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优秀17篇)

时间:2023-11-28 05:33:09 作者:HT书生

月工作总结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进步和成长。如果你不知道如何下手写月工作总结,不妨看看下面这些经典的总结范文。

扶移办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1.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为充分发挥行政机构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把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每周星期一的例会各股室负责人都要汇报一周来的行政调解工作,并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特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

2.预防疏导为主,尽量减少矛盾纠纷事件。我办的行政调解工作,在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接到每一个调解申请后,调解员快速介入案情,收集各种证据,并到涉案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充分了解诉求和案情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在签署调解协议后,调解中心继续对当事人双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督促当事人双方及时履约。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解决疑难案件。矛盾纠纷对象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不完全了解,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让,针锋相对,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及时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当事人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解决矛盾。另外,我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三送”村、扶贫重点村召开座谈会,宣传政策法规。由于我办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司法局党组将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两个方面(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33个问题(其中常规巡察21个,营商环境专项巡察12个),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常规巡察方面:

(一)聚焦^v^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v^^v^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市区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还不够到位。查阅2020年会议记录发现,一是没有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特别是^v^^v^重要讲话精神及区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记录。二是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对^v^^v^系列重要讲话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学习不深入不细致。与16名党员干部谈话了解,有13人对“政治三力”、“两个确立”等内容不了解,占80%”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关于“没有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特别是^v^^v^重要讲话精神及区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记录”问题。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机关党支部制定了学习贯彻十九届历次会议、区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中心组和支部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做全相关记录。二是关于“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问题。局机关支部于10月14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对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培训,由支部书记专门对应知应会内容进行了讲解,提高党员干部素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一是党组抓方向、议大事的政治领导责任和核心作用发挥还需加强。没有行政办公会议记录,直接在局党组会议上研究行政事项,如2020年11月25日党组会议研究“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二是班子成员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重视不够。查阅3名班子成员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有2人没有抓分管部门党建工作履职情况的内容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关于“党组抓方向、议大事的政治领导责任和核心作用发挥还需加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并组织班子成员对议事规则进行学习。自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共召开7次党组会,严格按照党组意识规则研究了人员职级晋升、巡察反馈整改任务落实、^v^维稳工作、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发放等重大事项。从2022年1月份开始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行政办公会议,并对决策部署的事项进行督导,确保决策部署的事项的落实。二是关于“班子成员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重视不够”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召开2次党组会议,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细化举措、统筹结合、建章立制,在对标整改上带好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针对“2人没有抓分管部门党建工作履职情况的内容”问题,党组书记已责令两人整改,已整改完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一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查阅该局2020年以来的财务账目发现,有个别大额资金支出如“2020年支出印刷费9930元”没有党组会议讨论的记录。二是研究讨论不够充分。如2021年9月6日的党组会议,只记录研究“购买电脑”事项,没有支出金额、预算及付款方式等内容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关于“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清河门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阜清司【2022】30号),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二是“研究讨论不够充分”。组织党组成员重新学习局党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确保机关重要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大额资金支出、使用等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时对负责记录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培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一是重视程度不够。2020年只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分析研判较少。二是责任制落实不够及时到位。我区于2018年要求各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而司法局党组直到2021年8月才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且没有明确领导小组及成员的职责。