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模板14篇)

时间:2023-12-17 13:47:10 作者:字海

岗位职责是指在特定岗位上从事某项工作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任务。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履行岗位职责,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讨论。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一般是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责任的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工作作风,正确对待和行使公司领导和同志们所赋于我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力,从思想上和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为树立高速客运公司班子的良好形象尽到一份责任,特做出如下廉政建设自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以《党章》所要求的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地得到实施,促进高速客运公司年度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

2、认真参加各类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学习,在工作岗位上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地位观、严格遵守“八荣八耻”,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改进。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自觉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个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履行班子分配的工作职责,克已奉公,履职尽职,不以权谋私,并教育管理好责任区及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基层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注意公众形象,在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利用公物进行营利性的活动。

5、在工作和业务交往中,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部门或个人开支应由本人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借出差、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等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公开管理的宴请、礼品馈赠或享受其他的服务,不参加赌博等与个人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做违反社会公德的事。

6、加强对自己的家庭成员的管教,不利用自己职权上的一些影响和职务上的一些便利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及亲戚朋友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7、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xxx。

为了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局党委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与局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工作作风。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学习先进典型和模范活动。

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每月5日前,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每季度末月29日前,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年中要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年底做好个人述职述廉。

六、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做好廉政谈话和教育提醒,不断完善各项廉政管理制度,增加监督环节和检查措施,减少管理漏洞。

七、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从政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年末,局党委将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罚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党员(签名):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党员(签名):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促进全镇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特制定本目标责任状:

1、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党政负责人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3、班子成员要定期分析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法规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对违反下列规定的实行责任追究。

1、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资金体外循环和票据报销不按规定,搞变通处理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占集体利益的;。

5、违反计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规现象的;。

6、发展新党员、提拔到副股级以上干部未实行公示的;。

7、对党员、干部犯有经济、道德问题隐瞒不报和协助查案执纪不力的;。

8、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

9、对群众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出现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职、渎职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

凡存在上述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第四章责任追究的有关条款实行追究,追究界限为:属于领导班子作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属于主要领导人责任的追究领导人责任,属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的追究其他领导成员责任。

中共××镇委员会党支部(单位)(领导签字)(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

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根据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使分局各项工作以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作风开好局、起好步,助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高质量履职服务新使命,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的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更加突出压实主体责任,更加突出预防为先,更加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更加突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清风五大行动。

2.认真落实2022年省、市、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优良作风开好局、起好步。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中,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健全完善分局制定的各项制度,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推动党员干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带头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4.严格按照《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要求,抓实抓细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加强廉洁从政从业、防止不当政商交往等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同时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站、所)健全落实惩防体系制度,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研判、评估和预警,加强风险防控。

5.正确履行职责,不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力和职务上的便利吃、拿、卡、要;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或其他服务,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6.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参加分管、联系科室(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活动,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对分管科室(所)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制的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防止利益冲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等各项规定,带头自觉遵守中央、省委和省厅、市委、区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良好家风,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8.全力支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分局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三、责任追究。

违反本责任书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工作规划》,扎实抓好20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各党(总)支部、村委会以及镇政府职能部门和镇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特制定本2015责任书。

一、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职责。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明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贯彻执行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切合地方、部门实际的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按照县委《具体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抓好牵头工作的分解、落实。

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

五、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习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法规,以及xx在第xx届中央纪委第xx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

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专项治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根据今年中央提出的查案重点,加大对管辖范围内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重视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和初信初访责任制,妥善解决群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等问题。

八、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由主要领导承担责任。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健康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及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有关规定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和范围。

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为黄河东路街道班子成员。街道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和包片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坚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xx条禁令、中纪委六条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自治区若干规定、银川市33条、金凤区20条勤政廉政等有关规定。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大力开展“正作风、提质效、促发展”活动,切实提高自律效果。

2、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具体落实;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吃拿卡要报”、“庸懒散乱奢”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及时查处。

