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管理工作总结范文(13篇)

时间:2023-11-15 20:31:31 作者:字海 民办学校管理工作总结范文(13篇)

月工作总结是为了发现并总结出自己在工作中的闪光点和亮点,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这份月工作总结范文通过归纳总结的方式,提炼出了几个关键经验和教训。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1、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帐,日结日清。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5、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6、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7、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9、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10、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11、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所有菜一律由两位购菜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复核员根据又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主任。验收员、复核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12、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学校管理工作总结

近两年来,在海安镇党委、镇政府、镇人大的关怀下,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及广大教职员工的支持下,全校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更新办学理念,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致力推动学校向前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彻底改变学校基础差、底子薄、环境劣、设备落后、实力疲软,境况甚忧的现状。学校规模日益壮大、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办学水平逐年提高,学校先后被评为“徐闻县一级学校”、“湛江市规范化管理学校”、“县文明单位”和“满意中学”;我本人多次被当选为海安镇人民代表,20xx年7月,本人又获得了徐闻县优秀党员的荣誉。现将近两年来学校管理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请予审议。

学校团队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教育政策,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治校,严格执行《徐闻县中小学教学工作管理意见》等有关教育教学文件,深入落实《广东省20xx—20xx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湛江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徐闻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教育建设规划,不折不扣地执行党委、政府及上级教育部门的重大决策。并提出了“育人为本,质量为基,总体培养,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

学校注重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逐步形成了一个富有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领导核心。

我到学校后,大胆选拔任用一批年富力强的优秀教师充实到学校各级领导班子中来,优化了班子结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其他班子成员接受行政集体领导,坚决执行班子决策,落实分管岗位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作,领导到位,职责到位,管理到位,人人有事管,事事有人管。

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各项决策民主、科学、合理。加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和联系,维护班子权威,尊重成员的不同意见,支持成员创造性地开展分管工作,逐步形成一个相互配合,协调共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坚强领导集体。我带领班子成员先后完善了《中考备考方案》、《全员聘任方案》、《教师量化考核方案》、《常规教学工作量化细则》、《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安全教育制度》、《卫生制度》、《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案》、《双优班评价方案》、《宿舍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目标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学校目标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已经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一致认可。

学校还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师资团队。

利用每周一会的时间,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增强教师法制观念和从教品德,端正教师职业行为。学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杯,重视情感的倾注,关注教师的情感世界、价值追求和心灵感受,关心、关爱和关怀教师,让广大教师感觉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自觉安教、乐教和善教。

极实施“骨干教师培养”工程,推荐和鼓励骨干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比赛和评比。近两年,我校在县优质课比赛中,获县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的有2人,获县优质课比赛二等奖的有5人。

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探索新形势下德育工作特点和规律,了解班主任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调动班主任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班主任在德育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实现学生德育成果最大化。建立健全量化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班主任的管理效果、教师的教学效果,建立健全绩效工资分配和教职员工的考核机制,严格执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海安中学教职员工考核方案》和《海安中学班主任考核方案》顺利完成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有效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教职工维权机制,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的作用,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近两年来,教师屡获嘉奖,共获奖41人次,其中市奖2人,县奖19人,镇奖20人。

学校紧紧抓住教学质量这条生命线,加强教学教研工作管理,做到“紧”、“严”、“实”、“活”、“效”相结合,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扎实抓好教师备课、上课、练习、作业等常规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抓得紧,管得严,做得实,做到“教、听、查、评”“四到位”。课堂教学贯彻“六进课堂”和“八字方针”的要求,有效地保证常规课堂教学质量。每学期全县常规教学工作检查评比都名列前茅;各级各科期终考试优秀率、及格率都提高了几个百分点。

建立了以教导处为总指挥,科组为主阵地的校研工作机制,组织探究新课标理念下新的教学模式,以“一上一评”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教导处订出《教研教改方案》,各科组根据方案定出科研专题,写出实施方案,做到定人、定内容、定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逐个落实教研专题。负责实施的教师归纳出阶段性的成果,写出可行性的论文。近两年获奖教学论文28篇。

每个学年度各级各科都根据本科特点举行学科知识竞赛。如英语科举行口语对话和演讲比赛,从中提高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语文科举行朗诵和作文比赛;数学、物理、化学科举行知识技能竞赛;政治科举行时事知识竞赛等。各学科参加各级比赛,荣获市奖以上的有12人,县奖的有35人。

