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科论文(精选20篇)

时间:2023-11-30 17:51:11 作者:雨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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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科论文范文

姓名:

性别:

民族:

藏族。

1991年10月5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身高:

170cm。

体重:

55kg。

户籍:

四川成都。

现所在地:

四川成都。

毕业学校: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学历:

专科。

专业名称:

法学。

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

一年以内。

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行政/后勤。

职位名称:

行政助理;商务秘书;。

工作地区:

成都市;。

待遇要求:

2500元/月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9月-206月。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专科。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信息来源于大学生个人简历网http:///请注明)。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

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时间范围:

公司性质:

行政机关。

所属行业:

其他。

担任职位:

兼职-书记员。

工作描述:

书记员基本事务,辅助法官处理案件的'受理、审查、裁判及卷宗的归档。

离职原因: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做人不算聪明,处事不算圆滑。为人诚恳,做事踏实,能吃苦有责任心。

发展方向:

善于学习,擅长沟通希望能有一定提升空间。

其他要求:

希望购买五险一金。

联系方式。

浅谈法学专科教学的不足与完善论文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法律事务专业是河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于开始招生,每届招生约90人。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将修读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等课程,接受全学程1486学时,实践环节21周的教育过程。这也是目前我国高校比较普遍的法学专科教育模式。

以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法律事务专业学生为例,他们在专业课程学习中思想活跃、敢想敢问,但也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

第一,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对法学的前期认识和理解不够充足。相当一部分同学在选择法律作为大学学习方向时并没有清晰的认识与想法,对法学学习也没有特殊的热情和爱好,缺乏对未来职业规划的构想。

第二,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很多学生课堂听课不认真,有的学生甚至连完整的课堂笔记都没有。

第三,对未来有迷茫、自卑情绪。在聊到有关未来职业构想的问题上时,很多学生对从事法律工作感到悲观,认为自己在将来与本科生的就业竞争中没有优势,因此学习中也缺乏动力。

我们相信,这些问题在各个高校法学专科中应当普遍存在,因此,我们应当反思专业教学的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改革。

二、专业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一)目标定位不明确。

目标定位是教育的基础问题。有了明确、合理的教育目标,才能在此基础上选择合理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从传统上来讲,法学教育界认为法学教育具有二重性,即职业技能培训性和学术研究性,而长期以来,这两种属性在法学教学中并未获得同等的重视,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践;重基础知识,轻职业技能的情况普遍存在。这种现象直接导致法学学生毕业后缺乏从事法律工作的必备技能,从而导致法学学生就业率节节下降,许多学生不得不被迫转行,离开法律领域。正如王晨光教授所言:“尽管在中国法学教育的科学化和学院化已成为主流,但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其主要目的将不复存在。不仅如此,还需补充一句: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已经或势将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

对于以渤海校区为代表的独立校区法学专科学生而言,此问题尤其严重。国家关于司法考试的有关规定直接导致他们毕业后不可能立即从事传统法律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而对于学术培养而言,他们显然又需要走更长的继续教育之路才能窥其门径。那么,对于这批学生,我们对其教育定位何在?相应的,短短三年中教育重点又应放在哪里?如何保证他们在未来的就业中拥有特色和竞争力?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二)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

在课程设置方面,专科学生与本科学生差异不大,理论课程居多,实践课程不足。20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编写了《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确定了法学专业的《宪法学》、《民法学》等16门核心课程。这16门核心课程对于培养本科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是必要的,然而对于专科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来说,显然是不恰当的。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水平有限,同时动手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又得不到突出,当然难以体现出特色和竞争力。

与此同时,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设置也未能充分考虑独立校区法学专科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就业需求。必修课程是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的根本体现,开设这些课程是为了保证所培养人才的基本规格和质量,使学生达到统一的要求。选修课的设置则是让学生自主选择课程,照顾到不同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满足其个性发展的需要。法学专科在学生培养目标、能力需求、就业方向等均与我校本科法学专业有所不同,对实践事务的操作能力要求更高,因此广泛开设经济学、社会学甚至财会方面选修课程对学生而言是十分必要的。

(三)教学方法未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

法学专科教学仍然采用传统的讲授式方法。教师是教学的核心,学生的实践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自学能力未能得到充分的锻炼和开发。法学当中博大精深的理论积淀和细致繁杂的法律条文决定了讲授是不可缺少的教学方法,但若将讲授无限放大,必定产生“耗时长,见效低”的弊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经常发现学生上课时不是积极投入,而是被动记笔记、抄课件甚至拍课件,缺乏主动探究和学习的兴趣和氛围。与之相应,以期末书面考试为主的考核方法的单一,更助长了学生们这种不求甚解、只重记忆的学习风气。

(四)教材选用不科学,针对性差。

目前法学专科所使用的教材基本与本科法学专业相同。这些教材大多是普通高校法学专业规划、统编教材,这些教材体系完整,理论内容深入,但往往缺乏实践性的案例分析环节,缺少专业技能培养的部分。这样的教材对于注重理论学习的本科学生而言是有益的,但对于法律事务专科学生而言,一方面难度过大,无法激发学生的阅读和学习兴趣;另一方面也无法做到突出重点,达不到有的放矢的目的。在笔者担任专业教师的半学期里,经常发现学生的课本到期末还是崭新的,针对此问题进行交流时,也屡次有学生谈到“课本太难懂,几遍看不明白就没兴趣再看了”。

三、解决方案。

(一)确定清晰合理的目标定位。

法学教育从问世之初,就有着不同层次的目标定位。不同的定位凸显出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就业方向的学生的差异化培养方案。针对法学专科而言,以操作型、非讼型综合法务人才培养作为目标是比较合理的。

第一,法学专科学生入学分数较低,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学习习惯欠佳。要求他们在短短三年的学习过程中掌握艰深晦涩、数量庞大的是不现实的。

第二,从就业角度来讲,培养操作型、非讼型法律人才也是符合就业市场需求的。以著名的中国政法大学为例,其近几年来本科毕业生中真正能够从事传统法律职业的只有10%左右,继续将就业定位在传统法律行业——律师、法官等——已经非常不现实。因此,我们应当认清形势,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他们的就业方向将面对中小企业,从事包括经济事务、行政事务在内的综合法务工作。

这两方面最终决定了我们需要将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操作型、非讼型综合法务人才。有了这个明确具体的目标定位,我们才能在教育的各个环节和方面统一态度,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将有限的教育资源进行科学的配置和使用。

(二)加强专业课程师生联系,促成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

目前,开展法学专科教育的院校往往同时开展法学本科教学,因此,教师能够专注于专科学生的精力是非常有限的,往往只局限在课堂上,缺乏课下交流。停留在课堂上的师生关系,教师无法及时的了解学生的学习动态与心理动态,也就不能更好的改进教学方法。因此,我们要根据专科授课的特殊情况设立相关制度,促进师生联系。

1.引入国外officetime制度,即定时、定点的交流办公室制度。针对渤海校区的具体情况,可以每个专业设置一个专用的师生交流办公室,确定任课教师值班时间和顺序安排。学生可以根据教师值班情况,选择自己愿意沟通的老师进行预约交流,老师对来沟通和交流的学生建立档案,进行交流情况记录,了解教学情况和其中出现的问题,如谈话内容涉及学生隐私,必须予以保密。

2.积极利用网络技术和平台,削减地域、年龄、身份等带来的沟通难度。目前,随着通信交流技术的飞速发展,学生们越来越热衷于网上交流,很多学生在课上沉默寡言、紧张羞涩,但在网上交流时则表现得积极、主动、自信。因此,教师应学会利用qq、微信等平台建立师生网上联系,并通过微博或朋友圈了解、关注学生的所思所想,进一步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教学中。针对目前学生智能手机使用习惯逐渐建立的特点,也可以考虑开发专用app,集教学、管理、交流于一体,便于教学工作的开展和进行。

