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法制工作总结大全(14篇)

时间:2023-11-25 16:47:08 作者:影墨 森林公安法制工作总结大全(14篇)

写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一月份工作的一种自我审视,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督促。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森林公安的半年工作总结

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森林民警形象年,苦练硬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主要举措如下: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创建“森林民警形象年”为契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管理;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公安民警“大练兵”活动,以提高民警政治思想觉悟和自身素质;“五条禁令”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林区管理、控制能力。年度内完善林区基本情况建档和各种基础工作,积极参加县局及上级机关开展的各项中心活动,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下,积极认真开展林区严打斗争,狠刹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圆满完成分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林区治安秩序正常,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森林防火,常备不懈。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加强与乡镇场的工作联系,年度内进行四次规模化的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各乡镇场森林防火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扑救到位。对重点防火区入林入户调查宣传两次,制作防火宣传小册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失火犯罪。对重点林区形成长期防火的强化意识。

四,加强文明林区建设,建设和谐社会。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观念,进一步落实好本警区安全文明林区示范村:乐安乡乐兴村的建设,并总结好安全文明林区建设的经验、方法,把文明示范村推荐出去,以点带面,推进林区和谐社会的建设,并结合安全文明林区的建设,访贫问苦,融洽警民关系,逐步推进警民共建和谐林区。

森林公安的半年工作总结

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召开全省森林公安半年工作总结暨派出所建设现场会。与会的11个设区市森林公安局、4个直属分局、42个有派出所建设任务的县(市、区)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观摩了兴隆县六里坪、寿王坟和前苇塘三个派出所建设。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兴亚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承德市、兴隆县森林公安局典型发言和其他各市、各分局上半年汇报。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春防形势,广大森林公安***发扬能战斗、能吃苦、能奉献的精神,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夺取了春防最后胜利。同时,狠抓公安业务不放松,做到了防火和公安两手硬,两促进,基层派出所建设全面推开,办案数量明显增长三是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创建“平安林区”活动顺利实施,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会议认为,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还有不小差距。基层基础建设仍显缓慢,执法办案工作很不平衡,执法规范化建设仍然滞后,队伍建设任务还很重。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机构队伍成立比较晚、人员素质不齐等客观原因,但根本在于,领导意识跟不上,一部分森林公安的领导“混日子”、“守摊子”的思想比较严重,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没有争一流、创业绩的意识。工作力度跟不上,缺乏新思路、新举措,办案工作“底气”不够,“胆量”不大,缩手缩脚。纪律要求跟不上,要求不严,管理滞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存在。

会议要求,深刻理解王海洋局长关于队伍建设的五句话要求,即:“振奋的精神,昂扬的干劲;科学的'决策,严格的纪律;规范的程序,高效的运转;有力的工作,清廉的作风;团结的队伍,***的氛围”,高标准,严要求,把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执法办案工作、“平安林区”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五项工作。做到“五个增强”,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以及林业、公安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把承担的任务完成好,职能作用发挥好;增强工作纪律性,养成说到做到、严格要求、令行禁止的作风;增强工作针对性,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目标,有要求,能操作,见实效;增强抓落实的责任心,坚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增强讲团结的自觉性,讲配合,讲风格,讲真诚,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努力打造一支各级党委、政府可委以重任、各级林业部门用我必胜、广大林区群众信得过的森林公安队伍。

森林公安的半年工作总结

――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曹家丽。

大家好!我叫曹家丽,来自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我的演讲题目是:“绿色卫士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吹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军号角。作为森林警察、绿色家园的守护者,生态文明的捍卫者,我们倍感责任神圣!使命光荣。我们根植于林业战线的最基层,肩负着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艰巨任务,长年与山作伴、与林相依,无暇顾及如画的风景,仅匆匆奔走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山路上。每当看到一个个盗伐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分子被我们绳之以法,看到可爱的野生动物在我们的救助下重返大自然,我们所有的辛苦劳累只化作一个微笑!

