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大全(19篇)

时间:2023-10-26 21:35:39 作者:文轩 专业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大全(19篇)

读后感是一个人对作品的主观感受,是个性的、独特的,对于不同的读者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接下来,我将分享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灵感。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成了我最敬佩的人。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让人不能不感叹他的神奇。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不仅如此,除了福尔摩斯,化生等人物也刻画的惟妙惟肖。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这个超级大侦探,无所不能,无所不晓。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是个神——是个能掐会算的神。他——是个神。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这本书收入了“柯南·道尔”先生的九篇作品。例如:《血字的研究》、《跳舞的人》、《海军协定》……其中写的最长的是《血字的研究》,而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欢的却是《跳舞的人》。

而这篇不是去推理罪犯是谁。而是去破解一种奇特的密码。从而引罪犯自己上钩。

而这些密码是由一些我们看不懂的小人组成的。

人们只把它当做小孩子乱涂乱画的一串小人罢了。而十分之有侦探头脑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把这串密码破译了。大概的意思为我已到此后边则是一个人名。

其次,便喜欢了《波希米亚丑闻》。他给我的印象极其的深,一向无一失败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次任务没有,成功让一个女人跑了,不过结局还是很圆满的一项嘲笑女士的他,他尊称那个女人为“那位女士”

我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也见识了“柯南·道尔”的厉害,其中就学到不要放过每一个细微的细节。

大侦探福尔摩斯三年级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侦探小说《福尔摩斯》读后感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细节决定成败。福尔摩斯就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因此,一桩桩奇案才在他的手下真相大白,让人心服口服。

一桩桩真实的案件扣人心弦,福尔摩斯越过重重阻碍,细心观察,仔细琢磨,从细节入手,最终水落石出。再想想以前的我,总是不拘小节,粗心大意。做数学时不是小数多看了一位就是少写一个零。语文也时常出现错别字。“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现在,这句话已经成了我学习生活的座右铭。成功是靠每一个细节,每一件小事,慢慢堆积起来的。

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跟福尔摩斯心灵的对话,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善于思考,热爱探索,坚持不懈,细节决定成败。

侦探小说《福尔摩斯》读后感

昨晚,我和一帮同学在风荷三期滑板。

我和海宇把其他同学远远地甩在后面,我们俩等了好久都没看见他们追来,就滑回去找他们。原来是张心怡滑板上的一颗螺丝掉了,他们正在帮忙找。他们盲目地找了3圈,可想而知没找到。我说:“哈哈,你们肯定比不过我,我可等于两个“福尔摩斯”,本人一出手,必马到成功。”

然后我仔细询问张心怡那螺丝是怎么样的,感觉在哪里掉的。我还仔细观察了自己的滑板螺丝,发现它在路灯的照耀下微微发光,而且有纽扣那么大。根据张心怡提供的线索我仔仔细细地一步一步地搜索着,只找了半圈就轻而易举地找着了。为此我还得到一块钱的奖励呢。

侦探小说《福尔摩斯》读后感

从小,我就喜欢看课外书,尤其是侦探类的。妈妈上周给我买了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看阅读。

福尔摩斯是一名神探,他学识渊博,精通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文学,除此之外,他还精于拳术和刀剑;他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从不轻易说出心里话,但高兴地时候却滔滔不绝。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成了犯罪分子的克星,他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

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主要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谨慎的人,他总是从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的去破这个案子,每一次案件的背后,都会精心布置一个难以揣摩的现场,但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谜底就慢慢被揭开了。

在破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也没有放弃,记得他说过一句话:“如果我可以你确实地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他的与坏人同归于尽的精神真让我敬佩。

比如故事里的《退休的颜料商》收尾,无论是科波莱森街的空头公司,暗藏玄机的赫尔斯通庄园,还是布满阴谋的凶宅,都留下了福尔摩斯的脚步,其中的谜团也都因他而迎刀而解,他的聪明才智、敏捷迅猛的动作,缜密的逻辑思维……等等,让我敬佩不已。

福尔摩斯令人敬佩的不仅仅是他高超的技巧,还有他的人格魅力,他能认真地观察,并且遇事镇定他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

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的博学多才,做事谨慎,同归于尽的精神让我敬佩。

侦探小说《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这个愉快的暑假里,我读了英国最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吧!