(三)改革课程体系,加强职业技能训练。

如前所述,我们应将法学专科的培养目标设定为操作型、非讼型综合法务人才,那么针对这个目标就应进行有针对性的课程调整。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加大民商法、经济法类课程的教学比重,适当降低法史类、刑法类、国际法类的教学时数。民商法、经济法类课程教学应做到学时充足、内容细化,而其他课程尤其是实用性较差的课程可通过专题讲座的方式给学生提点重点内容,以“学生自学+教师答疑”方式完成。对于可以加以整合的课程内容,如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在基本原理、具体程序等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完全可以合并到一门课程中进行讲授。对于节省下来的课时,应鼓励学生选修经济学类、社会学类、财会类的专业课程,以做到复合型知识储备。

对于职业技能训练部分而言,我们应保证硬件设施,建设模拟法庭、模拟法律援助中心等校内实践教学场所,改变目前这些场所只在教学实践周组织学生使用的情况,将其充分利用,鼓励学生日常组织模拟审判、辩论会、案例讨论会等活动,将书本中学到的知识实践化、应用化。作为校方应当积极联系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建设学生实践基地。从一年级开始,为学生提供近距离观察法律操作过程的机会。同时与社区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学生进行法律宣传,并有针对性的完成一些社会实践调查任务。

(四)调整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热情。

针对法学专科学生的特点和课程设置情况,教学方法上应有所调整。

1.改“讲授型”为“讨论型”,把课堂主体由教师转变为学生。对于法律事务专业的重点课程如民法学、经济法学等,应保证每两次讲授课之后安排一次专项案例课程。每次案例课程由教师事先布置案例,组织学生课前进行知识点的搜集整理等必要准备工作,课堂上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并发言。对于稍高年级的同学,可以在案例的操作过程中要求他们制作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法律观点的辩论。通过这样的专项案例课程,可以促成学生独立思考习惯的形成,同时锻炼他们语言表达能力和法律事务操作能力。

2.改变课程考核方法。针对不同专业课程建立电子资料库,督促学生进行自学。依靠网络云盘为硬件基础,针对课程内容,收集近几年热点、重大案件包括起诉、答辩、庭审、判决以及专家讨论等各个环节的材料,和其他院校课程教学课件、以及与法律相关的名校公开课视频。在此基础上要求学生一学期中至少完成其中3—5项内容的学习并写出心得作为课程考核依据之一。

(五)教材选用科学合理化。

在法学专科教材选用上,必须充分考虑到培养目标定位和学生特点,突出实用化、通俗易懂、便于学习等特点。所选教材除理论知识外,还应包括学生就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内容。同时,针对专项案例课程环节,应配发与教材配套使用的案例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组织专业教师针对法律事务专业编写案例训练与习题集。

浅谈法学专科教学的不足与完善论文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

(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帐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

(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以报表种类的设置为例,工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而《公司法》规定企业除编制几个基本财务报表外,还应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对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则没有明确要求。新近出台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则规定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等。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就可能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帐”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二、深化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路。

会计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健全的、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根据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以下改革思路:。

(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能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1建立能适应各个行业的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

适应这一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改革以行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的状况,尽快制定和颁布能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具体会计准则》,以使企业能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简化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

2制定和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

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战略的逐步实施,每个企业都可能发生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改革过去那种针对企业常规经营业务制定会计制度的状况,为各种形式下的资本经营事项制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并纳入统一的准则体系。

(二)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

现代会计在构成上具有横向多元、纵向多层的特点。横向多元即如前所述,现代会计除传统意义上的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外,还包括人力资源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租赁会计、通货膨胀会计、破产清算会计等若干分支;纵向多层则指现代会计是由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企业(单位)会计、内部责任会计等若干层次构成。以上各个分支、各个层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现代会计内容体系。与这一体系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予以构建和设置,这里的“横向到边”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广度上应具有全面性,既要包括对传统财务会计事项的规范,又要针对各现代会计分支,制定出相应的准则和制度,如通货膨胀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人力资源会计准则等。“纵向到底”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层次上应具有完整性,它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与会计构成的层次性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方面的准则或制度,又要包括企业(单位)的会计准则与制度;其二,与会计制度制定主体的层次性相适应,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又要包括各企业(单位)根据统一会计准则或制度,结合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

尚须指出,无论是“横向到边”还是“纵向到底”均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从辩证的观点看,这里的“边”和“底”均是无止境的,理由在于:其一,随着我国会计改革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日益深化,将会不断拓展新的会计领域,形成新的会计分支,进而需要有新的会计制度来规范这些会计领域的会计行为,这表明会计制度在“边”的扩展上具有无限性;其二,随着集团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增多,进而使得企业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的层次不断增加,这表明会计制度在“底”的延伸上具有无限性。

(三)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须要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由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差异,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别于西方国家,但就发展市场、规范市场体系这一点而言,各国的目标是一致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形成,我国市场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场体系,加入国际性的商业交易网络。适应这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加快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国际化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其核心在于会计规范的国际化。从我国目前情况看,要加快会计规范国际化进程,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1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

(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

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修正和完善我国会计规范中有关会计程序与方法的选择范围和原则,如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现值计量法等纳入会计准则,并允许企业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自行选择。

尚须说明,加快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这一命题并非否认会计规范的国家特色,不容质疑,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特征决定了我国会计规范应在加快国际化进程的同时,体现国家化特色,具体说,其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特别在目前我国财力尚十分薄弱的环境下,更要首先考虑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对国家宏观利益的影响;其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因此,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四)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会计主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会得出不同的业绩信息,从而影响到会计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会计主体出于增进自身局部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偏离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执行有利于自身的会计行为。这表明如何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是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1各会计主体强化自我约束机制。

相对于外部监督而言,自我约束具有防范性和能动性的特点,因而是确保会计制度正常执行的主要措施。从目前情况看,强化会计主体的自我约束,主要是各会计主体应根据国家统一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制定出与本会计主体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内部会计制度,以规范内部会计行为。同时,各会计主体的管理当局应从增进局部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这一双重利益观念出发,督促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必要时应将会计人员对制度的执行和遵守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以促使会计人员自觉遵规守法。

2强化外部监督机制。

主要是外在于会计主体的各有关部门,如财政、税收、银行等应定期对各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和监督,经常性了解各会计主体对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能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给予各种形式的嘉奖或信贷优惠,而对违反会计制度、损害国家利益的会计主体则视情节轻重、违纪金额大小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如通报、罚款等),以督促各会计主体从维护自身的形象和利益出发,自觉遵规守法。同时,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即审计部门应在对会计主体的审计业务中严格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应予以指出,并督促企业限期纠正,企业不予纠正的,则应在审计报告中如实披露,以促使会计主体从维护其社会形象出发,自觉执行会计制度。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近年来,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有关这些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尽管一些企业认识到需要通过会计系统确认和计量人力资源的耗费,需要核算与报告物价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要核算和报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等等,然而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准则、制度,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力不从心,或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

(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

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帐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旧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在我国尚未获得用武之地,或在应用的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再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集团分部业绩报告的编制、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均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而我国尚缺乏这方面的准则规范。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法学专科论文

个人相片。

姓名:

大学生。

性别:

民族:

汉族。

1983年1月3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已婚。

身高:

165cm。

体重:

53kg。

户籍:

广东湛江。

现所在地:

广东湛江。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学历:

专科。

专业名称:

法学。

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

五年以上。

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行政/后勤-行政经理/主管/办公室主任。

行政/后勤-行政专员/助理。

职位名称:

行政;。

工作地区:

湛江市;。

待遇要求:

可面议;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普通话标准。

计算机能力:

良好;。

综合技能:

对日常办公行政、后勤、统计等工作熟悉。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9月-201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专科。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9月-年1月。

湛江市统计局。

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本人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出色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熟悉运用officeey及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办公、后勤等工作,对数字敏感,沟通能力强,有一定文字表达和统计数据能力和优秀的组织、协调、沟通、执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工作主动积极;从事基层工业统计工作多年,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发展方向: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浅谈法学专科教学的不足与完善论文

跆拳道实践教学在普通高校中,由于地域、环境、所接受的教育不同,对跆拳道运动的了解和认知,学生都是一知半解,还有的一窍不通。因此,基础不均匀的跆拳道教学,给体育教学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在课程内外,部分跆拳道练习学员对其都是兴趣毫无积极性可言。跆拳道运动需要怎么教学才能受到广大学子的喜爱,这是本文所探索的问题。

