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体育之研究读后感(通用16篇)

时间:2023-11-06 07:59:10 作者:笔尘

读后感有助于培养我们的阅读习惯和思考能力,使我们在阅读中能够更深入地思考和体会。如果你对某本书籍感兴趣,可以看看以下这些读后感,说不定会让你对这本书有新的理解和认识。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

好的作品,不分古今中外,体育之研究读后感。《体育之研究》即为一例。

194月1日,24岁的以“二十八画生”的笔名在《新青年》第三卷第二号上发表的《体育之研究》,这是发表的第一篇体育论文,也是不可多得的一篇体育文化珍宝。《体育之研究》全文6千余字,分释体育、体育在吾人之位置、前此体育之弊及吾人自处之道、体育之效、不好运动之原因、运动方法贵少、运动应注意之项、运动一得之商榷共计8个部分。最后,还描述了一套自编的体育锻炼方法。在这篇论文中,博采古今中外哲学思想的某些长处,融会贯通,因而使对体育的研究建筑在近代科学基础之上。

《体育之研究》在我心目中,堪称体育论文之绝世经典。青年对“国力}弱,武风不振,民族之体质,日趋轻细”之现象深表忧虑;对“教者若特设此繁重之课,以困学生,蹂躏其身而残贼其生,有不受者则罚之”等现象深表愤慨。因此,青年时代的就清楚地发出了“欲文明其精神,先自野蛮其体魄,苟野蛮其体魄矣,则文明其精神随之”的豪言壮语,并阐述了体育“强筋骨、增知识、调感情、强意志”的四大作用和“盖此事不重言谈,重在实行”、“凡事皆宜有恒,运动亦然”的唯物辩证法观点。

从古至今,可称得上英雄的必是文武兼备者。比如周瑜“雄姿勃发,羽扇纶巾”,孙策“猛锐盖世,决胜疆场,又常与周瑜、大小乔共读书”。以及《体育之研究》中提到的“燕赵多悲歌慷慨之士;清之初世,颜习斋、李刚主文而兼武”等等。

在信息化的今天,许多青少年习惯于“动动鼠标,周游世界”的生活方式,他们头脑聪明,但体格状况令人很担忧。他们的家长根本不关注体与德的培养与教育,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地送他们的孩子去学美术、弹钢琴、学英语等。其弊端,体现这些青少年“偻身俯首,纤纤素手,登山则气喘,涉水则脚痉”。身体不够强壮,意志不够坚强,精力也不堪重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望子成龙的家长面前,是不是很苍白无力呢?只有他们知道!

《体育之研究》虽诞生于92年前,今天重读它,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体育之研究》所倡导的是一种历史的清醒,青年写此文是要用体育“救国救民”,如今我们要用体育“富国强民”。它对体育的透彻阐释,恰似一股清泉,呼唤我们对体育的重新解读,体育要回归生活,回归现实,回归全民,回归“”和“人性”的有机结合。

斯人已逝,斯人体育之言犹在耳。写此短文,以示鄙人之见:反对重文轻武,重申学校必须“三育”并垂。

看了这部电视剧后,自己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不仅因为其中曲折的剧情让我赞叹,感慨,更是为一代伟人的豪情壮志感到敬佩,为他敢作敢为的精神深深打动,为他的一腔爱国的热忱所深深鼓舞,为他敢于冲破旧势力、旧习俗的精神所折服。又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读了他于1925年写的“沁园春――长沙”。

虽然这首诗距离这部电视剧的剧情已过数载,但其中依然有着许许多多具有必然性的历史的神秘联系,它让我想起了数个晚上看到《恰同学少年》的每一集,每一个细节,以及大家激烈讨论的每一个小论点,都让我深入其中,不能自拔,读后感《体育之研究读后感》。

最近炒的很热的韩剧,什么超女快男,什么著名的歌星演唱会,与之相比真是相形见拙,央视所播放的这部积极性上的电视剧,其中的教育意义是难以衡量的!让我们对一代伟人又有了新的认识。还记得他们高声朗读《少年中国说》的情景吗?多么的振奋人心啊!他们将袭击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紧紧相连,他们将改造国民民运当做自己的责任,他们意气风发,激扬文字,奋发图强,这样的场景又怎能不让人心潮澎湃?让我们多了一些学习的榜样,在那时,我们是一个多么贫穷的时代啊!倘若没有他们那样的有志之士,我们又将如何让强大与发达!简z为修身之本,我清楚地记得蔡和森和刘俊卿,王子鹏那次因为吃饭而引发的争吵,他们两个把饭倒了本无关蔡和森的事,但他却愤怒了,因为他关心的是有多少人在忍受饥饿啊!他捡起了剩饭,没有多说什么,那时我心头一怔,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眶,恰好这时徐特立老师走了过来,他无声地拿起那半地窝头,同蔡和森一同吃起来,所有的学生都被感动了,徐老师用无言的批评让刘俊卿无地自容,这也许是言传身教吧!伟大的老师,伟大的学生!

我叹言,这才是真正的教育家!再回首看看我们现在,那些“名副其实”的教授们,出书,找兼职,搞不好在什么时候又弄个论文造假!韩国的文学教授称中国汉字是他们发明的,这不是很自欺欺人的例子吗?他们少了师德却多了一份谋利之心,现代教育的丑陋,现实啊!对比杨昌济,孔昭绶,这难道不应该让我们这群未来的人民教师顿悟吗?十年树木,拜年树人,千秋大业,教育为本,作为未来的园丁,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也许有些事情我们不得不承认,时代的差距,伟大与普通人不同,造就世界只能有一个,一个蔡和森,一个徐特立,不喜欢数理化,他的老师们因材施教,不强迫他,知道他喜欢读书,把图书馆的钥匙给他,让他随时博览群书,看了这些,我迷惑了!当今的教育,我们不得不有所思,有所想,有所不想为之为!我算是同龄人中的幸运儿,早早步入了大学行列,没有经历高中的高考伤痛,可是那些并不想我一般的学生,要经历高考残酷的折磨,他们敢应试教育说“不”吗?他们敢抛下数理化生不学吗?不能!太多的竞争让他们背负了太多的压力!这简直是对人的摧残,是对现代教育的侮辱!可我们不是,我们只是普通的学生,我们害怕社会的漩涡!

