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热门18篇)

时间:2023-12-12 20:45:36 作者:FS文字使者

通过撰写情况报告,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信息,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能力。以下是来自不同领域和行业的情况报告范文,涵盖了各个方面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项目单位:xx县交通运输局。

主管部门:xx县交通运输局。

评价人员:局机关项目绩效考评小组。

时间:20xx年12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立项背景根据县编办成立机构的.有关文件,xx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乡村道进行维护管理,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设立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

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绩效工作目标,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开支局机关工作经费,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经费来源于县财政拨款,实际开支全部超额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用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行业发展,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绩效评价设计,主要选择单位经费开支项目比较大,影响范围广作为评价目标,评价指标的设计,主要考虑项目实施对单位及社会的影响。

(二)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年度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虽指标、质虽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

(三)证据收集方法财务部门提供项目开支情况,办公室提供开支效果。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年中检查进度,项目结束要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投入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

过程按月及工作进度:产出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发展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

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效果交通行业大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交运行平稳。

(二)评价结论。

评分结果自评满分:主要结论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关于做好20xx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调度与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绩效管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xx〕116号)精神,西双版纳州及时下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20xx〕111号),迅速将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开展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景洪市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预算186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0日,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8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勐海县。20xx年底,西财农发(20xx)252号文件、下达勐海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93万元;20xx年,西财农发(20xx)111号文件、在4593万元之中调减126万元;根据西财农发(20xx)211号文件、实际下达到县财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4466万元。勐腊县20xx年5月8日、6月17日、7月2日分三次共收到20xx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景洪市截止20xx年6月2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7万亩。补贴标准75.31元/亩,合计兑现资金1860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兑现完成775万元,兑现标准31.38元/亩,第二批资金兑付1085万元,兑现标准43.93元/亩。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860万元,资金执行数18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勐海县20xx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66万元,历年结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9万元,20xx年可兑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为4471.09万元,补贴涉及11个乡镇1个农场管委会,补贴面积为665467.8亩,补贴资金支出4471.09万元。勐腊县涉及10个乡(镇)、4个农村管理委员会实际拨付到户补贴金额1878.9935万元(不含历年结余75.17万元),补贴面积25.9万亩,享受补贴的农户数有31775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实施好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切实保护种粮户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和供给,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补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能及时、准确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三是层层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及时补贴工作有效落到实处;并安排相对应科室负责,加强补贴实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景洪市。

数量指标:20xx年景洪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0.17万亩,产量10.46万吨。其中水稻面积:3.86万亩,产量1.53万吨;玉米面积25.7万亩,产量8.7万吨。完成上级下达30万亩播种面积绩效目标,农业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6952.71亩。

质量指标:补贴对象审核准确性,符合条件的农户100%发放;补贴面积审核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均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严格按照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批于6月30日(第一批)和9月30日(第二批)兑付农户。资金拨付率100%。

时效指标:按照中央、省、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按时发放。

可持续影响指标: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一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二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三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四是探索集成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满意度指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开95%,补贴农户满意度95%。

2、勐海县。

数量指标:20xx年勐海县种粮面积为70.01万亩,预计产量达29.3万吨;实际纳入补贴的面积66.55万亩,小春玉米、再生稻、晚秋大豆、晚秋玉米等共计3.46万亩没有纳入补贴面积范围。

质量指标: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着重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时效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成本指标: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阻止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行为,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粮农投入有机肥料、改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对农民是有利无害的政策,减轻了投入负担、增加了种植收入,涉及农户满意度达100%。

3、勐腊县。

数量指标:20xx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万亩)任务为29.52万亩,通过上年实际统计的各乡镇和农场管委会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年报为基数,经核定20xx年补贴实际面积为25.91万亩。

质量指标: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受益农户31775户。

时效指标:兑现农民的补贴发放到位率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5615户。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个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收入1878.99万元。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各乡镇、农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率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问题:一是农作物争地、争劳现象一年比一年凸显,农资成本逐年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逐年减弱,种粮面积趋于萎缩趋势。二是由于农户在提供银行账号时,出现提供的账号与实际申报姓名不相符,导致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到农户卡中;三是确权户主与补贴系统中原存在的户主不一致,农户换卡、补卡手续复杂而办理新卡较容易,农民手中一户多卡现象突出,补贴资金难于一次发放到位。四是部分村委会重视程度不够,掌握政策不细致,在汇总统计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漏报错报现象,造成多次返回更正核实农户信息,增大了工作量。五是由于未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导致部分乡镇、农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困难,出现无法解决工作产生的开支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对项目提前谋划,提前录入审核面积,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对乡镇补贴资金监督督促,及时将补贴兑付农户手中;同时加大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弥补了粮价偏底的不足,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基础,保障了粮食安全。

绩效考核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钦督考发﹝20xx﹞8号)要求,我局针对涉及本局职能20xx年度社会评价提出的重点整改意见和建议中的问题,制定了《钦州市投资促进局20xx年度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按照方案开展了一系列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涉及20xx年年度社会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中的问题共1个,主要是在亲商安商需加强的方面:能够享受市民待遇。

针对“能够享受市民待遇”问题。我局相应整改措施是“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全力推进“三企入钦”活动。”

目前市级层面已经印发《钦州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钦州市“三企入钦”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钦投促委办发﹝20xx﹞5号),全局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级要求,全力做好央企、湾企、民企招商引资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三企入钦”共签约项目146个,总投资额1537.23亿元。其中,签约央企项目共13个,总投资额222.5亿元;签约民企项目49个,总投资额124.26亿元;签约湾企项目84个,总投资额1190.47亿元。

全局按季度印发深入各县区、园区项目一线开展协调服务企业活动的相关通知方案,全市各级招商部门运用好“三大平台”相关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问题,全力按照项目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到位资金率等“四率”推动项目建设。

(一)项目难布局难落地的问题依然严峻,影响企业投资信心

受项目用地及规划影响,项目排队等土地的问题依然突出,土地供需矛盾明显,往年的项目用地和规划调整未能解决的情况下新引进项目又需要供地,项目的开工率难以保证。选址在工业园区之外建设的项目,如果涉及土地征拆工作的,项目建设往往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此外,我市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物流项目在自贸区、高新区及钦南区均不同程度存在选址难的问题。