2高校体育教学中的跆拳道实践中的发现与不足。

2.1教学方式陈旧,环境设施简陋,学生兴趣缺乏。

在步入高校校门之初,大多数学生都是跆拳道零基础,对跆拳道运动不了解。而最开始的跆拳道训练,都是一些枯燥的基础技术学习,乏味与无趣便是他们的感受,与自己理想中的跆拳道运动有着冲击性的差距。与跆拳道运动对比,体育与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一些如滑板、爵士舞,具有游戏性的体育运动,学生可以有更多的体育运动选择,后者更是受到各个年龄段学生的喜爱。跆拳道自身的魅力,在这两方面的夹击下无法被学生认知,对其便不能产生浓烈的关注。当下,跆拳道在高校教学中,古老而传统的教学模式依然是大部分教师所使用的教学方法,照猫画虎按部就搬的按照大纲要求教学,虽然可以延续特定的轨迹保证教学目标,但是无趣乏味便是学生的感受。在麻木的学习心态下,如机械一般学习,不思考只是因为是任务而已,教学效果往往会是零做功。

2.2跆拳道运动损伤,保护方式错误,损伤处理不当。

损伤是身体受伤,跆拳道运动损伤便是运动员在跆拳道活动中所受到的身体伤害。跆拳道运动员受伤的概率较大,为了保护身体健康,不受伤害,需要在教学过程中,找出一些可以预防损伤的措施和锻炼薄弱关节的练习。可以为今后的跆拳道训练和授课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从当前课程开展情形来看,跆拳道运动损伤的形成是由从事体育运动而造成的损伤,便是运动损伤。与跆拳道训练比赛有关的各种伤害,妨碍了学习者的运动或继续运动而受到的伤害,或者这种伤害完全阻止了学习者的运动,就是跆拳道运动损伤。同时,技术运动方式的不合理是关节损伤的主要原因。腿法错误、指关节僵硬在进行练习时,学生都很容易受伤。

再由于不熟悉对器材的力量和方位判断,学生经常会出现腿的受伤而造成的关节损伤。在技术练习的过程中,一些学生对来腿法的力量、速度和高度的判断不准确,注意力不集中,击打时出现误差,也容易造成膝关节损伤。同时,由于过硬的水泥地、不平的碳渣地或太滑的泥巴地,如此缺点多多便是现在大多数高校的跆拳道场地。因此,在技术练习时学生很容易摔倒,皮外伤和擦伤也会经常出现。

3高校体育教学中的跆拳道实践中的改进和完善。

3.1培养学生兴趣,改进教学方式,完善环境设施。

最好的老师便是学生喜欢学习的乐趣,高校当前教学中存在很多的教学问题,学生对跆拳道的喜爱兴趣没有被充分的激发出来,很大程度上便是问题的所在。如何改进这个问题便是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作为学习主体,而不是被动的知识灌输接受的过程,同时,也要注意到教师只是为主动学习提供配合和帮助,运用多方面的形式和方法,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另外,教学模式的创新,也是需要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学生已经对枯燥的知识教学和不变的'技能训练感到乏力和厌倦。想要有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便需要想对策运用不同的方式和手段,将学生的兴趣充分激发出来。对学生动作、技术、组合与战术等方面教学要采用多种方法来进行,这一点在相对规范化的教学过程中尤其重要,突破传统体育说教式教学,将现代化信息体育教学与体育教学人员的教学示范联合起来,发挥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学生与教学相像空间的组合,实现对学生动作、技术能力与记忆形象等意识的模仿以数字化、细节化内容所呈现出来,使跆拳道技术、战术教学更加充满实效性,从身体感觉与视觉体验相结合,促进跆拳道体育教学与个体兴趣的开发相结合。

3.2跆拳道运动保护,保护方式更正,损伤处理措施。

跆拳道教学准备要充分考虑大学生的生理特点,科学合理安排活动内容。跆拳道训练的内容和着重点在每次教学和课程中都是不同的,内容安排在其准备活动中也要有重点,可以和教学训练内容完美的结合,准备活动需要合理的安排,安排对本次训练有针对性地的专项准备活动和平时的准备活动。在教学中,教师应进行分析、讲解和示范,正确的动作,使学生了解动作的细节,对错误动作出明确的指导,并给出正确的方法。学生的各项跆拳道基本技术动作必须规范,跆拳道基本技术需要加强训练。坚持稳中取胜是教学中所遵守的必要原则,拔苗助长是不认可的。同时,薄弱关节、肌肉的力量训练需要加强。跆拳道运动员不可以长时间的训练和比赛,时间长、负荷大,身体局部关节会不堪重负,容易出现罢工现象。尤其是小肌群和薄弱肌群密集的部位,如肩部,膝关节,踝关节,指关节等需要着重保护的部位。自我保护意识需要跆拳道学员注意和养成。在跆拳道教学中,安全教育是教学中的重中之重,使学生建构起一个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护外界对其身心的伤害,同时,也要让学生学会在自我训练中获得一定程度的保护。在某程度上来讲,学会自我保护,才能够进行技术、战术等一系列训练,才能在运动训练过程与其他人进行配合。在跆拳道教学过程中,损伤是多发的,在进行跆拳道训练的过程中,这一点是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牛晓东.浅论普通高校跆拳道课教学改革之路[j].科技信息,(27).。

[3]郭亮.高校跆拳道课教学中影响学生兴趣的因素及其对策研究[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浅谈法学专科教学的不足与完善论文

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加速了全球经济一体化战略的逐渐形成,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监管成了多数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监督金融活动、管理金融领域的主要方式。在金融市场规模和体系不断拓展和完善的今天,金融监管在保障金融市场合理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过程中都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

基于金融市场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载的重要意义,本文就我国金融监管方式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一番了探。

在探究我国金融监管方式的过程中,本文首先对金融监管的基本内容进行了简要的概述,并从金融体系、金融市场信息以及金融发展速度三个角度阐述了金融监管发展的必要性。在研究我国金融市场信息的过程中发现,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够完备是阻碍金融市场健康良好发展的主要因素,而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和外部性等自身固有的属性都决定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有金融监管发挥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能,才能保证金融市场符合我国法制化建设的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与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业也表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在近几年的经济运行过程中,金融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建设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逐渐升级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加速增长的中流砥柱,所以金融市场的规模呈现出逐年扩大、逐年增长的趋势。虽然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金融活动的不断增多,进一步加速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建设进程的挺进,但是随着金融企业的不断增加,金融活动开展的数量越来越多,金融活动中的各种风险因素也随之增加。为了进一步有效地规范金融市场、监督金融企业、管理金融活动,实现金融市场发展可以为我国各项建设事业起到良好促进作用的目的,金融市场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随之出台,这给金融业的合理、合法、合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金融监管体系的出台,给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在金融监管的发展督促下,我国金融市场初步达到了合理化、合规化、法制化发展的目的。但是由于我国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速度过快,金融市场的发展也表现出了不可忽视的高效性,这就暴露出我国金融监管发展的滞后性。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受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正在逐步朝向证券化、复杂化、微观化、多元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这就给金融市场中金融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了进一步研究我国金融监管方式存在的不足与缺陷,本文以美国为例对其金融监管的发展脉络进行了介绍;然后对我国金融监管的体制沿革与现状进行了分析、总结和归纳,得出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方式在监管模式、监管目标、监管措施等方面存在的缺陷,以及金融监管体制还不健全无法应对混业经营提出的挑战等结论。

在摸清了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局限性因素之后,本文比较分析了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主要内容,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实际情况,给出了改善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方式的对策建议:提出了转变金融监管思路以巩固中国人民银行的核心地位、加强金融信息资源的建设与管理、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为应对可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应该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权责明确以增强其监管独立性与协调能力;在加强社会和中介机构的辅助性监管,加强金融监管法制化的同时,也要注重发挥监管部门在监管实践中的主观能动性等诸如此类的改进措施,以使我国的金融监管朝向更加健康良好的方向发展。