我最喜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能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和机智勇敢。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给自己的女友报仇,而去杀把女友害死的人了。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只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我觉得他应该去报警而不是去杀人,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福尔摩斯在这个故事里,和他的助手华生立了不少的功劳。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的脾气很古怪,却知识渊博、仔细观察的侦探,所以他才无所不能,没有他破不了的案件。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他为什么很聪明。原来他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细心观察,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

侦探小说《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看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一开始我都是在白天看的,可是被故事迷住了,所以晚上9点多我一个人在房间里还接着看。

唉,接下来那几天晚上我都没睡一个好觉,晚上都是带着害怕睡觉的,有时候还会做一个可怕的噩梦呢!有时候看到天花板上的影子就觉得这房间里除了我还有很多鬼呀!

过了好几个星期,妈妈见我都没有接着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便问我,“nancy(我的英文名)!你怎么最近都没有看福尔摩斯?”“别提了,一开始还不错,可是看到后面都快吓死我了,书中不是女鬼就是吸血鬼!”还没等妈妈说完我就埋怨了。妈妈立刻批评我,“你呀你!有什么好怕的?世界上根本没有鬼,再说书里写的都是假的。”“哦!是吗?”我信是信的,但还是怕的。

唉,我求求您了,鬼怪啊,您别再跟我了,您也去跟跟别人吧!您跟我都跟了一个月啦!求求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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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很多神探让我惊叹不已:狄仁杰·江户川柯南·赫尔克里·波洛不过,最最让我惊叹,让我感觉料事如神的侦探还是这位: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从来不相信有这样一个神奇人物所在:只凭人一身的特点,就能推断他从哪里来或者他的职业;只凭一些事物,就能说出这个人的性格和特点以及特征;他只需要凭案件中的一些事物,就能推断出案件中的主要人物,以及性格特征,从而破案他的本领让我惊叹不已。我从来没想到过,世界上竟有这么一个传奇人物所在。虽说他是虚构的,但是他更加地让我坚信一个道理: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从翻开书的第一时间,我就为福尔摩斯打心底地佩服。他的聪明才智让我佩服不已,他的冷静果断令我敬畏不已。福尔摩斯的出现让我更加地坚信没有什么是人类的大脑做不到的事情,人类的头脑是无所不能的。只要你坚信这个道理,并努力地去奋斗,天才就是你自己的。

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我们要勇于和邪恶抗争。我们要学会判断对错,并要坚持与邪恶抗争。我们不能败在黑暗的脚下,因为,胜利永远属于正义的这一边。

总之,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同时,我也佩服福尔摩斯的机智与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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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

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

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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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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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由英国最著名的探案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特别好看。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很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刺激,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在《四签名》中,你会以为凶手有四人,而实际上只有一人。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会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

在我看福尔摩斯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到了名侦探柯南。柯南在福尔摩斯的影响下,也破了许多奇案。

 

 

福尔摩斯读后感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吸血鬼》,是说:在一个家庭里,一位妈妈给中了箭毒的婴儿吸出毒血,但是吸完毒血后被人误以为是吸血鬼,从此她的丈夫,亲人远离了她。但是在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下,帮助了这位妈妈重返回清白,她的大儿子也得到了父爱,从此,这个家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伟大的,我们要什么,母亲就给什么。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啊!我们应该回报父母对我们的关爱!

