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片执法实施方案(优质14篇)

时间:2023-12-01 07:08:49 作者:XY字客

实施方案的有效性需要通过实际操作和监控来验证,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成功实施方案的案例和经验分享。

【国土方案】南川区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2014。

2015。

2

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

2014。

2014。

2014。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重庆市和国土资源部的验收检查,全区所有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务必控制在问责线以下。

2014。

2014。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2014。

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根据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和内业资料审查工作,依法认定变更图斑的合法性。属违法图斑,应当进行立案查处和整改,涉嫌违纪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1.

数据审核。

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结合

2014。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要求,组成审核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数据开展审核工作,逐一审查每个图斑判定、核查、查处和整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违法地块,逐宗审查整改查处及落实到位情况。审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直接退回并责令限期整改纠正,重新报送。

2.

成果上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图斑实地核查和查处整改情况,认真清理统计核查数据,同时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等统计汇总表于

5

10。

5

15。

日前上报市国土房管局。

2015。

5

20。

日前,由区国土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

2014。

2015。

5

20。

-31。

日,接受市国土房管局检查验收。

区政府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等相关情况,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开展约谈问责工作,约谈问责实施情况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2014。

2014。

(一)对于。

2013。

2014。

年度才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无论是否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都不再纳入。

2014。

(二)对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

2014。

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4。

164。

号)要求,已纳入《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且经省级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审查同意的实地已依法拆除的监测图斑,不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

(三)对超出。

2014。

年度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外的合法新增建设用地,不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

: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核的卫片疑似图斑进一步认定和核实;对上报的资料审查确认,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填报数据,整理资料,抓紧开展图斑的现场测量和各种图件套合等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协助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肃查办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相关案件。组织开展本辖区卫片疑似图斑的核查工作,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与区国土房管局联系;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区国土房管局传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违法建筑拆除、复耕复绿整改。积极协助配合区国土房管局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并处理国土、规划等部门移送的涉嫌违纪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并落实到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卫片图斑涉及的项目及时配合区国土房管局审核地块性质和相关手续,确保卫片图斑的及时处理。区农委会同国土部门负责开展复耕复绿整改的检查验收工作;区公安局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区规划局依据《市政府第

282。

号令》规定的职责,依法开展违法建筑的查处认定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应的拆除整改工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办、区国土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南川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房管局,具体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区国土房管局局长王民爱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余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情况真实、定性准确、填报正确。区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

的原则,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开展整改,应拆除复耕的立即组织复耕;违法行为未经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执法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全公司岗位技能竞赛,本次竞赛以“展示崆峒风采、树立公司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广大员工理论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为目的,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全面展现集团公司的形象风采,交流员工服务经验,激励员工提升素质,提高员工服务质量。推出一批身心健康、品质优异、技能突出,能代表公司形象的优秀员工;以本次大赛作为岗位练兵的平台,以赛促学,以学促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服务技能规范、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一流的员工队伍,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满意的优质服务。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竞赛评委:邀请有关领导、嘉宾。

记分员:xxx、xxx。

主持:xxx、xxx。

演员:4名。

(一)景区全体导游员、崆峒国际旅行社导游员;

(二)票务公司售票员、检票员、站台服务员;

(三)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织画工;

(四)崆峒山庄餐饮服务员、厨师。

竞赛分部门选拔赛和公司总决赛两个阶段。部门选拔赛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举行,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总决赛。

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1日至9月19日前:部门选拔赛(推荐参加部门选拔赛选手名单于9月19日前报至公司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至9月21日每日早8:00开始举行公司总决赛。

地点安排:公司总决赛设在崆峒古镇五味宫酒店。

(一)导游员竞赛。

时间:20xx年9月20日。

包括导游服务中心和崆峒国际旅行社2个部门的参赛选手,导游服务中心选手比赛成绩也作为导游员(讲解员)定级考试成绩。竞赛内容分自己形象展示、激情演讲、综合知识问答、才艺展示4部分。

自己形象展示主要通过选手的自己介绍来考核选手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及各方面表现。按每人1分钟时间逐个进行个人形象展示和自己介绍。

激情演讲由参赛人员围绕“爱我名山、兴我崆峒”的主题,设计并自编导游词讲解,题材不限。主要展现选手向游客表达意思的准确性、文字的清晰性、语言的规范性、幽默性、逻辑性等方面的能力。每位选手演讲时间5分钟,如超时,评委可根据每超时30秒扣0.5分,超时1分钟即被停止讲解,超时扣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1分。

综合知识问答以景区概况、周边旅游景点、旅游线路等旅游服务知识为主。每位选手现场抽取2道综合知识问答题,作答时间为2分钟,超时即被停止作答,超时未作答或答题错误均不得分。

展示,超时扣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1分。

(二)售检票和站台服务员竞赛。

时间:20xx年9月21日上午。

售检票和站台服务员竞赛共分3个环节:自己形象展示时间为1分钟,主要是通过选手的自己介绍来考核选手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仪态及各方面表现等;知识问答内容以景区概况、景区收费标准、周边旅游景点、景区优惠政策、旅游线路等旅游服务业务知识为主,每位选手现场抽取2道题进行作答,每道题作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超时视为作答无效;情景再现时间为3分钟,每位选手现场抽取2道题进行作答,其中:检票员、站台服务员的情景再现主要考察其为游客咨询讲解能力及现场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售票员的情景再现主要考察工作中办理票款的速度及准确率,时间为3分钟。评委可根据这一环节选手的语言表情、应变能力以及处理事情的准确与否做出评分。

(三)织画工竞赛。

织画工竞赛依据部门选拔赛阶段结束后的成品画和时间,根据画稿制作要求,由评委对织画员工的剪裁能力、织画能力及修画能力进行评分。如出现裁剪纸条大小不一,断线,横条不紧密,作品有太大缝隙等情况,可酌情扣分。