(二)工业园区配套跟不上企业需求,影响企业项目进度

受地方财力影响,部分工业园区只是基本做到三通一平甚至部分项目需要企业业主自行平整土地,项目在建过程中企业需要的配套条件迟迟无法解决,造成项目建设工期迟滞。

(三)联动招商、联动服务工作有待加强

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和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时,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县区、园区之间配合度仍有待提升,部分市直职能部门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未能充分发挥,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尚未形成部门协作招商引资合力。为企业和项目协调解决问题的思维和意识没能真正转化为主动服务的行为,难以高效解决企业的难题。

(一)继续紧抓重点专题招商工作

做好“三企入钦”年底招商冲刺,继续精准对接央企、湾企、浙企、中国500强民企业及有关行业重点企业,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力度,开展项目跟踪洽谈。认真做好自治区组织召开的“湾企入桂”“民企入桂”“浙商广西行”等专题活动,争取签约一批重大项目。重点组织做好“民企入桂”等投资促进活动,保质保量完成自治区层面项目集中签约任务。

(二)持续利用三大平台,行成服务企业工作合力

全市各级招商部门把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作为招商引资的核心问题来抓,成立服务企业专班,人人都是“店小二”,倾听企业诉求,加强协调合作,精准施策,多方探索,全力破解项目落地建设遇到的种种问题,让外来投资者真正感受到市民待遇。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财政厅《关于反馈2019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函》要求,我厅针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19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3.3分,评价等级为“良”。我厅对相关相关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结合相关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该整改报告。

(一)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19年机构合并影响了资金下达进度;2020年资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我们讲督促项目单位进展,确保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对实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资金使用进度慢、结余大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情况核实,一是主要是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尾款未支付,厅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支付尾款,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按要求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步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资格。二是宁乡市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补助未使用资金103.9万元。截止2020年底,26个申报单位共51个旅游厕所已经验收竣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资金合计585万元,占比现场评价金额比例为3.4%。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单位滞留财政资金。

省文旅厅对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景桃花源贷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情况为由于账务处理不当,进一步核实整改。主要是因为桃花源管理委员会与常德市文旅投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资金结算,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2019年第13号会议纪要对常德市文旅投开具了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390万元的收据,所以结算时实付10万元。但常德市文旅投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本级财政收取的3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作支出,而是记入了其他应收账款往来,导致出现了财务核算问题。目前常德市文旅投已进行账目调整。

2、个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帅孟奇故居4a级景区创建高标准标识系统及研学拓展活动补助项目进行核查。一是革命同志故居陈列馆建设需要经过项目论证、宣传部门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流程,另,高标准标识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购买大型电子屏、讲台、声光设备、观众座椅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是高标准标识系统建设的一部分;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建设,该项为研学项目,是必要的,只有前期设计得到,才能带给游客好的体验,才对得起革命先烈;三是厅已要求该单位从县级财政预算申请28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置换故居管理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置换后,该资金将继续完善帅孟奇故居景区高标准标识系统。下一步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进。

3、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娄底双峰“溪砚制作工艺”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及花鼓戏演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善了原始凭证,补开了正规发票;设置工程资金支出台账,补充了相关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是罗荣桓故里智慧导游系统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合同,对弱电项目建设合同补充了质保金条款。

三是衡东县白莲镇铁坪村项目、三樟镇柴山洲村项目均已完善了建设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4、预算指标混用。

省文旅厅对预算指标混用情况进行核查,一是对相关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下一步将通过财务培训班进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市、州对旅游厕所的补助不规范。

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旅游厕所建设是我省加快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的项目,根据《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00座。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旅游厕所建设资金,是在国家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基础上补齐缺口,我厅根据2018年各地区已完成旅游厕所项目个数予以核拨,补助标准为5000元/蹲位,对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是评估各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的整体完成情况。厕所资金属于中央和省对地方安排的“先建后补”资金,因此,省级厕所专项资金安排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文旅厅对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图书馆等三家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并反馈;二是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对项目中含有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进行暂停,并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地区下一年项目申报的指标。三是通过组织市州业务培训的机会,普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鼓励市州在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与自身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个别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湖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项目、南岳传奇古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该单位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二是要求对南岳传奇古镇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运营条件。

4、个别项目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省文旅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以下整改:一是下一步做好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分析资金缺口、资金使用计划。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的三个节点。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申报初评时,加大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分值评定,对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进行评分扣减处理,对于态度恶劣的,给与初评不予通过处理。二是强化项目中期绩效目标考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于预计无法完成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处理;三是落实结项绩效,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划分绩效评价档次,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的依据,对于完成不力的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收回处理,并暂停该地区一年的相关项目申报。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尽快发布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下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强调花钱必问效,凡是使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组织绩效评价,使用省补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由当地文旅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评价。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补助。对未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市县区,暂停补助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目标实现状况,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通过培训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坚决打击项目单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行为,采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项目单位在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获得补助。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我市开展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保山市普查时点人口情况进行普查,全面掌握人口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资料开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市、县两级来讲,其工作跨度为20xx-20xx年。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6.3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6.3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项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根据普查需求,购置文件柜、桌椅等办公家具1.8万元,配置完成率100%;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等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参加人次9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

信息系统变更率小于等于100%;已经纳入年度计划;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验收通过率达到95%以上;培训出勤率达到100%;各种购置设备利用率达到100%;信息数据经过检测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系统初验时间偏差率、系统终验时间偏差率均满足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3)时效指标。

设备部署及时率满足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4)成本指标。

培训人均培训费标准小于等于290元/人·天;培训人员为各县区统计局业务人员;20xx年度共支付维护费79462.39元,小于预定的15元;成交价均包含运维年数1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的使用年限能够达到6年。