非常重视抓好中考备考工作,抓得紧,做得早,坚持抓长远,打基础。从七年级抓起,把握考点、重难点,系统有序地进行备考教学。更重要的是尽力抓好初三级备考工作,做到早定中考备考方案,早成立中考备考小组,早召开学生备考会、毕业班教师会和学生家长会,让教师、学生提早进入备考准备阶段,进入中考备考战状态。同时,组织骨干教师分析研究往年的升学试题,设计一些针对性很强的练习,强化中考模拟测试训练,实行月考和联考制度,增强学生解题应试能力。重视学生模考分析,寻找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多方收集有关中考资料进行对比研究。加强与兄弟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提高备考效率。

狠抓教学质量提高后,效果显著。每学年度都出色地完成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中、中技等各层次的招生任务。自20xx年我校中考被重点中学录取人数首次突破40人大关后,成绩一年上一个台阶,到今年20xx年我校中考被重点中学录取人数突破80人大关,在全县同类学校中,我校属于前列、比较突出的学校。近两年来,考上重点中学137人,其中20xx年8月,我校考入湛二中3人,湛附中3人,徐闻中学42人,总分800分以上有9人,高分层人数排在全县第三位。20xx年,中考考入湛附中2人,徐闻县中学52人,县实验中学35人。

学校坚持以德育为首,以生为本,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能力,形成良好的校风。

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中学生守则教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环保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国旗下讲话”等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坚持每周一次的国旗下讲话制度,选择不同主题,由班级轮流主讲,已经收到了较好的德育效果。坚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某些学生解开心中不解之结,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创造性地开展“变废为宝”和“爱心扶贫”活动,发动全体同学收集废纸、废饮料瓶等,由学生会管理变卖,把所得的款额资助给贫困的同学。同时,每学期都组织师生开展“爱心行动”,前年全校师生为身患心脏病的叶子键同学捐款12000多元;为玉树灾区捐款8000多元;“扶贫济困日”捐款27905元。本学期为蔡小波老师捐款近20000元。这些活动使学生在爱心行动中学会了关心他人,感恩社会。受到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评价。学校结合爱心行动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每学期评选了10名“十佳优秀班干部”,10名“十佳行为标兵”,利用赏识教育,以褒扬先进,激励后进生。

学校建立学困生档案,老师对学困生实行“一帮一”活动。对学困生进行跟踪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定期组织法制教育讲座,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多年来,学困生转化率达到98%以上,犯罪率为零。按照上级控流指标,及时摸准流失学生具体情况,组织动员流失生及时返校;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把学生巩固率与班主任工作考核挂勾,班主任通过信访、电访、家访与家长联系,多方位控制学生流失。近几个学期学生巩固率达98%以上。

学校还十分注重加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努力营造安全、文明、优美的校园环境。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

责人签。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1、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2、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首先,与学校的三项竞赛挂钩,视损坏程度每损坏5元扣半分。其次,到学期结束,根据使用保管程度的检查结果奖励经济30-50元,损坏校产比较严重的班级,要扣奖金。

学校管理工作总结

这个学期即将结束,在院领导和班主任、学生会、全体学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宿舍管理工作得到顺利的开展。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强化宿舍管理,不单是学生健康成长问题,更重要的是学院的学生日常生活和安全问题。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能有效提高学习效率,因此我院高度重视宿舍管理工作,学生科建立了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新办法,学院各级领导都特别重视宿舍的管理,把学生宿舍管理放到了学院管理的重要位置,而且每周召开的会议都有宿舍管理方面的内容,院领导都对相关宿舍管理工作反复强调,认真布置并加以督查落实。

为了让我们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我院制定了一系列的宿舍管理制度,具体是:《宿舍管理制度》纪检组制定的《文明宿舍评比检查要求》等,用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从而使住宿舍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行宿舍管理责任制,为切实确保宿舍学生的安全,中间不定时和不定期的有学生科全部老师组成的检查组进行正常检查及交叉式检查,周末由值周教师进行巡查。

宿舍管理,是学院管理的一个重点,要真正达到管理目标,必须狠抓落实。我们宿舍实施分层、分级管理。将管理体系化,院长学生科纪检组、班主任,逐一落实,做到层级分明,管理有效。在宿舍管理过程中由院长宏观指导,学生科制定总体管理计划,班主任、学生会具体实施管理,并负责督促、检查各宿舍管理工作方面的落实情况。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了学生工作的主动性和学生的自觉性。