3、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及村、居务公开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查处违纪案件要亲自听取汇报,进行督办指导。

5、参加街道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纠正存在的问题。参加指导分管村、居党(总)支部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6、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教育管理好分管村、居以及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7、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集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三中全会,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党委全会和区市金凤区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格言、故事、漫画、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8、加强村(居)纪检工作领导,大力实施“勤廉为民”工程。扎实推进勤政廉政为民好机关和“清廉社区”建设。

三、责任追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失职、渎职,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违纪违法等情况的,实行责任追究,引咎辞职。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xx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完成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1、局主要领导对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各分管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分管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1、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教育部门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拟定工作要点,抓好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大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力度;党组每半年召开两次以上廉政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状况及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及时制定党风廉政整改措施或下一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动向局党组及当地政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开展工作,按季度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领导之责、谋划之责、监督之责、问责之责。主要领导必须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必须尽到教育之责、推动之责、监督之责、检查之责。纪检监察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党组和班子履职尽责,切实加大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力度。

5、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落实,紧抓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紧盯重要领域、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发生的“四风”突出问题及“隐形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与“不严不实”,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6、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依托国土资源局域网站,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7、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精神,锁定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核心,推进完善部门惩防体系布局,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列出负面清单、划定行为底线,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8、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签字背书”等制度,做到“行权留痕、责任可查”;持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强化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智慧党建“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9、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所管辖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或组织调查处理;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坚持抓早抓小抓长,让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边界、明底线。

10、从严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把好进口关,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1、继续以开展项目攻坚年、项目廉政档案为抓手,从源头上构筑工程领域“防火墙”,着力解决好自然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建立健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纠正自然资源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执行好“一案双查双追究”,注重查处十九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项目申报、行政审批、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地灾治理、矿山复绿中弄虚作假,贪污贿赂行为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严查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中的各类腐败行为;查办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行为。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致使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5、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6、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7、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

签字:签字: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省、市、县纪委相关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完善反腐体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责任内容。

(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各村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抓好本村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会议,建立健全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省、市、县、镇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执行,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对节能减排和农村坏境的保护,加强对招商引资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严办令不行、禁不止的行为。继续深化经济发展坏境集中整治,坚决遏制“中梗阻”现象,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行使。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新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不断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落实年活动,加大治庸治懒、治软治散力度,严肃查处一批镇村干部违规违纪、假公济私、吃拿卡要案例。进一步加强村“两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和廉洁勤政的自觉性,为构建xx社会和谐发展和党的执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每月报送党员干部违纪线索和村级“三重一大开展情况”;每月报送“三务公开”监督检查情况;每年开展两次述责述廉活动。

(四)深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村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放在一切工作之首,每月进村入户一次,深入群众之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调查村情民意,()倾听群众心声,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结办,对群众问题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的要严格问责。

(五)强化监督制约,严格党员干部从政行为阳光运行,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切实将监督权和审核权交给广大农民群众。设立便民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六)各村每年至少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一次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观看反面典型警示教育。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由镇纪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结合本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在年末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各村“一把手”要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年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有效,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至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之日。

中共西充县xx镇委员会(签章)村党支部。

党委书记(签字):支部书记(签字):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机关各部门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持续高质量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及时任务分解、责任共担,确保本部门无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全力构建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二、责任内容。

1、突出政治引领。引导本部门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政保持高度一致。

2、落实“一岗双责”。各支部书记要发挥好“头雁效应”,认真谋划本部门具体措施,责任层层分解,抓早抓小;行政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主动监督,主动作为;班子成员要经常回顾和查找分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认真梳理责任清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不定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未雨绸缪,主动发现问题,瞄准靶心,化解职工群众疑虑,确保本部门职工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不缠访、不闹访、不越级上访,维护和谐稳定。

3、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公司“十四个严禁”,做到“四个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4、突出专项整治。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作风不实、“庸虚散躲”和懒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大力整治超标准接待、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5、强化职能监督。各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向监督要效益,积极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充分发挥好业务监督把关作用,要在抓重点见实效上多下功夫,将牵头抓,重点抓,具体抓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取得监督实效。