三是2020和2021年度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及2020年度党组班子工作总结中都没有关于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的内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关于“重视程度不够”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3次,专门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及时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二是“责任落实不够及时到位”问题。提高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党组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科室、机关党支部及基层司法所。三是关于“2020和2021年度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及2020年度党组班子工作总结中都没有关于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的内容”问题。局党组对2020年和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和2020年度党组班子工作总结进行了修改,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内容,并在今后工作中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了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等审阅把关签字制度,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v^^v^关于增强全面依法治国观念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一是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还存在“盲区”。如对镇街、社区(村)、居(村)民的普法宣传教育仅限于常住人口,对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仍存在“盲区”。二是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村)、进企业次数不多,宣传形式单一,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较少。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还存在“盲区”问题。深刻理解把握^v^法治思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v^法治思想,起草我区“八五”普法规划,明确今后普法重点,8月11日印发《2022年清河门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11月16日联合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局还主动争取财政支持,申请普法经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与普法频次,采取“线上+线下”合理促宣传、“机关+社区”齐力促宣传、“干部+群众”共同学宪法等手段消除普法“盲区”。年初以来,深入社区开展4次法律专题讲座;线上利用清河门宣传微信公众号、清河门区人民调解员工作微信群等新媒体发布推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链接,并自己制作了宪法宣传短片;线下利用led屏、流动宣传车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周的主题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关于“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村)、进企业次数不多,宣传形式单一,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较少”问题。在机关,11月下旬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机关干部普法考试,发放《宪法》及相关材料,使学习有法可依;在村、社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居民群众之中,送去《宪法》宣传单、民法典宣传单,筑牢全民守法的意识阵地。8月12日组织各村(居)开展“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遴选法律明白人80余人,8月17日深入皮革园区雅尊服饰有限公司、天泽鞋业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局党组对部分省市决策部署研究不深、理解不透,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如2021年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局党组只是直接转发而未进行深入研究部署。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领导讲话、上级文件、方案等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坚决做到对上级决策部署深研细究,学深学透。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一抓到底,杜绝了工作中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对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方案等,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深入研究部署,再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方案,下发基层,并加大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执行力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指导社区矫正工作不够有力。一是未及时转发并制定相关制度。局党组未转发2021年省厅印发的《辽宁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定》,也未按文件要求建立矫正档案归档、保存、查阅、保密等制度。二是档案审核把关不严格。档案材料中有代签和打印签字现象;部分已解除矫正档案中谈话笔录、鉴定表、告知书空白。三是请假审批不严格。抽查解矫档案发现,有1人外出工作请假证明材料无效,证明人为本人且无所在单位公章。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关于“未及时转发并制定相关制度”问题。加强业务学习,8月30日组织全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了《辽宁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定》,8月29日印发了《清河门区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归档管理制度》、《清河门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同时下发《清河门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档案查阅登记表》,规范档案管理;二是关于“档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8月30日全局工作会议上,局党组书记着重强调社区矫正档案工作,积极整改,要求执法大队和司法所扎扎实实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执法,坚决杜绝代签字和打印签字等不规范现象,10月19日我局还积极派人员参与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的全市社区矫正^v^维稳安保交叉检查活动,加强对执法大队和司法所矫正工作的督导检查、巡察整改,对于漏签字、代签字的不规范文书要重新找本人签字。三是关于“请假审批不严格”问题。该人原系清河门矿区职工,后转为白音华矿职工,经与市司法局请示沟通,此类人群流动区域明确、流动时间相对固定,过严管理既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个人生产生活,该人现已经解除矫正,矫正期间未出现脱管、漏管及再犯罪行为。该做法也符合《辽宁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七十四条、七十五条立法精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仍有差距,依法行政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仍需加强,统筹协调督促作用发挥还不够。区法治办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法治建设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差距。如《清河门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各部门每年年底前向区法治建设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经查阅,没有发现各部门报送的材料,也没有督促检查的记录。