(四)山庄厨师、餐饮服务员竞赛。

执法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一.竞赛时间:xx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公司篮球场

四.报名时间:

五.竞赛组织

总负责人:刘书、李欧尚、张可时下设裁判组、保障组:

1、裁判组:负责本次竞赛全过程的裁判工作,依据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裁判、确认成绩及名次。

裁判长:李灿裁判员:张华

2、保障组:负责竞赛主持及会务工作,包括竞赛计分、摄影、维持竞赛现场秩序及后勤保障等。工作人员:蒙中圣、毛机城。

七.消防综合灭火技能比武方案

1、技能比武项目流程:

1提水接力--2灭火器灭火--3水枪打靶(具体详见附图)

1)提水接力:参赛队员在集合线处集合。听到“xx”部门名称时,参赛队员进入赛场内做好各项准备(第一名队员提起水桶站于起点线外、第二名队员站于20米水桶交接区内、第三名站于40米水桶交接区内),完成后喊“准备完毕”。听到“各就各位――预备”口令,参赛队员做好起跑准备;听到“开始”的口令,第一名参赛队员双手各提一水桶跑至20米水桶交接区交于第二名参赛队员;第二名参赛队员提水桶往回跑至40米水桶交接区交于第三名参赛队员,第三名参赛队员提水桶跑20米冲至终点线60米处,将水桶放置在放置区,待跑至下一阶段干粉灭火器灭火盆。

3)水枪打靶:水枪打靶等候区三名队员,待接到水枪喷头后,一名队员将水带一端接至消防栓,并做好开关阀门的准备;另两名队员拿起水枪头起跑(可自行决定水枪头由谁拿),分别至2条水带的两个接口处连接好水带;拿水枪头的队员跑至水带末端处连接好水枪头,举手或出声示意开水(队员们可自行决定举手示意的时间段);之后两名队员同时抱枪打靶,将靶打倒。

2、操作要求:

1)提水接力:

b.竞赛过程中,水桶不可着地,但允许在交接区着地。2)灭火器灭火:

a.参赛队员必须独立完成灭火过程;

c.扑灭油盆火后,不可随意丢弃或抛掷灭火器。3)水枪打靶:

必须两人同时抱枪打靶;水带倒放。

3、计时与检查:

1)计时从发出“开始”口令至参赛队员完成全部操作任务,水枪将标靶打到为止。

2)竞赛过程中,水桶每掉落或着地一次,加时1秒。

3)水桶内乒乓球每掉落一粒加时3秒。

4)不在交接区内交接水桶或边跑边接的,不计成绩。

5)每组竞赛后,若桶中水位低于最低水位线,不计成绩。

6)油盆火焰未熄灭的和随意丢弃或抛掷灭火器的不计成绩7)水带打折或打结,每一处加1秒。

8)水带与消防栓、水带与水带、水带与水枪之间未连接牢固,在出水过程中卡扣脱落的不计成绩。

9)若在靶倒地前,只有一人抱枪打靶,加时3秒。

10)未将靶打倒的不计成绩。

11)抢秒三次者,取消此项目小组比赛资格。

4、竞赛奖励区分竞赛项目奖和竞赛组织奖两类:竟赛项目奖设:一等奖(800元)x1名(组)

获前三名的队伍分别得一、二、三等奖。第四至第八名的队伍得优秀奖,分别颁发奖状。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规范、指导开展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部下发的2011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三、工作步骤。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套合分析后得到的图斑,并与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剔除遥感影像未反映的图斑后,标识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形成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形成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周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四)各地初报数据,部组织审核。

1.填报单元。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调整要求。

2.数据审核。各地核查结束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初报数据。部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各地上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其中涉及土地卫片检查的,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五)部组织开展督查。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相关督查结果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六)各省(区、市)上报数据成果。

各地根据部督查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各省(区、市)在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七)部组织开展验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未纠正到位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八)各省(区、市)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最终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九)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各地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1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部根据各地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所辖各市、县进行培训、指导、督查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有关数据。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成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工作成果,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1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检查、督促各省(区、市)对部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1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的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以下附表。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8月15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各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9月15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报部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李万东、牛新萍,电话:(010)66562971、66558217;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杨金中,电话:(010)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闫振标,电话:(010)6655833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1.《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12.《军用土地登记表》。

执法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进临床护理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技术操作,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激发护理人员的创优争先的工作激情和主动创新精神,开展护理岗位技能大练兵,特制订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为重点主题,强化基础,提高技术,改善服务,进一步提升我院护理人员的技术操作水平和综合能力,努力为病人提供科学的、人文的护理服务,达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

通过开展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加强护士的职业道德感,进一步提高护理团队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激发广大护理人员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使广大护理人员积极投身到岗位训练活动中。

参赛对象:我院全体护理人员。

护理操作技能:护士职称的护理人员参赛。考核项目为急诊急救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静脉留置针操作法。

1、比赛分为初赛、复赛与决赛三个阶段。

2、初赛由各科室积极培训的基础上组织选拔,比赛结果上报科护士长备案。

3、复赛进行组织遴选,对进入预赛的选手经过再训练后组织复赛,将入围选手上报护理部。内外科6人,妇儿科6人、急诊科5人。

4、决赛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根据参赛选手的总成绩确定比赛名次;若成绩分数相同,以完成操作时间先后为序。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1、初赛阶段(20xx年9月15日-9月20日)。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确定分工,围绕竞赛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特别要注意活动参与的广泛性,重过程轻结果,严格按照护理岗位技能竞赛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工作,达到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

2、复赛阶段(20xx年9月20日-23日)。

各科系及护理单元按照活动方案,开拓进取,创新模式,认真做好护理岗位技能竞赛工作,在院内营造比、学、赶、超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

3、决赛阶段(20xx年9月25日)。

竞赛在各护理单元及科系选拔的基础上,由护理部统一组织,于9月25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使大赛有序、有效的进行,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宁格加。