在四川大地震时,一位母亲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被压在了废墟底下,当婴儿吸完了母亲的最后一滴奶水,便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这是,这位母亲拿着一根缝衣针,在手指上扎了一个小洞,孩子便吸起她的血。当救援人员发现这位母亲时,这位母亲才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

读《福尔摩斯侦探集》有感

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它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历尽毕生心血著成的,同时也是以福尔摩斯的好朋友华生的口吻来叙述的。

福尔摩斯一直以来都受到广大读者的钦佩甚至为之倾倒。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为法律捍卫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作者所塑造的这个有血有肉的小说主人公福尔摩斯虽然似个圣人,但又并非圣人。可以说,是一个及其细心又善于观察的人,尤其是有关于断案等一系列细节能够做到仔细观察、联想的人。

他经常在实验室里摆弄一些奇怪的化学试剂,证明自己的想法或已存在的事实;他可以从一个人的衣着、表情、眼神及各种细小的动作快速准确的判断出这个人的心理或他曾经去过的地方或职业、目前的状况等···这不得不令人惊叹!但是,这一系列的推理如果真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又是那么有理有据,可谓“事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细心至无人能及。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每一个案件委托人的出现都让福尔摩斯的观察力更加透彻。他能准确无误地说出一些委托人不曾向他透露的情况,仿佛他曾目睹或亲身经历过一样。但是,作者塑造的福尔摩斯是个只在他涉及的领域上发光发亮的人。而在另一方面,如: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等领域,他一无所知。“一个不知道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构成的人,不知道地球绕太阳转的大侦探”这是华生医生在书中对福尔摩斯的介绍。他只专心于研究犯罪及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或是一些科学实验。当然福尔摩斯的.小提琴拉得也很好。一个人如果在某方面有突出成就,那就有一些方面是他从未涉足的。正如他解释那样: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你必须选择地吸收知识,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那样做是愚蠢的。福尔摩斯就是这样,把他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一件不漏地装入他的脑袋并把它们付之于行动,难怪他在破案方面达到登峰造极程度。

他在破案过程中遇到危险时表现出来的从容镇定和大无畏的精神是使人折服的。然而,我更欣赏的是他做事的风格。作为一名侦探,虽说这是他的职业,但是,他并没有因为某个贵族出手大方而更加卖命,也从不会因为委托人地位身份低微就加以漠视。看得出,福尔摩斯是出于对案子的极大兴趣才探究洞穴,最终挖出真相的。福尔摩斯是个淡薄名利的人。他只在乎破案过程中自己思维的融动和这个案情的起伏迷离,对于破案的功劳,让那些官方警察谁爱谁抢去吧!反正他不会在乎这些。对于酬劳,他也是不计较的,只是他不得不靠这个职业吃饭,他所拿的是他应得的。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虽然已在侦探界名声大噪,也帮助一些达官显贵破案,到头来还是穷光蛋一个。在当今社会,这种人少之又少,真是一个纯洁的灵魂。

福尔摩斯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在他的身上体现出了一种精神:让世界多一份友爱,少一份罪恶。这不正是全世界人民所追求的么!同时,也正是侦探事业的艰辛与坎坷才让最后的胜利显得如此的耀眼。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那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细心观察的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和柯南一样,也非常擅长破案,他破过许多案子,如: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工程师大拇指案······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当然是斑点带子案了。

海伦·托斯纳小姐的姐姐,在一次深夜由于太惊恐去世了,案发前,她姐姐总说;“我晚上经常闻到继父抽雪茄的味道,并且总是听到有人吹口哨。”可是海伦·托斯纳小姐从来没有听到过,等到海伦·托斯纳小姐准备就寝时,她姐姐的房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海伦·托斯纳小姐冲了过来,发现姐姐面色发白,缩在墙角,嘴里还叫着:“带子,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海伦·托斯纳小姐叫醒了继父和医生,但医生来了时,她姐姐已经咽气了。

那么,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是什么呢?

其实是蛇,蛇也会发出哨音,那天,福尔摩斯在房间等待,有了雪茄味,福尔摩斯立即拿起事先准备好的藤鞭,使劲抽打房间的铃绳,使蛇无法沿着铃绳爬上来,可福尔摩斯的举动激怒了它,它咬了它第一个看见的人—医生。当福尔摩斯打开房门,发现医生已经死了,那条蛇是那个时候最毒的蛇,它咬一个人,那个人十秒内就会咽气。

当时我看完之后,震惊了。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可那些警察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福尔摩斯总让警察丢脸,福尔摩斯说:“我破的案子,只有四个是由我的名字命名的,剩余四十九个都是警察们的。”福尔摩斯不贪图名利,他曾说过:“我要抓住罪犯,宁愿和他同归于尽!”最后一案中,他为了抓住罪犯,与他搏斗,最后坠入山崖,不知去向。

他一生都在破案,大家都很信任他,他不要求太多酬劳,只一心为了老百姓的安宁,他很伟大!