清楚的记得在新青年上发表《体育之研究》后,大家一起组织冬泳,那种场面与当代的年轻人并没有相隔多少,倒好像是我们追不上他们的步伐,因为一次小小的聚会大家正式成立了新青年团体,还制定了三不原则,第三条:不准谈恋爱。这一条深深刺伤了斯咏的心,那个怀春少女,希望遇见一段难忘的爱情?可是却与众不同,他心系的是天下百姓,而不是寻常的儿女私情。

一叹而息!呜呼!夕阳残照下,湘江北去!问苍茫大地间的呼喊响彻橘子洲头,多么豪迈的语气!此时此刻,我们似乎都沉浸在那种激情的岁月,久久不能释怀。

正因为有了一师那群优秀的青年,才有了现在富强的中国,我们身为一师足额生,要继承的精神也是育国育民!我们不可能是,但我们依然可以做得更好!

今天,我们已然是大学生的一员,只要我们敢作敢为,那我们一定能为祖国的建设增光添彩!为祖国的日益强大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我们是青少年,将来我们定会雄于地球,我们的国家定会雄于地球。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是在太多,完全无法用语言全部描述出来,只能慢慢的体会。

美哉中化为少年,他日神州竟风流!

4.《facebook效应》读后感。

历史研究读后感

历史研究读后感,以古鉴今,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历史研究读后感,欢迎阅读!

1、梁启超对史德的重视和学史、治史的认真态度是十分值得后人学习的。

在《史家的四长》一节里,他将史德摆在史学、史识、史才之前,并指出史家要有真正的史德要避免“夸大”、“附会”、“武断”的毛玻他认为“史家道德,应如鉴空衡平,,是甚么,照出来就是甚么;有多重,称出来就有多重,把自己主观意见铲除净尽,把自己性格养成像镜子和天平一样。”他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梁启超学史、治史总是秉着忠实的态度。

在《中国历史研究法》里,他认为历史和其它学科一样,是有因果规律可循的,但在《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里,他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修正,认为“历史现象最多只能说是‘互缘’,不能说是因果”,后人评这是他“流质善变”的表现,我认为,这正体现了梁启超对治史的严谨与认真,他是真真实实地做到“发现自己有错误时,便应当一刀两断的即刻割舍,万不可回护从前的工作。”他研究历史正如他自己对后人所期望的那样,不是为了一时的名誉,而是尽史家责任,为人类的发展做真实的具体的贡献,即使这种工作是漫长或者没有尽头的,也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坚持到最后。

2、梁启超关于旧史的看法,对后人学旧史、治新史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在《史之改造》一节里,他指出“旧史中无论何体何家总不离贵族性,其读客皆限于少数特别阶级,或官阀阶级,或智识阶级。故其效果,亦一如其所期,助成国民性之畸形的发达。此二千年史家所不能逃罪也。”一语道出了我国旧制度下的旧史的弊病,给后人学史一种重要启示:对于旧史,尤其是正史,不能盲目的信任;对于杂史等,也不能盲目的否定。

同时,他还给后人改造旧史,治新史指出新的方法:“以生人本位的历史代替死人本位的历史”、“重新规定史学范围,以收缩为扩充”等。

总的来说,从《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我们能够真切感受到梁启超忠实于历史,认真治史的人格魅力,能够学习到治史的各种实用方法。

除了本书之外,他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文化史》、《先秦政治思想史》等,都是极出色的论著,他确实是做到了“史之意义与及其范围”里所讲的,站在民族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民族在人类中的发展的高度来治史的'。

3.很感谢老师推荐了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一书,作为一名专业知识相对薄弱的学生,这部鸿篇巨制让我读起来颇有难度,但是把上中下三册卷帙浩繁的著作粗略的浏览了一遍,确实让我收获颇多。

在此同时看了一些有关汤因比《历史研究》的期刊论文,并浏览了其另一本著作《人类与大地母亲》。

可以说,汤氏的《历史研究》给我既已形成的“历史观”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在这其中,我对汤因比的“中国观”产生了比较强烈的研究兴趣,也一并作为读后感写出来。

当然,仅仅凭借对两本书的阅读,很难对某一个人的某些“观念”做出实质性的定论或者评定,在这里我也仅是通过书中看到的一些东西来浅谈自己的理解,其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有失偏颇的观点,还请老师、同学指正。

体育读后感

通过读《体育教学》一书,使我深深得体会到在教学中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让孩子们在玩中学、玩中练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来达到体育锻炼目标,让学生体验上体育课的乐趣,这不仅能充分发挥体育教学的教学思想,而且能使学生的学习变得自由、欢乐,并对提高教学效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人的情感总是在一定的情境中产生的,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对学生学习情感的产生具有很大的作用,体育教学也不例外。有了良好的教学情境就能激发其强烈的好奇心。强烈的好奇心是保持旺盛学习动机的重要因素,是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因此,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趣,创设情景满足他们的学习愿望,发挥他们创造性学习,为终身奠定快乐体育培养良好的思想品质。

让音乐走进课堂,比如:随着教师的讲解、示范,播放轻音乐,在学生练习过程中配播儿童轻快乐曲,在体育课结束部分用音乐舞蹈的形式来结束课程。这样除了增加课堂的愉快气氛外,还能减轻学生运动的疲劳和提高学生对体育课的兴趣。这不仅是优质体育课的需要,也是未来体育课的需要。因此,教师一定要创设欢乐轻松的教学氛围,调动学生锻炼的积极性,让他们以最佳的心理状态进行各种活动。