副组长:王存业。

成员:xxx。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市院《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院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系统共产党员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检察工作主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严密执法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检查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满意。

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我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加快实现我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和谐葫芦岛”、“和谐南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改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改的重点是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同时,监所监察等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哪些工作部位、环节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确定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主要整改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包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人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吃拿卡要,泄露案情,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

(二)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包括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自侦案件适用程序不规范,群众举报渠道不畅通;办案不负责任,收集证据马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制作粗糙;在办案中受利益驱动,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范围扣押宽物或不及时返还,甚至截留、挪用扣押款物;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注意听取辩解和申述,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变相超期羁押,变相体罚,刑讯逼供;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勉强或强行立案、逮捕、起诉;因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的不高甚至发生错案、有瑕疵案件和上访案件等。

(三)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包括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应当逮捕的案件不依法逮捕;应当起诉的案件不依法起诉;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应当监督而不进行监督;漠视群众疾苦、对上访求助群众冷硬横推,办理信访、申诉案件不及时、不认真,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不赔偿等。

(4)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是对地方、部门保护和违法干预办案不敢抵制,没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问题,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对照检查,监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认真加以整改、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取得实效,在重点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整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6月底以前。

1、动员部署。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上级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

3、对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错案和有瑕疵案件,以及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在执法工作汇总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

4、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归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5、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能够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在年内完成整改的,要逐一列项,限期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列出专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出符合实际的安排。整改方案要及时上报市院。

6、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对发现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案件,要限期、定人办理,重大案件按上级院挂牌督办要求办理。

8、6月中旬,院将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健全制度情况。

1、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

2、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落实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得到贯彻落实。

3、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开展执法主体清理,严明纪律。三是健全内部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相互制约;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凡是能公开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4、在严格执行高检院将下发的关于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办案规则、办案流程和办案绩效考评办法的制度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继续坚持和完善省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围绕专项整改的重点,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5、组织干警学习讨论上级院下发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进行细化。

(三)培训考核阶段,时间为9至10月。

1、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制定的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考核内容和组织实施办法。

2、按照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岗位培训。根据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

3、在培训后期组织干警进行考试,检验干警学习有关执法程序、工作规范情况。对成绩较差者,加大培训力度,帮助其尽快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4、对近几年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上访案件或其他严重执法过错的检察干警,进行严肃查处。

5、按照“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研究建立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推动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四)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时间为11月中旬前。

专项整改活动基本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1、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验收标准,制定我院的验收标准。

2、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执法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规范是否健全;因执法质量不高引发的群众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检察队伍精神面貌是否有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是否提高等。要通过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形式,让群众对检察干警的执法活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以此来检验专项整改的成效。

3、接受上级院的检查验收。在上级院来我院检查验收前,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哪个部门不符合要求,就给哪个部门补课,针对存在的执法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在上级院检查验收时影响全院专项整改工作的,将予以追查责任,由谁造成的,就按院《奖惩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4、各部门要在11月1日前,将本部门的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整体情况书面报送政治处。

专项整改阶段结束后,转入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计划用三年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根据市院要求,我院成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改活动组织、指导、督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工作办公室在专项整改阶段即前半年时间设在政治处,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即后三年时间设在研究室。

(二)要高度重视。院党组要把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副总责,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分工落实。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三)要抓好典型。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院将确立一、两个部门作为示范科室,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党组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抓一、两项具体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经验,特别是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在专项整改活动表现突出的,将按照《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要加强指导。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具体工作的指导,加强检查督促,政治处要经常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改活动的需要,组织广大干警进一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习《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等经典著作,学习全国、省、市三级检察长会议文件和专项整改活动中领导同志的讲话,不断统一思想,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工,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顺利进行。

(二)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干警进行教育。要深入开展向方工、白云、尹笑天等先进人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前列的先进检察院学习的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法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规范化执法行为的自觉性。

(三)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重点来抓,用专项整改的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二是要与开展的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改,推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通过竞赛活动检验专项整改的实际效果,从制度上、机制上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三是要与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在容易产生错案和案件瑕疵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堵塞工作漏洞,解决由于执法不严密和执法不公产生的问题。四是要与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五是要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一手抓执法,一手抓队伍,既要抓一般违法问题,更要注重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六是要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把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方案中第二时间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的任务,作为今后三年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七是要与抓好“三位一体”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建设步伐,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改的成果。

(四)假期哪个领导班子建设。要结合专项整改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纪委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五个不许”和高检院提出的“六个严禁”、省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五项重点要求及其他纪律规范落到实处。

(五)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抓住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解决好现实的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把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执法活动中的随意性问题,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的长效机制。

(六)做好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5月至6月,集中宣传各地学习、查摆和整改问题的情况;7至9月,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的情况;9至10月,集中宣传培训考核情况;11至12月,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依法治市“十大行动”总体方案》(万法组发z{1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杜绝不良风气,提升执法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更好地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积极开展于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继续巩固深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成效,以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为主要抓手,密切联系近两年工作实际,尤其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检疫出证和证章标识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健全规章制度,纯洁执法队伍,强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树立动物卫生监督队伍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整改、考核、培训等措施,加强遵纪守法、文明执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方针政策、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适应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凝聚力、执行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提高执法人员操作技能、综合监管能力、办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

1、加强领导。成立**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领导小组,市畜牧食品局局长周元礼任组长,市畜牧食品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安华任副组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朱静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支部书记邓万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林义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冉立冬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朱静卿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义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鲁文菡为联络员,负责及时将“行动”期间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工作以信息形式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全市动员,落实方案。6月底,召开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动员大会,传达、部署**市“提素质强能力行动”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7月-*年4月)。

1、人员队伍整顿阶段(7月1日-31日):全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要求为依据,对过去两年,特别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中的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各环节管理。每名执法人员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交由单位领导班子审核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等处分。

