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法纪学习心得感想(模板14篇)

时间:2023-12-01 13:19:22 作者:书香墨

学习心得是在学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技能、经验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方式,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巩固所学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习心得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启发。

党内法规法纪学习心得范文

近日,我阅读了《以案说纪、以案释法》,我深刻的认识到只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以实际行动来贯彻中共中央反腐倡廉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自身修养,搞好本职工作,才能保证我党的事业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保证我国我党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因此,我们一定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牢固树立为民掌好权的思想。

党员干部特别是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行使权力;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这个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私利的资本,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要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这是做人、为官的起码要求,也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起码要求。党员干部要忠心耿耿地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努力工作,尽职尽责,秉公行事,自觉地做到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经受住名、利、权、位的考验,面对物质利益的强烈诱惑,不沾不染,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公仆本色。

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得民心者得天下”。政权的得与失全在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否。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发展等各项事业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和实践。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之所以丧失政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领导集团内部出现了严重的腐败现象,脱离了群众,继而形成了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对立的既得利益集团,最终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因此,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必然要求。党要紧紧的依靠群众,才能永远保持其先进性。我们机关的党员干部,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坚持政务公开,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

廉政法规学习心得感想

首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务必加强理论学习,尤其要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要透过学习,努力掌握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便在实际工作中用各种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其次、要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实际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潜力和自我警省潜力,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促使自我时刻不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潜力。

二、学以致用,要走出正确的人生轨迹。

首先,要用科学理论武装自我的头脑。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努力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十个严禁”,切实把先进的思想、科学的理论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锐利的思想武器,树立坚定的信念,持续清醒的头脑,把握正确的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做到立场坚定,方向明确,观点鲜明,纪律严格,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其次,要用严明纪律约束自我的言行。党的纪律是全体共产党员务必遵守的行为准则。作为一个党员,就应模范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联系群众,增进团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维护党纪的严肃性,自觉理解党组织和群众监督。第三,要用高尚品质塑造自我的形象。人格魅力是一个人在人品、气质、潜力、修养等方面的集中反映,是优良品质的外在表现。作为一名党员,就要带头向先进人物学习,不断陶冶情操,加强修养,增强党性,在思想上领先一步,行动上奋勇争先,作风上率先垂范,在日常的工作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三、争当表率,与时俱进保持党员本色。

1、勤奋学习,做提高潜力的模范。要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充实自我、丰富自我、提高自我,提高业务潜力,增强工作本领。

2、爱岗敬业,做无私奉献的模范。要进一步增强职业荣誉感,脚踏实地工作,立足本职岗位,时刻把工作放在心上,为职工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不断增强工作亲和力。

廉政法规学习心得感想

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决定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工作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坚定信心,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一个人的潜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我,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正之风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人民群众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力量源泉。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证明,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反之,社会就会缺乏活力,矛盾丛生,甚至导致社会动荡、政权更迭。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成功经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廉政法规学习心得感想

在履行向组织承诺“干干净净从政,规规矩矩用权,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治家”的同时,必须要始终做好以下三方面功课:

一、以德为本。在工作和生活中,对党忠诚,牢记党员身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守品质德行这一立身之本,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老老实实做人,做本分规矩的人,做忠诚厚道的人,做感恩助人的人。

二、克己知止。纪委工作深刻地告诫着我,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诱惑,如果定力不强,这些诱惑就会随时影响并阻碍我们前进的步伐,甚至会让自己迷失前进的方向,陷入眼前利益的陷阱。要经得起外界诱惑的考验,手不伸,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三、勤勉敬业。在工作中尽职尽责,主动而为,勇于担当。具体要做到“三个有”:一是有学。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事学,学规矩、学业务、学方法,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和素质。二是有力。尽全力,真抓实干、雷厉风行。对于工作,认真对待,专心致志、注重效率过程,全力完成任务,把“对组织负责”体现在实干中。三是有为。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面貌,在全新岗位上,忠诚履行职责,做到担当有为、不负期望、不负时光。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我相信,有组织引领,有领导、同志们的关心帮助,在工作和生活中,守本分实实在在做人做事,心存敬畏恪守规矩纪律,勤勉努力不惜汗水敢于担当,一定会结出最甜美幸福的人生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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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纪学习心得范文