《大侦探福尔摩斯》观后感

从没在电影中接触福尔摩斯,以前都只是在书中,今天突发奇想地打算看看有关的电影,他还是像书中的那样聪明。

罪犯布莱克伍德在临刑前,要求见福尔摩斯,发出警告:死亡不可能终结他的力量,死亡即是开始,还说福尔摩斯会面临死亡。之后他被处以绞死,被确认死亡。但之后不久,有人看见了布莱克伍德复活,福尔摩斯于是与他的挚友华生开始追查,他经过蛛丝马迹推理,在脑中浮现出当时发生的场景,当然也面临了危险,与恶人格斗,码头大爆炸,遭到通缉等,华生与福尔摩斯不离不弃,偶尔拌拌嘴,有时抱怨,在电影中几次不想与福尔摩斯一起行动,但是总是不放心福尔摩斯的安危,还是一起跟去了,事实说明福尔摩斯真的会有危险,也还好有华生帮忙度过危险。在经历了险象环生之后,福尔摩斯一步一步地推理,最后明白了罪犯布莱克伍德的阴谋,并且破除了它。在最后决斗的时候把一切原理逻辑告诉了布莱克,很是帅气。

福尔摩斯还是和书中一样聪明绝顶,能够通过蛛丝马迹了解一切,还能在脑中构造出当时发生的情景,真是了不起。其次为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友谊鼓掌,福尔摩斯有危险或者需要帮助的时候,华生总能在第一时间出现,帮助福尔摩斯,在电影中我觉得华生不只是福尔摩斯的朋友,有时还像是一位父亲一样照顾着福尔摩斯的生活,真羡慕福尔摩斯有这样的智慧和像华生一般的知己。看完电影后,感觉和书中有几分不同,书中没有两人的斗嘴,也没有一些幽默的场面,虽然书很经典,但我感觉这些小改动也是非常妙的,还有书中没有华生不想与福尔摩斯一起行动的情节,但是有了这些拌嘴与不想行动的情节,再加上华生担心最终还是一起去,这更好的凸显了两人的真挚友谊,电影还是蛮好看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完后,我受益匪浅,心情久久都不能平复!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写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破解的众多案件中的《蓝宝石案》《消失的中卫案》《海军协定案》《六座拿破仑雕像案》和《诺伍德的建筑师案》。在这些案子中,福尔摩斯有勇有谋、认真仔细、不怕困难,使他将这些奇特的案子出色地破解了。

读完后,我想到了我自己:福尔摩斯探案时,认真仔细、一丝不苟;而我,做事马马虎虎、粗心大意。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另一样。现在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一次考试时,我早早地完成了试卷,可我不是像其他同学一样认真仔细地检查,而是东张西望,看着其他同学在检查,有时玩玩铅笔,有时玩玩橡皮,还有时玩玩手指。就这样过了三十分钟,考试结束了。过了几天,试卷发下来了,我做错了一大题,被扣了十几分。结果只考了八十几分。我与他对比,我渺小极了,真是天壤之别啊!

福尔摩斯探案时,即使有什么困难,都阻止不了他;而我,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缩头缩脑。有一次,我在做作业的时候,突然遇到了一道思考题,它像一只拦路老虎一样,"挡"住了我。我苦思冥想都想不出解决方法,最后,我干脆不想了,把那道思考题置之不理,出去玩了。现在想起来十分惭愧。福尔摩斯有勇有谋,知识丰富,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学会了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我爱《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敬爱福尔摩斯,因为他让我学会了做事要一丝不苟、认真仔细、不怕困难!

暑假《福尔摩斯》读后感,《福尔摩斯》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六年级:张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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