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时间通知(优质19篇)

时间:2023-12-15 05:37:18 作者:碧墨

通过通知,我们可以及时了解政策、规定或重要活动等信息。下文是一些精选的通知范本,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够有所启发。

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近日就2011年认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发出通知,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教师。

符合认定范围的人员获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后,并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在规定期限内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后,认定员级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认定助理级资格,硕士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满3年及博士学位获得者,认定中级资格。资历计算截止为当年度的年12月31日。

省教育厅所规定的材料受理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30日,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广东省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通知广东省中小学寒假开学时间

根据《关于2016年普通中小学假期安排工作的通知》(日教字〔2015〕143号)安排,2016年日照市中小学寒暑假放假时间如下。

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放假时间为公历2016年1月28日至2月24日(农历腊月十九至次年正月十七),2月25日(正月十八)开学;暑假时间为8周,放假时间为公历2016年7月7日至8月31日(农历六月初四到七月廿九),9月1日(八月初一)开学。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放假时间为公历2016年2月2日至2月22日(农历腊月廿四至次年正月十五),2月23日(正月十六)开学;暑假时间为7周,放假时间为公历2016年7月14日至8月31日(农历六月十一到七月廿九),9月1日(八月初一)开学。

2016年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学业水平考试、高考等原因影响正常上课时间,各区县教育局统一按照对等时间调整并书面报经市教育局同意。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缴费时间及网上缴费方式通知广东省医师网

各考点:

广东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缴纳全部实行网上支付,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在规定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缴费。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也无法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由“易宝支付”缴费平台提供服务,该平台可支持多种银行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安全的上网环境中实现网上缴费。现将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考区报名费标准为执业医师2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90元/人。

(二)考生需按照缴费系统统一要求缴纳报名费。

1、通过考区报名资格复核后,在指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报名费,完成缴费后方为报名成功,并可在指定时间内打印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

2、缴费时间为5月6日至31日。准考证发布时间由考点另行通知。

二、网上缴费注意事项。

(一)务必认真阅读缴费说明(附后)并据此操作。

(二)务必牢记订单号。无订单号可能导致无法退款。(银行不能查询超过3个月的订单号,请专门记录订单号。)。

(三)易宝支付公司统一受理缴费和退费问题。

联系方式:

1、“易宝支付在线客服”

3、“易宝支付”客服邮箱:help@。

(四)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的缴费各类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20xx年5月9日。

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我省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将于10月份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档案已挂靠我省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认定对象包括:

(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二)已取得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在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的“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培养对象。

(四)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修订)》(粤教继函〔〕10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以下简称“两学”)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师范教育类院校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2)在校期间补修“两学”,并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附件1)。

(3)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或补修过相应层次的“两学”,并取得合格证书。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凌晨至10月23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的“网上报名”栏。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现场确认报名时间由各市认定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申请人需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报名并完成普通话测试、“两学”补修及体格检查等。

(二)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受理申请期限内提交以下相关的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两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除在编在职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四)认定收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814号)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2.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两学”课程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将本市开展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

(二)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普通话测试、补修“两学”课程、体检、学历鉴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三)各认定机构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审核网报数据,并在2011年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教育部将根据12月1日零点前系统所显示我省已生成的编号数发放证书。

五、其他。

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我厅委托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认定中有关技术问题请直接咨询该学院,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18819280473,传真:020-87218126。

本通知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均可在我厅主页“教师资格认定”栏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网()查询与下载。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缴费时间及网上缴费方式通知广东省医师网

【-江西南昌执业医师综合笔试网上缴费时间:7月23日-8月10日】: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规定,20南昌市医师资格考试费全部实行网上支付,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请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缴费。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医学综合笔试,也无法打印综合笔试准考证等材料。

网上缴费由“易宝支付”缴费平台提供服务,该平台可支持多种银行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安全的上网环境中实现网上缴费。

一、缴费标准。

根据规定,综合笔试:执业医师每考生24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考生130元。

二、缴费时间。

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2015年7月23日―2015年8月10日),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用。

对于因个人原因缴纳费用后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三、注意事项。

(一)务必按照缴费要求进行操作缴费。

(二)易宝支付公司统一受理缴费等问题。联系方式:

1.“易宝支付在线客服”

3.“易宝支付”客服邮箱:help@。

特此通告。

广东省志愿填报时间安排通知

6月24日起,考生可以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进入查询界面后,输入报名号和准考证上的密码,查询高考(精品课)成绩、报名信息、特征信息等。