2、定岗定程序,强化工作制度阶段(8月1日至31日):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各岗位的人员数量、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对设置不合理的岗位、人员要及时调整,确保动物卫生监督申报点(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检疫等公主国内组岗位、人员落实到位。要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制度和启用动物卫生监督记录表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痕迹化管理。二是要对于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岗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做好消毒、登记工作。要监督做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关键岗位轮换和执法回避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和稽查制等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要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检疫出证。杜绝只收费不检疫、“越权出证”、“隔山开证”等行为。发现疑似病畜禽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产地检疫出证要基于对规模养殖场或相关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结果,掌握养殖环节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并在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基础上,按产地检疫规程出证。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入场动物的查证验物,严防不合格动物进入屠宰场;做好同步检疫,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出场。

3.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专项整治阶段(9月1日至30日):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统一相关执法标识,规范检疫证明的使用管理,严格做到“统一订购、层级发放、网上公布、及时登记、回收和销毁”,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要及时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清理排查,发现违规使用情况立即整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的签字官方兽医必须为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要严格控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的'签字官方兽医人数。要加大区域合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4.执法后评估阶段(10月1日至31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开展执法案件“回头看”,通过调阅相关执法案卷、回访行政相对人等,对查处的全部案件进行执法后评估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执法程序和效果进行检查和综合评价,纠正不当执法案件,对违规执法人员作出处理。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程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规范、公正透明。

5.举办执法技能竞赛(11月1日至31日):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现场执法评判、执法案卷评查和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进行评比,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执法人员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6.开展全员教育培训阶段(1月-4月):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开展检疫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各方面素质。在政治素质上,要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形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在法律素质上,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经上岗培训,持省级农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上岗,逐步实现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由业务型向依法管理型转变。在业务素质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畜牧、兽医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操作技能,不断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市畜牧食品局要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人员,要继续培训至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5月)。

*年5月底前,市畜牧食品局要全面总结本次“行动”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要认真组织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建立“提素质强能力”的长效机制。并在*年5月底前将本市总结报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市畜牧食品局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完善各项制度,争取相关支持,提升监督执法科技支撑能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人员队伍整顿、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等活动中,要坚持“边查找、边整改”,及时查漏补缺,重点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市畜牧食品局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内部稽查,对每个阶段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加强指导督办,确保“行动”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提升综合素质、强化执法能力的良好氛围。

城管执法局执法质量年现场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庐城城市管理力度,强力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城管执法进社区”管理模式,结合庐城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总体目标,以“城管执法进社区”为载体,强化源头管理措施。通过城管执法进社区,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能,确定管理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控制和拆除违法建设纳入社区(村)常态化工作,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实现城管执法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执法管理质量,密切群众关系,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从而使庐城实现“净化、序化”和违法建设零增长的目标。

二、创新工作方法。

(一)工作体制。城管执法进社区,就是打破现有管理体制,以社区(村)为单位,城管队员全部入驻社区(村),根据社区(村)管辖面积、人口数量、管理任务轻重确定队员人数,实行城管队员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合署办公,组建综合管理执法中队(下称驻点执法中队),形成相互配合、联动管理的工作局面。驻点执法中队实行以镇区和相关部门为主、社区(村)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日常工作安排由社区(村)负责。建立条块联合考评考核机制,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一镇两区”)和县城管局共同对驻点执法中队进行考核,实行重奖严罚,充分调动驻点队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队伍配置。庐城规划区内共有13个社区和7个行政村,每个社区驻点执法中队4至6名,每个行政村驻点执法中队2至4名,每个驻点执法中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一镇两区”安排在社区(村)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县城管局成立一支机动中队,机动中队由15至17人组成,专门负责对驻点执法中队队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巡查、督查,调度力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详见附件《庐城规划区城管执法进社区人员名单》)。

三、明确工作内容。

各驻点中队要以服务社区(村)为宗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违法建设零增长为目标,具体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驻点执法中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理违法建设行为,必须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运输材料或开挖地基阶段。同时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市容市政管理工作。

四、完善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扎实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县政府成立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兼任组长,“一镇两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任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城管进社区日常工作,分析研判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报县政府研究。

(二)确保经费投入。为保障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设立专项经费。驻点执法中队城管队员每人每月增资500元,另外每人每月浮动500元作为绩效工资;社区(村)每月根据绩效情况奖罚4000元,全年50000元。xx年5月23日《庐城控违拆违长效管理机制》(庐政办〔xx〕66号)下发前存量违法建筑,县城管局会同“一镇两区”及相关社区(村)组织力量拆除的,由县监察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后,按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奖励,奖金使用由县城管局安排。县财政局负责另行制定城管执法进社区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办法。

(三)完善奖惩机制。一是联合考核。“一镇两区”会同县城管局对社区(村)、驻点执法中队进行考核,实行重奖严罚,充分调动驻点队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考核结果,由“一镇两区”会同相关部门对驻点队员进行不定期轮(换)岗和末位淘汰。二是分类考核。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制定驻点执法中队控违拆违考评办法;“一镇两区”负责制定所辖社区(村)控违拆违考评办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市容市政管理工作考核,由县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网格化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四)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凡举报违法建设的,经查实后,根据面积和性质每起奖励200-500元,奖励办法由县城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五)建立“零报告、周小结、月通报”制度。各驻点执法中队于当日下午5时将本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巡查、发现情况(不论有无情况),分别报送“一镇两区”、县城管局;次日上午9时前县城管局汇总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并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备案。每周一上午“一镇两区”向县城管局报送上周控违拆违情况汇总分析报告,每周一下午县城管局向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报送上周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情况报告,同时抄送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城管局根据各驻点执法中队每天“零报告”、“一镇两区”每周情况分析报告,每月对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进行一次形势分析研判,并于每月5日前形成上月分析研判通报,报送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并抄送“一镇两区”及各驻点执法中队。