浅谈法学专科教学的不足与完善论文

体育教学活动,在一段相当长的历史之中属于学生最为喜爱的课程之一,而体育文化在全球范围的影响力也充分的影响着我国高校的学生们,尤其是其中竞技体育的魅力使得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关注体育项目,体育课程,使得整体的体育教学项目成为了目前教育界首要发展的研究项目。但是,这其中仍旧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即为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缺失影响着武术的继承与传播。

笔者在对于相关资料的参阅的过程之中发现,从文化学、教育学的视角对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缺失进行研究,可以从中发现其原因。学术界很多结果表明:由于西方体育思想的影响,使武术长期以体育项目的身份传播,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武术文化的发展。武术教育与教学概念模糊以及武术发展中以西方体育文化为主的发展模式等,造成了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缺失。基于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对于文化发展的继承,以及对于我国现代体育教学理念的发展,笔者认为对于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缺失与重塑是十分必要的。

二、我国传统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缺失。

一方面,以西方体育思想为主导进行教学活动,传统的西方体育思想往往是在教学内容上重视动作、程式、以及竞技能力等方面,在对于武术的定义上,西方更加偏向于武术体操这一概念,而我国在教学活动之中往往一次为蓝本进行教学活动。虽然西方的教育理念具有一定先进性,但是这种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教学理念,并不利于我国传统武术教学的开展。也使得在教学活动之中出现中西文化思想的碰撞,很多教学内容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在这种现象的长期作用之下,我国传统武术教学也就缺乏了一定的文化教育性。转而变得严重背离了我国传统武术的.文化理念。

另一方面,西方教学理念的异化,导致传统武术教学活动之中,无法贯彻文化教育性。我国的武术发展,具有着长期了历史背景,并不是简单的某种理念、某种思想、某种模式可以适用的。

但是在这种西方思想为主导的教学活动之中。可以说我国武术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了其有着独特的内在文化价值,但是随着西方教学思想的引入,教学过程的细化,导致传统武术项目缺乏原本联系之中的内外兼修的过程,也就进而缺乏了对于精神的传承。

三、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重塑。

我国高等院校之中进行武术教学活动,其中存在着严重的文化教育性的缺失,这种现象已经极大的引起了相关领域学者与专家的重视,笔者从自身的研究出发,从中总结除了以下对于我国传统武术教学之中文化教育性重塑的相关意见与建议:

首先,以传统武术为主要教学内容,武术具有着我国传统的文化与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想要在武术教学火龙之中对于其中文化教育性的重塑,具有着重要的意义,教师应该在教学活动之中注重讲解自身对于武术精神等方面的体悟,在对于武术动作进行讲解的间隙中,培养学生注重关注对于屋内在精神的修习。同时学校也应该其次,完善传统武术教学的教学理念,在教学活动之中以传承传统文化为教学理念,以以传统武术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注重对于与武术相关的文化内涵,以及武术相关的礼仪教学,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之中充分的认识到武术的内在魅力,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深远的文化精髓。

再次,以重视身体体悟为教学途径,在教学内容与教学理念的转变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教师应该在教学活动之中对于我国传统文化进行身体的感悟,重视武术动作与内在精神的联系,帮助学生在学习之中树立传统武术中以德为本的思想理念。坚持帮助学生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内外兼修,表里如一的精神境界。从根本上提高自身对于武术的认可,自觉承担对于文化的传承。

此外,以营造武术大教育环境为条件保障的方向回归,这一点并不是一时一刻可以做到的,这要求全体武术教师,在教学活动与科研工作之中共同努力,以营造武术大教育环境为根本目标,转变现阶段我国已西方体育教学理念为基准的教学活动。

综上所述,笔者从对于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缺失与重塑进行探索,分析了武术在教学活动中受到干扰无法做到文化教育性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策略,希望以上策略可以成为重塑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必要途径。

参考文献:

[1]崔洋,姚楠.结合少儿生理和心理特点谈武术教学与训练[j].才智,(10)。

[2]周鑫。少儿武术教学的理论探讨[j].南昌高专学报,2008(03)。

[3]许书生.中学武术教学现存问题及对策[j].大连教育学院学报,2008(02)。

[4]雷鸣,王培智.湖北省城镇中学武术教学现状研究[j].襄樊学院学报,2008(05)。

[5]林军标.海口地区中学武术教学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成功(教育),2008(10)。

浅谈法学专科教学的不足与完善论文

时光的流逝也许是客观的,然而流逝的快慢却纯是一种主观的感受。当自己终于可以从考研、找工作、毕业论文的.压力下解脱出来,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时,我忽然间才意识到,原来四年已经过去,到了该告别的时候了。一念至此,竟有些恍惚,所谓白驹过隙、百代过客云云,想来便是这般惆怅了。

可是怅然之后,总要说些什么。大学四年,生活其实很简单,只是一些读书、写字和考试的周而复始。如果把这种单调的生活看作一场场循环的演出,那么我只是一个安静的演员。这篇毕业论文也称不上什么精彩的台词,只不过是这种循环演出即将告一段落时的谢幕词。但是无论多么蹩脚的演员,无论台下有多少观众,即使是只说给自己听,在他谢幕时也总要感激一些人,是这些人帮助他走上舞台,成功或者不那么成功地“演出”。

我在这里首先要感谢的是我的学位论文指导老师——张杰/刘淑芹老师。这篇毕业论文从开题、资料查找、修改到最后定稿,如果没有她的心血,尚不知以何等糟糕的面目出现。我很自豪有这样一位老师,她值得我感激和尊敬。

感谢和我共度四年美好大学生活的2004级工商管理与法学双学位班的全体同学。感谢管理学院和法学院的所有授课老师,你们使我终身受益。感谢所有关心、鼓励、支持我的家人、亲戚和朋友。

最后要感谢的是我的父母。没有他们在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我不可能顺利完成这四年的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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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学专科教学的不足与完善论文

[摘要]高校法学教育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但是,随着法学专业的发展,其课程设置、教学模式与就业现状反映出诸多问题,反映了法律教学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

那么如何利用在教育的课堂上将法学教育的理论课程和实践相结合,既能提高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又能活跃学生的思维,强化学生的学习意识,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是法学教育非常重要内容。

[关键词]法学教育研究。

一般认为,法律实践教学是在传统教育的基础上,为配合法学理论的教学,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强化训练学生法律实践能力而专门设置的教学环节。

包括:如针对课程不同内容,进行的课堂案例讨论、模拟法庭、辩论等“模拟教学”;如为给学生创造理论联系实际的锻炼机会,组织不同年级的学生参加的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社会实习应用教学”,以及结合法学专业特点专门安排学生参与的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实践活动。

但目前,各高校对法学实践教学的认识并不一致,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开展的实践教学形式不统一,实践环节的学时安排、开展模式、成绩评定方式及实践设施、师资情况也千差万别,发展极不平衡。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课堂内实践教学,即课堂案例讨论、课堂模拟法庭、课堂辩论等;二是课堂外实践教学,即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

这两方面各有优缺点,应相互借鉴、补充、包容。

事实上,某些实践教学已实现了课堂与课外的衔接,例如法律诊所既包括课程教学,也包括诊所实际锻炼;有的高校将模拟法庭、课堂辩论扩充为课堂外的实践教学环节。

从现阶段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看,课外实践教学形式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发展,如法律诊所的设立、模拟法庭专用教室的配置等;而课内实践教学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充实、深化内容,如案例教学的具体环节安排、案例的选择标准、成绩评定方法等,且两方面均应配套师资、教材的建设。

二、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实践教学是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

一般认为,法律专业人才在法律职业基本素质上应具备六方面能力:第一,扎实地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律规则以及法律制度,并清晰地了解这些概念、规则及制度背后的理念与价值;第二,明晰现行法律体系的框架与结构以及司法救济程序;第三,具有清晰严谨的法律思维能力,能够娴熟地运用法律推理,依循法律逻辑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第四,深入地进行价值与理念的考量取舍,有力地论证法律判断;第五,正确地分析案件事实,把握不同的法律关系,合理地作出法律解释,准确地适用法律规则;第六,在实际工作中具备不断自我学习以掌握法律新知识的能力。

这六大能力,都离不开对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

运用实践教学方式开展法律教学,能使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相结合,极大地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学习能力,更好地完成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