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游戏课才是他们的乐园。如果体育课的教学机械而无生命力的话,学生是不会感兴趣的,是枯燥乏味而又令人厌烦的。只要多费心思尽量用游戏的手段来提高兴趣,使课变得生动多姿,学生听起来就会有滋有味,动起来也会生龙活虎。

体育教学是双向多边,复杂的活动。体育教师掌握着教学方向、进度和内容。在体育课中即使有了轻松愉快的音乐和丰富有趣的游戏,教师不参与活动,只是让学生活动,这样的游戏毫无生机,学生玩一会儿就毫无兴趣,我就经常和孩子们一起活动,效果非常理想。因此,师生共同参与活动是学生快乐体育的.桥梁。传统的体育理论认为师生之间是命令与服从。教师神情严肃,不容质疑。这样学生言听计从,根本就谈不上快乐而言,快乐体育就是要建立师生之间和谐协调平等的关系。

一节好的体育课,要随时让学生体验上体育课的乐趣,每堂课都有新感受,喜欢上体育课。社会在进步,教育教学在创新,依旧是原来的知识和方法学生学久了会感到疲倦,厌烦。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才能促进教学的发展,才能使快乐体育真正快乐起来。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

本文作者对江苏省常州市六所高职院校体育拉丁舞教学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从教学内容、教学时间、教学形式和考试内容形式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入手,探讨改善高职院校体育拉丁舞教学质量的对策,旨在提高高职院校体育拉丁舞教学质量,促进高职院校体育课改革和职业教育的发展.

作者:吕秀娟作者单位: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江苏,常州,213164刊名:考试周刊英文刊名:kaoshizhoukan年,卷(期):“”(23)分类号:g80关键词:高职院校体育拉丁舞教学质量

历史研究读后感

1、梁启超对史德的重视和学史、治史的认真态度是十分值得后人学习的。

在《史家的四长》一节里,他将史德摆在史学、史识、史才之前,并指出史家要有真正的史德要避免“夸大”、“附会”、“武断”的毛玻他认为“史家道德,应如鉴空衡平,,是甚么,照出来就是甚么;有多重,称出来就有多重,把自己主观意见铲除净尽,把自己性格养成像镜子和天平一样。”他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梁启超学史、治史总是秉着忠实的态度。

在《中国历史研究法》里,他认为历史和其它学科一样,是有因果规律可循的,但在《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里,他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修正,认为“历史现象最多只能说是‘互缘’,不能说是因果”,后人评这是他“流质善变”的表现,我认为,这正体现了梁启超对治史的严谨与认真,他是真真实实地做到“发现自己有错误时,便应当一刀两断的即刻割舍,万不可回护从前的工作。”他研究历史正如他自己对后人所期望的那样,不是为了一时的名誉,而是尽史家责任,为人类的发展做真实的具体的贡献,即使这种工作是漫长或者没有尽头的,也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坚持到最后。

2、梁启超关于旧史的看法,对后人学旧史、治新史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在《史之改造》一节里,他指出“旧史中无论何体何家总不离贵族性,其读客皆限于少数特别阶级,或官阀阶级,或智识阶级。故其效果,亦一如其所期,助成国民性之畸形的发达。此二千年史家所不能逃罪也。”一语道出了我国旧制度下的旧史的弊病,给后人学史一种重要启示:对于旧史,尤其是正史,不能盲目的信任;对于杂史等,也不能盲目的否定。

同时,他还给后人改造旧史,治新史指出新的方法:“以生人本位的历史代替死人本位的历史”、“重新规定史学范围,以收缩为扩充”等。

总的来说,从《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我们能够真切感受到梁启超忠实于历史,认真治史的人格魅力,能够学习到治史的各种实用方法。

除了本书之外,他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文化史》、《先秦政治思想史》等,都是极出色的论著,他确实是做到了“史之意义与及其范围”里所讲的,站在民族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民族在人类中的发展的高度来治史的。

3。很感谢老师推荐了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一书,作为一名专业知识相对薄弱的学生,这部鸿篇巨制让我读起来颇有难度,但是把上中下三册卷帙浩繁的著作粗略的浏览了一遍,确实让我收获颇多。

在此同时看了一些有关汤因比《历史研究》的期刊论文,并浏览了其另一本著作《人类与大地母亲》。

可以说,汤氏的《历史研究》给我既已形成的“历史观”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在这其中,我对汤因比的“中国观”产生了比较强烈的研究兴趣,也一并作为读后感写出来。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它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案子,当柯南·道尔决定开始从事写作时,他只是一个26岁的开业医生。他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但又觉得当时书中的主角们的破案过程充满了太多的巧合。这时他想起了他在爱丁堡的老师贝尔博士,于是便有了灵感。

故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案情。

华生医生从战场因受伤回到英国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要和他共同租房的福尔摩斯。有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了格莱森上校的来信邀请他去破一件案子,于是他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劳瑞斯顿街的凶案现场,在那,他们在一座无人居住的空房子里发现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死者是美国人。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

第二部分主要回忆了凶手之前在美国与死者的一些恩怨情仇,解释了凶手的杀人动机,使故事变得更加圆满。

虽然《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发表,但他却让大家认识了福尔摩斯,也让大家见证了福尔摩斯完美的推理和聪明的脑袋。

我十分的佩服福尔摩斯,平常他都呆在家里,等待委托人。一旦有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水落石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如果柯南道尔还活着,我真希望他把福尔摩斯系列一直写下去。

《少年儿童研究》读后感

在今年的《少年儿童研究》的第7期中看到一片短文“1分的鼓励”作者是傅秀宏。

文章的大意是说一个差生再一次期中语文考试时得了59分,差生害怕回到家中挨打,找老师求他三无老师在作文上给他加上一分,老师经过考虑同意给他加一分,但也提出了这次借一,下次还十,在下次还百的要求,不然就不借。差生思量再三最终鼓足勇气同意了老师的要求。差生没有叫老师失望在期末考试时语文考了81分老师的判分是81+10,那10分是精神嘉奖分。差生得了办理独一无二的精神嘉奖分,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差生受到了鼓舞,在今后的期中期末考试中都履行诺言考了高分最终考了100分。