为了让学生有一个更加安全、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我们以宿舍为单位,定期组织班主任及纪检组对宿舍进行检查,包括内务清洁、有没有乱拉电线、吸烟等安全隐患;不定期召开宿舍督促会议,对宿舍长班干部进行宿舍管理培训,让学生参与到宿舍管理中来,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管理能力;定期按照相关的制度、要求每周对宿舍进行内务的评比,评出“优秀宿舍”“整改宿舍”“最差宿舍”每周每月汇总,评出总分上墙公布结果。与此同时,我们要求班主任利用班会等时间教育学生,特别是宿舍的节约用电、用水教育、日常的生活秩序等。

些陈旧,墙壁灰暗,造成了学生宿舍不够明亮;其次,部分学生使用的铺板破旧,存在一定的隐患,整体上也显得不够美观;第三、学生的文明意识和行为习惯还参差不齐,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大教育力度和管理力度。

不过,无论怎样,我们将继续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原则,努力学生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宿舍环境,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使学生能在平安、和谐的校园里快乐的学习成长。

学校管理工作总结

今天,是这么长时间工作以来又一次很累,很累……于是,今天晚上,做一下总结,于自己算是有所收获,为着是以后的更加优秀!

评选文明宿舍,把评选要求发给各个学院,然后到时间收齐,整理,就ok了。我的开始的想法就这样简单,其实流程也就应该这么简单,然后,实际中总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如何处理,就是经验问题,还有你如何处理才能把事情做到。

1、有的学院上报文明宿舍个数的时候,少报了。这还不好说,学院少报,肯定他们自己知道,那我们没有必要追在他们后面喊:还差_宿舍——!有的学院多报了,多报一两个还好,有些事情没有那么地死板,可多报了七八个甚至更多就要找学院了:为什么要多报?——如此严重的问题,该找就得绝对的严肃对待,否则,学院看这次“有利可图”那么很可能下次也会捣鬼。所以有些问题,要严肃处理,杜绝第二次发生,否则后果很严重……会花费我们很多精力把事情拉到正轨上去。

2、明明说好6月12号之前把文明宿舍的电子版和书面版上交,可有些学院非得到6月13号,我们打电话催着,才开始行动。如此不积极……(然而,有的学院却做的很好,早早交齐,而且做的很好,让人无可挑剔,这样领导也喜欢,无论别人如何,我要做事的话,肯定也得积极呀,机会就是在平时的点点滴滴的积累的.)所以,的处理方法就是,催完一两遍若还不交的话,取消其资格!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再者,学生处也是个很大的干粮,凭什么你学院的工作就那么难做!——不过我们这次的工作有疏忽,传到网上的表时间是6月22号,还得我们没法亮出杀手锏。555失误,失误,以后还得再认真。

3、今天的事情挺多的,有些杂,有时候忙着这事了吧,插了进一件事,我只顾着手头的事,常常插进的事就搁在一边了,导致到最后开始处理这事的时候,有些流程就忘了,所以插进的事情不大的话,就立即处理,省的最后就忘了,弄乱了。效率很重要,在把事情做好的前提下。

总结到此,记住,每次工作经历都会有所收获,或许有的事情很少,有的收获很多,但收获,经验是一点一点的积累的。从底层一点一点经历这个过程,会很充实,很有收获,过程依旧美丽,而且,从底层到高层,很多的阅历在别人看来让你更有这个资本做这个工作。

学校管理工作总结

__年,是“__”时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党的的召开之年。一年来,我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全校教职员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__届六中全会和党的精神为指引,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团结一致,创先争优,办学理念不断创新,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硬件设施建设全面展开,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基本情况。

睢阳区成人中专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是被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也是商丘市为数不多的省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班子成员共5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4名,教职工132人,学校占地130亩,建筑面积27000㎡,目前在校生近__人,开设专业有汽车驾驶与维修、学前教育、机电一体化、平面设计、华航航空、种植、养殖、市场营销、建筑、医学、美术等10余个。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实现富民强市和“两高一低一提升”战略目标,校党总支高度重视全校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强化教职员工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结合全市开展的“三治三提”推进作风建设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速度,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教风,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我校职业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表彰师生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全面展示工作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切实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学校利用节假日和重大节日开展了一系列有教育意思的活动,如每天早上的经典诵读活动、“清明节”文明扫墓活动、“迎五一、庆五四”拔河比赛和篮球比赛、“精神”宣讲报告会、“歌颂祖国、放飞理想”诗歌朗诵比赛等,既丰富了学生们的业余生活,陶冶了学生的情操,又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和创新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