中国有句古话: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就是说,任何社会、任何组织如果没有规矩,就形成不了正常秩序。

规矩是什么?就党和国家而言,规矩就是纪律和法律;就单位而言,规矩就是规章制度。

对党员干部来说,守规矩就是按照党纪国法工作,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只有守好规矩,使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得到切实实行,才能保证正确干事,不做错事;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保证党和人民利益不受侵犯,各项事业正常发展。

何谓敢担当?敢担当,就是敢于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工作有胆识、有魄力,面对困难,敢闯敢试;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党员干部之所以要敢担当,是因为我们的事业发展面临着许多风险和挑战,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对河北来讲,我们既面临全国“三期叠加”的普遍矛盾,又面临结构性矛盾突出、大气污染严重的特殊问题,适应新常态压力更大、任务更重。

如果没有敢担当的胆识和魄力,没有敢担当的勇气和行动,我们的坡就难以爬上去,坎就难以迈过去。

只有敢于迎难而上,破各种难题,全面小康才能顺利实现,河北绿色崛起才能成真;个人也才能有所作为,有更大收获。

守规矩和敢担当并不矛盾。

首先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履职尽责,为了人民幸福,为了事业发展。

其次,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守规矩前提下的敢担当,才是真正的担当,担当的结果才会利国利民;而只有敢担当,才会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体现规矩的价值。

实践也证明,干部出问题,都是出在不讲规矩、不讲章法上,而不是出在敢于担当、勇于做事上。

焦裕禄、孔繁森这样的先进人物,哪一个不是既守规矩又敢担当的典范?把守规矩作为不干事的理由,该作为不作为;把敢担当当作不守规矩的依据,肆意妄为,都是错误的,不可取的。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感想【范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加快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筹部署。

《意见》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推进《意见》落实必须不折不扣、不搞变通。

一是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意见》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于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提高落实《意见》的思想认识。各级党委要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意见》实施的组织领导。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意见》,准确掌握《意见》内容,深刻领会《意见》精神。

三是坚定不移抓好贯彻落实。一方面各级党委和党的各级工作机关要对照《意见》规定,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适时对《意见》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意见》规定的相关人员和机构,严厉惩处,以纪律保障切实推进《意见》落实,促进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规范化。

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5月27日,经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开发布,对党制定法规的权限和程度等都进行了限制,体现了党内立法的科学性,这也表明了党内立法的迫切性,对抗人治化的民主性,有利于强化对党内法规的监督,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权力的牢笼要稳。

在此之前,一再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而这次两部法规的出台,就使得我党首次拥有的正式的党内“立法法”,不仅有利于解决“红头文件”打架的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两部法规对党内法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闭门造车、官僚主义、质量低下、损害群众利益和搞形式主义等问题都有了更强有力的解决武器,更加有法可依,这对我党今后的队伍建设、作风改进、思想进步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对比1990年7月底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这次的《制定条例》是正式的,在原有《暂行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党内法规制定的细化工作,提出了更实体性的要求,同时也将省区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活动纳入了适用的范围。这些条例的出台无疑对地方党委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这类事情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结束过去有法不依、有法却模糊执政的情况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而对于人民群众来说,这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其一是让百姓们看到了我党的实质性行动,提高了人们对党的信赖度;其二是减少了重复性、繁琐性和有冲突性的文件,规范了党组织和党员等的言行,对于党员违法行为的一个舆论监督与谴责等也就有了更加可靠的保障,加深了人民群众与党的亲密关系,对于党的纯洁性、端正性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实现了新的突破。