快侦快破大要案件是我们的工作理念,忘我奉献是我们森林公安民警的毕生追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我们用实际行动证明“绿色卫士”保护森林资源惩罚违法犯罪的积极作为,彰显森林公安“绿色卫士”的砥柱作用。夏天的一个深夜,报警电话连续响起,攀枝花市西区50公里沿线范围内接连发生10多起森林火警。火警就是命令!面对肆虐的火魔,我们的民警没有丝毫的迟疑,义无反顾地奔向火场,在扑救的同时迅速展开案侦工作。由于案发地点地处川滇两省三县交界地带,地形复杂,位置偏僻,且发案时间在深夜,没有目击证人,可供破案的蛛丝马迹异常难寻,但阻止不了我们破案的信心。熊熊燃烧的山火,更加激发了我们民警为荣誉而战、为森林而战的决心,案件不破,决不收兵!现场勘验迅速展开,走村串户排查摸底相继进行;设卡堵截,蹲坑守侯,一项项措施迅速制定,一组组队员赶赴既定地点,不分白天与黑夜,顶烈日、熬酷暑,夜以继日地开展侦破工作。渴了,喝口泉水;饿了,啃个馒头;累了,席地而坐,稍事休息又继续工作。功夫不负苦心人,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脱猎人的眼睛,经过20多个日夜奋战,辗转川滇两省,4名犯罪嫌疑人被一网打尽。

是什么让我们披星戴月、风餐露宿?是什么让我们舍生忘死、冲向火海?是什么让我们抛家舍业、义无反顾?这是森林卫士的职责所在,更是森林公安的使命使然。我们以林为业,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我们以警为荣,用热血铸就忠诚警魂!让我们在前辈用青春和热血铺垫的道路上,踏着铿锵的脚步继续前行。用青春与热血,用激情与奉献,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绿色卫士”,为林区撑起一片明媚的蓝天,为青山筑起一道绿色长城,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奏响新时代“绿色卫士”之歌。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森林公安中心工作之一。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年初,及时对分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股、治安股、法制股、刑警队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综合股开展具体工作,受理效能投诉等,形成了指挥有力、运转高效的组织保障体系。二是强化效能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xx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等,把机关效能建设列入绩效考评范畴,纳入分局机关及各森林派出所年度目标内容考核。三是实行激励机制。对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前2名的单位,上报主管部门予以奖励,对末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效能告诫,并将效能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从而在全局上下营造了“重绩效、讲实绩,重效能、比服务”的良好氛围。

今年,我们相继深入开展了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等活动,各项活动均以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着力在思想上解决认识问题、在执法上解决突出问题、在制度上解决长效问题、在领导上解决责任问题,使“执法为民、执法就是服务”的思想根植于每一个民警,落实到了每一个执法环节中,有效确保了森林公安机关各项执法活动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正确运行。特别是在服务企业发展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精神,坚决杜绝在服务意识上“中梗阻、办事难、小吏大权、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的问题,真正牢固树立起为投资者服务就是为民服务的观念,做到了在服务中文明执法,在执法中优化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推行绩效考评。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同时借鉴了兄弟县市森林分局好的做法,从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两部分入手,对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制定了《20xx年责任状考评试行办法》和各股所队《业务工作责任状考评细则》,层层签订责任状,继续推行“绩效考评”制度,形成全局上下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内务管理。以落实《内务条令》为载体,把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四句话”精神延伸到探索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有效措施上来,完善并落实工作责任管理、执法责任管理、内务责任管理、行为规范管理等四大类35种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使内务管理正规有序。三是严格考勤管理。实行签到考勤制度,确保无迟到、早退、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等现象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打造队伍文明形象,全年没有发生“四难”问题。四是创新勤务机制。全面推行林区治安基础工作片警责任制,全市共划分民警责任片区36个,形成了以森林派出所为龙头,以警务片区为平台,以护林员为骨干,以伐区为点、公路为线、木材消耗行业为面,点线面相结合的林区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做到防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为主动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打牢了工作基础。

成立了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评议小组和审议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和备案制度,并认真执行“提出一审核一公开一评议一反馈”的政务公开制度,确保警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对内公开。在分局二楼设置了对内公开栏,对财务收支情况、民警考勤情况等按季度予以公布、公示。二是外部公开。在分局一楼大厅的显眼位置设置了公示、回音壁、落实与反馈栏以及人员去向牌,上墙公开了机关效能八项制度以及将执法程序、办案流程、处罚依据等,在市林业局宣传栏上开设了政务公开、法制宣传栏,适时将重大警务活动、林政案件处罚结果等群众最为关注的、与其切身利益联系最为密切的事项予以最大限度地公开,实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把他们最需要解决、最不满意的事作为公开的重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今年,分局共已公布、公示警务、政务项目30多项,其中对内公开6期18项,对外公开5期12项,并及时向市政府政务公开栏提供公开项目,按要求向市效能办报备对外公开内容和情况。