(二)、加快学校扩建工作进度。

(三)、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为确保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完成,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实施了教学积分量化管理和各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主要措施及成效是:

1、狠抓教务管理。

(1)教学常规管理。按照教务处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学校管理制度要求,教学常规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月一小查,学期一大查”,各教研组均按学校要求在开学初及每一大周的单周次,对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师备课的质量和学生作业的布置批改等进行定期检查,平时进行个别抽查。通过检查发现,绝大部分教师备课认真,教学目标明确,能突出教学重点,对难点突破、知识关键点能提供方法,对以往知识回顾,新课引入以及传授新知识,各有其特点。特别是教学课件的制作,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很大提高。对于学生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大多数教师能做到全批全改,且批改次数能达到规定要求,有的超过规定次数,有评语,有要求,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值得发扬和提倡。

(2)教学秩序管理。由于我校班级设置多、专业种类多,再加上受到师资和实训场地、器材等因素的限制,在课程安排时碰到很多困难。但教务处还是克服了各种困难,科学合理地安排了功课,使有限的教学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学校还利用每周的周五、周八这两个时间对全体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兄弟学校的先进管理经验、学习优秀教师的授课方法、学习著名学者超前的教学理论等,通过学习培训,教师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3)考务考试管理。全市的职业学校命题比较零碎,特别是对口升学专业学生,来自校内或校外的考试次数很多,有专业技能等级考试、升学模拟考试、期中期末统考等,单就期末考试就有五种考试,且持续时间比较长。由于班级多、课程多,致使考试安排难度大,教务处全体人员对每次考试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早对考试作了合理安排,从而使考试能有序进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__年商丘市高招办又一次把我校确定为职业类对口升学高考考点,我校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对待,圆满完成了上级有关部门交给高招考试的任务。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条:为民办学校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推动来贯彻、监控学校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施,规范学校管理和财务管理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全面预算是对学校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各项业务活动、财务表现等方面的总体预测。

1、经营业务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员参与、综合平衡;。

2、预算管理应以完成学校经营计划目标为出发点;。

3、“量入为出”和“轻重缓急”相结合工作方法;。

4、“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预算编制流程;。

5、符合真实性和可行性原则;。

6、实行重大事项、例外事项预算报告制度和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二章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第4条:预算管理委员会。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后勤主任等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2、讨论决定学校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中上报的预算指标;。

3、讨论决定学校预算考核办法及兑现方案;。

4、讨论决定学校年度预算考核指标的重要调整及考核办法的修订。

5、审议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第5条:预算监督部门。

财务部是全面预算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汇总编制学校预算、调整预算方案;。

2、协调、监督各部门预算统计人员工作;。

3、复核预算外付款申请是否经过适当审批;。

4、汇总编制学校预算执行报告;。

5、定期向预算委员会反映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预算工作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第6条:预算责任单位。

学校各部门是全面预算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部门预算;。

2、执行、统计本部门预算,并控制预算实施;。

3、申请预算调整;。

4、接受上级预算指导、监督、考核。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7条:编制原则。

1、编制全面预算应当本着“协调统一、相互配合”的原则,既分别承担不同的预算编制任务和责任,又体现部门间的配合统一。

2、编制全面预算应担本着“量入为出”、“轻重缓急”的原则,尽量组织收入,压缩不合理开支。

3、编制全面预算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预算应当与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符。既不能为求得良好绩效,按较低的预算目标编制预算,也不能脱离实际编制目标过高的预算。

第8条:编制内容。

全面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企业所有收、支项目。全面预算管理将预算管理具体划分为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三大类。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都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在财务预算内。

1、经营预算:是对学校日常发生的各项基本经营活动做出的预算,具体包括维修预算、工资支出预算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投资预算:是在资本性支出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的预算,具体反映何时投资、投资多少、资金来源和投资收益等。

3、财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有关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具体包括现金预算、预算损益表、预算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预算执行与控制。

第9条:各部门应当结合月度预算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各项费用应该按各项经费管理要求进行使用和控制。预算外付款申请应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请款和报销。

第10条:财务部门作为预算执行的监督部门,有权拒绝未经适当审批人员审批的预算外付款申请。

第11条:各部门应当建立《部门预算执行统计台账》,并由预算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及时登记本部门请款及报销金额。