(2)社会效益。

经过人口普查,对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和推算,摸清20xx年底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人口普查质量控制要求,对参训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试,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达到了预设的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偏差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完成了预设的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掌握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通过人口普查采集真实有效的普查数据,为国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林规〔2020〕26号)《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浙林规〔2020〕66号)文件,贵局对我县2019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支付迟缓。截止2020年7月,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13.89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一)关于资金分解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当时出于我局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申报书与实际浙财建〔2018〕156号、浙财建〔2019〕65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资金一致的考虑,从而忽略对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资金进行再分解和下达。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下一步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解落实下达,明确责任主体、建设任务、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1.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截止2020年12月15日止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本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实施面积235亩,资金规模128.09万元。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不能及时种植,林业种植项目均有季节性问题,不能在春季种植好,就会影响成活率;二是苗木和肥料公开招标从4月份开始,不能如期完成,肥料招标共招标三次,前后花了4个月时间,错过苗木种植最佳时间。目前完成情况:苗木和肥料已招标完成,2020年肥料已全部完工,已完成种植120亩;培训已完成两期;资金到年底完成拨付75万元。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在2021年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三是按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技术培训任务。

3.林业贷款贴息绩效指标问题:原因分析:主要是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林业贷款贴息按贷款合同金额计算,不是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整改: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绩效指标,把握好项目申报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三)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主体,国有单位的补偿资金通过县林业局账户直接拨付,村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拨付,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我县林业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2020年我局专门针对20xx-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对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多拨付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的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并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将多领取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与8月14日上缴淳安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同时我局也认真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审核不严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对项目审核要从严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一)海南鳽种群保护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根据《海南鳽种群动态监测、保护遗传学及适应性进化研究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施期限为4年。绩效评价认为在2019年9-12月未完成无损伤捕捉并佩戴卫星跟踪设备的工作任务。整改:截止2020年6-8月,项目组在长期跟踪调查和鸟类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前几年的持续观察和野外捕捉实践,经过反复实验,利用夜间在觅食地铺设网具、采用脚套的方式,已成功完成无损伤方式捕捉海南鳽健康个体进行佩戴卫星跟踪仪项目工作,共为15只海南鳽佩戴了卫星跟踪仪,其中成鸟5只,当年繁殖幼鸟10只,幼鸟均为已能自行觅食个体。所有佩戴卫星跟踪仪的海南鳽均为健康状况良好个体,目前佩戴卫星跟踪仪运行状况良好,已接收到海南鳽有关活动轨迹信息,后续保持继续观察。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是根据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要求,开展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采样送检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淳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和姜家林业中心站,2019年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53次,巡护监测时间15346分钟,巡护监测里程874.17公里,巡护监测记录鸟类7472只,未发现死鸟和异常行为鸟类,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100%。造成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由于千岛湖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没有单独人员编制,除雇佣2名人员协助监测外,日常监测工作由姜家林业中心站技术人员完成,2019年实际支付监测劳务费0.996万元,其他支出都在姜家林业站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整改:加强项目资金归集与核算,凡涉及项目监测劳务、gps录入系统和监测直报系统维护、野外监测劳保、监测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款项。

(三)合同审批程序不规范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问题。

绩效评价中发现姥山林场《马尾松、柏木资源调查合同》审批与签订程序倒置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淳安县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认为评价中反映的这两个问题主要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工作不严谨引起的。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履约行为,同时对负责种子园的副场长进行诫勉谈话,从中引起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反省,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四)招标文件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

许源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在456772.22元-492698.11元范围,否则为废标”。主要是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3〕125号)”中的规定,招标人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等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抽签计分法。现场抽签计分法具体操作规定中明确“投标总报价应当在规定的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不在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书为废标”,文件规定《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惠幅度7%—14%”,因此本工程按上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让利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

针对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明确下一步淳安县林业资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严防再犯,同时进一步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认真抓好项目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对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政策性导致的不利因素;对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工滞后的,要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实施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调整并作好实施方案的衔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报批程序,加大资金兑付力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严格标准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对每一个项目的竣工,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杜绝发生“重申报、轻建设、草验收”的局面。与此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建立施工台账,对每个环节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齐全。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1、项目的公益性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公益性项目的定义,本项目具有公益性的`特征,属于公益性项目。

2、项目的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第二十四条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属第12项农村公路建设”、“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属第9项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当地的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工业区能力,提升的现代化水平。本项目建成后,为周边入住企业、居民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切实提高周边企业运输能力和周边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能够为当地生态经济带来一个看得见的良性循环,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条件。

该项目的建设是完善片区路网功能的需要,是提高国土使用效益的需要,是自身建设发展的需要,是经济发展对道路交通的要求,对于提高城镇国土使用效益有重要意义。无疑对整个的建设有着推动作用,将为县区经济产业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改变、提供有力的保障,尤其是对沿线的土地开发创造了良好的契机。有利于园区及沿线两侧的开发,完善县区公用设施,提高该区域地块价值。

(3)项目建设满足当前及未来经开区不断发展的需要原架设的线路严重影响储备土地开发利用,同时原架设的线路没有延伸到新引进的企业区域,而这些项目需及时用电。为此,拟迁改架设电力线路。项目实施后,使整个经济开发区供电基础配套设施做到供电不“卡壳”,为周边入驻的企业备好生产条件,满足当前及日后经开区不断发展的需要。

本工程建成后,可大大削减当地的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工业及生活污水对环渤海海域的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开发区的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打通开发区交通的“肠梗阻”,同时提高开发区供地条件及土地利用价值。项目建设对整个开发区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将为县区经济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

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及较好的社会效益。

社会评价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6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对照4个方面共60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逐条认真研究,于2020年6月制定《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度社会评价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现将年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完善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问题。

(一)整改目标。自治区财政厅将严格按照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将按照年度计划认真做好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训组织工作,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类别,为会计人才提供更优质服务。

(二)整改措施。自治区财政厅将综合学员的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积极与承办机构沟通协调课程内容安排,加强与学员沟通,逐步优化培训课程设计。持续拓宽培训方式,2020年将增加对青年后备人才的线上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会计人员培养,积极推动各市县“千”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教学。

互动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四是为提升青年后备会计人才的业务与水平,在年度培训计划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国家会计学院增加了一期青年后备人才的线上培训。五是为推动市县会计人才培养,建立市县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奖补机制,印发加强市县会计人才培养奖补专项工作经费管理通知,并对各市开展会计人才培养奖补专项工作经费进行绩效考评。

二、关于加大对市县支持力度问题。

(一)整改目标。继续坚持财力下沉,不断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对平南县予以政府债券支持。

(二)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各地因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经济形势造成的财政收支压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既加强困难地区基本财力保障,又对发展潜力大、发展速度快的地区加大奖励激励。三是对平南县予以政府债券支持。自治区财政厅将结合财政部下达我区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综合考虑平南县财力、债务风险、项目储备入库情况以及项目是否符合政府债券发行条件等因素,对平南县予以政府债券支持。