森林公安的半年工作总结

伊旗森林公安局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结合伊旗整体工作目标,苦练硬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维护伊旗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十二五”规划开始年为契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管理;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公安民警“大练兵”活动,以提高民警政治思想觉悟和自身素质;“五条禁令”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开展,争取底新建台吉召派出所办公场所。

(二)加大林区管理、控制能力。五年度内完善林区基本情况建档和各种基础工作,积极参加旗政府及上级机关开展的各项中心活动,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下,积极认真开展林区严打斗争,狠刹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林区治安秩序正常,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森林防火,常备不懈。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加强与镇场站的工作联系,每年进行一次规模化的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各镇场站森林防火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扑救到位。对重点防火区入林入户调查宣传两次,制作防火宣传小册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失火犯罪。对重点林区形成长期防火的强化意识。

(四)着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以资源行政管理为主体,以资源监测和监督检查为两翼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信息系统,加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全力实施林木采伐规范化,林地占用合法化。

(五)加强文明林区建设,建设和谐社会。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观念,进一步落实好本辖区安全文明林区的建设,并总结好安全文明林区建设的经验、方法,把文明林区推荐出去,以点带面,推进林区和谐社会的建设,并结合安全文明林区的建设,访贫问苦,融洽警民关系,逐步推进警民共建和谐林区。

(六)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森林公安工作公信力。森林公安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宣传责任、加强督导工作、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增加宣传渠道和方式、奖罚并行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质量,加快森林公安信息宣传工作步伐,保障宣传工作快速、稳步发展。

一是明确森林公安宣传工作责任人,负责宣传资料的审核和报送,保障报送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可靠性和正确性。

二是加强各所、队、室宣传工作的督导,定期对全旗森林公安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总结,检查上报信息的质量,通报各所、队、室宣传工作情况。

三是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严格按照领导审批制度,做到每条信息必须经过拟稿人、审核人、领导签发三步。报送的信息必须有纸制档案存档。

四是以网络、电视和报纸为宣传主线、以每年森林公安工作为重点展开森林公安宣传工作。信息上报可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保证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准备性。

五是定期对全局的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进行考评。对宣传工作突出,取得成绩的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表彰,对工作不积极和敷衍的部门要全局通报批评。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xx市xx区位于安徽省境西南,东连,南界,西邻东至,北濒。全区总面积376.9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09.3亩,占全区总面积55.5%,森林蓄积量554.4立方米,是我省十九个重点山区县之一。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布局为一个分局、四个派出所,共有民警18人。自从1980年成立第一派出所以来,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在保护林业生产,维护林区秩序和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作出了特出贡献,先后有几个单位和个人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记功和嘉奖。特别是近年来,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在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林业、公安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大力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近年来,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区森林公安机关适时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xx年至今,我区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591起,其中刑事案件24起,共处罚636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6人,收缴木材1155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1003只(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90万元。

通过重拳出击,严打整治和群防群治,我区林区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林区人民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石,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对林区治安局势的控制能力。我区“三情”档案资料日臻完善,“四大网络”逐渐发挥作用,在案件发现和对社会面的控制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许多案件都来源于治安耳目和治安信息员,给我们的案件查处提供第一手资料,争取了第一时间。

我们在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下发的《森林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细则》、《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为民30项规范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区分局还制定下发了《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民警工作考评细则》,有效地提高派出所工作效率和提高了民警的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近两来,我区在市分局的执法质量考评中都取得了好成绩。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7月19日,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召开全省森林公安半年工作总结暨派出所建设现场会。与会的11个设区市森林公安局、4个直属分局、42个有派出所建设任务的县(市、区)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观摩了兴隆县六里坪、寿王坟和前苇塘三个派出所建设。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兴亚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承德市、兴隆县森林公安局典型发言和其他各市、各分局上半年汇报。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春防形势,广大森林公安***发扬能战斗、能吃苦、能奉献的精神,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夺取了春防最后胜利。同时,狠抓公安业务不放松,做到了防火和公安两手硬,两促进,基层派出所建设全面推开,办案数量明显增长三是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创建“平安林区”活动顺利实施,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会议认为,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还有不小差距。基层基础建设仍显缓慢,执法办案工作很不平衡,执法规范化建设仍然滞后,队伍建设任务还很重。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机构队伍成立比较晚、人员素质不齐等客观原因,但根本在于,领导意识跟不上,一部分森林公安的领导“混日子”、“守摊子”的思想比较严重,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没有争一流、创业绩的意识。工作力度跟不上,缺乏新思路、新举措,办案工作“底气”不够,“胆量”不大,缩手缩脚。纪律要求跟不上,要求不严,管理滞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存在。