第12条:每月度末,部门预算统计人员将本部门预算统计台账与财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13条:财务部根据与核对后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学校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提交预算委员会审议。

第14条:《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对差异进行分析;。

3、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建议。

第五章预算调整。

第15条:为保证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批准正式下达的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每年可以调整一次预算。

第六章预算考核。

第16条:预算考核目的。

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引导学校每一位员工向企业战略目标方向努力的效果。

第17条:预算考核的原则。

1、目标原则,即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2、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3、例外原则,即针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核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第18条:考核的实施。

1、每年年底,由财务部门组织预算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内容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并提交预委会审议。

2、预委会召开预算会议,审议年度预算执行报告。

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和考核结果,结合学校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由综合部执行考核兑现。

第19条:本制度的修订权、解释权归学校财务部。

5.信访局机关预算管理制度规定。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学生课堂作业既是用来对学生掌握知识、提升能力等情况的信息馈,也是教师用来自己检验课堂教学情况的手段,批改作业时教师能思教和学的效果,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老师们要按照“常规要求”及“细则”来规范自己的批改,教导处也将对教师执行常规的情况认真检查,特制定作业常规检查制度如下。

分管语文、数学、英语、美术的校长、主任、教研组组长、备课组组长。

1.每次作业常规检查实行查后及时馈、通报、整改、考核这一流程。

2.学生作业每两周在备课组互查一次,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教研活动记录本上。

3.学校每学期普查2~3次,每次根据实际各有侧重。期中、期末两次要求把抽检的作业全部交到多媒体待检。(老师自己交,自己领回,以免丢失)。

4.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分别从各班所有作业中随机抽查,每种至少5本。检查后分别填写检查表。

5.要求所有参加检查的领导及组长,一起汇总情况,共同填写整改通知(没有接到整改通知的教师,视为合格),一式两份,检查当天交到教导处盖章。(负责人:领导及组长)。

6.教导处将整改通知书盖章后于检查第二天及时交给分管校长。(负责人:教导处负责常规工作的主任)。

7.分管校长接整改通知书当天及时下发教师本人并督促签字、整改。(负责人:分管校长)。

8.教师收整改通知5日内整改完毕,由本组组长及组组长负责检查并签字,一份交还教导处存档,一份留给教师本人。(负责人:组组长)。

9.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的,要每周五跟踪检查,直到能符合规范要求为止。(负责人:分管校长、主任及组组长)。

10.对期末试卷或其它统考试卷,统分后试卷要上交教导处,由分管领导从各年级试卷中各抽查一本,以了解改卷评分情况。发现违规操作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11.常规检查实行检查人负责制,检查中及检查后哪个环节出问题,就由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对拒绝整改的教师,由校会研究作出处分。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东莞xx灯培训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尽最努力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学校,教师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工资制度标准。教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奖金四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的核定以学历,教龄和现实的教学能力为依据由校长考核确定。

1、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资1300元。

2、专及以上学历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资按10%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

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资。

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1.5元课时计算。

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2元课时计算。

一对一课时费:小学15元每课时,小升初17元每课时,初中20元每课时,初三22元每课时。

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1.5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2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20%发放给科任老师。

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3%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班一人按实收金额3%奖励。续班人数超过80%的按实收金额5%奖励。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省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学校(以下统称民办培训学校)和培训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要适应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有利于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

第四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全省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

(三)负责开展从事新职业(工种)培训学校的审批及其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第六条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统筹规划,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行政等工作进行指导、管理与服务。

(二)按规定权限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培训学校。

(三)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以及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与备案工作。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第七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民办培训学校的权限分工:

(一)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申请举办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培训学校。

(二)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申请举办二级(技师)及以下职业资格的培训学校。

(三)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权限由设区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八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九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以“浙江”冠名的需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第十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民办培训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3份;

(二)《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3份;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九)章程修改程序及其它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申请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按属地原则由举办者向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后,按以下程序审批:

(一)举办者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后,对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的,由工作人员告知其理由。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工作人员出具受理凭证。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二)对受理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举办者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办学可行性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小组评审意见。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专家小组评审意见,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下达正式批复,核发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不予批准的,向申请者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申请举办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培训学校,应在原申办的二级(技师)培训专业开展培训满2年后,向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设立的,由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

第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应根据学校性质,持办学许可证按有关规定到相应的机构编制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并办理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办学许可证正本应放置在民办培训学校的主要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副本在审批机关监督、检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及开展社会活动时使用。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遗失的,应登报声明并持声明向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申请。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3年。