通过这篇文章我学到了,孩子还是要鼓励,通过老师家长的鼓励孩子就能重拾信心,有了信心学习就有了劲头就能取得进步,有了进步再受到表扬鼓励就会在学习时更加卖力,这样就形成了良性循环,也能给周围的学生起到好的带头作用。

教育孩子还是要因人施教找出自己的孩子最适合的那种教育方法。

夏天的时候,记得那时还没开学儿子偷拿了他爸爸600元钱,结果被我妈发现了,我妈问他这是多少钱,他说不知道,(那时候我们刚回来没多久,他不认识中国钱),也不认为拿爸爸的钱有啥不对。我妈跟我说了,我和他爸爸商量了一下决定不打他,给他讲道理,如果再有下次就狠狠地收拾他。结果表明我们的做法是对的。现在王子行要买东西就跟我们要钱,我们不给买的时候就告诉他为什么不给买,虽然他不高兴也知道钱在哪里放着,但是不自己拿钱了。

自9月入学以来已经有快三个月了,在这段时间了王子行有了很多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身体比以前好多了,不大爱生病了。以前他有鼻炎每天要吃药(鼻炎药)现在已经有快一个月没吃鼻炎药了。这与他上体育课跑跑跳跳锻炼身体是离不开的。还学会了很多歌,他以前也喜欢唱歌,认识了很多小朋友。在学校受到表扬回家就很开心,帮我洗碗收拾桌子,还扫地拖地倒垃圾。话说的比以前也好多了,最起码他给我讲故事我能听懂了。

晚上在家里基本不看电视了(除周末外),写写口算题卡,复习白天学过的,预习第二天要学的,再就是给她讲故事。一般晚上9点以前洗洗就睡了。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神秘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让我真正经历了一次头脑风暴。里面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是如此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老半天都没法从案件中走出来,简直着了魔一般。

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著名的侦探。他拥有十分敏锐的观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极强的推理能力,所有的罪犯在他面前最终都会露出马脚。

就拿《血字案的研究》来说吧!初到犯罪现场,他看到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口,身边却有一滩血迹,就判定这摊血应该是凶手流下的鼻血。一般情况下,只有血液旺盛的人才可能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流鼻血,由此便判定凶手面色赤红。他又发现马车印在案发现场的门外停止了,说明凶手是这辆马车的主人,凶手就是个马车夫。在第二个死者的旅馆里,福尔摩斯发现了两粒药丸,他第一次闻过死者的嘴时就判定他是被毒死的。于是他把药丸喂给狗吃,得出结论,一颗有毒一颗无毒……像这样的观察和推断推理在全文中数不胜数,逐渐让我对福尔摩斯刮目相看,继而佩服得五体投地。

虽然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需要去破案,但我们同样需要一双敏锐的眼睛去观察生活中的点滴,去捕捉自然界的奥秘。

去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在清凉的海边,同行的小伙伴们追逐着海浪。不经意间我发现了几个寄居蟹。有趣的是,那五六个寄居蟹从大到小排起了队。它们究竟在干吗呢?其中最大那只寄居蟹旁边还有一个空壳呢,这个空壳明显比它原来的壳大。我寻思着,这个大壳应该就是最大的那只蟹找来的,这样它不是可以搬进更大的房子,而它原来的房子不是就能留给下一只蟹了吗?好奇心驱使我趴在沙滩上认真地观察起来:果然,最大的那只慢慢钻出自己的窝,爬入了那个更大壳里。紧接着其余几只也依次爬出原来的壳,住进了前一个略宽大的壳中。我饶有兴致地足足看看个把小时,直到它们都乔迁新居。真是太神奇了,原来它们是如此默契地换窝的啊!通过细致的观察,我探索到了寄居蟹换壳的奥秘,这让我欣喜万分。

大自然就像个神奇的万花筒,蕴藏着许许多多的知识和奥秘,等待着我们用明亮的双眸去观察和发现。给我一双如福尔摩斯的慧眼,我要用它去探索生活,探索世界,发现和推敲大自然中隐藏的奥秘。

法律的经验研究读后感

在导师的指导下,我拜读了丹尼斯·罗伊德的名著《法律的理念》一书,全书共十四章,分别从实体、程序和反思等方面论述了法律的理念、法律、社会。然而学习的目的不仅在于将知识系统化地装入大脑,更在于将其应用于社会,使影响或改变不适的社会现状。所以读完这本书后给我最大的想法与其实就是,法律如何从书本理论而应用于实践。因为社会、实践才是我们直接接触的现实环境。

19世纪时,社会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其产生应该归功于一个大胆的想法:即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的研究上。奥古斯特·孔德创造了社会学这个概念,其目的是希望创立物理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也说,社会学是“物理习惯学”。人口的增长、工具革命的开始以及随此而给大多数人带来的灾难更加促使人们进行深入的反思和研究:究竟什么是人类苦难的罪魁祸首?怎样才能改善人类的生活?社会学及其研究方法一开始就带有批判性和社会改革的特性。批判和社会改革是孔德和迪尔凯姆论著中的重要内容,这一特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者更加明确。

众所周知,社会学是有关社会的学说,换句话说,只要他还涉及社会环境中的其他人类,他就是研究人类社会和人类行为的学说。如同昂格尔在其书中第一章写到:“伟大的人物让其后继者背上包袱是常有的事,每当政治、艺术、思想领域取得显著的成就时,随之而来并从中受益的一代人,可能会有一种没有什么真正重要的事情值得再去做的无所作为的感觉。”