会议要求,深刻理解王海洋局长关于队伍建设的五句话要求,即:“振奋的精神,昂扬的干劲;科学的决策,严格的纪律;规范的程序,高效的运转;有力的工作,清廉的作风;团结的队伍,***的氛围”,高标准,严要求,把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执法办案工作、“平安林区”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五项工作。做到“五个增强”,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以及林业、公安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把承担的任务完成好,职能作用发挥好;增强工作纪律性,养成说到做到、严格要求、令行禁止的作风;增强工作针对性,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目标,有要求,能操作,见实效;增强抓落实的责任心,坚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增强讲团结的自觉性,讲配合,讲风格,讲真诚,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努力打造一支各级党委、政府可委以重任、各级林业部门用我必胜、广大林区群众信得过的森林公安队伍。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很抓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坚定履行保护林区生态、服务林业改革建设职责,为促进林业生态建设、确保林区治安持续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在整个森林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来对待,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措施,加强和改进了队伍建设。

(一)狠抓学习,为纯洁队伍提供政治保证。

继续坚持贯彻学习教育制度,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对全体民警进行理论知识的再教育。今年以来,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结合实际,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全体民警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主要政治学习内容,反复学、深入学,认真掌握精神要领,通过学习活动,民警的思想基石得以筑牢,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全市形成了人人学习理论、人人研究理论、人人创新理论的良好氛围,这为更好的做好森林公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是组织民警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应对执法权限落实后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市组织了12名民警分两批参加了全省森林公安刑侦、法制培训班,两次培训活动为各地执法权落实后相关工作的启动作了应有的准备。二是认真安排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衔晋升培训。认真部署森林公安民警警衔晋升工作,及时与黄山市人民警察学校沟通,对全市20余名民警及时组织警衔晋升培训,保证了民警按期按时晋升。三是做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举行了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各区县森林公安机关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保考”的目的。

(三)创先争优,为提升民警综合作战能力提供保证。

各地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建设紧密结合,与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要求全体民警自觉的将日常工作贯穿到活动中,落实到党组织的工作中,发挥好民警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好森林公安在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方针,提高我市森林公安打、防、管、控的综合作战能力,加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提升打击水平,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四)从严治警,为强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今年我市接连发生了2起警车交通事故,给我市森林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事故发生后,我市及时召开了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管理专项警示教育整顿工作会议,对事故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主管局和市分局的主要领导在会上对执行“五条禁令”、警容风纪、警车管理、值班备勤等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申,要求各地要立即开展单位和民警个人自查自纠整改活动,剖析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警车管理制度”。目前,我市“警车专项整治”和“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正稳步进行。并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警察形象、维护党和政府威信出发,确保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狠抓学习教育,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二是狠抓监督工作,压缩民警违法违纪空间;三是狠抓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案件;四是狠抓自查自纠,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五是狠抓良性引导,促进队伍健康发展。同时,继续将“五条禁令”的执行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从严治警,重塑我市森林公安威信。

(五)、严格制度,为各项森林公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保证。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和森林公安工作的需要,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森林公安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不断地健全和完善,与森林公安工作紧密相关的岗位职责、值班执勤、案件查办审批等方面制度日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确立,促使民警的遵规守制意识不断强化,自觉工作、按章办事、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局面逐步深化。在执法办案上,黟县森林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提升案卷质量的补充要求》和《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基层基础台帐制作填写规范》,其对于民警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信息安全上,为加强“金盾”专网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制定了《祁门县森林公安金盾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今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紧紧依靠林区群众,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查处”的方针,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遇警必接,逢案必查,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是紧抓宣传工作不放松。宣传出成果,宣传出战斗力。全市各地紧抓宣传工作不放松,其中黟县做法较为突出,黟县森林公安分局将原先的森林公安专刊改版为《黟县森林公安简报》,拓展了宣传的范围,并以此为平台,大力宣传该县森林公安机关成绩。通过宣传,鼓舞了全县森警的士气,提高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各区县的基层森林派出所也都充分发挥警用车辆的作用,将警车作为流动宣传平台,经常性地下乡巡回宣传。通过黑板报、标语、电视台、传单、法制课等形式不断地创新宣传方式,将宣传的触角延伸至辖区中小学、自然村组和田间地头,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受众的人数大大增加,增强了宣传的实际效果。铺天盖地的法制宣传使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林区群众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得以进一步提高。