通过实践教学的开展,能够使学生直接参与真实的法律操作过程,生动地学习法律知识,“以法眼看世界”,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理论和实践双提高”。

2.实践教学是法学教学改革的需要。

目前我国各高校普遍开设了法学专业,但在当前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仍然占据了几乎全部的教学时间,仍以“灌输式”的课堂讲授为主,教师仅仅就理论和现行法律进行系统的阐释,而没有从法学学科本身的实践性、技术性出发来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

国内许多著名的法学教育家都曾指出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为实践教学是改革的根本措施。

如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曾谈到“我国大学的法学本科教学方法落后。

现在的多数法学本科教育采用的方法是教师在上面照本宣科,而学生在下面记笔记。

教师既没有提供与学生在知识和思维上相互进行挑战与应战这一教学相长的空间,也不去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应对实际问题,训练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法学本身的实践性决定了法学教学不能脱离法律实践。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实践性是法学的一个显著特点。

法学并不是社会科学中一个自足独立的领域,能够被封闭起来或者可以与人类努力的其他分支学科相分离。

法律乃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它绝不存在于真空之中。

所以,法律运行不仅仅是法律规则的自我运行,而是法律规则在社会环境中与其它社会现象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

法律是规范各种社会关系的,只有从实际出发符合社会生活实际,才能作出比较正确的规范。

否则就会作出错误的规范,从而失去法律应有的作用,甚至会走向反面。

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而不那样规定,都是依据当时当地的社会生活实际状况决定的。

法学家不是在创造法律,而是根据现实社会关系表述法律。

只读法学书籍不参加社会实践,是不可能完全懂得法律的。

只有既读书又参加社会实践,才能真正懂得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精神实质。

三、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

目前,我国高校主要采用的实践教学形式有: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审判观摩、模拟法庭和专业实习(毕业实习)。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审判观摩、模拟法庭、专业实习等传统的实践教学方式尽管在巩固和促进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却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就拿模拟法庭来说,首先,模拟法庭要求的技能是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是复杂的智能技能。

教育学的教诲是:“智能技能的重要特征是学习任何一种技能之前必先学习更简单的技能。”因此,在使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之前应该有一系列的学习:分析好案例、熟悉实体法、程序法的法律规定,而且承担不同角色的.学生应有不同的学习重点。

然后,再以模拟法庭审判过程的方法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诉讼能力一并展现。

在我国的法学教育实践中,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往往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方面,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方式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及技能,要进行完整个模拟的法庭程序必须拥有一定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基础,而程序法多在大学二年级才开始学习,所以大学低年纪的法科学生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学知识,要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是非常困难的,也不能起到实际的作用。

大四毕业班的学生由于写毕业论文加上找工作的压力,往往无暇参与,模拟法庭实际适用的阶段非常有限。

其次,即使学生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已把握基本的知识及技能,要勉强在短时间内论证一个复杂的问题,他只能采取快捷方式恶补,这样的方法学习到的法律内容不会久留,因此对学生没有长远好处。

第三,一次模拟庭审耗时甚多,角色有限,既不能保证学生都有机会参与,也不能给予学生有多次练习的机会。

总之,模拟法庭作为学生活动有它的优点,但作为技能培育方法却存在着多种缺点。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专业实习和法庭观摩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

随着高校的扩招,法学专业的学生骤增,给实践教学的组织安排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一方面,指导老师和试验室资源的有限性,难以保障每个学生拥有足够的实践机会。

另一方面,学生数量过多也使得实习、法庭观摩也难以集中安排。

由于实习生众多,实习单位对实习生也不够重视,没有具体落实指导老师形成一套具体的指导方案等,实习效果参差不齐。

而且,自高校扩招以来,大多数学校程度不同地忽视了这些教学形式的建设,对之缺乏规范的治理,使本来就极为有限的实践教学活动在实际上流于形式,相当一部分学校甚至这些基本的教学环节在形式上都没有健全。

一般的的法学本科的院校都有组织法庭观摩活动。

而在毕业实习方面,由学生人数众多,94%的院校都采取学生自己联系和学校安排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完善和更新法学实践教学形式的建议。

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在实际运用中尽管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但其在增强学生的学习爱好、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还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所以,为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一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

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来加以实现。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

针对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存在的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加以完善:。

第一,在教学计划和学生成绩评价体系中加重实践教学活动设置和评价的比重,在培养学生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强教师和学生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

第二,增加实践教学的资金投入,建立、改善实践场所和设施。

如扩建刑事侦查和证据实验室,增加试验设备,按人民法院的审判庭模式建立专门的模拟法庭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保障学生都能有足够的实践机会来把握实践的技术和技能、积累实践经验。

第三,根据招生数量配备适当比例的教师,同时提高法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自身多参加一些法律实践活动,正所谓,师高弟子才能强。

2.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

实际上,每一种实践教学方式都有其适用上的局限性和作用上的有限性,其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有各自不同的侧重点。

因此,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对不同阶段和不同基础的学生适用与其相适应的实践教学方法,以及对相同基础的学生适用不同类型的实践教学方法来培养锻炼学生各方面的实践能力,都显的尤为必要。

可采取的实践活动有社会调查、诊所式法律教育等。

社会调查是通过组织学生了解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实而获得对社会的熟悉。

社会调查能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运用于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用第一手的材料验证所学的理论,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并激发学生勇于探讨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诊所法律教育主要的教学方法有两种,一是课堂模拟练习;一是真实案件的代理。

在课堂模拟练习中学生并不接触真实的客户案件,而是由指导教师设计各种虚拟的场景,让学生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如当事人、律师、证人、检察官、法官等,就案件问题进行谈判、辩论、调解或审理,使学生在教师完全控制的场景中学习处理具体法律问题的技能。

在操作过程中,学生还可以互换角色,以便在同一场景中培养学生多角度观察问题的能力。

直接代理真实案件是诊所法律教育方式最本质的特点,学校的“法律诊所”直接面对社会开展法律服务(主要是进行社会法律援助工作),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实际的法律服务工作,会见当事人,为客户提供咨询意见,乃至代理各种法律事务,让学生在一个个非控制的现实场景中去锻炼自己的法律工作技能。

法律诊所教学还运用定期的课堂研讨会,为选修同一课程的学生一起锻炼技能、讨论案件、相互交流、共同解决案件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创造机会。

这种教育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心和公益心,有利于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因此,对改革和发展我国法学教育体系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法学专科论文范文

伴随着财税法在经济法中的凸现,财税法学逐渐为学者和政府所关注,而坚持权利义务这一基本线索并辅之相关知识的学习才是财税法人才培养的关键。由于传统法学教育弊端所致,引入案例教学可以有效改进财税法教学,并结合实证分析的方法,提供给学生必要的实践机会以保证财税法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的培养。

法学专科论文范文

调查时间:20xx年2月。

调查地点: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1x年春节期间,对灵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调查建议: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媒体作用。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5、进一步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和组织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抓好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策划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七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灵璧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

浅谈法学专科教学的不足与完善论文

摘要:“贿赂”,是贿赂罪的犯罪对象,现行刑法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遇到许多以非财物性利益为内容的贿赂犯罪案件,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由于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使这部分贿赂犯罪成为法律上的漏洞。笔者认为应扩大贿赂罪的内容范围,以适应我国当前形势所需,弥补法律漏洞。

关键词:贿赂,现状,构建。

一、我国贿赂罪的立法现状。

关于贿赂罪,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三种形式,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子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行贿论处。”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我国贿赂罪的立法缺陷及危害。

综合关于“贿赂”的不同观点,主要有财物说、物质利益说、需要说三种观点。我国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于财物,排除了非物质性利益,必然造成立法的不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许多非财物性利益为内容的贿赂案件,也往往造成较严重的危害,却由于法无明文规定,使之逃脱法律制裁。

索取或收受其他非物质性的利益,与索取、收受财物在本质上没有差别,主观上,都有犯罪的故意,都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这一客体,客观上也造成严重的后果。索取、收受非物质性利益,有时可以直接转化为财物或者比财物的价值更大,其社会危害性也更明显。