社会学对社会的许多概念和主流理论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理论社会学的。

研究任务就是勾画出思想坐标的草图。换句话说它将不断地根据调查数据检查其社会理论是否与社会现实相一致,其一般化和抽象化的理论研究和分析仅仅以其所拥有的调查资料为限。在社会学领域,因为由于人类的思维结构,是否有可能存在不受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影响的认识?实证主义的功力基础在于合理选择促进人类福祉的目标;以及一种有关人类本性的心理结构,认为他的动机仅仅导源于快乐或者同科对各个有机体的冲击。新实证主义者宣称存在不受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影响的认识。必要的是将它作为一种批评的标准,适用于我们所做的所有的法社会学调查中。

如同作者丹尼斯罗伊德在书中说到:“随着工业革命的刺激与资本家企业的勃兴,个人主义已不再是一种哲学或心理学上的教条,它发展成一项政治与经济上的口号:自由放任。这一口号成为许多法律与社会思想的基础。2”社会理论的困境表明我们是踩在许多巨人的肩膀上研究社会理论。社会理论是对社会的研究,它最早出现在孟德斯鸠及其同时代人及后继者的论著并在马克思、迪尔凯姆和韦伯的著作中达到了顶点。古人的政治哲学既是描述性的又是规范性的,这意味着它远不止关心社会该如何组织,也不止想将其有关个人和社会的观点付诸实践,因这两者都可以是非常现代的社会理论。

法律研究的一个重要科学领域—法社会学—正在向世界上的许多地方扩展。而法律社会学不是近年来才兴起的,在19世纪出现了法律社会学,它的第一人上面已提到过,应是卡尔马克思,其次是迪尔凯姆、马科思韦伯等人。

法律不是孤立的,它是社会的一种现象。因此要把它放到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加以研究,并要关注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效用,这是法律社会学的理论要求。

以这样的观点去考察中国法治社会建设与法律社会学的学科关系。可以说,法律社会学在中国的兴起是时代的一种呼唤3。当今中国的法治之路,必须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主题相联系。

许多学者笔下的法律从根本上讲都体现了现代社会的秩序和规范与传统社会之间的断裂,以及这一宏大的社会历史制度过程的制度与个人自由的紧张关系。

在罗伊德的著作中通常被描述为第十章提到的“习惯”与“常习”。而且他认为常习是一种固有的行为,没有丝毫义务或被迫的感觉。“常习能不能转变为习惯,一大部分原因要看那种常习是否有一位或一群在社会中享有特殊权力和权威因而容易被人模仿的人物所建立。同时一项常习可以因为它显然有利或者彷佛有利而大为流行。„„换句话说‘实际’的行为,逐渐演变成‘应该’去做的行为,最后可能变成必须去实践的行为。”然而,习俗、道德的哲学问题到底对于法律现实的作用有哪些?对此,学者朱苏力关于“道德哲学到底有多少东西可以以回答具体法律问题的方式甚或以有一般联系的方式提供给法律,对此我很怀疑。”罗伊德在书中写到:“即使以现代最进步的国家为例,„„法律制度一定会溯及到一个与那些早期或更原始的文化情况相似的时代。”

文化决定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反作用于文化,法律作为一种规范或社会制度,把文化所内涵的因素以外显行为模式表现出来,法律作为维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工具,由此对人们的行为以普遍化的方式进行指引。我想到了我国清末著名法学家、法制改革家、教育家沈家本先生,他说:“夫盛衰之故,非偶然矣。清明之世,其法多平;陵夷之世,其法多颇。则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实息息相通。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8”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的背景下,建设出有中国特色的法制教育体制是要符合具有中国模式的现代教育体制。何谓中国模式。吴建华认为:“中国模式”应当包含,经济体制改革模式、政治体制改革模式、对外开放模式、经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模式等方面的内容。是中国在全球化和全球性问题背景下,所作出的一种战略目标和发展模式的选择,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发展形成的。

如果法学家的任务仅仅是在概念上和逻辑上整理成文法,使他们构成一个合理的思想体系,那么这种法学是不能恰当的反映法的本质和现实的。确切而言,这样的法学应不属科学,而仅仅是法律人单纯的一项技术。因此,法律人的任务是适用法律。所以,罗伊德教授认为“司法”扮演的角色,并不是创制法令,而仅仅是阐明现行法的真正内容,并且在疑义发生的时候,给予权威性的解释。10在当代,司法程序的独立是一个热点也是一个难点。法官亦同常人,无法使自己与他们所处的社群中的价值形态中隔离,而且“很少有法官能用有意识的努力来保持公正或摒弃感情以消除这类因素的影响。”

庞德曾说过:“一个法律制度之所以成功,乃是因为它成功的在专断权力之一端与受限权力之另一端间达到了平衡并维续了这种平衡。这种平衡不可能永远维续下去。12法律、社会、公正是法律人的压力与任务。每个人都是这一时代大潮中的一员。

《教师如何做研究》读后感

《教师如何做“小课题”》是一本论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如何做小课题的专著。特别注意从基层学校老师的兴奋点、困惑点切入,以小课题研究过程中碰到的主要问题为体系,以教师身边的研究案例为基础,力求准确把握小课题的基本定位,帮助教师切实掌握从事小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学会灵活运用不同的文体形式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从而进一步增强参与新课程改革的信心和能力。本书作者祝庆东就职于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教所,负责培训中心的工作。本书是其从事基础教育领域的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的总结性成果,读来获益良多。下面,我将从“小课题的含义”、“小课题的作用”、“小课题的方法”三个方面谈谈感想。

一、小课题研究的含义。

课题研究就是从规范性层面审视我们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把我们付出的努力成果化。教师课题有大课题与小课题之分,大课题主要是从片宏观的层面研究教育管理问题,目的在于解决学校的重大教育管理问题,主要采取综合研究的方法,具有投入大、周期长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特点。小课题则从微观角度解决教学困难,旨在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素质,以行动研究为其方法,寻求提高教学效益与质量。投入的周期短、涉及面小。