6、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及党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查办涉纪问题,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现有制度进行评估、修订、完善,积极查找本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工作漏洞,与时俱进的做好与上级制度的相互衔接和分层对接。

7、加强廉洁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纪发生,肃清朋友圈、远离是非圈、净化生活圈,算好“成长、法纪、经济、家庭”四本帐,不心存侥幸,不掉以轻心,不碰高压线,守好情操和品质。

8、落实效能监察。紧紧围绕2022年效能监察项目,全力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共同分析现状,协助制定措施,提高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认知、认可度,形成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统一认识。

9、强化思想教育。认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开一次廉洁主题党日活动,开一次警示教育会,每半年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多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0、营造廉洁氛围。以“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为主线,带动全年廉洁文化建设,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廉政活动,将廉政文化教育入脑入心入行,大力挖掘宣传先进人物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廉洁氛围。

三、责任考核。

纪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工作要与干部测评、党员评议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

四、责任追究。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综合目标、“三项工程”、文明和谐、创先争优的考核范围,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奖惩兑现、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如果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甚至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和《干部工作问责制暂行办法》、《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纪委和责任部门各一份。

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范文

为了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局党委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与局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工作作风。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学习先进典型和模范活动。

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每月5日前,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每季度末月29日前,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年中要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年底做好个人述职述廉。

六、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做好廉政谈话和教育提醒,不断完善各项廉政管理制度,增加监督环节和检查措施,减少管理漏洞。

七、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从政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年末,局党委将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罚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增进党政群关系,提高群众参与村组事务执行率和知晓率,进一步增强村务的透明度,组合2011年响水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十条规定》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若干规定》。

2、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严禁公款吃喝。严格权力运行的监督。

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5、加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促进务实高效和勤政廉政。

6、积极协助做好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7、深化和规范推进组务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

“一岗双责”职责。

10、协助村支部组织实施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网络体系,建立完善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

11、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12、严肃规定程序进行“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坚决制止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13、做好村民工作,配合园区搞好征拆工作。

14、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

15、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及时全面全额兑现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工作依据《响水乡村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内容进行,并与年终奖励和工资实行挂勾,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追究相关的纪律责任外,按照规定实罢免。

支部书记(签字):

村组长(签字):

二o一一年x月x日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5——2012年工作规划》,全面落实自治区、地区、、镇党委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和责任范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一项政治责任,按照“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个关键、突破三个重点、做好四项工作”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思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村“两委”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村“两委”班子主要干部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镇纪委对各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二、责任内容

(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委、和镇党委关于抓好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建

设工作目标的要求,将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目标融入到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中,丰富责任内容,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惩防体系有机融合、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 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风廉

政建设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增强村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 与县政府、镇委镇政府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切实增强党的.纪律观念,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以“第十四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打好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对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优良作风和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权力观、政绩观、荣辱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思想纯洁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

(四) 以全镇开展的“环境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经济发展环

境,认真落实镇委、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决定》,《全镇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围绕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使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政策服务、执行落实、干部形象等进行全方位改进和提升。各村要以保障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凡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事项,都必须做到全公开、真公开、实公开、早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减少各类上访问题的发生,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五) 抓好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各村要切实强化 “三资”管理工作,进一

步加强土地监管;设立便民服务大厅,确保有场所,有专人,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制定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坚决禁止侵害农民利益,加强对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自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的发生。

(六) 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村财务经费的开支;严禁

公车私用;严禁村干部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

(七)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各村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

善村级民主决策、一事一议、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财务预决算、招投标、土地流转和“收支两条线”、“村财乡管村用县监督”等制度;实行村“两委”班子主要干部不直接批钱管物制度;严格执行村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质询等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加强对村“两委”班子主要干部的经济审计,用各项制度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从根本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八) 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各村要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关

注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的发生;对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结案、及时回复。