此次两部法规的实施,不仅规范了党员的权力,加强了今后的舆论监管,而且与过去党内相关法规相比,还实现了新的突破。

首先,在《制定条例》制定的同时,还根据这个条例制定了《备案规定》,不仅细化了备案制度,还增写了清理制度。在党的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在全党部署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毫无疑问,这必将结束党内法规重复、与宪法不一致、过分繁琐等历史,谱写出新的简约的、更加实用的、贴近实际的党内法规。

其次,首次提出编制党内法规五年规划。规定表示,制定党内法规应当统筹进行,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据了解,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

其次,党内法规的制定必须听取群众的意见。条例表明,党内法规草案形成后,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在全党范围内征求意见。其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党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专家学者以及普通群众。而征求意见的形式多样,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上征询等形式。这样也就有助于保障党内法规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出现。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党内法规亦然。目前,中共两部法规的出台虽然迈出了第一步,但接下来如何确保这两部法规的有力有序执行,是否能严格惩处违背法规的言行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端正态度,切实加强执法力度,管理好我党这个大家庭,继续保持党的蓬勃生机与活力,让我党具有更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

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做好执行表率。对重要内容深入研究和探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开展的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要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化为金融工作上的动力。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用知识和理论武装自己。另一方面,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为中行的发展服务。

只有真的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才能做带头践行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底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地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为中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党内法规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党纪法规,希望结合目前在整个国内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反腐风暴,来谈一谈自己对于遵守党纪法规的理解和感悟。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掀起猛烈的反腐败风暴,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已先后有一大批副部(省)级及以上高官因贪腐或作风问题落马,甚至有副国级干部落马。振奋人心,在"腐败会亡党亡国"的情形下,一个个反腐的重磅消息,大有力挽狂澜之势。反腐的强势,彰显了党和国家严惩腐败的坚定意志,也向社会传递了反腐力度升级的强烈信号,有助于凝聚人心、提振士气,迎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局面。

在此次的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除了政府官员外,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国企里面的高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揪出了一大批国企蛀虫。

在欣喜于反腐形势的同时,作为身在反腐重灾区——国企里的一名党员,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一个个落马官员的丑态,而忘记对自己的反思和行为的约束。

据新闻媒体统计,国企"落马"高管主要涉及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经商办企业等事项。

一是财务管理环节。发生于此类环节的腐败主要为贪污。

二是业务承揽、招投标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如中央巡视组指出,三峡集团公司有的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物资采购、销售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也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

仔细分析以上环节,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都有以下因素:资金密集度高、与企业外部关联度大、诱导因素多等。若此时民主决策、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最容易滋生腐败,而这恰恰是国企廉洁经营的主要风险点。同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也容易滋生腐败。

坚持从严治党,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不能因为在国企中工作就产生侥幸心理,国企并不是保护伞,而是考验我们自身党性觉悟的平台。

油水多的地方自然容易摔倒,而葛洲坝公司作为国家能源建设投资企业,正属于危险区。作为其中的一员,我们更要洁身自好,不与腐败者同流合污。

在工作中,不能因为一人有权,而任人唯亲,和亲属一起贪腐。这是对国家的不负责,对培养我们的公司不负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公司要制定监督管控机制,将权利控制在牢笼里,杜绝职权人员滥用权利,麻木不仁,即使犯错了,依然不收敛、不收手。

同时,我们要勇于担当,避免严重失职渎职。国企作为国家资产使用的代理人,我们工作中所涉及的国有资金,都是人民的血汗钱,是人民赋予我们无上的权利,也是一种信任。我们不能将人民的钱塞进自己的腰包,责任铭记于心。

在生活中,要严格管理自己的生活作风。很多落马的官员、高管都是因为作风问题而腐化堕落,生活作风不正不仅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表现,而且还是对家人的极度不负责。

查看落马高官简历,发现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从基层一步步干起,如:知青、普通工人、乡政府电话员、中专院校团委书记……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曾经的发奋青年、重要岗位上的有为干部,一步步走上贪腐堕落之路的沉痛教训发人深思,让人警醒。

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理想信念不坚定!