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市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下,顺利开展了“春季攻势”、“亮剑行动”等一系列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在各专项行动中,我市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行动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取得了丰硕的战果。

“春季攻势”期间,全市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案件323起,查处316起,查处率达96.9%,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19起(3起盗伐林木、15起滥发林木案件),侦破11起,抓获31人;立林政案件296起(盗伐林木案件8起,滥伐林木案件52起,森林火灾案件17起、动物行政16起),查处行政案件294起,共处罚436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601.25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7000余株、野生植物42株、野生动物25头(只),林业行政罚款40.35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82.37万余元。此外,全市共清理木材交易市场、经营加工场所325余处,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场所37处。

在“亮剑行动”中,我市对全市范围内征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过逐项目、逐乡镇、逐林场、逐地块一一核查的方式切实掌握了全市征、占林地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查找和深挖出部分案件线索,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20xx年5月份黄山市华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未经休宁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拟建现场开垦林地取土埋田,面积约达2.9亩,后休宁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公司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处以林政罚款。“亮剑行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全社会的林地保护意识,维护了林区管理秩序的稳定。我市黟县森林分局在“亮剑行动”中因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嘉奖。

三是加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自全省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我市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始终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侦破工作上,各地通过短信、网站、广播、民警入户走访等途径着力拓展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手段,营造了全警追逃、全民追逃的氛围,行动同时得到网上逃犯家属、群众与社会的普遍支持。我市的休宁县森林公安机关多次组织民警深入本地在逃人员家中展开了耐心细致的教育规劝工作,讲明公安机关的政策、决心和态度,打消了在逃人员的顾虑和侥幸心理,积极争取了三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四是充分发挥了林区护林员的作用。各基层森林派出所以加强辖区内护林人员管理为重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查岗或实地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护林员职责履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护林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护林人员的能动性,同时根据护林员反映的区域内存在的隐患和苗头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在对护林组织和人员的管理培训中,各森林派出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市护林工作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专职护林员发挥了十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情报信息预警机制。不断夯实以“三情”、“四网”、“两管理”为核心的基层基础工作,广辟信息渠道,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林区资源状况和治安形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黄山区森林公安机关集中警力,于今年开展了一次民情、林情、社情的调查,详细掌握了辖区内各项信息资料,完善、更新了三情档案,牢牢把握林区治安管理主动权。

六是创新工作机制保障林区稳定。各地实行每月例会制度,定期对林区治安动态进行掌握分析,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地遏制涉林违法犯罪的发生和升级,同时实现了刑事案件网上办公,使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更加合理便捷,提高了刑事执法的规范性和效率。徽州区森林公安分局多次组织民警对全区的涉林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对涉林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挂图,同时动员涉林企业参加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对有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明确的加工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不积极配合整改的建议主管局不予办理延续木材经营许可证。

据统计:20xx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0339人次,出动车辆4523台次,受理各类涉林案件750起,查处717起,查处率95.2%。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91起,侦破65起,抓获92人;立林政案件659起(盗伐林木案件28起,滥伐林木案件121起),查处行政案件649起,处罚861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1767.2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2434余株、野生植物80株、野生动物26头(只),林业行政罚款80.8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160万余元。

1、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端正执法观念,夯实执法为民的基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活动,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问题。二是规范执法,严格审批,健全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各地森林公安机关逐步建立健全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将办理的各类案件和环节纳入法制审核工作范畴,严把事实和程序关,确保了案件质量逐步提高。三是做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11月份我市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全市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已办的所有案件进行了一次检查,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森林案件质量作出了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的依法办案意识和执法水平。

2、积极做好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将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推进,我市今年全面启动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局通过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听取报告等方式,详细掌握了各地基层执法办案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级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将黟县渔亭森林派出所、祁门县金字牌森林派出所、祁门县祁山森林派出所、黄山区谭家桥森林派出所、休宁临溪森林派出所5个基层所评定为市级执法示范单位,执法示范单位的确立起到了以点带面和带动全市执法工作水平提升的示范作用。

3、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步伐。今年以来,各地以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活动为契机,以确保执法安全建设为立足点,强力推进执法场所设置,不断加大对硬件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黄山区森林公安分局筹措资金对乌石森林派出所进行了业务用房的改造,实行了办案区、办公区、接待区、生活区科学的物理隔离。黟县森林公安分局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渔亭森林派出所“三室”改造,在接待区、办案区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并对讯问室条件进行了改善,采购了必要的审讯设备。