据了解今年重庆市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26日9:00-28日18:00进行。全市所有类别考生均应在以上时间段,通过网上填报高考志愿,过期未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另外,请考生及时关注志愿填报入口公布的二次征集志愿时间。如有变动,以志愿填报入口公布的时间为准。同时提醒考生,应密切关注征集志愿安排,及时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看征集志愿的院校和专业计划,及时填报征集志愿。由于征集志愿时间短暂,考生应牢记志愿填报初始密码(印在高考准考证上),如忘记或丢失密码,要提前到高考报名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查询,以免错过填报时间。

考试院特别提醒,录取期间,考生可以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免费查询自己的录取轨迹和录取情况,也可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查询。考生在收到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应通过市教育考试院或院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20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在10月份举行,相关录取工作大概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进行。在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开展期间,考生接到的所谓的“成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均没有经过正规的录取审批程序,请切勿轻信,谨防上当受骗!

广东省志愿填报时间安排通知

1.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各类高等学校在广东省招生的录取工作。录取工作通过计算机录取专用系统进行网上录取。

2.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同批录取资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招生办公室按投档原则,以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等学校,由高等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省招生办公室对高等学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高等学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名单进行核准备案,对高等学校不合理录取或退档提出复议。高等学校必须认真对待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的复议,对不合理落选的考生,高等学校应予纠正,如不纠正,考生提出质疑或上诉,高等学校必须进行解释和妥善处理。对群众来信来访,高等学校应认真、及时接待处理。

3.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公室设立录取监察组。录取监察组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察,加强反腐防腐教育,加强录取纪律的监督,维护录取期间的正常秩序,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4.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等学校须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计算机设备、校园网络及通讯线路建设,保障网络畅通,做好计算机与网络防病du工作,确保招生录取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各高等学校需指定一位熟悉招生业务工作的同志,负责本校与省招生办公室的联络工作,录取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

5.高等学校分五批次进行录取,包括提前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a类、第三批专科b类。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与文科类、理工类院校(专业)录取同批次进行,艺术类在同批次中先于文理科投档。具体批次如下:

(1)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本、专科院校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畜医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同意在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其中提前一本和提前二本院校(专业)在文科类、理科类一本之前录取;提前批专科层次的院校(专业)在第二批本科录取结束、第三批专科a类录取开始前录取。

(2)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院校在提前第二批之后投档。高水平运动队(统考)及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与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所在批次同期进行。

(3)“地方专项计划”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开始前进行,考生电子档案投放与“自主招生”同步进行。

(4)第一批本科:“211工程”院校和其他重点本科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5)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和经批准的其他院校,以及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

(6)第三批专科a类:中央部属、省属本科高校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属专科院校(含外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或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广东所辖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科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同意)。

(7)第三批专科b类:独立学院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专科高校(含市属本、专科院校面向本市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外高职院校、省内外民办高职院校。

(8)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区)设置院校专业计划,在定点院校所在招生批次录取结束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投档办法进行投档,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检索,一次性投档。对有缺额的院校专业,从有专业服从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9)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专业、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以及“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均在院校本科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

(10)高等职业院校招收“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三批a类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报考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投档,择优录取。

6.录取分数线的确定:

(1)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以文化课统考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统考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艺术类考生文化课统考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水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以及生源情况,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可自主制定本校具体的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11号)的要求,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最低要求一般不低于高校在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往年录取分数情况,单独划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单独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4)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将上述专业归在艺术类招生的高校须在《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报术科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5)普通高校少数民族班、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

7.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照《广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实行平行志愿的学校,须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按规定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及调整投档比例。未按时反馈投档比例的,省招生办公室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

8.填报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相应批次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排序投档。未能在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征集志愿录取,或参加下一批次排序投档。

9.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

(1)总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总量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

(2)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3)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顺序:第一次投档,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投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情况,按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进行第二次投档,按1:1比例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对第三批专科b类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适当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一次性进行补档,补档后再根据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录取情况,安排征集志愿;其余批次各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补档,先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安排征集志愿。

(4)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省招生办公室在文化总分和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为1:1至1:1.2,院校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已投满的,不再投后续志愿。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进行第二次投档,按1:1比例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5)艺术类院校(专业)投档顺序:第一批本科艺术院校及专业按先投统考+校考,再投校考,最后投统考的顺序投档;第二批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按先投统考,再投统考+校考,最后投校考的顺序投档;第三批专科(a类、b类)艺术院校(专业)按先投统考,再投校考的顺序投档。