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总***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回想革命战争年代,枪林弹雨、严刑拷打这种考验没有将共产党人打败。反而在执政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糖衣炮弹"却把共产党人打的面目全非,甚至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原因就是这些腐败者对自我的放纵,将自己的理想信念之门高高挂起,让那些不属于自己、不劳而获的风情诱惑尽情摧残自己的共产党人格。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的中国思想永远不会过时,而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让党纪法规时刻在心中回响!

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_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发展,是坚决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准则》和《条例》修订和颁布,是依规管党治党迈出重要的一步。党中央印发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八条”标准,意在,在新的历史时期,全体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为一个党员来说,廉洁自律显得尤为重要。《准则》第一条,“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在公与私的利益上,党员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要从思想上和政治上认识到,党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也就是“先公后私”,要体现一个党员的思想境界。第四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是一个党员最基本的要求。作为一个党员,不管是在过去的年代,或是现在,或是将来,特别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吃苦在前,考虑老百姓的疾苦,是能忘记我们党的宗旨,失去老百姓对我们党的信任,影响党的形象。我们党之所以领导中国人民走向胜利,中国经济能发展到今天,得靠于人民的信赖和支持,才有中国的今天。

在随时随地,我们要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不等同于一般老百姓,不能计较个人的得失或利益,要吃苦在前,让老百姓看到党员的带头作用:在困难时,看到党员带头;在危机时,看到党员挺身而出。不能因为自己是一名党员,去占有或是享受群众的利益,在和平年代和在经济发展时期,作为一个党员,要有一种思想,一种信念,一个精神,一个人格,要真正在老百姓中体现“吃苦在先,享受在后”的精神,才能引导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新《条例》有十一章,一百三十三条。《条例》明确指出:广大党员要牢记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新《条例》的修订和颁布,从20xx年元月一日开始实施。新《条例》的重点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势。

《条例》围绕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党员一旦犯了错误,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影响大小,都要受到党纪处分。在新时期,《条例》有着遏止和限制的作用,也提醒每一个党员,当你在做任何事情时,首先必须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有损害党和人民的事、有违背党的纪律的事、有行为不规范的事、有不允许参与的事、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绝对不能做。作为一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条例》为“红线”谁以不许触碰,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党的纯洁性。同时《条例》以维护每一个党员权利,事前《条例》已经告知,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做了,就违反《党章》和《条例》,就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学习的心得是,《条例》的出台,一是遏止敢于触犯法律的党员;二是事前有警示教育;三是大大保护党员不犯错误,或是少犯错误;四是处分尺度明确。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党章》和《条例》,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

廉政法规学习心得感想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准则》与《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总结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修订,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体现了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又是从严治党、依规管党、切实兴党的“负面清单”。要把学习宣传《准则》与《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其中的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二、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准则》与《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订专题学习计划,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师生在深学、细思、悟透、笃行上下功夫,使《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准确把握《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主要内涵,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纪律处分种类、措施、规则,特别是“六大纪律”主要违纪行为的内容。要坚持新旧对照学,将新修订的法规与现行法规对照起来,准确把握删减增补、梳理整合的内容,深刻领会中央推动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深刻用意。要把这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通过集体学、个人学、交流研讨、考试考核等方式组织深入学习,实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全覆盖。要把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要利用校内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这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高校党委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与《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党员、干部自觉讲政治、学条规、守纪律、讲规矩。要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结合落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师生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党员干部廉洁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工作,进一步优化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切实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全面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要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管理课堂和高校论坛、讲坛、报告会、研讨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情况列入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标尺,自觉按照高线、底线的要求,衡量、对照、检验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不足,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要把贯彻落实这两个党内法规情况作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述职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应用,推动《准则》与《条例》落实到位。高校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具有高校特色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着力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要求下,“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之前的准则相对与新准则而言,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广大党员干部反映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读起来也十分吃力。新准则,言简意赅,以四个坚持,四个廉洁作为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起头词,对于农村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来说,读着也顺口,理解起来也容易,记起来也方便。于此同时,老准则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党员同志自律的要求。