安排平南县第一批抗疫特别国债17842万元,为平南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三、

关于加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支持力度问题。

(一)整改目标。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继续筹措安排2020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各类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加大自治区本级扶贫投入,2020年自治区本级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并确保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不低于中央资金增幅,督促指导县级按规定比例增列扶贫预算。二是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计划》,及时做好资金安排分配工作。

自治区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合计下达608677万元,比2019年增加73456万元,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二是关于支持乡村振兴建设问题。2020年2月,配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台《关于印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桂发改农经〔2020〕15号),及时做好项目和资金安排。

四、关于优化财政业务系统功能问题。

(一)整改目标。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联系,听取各单位意见建议,加快财政专网与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的融合互联,不断完善财政业务系统。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快自治区财政厅的财政专网已与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融合互联,开通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访问财政业务系统的途径,缓解业务高峰期的网络拥堵问题。二是加强与预算单位沟通联系,采用发函征求、电话咨询等方式听取单位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三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过程中,研究定额标准录入控制设置需求,完善定额标准录入控制管理。

(三)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优化部门预算编制系统问题。在征求预算单位意见并结合自治区本级实际的基础上,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实现行政机关和行政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动生成基本支出预算,预算申报建议数总额控制、“三公”两费控制数分项审核、预算草案文本检索生成等多项功能。二是关于完善定额标准管理问题。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提出基本支出标准和会议费、培训费等通用项目支出标准及“三公”两费控制数设置需求,完善支出标准和预算金额的控制管理。

五、关于加快专项资金调度速度问题。

(一)整改目标。加大专项资金调度力度,压实设区市对市管县和城区的调度责任,督促设区市及时将专项资金调度至市管县和城区。

(二)整改措施。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专项资金调度工作,加大库款统筹力度和对设区市和省管县资金调度的倾斜力度,压实设区市对市管县和城区的调度责任。下一步,自治区本级将继续加大督促力度,压实设区市对市管县和城区的调度责任,督促设区市及时将专项资金调度至市管县和城区。

(三)整改落实情况。自治区本级加大对基层资金调度的支持力度,压实设区市对直管县和城区的调度责任,督促设区市及时将专项资金调度至市管县和城区。截至11月底,自治区本级对市县调度同比增长27.2%,专项资金已全部调度到位,有效支撑市县支出增长需要。根据考评对象(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提出督促设区市及时将专项资金调度至市管县和城区意见,经对接桂林市本级,桂林市本级已将专项资金全部调度至城区和市管县。

六、关于规范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设置问题。

(一)整改目标。规范设区市考评指标设置,进一步压缩考评指标数量,制定设区市考评指标方案,提高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整改措施。一是压缩考评指标数量规模。进一步压缩对设区市机关绩效考评指标的数量。二是科学设置考评标准,调动市县工作积极性。三是积极建议取消财政配套资金考评内容。四是规范考评程序。制定设区市考评指标实施方案,规范考评指标内容、程序、材料等事项,提高考评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缩考评数量。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按照聚焦中心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对设区市机关绩效考评指标的数量,2020年度对设区市考评内容由上年的财政收入、政府债务管理、发展民营企业等三项指标,压减为财政收入、政府债务管理两项考评内容。二是关于优化考评内容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在设区市考评指标中注重建立奖优罚劣导向,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进行绩效扣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考评事项进行加分。2020年度对“财政收入”考评指标设置4分加分项,激励市县财政部门深挖财政增收潜力,激发工作积极性。三是积极建议取消财政配套资金考评内容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对设区市考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涉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事项提出不予对设区市进行考评建议,以提高考评工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关于对设区市的财政支出进度考评问题,2019年起我厅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数量大幅压减,不再将支出进度纳入考核范围。四是关于规范考评程序问题。我厅于2020年8月19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办〔2020〕67号),明确财政厅牵头考核的2项设区市指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财政收入)考核内容及标准、数据采集渠道、考核工作程序等事项。

七、关于加强基层调研和业务培训指导问题。

(一)整改目标。继续实行厅领导联系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业务培训指导力度。

切实抓好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

展现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业务培训班尽量延伸到基层财政部门帮助基层财政干部提高业务水平。

1.关于继续实行厅领导联系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问题。2020年2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厅领导联系基层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桂财办〔2020〕24号),重新调整了各厅领导对口联系的市、县基层联系点。同时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关于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桂财党组〔2020〕41号),明确各位厅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有关工作。文件明确了每位厅领导每季度至少深入对口联系点开展调研1次,同时与对口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每季度要结合当前的工作重点、难点、要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每次调研结束,各调研组均形成了调研报告报党组审定。通过“党务+业务”相结合的调研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基层财政部门、基层党员群众的沟通、联系,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增强了干群关系。

2.关于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问题。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共举办26期培训班,其中23期培训班延伸到市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为基层财政干部提供更多培训机会。今后,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好转,自治区财政厅将适时加强对基层财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为全区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创造更好的条件。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开远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资金到位率较低。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预算为26,000,000.00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25,039,272.00元,资金到位率为96.30%。

(二)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部分指标设立与部门重点工作不相匹配;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未突出项目经费重点支出方向;部分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部分三级指标设置不规范。

(三)资金预算、分配不合理。

根据《开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远市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开组〔20xx〕2号)、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xx预算公开表、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20xx年小额信贷预算金额4,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3,022,800.00元;健全防止返贫及致贫动态监测帮扶资金20xx预算金额2,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435,300.00元;开远市大抓电商促农增收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20xx年预算金额1,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200,000.00元,存在类似实际支出金额远小于预算金额情况,预算额度测算与实际相差较大;预算资金额度分配不合理,与实际不相适应。

(一)严格执行预算目标,预算资金足额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与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对接,依据实际情况编制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预算,及时关注项目执行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及时开展、资金及时到位、资金有效使用,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有发现及时调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编制科学的绩效目标,完善考核指标。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表述;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试行)》及《开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2023年的项目充分估计,早准备,早计划,早安排,用规定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一是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彻底查清单位的资产、资源状况,认真测算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并分析近年来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合理确定收入来源,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三是认真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四是预算支出认真细化到项目的各项支出,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支出,充分反映项目所需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五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严格按照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与财政局加强对接,确保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更精准,资金到位率达100%。二是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重新修改设置。三是进一步与乡镇、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沟通,确保2023年项目预算精准,资金分配合理。