厅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16年,下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总体成效明显。

一、基本情况。

目前,下城区21个行政机关、8个街道办事处中共有专兼职调解员436人,其中专职36人,兼职400人。区法制办成立了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和调解室,指导全区行政调解工作,大部分区属部门未建立专门的行政调解机构,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调解组织则采用与综合治理组织相结合的模式。在案件办理方面,今年全区共受理调解案件3257件,调解成功31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这些案件中绝大部分是行政机关参与调解的案件,法定调解案件较少。

二、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研究解决全区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统筹协调跨街道、跨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区法制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年底依法行政考核,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制。

(二)积极强化制度保障。一是建立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区法制办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排查、分析、研判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各部门行政调解工作交流互通。同时,各行政机关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矛盾化解目标,规范、完善本单位开展行政调解的工作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二是落实行政调解场所。要求各单位落实相应的办公场所作为“行政调解室”,其中调解任务重的单位应建立专门调解室,并将工作职责、工作规范、调解范围及原则、调解流程图、调解须知、调解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公示上墙。三是强化日常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按要求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员,确保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规范台帐管理,区法制办行政调解中心根据省市要求统一制发行政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工作台帐,各部门于每季末将本机关行政调解案件情况报区法制办行政调解中心。

(三)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行政调解是大调解工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专业和导向作用,就要充分借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专业调解等各种资源和平台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今年上半年,下城区召开了全区大调解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关于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发〔2016〕50号),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大调解工作中的专业和综合作用。一是专门建立了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中心主任由区法制办主任担任,并设人员编制一名,加强对全区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二是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排查调处各类纠纷。利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综治工作中心等各种资源和优势,有效借助网络等信息化平台,实行“访调对接、诉调对接、民行对接”,实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最大程度的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合力。三是建立健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信访等单位的协调配合,优化、整合调解资源,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实现了“三调联动”,互补优势。

(四)创新调解工作方式。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本部门行政管理职能优势,在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时,与行政管理职责相衔接,依托专业法律法规,注重运用行政调解手段,积极创新了各种行之有效的行政调解方式。如对一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区法制办将复议接待移到了信访局,与信访人员一起开展调解工作,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只要双方自愿,且不违背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复议办案人员都尽量采取调解方式促成和解,增进争议双方的相互信任,丰富和拓宽了行政调解的渠道。区城管局借助“城管和事佬”调解室的实践模式,让执法人员深入社区,重基层、重平时、重务实,充分发挥属地优势,通过开通热线,设立意见箱、实行共建共管、结对帮扶和“六进三日”活动等举措,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有效化解复杂的城市管理矛盾,蠃得了群众的支持和信赖,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注重调解队伍建设。调解队伍建设是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基础。《关于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发〔2016〕50号)下发后,各单位按要求加强了行政调解队伍的建设,选择熟悉法律政策、有威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从事行政调解工作;各单位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技能培训,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队伍建设,规范队伍管理;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成立了全区大调解专家库。吸纳热心调解工作、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退休干部、律师、教师担任特邀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区司法局负责实施调解员的选聘、培训、奖惩,统一备案进行管理。

三、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行政调解工作开展不平衡。总体上看,各部门都能按要求认真抓落实,建章立制、积极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个别单位对行政调解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开展力度不强,有的单位尚未将该项工作列入工作议程,有的单位虽有制度,但具体落实不够。行政调解力量总体薄弱,区法制办作为全区的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单位,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开展工作,连调解场所也是和其他单位会议室共用,工作条件现状不利于行政调解工作的长足发展。

(二)行政调解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不够。行政调解职能分散、数量庞大、内容原则缺乏系统性。一些单位在调解纠纷时也有较大的随意性,各自为政,规范性差。有的缺乏最低限度的正当程序保证;有些基层行政机关虽然做了大量的行政调解工作,但未形成规范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更没有完整的工作档案和记录;法定调解较少,行政机关牵头参与调解较多,调解效力较低。

(三)行政调解队伍专职化程度不高。行政调解工作面临的现状是,纠纷类型多、任务重,调解人手少、调解技巧不高、工作压力大。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群众工作经验不丰富,社会阅历少,法律知识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行政调解成功率不高,一些行政调解还需要借助外力如人民调解平台开展工作等,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和发展,影响了纠纷的调处效能和调解的社会威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行政调解工作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的支持力度,采取措施保证“领导、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场地”六个落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互动。进一步发挥区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作用,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增进各单位之间的交流互动,扎实做好各级行政矛盾争议的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推进全区行政调解工作整体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行政调解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印发行政调解工作宣传手册、利用法制宣传日开展现场咨询、开通行政调解咨询电话等方式,增加公众对行政调解工作的了解和选择度,畅通公众申请行政调解的渠道。

(四)大力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在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基础上,加强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的培训,邀请省市法制办专家、调解高手授课,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着力建设一支政治意识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解队伍。

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集合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把为企业服好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开展“送服务上门”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较好实效。

 一是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幅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环评手续。将大批治理技术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放到分局,大幅度压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查效率。原报告书审批由法定的60天压缩为20天,报告表审批由法定的30天压缩为15天,实行登记表的即时办理,全过程在网上公开,并实施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我市已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项目环评开展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创新环评服务机制,促进项目绿色发展。对重大项目,逐一建立环评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创新项目环评服务机制,统筹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对有关项目提前介入,逐一指导项目优化选址或选线,优化生态环保措施,协调解决环评突出问题。对重大项目还提供环评技术评估“保姆式、管家式”服务,尤其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同时,加强环评机构监管,通过公开环评信息,每年开展环评技术复核,及时通报处理存在问题的技术机构和人员等措施,督促环评技术单位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压缩编制时间,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质量。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便捷有效的服务。对重点企业,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开展“送服务上门”专题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带队走访,实施精准帮扶,为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具体问题。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推进相关环境数据接入和共享,对面向企业的相关办理事项、办事程序作出指引,公开相关联系电话,方便企业直接交流。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灵活环评审批,对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临时豁免制度,对湖南省元卫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医用口罩、防护服生产线项目先予网上环评登记备案。