(六)继续实行暗访督查制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每月不定期对庐城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发生情况不少于3次暗访,并将暗访情况记录备案;通过查看控违拆违工作登记表,到各违建项目现场进行走访,利用照片、影像等取证手段,对控违拆违工作进行突击检查,下发督查通报,确保督查实效。对新建违章建筑查处中存在的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及时、查处力度不够等情况,由县监察局按照干部(人员)管理权限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七)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对各驻点执法中队控违拆违工作每月进行考评兑现一次,凡经群众举报、执法机关或县暗访组发现,一个社区(村)内出现一起违法建设,在24小时内未被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的,扣减社区(村)财政保障补助经费4000元,扣减驻点执法中队直接(分片专管员)责任人绩效工资500元;同时对照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处理到位。凡当月发生的违法建设未被发现,次月经群众举报、执法机关、镇区或县暗访组发现的,双倍扣减社区(村)直接(网格)责任人保证金,双倍扣减社区(村)财政保障补助经费,双倍扣减驻点队员上月已发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二是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实行同奖同罚,严格按照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追究“一镇两区”、社区(村)及驻点执法中队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城管执法进社区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创新和探索,是破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和控违拆违难题的有效之举,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一镇两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确立全局观念,明确工作责任。城管进社区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县城管局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社区(村)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建立奖惩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财政局要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到位,保障“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顺利开展。

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县城管局派驻社区(村)驻点队员要立即明确到位与社区(村)网络责任人混合编组开展社区(村)综合执法工作,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协调。由县监察局牵头,在15日内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并上报督查结果。县城管局要尽快会同县人社局等部门制定城管执法进社区考评办法;县财政局牵头制定经费保障、资金使用办法。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责任主体仍按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执行。

认真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8月下旬成立了以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财经工委主任丁海中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六安、滁州市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并委托淮南、芜湖两市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省人社厅、商务厅、住建厅、国资委、高院、总工会、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等八家单位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分别召开了市县有关部门座谈会和部分企业主、劳动者代表、工会三方参加的座谈会,深入部分企业实地察看走访,了解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具体情况,听取有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把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12月,省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听取了我省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举办了《劳动合同法》等三部法律的讲座,举办了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负责人等参加的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和人社部有关专家领导来皖授课;省人大法工委、财经委牵头会同省直八部门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宣传贯彻活动。省政府有关领导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也多次作出明确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推动。省直有关部门迅速制定下发通知,对宣传贯彻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及时召开全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视频会议,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市、县(市、区)局均成立学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省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全省上下统一行动、从上到下逐步推动”的工作态势,保证贯彻实施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2.形式多样,大力开展宣传引导。省及时制定下发了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统一部署,全省联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开展了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活动。省人大、省政府、省人社厅及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负责同志分别撰写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专题文章;省人社厅分管负责人在中安在线现场讲解,回答提问,解疑释惑。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和“两法”知识竞赛、电视大赛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设立街头咨询台,在省市电视台黄金时间全时制滚动播放《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把《劳动合同法》宣传辐射到各类人群,延伸到企业、工地、学校等各种场所,基本做到了宣传教育全覆盖。

3.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学习培训。6月,省人社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各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劳动保障局局长、部分省直及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讨班。208月以来,先后举办10余期市县、乡镇、街道劳动保障负责同志培训班,培训各地业务骨干近4000名。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举办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形式,认真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不断形成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

4.多措并举,加强用工指导管理。一是推进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制定下发《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目标、措施和要求,并依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不断扩大用工备案覆盖面。截至6月底,全省登记备案用人单位7.4万户,涉及职工354万人。二是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别拟制了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农民工劳动合同书以及分行业简易劳动合书等示范文本,由各级人社部门主动登门发放,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肥市出台《合肥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操作,明确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三是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程序,逐步使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是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用工的影响,省三方及时制订下发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引导企业采取协商薪酬、协商支付经济补偿的办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劳动关系。针对去年沿海部分地区出现的企业要求增强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转发国家七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意见》,并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五是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管理和引导。积极配合人社部开展劳务派遣有关规范的制订和意见征求工作,对我省劳动派遣用工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5.主动作为,集中开展专项活动。一是开展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年12月至201月,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省工商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签约行动,组织各地开展了“四送”活动(即送法律文本上门、送劳动合同书上门、送提示上门、送服务上门),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开展“春暖行动”。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用工季节性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特点,年起,连续四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春暖行动”,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行为,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针对各类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省三方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四是联合开展督查活动。2008年,省三方会同省工商联等部门对全省17个市及部分县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20上半年,省三方组织对小企业劳动合同实施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6.积极探索,深入推进实施“彩虹计划”。2008年,省三方下发《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并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20,省三方又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在已建工会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重点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覆盖面。去年我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对推动我省集体合同立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7.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从2008年起,在全省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逐步增强。年,全省共巡查用工单位2.99万户,查处违法案件7846件,结案7698件,审查用人单位书面材料3.74万户,通过监察执法,补签劳动合同30.65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2.63亿元、涉及劳动者人数9.83万人,其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17亿元、涉及农民工8.89万人。

二、《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通过这次检查并对比2008年执法检查,我们明显感到,企业方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消除,之前实施过程中“国企好于私企、规上企业好于中小企业、生产型企业好于服务型企业”的普遍现象正在逐渐转变。总体上看,企业依法用工意识逐步增强,劳动用工管理日趋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四升一降”: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上升。国有及规模以上企业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较好,中小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也有较大提升。截至2010年底,全省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431万人,签订率达97.4%。比2007年底上升6.9百分点。其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70%。二是集体合同覆盖面逐步扩大。截至2010年底,全省经人社部门审查备案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10862份,覆盖职工158.6万人。分别比2007年底增加76%、44%。三是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逐步上升。《劳动合同法》将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增强了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截至2010年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2007年增加284万人、1043万人、19.5万人、110.8万人、175.4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1909.9亿元,是2007年的6.2倍。四是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进民主管理等措施,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形成,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逐年提高。2010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34341元,较2007年增长54.8%,年均增长15.7%。五是是短期劳动合同数量逐步下降。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看,用人单位新签订劳动合同多为中长期合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劳动合同明显减少。以合肥市为例,目前1年以下期限劳动合同数量明显减少,仅占7%,3年期以上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数量占50%以上。