加大我局财务人员和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培训,杜绝本次问题再发生。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一)项目概况。

1.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主要实施项目是开展蒙自经开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及给予蒙自市应急管理局属地企业监管经费补助。

2.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立项依据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工业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的通知》,主要实施项目是对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基于5g无人铜电解智能技术研究、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物联网的锡深加工自动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云南戊电靶材科技有限公司ito/azo靶材项目、云南红河浩志橡胶有限公司新建高强力输送带生产线、云南德高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pvc/ppr/hd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新型材料建设项目6家区内工业转型升级企业进行奖励。

3.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依据为《中共蒙自经开区工作委员会蒙自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奖励办法》(蒙经党工〔20xx〕47号),主要实施项目是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云南惠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等15家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区内企业进行奖励。

(二)项目绩效目标。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xx年开展的3个项目均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各项目的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设置了各项目的三级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项目自评表。

(三)资金安排情况。

20xx年2月1日,经济发展局收到《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经开区各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蒙经财〔20xx〕1号)。

1.下达20xx年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57.1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20xx年蒙自经开区应急管理事务支出。20xx年年中,该笔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指标为21.4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1.45万元。

2.下达20xx年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200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对20xx年园区产业发展起重要支撑的投资规模大、布局集中、有助于壮大及延伸上下游产业链的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进行奖励。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150万元。

3.下达20xx年经济稳增长专项经费200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对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区内企业进行奖励。20xx年年中,该笔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指标为129.1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经济稳增长专项经费129.14万元。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资金用途对该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做到不挪用,不占用。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蒙自经开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社会的监督。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严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依法、规范、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努力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目标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主管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3.评价指标体系

设置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数量、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6个二级指标,并根据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经济发展局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2号)的要求,由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整个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确定绩效评价方法,经发局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组织自评。

2.组织实施

经发局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要求开展自评。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按照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自查,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控制达标,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按照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通过自评,三个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指标预期设置。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的项目决策依据符合红河综保区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的项目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四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0xx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以及资金使用率等还有不足;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也缺少培训机会,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还有待提高。

今后,我单位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特别落实好部门对项目管理的责任,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设定的偏差,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我区镇乡财政自建立以来已有二十年历史。各镇乡(街道)(以下简称镇乡)财政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确保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各镇乡财政经济实力也显著增长。“十五”期间,全区各镇乡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7%,20xx年镇乡财政收入达439590万元,比上年增长33%,占全区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7.5%,镇乡财政收入对全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镇乡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迫切需要我们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内部管理,保障镇乡财政的稳定运行。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我区逐渐形成了“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超收分成,合理补助”的镇乡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xx年起我区实行新一轮镇乡财政管理体制,新体制对镇乡类别进行了重新分类,调整了财政收入格局,提高了支出基数和分成比例,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体现了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进一步增强镇乡组织、管理、监督财政收入与支出的职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再一次明确了收支范围、收支基数核定、镇乡类型划分、财力的具体分配以及转移支付及收支挂钩的相应措施。

(一)镇乡财政的收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并兼顾行政管理的原则,我区财政收入按预算级次作了划分,其中镇乡级财政收入包括:

(2)镇乡固定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镇乡财政的支出范围。

根据区、镇乡政府的事权划分,相应承担支出职能。镇乡财政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镇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管理所需的支出。具体所括:政府机关行政管理费,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农林水等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医疗经费以及支农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社会稳定、社会保障支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居委会经费。

(三)镇乡财政的收支基数核定。

1.财政收入基数:以20xx年的财政收入加20xx年1-10月各镇乡财政收入的增幅予以确定(剔除房地产二税),对减幅较大的镇乡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剔除不可比因素的前提下予以认定。

2.财政支出基。

数:以20xx年的实有人数加以核定,其中:行政管理费年人均7.5万元,行政离退休管理费年人均3万元,事业经费(包括工办人员)年人均5.5万元(卫生事业60%),事业离退休经费年人均0.65万元,镇乡政府机关大楼内工作的行政事业人员的公用经费年人均1万元,另加精简、精减、抚恤、社救、遗属、代课教师事业经费(按编制内实有在职代课教师人均2万元计算)、医疗经费、计生协管员、暂住人口管理人员等经费,并根据20xx年人员变动作适当调整。

(四)划分镇乡类型。

按基期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区平均数的比例、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占支出基数的比重,再考虑镇乡经济的综合实力,划分成三个类别的镇乡。

(五)财力分配方案。

1、区镇共享收入分成。

20xx年共享收入超基数部分,一类镇乡分成50%,二类镇乡分成65%,三类镇乡分成85%。2007年、2008年共享收入基数不分镇乡类型都比上年递增12%,超基数部分分成比例不变。未完成收入基数的镇乡,未完成部份按分成比例相应扣减其他税种的分成额。

2、镇乡固定收入:各镇乡按收入实绩留成100%。

3、房地产二税:营业税按经营地分成,一类镇乡按实绩分成20%,二类镇乡25%,三类镇乡30%;企业所得税按注册地分成,一类镇乡按实绩分成20%,二类镇乡25%,三类镇乡30%。在新城区范围内开发的房地产企业所实现的.营业税根据属地原则一律按实绩分成8%;企业所得税不参与分成。

(六)转移支付。

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欠发达镇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弥补欠发达镇乡的财力不足。我区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以20xx年1500万元为基数,以后三年按上年全区财政可用财力的增幅进行安排,即20xx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数为1500万元x20xx年增幅。

(七)收支挂钩。

实行分税制后,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支。三年内,经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核定的教师新增人员由区财政按年人均2万元进行补助。因正常性工资调整而增加的支出,由镇乡自求平衡,区财政不作补助。若国家有重大增资政策出台,严重影响镇乡财政收支平衡的,则由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区政府出台的对有关镇乡企业的奖励资金,由区、镇乡二级财政共同负担,镇乡财政按分成比例进行负担,实行先分成、后由镇乡财政安排支出的办法,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