与财物无关的非物质性利益,如升学就业,招工指标,提供职务,迁移户口,提供女色等等,不能成为贿赂的对象,没有全面反映贿赂犯罪的现实状况。在我国由于法治环境不健全,以至贿赂罪广泛蔓延,纵深扩展,不仅犯罪数额越来越大,人员越来越多,层次越来越高,而且贿赂的内容范围也不断扩大,手段越来越高明。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腐败犯罪分子并不仅仅满足物质生活的需要,而且越来越追求精神上的享受,当前贿赂犯罪由权钱交易发展到权利交易,尤其是性贿赂成为当前贿赂犯罪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政治经济的交易中显得特别灵验。在某些情况下,性贿赂可以得到财物贿赂根本得不到的利益和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性贿赂的危害,有时甚至远远超过财物贿赂。在司法实践中,被揭露惩处的贿赂犯罪分子中,不少有性贿赂的问题。据报道,广州、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贿赂案件中,被查处的官员百分之百的包养“二奶”。

由于历史、社会、个人等原因,目前,在我国性贿赂等非物质性利益贿赂犯罪具有广阔的市场和极大的危害性,既破坏廉正建设,社会稳定,又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而且还腐蚀社会空气。

[1][2][3]。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后现代主义法学在当代西方社会已经形成一个比较明确的法学流派,是一股新兴的法学思潮,是对原教旨主义的一种批判,是后现代主义在法学领域的体现。它是20世纪中叶以来的后现代主义哲学影响法学的发展,从而导致学科交融研究的结果。后现代主义思潮进入法学领域被采用,形成了后现代主义法学,其承袭了后现代主义的衣钵。核心观点为:(1)理性的个人作为自治的法律主体并不存在;(2)现代社会的“进步”是虚幻的,否定对历史和法律发展规律的乐观陈述,关注西方社会现代化以后的弊端;(3)法律的普遍性是虚拟的“宏观话语”,法律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具有不同的含义;(4)法律中立的原则仅仅是一种假设,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原则都是人为构建的。

后现代法学是对启蒙政治法律思想的反叛。近代以来的西方启蒙思想家发明了自然法、自然权利、社会契约论、正义、民主、平等、自由意志等等政治法律观点,并把它们作为现代法治文明的标志。而后现代法学采取了一种“反启蒙”的姿态,指出上述的法学话语都是建立在一种“元叙事”基础上的,是西方特有的一种文明,并不是普适的、永恒的,就像启蒙思想是对封建特权思想、基督教特权的一种批判。但这里所说的“反启蒙”并不是主张人类回到启蒙以前的蒙昧状态,而是说启蒙思想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需要采取一种批判的立场来重新审视启蒙法律思想。

总之,在后现代法学看来,法律语言的分类决定和塑造了人们认知法律的方式,任何法律语言和法学话语、法律规则都必然浸染着意识形态和权力的因素,所以传统法学家宣扬的理性的、中立的法律语言是根本不存在的。

后现代法学也分享了上述后现代主义的双刃性特点。虽然后现代法学具有消极的一面,但是在笔者看来,大多数的后现代法学的思考是严密而深刻的。后现代法学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例如它从外部的视角重新审视传统法学,使得一些法学概念和观点问题化,从而导致研究者反思传统法学的一些假设的、不证自明的前提;它摧毁了法律规则的形而上学的基础,把规则奠定在具体的`游戏参与者的沟通和交流之上;它使人们认识到传统法学话语和概念具有的压制性和权力性特点,从而提醒我们如何以更民主的方式来制定和实施法律。总之,后现代主义本身蕴涵着许多矛盾性的智识资源,对于法学研究来说,我们必须冷静地分析出后现代主义中积极的和消极的因素,把后现代主义中大量的智识资源转化为法治建设的积极动力。

从苏力的作品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后现代主义法学的色彩,诸如注重地方、边缘,不唱高调、跟风,反对宏大的中心话语;并由此(或显或隐地)主张相对主义、多元主义;不仅论证方式不同,甚至叙述风格也与主流的不同;对被学界视为当然的、神圣的概念、原则、命题则从经验上予以考证、反思,并且一般到后来都推翻了它们!注重不确定性,偏重于解构,强调实证地进行研究,而非作纯粹的理论思辩。

作为一种思维方式与态度的后现代主义法学自然有其自身的价值,比如:在极大地冲击、挑战传统思维方式的同时给人们提高了多元的视角,以免落入形而上学的窠臼;使得人们不能局限于某些单一的视角,帮助人们理解一些以前不理解的问题、认识到原来没有意识到的问题。但其同样有着比较多的毛病和缺陷:由于坚持彻底的否定性,带来的建设性作用就并不那么明显;由此容易陷入否定主义、虚无主义和无政府的多元论的危险;由于过分强调多样性、差异性、不确定性,在思想方法上同样陷入了形而上学的泥坑;同时还易陷入悲观主义。

鉴于其自身的价值所在,则取其精华自在情理之中。其实,只需看看他们所带来的影响就可知道无视甚或全盘反对它们是多么不明智的行为!就连现代主义立场十分坚定的考夫曼教授亦承认在后现代所表达的核心问题上包含着一些对现今的情况具有科学上的象征性意义的事实。但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能代替传统的、主流的法学研究,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后现代主义法学固然有其内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其与正统的法学研究大部分时候是可以或者说是应当共存以至相安无事的!这里有人很可能会提出这样的有力的诘问:后现代主义法学正是以正统的法学研究为斗争的靶心的,二者水火不相容,何谈相安无事?实际上,两种法学研究均是正当的,各有其存在的合理理由,窃以为之所以会产生问题,原因在于二者均犯了形而上学的片面化和以偏概全的错误。由于采取的方法和研究对象的不同,而在人类社会依然未能摆脱“方法决定结论”律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自然也不会相同,甚至二者的结论恰恰是对立的、矛盾的。就像喝可口可乐的同时,不应该忘记了我国传统饮料的优点。

而后现代主义法学的存在则更多地可作为前者的镜子,“是对现代社会的一个很好的反照,是现代性的一个倒影、副产品”,时刻提醒其存在或有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其纠正和改善。

参考文献:

[1]王治河.扑朔迷离的游戏――后现代哲学思潮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版.

[2][美]波林罗斯诺,张国清译.后现代主义与社会科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版.

[3]李栗燕.后现代法学思潮评析.气象出版社,.

专科论文致谢

当我写完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在经历了找工作的焦灼、写论文的煎熬之后,感觉好像一切都尘埃落定,想起了那句伤感的歌词:“timetosaygoodbye.”即将给自己的学生时代和校园生活划上一个分号,之所以说它是分号,是因为我对无忧无虑的`学生生活还有无比的怀念,对单纯美好的校园生活还有无比的向往。这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路口,并不是终点,我始终相信青春不会散场,坚信有一天会重返校园,以学生或老师的身份去延续这种快乐和幸福。

感谢我的母校北师大尤其是艺术与传媒学院所有的老师们,在这片净土读书七载,无形中塑造了我生命的气质、生活的方式,也练就了我乐观的心态和一颗感恩的心。尊敬的导师周星先生无论是为人还是为学都是我生活上和学术上的引路人,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只能在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踏实做人、勤奋做事,做出一番成绩来回报他对我的恩惠。在导师周星先生的带领下,十二钗燃烧的那些友情岁月将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珍贵礼物。宿舍同学的互帮互助和深厚友谊更是赐予了我研究生生活不可磨灭的记忆,毕业前夕的寝室夜谈更是成为了研究生宿舍生活的美好回忆。在这三年中,我收获快乐并且成长:中间夹杂的参与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的“累并快乐着”,那段忙碌的岁月在最后关头虽然我是以在工作中不幸摔伤而收场,但那些日子,与各地评委老师们和学生评委们结识的情谊成为了我人生路上的美丽点缀。当然,还有在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组委会的实习,更是让我感受在高压的工作下团队合作的力量,以及工作被认可和受到赞赏的成就感。

这个论文选题对于我的意义在于它引导我用研究生期间所学的研究方法对一个我喜欢的行业进行摸索和研究,透过现象去挖掘和探讨现象背后的原因。本科时候酷爱电影但阴差阳错的撰写了电视栏目生存策略研究的论文,研究生期间攻读电影学影视文化传播专业却选择了社会学领域的休闲文化空间研究,我的大胆尝试和决定还在于导师周星先生对我在学术上的鼓励与宽容,再次对他深表感谢。