二、小课题研究的作用。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如果你想让老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带来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一种单调无味的义务,那你就应当引导每位教师从事研究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中小学教师搞教育科研,中小学生是直接的受益者。但是,中小学教育科研不能过于理论化,也不能过大。“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小课题研究是一种面对真问题,展开真行动,获得真发展的实践研究;是一种小步子推进,小环节切入,研究小问题的微型研究;是一种低起点、低要求、低重心的“草根”研究,正好呼吁了当下教育实践成果化、教学研究理论化、教研能力专业化的需求。

三、小课题研究的方法。

生个体的多样性,方法的效果可能并不好,需要不断重复进行第二步与第三步,即一个“扬弃”的过程。再次,将自己寻找方法到解决问题的过程总结出来,形成经验性材料,这是从实践到理论的过程。最后,把总结出来的方法运用到教学中,这是第二次理论到实践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教学技能与教学效果都应当有显著的提高。

《族谱研究》读后感

引了福柯的知识考古学说,首要的不是判定文献的真伪,而是确定理解的结构。115页说的好——族谱是一种政治的宣示,建构了成员的身份和关系。

对于讨论族谱地域差异的问题,多贺秋五郎的中国宗谱之研究上下卷便指出,相比于中心地区族谱扩展和受儒教和士大夫文化传统影响的结果,与当地的区域社会环境相结合,利用社会资源的因素更强大,这就是我总结的接地气的性质。

这位日本学者早在1950年代至1980年代初,就对3300多种中国族谱进行系统编目整理。分成了华中谱,华南谱,华北谱,东北谱四大类,又将朝鲜,琉球,越南等地的族谱称为东亚谱。

光有赫赫光勋,不能够很好的接地气,也是不能使宗族文化生长出来的。那些接地气的甚至不惜虚构自己的祖先,使我们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困惑,并在文本分析中认为不可靠。

例如41页常建华的文章就说,在元代族谱当中伪冒问题是普遍存在的。经历过大乱,宗族有所迁徙和流变,当然必须重新补上这个记忆,那么因为必要和不必要,就产生了这样的山寨问题。特别是它遍体开花以后,就没有那么多道德负担了。另外他们对欧、苏谱的评价是隘与薄!

还有一些家族,把族人世系画在纸上或者布帛上,有祖图,影图,祖宗画,神轴子和布谱,还有像象赞,墓碑,墓志铭,祭祖簿,坟谱,添丁簿,新婚簿等等产物。

对于失真的情况,63页谈到了明清民国的徽州族谱的情况。这种当时普遍存在的通病,明代初年的胡濙就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说他们铺张夸张。于是我们今天看到普遍存在的牵强附会,攀附名人和富贵,以及故意涂改甚至公然伪造家谱的情况。所以也有一些大族站出来主张打假,并制定严格的修谱原则。

99页,刘永华先生的文章也特别重要,他采访了闽西地区的修谱活动,还有游谱和祭祀等等现象,是厦门大学教授。

书的最后附了两篇好文章。一是在明清宗族继承式,依附式,合同式三种形态中,庆源詹和庐源詹(詹天佑)抢宗子,这个斗争持续了两三百年,指责对方是欺祖和颠倒弟兄等等。

后一篇文章更厉害,370页写清华胡氏三派的争执,从明代景泰年间一直持续到民国,共有近500年。过去说修宗谱能够和睦宗族,但这里却起到了反效果。

《小学数学研究》读后感

《小学数学研究》从第二章开始,分章研究小学数学中一些具体知识,这一章讲的最基础的自然数系。

对小学数学中具体知识的学习,能够让我们更加了解和深入认识数的概念、性质、方程、应用等内容,从而提升我们的知识水平,提高我们的教研能力。

韩愈在《师说》中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对我们从事小学数学的人来说,这些数学的知识就是我们的“术业”,我们如果不能对这些“术业”有一定程度的“专攻”,想做好小学数学的教学工作,是很困难的。相反,当我们对“术业”有一定的“专攻”之后,则会提高我们的数学教学水平。

有人说,我教的就是那点内容,只要我把教学的那部分知识学好就行了。这样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对问题的认识过于片面,对认识的理解也违反了科学规律,因而是不正确的。

因为,知识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而学习是一个层次深入的过程中。当我们通过不断的学习,对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更加广泛的认识之后,会反过来,使我们对原有知识的认识水平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正如,我们站在平地和站在山顶看同一片森林,所获得的感受是没有不同的。

在具体问题上,我们可以说,当站在积累丰富的数学高地上看我们的教学内容,会发现我们有了一个全新的、更加全面和更加深刻的认识。

让我们开始对自然数系的学习之旅吧!

《历史研究法》读后感

一从杏帐五十年,头白犹期序三千。还我河山悲武穆,斜阳烟柳怜稼轩。凌云健笔意纵横,天水风物换新天。耄期幸逢称盛事,敢以心香寿南山。

大概是四年前,其时我甚至还不知恭三先生为何方神圣,却在无意之中拜读了漆侠先生《悼念恩师邓广铭恭三先生》一文,该文情致款款、感情醇厚,两位老前辈五十年的师生交往画像图一下子跃入我的脑子里,由是而引发我的极大震动与共鸣(当时我恰好也沉浸在一段真挚的师生情谊之中),所谓“爱屋及乌”,我出于对漆侠先生的好感,遂找来先生这部小书,一气读完,只觉先生所言深惬愚意。

如今自己亦追随前辈步伐迈入历史专业的大门,回想起来竟不胜唏嘘。

总的来讲,漆侠先生的《历史研究法》是一部很好的讲历史研究方法的著作,该书体系完备,章节设置合理,内容充实,既有总结性的语言,又能结合前辈学者的研究,更是举出具体的实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清晰明了,又极具说服力。

漆侠先生虽集中于宋史的研究,但对中国整个史学发展有着自己独特而又深厚的看法,是我们这些晚辈后生的榜样,激励着我们脚踏实地、专心致志地学习和研究。漆侠先生此书不仅在谈历史研究方法,而且在讲述着自己的学习历程和学习心得,使我们受益良多。从漆侠先生的语言中,我们能够感受到他那个时代的学习心路历程和社会风气。