三、《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但是,当前《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1.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偏低。一些小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劳动用工管理基础薄弱,加之经营规模小、职工流动性大、部分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偏低。一些小企业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存在内容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约定不明确,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不规范,以及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如马鞍山、安庆、阜阳等市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75%,个别企业以增加劳动者现金报酬为条件,违法与劳动者签订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

2.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突出。《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出规定后,过去劳务派遣无序存在、迅猛蔓延的趋势并未得到有力遏制。一是主要岗位大量使用派遣工,严重背离劳务派遣适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三性”原则,劳务派遣成了新形势下规避《劳动合同法》、规避法律责任的主要手段,部分领域派遣工已经成为职工主体,如电信、移动、邮政、石油等垂直管理行业的单位大量使用派遣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有各类劳务派遣机构566个,劳务派遣用工总数达到23.43万人,仅合肥市就超过10万人,移动、邮政、中石化等行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已占职工总数的`60%以上。二是逆向派遣大量出现,多数派遣工由企业招聘后由派遣公司派遣,或者由企业所属的劳务公司(多存在于建筑业企业)招聘后向企业派遣,并由派遣公司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关系人为扭曲。派遣工与企业劳动关系剥离,工资、福利待遇与用工单位脱钩,为同工不同酬提供了“合理”借口和运作空间。长此以往,劳务派遣工将成为新的庞大弱势群体。

3.集体合同推进难度较大。现行法律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操作性和约束性不强,对企业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缺乏制约措施,加之一些非公小企业工会组建率低,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和企业组织建设滞后,客观上存在“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的问题,影响了集体合同制度的进一步推进。一些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也存在“重签订、轻协商,重文本、轻履行”现象。不少企业集体合同条款照抄法律条款,缺少操作性,影响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用的发挥。

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力量严重不足。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滞后,目前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仅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600人(包括无编制人员77人),部分地方执法装备落后,工作经费缺乏,远不能适应执法工作需要。同时,全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与队伍建设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劳动争议“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全省17市(含原巢湖市)仅9个市设立以仲裁院为主要形式的办案实体化机构,县(市、区)仲裁机构实体化机构尚未启动,部分县只有一名专职仲裁员,难以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需要。

5.《劳动合同法》实施中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各地社会保险费统筹级次和政策的不同,跨地区转移衔接困难,影响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愿,为少数不法企业规避法律义务造成可乘之机。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一些企业员工在跳槽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法条中并未对此种情况规定处罚措施,用人单位对员工违法行为进行维权的成本过高,给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三是《劳动合同法》对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商贸公司、作坊,雇员、家庭雇员如何与雇主订立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规定。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意见建议。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劳动合同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近年来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劳动合同法》已渐入人心,但目前仍然留有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死角,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户等用工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执行未真正到位,一些劳动者自身对《劳动合同法》也缺乏深入了解,全社会劳动合同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要打造“亮点”。建议要大力宣传积极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典型,树立模范标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带动各类企业增强依法经营和长远发展意识。二是要突出“重点”。要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加大对民办中小企业、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宣传培训力度,建议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进企业、进社区、进课堂活动,做到凡就业必学法。同时,建议在国家级媒体上重点曝光相关典型案件,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三是要抓住“要点”。要把执行《劳动合同法》变成一种社会自觉和个人自觉,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创新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制定各级长期宣传教育计划、把《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建立劳动者《劳动手册》制度等,通过不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建议进一步实施专项行动,针对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和服务业等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等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薄弱单位,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对策和办法,例如实施多部门协作源头控制办法,加大对小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以及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的监察执法力度,切实提高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扫除劳动合同法实施“盲点”。

3.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议出台相关细则,细化集体协商办法,增强开展集体协商的可操作性和约束性,明确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其中,政府部门要做好“软服务”,积极履行好组织、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开展。工会组织要练好“硬气功”,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对于众多难以独立组建工会的小型非公企业,可跨行业组建联合基层工会;要完善工会职能,更加突出代表性,充分发挥工会在集体协商中作用,变程序性参与为实质性参与。企业代表要增强主动协商意识,建议将工商联纳入三方协调保障机制,以便维护企业方利益,促进企业协商积极性。

4.进一步细化劳动法规规范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为解决用人单位用工难、激活用人机制、解决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也面临着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强管理,在规范中推动劳务派遣市场发展。一是设立劳务派遣单位门槛。《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仅限于50万元注册资本,并无其他要求,低门槛、高利润催生大量劳务派遣单位无序发展。建议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门槛和准入条件,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并可同时实行资质年审制度和备用金制度。二是明确劳务派遣范围。建议人社部对“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三个概念予以明确界定,防止部分企业“打擦边球”,变相长期违规使用派遣工。三是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强化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监察,对发现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建议开展专项行动,对移动、电信、邮政等垂直央企进行全面监察,引导用人单位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工。

5.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部门联动,探索社会管理新路径。人社和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建立真实、完整、统一的统计数据信息系统,及时全面地掌握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和履行情况;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院,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制度”,大力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着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继续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着力抓好难点问题的日常检查、热点问题的专项检查、法律实施的重点检查、大案要案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应急检查,确保劳动合同法实施到位。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建设,特别是保障县乡两级工作经费和人员编制,赋予必要的执法手段,可探索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补充基层调解员和监察协管员。

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要求,根据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整治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安排,从2020年10月开始,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针对我县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编制和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同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机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机械执法,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一刀切”,搞“一关了之”问题。