 四是围绕科学管理、精准治污,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核发和登记213家排污单位,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162张,完成51家排污单位登记备案。我局还制定出台了《怀化市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先后分两次抽取了138家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全面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核实排污许可符合程度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无证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持续开展预约审查、集中审查,为项目排污许可的核发和管理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为企业当好“服务员”和“环保管家”。20**年底,全市将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全覆盖,实现“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目标。

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集合

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创建绿色文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创建市级文明城市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指导思想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现代化美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环境法制和综合整治,巩固和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提升环境综合水平,全面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服务活动,引导文明行为、倡导文明理念,培养全体环保工作人员做文明人、树文明新风。

1、做好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基础工作;

2、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0%;

3、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4、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

5、争创市级文明优秀单位。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开展创建文明活动提供支持和保证。

一方面,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创建文明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的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本位意识,全面提升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以实施“污染减排”为主线,全力打好创建“六场攻坚战”(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打好生态建设攻坚战;打好西部化工区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打好城区河流水质改善攻坚战。;打好出境断面水质改善攻坚战。;打好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攻坚战。助推发展,努力实现“六个确保”(确保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确保环境质量任务完成;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和辐射事件;确保不因环境问题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不因环评手续影响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我市环保工作在全省位次前移)。

(二)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进一步深化思想道德建设。

全过程,贯穿。

精神文明建设。

的各个方面。

二是以党的为契机,深入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党情国情教育,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三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职业敏感性,密切关注国内省外经济形势变化对职工队伍产生的影响,及时发现在改革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系统文化建设,以一流的文化塑造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

(三)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要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要积极建设、完善网上政务办事大厅,严格规范受理程序和制度,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方便。二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阳光执法、阳光团队、阳光保廉、阳光服务”等阳光文化体系建设。三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或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使群众对环保部门政风行风满意率有新的提高。

精简办事程序,推进简政提速。依据“效能、简便”的原则,所有的环保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集中办理,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结,把“为民、利民、便民”的优质服务意识贯穿于环境管理的始终,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

(四)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全行业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开展文体活动,狠抓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利用各种节假日的契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全面开展,进一步陶冶干部职工的思想情操;继续“文明科室”、“文明站队”、“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狠抓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为目标,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村(镇)、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创建活动,加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宣传教育,倡导节能减排理念,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是继续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活动,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意识。针对群众反映“油烟、噪声、污染扰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复”;实行公开服务承诺制,深入开展“诚信服务、诚信公正、诚信为民”活动,推进行业创建水平的提高。开通环保网站,实现网上投诉,提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新渠道。

四是积极推动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努力营造。

争先创优。

的浓厚氛围。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阶段性任务,主动发现、积极培育、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要深入基层,捕捉信息,及时发现“闪光点”,总结发掘不同岗位和不同特点的先进典型。要着重总结宣传。

争先创优。

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增强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宣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激励干部职工继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本职岗位创造新的业绩;大力总结宣传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各支部和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推进环保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落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律,创新理论,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一)启动阶段。

l、全面学习。进一步领会国家相关文件和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每一个同志保持高昂的热情,切实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干。

2、健全机构。成立以局长王耀卿、党组书记林宪革为组长,局纪检组长苏义强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抓创建。

3、组织调研。认真分析创建目标要求,分析现状和存在问题,找出差距,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开展“环保七进”活动(进产业集聚区、企业、乡村、社区、学校、周边地市、兄弟单位),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在全社会确立绿色文明的新理念。

(二)组织实施阶段。

l、制定“创建市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结合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将环保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相关科室。明确各级职责,制定考核标准,调动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的落实。

