理规定

受控号:24

1 目的

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产品有关的物件及出货整模的管理。 3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产品的质量管理。 3.1.1编制对各项工作的规定及制度。 3.1.2编制各种检验记录表单。

3.1.3负责对所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查及整模出货前质量检查。

4 各项规定及制度 4.1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4.1.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工艺加工,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技术部联系。

4.1.2各工种的操作者在完成本工序后必须填写报检单,由品管人员对此道工序进行检验,合格后在报检单上签字,此道工序正式完工。 4.1.3操作者如发现加工失误,不得隐瞒,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品管人员检查后填写“品质异常处理单”。

4.1.4生产过程中操作者如对图面有异议,必须立即停止加工,并与技术部联系,待确认后方能重新加工。

4.1.5生产管理人员对已经检验合格的零件需妥善保管,对经检验合格后的样板类测量器具需标明用处及妥善保管。

4.1.6现场操作人员应配合品管人员的检验工作,对品管人员在工作中提

出的建议及要求应积极配合。

4.2品管人员检验规程。

4.2.1品管检查人员必须自律,对工作一丝不苟,对生产操作人员须平等相处。

4.2.2质检人员接仓库人员通知须对每一件原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用蓝色油漆笔作标识,如不合格则用红色油漆笔标明退货,并填写退货通知单,交品管部处理。

4.2.3质检人员规定须对每个零件,每道工序进行检查,接到报检单后,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对该项目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须在报检单上签名,写明日期,并在工件上用蓝色油漆笔做合格标识,不合格品须在工件上用红色油漆笔标明不合格,并填写“品质异常处理单”交于生产管理人员,写明原因并签名(操作者、管理人员)再转交品管部,由品管部协调设计,生产提出返工、返修方案,质检人员认为可立即返工的小问题可直接通知操作人员返工,返工后重新检验。

4.2.4凡开出异常处理单并组织返工、返修的工件,完工后必须重新报检,进行检验。

4.2.5质检人员对每个零件,每道工序经检验须将所测数据填入过程检验单。

4.2.6质检人员在检验前须对计量具进行检查,必要时需进行核对,方能工作。

4.2.7整模出货前质检人员需对所有零件及相关数据进行最终检查,并将所得数据填入“出货检验报告”,由品管部开具“合格证”,一式两份,一份随产品出货,一份存档。

4.3委外加工件及辅助材料检验规程。

4.3.1委托外企业加工的工件回公司后,由生产部门通知品管部门进行逐个检验,验收合格的质检人员可在送货单上签字,并在工件上用蓝色油漆笔做标识,不合格品直接交由生产部或采购部处理,并在送货单标明名称、数量等。

4.3.2辅料包括外购标准件(螺栓、螺母、销钉等),其它物品(油漆、包装板、塑料薄膜等)。

a、相同物品数量较多的可选用抽验方式。

b、对外购标准件需进行尺寸及外观检查。

c、对其它物品可就其外观作经验性检查。

d、检验合格的可直接在仓库收验单上签名入库。

e、不合格品可直接通知仓库人员作退货处理。

4.4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考察的制度。

4.4.1 由采购部列出原材料供应商名单,并由采购部牵头会同技术部、生产部、品管部派出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如下:

a、供应商企业规模;

b、察看营业执照,材料供应资质证件;

c、察看其进货渠道(什么钢厂、钢锭号等);

d、跟踪其对材质分析的设备;

e、察看材质分析报告。

4.4.2考察后由采购部写出考察报告,其他部门将考察意见写入报告中。

4.5计量用具的保养及定期检测,检修制度。

4.5.1生产、品管用量具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不得跌碰,用后抹拭干净,保证其精度。

4.5.2使用者在使用中发现所用量具精度有误时,立即停止使用,经与品管部门联系,作出确认、送检修。

4.5.3所有计量用具应排出计划每半年作一次检定测试,不完好需修复,并由计量检测机构开具证书存档。

5相关文件

hj/zlsc-2015 质量手册

6质量记录

原材料检验表、生产过程检验表、出货检验报告、品质异常处理单、退货(材料、外协)通知单、让步接收申请单、计量检测设备定检计划、产品报检单。

生产品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规范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三元晶内部生产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悉以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组织技能与工作职责。

1. 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监督检查的全面工作。

2. 生产部设置质量专员负责日常的质量检查,监督生产。

3. 各生产单位的安全员监管质量工作,配合上级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内容范围

1. 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 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 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定。

1. 各项质量标准。品质部、生产部、市场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水准、客户需求、本事制造能力等,就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分别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定表》(一式两份),呈总经理批准后由品质部留存一份,另一份交有关部门执行。