(二)多头执法问题。重点整治多头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频繁重复,增加企业迎检负担问题。

(三)随意执法问题。重点整治随意执法,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三、

方法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程序,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更新、维护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结合政务公开、推行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地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长期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编制“四张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应当纳入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对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纳入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对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及时中止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纳入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纳入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进度安排: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并长期组织实施,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及时动态调整“四张清单”内容。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开展全县“典型差案”评查工作。重点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整治,全县行政执法错案明显下降,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增强,营商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

本系统、本行业通过自检自查等方式发现和纠正的行政执法错案;

新闻媒体曝光,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并经相关机关依法查处确认的行政错案。

履行职责不到位、执法走过场,纪律松懈、消极怠工的;

审批、许可态度恶劣,不尽解释说明义务,简单应付、回避问题的;

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责任、敷衍应付的;

对群众举报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或者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查案不究的。

以尚未生效的,或者已经失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的;

行政执法人员不具有执法资格,野蛮执法、态度冷硬、强权霸道,导致执法结果错误或出现重大瑕疵的。

3.评查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成立“典型差案”评查领导小组,领导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方案,对本系统、本行业评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切实保证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自我评查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业务专家等各界代表,组成第三方评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进行评查。

4.评查结果运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在本系统范围内印发文件,进行通报,部署本系统、本行业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清单式、台账式、销号式”管理。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1.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分类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向社会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3.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含联合抽查计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报县司法局审核,各县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汇总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年度抽查计划,印发实施的同时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长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厅、县司法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有关要求。

县司法局切实履行统筹指导职能,将县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本《实施方案》传达、转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营造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竞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创新工作方式。依托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平台系统,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

(四)强化跟踪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检查、跟踪督导,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工作机制等,对工作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必要时约谈提醒,整治过程中发现并查处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五)注重。

总结。

经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注意总结提炼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情况的整理、报送,每两个月报送一次阶段性进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前报送工作情况报告。

推动执法队建设通告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实现执法中队建设水平和执法能力整体跃升。依据市基层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创建一流执法中队,紧贴我区实际和执法中队工作任务,抓基层、打基础,强素质、树形象,正秩序、提绩效,以市基层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相关标准要求为依据,坚持一手抓硬件建设突破、一手抓软件建设提升,突出人员思想、执法业务、办案程序、执法绩效、队伍管理、设施配套等建设,力争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水平走在全市前列,全面提升执法中队的执法能力水平。

二、达标任务与目标。

年度五镇(街)执法中队、机动中队全面达到先进标准。在全市执法系统同类别的具体排名,机动中队、执法中队要保持去年全市第1名、第3名,执法中队力争进入前5名,具体任务与目标:

思想素质过硬。达到“五好一强”,即政治教育有计划、有内容、有活动、有效果,教育落实好;队员思想稳定、爱岗敬业,精神面貌好;相互关系融洽、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好;执法纪律严明、遵规守法,廉洁自律好;支部建设规范、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堡垒作用发挥好。深入执法一线,主动积极作为,执法服务意识强。

执法业务精通。达到“三熟悉”、“六会”,即熟悉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辖区环境、熟悉习俗民俗风俗社民情,执法队员“会立案、会调查取证、会拟制执法文书、会适用法规条款准确裁量、会熟练使用执法装备、会化解执法矛盾”,执法中队负责人“会组织指挥、会日常管理、会做思想工作、会执法办案、会综合协调、会处理急难险重问题”。

办案程序规范。达到“五个规范”、“二高”标准,即围绕执法立案、取证、听证、审理、处决、送达、执行一个过程,做到执法环节规范、法规适用裁量规范、行为用语文明规范、请示报告反馈及时规范、案卷文书管理规范;各类执法案件按时限办结,办结率、完结率高。

执法绩效显著。达到“四个到位”,即围绕年度绩效目标任务,违法建设管控查办到位,市容市貌管理维护到位,专项整治和突击任务完成到位,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活动跟进保障到位。

队伍管理严格。达到“三落实”、“四无”要求,即教育落实、制度落实、管理落实;无严重违纪行为、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责任案件、无执法失当行为。

设施建设配套。达到建有“四室”,配套配齐“四类物资器材”,即有值班室、信访接待(笔录)室、会议(学习)室、专用储藏(档案)室,执法(车辆)、取证、通讯、防护装备配套、保持完好。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月底前)。组织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调研,制订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工作计划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组织交流、观摩和学习,细化达标工作标准和任务。

(二)实施阶段(月份—11月底)。各执法中队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按照中队正规化建设标准,完成达标工作任务。

(三)考评阶段(12月份)。对照正规化建设标准和工作任务,各执法中队上报自查自评报告;局组成综合考评组,对各执法中队进行考评验收,并做好迎接市局考评准备。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五、措施与要求。

一是注重统合力量、不等不靠抓建设达标。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的现实性重要性紧迫性,创新建设理念,加强工作协调,动员各方力量,寻求多方支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抓好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

二是细化量化标准、落实责任抓建设达标。围绕基本教育、基本业务、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进一步细化量化人员思想、执法业务、办案程序、执法绩效、队伍管理、设施配套等方面建设的`具体指标,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对口、限时抓好落实。

三是紧贴中队实际、突出紧要抓建设达标。围绕“创建一流达标中队”,结合中队实际,紧抓关键环节,突破薄弱点。着眼正规办公秩序,切实加强执法中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着眼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和执法案例研究;着眼正规管理秩序,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纪律观念;着眼提高执法保障水平,按照急需先配、逐步到位、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快配套配齐各类执法装备、设备和器材物资。

四是严格组织考评、绩效管理抓建设达标。把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与评比先进、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挂起钩来,以此推动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真正落到实处、见成效。