2、按照市工作方案和分解任务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对照目标,抓紧重点工程的建设和重点问题的治理。

3、组织督查,定期检查工作进度,考核工作成效。

4、组织进行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学习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自查总结和迎接验收阶段。

1、对承担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全力整改。

2、完成有关的报告和资料、数据的统计,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验收的各项配合工作。

(一)提高认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面发展和进步,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要求每一个职员都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我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

(二)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精心组织、整体推进;根据创建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三)责任考核。建立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突出重点。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指标多、任务重、时间紧,工作中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尤其要重视薄弱环节。

(五)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利用各种形式,营造创建的良好氛围。

集合竞价买入6个铁律。

厅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一年来,赤锡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县总工会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认真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发挥调解在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我乡2011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总结如:

一、完善调处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随着赤锡乡重点项目的大力推进即界竹口水电站建设、203省道的改建、福永高速赤锡段的建设,加之马洋飞地工业的规模形成,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上升态势,集体劳动争议增多,处理难度加大,我乡总工会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调解、乡村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渠道的争议调解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将争议通过调解快捷、平稳化解,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截止目前,我乡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9件,调解率达100%。

二、建立企业调解组织,提高企业自主调解能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要求,推动企业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赤锡乡规模以上工业及中纺实业有限公司、三连服装厂等企业均已成立调解委员会,尚未成立企业则工会组建与调解组织建设同步推进,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形成企业内部调解工作网络,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同时推举企业和职工共同认可的职工代表负责与企业经营者、职工以及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沟通协调,主动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和预警机制,做到超前防范,将争议化解在源头。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效能。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是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保障。赤锡乡通过劳动人事法律知识培训、调解方法和技巧培训、典型案例评析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法律素养,努力建设一支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具有劳动人事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认真接待各类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做到有问必答、有始有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发生在企业与劳动者、劳动者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进行规劝疏导,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1、年初认真开展建设系统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对局属单位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评选出先进单位7家,通过表彰先进的这种形式,在局属单位中营造出争先创优的氛围,推进综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综治责任状。

2、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我局认真制定并下发了综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综治宣传工作。在市里组织的集中宣传日活动中,组织了质监站、检测中心、城建档案馆三家单位代表我们建设系统参加活动,制作五块展板,共印发宣传单2000余份,积极为群众宣传讲解知识,受到群众好评。组织局机关及系统内干部职工参加维稳知识竞赛活动。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种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工作,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协调处理。采取疏导、劝导、思想教育等方式,理顺群众情绪,缓解社会矛盾,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4、高度重视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值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每天由局领导带班安排两人24小时值班,对在重要时期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上传下达。

5、于10月30日举办了一期综治干部培训班,系统内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计三十余人参加了培训,邀请了市综治委领导授课。

(二)信访工作。

1、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今年截止到10月31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6批,353人次,其中集体访11批,108人次,重复访86批,189人次。对群众来访我们做到件件有回复,在政策范围内的积极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也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市委民声通道来函6件,政府12345热线转办266件,回复率100%。

2、做好重点信访对象的稳控工作。特别是两会期间全面排查信访隐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尽快答复,防止引发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两会期间”对于一些重点信访户,做到落实一名包案领导,制定一套稳控措施,由于领导到位,工作到位,两会期间未出现一起非法赴京访。今年1-3月,按照市^v^的统一安排,我局承担了为期三个月的驻京劝访工作,前后分别派驻工作人员,为全市信访工作缓解了压力。

3、加大对疑难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通过领导包案、市^v^协调解决等多种形式,对局系统内的疑难信访案件加大化解力度,今年共有6个重点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4、5月31日,组织市政、园林、自来水公司三家单位共同参加市委市政府“12345”热线成立九周年宣传活动。活动中,接受市民咨询三十余起,受到市民好评。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王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明确了乡社会矛盾综合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党委副书记何红英任副组长,具体领导、督促、协调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乡党委、政府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的拨付力度,为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和经费保障基础。

三、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为加大人民调解在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作用,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我乡还建立健全了排查机制、化解机制、研究机制、培训机制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动了我乡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在全乡范围内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四、制定管理办法,加大调处中心管理力度。

为构建“大调解”工作平台,提高我乡矛盾纠纷综合排查调处中心工作水平,我乡还制定了乡调处中心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乡调处中心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与信访办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信访办;直接面向求助群众,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处理,一体化解决”。