为加强森林公安警务装备建设,今年在省局的'关怀下,为我市配发了新警车16辆,保障了执法效率和安全,同时,我市还将原来性能不佳存在安全隐患的一批警车予以报废,这大大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增强了处置警务工作的效率。

4、加快信息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适应新型警务工作需要,我市今年来加大投入,加快信息建设步伐。在年初开展的“大走访”的基础上,全体民警继续牢记宗旨,采取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同时发动群众参与到我们的工作中来,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目前,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黄山区均实现了刑事案件网上办理、审批,为我市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打开了新局面。今后,我市将不断加大投入,添置和改善信息化装备,努力实现全员网上办公的目标。

今年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以森林防火为中心工作,取消双休日,持续战斗在防火第一线,落实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宣传,提高意识。防火期间各森林公安派出所始终把森林防火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加大了警力的投入,狠抓了防火的宣传。协助各基层政府到各村组张贴防火宣传画,出动宣传车,建立宣传员,制作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对火灾案件请电视台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森林防火宣传使林区群众防火意识不断提高。

三是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今年清明和春耕时节,各地上坟祭祀和烧山烧荒等野外用火增多,我市严格按照省局3·28防火会议精神要求,集中警力进一步加大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快地打击一批防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发挥了固有职能作用,有力维护了森林防火安全。

四是加强对痴、傻、呆等有精神障碍的特殊人群的监管。各地基层所对辖区内痴、傻、呆等有精神障碍的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监管人,签定监管协议,定期上户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工作对象状况、行踪,防止出现工作对象脱离管控处于游离状态,危害森林防火安全。

五是及时出击,扑救火情,从严打击。精心做好防火预案,在森林高火险期和火灾高发期加强值班和备勤工作,确保在森林火情发生时,森林公安民警始终保持快速反应及时出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火场,组织指挥并参与火情的扑救,确保了每一次火情的及时扑灭,充分发挥了森林公安民警在火灾扑救工作中的中坚作用。

我市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更加密集,野外火源的管控更加到位,特殊人群的监管更加扎实,打击力度更加有力,森林防火网络建设更加建全,与去年相比,今年全市下半年森林火情比去年也有大幅度下降,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但我们依然清醒地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容不得我们丝毫懈怠。

1、森林公安执法办案难度日益加大。随着矿产资源、水利资源、旅游资源等项目的开发利用,重点工程建设步伐的加快,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的矛盾日趋凸显,部分企业以地区开发、工程建设为由,造成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多,依法治林阻力大。

2、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的加大,森林公安机关任务也在逐步加重,警力不足和民警平均年龄老化问题日趋突出。

3、队伍的教育培训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省级组织的各类森林公安业务培训比较少,民警的业务能力只能通过总结经验提高,不能在理论上得到质的升华。

4、基础基层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仍存在一些无房派出所,大多数基层所办公条件简陋,远远没有达到森林公安业务用房标准,难以胜任新时期森林公安警务工作的需要。

(一)突出队伍建设主题。认真制定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划,促使我市森林公安队伍继续向前发展;继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营造有利于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二)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林业等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从严治警,在警务保障和警力不足的情况下,立足现实从严治警,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而实现向素质要警力,向内部挖潜力的目的。

三是从优待警,以民警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尽最大努力体现“从优待警”,切实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从而调动全体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狠抓执法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法制业务,建立健全各项法制工作制度和培训制度,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以执法质量考评为重点,完善执法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保持严打态势,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掌握林区治安状况,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努力适应林业发展形势,认真履行森林公安工作职能,解决目前森林公安查处案件范围不广、业务单一的突出问题,同时结合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严打斗争,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保持严打态势,树立森林公安良好形象。

(五)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确保生态资源安全。根据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突出的实际,继续组织警力从严打击频发性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犯罪,坚决遏止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认真查办破坏严重、影响恶劣、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的大案要案,进一步树立森林公安的执法威信,提高森林公安的执法地位。