在毕业前最后的时光,仍旧要感谢我生命中出现的那些十分重要的师姐师兄、师弟师妹们,以及我结识的朋友们。他们不仅在学术上给予我指点,同时也是我生活中一起同行的人,在交往的过程中我们建立信任、彼此鼓励、互相支持与帮助。

当然,在我求学期间,还要感谢我深爱的父母亲一直以来对我无怨无悔的付出、支持、关爱、尊重和信任,在我学习、生活、感情、工作上遇到困难时,是您们帮我抵御风霜,谢谢您们。我是幸运而幸福的,我知足并且义无反顾的在大家的关爱下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一路前行。

顺利毕业,真的要感谢的人太多太多,不一一点名,各位就对号入座吧,你们的关爱及与我一起成长的日子让我心存感激。

法学专科毕业实践

学习中心:

专业:

入学时间: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治安状况调查一、前言部分一个地区的社会治安情况,关系到这个地区的发展、稳定、民众生活等诸多因素。而打造一个地区的治安环境良好,有利于全社会的治安环境稳定,保证在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同时社会治安环境也能满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基于此想法来到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了解当地治安状况,及时进行查缺补漏,才能对民众安全作出保障。

(一)调查人:xxxx(二)调查时间:xxxx(三)调查地点:

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四)调查方法(1)调查法:论文中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的居民为研究对象,由于文化程度高低不均,所以采用访问和调查问卷相结合的形式,搜集研究对象对于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安全状况满意度,遇到的安全问题及对于建设提出一些好的想法。

(2)观察法:观察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工作人员及民众面对安全问题的看法、沟通及矛盾点。

(3)文献研究法:通过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的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全面地、正确地了解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日常工作中关于辖区安全保护的工作计划。

(4)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了解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的安全工作机制,收集各种行业、各种班型的不同性别的对象在辖区中遇到的安全问题,作出预测并且预防。

二、事实部分总体上看,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基本安全情况是能够得到保障的,以“安全工作、平安民众”为保护辖区的思想载体,以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为立足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针对混乱的地区必须进行整治,这也是对人民权利进行一种维护,提高民众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维持社会治安秩序明显,由于政治开明,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本身群众性治安事件基本零发生。

而一些刑事治安案件侦结率高。而且针对一些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比如本市的一些盗窃侵财案件、违法黄赌毒问题,而且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投入力度,破获了很多了有影响的案件,快速、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让他们在辖区无处藏身,这一系列的成功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

站在当地群众的角度来看,大家对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满意率较高。这次调研,我一共调查有效人次101人,发放问卷110份,群众对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并通过采访反馈中来看,大多数群众对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和公安工作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当地派出所有很高的声望,且当地民众对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有很大的认可。

三、分析部分(一)目前存在问题当地政府和派出所高度重视所辖区域的社会治安工作,在有一定的成果以后,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盗窃行为尽管有减少,但是还是存在。据群众反映,每天发生偷盗行为以盗窃手机为最主要的问题,除了造成民众经济损失以外,还有很多信息泄露,对民众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

2、少量侵财问题的存在,入室盗窃、超市盗窃较为严重,案值不高,但是影响恶略降低了民众的安全感。

3、夏季聚赌现象严重。群众尤其是对招赌、聚众赌博问题反响很大。

4、青少年犯罪率有些升高,打架问题较为严重,一些孩子甚至对界限概念模糊、道德水准低、没有法制观念,同时因为家庭原因,缺乏管制。

5、部分民警素质低,存在暴力执法的现象。

(二)解决方法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醒民众随时监管自身财务,保证自身财务安全的同时也要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派出所采取得力措施,严厉打击盗窃行为,形成全社会一起携手打击违法行为的良好局面。

2、保证公安队伍建设质量问题,提高当地民警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必须做到文明用语、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只有民警素质提高,才能起到以身作则的作用,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

3、关注学校周边区域并且加大防控力度。对校园周边的打架斗殴行为,予以重点整治。

4、加大对聚众赌博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严厉查处对群众造成影响的违法行为。

5、加强日夜巡逻,加大对不法分子打击,为辖区民众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

四、结论随着我国经济现代化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质量有明显上升趋势,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快,带动了其产业链的发展,但是各个地区违法案例也逐渐提高。为了保证民众安全,各地警局对治安问题也要进行严格控制,才能把民众安全感最大化。

专科论文致谢

时光如白驹过兮,此刻站在即将毕业的节点上,回首往昔,奋斗和辛劳成为丝丝的记忆,甜美与欢笑也都尘埃落定。而在感慨获益匪浅的同时,更多的是满心感恩。一直觉得自己无比幸运,因为在这条成长之路上我并非孤军奋战,可爱的老师、同学、家人始终与我并肩同行,在我迷茫懈怠之时给予帮助和支持。当敲下毕业论文的最后一个句点,对他们的感谢溢于言表。

首先,感谢我的导师xxx老师对论文以及大学期间的学习成长所倾注的点滴心血。论文选题阶段,导师十分尊重我们的研究兴趣并结合其丰富的专业经验给予恰当有效的指导;初稿写作过程中,我但凡遇到疑虑和不解总是第一时间向导师求帮助,专业上孜孜不倦的点拨以及轻风细雨般的鼓励无疑是该篇论文得以延续至完成的精神动力;而论文修改阶段,洋洋洒洒数万字的文章,老师不厌其烦,逐字逐句地阅读和修改。亦师亦友,梁飞媛老师喜欢与我们交流畅谈,毫无保留地分享其意见及宝贵经验,时常为生活中的我们指引方向。虽历时未及三载光阴,其却赋予了我受益无穷之道,不仅授我以专业技能和学习方法,更重要的是从其身上我领会了做学术的应有之义以及乐观豁达的处世原则。

此外,也要感谢大学期间的各位授课老师。各位老师不仅于课堂上传授专业知识、答疑解惑而且注重培养学生进行自主的课外学习,从各个方面给予方向性的指导。由此,激发我不断探索和学习的热情,在拓宽知识面和提升专业素养的同时提升思考能力及写作能力。

再者,感谢xx会计xx班的同学们,正因为有了你们的相伴,大学阶段的学习和生活才能焕发出充实快乐的绚烂光芒。尤其感谢xx、xx、xx、xx、xx同学,困境中的携手共进必然显得更加弥足珍贵。当我论文写作遇到问题时,你们总会传递给我温暖的鼓励以及热心的建议;当我克服重重阻碍取得些许成果时,你们总是送来真诚而喜悦的目光。朝夕相处,同舟共济中我们“友谊的小船”将愈加稳固。

最后,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的关爱和鼓励见证了我的蜕变和成长,我深知他们的信任和疼惜是促使我不断努力和进步的精神支柱。

迈出校园踏入社会,结束学生生涯的同时也开启新的征程。怀揣着一颗感恩之心,将大学期间的收获与成长作为今后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过程中的宝藏,向着心中那份美好不懈前进!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就我国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来看,刑事侦查与诉讼得到充分的重视,反而是民事行政则被看轻。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长期处于弱化地带。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各类诉讼井喷化的大背景之下,司法部门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呈现无力应对状态,没有达到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需求。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工作相较于刑事侦查普遍存在滞后现象。因此,建立一套独立的,专属于民事与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机制,十分迫切。

一、从规范现有体制着手,促进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体制独立化发展。

我国宪法将民事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工作交予检察机关,是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与职能。通过调解、审判,保证司法对诉讼双方公平,保证侦查过程无违法偏私行为发生。

就实践方面来讲,我国的检察机关在处理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时,并未将民事与行政这两类实际区分开来。然而,无论是在监督的对象、方式和功能方面,二者均存在很大的区别,不可归为一类。从我国司法部门所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据来看,在至一年的时间内,发生数百起民事行政案件,而真正得到检察监督的,所占比例不到40%。这也就说明了我国现阶段检察监督部门在民事行政类诉讼案件上的过大负荷,加重检察监督机关工作量的同时,也导致一些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无法真正受到检察和监督。再有,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比重上要远大于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也属于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缺失。而且,就本质上来讲,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时,检察院与法院之间存在固有矛盾,此种矛盾不利于民事诉讼案件监督机制的有效开展。因此,针对我国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检察监督体制,必须将民事诉讼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区分开来,以促进其独立化的发展方向。