管理办法明确了调处中心承诺制度、值班制度、受理范围、调处方法、工作纪律、案件受理登记制度、调解受理领导审批制度、调解员规则、奖惩措施等。

管理办法要求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应通过“现场调处、庭式调处、听证调处、陪访调处”等方法调解来访群众的矛盾纠纷。

五、积极参与信访案件调处,遏制信访案件高发势头。

在及时高效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乡调处中心及各。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还积极参与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成功化解和劝阻群众上访5件(次)8人次,避免上访案件3起4人次,目前还有多起信访案件在调解中心的稳控调处中。

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v^行政调解工作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切入点,以建立专职、加强保障为重点,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建立联动为主要内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注重实效,强化宣传教育,行政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及联系村寨无一起矛盾纠纷现象出现。现将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兼职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行政调解化解新型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显著增强。^v^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成立的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了兼职调解员2人。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先后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员工作职责、矛盾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一)狠抓队伍,重视调解室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调解室;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行政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公务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专业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虽然县^v^行政调解工作在实际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对农林水职能中存在的隐患和重大矛盾及时排查和处理,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及时妥善处理群体信访事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现将上半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茜任主任,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行政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确定了行政调解范围:我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产生的行政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农林水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本机关调解的纠纷、人民调解移送的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本机关调解的其他纠纷。

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坚持合法性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做无原则的调和,不片面追求调解率;坚持中立原则。作为行政调解的行政机关,做到了保持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

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以建立健全农林水行政执法制度为先,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尽职尽责的服务意识。

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我局专门设立了局长接待日,每周二安排一名副局长接待来访群众;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无理上访事件的发生。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五)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单位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领导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我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科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科室,将追究相关责任。努力将行政调解事宜尽早化解。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字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召开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亲自参与和指导群体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工作开展。

(二)强化基础建设,规范运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对排查掌握的经营性矛盾纠纷,根据产生的原因、特征,逐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就地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对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工作,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矛盾升级。进一步推进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健全规范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和落实协调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重大突发纠纷和重要信息紧急报送制度,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等。

(一)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qq群,积极鼓励各乡(镇)安办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积极着手组织素材,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按照“排查的早、发现得了、控制的住、解决的好”的要求,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此项工作有充分的思想认识,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和群众能够正确对待工作、生产和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

(一)坚持日常排查调解和敏感时期集中排查调解活动相结合。日常排查调解坚持“抓早、抓小、抓快”,注重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及时介入化解。春节前后、“五一”等重大节庆活动、重要敏感时期,集中力量开展排查调解活动,确保敏感时期全县社会的稳定。

(二)坚持围绕局中心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相结合。在企业复工复产、汛期、上级发布重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重大节日、重大政治社会敏感期、各地发生安全事故等敏感节点,都能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打好预防针,敲响安全警钟,排查思想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落实,强化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学校、特种设备、公共娱乐场所、电力、旅游、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各类企业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平息了多起事故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

(一)深化拓展多元化调解机制。进一步创新调解机制、拓展调解领域,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二)加强矛盾纠纷宣传教育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引导媒体全面、准确、客观地报道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对接机制。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继续深入探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治安调解沟通协作,逐步构筑大调解网络。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xx年12月10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14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做出新的贡献。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字

xx年,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切入点,以建立专职、加强保障为重点,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建立联动为主要内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注重实效,强化宣传教育,行政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及联系村寨无一起矛盾纠纷现象出现。现将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兼职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行政调解化解新型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显著增强。统计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成立的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了兼职调解员2人。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先后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员工作职责、矛盾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一)狠抓队伍,重视调解室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调解室;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行政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公务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专业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虽然县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在实际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一)强化领导,兼职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行政调解化解新型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显著增强。统计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成立的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了兼职调解员2人。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先后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员工作职责、矛盾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为了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预防和化解争议纠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根据溧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现就行政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网络,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各行政职能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司法所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全镇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明确专人为行政调解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同时落实了工作经费,解决调解场所,配备办公设施,公布调解人员名单,受理电话和相关调解方式。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制度,如:统计报告制度、公开执行制度、信息宣传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快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重点突出了责任考核制度,将工作绩效和年终考核、晋级、晋升挂钩。