卫片执法工作总结

一、整体工作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土地卫片检查与土地例行督察相结合。为了达到相互借力、形成合力的目标,明确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土地例行督察成果,积极接受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简称武汉督察局)对组织实施土地卫片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比例以及相关工作标准,按照土地卫片检查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执行。对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由武汉督察局将有关疑似图斑清单移交省国土资源厅复核认定,并督促有关地方将其纳入检查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整改。根据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提请武汉督察局在土地例行督察时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重点督察。邀请武汉督察局参加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土地卫片检查约谈会,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土地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相结合。明确要求两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培训、同时推进。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明确一个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两项工作的协同推进,建立统一协调机构及时解决协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执法监察部门配合地籍部门开展图斑外业核查和合法性判定,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及时查处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复耕复绿的图斑持续监管,对省抽查未变更的疑似违法用地要进行外业核查;对确属违法用地而未变更和未查处到位的,将纳入省级约谈问责范围,并严格追究应变更拒不变更、未查处到位的地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土地卫片检查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建立健全年度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将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监管结果印证比对,分析日常执法发现、制止、报告及查处的情况,对其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二、抽查复核突出“三个重点”。即在省级复核抽查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图斑、重点项目。重点地区主要指遥感监测图斑面广量大的`县市区、日常报备的违法案件情况与卫片检查成果差异较大地区;重点图斑包括占用耕地面积或图斑面积较大的遥感监测图斑、新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图斑和推平未实质建设、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报拆除图斑等未变更图斑,以及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图斑等等;重点项目主要指采矿生产设施用地和省以上重点工程等项目。省级抽查复核认定确认的违法图斑,加上各地初核上报的违法图斑,作为省级土地卫片检查查处整改、考核验收、约谈问责的主要依据。

三、查处整改体现“三个抓手”。即要把查处整改抓紧、抓好、抓实。一是明确查处整改责任。明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承担查处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二是加大查办督办力度。根据卫片检查成果,省厅将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同时要求各市州直接立案查处不少于3件,并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不得通过验收。三是注重查处整改实效。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从重点地区、重点图斑和重点项目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专家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四、验收考核坚持“三高标准”。即在验收考核是坚持高履职、高查处、高整改。省委省政府继续将卫片检查纳入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明确市州(含所辖县市区)被约谈的每个扣1分,被问责的每个扣2分。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突出查处整改实效,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验收标准,要求履职到位率90%、查处到位率60%,整改到位率45%以上才能通过验收。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地区,省政府将暂停该地区国土资源的有关审批。在确定约谈地区时,充分考量地方政府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在确定问责地区时,重点考量地方政府履行查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日常执法监管情况。

认真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x月19日,市人民政府在市召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通报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公开处理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会议要求全市上下立即行动,开展一次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和重点问题。为贯彻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执法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二)各种“小马拉大车”治污工程、应付工程造成超标排污问题;

(三)新建项目的“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

(四)停产治理、关闭取缔企业执行到位情况;

(五)“十五小”、“新五小”是否有死灰复燃现象;

(六)河流、水库水质的达标情况;

(七)群众反映的其他环保热点问题。

二、时间安排。

这次环境执法检查时间为一个半月,从3月19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19日—3月22日)。

全面贯彻水污染防治现场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同时成立荥阳市环境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检查阶段(3月23日—4月25日)。

市环保局要按照检查内容对全市所有工业污染源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重点查处偷排、擅自拆除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新建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发现一家,关闭、取缔一家。

经贸、工商、计划等部门要结合这次执法大检查,对近几年来立项、审批、办照的项目、企业组织一次检查,对列入国家经贸委发布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的企业项目,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该淘汰的淘汰,该取缔的取缔,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公安、电力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企业处理到位,监察部门要按照《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监发[]6号)的`规定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一次自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实现达标排放。

(三)总结阶段(4月26—4月30日)。

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这次环境执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这不仅是环境保护和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务必站在全局的高度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意义。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执法大检查,协调督促工作进展情况,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做到发现一件依法查处一件,随时发现,随时立案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执法不力、阻挠执法以及在全国人大组织视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期间因环境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的有效作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营造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城管执法局执法质量年现场会实施方案

“提升质量年”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30日)。

1、制度方案。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制定《“提升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各中小学的实施方案,请于2010年4月12日前报中心学校“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动员。全乡各中小学要召开“提升质量年”活动动员会,部署活动实施工作。

3、开展学习讨论。采取召开交流会、研讨会、座谈会、专题辅导、专家讲座以及个人自学等形式,围绕“十个提升”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把思想统一到提升质量,提高“五率”,办人民满意教育上来。

(二)实施阶段(2010年5月1日—11月30日)。

1、开展五项活动。围绕“十个提升”内容,努力在教育督导迎省检、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特色学校创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教师专业成长课题研发等活动中提升工作质量,检验活动成效。

2、组织调查研究。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征集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分析影响工作质量的原因,提出提升教育质量的思路和对策。

3、提出质量报告。全乡各中小学要写出有价值、有份量的教育质量分析报告,于10月20日前上报中心学校“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探索建立提升质量的长效机制。为巩固“提升质量年”活动成效,探索建立提升质量长效机制,中心学校和全乡各中小学要积极参与由局机关相关股室牵头的探索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备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有效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各校要把公用经费最大限度地向提高教育质量倾斜,将公用经费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提升质量。

(三)总结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30日)。

“提升质量年”活动基本结束时,各校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着重总结通过活动查找到什么问题、提出了什么思路,采取了什么措施、建立了什么制度、解决了什么问题、取得了什么成效,并形成总结报告。全乡各中小学的总结报告请在2010年12月5日前上报中心学校“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中心学校成立“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程节新校长任组长,陈希平、汪恒龙二位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

全乡各中小学都要成立相应机构,把此项活动纳入年度工作总体目标,确保“提升质量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校园广播、板报、班会等宣传途径,宣传“提升质量年”活动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中心学校及各中小学领导小组要对本地、本校开展“提升质量年”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全面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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