不少同志反映老准则禁止性条款中某些条款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有的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这次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主题明确,旗帜鲜明,正面倡导,辐射面广,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弘扬传统美德,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广泛接受群众和组织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树立了衡量的标尺。

通过学习新准则,我村广大党员干部将进一步认真学习准则,规范自己言行,做到自律自觉,以准则为戒,以准则为镜,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内法纪法规心得体会

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党内法纪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切感受到党内法纪法规对于维护党的纪律和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以党内法纪法规为准绳,深化对党内法规的理解和体会,形成一系列的心得体会。

首先,党内法纪法规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党内法规明确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要求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高度警觉,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牢记“两个维护”的重要性,做到维护核心、维护党的统一。在处理问题时,我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自己是共产党员的身份,时刻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对党忠诚。

其次,党内法纪法规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党内法规明确规定了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要求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无论是在处理权力、资源等方面的分配问题,还是在个人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我始终始终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规则,不越过底线,做到清正廉洁。

再次,党内法纪法规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参考。党内法规为党员干部提供了行为准则和参考,指明了正确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我不断学习党内法规,充分认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重要性。在工作中,我善于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查研究,做到科学决策、合理安排、精益求精。

最后,党内法纪法规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党内法规确立了纪律和规范,为党员干部提供了行为规范和标准。在日常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党内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道德素质。我深入了解党的纪律,不断加强自己的纪律意识,通过纪律的约束和规范,我能够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廉洁自守,做一个在思想和行动上都始终合规合纪的党员干部。

总之,党内法纪法规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标杆。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背景下,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法纪法规,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以党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树立正确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我相信,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和推动下,党纪国法的作用会越来越明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我们要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把深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我们要以身作则,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各项监督制度,主动接受监督;要带头增强纪律观念,坚决遵守、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一、认真解读两个《条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紧作为新世纪颁布的两部党内重要法规,如何学习贯彻好,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党是一个已经执政50多年、拥有300多万个党组织和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面临着十分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情况不断变化的国内环境,担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中华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推进,党的长期执政的地位、党员队伍的现状和党所处的时代环境,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检工作、党内监督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具挑战的历史任务。因此,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是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八大亮点。

1、以党内民主为主线。

《条例》明确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2、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

《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10种监督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制度中,巡视、述职述廉等是对现有办法和经验做了系统化的归纳后,进而上升到党内法规的层次;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则是借鉴了党外一些有效的监督形式,进行了大胆的创新。

3、重大监督问题初步解决。

在去年10月举行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党内外、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条例》将这一做法制度化,明确规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条例还明确了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如何反映的问题。这一个重要创举,体现了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的监督,体现了中央政治局在党内监督方面对全党应该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的精神。

4、“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

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尤其是“一把手”违纪违法已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要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条例》强调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并规定了一系列的制约措施,其中外部措施有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内部措施有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集体领导制度等,这些都是对“一把手”的制约。

5、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的一大亮点,一方面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监督制约被监督者,保护支持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监督者;另一方面也使监督者受到必要的监督制约,保护支持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以防监督者借监督之名而行诬陷之实。

6、监督职责划分更明确。

《条例》明确了监督职责的划分,对党的委员会及其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委员以及党员、党代表开展党内监督的职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条例》突出了各级党代会代表的监督职责,不仅规定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7、党内外监督相结合。

《条例》在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党外监督,特别是单列一节“舆论监督”,在党内法规这个层面上,专门就舆论监督问题作出规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条例》对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并接受舆论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二是要自觉和主动地听取来自新闻媒体的意见;三是要根据舆论监督的要求,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