(三)、精心组织协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一是抓好行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0xx年来共开展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200多人次,使调解员严格按《溧水县行政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调处矛盾纠纷。二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xx年来,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6次,排查出矛盾隐患16起。三是狠抓矛盾纠纷的化解。20xx年司法调解衔接化解纠纷5起,再如:优德尔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与人民调解衔接矛盾纠纷36起,如:田友萍计生医疗事故赔偿纠纷、陈小云医患纠纷处理等。20xx年我镇共受理行政矛盾纠纷71起,调处成功69起,调处成功率达97.3%。20xx年受理行政矛盾纠纷24起,调处成功23起,成功率95.8%。

(一)、调解资源整合作用发挥优。在各种调解机制衔接上下功夫,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联调作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使社会矛盾得以迅速化解。

(二)、提高调解素质方法作用佳。加强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案例剖析会、法院观摩庭等形式,有效地发挥人员的作用,促进了行政调解的成功率。

(一)、加强行政调解培训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

行政调解队伍的工作能力,决定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因此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应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培训为主,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为补充的方式来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重点培训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如: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相关知识和内容。

(二)、加大对行政调解的投入,保障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加大对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调解队伍健全。加大对工作场所的改造,做到设施完备齐全。同时加大对工作经费的投入,保证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充分发挥联动调解机制作用。

我镇将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夯实行政调解基础,扩大行政调解范围,加大多调对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作用,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工作程序规范性不够。工作中的难点较多,最主要的是调解程序规范性不够,应对调解员加强程序规范性学习。

(二)、调解衔接工作仍然困难。目前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在行政部门调解过程中,缺乏时效性,因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交流制度等。

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根据《达州市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市府法〔20xx〕61号)文件要求,我办认真对照检查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案件统计情况。

截止今年11月中旬,全县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受理24件,不予受理2件;申请人为公民的21件,法人的3件;申请复议事件中,行政处罚6件,行政确认3件,行政不作为13件,驳回申请、不属受案范围的2件。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维持1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为2件,被申请人改变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5件,未审结2件。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县政府为诉讼被告的1件,县法院依法维持了行政机关处罚决定和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有审结的复议案件没有一件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

(二)案件分析。

行政处罚类、行政不作为类复议案件仍是绝对多数,办理此类案件,是行政复议的工作重点。从案件审理结果看,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数量较多,这与复议机构在办案中加强了协调工作有关,一些本应撤销或变更的案件,经过协调,申请人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后撤回申请。

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截止20xx年11月中旬,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的2件,以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为共同被告的1件,以林业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社保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运管所为被告的2件,以县民政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住建局为被告的1件。在具体应诉过程中,县政府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均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相关规定,委托了相应的人员出庭应诉。

三、《达州市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学习该项规定,帮助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应诉和对法院司法建议的回复。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县法院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复议工作中,我办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的形式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xx年11月中旬共受理26件行政复议案件,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形式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的有4件。行政执法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后,认真按照意见书的要求将改进工作的情况及时回复我办。

《达州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范围,我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按照该《通知》要求,审查每一个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报送备案。截止今年11月,我县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没有属于备案范围的重大复议决定。

五、《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的学习和具体实施情况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专门对《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两个文件进行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对已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其卷宗材料切实按照文件规定整理归档,没有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情况。

(一)行政调解制度建设。根据县乡政府和各级部门人事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了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了全县行政调解网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二)畅通调解渠道,依法开展调解。近年来,坚持三大调解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流程。

(三)行政调解案件统计情况。截止今年11月,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矛盾纠纷352件,调解结案287件,其中行政纠纷110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42件,调解结案287件,调解率达89%。我办牵头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52件,其中行政纠纷32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0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88%。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特别少,说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更多地选择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水平。一方面结合实际,加强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促进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办案水平和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更好的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

(三)窗体顶端。

(三)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提高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各部门及执法人员要自觉主动地学习、研究《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认真研究、探讨,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当前,社会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治安管理、土地管理等争议案件,因其涉及当事人的直接利益,争议大,法律关系复杂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引起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政府要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功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一)狠抓队伍,重视调解室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调解室;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行政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公务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专业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虽然县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在实际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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