(九) 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禁止利用职

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肃查办发生在村“两委”和“两委”班子成员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土地征拆迁补偿、土地承发包等领域的案件。对有令不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在制度执行上放弃原则、不抓不管、严重失职的村干部,要实行责任追究,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十) 各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年底要对履行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和抓好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镇党委。 (十一)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责任考核

根据中央、自治区、地区、和《罕南力克镇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罕南力克镇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平时加强检查督办,年终组织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镇通报。

四、责任追究

根据《罕南力克镇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没有履行好职责而导致本村出现突出问题的,必须追究有关村干部的责任,一是不坚持村级民主决策村务财务公开,造成决策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是因工作失职,渎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交通事故及群体性上访等恶劣事件的;三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四是村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职务的影响获得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六是村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屡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其他事项

1、凡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本责任状一式二份(镇党委主要领导所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存镇纪委党风室一份,责任村存一份)。

签订人: 签订人:

签订时间: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省市纪委四次和县十届四次纪委全会精神,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各项任务逐一明确到每一个班子成员。

二、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结合乡村干部竞争上岗和考核奖惩办法,狠抓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勤不出力、工作不深入的行为,通过严格考勤管理,经常组织查岗,使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得到落实。

三、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会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实施廉政文化“六进入”(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认真落实和遵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要坚决刹住建房打顶、乔迁新居和过事预请大操大不正之风。

五、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村民主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实行党内监督,扎实召开民主生活会,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行政监察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通过开展“千人千户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省、市、县各种评议活动,对评议较差的单位,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惩戒,限期整改。坚持关注民生,维护民利,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监督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和乱收费问题。

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十乡百村”廉政示范村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企事业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深化和规范党务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村务公开,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办事公开。

领导单位:中共狮子坪乡委员会

负责人:

责任单位: 村党支部 责任人:

年 月 日

中共狮子坪乡委员会

狮子坪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

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5年

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龙华店乡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市纪委的具体要求,特签定责任书。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

1.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及各项法律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组织发展、困难救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严格遵纪守法,建立规范的经济账目,随时接受乡财政的检查,杜绝贪污和经济违纪。

5.节约、合理开支办公经费,规范管理集体财产,严防假公济私。

6.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积极支持纪检及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8.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群众公认、履行职责圆满。

1.积极配合乡党委对村班子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工作。负责好对所辖党员干部的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所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要承担领导与管理责任。

4.主动向乡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1.达到下列要求的责任人给与表彰奖励:

(2)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

(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违法违纪问题;

(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2.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与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规追究其责任:

(1)对出现的严重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认真解决,或对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2)对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纪行为,干扰、阻挠、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

(3)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查纠,酿成严重后果的。

 (4)不接受乡纪委或群众监督,因失职渎职给乡或村造成重大损失的。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各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向监督要效益,积极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下面是天涯涛源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喜欢。

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机关各部门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持续高质量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及时任务分解、责任共担,确保本部门无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全力构建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二、责任内容。

1、突出政治引领。引导本部门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政保持高度一致。

2、落实“一岗双责”。各支部书记要发挥好“头雁效应”,认真谋划本部门具体措施,责任层层分解,抓早抓小;行政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主动监督,主动作为;班子成员要经常回顾和查找分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认真梳理责任清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不定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未雨绸缪,主动发现问题,瞄准靶心,化解职工群众疑虑,确保本部门职工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不缠访、不闹访、不越级上访,维护和谐稳定。

3、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公司“十四个严禁”,做到“四个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4、突出专项整治。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作风不实、“庸虚散躲”和懒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大力整治超标准接待、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5、强化职能监督。各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向监督要效益,积极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充分发挥好业务监督把关作用,要在抓重点见实效上多下功夫,将牵头抓,重点抓,具体抓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取得监督实效。

6、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及党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查办涉纪问题,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现有制度进行评估、修订、完善,积极查找本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工作漏洞,与时俱进的做好与上级制度的相互衔接和分层对接。