(一)事权划分还存在交叉现象,支出责任还没有完全明确。现行镇乡财政管理体制虽然基本上明确了区、镇两级的事权范围,但少数事权仍不完全明确,导致区、镇两级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一些该由镇乡办理的事情镇乡却依赖区级承担。如部门在镇乡的服务机构,其职责是为镇乡服务,而经费由区财政支付;义务教育的财权和事权虽明确为区级,但管理工作事务仍由镇乡承担。事权和财权存在交叉的现象。

(二)收支基数核定不尽合理,收入范围和收入基数增幅有待进一步商榷。从体制运行情况来看,财政收入总额较大镇乡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工商税收和房地产税收,这些税收大部分是区与镇乡的共享收入,而镇乡固定收入比较小。尽管这部分镇乡的财政收入增长额较大,但实际镇乡得到的可支配财力较小,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镇乡的积极性;二是在支出基数核定时,为了全区的公平和合理,区级财政主要只考虑保工资、保运转,事业发展支出主要靠镇乡努力增收来解决,而我区区域范围较大,特别是边远山区镇乡税源单一,增收潜力较小,可控财力有限,制约了镇乡事业的发展。

(三)区、镇两级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镇乡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目前执行的转移支付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书面的制度与办法,转移支付没有具体的可量化指标。目前部分经济发展滞后的镇乡财政基础薄弱,各种政策性因素的调整都会影响镇乡的收支,加上镇乡财政体制改革本身还不完善,如不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些经济发展滞后镇乡财政运行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四)镇乡财政职能没有充分发挥,管理有待加强。长期以来,镇乡财政停留在财务收支与会计核算上,财政管理职能弱化,预算外资金仍在财政体制外循环,脱离财政管理监督,镇乡财政综合调控职能没有发挥。20xx年财政体制改革后,尽管赋予了镇乡一定的财政管理职权,实行了综合财政预算,但是传统的粗放式财政管理的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财政资金多头支出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有的镇乡财政审计办人员较少,素质不高,制度不完善,自身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更难以对所属镇乡企事业和村级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五)镇乡债务管理体制弱化,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各镇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类政府性债务,并且因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政府性债务风险有增无减。特别是土地预征形成的政府性债务,由于现在土地指标控制严格,而各镇乡政府已支付了青苗赔偿费、道路建设费等,土地指标无法落实就无法收回资金,此类债务资金成本也越滚越大,目前尚无妥善的化解办法。

(一)进一步明晰区、镇两级政府的事权,科学界定支出范围。事权是划分财权的基础,事权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有效运行,只有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相适应,政府履行职能才有物质保证。要进一步划分区、镇乡两级政府间的事权范围,明确哪些事该由区级负责,哪些事情该由镇乡负责,哪些事情由两级政府共同负责,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事权更加明晰,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范围。区级既不能包揽一切,无限扩大支出,也不能将区级支出项目推给镇乡办理,加大镇乡财政支出负担。同时区里出台的政策,要求镇乡财政配套的,也要视各镇乡财力状况分别对待。

(二)合理划分收入,适当调整收入基数的增幅。在收入划分上,除了要考虑区级宏观调控外,还要考虑满足镇乡政府行使职能的需要。特别是从20xx年起,福利企业政策的调整、农村教附费的改征,镇乡的收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应在完善现有镇乡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合理划分收入,调整收入基数的增幅,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镇乡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三)要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财政体制自身的不完善必须依靠转移支付制度等形式来弥补,而原有的转移支付的调节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必须进行调整和完善,使转移支付不断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使部分镇乡财力自身无法解决而又必须的需求得到解决,逐步缩小落后镇乡与发达镇乡的差距,使各镇乡的财力相对均衡。在转移支付制度的调整上,应首先安排好困难镇乡开门经费的转移支付,其次再安排项目性的财政转移支付,实现统筹安排镇乡财政资金的目的。

(四)强化镇乡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完善镇乡预决算制度,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镇乡结合自身财力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本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全面推行镇乡财政综合预算,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把镇乡的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编入预算,建立财务核算中心,增强镇乡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并加强支出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三是区财政加强对镇乡预算的预审:镇乡财政将综合预算草案,在召开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前一个月报区财政进行审核,并附书面预算草案报告、预算编制项目及定额、以及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安排原则、预算金额等)。区财政局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无异议的,出具书面的核准意见书,回复镇乡财政。区财政局有异议的,提出修改指导意见,退回镇乡财政进行修改后,重新进行审核。镇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也需经区财政审核,审核重点是增量资金安排是否体现在保证刚性支出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逐步实现一个笼子管收入、一个盘子管预算、一个口子管支出。

(五)加强镇乡债务管理,防范镇乡财政风险。一是各镇乡要构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可变现资产负债率为管理重点,根据省政府要求的债务率、偿债率的控制目标,镇乡财政部门要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二是要责任明确,举借政府性债务的部门、单位为最终债务人,最终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偿债行政责任人,对偿还政府性债务承担行政领导责任;最终债务人的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为偿债监督行政责任人,承担对偿债行政责任人组织偿还政府性债务工作的监督责任。镇乡政府和所属部门一律不得新增政府性性债务,不得新增对外担保。三是区政府对各项债务指标要进行考核,各镇乡政府性债务要争取每年有所下降,要以限期清收为重点,划分债务类别,制定周密的清收方案,做到有奖有罚,并对压缩债务情况纳入镇乡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考核的内容。四是举借政府性债务应当“计划报批、落实来源、规模控制、专款专用”的总体要求,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应当是公益性领域的项目,主要用于事关区域整体发展所急需建设但暂时存在资金缺口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竞争性项目建设。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xxx财预〔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书记负责牵头,财政所人员负责全面清理,相关部门配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乡党委、政府对此次工作高度重视,于3月4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成立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此次清理工作小组组长由乡纪委书记李万曲同志兼任,财政所所长刘良君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负责此次清理工作具体事务。

我乡一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管理财政资金,按期对财政工作进行清理和自查。此次专项清理自查:

一是我乡行政事业经费无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二是我乡行政事业专项经费无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三是我乡无未开工项目、无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和无项目有剩余资金;

四是我乡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我乡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从思想上树立良好意识,做到财政无小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财政工作,坚持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保证财政资金用准、用实、用好。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三)对协管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绩效评价内容,外聘协管员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足,情况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长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主要分为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优化考核体系,提升项目实施效果。通过调整每月评分表(详见附件)的方式,优化考核体系:

(1)增加对受益群众考核维度,对外聘协管员有效投诉次数列入考评指标中;

(3)增加每月对外聘协管员项目进行总结评价和建议内容;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1)合理调整人员费用及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

(2)结合月考评数据和情况,按合同规定对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约定最低分值的,按照差异分数进行扣除服务费。

(三)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协管员整体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明确外聘协管员管理方要定期安排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培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纪律规范等内容。分局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协管员参与的管控行动进行事前培训,不断提升协管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xx〕4号)精神,我局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为部门整体支出。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巴财监绩〔20xx〕6号)要求,我局及时对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组成

市投资促进局是巴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内设办公室、投促一科、投促二科、项目科、投资服务科、对外联络科等一室五科。

(二)机构职能

负责投资促进、利用外资等有关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投资促进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我市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工作,监督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受市政府委托,代管市政府驻上海、重庆、深圳、西安办事(联络)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编制

现有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8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xx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66119.79元,其中:上年结转865596.79元。人员经费收入2751323.00元、公用经费收入609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26200.00元、运转类项目经费收入577379.13元、招商引资项目经费1902217.66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xx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20245.5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支出2617024.00元、公用经费支出582828.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00.00元、运转类项目经费支出427442.5元、招商引资项目经费支出1566750.31元。

20xx年,“屏对屏”“线连线”开展网络招商活动12场次,举行在线专题推介会8场,洽谈项目120余个,“云端”签约项目11个。借力20xx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第八届巴人文化艺术节等省市重大平台活动,举办系列投资推介活动,累计集中签约项目169个、协议投资345.81亿元。促成重庆岸嘉专业建材生产、居然之家家居城等30个重大产业项目签约落地。承办四川省服务业“4+6”产业项目集中开工巴中分会场暨巴中市20xx年第二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集中开工项目146个,总投资446.1亿元。

(一)经费预算有待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申报经费预算与实际执行数有一定差异。

(二)部门项目预算调整程度较高。年中调减预算3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项目预算调整变动率为18.59%。

(一)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细化做实绩效目标预算申报,全力做到经费预算与实际执行数相符。

(二)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管控。针对常态化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积极总结经验,持续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量入为出,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1、立项背景。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安排20xx年度办公租房专项资金83万元,设立本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办公租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办公场所的租金,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费及中央空调费,其他公用设施维护费。

(2)项目实施情况。

办公租房专项资金的使用,切实可行地保障了日常办公的稳定和进行,有计划对现有办公场所进行维护,改善办公环境,努力为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预算的批复》,项目预算资金为83万元,实际支出8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办公租房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房租,为支队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场所保障,保证文化市场监管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阶段性目标。

20xx年度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公租房专项经费83万元,该项目是年初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时同时下达的,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资金全部到位。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20xx年南昌市文化执法支队办公租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分配财政资金。通过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全面、客观地反映我支队20xx年办公租房专项工作执行情况,综合评价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同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20xx年度办公租房安排投入83万元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效果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整个绩效评价工作遵循“合法依规、科学客观、全面评价、提升绩效”的十六字原则,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了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投入指标(资金落实和使用指标)、产出指标(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评分表。

3、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是结果比较法,即数据对比,标准和产出对照,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

4、评价标准。

采用计划标准作为20xx年度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公租房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即以《20xx年度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公租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我支队20xx年工作计划及20xx年度办公租房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作为评价标准,对20xx年度办公租房专项资金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为完成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我支队成立了20xx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统一布置、协调和落实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2)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深入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xx】8号)、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xx]13号)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xx〕10号)文件,认真研究同时结合专项的实际,以及市财政局提出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要求,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绩效评价个性指标及评价标准。

2、数据采集和自评阶段。

各项目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基础资料和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收集的数据资料,详细填报自评有关报表,并在5月10日前完成数据填报、收集、汇总工作,及时报至支队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相关部门报送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核、归类、整理、统计,并抽查部分银行凭单、会计凭证、成果文件等,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册、文件进行分析综合,撰写部门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主管局。

4、整改落实阶段。

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汇总分析报告,督促相关问题的整改。

根据《20xx年度市支队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资金落实和使用指标、项目产出、项目效果、项目满意度指标等方面项目实施进行了评价:自评得分为97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分析。

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预算的编报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科室协助配合。项目经费预算的编报和实施,结合相关科室业务职能或专项工作,本着立项有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的原则,依规编报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预算批复后,专款专用。市支队有明确的预算编制流程,确保预算工作的合理性、合规性。

2、绩效目标分析。

该专项资金于20xx年12月编报了《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公租房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并通过了市财政绩效管理办公室的审核。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主要依据是我支队20xx年工作要点。项目绩效目标与我支队20xx年工作要点中的工作内容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与项目完成后产生的正常业绩水平接近。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资金83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体现出来,与项目目标任务数相对应。

3、资金投入分析。

项目预算编制通过了科学论证,即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分析。

(1)资金到位率:资金实际到位83万元,预算资金8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资金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8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3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组织实施分析。

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核制度,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确立了财务管理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授权”的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而言,财务管理工作如下。

(1)制度建设方面。市支队制定了《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资产管理制度》、《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预算管理制度》、《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项目管理制度》、《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收支管理制度》、《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合同管理制度》、《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着力抓好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资产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效使用资金,为支队工作的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2)预算管理方面。首先,将预算资金合理地分配到使用部门掌握使用,实行经费开支由使用部门按权限审批。其次,树立了以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审批制度管理和审核制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理念,使支队的财务工作从单纯的申请资金、记账、出纳为主的报账型的工作方式,逐步转向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管理控制、事后绩效评价的新型财务管理模式。

(3)财务职责方面。办公室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监管,项目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和规范,各类会计核算资料提供及时;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已完成项目及时进行决算与审计,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可行地保障了日常办公的稳定和进行,有计划对现有办公场所进行维护,改善办公环境,努力为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产出质量指标情况分析。

20xx年,围绕办公租房费用实施质量指标方面,对相关租房合同中规定使用项目资金预算支出达到的实际值均与原有制定预期值略有差距,优良率、满意率为90%,日后会加强与出租方沟通协调,在电梯、空调、网络使用等方面保障日常工作所需。