第十七条申请举办职业培训项目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按规定要求填写的《浙江省职业培训项目审批表》;

(三)举办者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六)教学人员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在杭省部属单位举办职业培训项目的向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其他单位举办职业培训项目的按第七条规定向所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举办职业培训项目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已审批的职业培训项目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九条民办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经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同意,由原举办者向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变更。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财务评估和审计报告。

(四)民办培训学校关于资产处置及学员安置等的方案。

(五)变更后的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一条第四款)。

第二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变更名称的,由举办者向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机构名称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第二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变更校长,由举办者提出,经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同意,报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四)新拟任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校长由举办者或法人代表兼任的,按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在本行政区域内变更注册校址,由举办者提出,报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注册校址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新注册地址的资质证明(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

(四)《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在本行政区域外变更注册地址的,应到拟变更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新设立培训学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原址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终止申请。

第二十三条民办培训学校申请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由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提出,报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办学设施设备清单及证明文件;

(四)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五)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目录;

(六)《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第二十四条民办培训学校申请提高培训层次,由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提出,报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本办法第七条及第十三条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提高培训层次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四)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目录;

(五)《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第二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换发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终止:

(一)领取《办学许可证》后,一年内不能正常开展职业培训或者因故间断正常职业培训一年以上的。

(二)办学条件或质量下降,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办学基本要求的。

(三)无故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四)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五)有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七条民办培训学校自行终止的,应在终止情形出现后1个月内报审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举办者签署的机构终止申请报告。

(二)终止方案。

(三)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产审计报告。

(四)善后工作安排。

第二十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终止,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法进行财产清算,并妥善做好在校学生安置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终止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审批机关核准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印章,并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三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第三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校内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金和财产管理制度。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第三十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定期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培训、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并建立教师培训档案。

第三十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层次、范围、形式、对象及办学地点开展培训。不得将办学资格承包、转让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第三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跨行政区域招生,应经所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办学情况证明,并经招生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对完成学业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

民办培训学校开展职业资格培训的,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审核学员培训资格后开展培训,并统一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三十七条民办培训学校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使用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和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统一规范的,由培训学校自行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经过专家论证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民办培训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应有相应的教学资料,并报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学员培训内容、取得结业证书、参加鉴定时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推荐就业等情况记入学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九条民办培训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民办培训学校应制定具体的学费退费办法,报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民办培训学校应按照学费退费办法与学员签订有关协议,学员要求退费的,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处理。

第四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办学许可证编号、名称、地址、电话、广告内容、刊登媒体、广告批准号、广告刊登时间等。

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真实、准确。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备案内容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开展的招生、教学等活动,应当与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承诺一致。

第五章扶持与奖励。

第四十一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民办培训学校校长、理论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民办培训学校教师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申请参加技工学校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培训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捐赠者对民办培训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培训学校校名。

第四十三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对民办培训学校的奖励制度,对为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和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对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的民办培训学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优先安排其承担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外地农民工、残疾人等培训任务,并按照有关政策享受经费补贴。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五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区域内民办培训学校信息公示制度。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学校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开班时间、讲课教师、培训内容、课时、鉴定考核、收费、推荐就业等情况。

第四十六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培训学校建立年检评估制度。年检评估的内容包括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办学场所及设备、设施情况;培训教材的使用、教学质量及台帐建设情况;收费及财务管理情况;社会信誉及群众反映情况等。年检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

第四十七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区域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内部管理、招生、教学运行、教师培训、学生登记注册、培训鉴定、广告备案、收(退)费、财务审计结果等情况的评估和督导,并将评估和督导的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民办培训学校管理档案,对区域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变更、备案及日常监督等情况记入档案。

第四十九条民办培训学校违反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的,独立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和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第五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行为的,由审批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十三条开展技能培训的其他教育培训学校的培训项目审批和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已经设立的民办培训学校发生变更、延续、终止按本办法执行。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国家机构除外)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条市及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举办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以下简称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固定资产五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一百万元以上;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工种)培训的(以下简称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固定资产三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五十万元以上。

(三)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教材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校长,校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五年以上,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熟悉国家职业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担任或者兼任其他学校的校长的情形。

(五)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专业相适应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每个培训职业(工种)配备二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

(六)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业财会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二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教学经验;财务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

(七)配备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相关人员。

(八)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办公用房,办公、教学和实习场地相对集中、独立,且为非危险房屋,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能够满足各职业(工种)教学、实习需要,并符合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消防环保、房屋质量安全等有关规定。理论课教室建筑面积,属于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不少于八百平方米;属于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不少于三百平方米。