7、加强廉洁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纪发生,肃清朋友圈、远离是非圈、净化生活圈,算好“成长、法纪、经济、家庭”四本帐,不心存侥幸,不掉以轻心,不碰高压线,守好情操和品质。

8、落实效能监察。紧紧围绕2022年效能监察项目,全力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共同分析现状,协助制定措施,提高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认知、认可度,形成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统一认识。

9、强化思想教育。认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开一次廉洁主题党日活动,开一次警示教育会,每半年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多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0、营造廉洁氛围。以“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为主线,带动全年廉洁文化建设,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廉政活动,将廉政文化教育入脑入心入行,大力挖掘宣传先进人物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廉洁氛围。

三、责任考核。

纪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工作要与干部测评、党员评议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

四、责任追究。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综合目标、“三项工程”、文明和谐、创先争优的考核范围,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奖惩兑现、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如果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甚至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和《干部工作问责制暂行办法》、《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纪委和责任部门各一份。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实现工作稳步快速推进,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认真贯彻执行《xxxx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本责任书签订人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1.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务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格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2.严守规定、查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公司党委“十二项规定”,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持之以恒纠“四风”。

3.源头防腐、规范权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与创新,强化源头防腐各项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衡,压缩自由裁量权,规范正当用权,严防不当用权,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加强教育、崇廉尚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检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拓宽党风政风监督途径,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5.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自觉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本人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定期自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按照《关于印发〈xxxx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部门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主动纠正,认真整改。对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行为,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19年底,各责任人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公司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负责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范文

党风廉政建设一般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范文九篇,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特订立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一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认真贯彻省、市委、市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二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领导班子、各单位负责人“四风”建设放在首位,履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职能、与加强内部管理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推进全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常抓不懈。

第四条局班子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责任:

(一)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机关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四)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党性修养,不断促进作风建设。继续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局树立有本局机关特点的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五)按照“一岗双责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景德镇市和乐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措施,拓展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有效机制。

(六)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监督“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七)围绕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许可、执法办案、行政收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重大项目风险点防范和管理等七个方面工作,认真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点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责,有效遏制和减少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责任追究。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第六条对全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由局党委领导,局纪委、监察室会同有关股室组织实施。

第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可组织单项考核。考核工作采取组织考察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廉政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存一份,局纪检部门备案一份。

局长:局党委书记:

为进一步加强xx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完成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1、局主要领导对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各分管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分管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1、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教育部门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拟定工作要点,抓好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大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力度;党组每半年召开两次以上廉政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状况及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及时制定党风廉政整改措施或下一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动向局党组及当地政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开展工作,按季度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领导之责、谋划之责、监督之责、问责之责。主要领导必须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必须尽到教育之责、推动之责、监督之责、检查之责。纪检监察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党组和班子履职尽责,切实加大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力度。

5、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落实,紧抓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紧盯重要领域、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发生的“四风”突出问题及“隐形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与“不严不实”,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6、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依托国土资源局域网站,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7、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精神,锁定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核心,推进完善部门惩防体系布局,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列出负面清单、划定行为底线,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8、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签字背书”等制度,做到“行权留痕、责任可查”;持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强化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智慧党建“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9、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所管辖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或组织调查处理;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坚持抓早抓小抓长,让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边界、明底线。

10、从严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把好进口关,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1、继续以开展项目攻坚年、项目廉政档案为抓手,从源头上构筑工程领域“防火墙”,着力解决好自然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建立健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纠正自然资源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执行好“一案双查双追究”,注重查处十九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项目申报、行政审批、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地灾治理、矿山复绿中弄虚作假,贪污贿赂行为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严查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中的各类腐败行为;查办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行为。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及职责范围内对不正之风未予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致使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5、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6、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7、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

签字:签字:

为了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局党委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与局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工作作风。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学习先进典型和模范活动。

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每月5日前,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每季度末月29日前,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年中要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年底做好个人述职述廉。