不过,孔子有言:“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我们固然要尊重老前辈、固然要在老前辈奠定的学术史道路上走动,但我们作为全无定数的“后生”,更重要的理应是想办法超越前辈,即使老前辈是钱穆陈寅恪那样的“泰山北斗”。这是我们“后生”应有的魄力。

《做研究型教师》读后感

在我国,尽管“研究型教师”的提法已经有一些年头,关于教师为什么要做研究、如何做研究等也有不少探讨。我自己作为一名教师培训工作者,也比较关注教师科研活动,并从事教师科研指导工作。但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却常常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参考书籍而感到苦恼。一些关于研究的书籍要么理论艰深,晦涩难懂;要么程序复杂,枯燥乏味。近日读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鲍传友博士的新著《做研究型教师》,不觉眼前一亮。该书虽然篇幅不长但内容却很丰富,既不乏理论阐述,也有实践操作分析;语言平实,通俗易懂;案例丰富鲜活,贴近教师生活。它为广大一线教师指出了一条开展教育研究的光明大道。

过去,我国的教师培训有过于理论化的倾向,而扎实的研究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应该注重提高教师做研究的实践能力。但是,如果只注重操作方法的训练又会使教师过于专注技巧,而忽视理论上的学习和反思,导致“矫枉过正”,使教师能够收获到“鱼”却不能收获“渔”。可以说理论与实践的矛盾是长期以来中小学教师培训中的老问题和大问题。如何架设理论与实践沟通的桥梁,更好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做研究型教师》一书为我们做了很好的尝试。该书以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恰到好处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把一些抽象的教育教学理论生活化、情境化,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感受研究的趣味和魅力,从经验走向理论自觉。

对于一线教师来说,他们做研究第一个障碍就是不知道研究什么问题。缺乏问题意识可以说是当前广大中小学教师研究的通病。《做研究型教师》一书把培养教师的问题意识,教会教师发现问题作为写作的一个重要目的。书中无论是理论阐述,还是案例分析都围绕问题而来,具有很好的问题指向性,这对于培养一线教师的问题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有帮助。以问题为中心的写作方式特别适合教师培训的需要,以问题为中心开展培训不仅贴近教师生活场景,而且有助于教师改进自己的教学实践,提高教学效能。

在很多次培训中,笔者发现有很多教师都有做研究的强烈愿望,也有做研究的很好设想,但是总认为自己“做不好研究”“不敢做”“做的不像样”,因而“羞羞答答”、半途而废的现象比较普遍。由此可见,教师对科研活动的畏难情绪尽管有观念上的原因,但主要原因还是对研究过程和方法的陌生。“不知道如何做研究”是当前中小学教育科研中又一通病。《做研究型教师》一书不惜大量篇幅列举和阐述了易于被广大中小学教师所掌握的科研方法,为广大教师从事科研扫清了技术上的障碍,使得看似“神秘复杂”的科研活动变得容易操作,是一本很难得的教师培训教材。

当前对一线教师如何表达自己的科研成果既缺乏应有的重视,又缺乏有效的指导。实际上科研成果的表达不仅有利于提高教师自身参与科研的兴趣和教学反思能力,也有利于推动教师同行进行科研交流,实现科研成果共享,从而共同成长。因此,指导教师科学地进行研究活动,规范地表达科研成果,成为《做研究型教师》的又一亮点。

著名物理诺贝尔奖获得者,美籍华人朱棣文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获得诺贝尔奖的秘诀是什么,是尝试和自信。尝试是一种行动,自信是观念,在观念上没有自信,仍然不会有尝试的行动。”相信阅读过《做研究型教师》一书的教师们一定会找到研究的自信和乐趣。

法律的经验研究读后感

作为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对“法律是什么”的概念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而在读完刘星教授的著作《法律是什么》后,则对法律是什么这个概念有了更深的认识。刘星教授从读者的角度深入地对西方法理学进行批判解读,用语平实易懂,例证简洁明了,在此基础上,刘星教授也抒发了自己对法理学的认识: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本书分为七个章节,以下是我对七个章节的总结和认识。

第一章,实际存在的法律命令。严格的说,常识法律观念在19世纪后才可称为常识观点。这种观点被认为是一般性的没有错误的法律知识。分析法学的核心包括三个基本内容:法律的命令说;“实然”与“应然”的分野;法律可以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其概括为三个基本模式:自上而下的强制决定;摒弃法律的理想因素;客观中立的法律知识。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实质是表达制定者的意志,这种意志必须为他人接受,否则制定者将给以暴力式的制裁。这种观念来自对法律现象的思考。法律是义务性执行的规定,这一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均有体现,例如,不得盗窃他人财物,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及安全,不得破坏国家安全和利益等等,这些要求都被权威机关规定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订立买卖契约,可以编写作品,可以订立遗嘱等。

也就是说,当某人自愿订立遗嘱时,他人便不得干涉。刘星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所有法律规定最终应以权威机构的强制义务的意愿和刑事处罚即暴力制裁为依托,没有这种实质有效的意愿和暴力威慑,法律规定便会失去实际意义,将无法区别于道德规范或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是社会的主权者为支配社会成员而发布的。由于法律是一种命令,法律的渊源便来自主权者的意志。根据分析法学的观点,法律的存在依赖一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对某个或某些人的习惯服从。刘星还认为法律命令说的出发点是将权力性规则视为暗含着义务性规则的法律。而英国哲学家边沁则认为,主权者的命令存在好坏之分。但是,不论其好坏,都必须将其视为法律。分析法学试图引进客观观察的科学方法解读法律现象,这种愿望导致分析法学主张经验地中立地分析法律的一般特征和概念。

第二章,行动中的法律。分析法学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律命令说暗含着一种司法推理模式。在法律实践中,人们将有争议的案件称为疑难案件。它有两个特征:

一是在法律规定和案件之间缺乏明确单一的逻辑关系;二是从法律规定推出的若干结论之间没有明显的正误之分,各个结论都有道理。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由于法律适用者的在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时,并不以白纸黑字的规则作为唯一依据,其所形成的判决依据的渊源因而是多方面的。再者,法律适用者的具体判断要比通常所说的规则,对人们具有更强的真实有力的影响。现实主义法律理论的核心观念是: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现实主义法学在确定“行动中的法律”概念的基础上,指出了实用主义的期待与展望,并试图改变通常理解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及不溯及既往的法律价值。

第三章,官员统一实践中的法律。法律,存在于官员行为模式“内在方面”展示的次要规则之一的“承认规则”之中,因为“承认规则”具有确定的意思中心,因而可以存在明确规则内容的法律。一句话,法律存在于官员的统一实践中。道德困境的复杂性,有时并未表明广义的法律观念优于狭义的,尤其在出现较为一致的对邪恶的憎恶时,后者可能优于前者。但是,在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一方面,人们对日常语言的正常用法本身就会产生争论,另一方面,上述社会现象展现的“出处”、“形式”和“结构”,并不一定可以使人真正认识法律现象。

第四章,解释性质的法律。法律源自于解释,法律具有解释的性质,其不仅包括具体的规则,而且包括作为具体规则背景“根据“的原则、政治、政策道德标准,甚至一般性质的法律理论和政治道德姿态。在德沃金眼里,法律与道德或政治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法律具有深刻的人文性质和政治道德性质。在法律实践者的“理论争议”中,正像“明确法律”是法律的一部分一样,“隐含法律”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法律自始至终都是人们对理想的追求,“法律的帝国是由态度界定的”。法律知识可说是“客观的”,因为它始终是隐含于实际存在的法律制度中,也可说是“主观的”,因为,它始终是依赖人们用理想来确证。但是,它总会存在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

第五章,关于意识形态中的法律。法律文本存在着内在矛盾,法律认知存在着内在结构,于是最终形成的法律内容是不确定的。从法律最终形成的机制上看,这种不确定性的终极根源在于意识形态的滋扰与破坏。意识形态的概念,在批判法律理论中具有独特的含义。但是,法律本文中的内在矛盾,依赖读者的阅读姿态的选择,或许它并非是客观存在的。从知识论看,主张法律不确定,必然主张法律具体内容的不可知,而法律具体内容不可知意味着一般性质的法律知识是没有意义的。

这是我对整本书七个篇章的认识和了解,从整体而言,我认为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它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阶级统治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用以规范各种行为的体系。但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在西方许多学者眼中却如此“复杂”,换言之,中国语境的读者很难在同一视角去审查西方法理学的语境,本书作者尝试将两种语境“融合”,并在其中运用大量正反双方面的例子,让读者在与作者本身同等的知识状态下进入西方法学语境,从而建立一个渐进的围绕中心问题而展开的逻辑思路,因而把握更为广泛深刻的法律知识。

而对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作者并没有作正面的回答,而是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分析法学理论和现实主义法学等方法向我们一一陈述。法律是什么,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分析,其一是“一般”层次,即是从抽象方面来解释法律是什么,如“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等等便是在解说法律的抽象含义。其二是“具体”层次。在此层次上,人们会针对一个具体实践问题来问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这便具体到相关的案例。除了这些认识之外,本文所引用的案例也值得思考和研究。在美国纽约州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件中,a是b所立遗产的唯一指定继承人,a为防止b改变遗嘱,从而将b杀害。在当时,纽约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a的确是违反故意杀人罪。

经过慎重思考,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是从众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个法律原则,即不容许以欺诈行为或犯罪行为从而获得利益,并判决a不能获得b的财产。面对这种规定,人们似乎可以向常识观念提出问题,在里格斯诉帕尔玛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对的,因为法律的义务是在于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中的明确规定解释来解决纷争,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确的法律观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则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判决非但没有受到谴责而且成为新的先例,一是因为a的故意杀人罪的确成立,二是法院虽然没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但是其灵活的运用与此案法律规定明确相关的立法资料,同样是运用法律。法律条文是死的,灵活的使用法律才能更好的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这给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作为一名法律人,首先必须做到的就是明白法律是什么。在刘星教授的字里行间,我更加透彻的理解了法律的概念。今后,我将通过对法律最基本的概念为前提,努力学习,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哲学研究》读后感

《哲学研究》讲述了:在西方哲学史上,维特根斯坦是唯一创造了两种不同哲学而又各自产生重大影响的哲学家。前期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后者则以《哲学研究》为象征。《哲学研究》告别了传统西方哲学以理想语言为基础、试图探索语言本质的静态逻辑构造论,重新将语言哲学捡回到日常语言中,将语言的实际运用、语言的功能作用作为出发点。他所提出的“语言游戏”和“家族类似”对语言哲学的发展贡献基本。《哲学研究》译者陈嘉映为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译者。《哲学研究》直接译自维氏的德文原本,因而是迄今中国最贴切、最准确的这一哲学名著的译本。

人的思想封闭自锁,在意识内部进行,和这种封闭比较,一切物理上的封闭都是敞亮的。

发觉一种不熟悉不自然的感觉比较容易些……我突然停下来,审慎地或不信任地打量事物或人们,说,“我觉得这一切都很陌生。”——但并不因为存在着这种陌生之感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熟知的.、不感到陌生的每一样东西都给我一种熟稔之感。——我们以为,一度由陌生感占据的位置似乎不是这样就是那样总要被填充上。为这种气氛而设的位置就摆在那里,不是这种感觉占据它,就是另一种感觉占据它。我说了“我现在要欺骗他”这话并不使得我的意图变得比它原来所是的那样更确切些。——但即使你说了这话,你就一定十分认真地意谓这话吗?事物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方面由于其简单平常而掩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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