森林公安年工作总结

2017年来我分局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地区森林公安局领导下,在县林业局、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全分局民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经济建设,确保了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现将我分局2017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今年我局(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2起,查处42起,共处理犯罪人员42人次,林业行政罚款20650元,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伐林木案14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毁林案1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1起,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案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为切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资源安全,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根据[2017]7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2017年3月至6月30日,我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非法清占林地、破坏植被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我县积极行动,成立了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江同志任组长,分局民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制定了行动方案,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深入到五乡两镇,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农牧民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专项行动期间,我分局有力的打击了破坏森林的违法活动,共办理行政案件28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3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28人次。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阿地林资字〔2017〕5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7年9月组织人员,就我县2017以来辖区内存在的毁林开垦和其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共办理行政案件35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10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县共有五乡两镇,辖区面积15529.5平方公里,但森林公安民警却只有六位,警力严重不足,平时六位民警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比较重。为解决有限的警力和严峻的林区治安形势之间的矛盾,我分局林业公安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整体素质等方面着手,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素质要警力。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作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保证,把学习真正转化为工作力、创新力。同时,致力营造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向上,坚强有力的浓厚氛围。不仅树立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权威,凝聚了警心,而且还提高了在新形势下,维护林区秩序的能力,打击林区犯罪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总之,2017年我分局开拓创新,凝聚实干,在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作出了努力,取得了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森林公安年工作总结

2017来,在区林业局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虚心求教,狠抓学习,特别是对新业务的学习。与此同时,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回顾这一年来的点滴历程,既有成绩,也有不足,既有收获,也有所失。

进入森林公安队伍,面对新的环境、业务及新同志,起初我深感困惑,如何尽快熟悉掌握森林公安业务,摆正自己的位置,搞好同志们的团结等一系列的问题迎面而来,随即我虚心求教,刻苦专研业务,积极认真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以“谦虚、恭敬、忍让、热忱、真挚”的态度搞好同志们的团结,取得了一定的收效及成绩。

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受益非浅。另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先后参加了多种培训,对森林公安业务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通过这一系列的刻苦学习,我的收获很大,特别是森林公安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已基本具备了一名合格森林公安民警所必须的综合素质。

2、工作方面。

一年来,在办案中我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对领导的超量工作安排我从未吱一声怨一句,态度得到了领导的好评。在专项活动中,为顺利完成任务,我下了一番苦工夫;多次到地方公安、向本系统外县市同级部门学习取经,征集同志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探索好的策略。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特别在制度建设健全,队伍正规化建设等方面收获很多。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发现了很多自己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法,等知识匮乏,开展农村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

2、年青气胜,工作中存在冲动、感情用事等现象,如:因意见不一,冲动而与领导、同志争吵;因怜悯违法当事人生活的窘迫而违规降低处罚等。

3、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一年来与领导、同事们的协作、交流不少,相处融洽,但与乡镇林业站的领导、同事交流不多,有时相逢却叫不出对方的姓名,真感羞愧,由此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今后打算及努力方向。

1、不断加强森林公安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

2、端正自己的心态,全心全意投入森林公安工作。

3、主动出击,不断加强与领导及同事们的交流与协作,互尊互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森林公安局年工作总结

1、深挖案源,收集线索:一是不定期的开展大巡查行动,在搜集线索的同时也能震慑涉林违法犯罪;二是合理设置线人,充分使用乡镇林业站长、村社干部、护林人员和热心群众资源,及时发现案源;三是与县林业局建立联络机制,在实时获取木材加工厂、砖厂的监管情况及违法线索的同时,也能及时了解全县涉林许可办理情况,便于案件案件核实;四是结合国家局的卫星图班变化监测,也掌握了大批案件线索;五是定期案件数据汇总分析,针对案件高发规律甄别制定排查方向,筛检案件线索,以近年的大规模开展扶贫产业项目为例,经常会有未批先砍、批东砍西、批少砍多的情况,在公安局今年办理的案件有4起刑事案件和30余起行政案件都是与产业项目相关的林业案件。

2、基于事实,注重法律:一是针对目前林业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由公安局法制人员专门负责随时更新林业上的答复、复函、司法解释与相关政策,收集、整理各类相关文件,在案件审查中提出专业意见。二是对于新型案件与把握不准的疑难案件,办案人员主动咨询上级森林公安法制、刑侦及省局法律服务专家团队,同时听取检察机关的专业指导意见,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案件定性,确保案件质量。

3、借鉴办案经验,采用有效手段:一是重视借鉴,从最初在阆中市学习滥伐林木刑事案件的经验、在青川县学习非法狩猎刑事案的办案方法,最终实践在自己办理的案件中,并通过每一起案件学到新的方法,办理每一种类型的案件获得新的突破;二是向地方公安学习,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现有技术资源和技侦手段,熟练运用各种数据分析平台,如调取嫌疑人通话详单进行gps定位,用以揭穿嫌疑虚假不在场证明,以及帮助嫌疑人、证人回忆案发时间和经过;三是向检察院公诉机关沟通学习,站在法律角度分析案情,时刻做到以审判为核心,所有的调查取证都围绕其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才能够在繁杂的证据收集过程中理清办案思路。