2. 质量检验规范。品质部、生产部、市场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别就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打样样品规定)、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定表》内,有相关部门主管签核,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相关部门执行。

第三章 原材料质量管理

第六条 仓库依据规定办理收料手续,并向品质部发送原材料检验申请,品质部iqc进料检验员应依据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处理。

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妥善使用,并由生产现场主管填报原材料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

第九条 仓库在接到生产单位的用料通知单后,必须在原材料出库前进行复查。

第四章 制成质量管理

第十条 质检人员(ipqc)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第十一条 在制品质量检验中,由品质部制程检验员负责检验。

第十二条 生产单位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车间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并开《作业异常处理表》记录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根据生产部主管的提示,将《作业异常处理表》送品质部;品质部判定责任后送总经理审核。

第十三条 制程检验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即刻向主管领导反应,提出处理建议,并开《作业异常处理表》呈总经理审批后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生产部自检发现异常时,填制《作业异常处理表》进行处理和报告。 第十五条 各工序间半成品的转移,如发现异常时根据《作业异常处理表》处理。 第十六条 制程自主检验。

1) 制程中所有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立即挑出,入系重大或特殊异常或批量性异常时应立即报告组长,并立即开《作业异常处理表》,填异常说明,原因及分析及处理对策、送品质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确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存在跨部门责任或责任不明确的情况时送总经理批示。

2) 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下属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检本部门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质量异常应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发生的次数。

第十七条 生产单位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还应当立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一制程(经品质部审核才可报废)。

第五章 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 质量检验员(fqc)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质量检验,确保成品质量。

表》,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第二十条 每批产品出货前,成品检验员应依出货检验标识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呈主管领导审核批示。

第七章 生产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设备校正、维护计划。

备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定及执行依据。

设备校正、维护计划。

第二十二条 校正计划的实施。

1) 设备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维护计划开展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

保仪器的精准度。

第二十三条 设备使用与保养。

养 。

2) 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与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作应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栏目。

4) 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品质部不定期抽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制定、 修改和废止工作由品质部负责,交总经理审批决议。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由2015年3月20日起有效实施!

拟定: 2015-3-18 审核:

品质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平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启动。

对发生问题组织以及个人,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基地和批次号,通过查阅田间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对于违规事实,由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并及时进行整改修复。

品质管理制度

一、计量监督检查分为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用户的监督和内容的监督检查。

二、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并为计量监督检查的顺利进行提供方便。

三、加气站计量实施,人员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检查、考核合格才能执行计量任务。

四、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用护监督。

五、未即使发现,解决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在本部范围内实行定期检查,评方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计量监督检查,本站设计量监督员,进行经常的计量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项计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标准器具送检率、计量器具合格率、计量系统无泄漏;。

(三)计量技术资料、档案填写,管理情况;。

(四)计量基础,基本技术掌握水平;。

(五)对计量工作中违法、失职、不严格执行各项品质计量管理制度,可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接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程,对施工质量负有监督、检查把关的责任。

2、参加质量检查和重点工序关键部位的质量复检工作,负责对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隐蔽工程检验记录的签证。

3、对违反国家规定、规范和忽视工程质量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责令停工,行使质量否决权。

4、掌握工程质量信息,搞好质量预测预检,负责工序过程控制。

5、指导兼职质量员的质检工作,负责向质量管理部门、总工程师等反馈质量信息。

6、负责分项、分部验评资料齐全、有效,按时填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统计报表”。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1.2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1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2.2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2.4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一)、产品进入公司的检验(查检疫票确保产品合格)。

1、凡进入公司的产品,在入公司前必须由品管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品管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1、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出货。

2、填写《检验报告单》,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变质、变色,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记录,归档存查。

(三)出货检验。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对成品进行适当的检验,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成品出公司前的检验活动。

2.1技术部负责确定成品的技术要求。

2.2品管负责编制产品技术标准,及成品出公司检验安排和组织落实。

2.3生产部或品管员负责配合成品出公司检验活动的实施。

3.管理办法。

3.1成品出货检验活动的策划。

3.2技术部须根据客户要求,确定成品的各项技术要求。

3.3品管部根据技术部确定的成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3.4品管部在编制《产品技术标准》时,须规定成品出公司检验的有关内容:

a.检验方式:入产前检验/出公司前检验;。

b.检验项目:产品质量、分割要求等。

c.检验要求: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进行检验。

d.检验时机、频次:随时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e.检验数量:根据当日产量。

f.检验方法:

4、成品出公司检验的实施。

4.1在生产过程中,品管须及时配制检验指导书、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并组织检验活动的开展。

4.2检验人员须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5、出公司检验报告及反馈。

5.1品管在检验过程中须将及时检验情况和检验结果记录。

5.2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或不合格情况时,须及时向品管负责人报告该不合格情况。

5.3品管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处理。

6、相关记录。

6.1《原始检验记录》。

6.2《出货检验报告单》。

(四)不合格品。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整猪、半成品、成品及交货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3生产部负责对本生产发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4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a、对品管部确认的不合格品,品管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品。

管员通知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处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户同意让步接收时,由主管批准后,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对重要产品,不允许让步接收。

c、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品管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产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须报废产品由主管决定执行,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b、品管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品”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品管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各相关部门处置决定。

4.4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应尽可能将产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根据公司规定。销售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1、目的。

当生产部生产的产品对客户产生的危害发生时,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客户、公众的不满,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于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的回收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指定品管负责本工作,并指定对外发言人,负责提供资源支持。

3.2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品管)。

c、与客户一起进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讨论,保持记录,包括已确定的决议和还在。

讨论中的决议;。

d、有权召集任一人员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优先协助,包括质疑产品和生产过程情况。

3.3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销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负责发现问题,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3.5生产部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同时与卫生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技术部门协作。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以确保决议与行为的合法性。

4、产品回收步骤:

4.1发现问题。

a、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b、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品管部门如实整理书面材料,品管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销售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要相关卫生部门来协助;。

b、立即通报品管负责人、总经理;。

c、品管负责追溯产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d、品管部、销售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4.3回收的开始:

一旦确认问题产品具有危害性和质量问题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销售部立即通报生产负责人,对已出货产品进行调查。同时,指示各部门人员在回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生产部应立即停止出货,对未出货产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和质检人员与经理确认问题的发生点。

确认方式主要有:

a、如与供应商有关,经理、品管部、生产部与供应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时,提供详细。

的问题产品资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发生在产品生产环节,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目的。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3、措施。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落实安全职责、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用械安全和该县gsp认证和换证工作顺利进行。近日,通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全县9家批发连锁分支机构和近60家重点药品零售企业签订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是保证从合法供货企业购进药品,严格把好购进验收关,绝不让假劣药品进入企业仓库;。

五是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决不超范围经营;。

六是不得经营销售假劣药械;。

十是承诺如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保障公众利益为目的,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各企业自觉承诺若违反上述“十条”的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通江局)。

针车品质管理制度

1、员工每一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每一天班组长必须分别召开例会,组长应将前一天的.工作总结公布与众,包括作业不良、品质和出勤情景;并公布当日的生产计划和当天的工作重点,使员工对当天的生产及其他情景有所了解,例会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声音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调动员工的进取性。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4、员工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由组长签字交到行管部批签,方可生效;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如有急病可电话请假,上班后补上假条,并出示病历卡,若不能供给有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1、员工要坚持岗位的清洁干净,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按规定位置放置,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坚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3、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4、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室内外经常坚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

5、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

6、坚持现场管理礼貌生产、礼貌运转、礼貌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一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原始记录不记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1、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2、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临时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午时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生产厂长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3、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

4、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组长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5、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违者按照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6、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聊天,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7、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8、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9、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10、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经过仓管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理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1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13、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14、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15、车间员工必须做到礼貌生产,进取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16、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17、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8、员工有职责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俭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器件必须捡起。

19、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20、下班时应清理自我的工作台面。当日工作人员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掉。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及车间主管的职责。

21、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2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景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24、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25、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设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蔬菜等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加强入市自检,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第五条、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车间品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升品质,降低不良率,控制不良品,确保产品之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制造部所有涉及产品品质均适应。

三、职责:

3.1、厂长:核准品质绩效考核办法,批准品质绩效考核结果,督导品质制度的实施。

3.2、主管、科长:加强科组管理,确保工、模、夹、治具及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指导员工依照sop作业,对本科的品质负责,主导对本科组员工品质绩效考核,确保本制度管理的正常运作。

3.3、师傅、代班:负责本组员工操作技能、产品检验的指导,对造成不良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解决,并做好班组物料品质状况记录,对员工物料品质管控有奖惩权。

3.4、操作员:严格按sop或样品作业,认真落实首件检验和自主检验工作,不生产不良,不接受不良,不放过不良品,做好不良品的区分、隔离工作。

3.5、品管员:依照检验标准认真做好首件检验和制程检验。保证制程在品质控制下稳定生产,及时做好不良品的签定及标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并协助改善,负责不良品的分类统计工作(直接工作安排由品管部负责)。