(九)具有与所设置培训职业(工种)相适应的,满足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自有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宾馆、饭店、歌舞厅、宿舍等建筑物的一部分和居民住宅不得作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场所。

第五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权限:

(一)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二)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本行政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量规划。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和办学章程。

(二)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

(三)经费来源及验资证明。

(四)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拟聘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

(五)教学场地的产权证明,属于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住房主管部门的租赁房屋备案证明;利用居民小区公建的,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办学证明。

(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八)联合办学的,提交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书。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符合办学条件的,批准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不符合办学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将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情况抄送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当持登记申请书、办学许可证、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办学章程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举办者不独立设置培训机构的.,可持办学许可证和主办单位的各种登记手续到有关行政部门,办理增设职业培训专项登记。

第九条实施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考试机构,不得举办与其所实施的考试项目相关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十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校址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改变隶属关系、更换举办者应当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机构名称及培训层次、培训专业或工种等,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在审批机关审批的办学地办学。对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近二年内在市级检查评估中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可以在原批准的办学地外设立分教学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拟在原批准的办学地外设立分教学点,属于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须经原审批和拟设立教学点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属于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

设立分教学点应当符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第十二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存续期间,应当依法使用办学许可证上标注的机构名称。

第十三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责令终止:

(一)因故无法进行正常教学活动的;

(二)办学条件或质量下降,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办学基本要求的;

(三)无故不接受审批机关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四)举办者自行要求解散的;

(五)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六)有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依法进行财产清算。终止后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通知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并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行教师聘任制和任职资格证书制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与其所聘任的教师(含兼职)签订聘用合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专业某一工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学历和教师资格,其技术等级水平应比所授课专业的培养目标高出一个技术等级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

第十五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和教学检查,确保教学质量。兼职教师应承担一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培训专业、培训层次等范围内从事教学活动,按规定的申报条件招收学员。

第十七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学时规定,完成授课内容,按规定实施实习教学任务。学员的实习操作课应当在实习教师指导下进行,理论课与实习操作课之比为四比六。

第十八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收的各级别学员,不得混合编班培训,应当按各级别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分别组织教学和实习。

第十九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招生广告、简章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的课程,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二十一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得向学员、社会募集资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不得伪造、出租、出借、转让、出售办学许可证,不得将所承担的培训教学任务委托或者承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第二十三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20__年10月25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公布)同时废止。

民办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1、具体组织各种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编制、分类和回收纪律检查、卫生检查、班晨会检查等各种表格,做好记录,准确统计,及时公布,做好各班级的量化考核评定工作。

3、建立健全学生德育工作档案,登记德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等情况。

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各种文体活动。

5、协助班主任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及事迹的推广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

6、管理好学生的'成长档案。

7、负责每周的升旗仪式的准备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办学校管理规定

学校是学生学习成长的地方,民办学校也有一套管理制度。本文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民办学校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

规章制度。

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交通安全行为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周边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三是对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事由;。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4.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

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一、工作制度。

1、坚持“三育人”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依法治校。

2、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必须在上课之前提前到校。教师请假须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岗位。

3、严谨工作作风,全体教师必须要为人师表,事事成为学生的表率。要做到衣着整洁,仪态端正,谈吐文明。上班不穿拖鞋,不烫金发,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坐着授课。上课或教师会议期间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要设置为会议模式等状态。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的集会、两操等各项集体活动。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坚持做好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提升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教研活动。每个教师都必须无条件地完成学校布置及领导安排、分配的每一项任务。

5、成立以校长为首的管理班子,明确分工,分工协作,负责学校各项管理事务,协调师生关系;勤奋务实,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努力营造团结进取务实求新的校园文化环境。

6、保持办公室的安静、整洁。在办公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室闲谈;不得在办公室打瞌睡;不得在办公室内办私事。办公桌面的书、簿、用具要放置整齐、洁净。

7、严格财经制度,一切单据报销须经校长签名才能生效。有关人员需购教学用品、办公用品或开支其它活动经费,需事先请示,经校长批准才能实施。财会人员要做好收支结报工作。教师加班每天可付20~30元加班费。