2、产出时效指标情况分析。

因专项经费项目属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范畴,主要评价是否按预算安排组织实施并且常年性业务能正常开展,实施时效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各项支出均能保证常年性业务正常开展。

3、产出成本指标情况分析。

按成本预算控制,设置预期预算使用率100%,在保持相同预算资金支出数额情况下,尽可能扩大产出,实际使用率为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主要围绕从整体工作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上保证了支队执法、培训、教育等活动的正常开展,是否保障了支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2、可持续影响指标情况分析。

支队的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与市场其他参与主体密不可分,为企业、商家进行更健全的监管、更完善的法规教育,是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利保障,要保障相关涉案企业的后续整改到位率,巩固执法成果。

(一)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

1、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确保实现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公开化、透明化。在妥善使用财政资金的同时,开源节流,在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基础上,树立节俭办公意识,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为项目经费使用工作提供坚实的支撑。

2、全面提升了我支队日常公用经费的使用绩效,强化了对各类业务费用支出的财务管理,有利于不断改善支队的办公设施,优化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办公租房经费使用质量。

3、树立了以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审批制度管理和审核制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理念,使支队的财务工作从单纯的申请资金、记账、出纳为主的报账型的工作方式,逐步转向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管理控制、事后绩效评价的新型财务管理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在目标设定方面,针对专项资金的目标实现,由于项目本身属于日常公用经费类的资金,涉及难以量化的因素,部分定性与定量指标匹配缺乏可衡量性和时效性。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

2、在资金分配方面,项目资金预算的结构与实际支出的结构有一定的差异。

3、尽管我支队希望增强项目的经济效益,但受项目单位性质所限,按照要求进行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因而难以体现经济效益。

1、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项目资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配备相关人员专门负责项目支出运行管理。

2、在资金分配方面,项目资金预算的结构与实际支出的结构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应根据项目活动、项目开支范围、成本定额等有关资料来更精确的进行项目经费预算,加强各部门的沟通联系。

3、业务管理方面,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按季度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落实问责机制,将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评价依据,以提高部门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因我支队既是用款单位又是绩效评价单位,用款单位绩效报告主要简述项目的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自评情况等内容。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继续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我支队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环卫处办公用房一年租金共计19.54万元,按年度进行申报,资金及时批复到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用于环卫处办公用房,为环卫处日常办公提供固定场所。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于20xx年12月已全部到位,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预算18.27万元,实际到位19.54万元。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19.54万元,已全部用完,主要用于:租赁费。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形式,由财政局年初拟定用款计划,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主要由达川区环卫处年初一次性付给房东。

(一)项目完成情况。

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于20xx年3月一次性付给房东。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项支出管理,确保的办公用房租金的缴纳,满意度100%。

(一)存在的问题。

房租租金每年上涨,年初预算不足。

(二)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能够加大本项目资金的预算力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1.存在问题: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性质使用资金,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存在问题:资产处置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单位资产定期清查,提前对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安排,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按程序报废,对已达报废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重新调配使用。

3.存在问题:新购置资产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绩效评价中提到的打印机问题,我厅在大数据局配发的适配国产化电脑到位后立即分配了该批新购打印机,已在xxxx年9月领用完毕,现已正常使用。

4.存在问题:资产信息有误。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委托资产清查公司,查找问题原因,及时更正了错误的资产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5.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不精准,未考虑司法警官学校迁建工程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厅机关各处室和下属单位预算申报指导,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xxxx年7月1日我厅召开了部门预算培训会,对各处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验办进行预算编制培训及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反复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需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结合近年经费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考虑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对确定纳入年度工作的项目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精准测算,将所有收入及支出均纳入预算编制,完整反映单位收入情况。

6.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中存在资金设置不足,与实际偏离较大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对于超预算或结转结余大的项目,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对于确因工作发生变化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调整预算。

(二)项目管理方面。

7.存在问题:司法警官学校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迁建工程存在未及时按准则转为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省司法警官学校在xxxx年3月已完成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同时我厅加强了对竣工项目的结(决)算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决)算工作,并根据竣工财务结(决)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转入工作等具体要求。

8.存在问题:司法厅本级项目竣工结(决)算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在xxxx年6月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转入固定资产。

(三)绩效管理方面。

9.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设置不清晰。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规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计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10.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细化量化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对绩效指标值设置进行了指导培训,要求绩效指标设置逐步从定性向定量深化,避免指标“不清晰、不可衡量、不便考核”的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在编报2022年预算时,严格按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绩效,并提供测算依据。在绩效运行时发生偏差及时进行调整。

11.存在问题:部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及所属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开展项目自评,并提交印证材料,如未提供相应材料,视为未完成,按比例扣分。从而达到提高绩效目标自评质量的目的,为下步绩效管理工作积累更多经验。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今后工作中,我厅将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合理规划预算绩效管理计划并严格实施。同时我厅将加强人员培训,持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资金使用原则,全面树立绩效理念,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实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效绩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2022年是《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扩围提质推进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要把绩效评价结果用好,要落实好奖惩措施”的批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协同联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跟踪督导问题整改,促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见效。

针对20xx年《评价报告》涉及的20家项目单位50个问题点,财审联动下达整改函,明确各项目单位是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绩效整改第一责任人,预算主管部门承担整改牵头责任;要求专题整改报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市(县市区)领导审批后,再反馈本级财政与审计部门。各级财政与审计部门跟踪督查,压实各项目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各责任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对标问题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各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从自身找原因,对未尽职等主观因素造成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主动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其中:市教体局、市统计局、市商粮局及市城投集团等项目单位,立行立改行动快,整改导向有结果。截至5月底,各项目责任单位书面整改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如期上报,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总体看,今年财审联动整改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在评价期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取得较大进展。截至目前,财审联动清单涉及的50个突出问题相关单位均已进行整改。结合全过程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在针对上年度评价结果调减20xx年项目预算2480万元基础上,延伸取消和压减2022年专项预算8个,涉及调减资金1025万元;将城市照明中心存在的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5236万元,建议纳入财政其他资金账户管理,上报设立绿色照明工程专项基金;收回在建项目沉淀资金2600万元,实际建议及收回资金总量再创新高。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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