四、内容:

4.1、品质管理运作方法

4.1.1、产前原材料检验

a、在未进入生产的原材料检验均归于为产前原材料检验

b、原材料入仓库前,由iqc进行检验,不符合产品要求,判定退回供应商,符合要求视为合格并贴合格标签,仓管或车间物料员方可收存。

c、原材料在仓库或车间原材料区储存期间,仓管或车间物料员一定要按仓库管理的一般原则进行维护。如:三化、五防、先进先出等。

d、物料员或操作工到仓库领取物料时,必须见物料合格标签,再经自己初步判定是否有异常,方可领取物料;原材料有异要及时向上级或发料单位反映情况。

e、操作工在产前发现物料品质异常,不能再使用,要及时向师傅或物料员反映,以便更换合格物料。

4.1.2、首件确认:

a、操作工在接到每份《派工单》后,首先要做好如下准备:确定工位和设备,领取物料,领取模夹具和辅助工具等。

b、产前由师傅调试好机器,先由师傅制作第一件产品后,与操作工讲解产品要求、注意事项,待操作工理解后可自己按图纸或样板制作第一个符合要求的产品,称其首件。

c、待师傅口头确认首件符合要求后,操作工本人拿首件产品找现场品管员确认,品管员将按产品的标准来判定首件是否符达到品质要求。

d、符合品质要求视为合格,品管员将贴《首件样品合格标签》并签字,不合格者,品管员讲明原因后,操作工再行制作,直到品管员确认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对未做生产样板而私自生产者给予一次警告,造成恶性品质事故者记小过处分。

e、操作工将合格首件样品放置工位可见处,生产过程中要经常要对照首件有无差异,直至批量任务完成后,首件样品随大货出货。

4.1.3、生产中检验:

a、操作工在做完首件确样后,生产的前十个产品必须一一自检,可对照样品、图纸或sop表等,这样做是为了检验模夹具和设备性能的稳定性,在品质保证的前提下,也可自己寻找更方便、更快捷的操作方法。

b、批量生产过程中,要求操作工必须做好自检,以便将问题提早发现并解决,从而降低物料浪费和返修时间的节约,提高个人和整体的效率。

c、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知道此道工序或产品(配件)的要求和特征,要对原材料或上工序半成品做好检验或互检,以便将不良物料挑出不再使用,确保产品品质。

d、生产现场,师傅、代班等要不断巡检各工位的产品质量,要求每工位每小时致少要认真巡检一次。对已出现或易出现的问题向操作工讲解详细,并多次宣导加强操作工的意识,特别是新产品的上线生产。

e、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使用卷尺、游标卡尺、角度尺、高度尺等量具,并且要有基础识图的知识,以便在工作中更好的运用,减少生产误差。

f、生产中,当操作工对产品存在疑问或不明白时,一定向师傅或代班询问清楚,待问题解决后再行生产。

4.1.4、交货检验:

a、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要将制作的合格产品统一整齐地排放于工位的左手边,小产品在不能损伤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可用容器盛放。

b、对于生产出现的不良品,要在制程过程中挑选出来,统一放置或及时维修,对于无法维修的不良要报于师傅处理。

c、当操作工完成批次的派工任务后,应先整顿工位,清点产出产品数量,找到品管员进行出货检查。

d、品管员若指出产品缺陷,操作工必须立即返工,待品管员再次检查,产品确认合格后,操作工到物料员处领取《流程卡》,由物料员填写内容,再由品管员签字确认。

e、物料员收到有品管员签字确认的《流程卡》后,方可接收操作工的产品,当面清点数量,作好收货记录。

f、操作工做完交货动作后,方可再领取下批次的生产任务《派工单》。

4.2、不良品的管理

4.2.1、原材料不良品的处理:

a、每位现场生产人员都必须知道产品的要求和特征,对每个部件的材料都能辨别其品质好坏。

b、物料员和操作工领料时,必须见有原材料或配件合格标签。

c、使用物料时,判定不良的物料或配件应先挑出另放,不良轻微待返修后达到品质要求可再使用,不能返修物料要退还物料员处更换。

d、严禁将不良物料直接使用在产品制造中。

4.2.2、制程不良品的处理:

a、首先在制作产品中,要严格按照样品、图纸或sop(工作指导书)作业,对于制作不良的判定也是按样品、图纸或sop为正式依据。

b、制作过程中,对于已出现不良品,轻微时应及时维护,较严重的要挑出另放,待此批完成或下班前给予返修;严禁将不良品再混入合格产品而流入下工序中。

c、对于已无法维修的不良品,要经师傅和品管判定后方可报废,物料员才可以给予补发物料;报废价值在20元以上要填写《报废申请单》,予厂长、经理批准。

d、交货时,经品管或师傅判定产品不合格,操作工要及时返修,不记工时并处罚。

4.2.3、半成品不良处理:

a、由上道工序或部门制作的不良半成品或配件,要及时退还上道工序或部门返修。

b、若本部门出现的不良品

而本部门无法维修需得到其它部门维修者,由科长级向pmc部申请。

c、包装或外发不良品若需退制造部门返修,必须向pmc部申请,制造部方安排返修。

4.3、品质管理奖惩与处罚条例:相关内容详见《制造部奖励与处罚条例》《车间物料使用管理制度》。

a、奖励

a、车间全体生产人员对重大品质问题自行发现并协商处理解决,给予发现者记2次嘉奖。

b、对生产流程、生产工艺、操作方法能提出合理可靠的建议并确实能提高品质和效率的给予奸议人2次以上嘉奖。

c、发现有故意破坏产品品质行为,能挺身而出进行阻止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或品管人员反映或举报,给予当事人嘉奖或小功一次。

d、车间每月能达成质量目标,给予相关师傅、组长和代班各记2次以上嘉奖。

b、处罚

a、物料收发员在发料时应根据派工单仔细核对相关资料,对发料错误而造成批量返工者,视情节轻重处每次小过或大过处分。

b、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应按模具定位操作,对未经车间师傅同意而私自更改模具者,视情节轻重处每次小过或大过处分。

c、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手法不当,堆放方式不合理,而造成产品变形、异样者处每次申戒一次;对劝说不听,我行我素,使产品继续恶化者加倍处罚。

d、返工后产品经品检复查不合格,如重复返工,累计二次以上者给予操作工和师傅或代班警告处分。

e、操作工对不良品不予以重视,且继续恶性生产,使品质不良增加,每次记小过一次,师傅或代班警告处分。

f、对在和平过程中采取投机取巧,偷工减料造成批量性返工或损失的,经予操作工或直接人员每次小过以上处分。

g、各工序必须按产品的流程和品质标准生产,如拒绝执行,故意将不良品流向下工序,给予操作工或直接人员小过一次处分。

五、总结:

品质就是生产产品的质量,是生产过程重中之重,它是关系着客户、公司、车间、自身的利益。对于我们生产一线人员,要一致惯彻“产品质量是做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的质量理念。

审批:审核:制定: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为片剂单价1.00元以上者,针剂5元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

2、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3、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公费报销的现象发生。

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7、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9、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和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11、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14、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晚间急症病人所用药品,次日须补办手续。

食品品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品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小食杂店进货时收取符合规定的“一票通”票据做为进货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批发者采取电子化手段对进销情况进行记录,实现可追溯。记录保存期限为该食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无保质期食品保存两年。

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得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1、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最少清扫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3、食品存放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4.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5、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销售区域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严禁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3、从业人员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

5、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活动。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药品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内容:

1、药品质量事故是指药品销售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重大质量事故:违规销售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进入药房的;由于保存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销售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2、一般质量事故: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保存、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一次性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上的;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天口头报告质量负责人,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院领导。

3、发生事故后,质量负责人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质量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院领导,必要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患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不锈钢精密铸件和成套中高压阀门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与检测仪器,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一直赢得客户好评。基于与浙江中控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针对向贵公司提供的阀体、上阀盖、支架、阀杆连接件和推杆连接件等钢铸件的产品质量,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整体质量:碳钢铸件符合gb/t12229-20xx《通用阀门碳钢铸件技术条件》要求,不锈钢铸件符合gb/t12230-20xx《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要求。

2、化学成分:碳钢铸件化学成分符合gb/t12229-20xx《通用阀门碳钢铸件技术条件》中3.2条款的规定;不锈钢铸件化学成分符合gb/t12230-20xx《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中3.2条款的规定。

3、铸件形状和尺寸:铸件结构、形状和尺寸符合贵公司提供的图纸要求【下同】,未注尺寸公差按gb/t6414-1999《铸件尺寸公差》标准执行,精铸公差等级按ct8执行,砂型铸造公差等级按ct11执行。

粗糙度符合图纸要求。

5、内部质量要求:铸件内部无缩松、缩孔、气孔、裂纹等缺陷。

款的规定。

射线探伤的的铸件按规定做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合格后方可发货。

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检测合格后发至贵公司,并附带出厂检验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

承诺单位: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单位盖章:xx。

承诺日期:xxxx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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