二、比较行政与民事案件的法定检察监督机制,促进独立化发展。

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无论是对行政诉讼案件还是民事诉讼案件,都拥有同等的监督权力。且两种检察监督体制在细节上存有一定的差别。通过对不同监督体制的分析,将二者分开处理,是促进检察监督机制独立化发展的重要手段。

从监督对象上看,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主要是以行政单位为监督对象,不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活动,控诉双方在地位上存在一定差距;而民事诉讼的监督对象,是对包括当事人在内的检察监督,且对当事人和整个诉讼活动都要进行监督检察。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监督对象上,具有权力更大、涉及更广、难度更高的特点。

从功能定位上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针对行使司法过程和权力的法院审判进行监督;而在行政监督功能方面,则除了履行监督职能外,还具有在审判过程中,保障原告与被告皆具备的独立行使诉讼权益。而由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复杂特点,就法律方面来讲,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更需肩负监督和保障职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仅在于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和当事人诉讼活动的监督,还在于通过这样一种监督机制,将检察权能和审判权能统一起来,即以司法权之权威形成对行政权的有效制约,进而实现对审判权和诉讼权的有力保障。

从监督方式上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皆具有监督职责。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以“抗诉”的形式来实行监督责任。就目前我国检察机关的抗诉而言,由于在行政诉讼案件方面,对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力上,对理由以及理由和理由之间的关系和适用范围都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给检察机关就行政诉讼案件提起抗诉增添了难度,以致于检察机关常常运用民事诉讼案件的抗诉模式。从而造成在运用“抗诉”方式监督时,出现了形式混乱的局面。基于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案件“抗诉”模式,对促进检察机关工作效率和检察监督独立化发展而言,十分必要。同时,检察监督部门还应当注重于对新的监督方式的开发和创建,紧跟时代潮流,行使检察监督职能。

从诉讼原理上看,行政诉讼案件与民事诉案件存有本质上的差别。

二者在性质、特点以及运行原理上皆有不同。其中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处于平等地位,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则不具有平等属性,由此导致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具有不同的运行原理。其中,民事诉讼案件检察监督本质为,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诉讼身份下,行使民事诉讼活动;而行政诉讼案件首先在控诉双方的诉讼地位上就无法保障其平等地位。且行政诉讼案件的检察监督主要是对行政机关这个整体进行检察和监督,行政机关并不具有反诉讼的权益。

三、结论。

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检察和监督上,首先在法律上就有明显差异。然而检察机关却将二者放在了同一职能部门进行检察和监督活动。二者在监督对象、监督功能定位、监督方式和诉讼原理上皆存在不小的差异,从而易导致检察监督工作混乱的情形发生。

参考文献:。

[2]白建云.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调查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检察官,2012,(5)::10.3969/.1008-6676.2012.05.027.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1.论文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a4纸打印,不得小于或大于此规格,字迹清晰。

2.论文一律在左侧装订。

论文装订顺序如下:

(2)论文评定纸:使用由网络教育学院统一提供的评定纸;。

(3)论文原创声明:论文原创声明的格式参见附件1,须打印后亲笔签名;。

(4)内容摘要:内容摘要一般为300字。在内容摘要所在页的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3-5个;(内容摘要和关键词均为小四号宋体字,具体格式参见附件2)。

(5)论文目录:要求使用三级目录;。

(6)论文正文:论文正文格式要求参照本要求的第二部分;。

(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参照本要求的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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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文格式要求。

1.论文题目:用小二号黑体字居中打印;。

2.正文以及标题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注释采取小五号字;。

3.标题序号:一级标题为“一”、“二”、“三”;二级标题为“(一)”、“(二)”、“(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1)”、“(2)”、“(3)”。一级标题和三级标题后必须加顿号,二级标题和四级标题之后不许加顿号,即带括号的标题不许加顿号。

例: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

(一)特殊的过错原则。

1、医疗事故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1)我国现行立法概况。

4.论文脚注:论文脚注一律采用word自动添加引注的格式,引注采用脚注方式,脚注位于每页底端,采取连续编号方式。(操作:插入引用脚注尾注)。

(1)论文类:

作者:“文章名称”,刊载出版物及版次,页码。

例:

苏号朋:“论信用权”,载《法律科学》1995年第2期,第12页。

梁慧星:“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载《人民法院报》7月13日,第5版。

(2)著作类:

作者:《书名》,出版社及版次,页号。

例:

李双元、徐国建主编:《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构建》,武汉大学出版社版,第75页。

(3)网上作品类:

作者:“文章名”,具体网址,最后检索日期。

例:

李扬:“技术措施权及其反思”,,203月24日最后检索。

(4)法律法规类:

《法律法规名称》第x条第x款。(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1条。(即不可使用“第九十一条”)。

(5)法律文书类:

法律文书号。

例: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经初字第481号民事判决书。

三、参考文献格式。

1.参考文献为小四号宋体字。一般应将参考文献区分为期刊类、著作类、法律文书类。

2.具体格式:

(1)期刊类:

作者:“文章名称”,《期刊名称》,卷号或期数。

例:

苏号朋:“论信用权”,《法律科学》,1995年第2期。

(2)著作类:

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月及版次。

例: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1月第2版。

(3)法律文书类:

法律文书号。

例: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温经初字第481号民事判决书。

四、其它事项。

1.认真进行文字校对,论文错别字将直接影响论文得分。

2.正文所有小标题、各段段首必须空两格(即空出两个中文字符的位置),格式错误将直接影响论文得分。

3.论文所有标点必须采用中文标点(除外文文献外,一律不许使用英文标点);所有数字必须采用半角,禁止全角数字。误用标点符号和数字将直接影响论文得分。

4.注意论文的学术规范,杜绝抄袭。

附件1:

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内容摘要:(小四号宋体字)。

关键词:(小四号宋体字)。

2.法学论文格式要求。

3.法学本科论文格式要求。

5.法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专科生论文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论文写到致谢了。

首先要感谢上帝,感谢真主阿拉,感谢宇宙之间所有的神,冥冥之中,有你们的帮助,我才能顺利毕业。

其次要感谢我的导师某某教授,感谢你给我选择了如此垃圾的课题,让我差点毕业不了。毕业论文上我真的不想写你有严谨治学的态度,良好的科研素质,优秀的科研水平,一丝不苟的为师之道,没办法面子上的事情。三年里你没有给我任何有意义的指导,还差点让我走进死胡同。每当我有问题想你请教时,你总告诉我去图书馆。感谢你锻炼了我自学的能力,提高了我的忍耐能力。毕业了,真心的想对你说,以后别在带学生了。

感谢我的同学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三年时光。没办法你们的论文提到了我的名字,礼尚往来,只好写上你们的名字。

感谢某某编辑部的混蛋编辑,虽然你们让我9易其稿,使我饱受摧残和折磨,最后还是接收了我的文章,让我得以顺利毕业。

感谢我年届花甲的父母,三年来他们虽在期待中备受煎熬,仍不忘给我以支持和鼓励,感谢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文档为doc格式。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个人相片。

姓名:

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性别:

民族:

汉族。

1983年1月3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已婚。

身高:

165cm。

体重:

53kg。

户籍:

广东湛江。

现所在地:

广东湛江。

毕业学校: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学历:

专科。

专业名称:

法学。

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

五年以上。

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行政/后勤-行政经理/主管/办公室主任。

行政/后勤-行政专员/助理。

职位名称:

行政;。

工作地区:

湛江市;。

待遇要求:

可面议;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普通话标准。

计算机能力:

良好;。

综合技能:

对日常办公行政、后勤、统计等工作熟悉。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9月-201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专科。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9月-年1月。

湛江市统计局。

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本人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出色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熟悉运用officeey及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办公、后勤等工作,对数字敏感,沟通能力强,有一定文字表达和统计数据能力和优秀的组织、协调、沟通、执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工作主动积极;从事基层工业统计工作多年,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发展方向: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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