8、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重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时机成熟、可以解决的问题,不求一劳永逸,不求解决所有问题。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的许多成功经验和作法,不再停留在原则的规定,而是很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比如,现实中存在一些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情况,挫伤了其进行监督的积极性。为此,条例对如何保护举报人的权利、如何进行调查处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以保护党组织、党员、党代表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近年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中,任用亲信、拉帮结伙的现象较为突出。条例为此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当如何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七个创新。

《党纪处分条例》与“试行条例”相比,其创新主要体现为:

一是顺应时代的要求,明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并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以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定贯彻实施党纪处分应当遵循宽严相济的精神,做到查防并举、预防为主,保证对违纪案件的处理规定作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更具有现实可行性。

三是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规定对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更好地维护了党的良好形象。

四是注重加强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于由有关职能部门先行查办的案件,党组织可以根据有关处理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以切实尊重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方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者决定。

五是严格规范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程序,有效解决有的地方或者部门出现党纪处分决定不落实或者难以落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党纪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党纪处分条例》对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期限、方式和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等事项,以及对不按规定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行为如何追究责任均作出了具体规定。

六是为保证党的纪律的统一,规范《党纪处分条例》与涉及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明确规定《党纪处分条例》的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对于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七是为了与国家法律规定的“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保持一致,对于党员在《党纪处分条例》施行前违纪行为的处理,《党纪处分条例》借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明确提出:“本条例发布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二、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随着教育、监督、制度“三位一体”的反腐体系的建立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通过,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将实现“三个转向”。

一是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实施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方针,要求纪检工作必须抓大放小,必须在腐败高发领域整合资源,主动发起进攻,进行大兵团合成作战,变个案查处和行为监督为集约式的领域查处和制度监督。

二是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在我党的反腐斗争史上,大体经历过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三个阶段。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制度建设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相提并论。十六大关于“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提法,为制度反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是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发,是我们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将在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我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党内法纪法规心得体会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法纪建设,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规党纪是党内法治的体现,它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为党的事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法纪法规,深刻感受到了它们对党员干部的作用和引导。以下是我对党内法纪法规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党内法纪法规明确了党员干部的权责义务。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纪党规,做到忠诚于党的事业,服从组织的安排,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我们要注重团结协作,不谋私利,积极为群众办好实事。党内法纪法规的明确,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责义务,不敢有丝毫懈怠。

其次,党内法纪法规强调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廉洁自律是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要自觉保持清白的心态和高尚的品德,不随波逐流、不为利益所诱惑。在日常生活中,党员干部要自我约束,廉洁奉公,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为民。党内法纪法规的规范,使我们认识到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使我们能够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第三,党内法纪法规要求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基础,是党的组织在全党范围内明示的信条,它要求每个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纪律的严明执行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内政治生态的保证。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规定。党内法纪法规的要求,使我们深刻体会到了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使我们能够做到心知肚明、遵纪守法。

第四,党内法纪法规注重教育和监督相结合。教育和监督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党内法纪法规的教育是对党员干部进行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要求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严守纪律和廉洁奉公。监督是党内法纪法规落实的重要支撑,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问责,防止和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党内法纪法规的教育和监督相结合,使我们认识到了教育和监督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重要性,使我们在实践中能够做到心中有法、手中有纪。

最后,党内法纪法规要求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内生活活动。党内生活活动是党内民主生活的重要方式,是加强党内团结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党内生活活动,认真对待组织和党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主动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求得自身进步和党组织的发展。党内法纪法规的要求,使我们认识到党内生活活动的重要性,使我们在党组织中更加团结、更加进步。

综上所述,党内法纪法规是中国共产党高效治党的基础,它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对党的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严守党规党纪,做到廉洁自律、严守纪律和积极参与党内生活活动,以更加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服务党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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