六、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做好廉政谈话和教育提醒,不断完善各项廉政管理制度,增加监督环节和检查措施,减少管理漏洞。

七、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从政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年末,局党委将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罚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龙华店乡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市纪委的具体要求,特签定责任书。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

1.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及各项法律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组织发展、困难救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严格遵纪守法,建立规范的经济账目,随时接受乡财政的检查,杜绝贪污和经济违纪。

5.节约、合理开支办公经费,规范管理集体财产,严防假公济私。

6.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积极支持纪检及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8.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群众公认、履行职责圆满。

1.积极配合乡党委对村班子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工作。负责好对所辖党员干部的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3.对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所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要承担领导与管理责任。

4.主动向乡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1.达到下列要求的责任人给与表彰奖励:

(2)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

(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违法违纪问题;

(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2.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与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规追究其责任:

(1)对出现的严重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认真解决,或对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2)对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纪行为,干扰、阻挠、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

(3)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查纠,酿成严重后果的。

(4)不接受乡纪委或群众监督,因失职渎职给乡或村造成重大损失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实现工作稳步快速推进,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认真贯彻执行《xxxx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本责任书签订人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1.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务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格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2.严守规定、查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公司党委“十二项规定”,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持之以恒纠“四风”。

3.源头防腐、规范权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与创新,强化源头防腐各项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衡,压缩自由裁量权,规范正当用权,严防不当用权,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加强教育、崇廉尚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检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拓宽党风政风监督途径,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5.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自觉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本人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定期自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按照《关于印发〈xxxx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部门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主动纠正,认真整改。对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行为,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19年底,各责任人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公司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负责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1.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2.各科室主任(科长)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每位职工对本人的行为负全责,并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监督和教育。

1.院领导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医院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纪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不违规整酒,不参与、支持“三违”,不参与赌博或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不公车私驾私用。

4、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接受病人请吃。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私收现金,严禁在病人记帐单上开药。严禁开假证明。

5、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严禁推诿病人。不准为谋私利把病人介绍到其他医院、药店去检查、治疗、配药。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各科室年度业绩考核内容,作为科室及科室人员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科室及相关人员评优资格。各科室不定期研究、分析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谁的责任范围内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者,按上级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罚,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与晋升晋级挂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科室(责任人)各存一份。

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和县委、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强化医务人员宗旨意识和廉洁从医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医院实际,签订本责任书。

医院各科室。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年初分工、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狠抓落实。

(四)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廉洁准则》及《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十项规定、八办要求、卫生工作“九不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党支部。

(五)加强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科室政治学习总体安排,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密切注意“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和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等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建立定期分析和监督检查机制,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倡导新风正气,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七)具体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和政策办事,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2、严守各项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走群众路线,维护党内团结,处理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坚持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晰、跟踪问效、推动落实。

3、及时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推诿、不扯皮,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杜绝发生重大案件,因失职、渎职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

5、不得授意、指使、纵容下属阻挠、干扰、对抗法纪部门检查,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不得打击报复办案人、检举人、控告人、证明人。

6、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并督促科室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7、履行监管责任。重视科室医务人员经常性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党支部报告。

8、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三统一”政策,严肃查处医药商业贿赂、制售假劣药械等行为,规范药械、器材和设备的采购工作。

9、加强行风整治,开展好“三好一满意”和医疗服务“双提升”两项活动,扎实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水平。

10、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做好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及时、有效,方便服务群众。

11、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找全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医院党支部一份,各科室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党支部书记签字:

科主任签字: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市卫生局党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各支部、委员及所有科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签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1、认真落实《xx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不断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形成反腐倡廉、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岗位职责,将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班子成员并组织实施,履行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职责。

3、加强以警示教育为主线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提高廉洁从医意识。

4、深化医德医风建设,落实行风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精心组织,层层推进,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作风建设水平。

5、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100%全覆盖。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遏制各类形式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责任制管理之中。年终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各支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支部书记签字:党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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