森林公安局年工作总结

1、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借力打击行动,专项查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以来,在全县开展了“守护绿川2号”、“绿剑2020”、“春雷2020”、“火案专项行动”、“扫黑除恶”、国家局航拍变化图斑清查与环保督查“回头看”等专项行动,针对我县高发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了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稳护了林区秩序。

2、积极应对“脱贫奔康”农业产业建设攻坚时期涉林违法高发态势,公安局以“金太线万亩柑橘产业园”屡发涉林违法案件为突破口,集中查处了杜某某滥伐林木案、东岗山毁坏林木案、鱼池寺村滥伐林木案等一批案件,并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出顶格处理,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经与产业建设相关部门多方协调,及时遏制产业开发建设涉林违法犯罪行为高发势头。

3、经过与县法院、检察院、林业局开展调研座谈,制定《破坏林业资源案件生态恢复工作方案(讨论稿)》,并于今年8月20日以四单位联合发文形式正式印发《关于办理破坏林业资源案件生态恢复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西检会【2020】3号)文件,确定了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恢复具体工作方案。依据《实施意见》,公安局于近期督办完成2020年至今涉林行政案件案后执行58件,其中因被处罚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批准缓交罚款到期而未执行案件2件,涉案人员2人,涉案金额4000元;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责令恢复原状而到期未执行恢复案件4件,涉案人员4人,林地面积883.8平方米;因滥伐林木、故意毁坏林木被责令补种树木到期而未执行补种树木案件52件,涉案人员53人,补种树木5439株。

4、由公安局侦查移送起诉的“张某滥伐林木案”成为xx县首例公益诉讼判决案件,经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同时,按照林业局制定植被恢复方案完成补植栾树95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国家与集体公益损失得到了最大程度挽回。

5、执法办案成效显著:经统计,2020年1-10月接处警72起,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共查实办结涉林行政案件56件,较2020年同期案件数量增长69.7%;行政罚款18.6051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49.7%。2020年1-10月立案侦查林业刑事案件6件,结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件(含2020年立案案件2件),已判决4件,附带民事赔偿2件,其中森林火灾案件1件被南充市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因执法办案成绩突出,今年公安局获全省森林公安系统记“集体三等功”1次、宋先文同志记“个人三等功”1次,局长范杰同志在8月29日召开的南充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作全市代表发言。

森林公安法制岗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准确掌握本辖区治安动态,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斗争、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三、负责保护本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四、负责办理森林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五、负责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特行管理,协助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查清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猎枪弹具管理。

七、协助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协助做好辖区内山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九、及时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对全所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负总责;

(二)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对全所工作进行决策;

(六)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协助所长做好全所全面工作,主管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抓好民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安排落实民警教育培训工作;

(三)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协助调查处理民警违法违纪问题;

(五)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带领和指导责任区民警开展调查研究,熟悉掌。

(五)协助所长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六)协助所长、指导员做好民警思想政治工作。

(一)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好综合性服务工作,确保派出所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四)做好文件打印、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一)负责派出所执法监督工作;

(二)指导民警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三)负责派出所办理案件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信访控申工作。

(一)建立覆盖林区社会面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收集上报情报信息;

(二)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建立良好警民关系;

(三)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群众性护林组织和治安防范队伍。

(四)查处辖区内森林公安派出所有管辖权的案件。

(五)调处辖区内的涉林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林性群体事件。

(六)处置辖区内突发性案事件、灾害事故。

(七)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

森林公安法制岗位职责

森林公安机关既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林业主管部门中的一支重要执法力量。林业公安机关实行林业和公安双重领导。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

主要职责是。

一管辖二十五类森林刑事案件和森林治安案件查处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林业行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公安基础业务工作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建立护林网络改善林区治安和护林防范机制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林区治安控制能力。

三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提高辖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四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林区治安动态针对林区治安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或专项整治。

五加强林业内部单位保卫组织建设和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六服从当地公安局、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一、负责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准确掌握本辖区治安动态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斗争、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三、负责保护本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四、负责办理森林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五、负责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特行管理协助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查清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猎枪弹具管理。

七、协助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防火办的日常工作。

八、协助做好辖区内山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九、及时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对全所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负总责。

二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对全所工作进行决策。

五加强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完善装备管理制度提高装备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一协助所长做好全所全面工作主管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抓好民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安排落实民警教育培训工作。

三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协助调查处理民警违法违纪问题。

五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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