8、尽忠职守,严守学校的机密,凡是不适宜外传的内部机密,不得随意外传。

二、安全保卫制度。

1、树立全员护卫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

2、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工作小组,做到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班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班级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3、抓好门卫制度和假日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门要审查,学校财物不得带出学校,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否则后果自负。4、平时抓“五防”,冬季抓“冬防”,节日抓“重点防”,消灭苗头性事故。

5、学校定期开展防风、放盗、防水、防火、防毒等安全教育。

6、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并负全责。

7、搞好校群关系,防止不必要矛盾。

8、学生放学时,做好护路队工作,保证学生安全。各路队设立“安全员”,负责本路队的纪律,建立学期末评选“优秀安全员”的制度。9、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下,要采取特别保安措施。

10、值日(周)老师每天必须在校园内巡视,并在站队时进行安全教育。

三、学习制度。

1、经常性的学习是提高教师政治、业务水平的必要保证。

2、每周一中午集中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进行记录。

3、教导处要安排专门时间、专门内容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

4、学校鼓励教师进行业务进修和成人自学。

5、学校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1、自觉按照教学活动的五大环节组织教学。做好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评价考核、活动实践、教学研讨等方面工作,并进行创新性发展。

2、每学期初要认真制定各学科教学计划,并交教导处审查后实施。

3、教导处每月抽查一次教学情况,校内公布。

4、每学期末集中检查教学情况,将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5、学校成立学科教研组,定期开展活动,使教学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五、财务制度。

1、遵守国家和上级机关的财经政策和纪律。

2、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充分用好每一分钱。

3、学校成立理财小组,负责学校财务结算、审核,并将财务状况在校内公开。

4、统收统支,校长一支笔审批,杜绝多头收费与乱收费。

5、建立完整的帐目,妥善保管财务资料。

6、学校以每学期为一会计周期,期末及时结清帐目。

7、每学期初认真预算,非特殊情况不得突破。

六、家访制度。

1、为了加强团结教师和家长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班主任和任科教师每学期至少对每个学生的家庭进行一次访问。

2、家庭访问有困难的,也可进行电话或由学生带信请家长面谈,或建立联系薄。

3、和家长联系,其目的是为了使学生在校在家在社会的表现彼此了解,共同掌握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与诱导,因此应避免告状式或责怪家长的方式,以免引起家长和学生的反感。

4、每次和家长联系后,应把联系的情况记录在班主任工作。

日记。

上。

七、考勤制度。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精神对全体教师考勤。

2、安排专人逐日登记,月底(年终)小计,与年终(学年)考核挂钩。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旷课。

4、学校设出勤奖,与考勤结果挂钩,按月发放。

5、有事须请假,到考勤人员处登记。

八、后勤制度。

1、学校安排专人管理后勤工作。

2、保持食堂清洁,夏春季每周消毒一次,秋冬每二周消毒一次。

3、食堂专门设帐,由工友和后勤人员见证后交理财小组结算。

九、教师一日工作常规。

1.上班:准时到岗,做好教学准备。考勤人员做好考勤登记,值日(周)老师在校园内巡视,班主任在本班巡视,少先队大队部检查卫生。

2.晨会:班主任按时到达本班开展工作。周一晨会举行升旗仪式,由少先队大队部主持,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到场指导。

3.上课:严格按照课堂常规组织教学。

4.课间操:班主任、科任老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整理好队行,维持好纪律。少先队辅导员放音乐,值日(周)老师现场指导。

5.午餐:值日(周)老师维持午餐纪律。

6.眼保健操:少先队辅导员发出口令,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到本班巡视。

7.课外活动:由本班语数老师到场处理有关事宜。

8.放学: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值日(周)老师整队并进行安全纪律教育,送队老师将路队护送至指定地点。

十、学生一日常规。

1.上学:上学前收拾好书本、文具,不丢三落四;路上不玩耍,遵守交通规则,不迟到,不旷课;少先队员必须佩戴好红领巾。

2.到校后:积极参加值日,注意环境卫生,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不追逐嬉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3.晨会:自觉遵守纪律,认真看书学习;少先队大队长检查评比各班卫生;每周一进行规范化升旗仪式。

4.上课:自觉遵守课堂常规。

5.课间:只能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不许打闹。做课间操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做到快静齐,规范认真不随意;做眼保健操时,在教室内按口令认真进行。

6.午餐:讲秩序,不奔跑,不插队,不拥挤,不糟蹋饭菜,节约用水。

7.课外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放学:到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做到快静齐;放学后不在校逗留;路上不玩水、不玩火、不扒车,安全牢记心中;回家后认真完成作业并温习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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