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含音乐、美术),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投档。

在广东省艺术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进行校考的院校,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术科校考的合格成绩,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级术科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术科校考院校(即省级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教育部批准自行划线的院校除外),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将双上线考生分别一次性提供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对于已完成招生计划或未录取完第一志愿考生的院校,不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6)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校投档原则: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由各高校确定录退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补投第一志愿以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按1:1比例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10.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达不到相应批次高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11.录取原则:

(1)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录取试点、择优录取的原则。各高校要切实做好高分考生的录取工作,对高分考生的退档,要慎重处理。

(2)高等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高等学校录取时,需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质等领域中有特殊专长或特别优秀的考生,高等学校经核准后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3)高等学校录取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我省志愿设置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当同批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组)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组)的考生。

(4)高等学校本科自主招生录取,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各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情况,在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上择优录取。

(5)高等学校必须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考生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拟录状态,从低分到高分顺序收回超比例投档考生档案。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6)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的本科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按本科院校志愿被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学校。

(7)各高等学校必须在投档比例数内完成招生任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三批b类院校在调整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由于专业生源不平衡,又无法专业调剂造成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进行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生源情况调剂录取。

(8)第一次投档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该次投出的考生档案,无特殊原因的,高等学校不得退档。

(9)高等学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省招生办公室对高等学校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等学校复议。如高等学校坚持退档,责任由高等学校负责。考生对退档提出质疑的,高等学校必须做出解答,并负责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10)由于省招生办公室或高等学校工作失误或执行政策产生偏差而造成考生落选,省招生办公室或高等学校应积极协同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11)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且填报志愿合理并达到录取最低分数的考生,高等学校应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

12.各高等学校要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13.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单通过计算机录取专用系统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备案,纸质录取名册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高等学校依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由录取学校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14.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15.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

16.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相关网站和信息平台公布考生录取情况。

批次高等学校录取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3)“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13日-7月14日;。

(4)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7月13日-7月20日;。

(6)3+证书类院校:8月2日-8月5日;。

(7)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2日-8月5日;。

以上各批次进、离场时间如有变动,由省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18.已被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领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并在各高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交给各有关高等学校。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必须按规定整理、密封好考生的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的建档费。

19.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20.各高等学校须在9月20日前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进行退档注销,注销名单加盖院校公章寄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高等学校必须认真核对注销的考生名单,误注销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当年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

广东省志愿填报时间安排通知

填报方式:

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

生所填志愿信息网上确认后,应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志愿表,考生当场签字。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和由他人代为签字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能达到相应层次高等学校录取要求的,其填报的对应学校志愿无效。

志愿批次设置:

20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f、g七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d四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院校(含文科、理科)、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的各层次招生院校及第三批专科院校(含a类、b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同批次进行。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所有批次本科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在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校考专业,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校考的专业志愿。填报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专业以及填报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考生省级统考术科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类别的术科资格线。体育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

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10号)有关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专业时,必须在本科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报考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的院校时,必须在“各类预科班”栏目中,根据本人的成绩与公布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相关的院校及预科专业。考生在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班中只能填报一个批次一所院校。

“各类预科班”栏目中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符合多项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

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在志愿表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相关栏中填报志愿。

报考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本科院校时,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第二批文科类、理科类本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报考第三批文科类、理科类专科院校(含a类、b类),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报考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参加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须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参加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须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报考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各实施区域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中学要做好宣传、解释、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填报,要严格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造假、杜绝造假。相关高校要认真做好计划编制和录取工作,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划线,在定点院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按专业志愿投档的录取办法。有志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且高考(微博)成绩分别达到省招委会划定的本、专科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农村卫生定向”栏目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1号)要求,与相关市(县、区)签订培养协议。

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统一录取。

报考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为: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高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最低要求为:报考文理科专业的,相应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均须参加相应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且至少须有两门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当批次高等学校录取后,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录取情况公布招生计划缺额较大的高等学校(专业)的计划缺额情况及补填志愿要求,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相关高等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高等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等学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符合相关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以及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在志愿表的“自主招生”的相关栏目中填报一所相应高校志愿。没在该栏目中填报对应高校志愿的考生,不能按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以及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录取。

报考军队、武警、公安、司法院校以及国防生的考生需按相关要求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并在提前批填报志愿。

广东省高考三本补录征集志愿时间通知

今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各语种各批次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自7月3日开始,预计9月1日结束,共分9个批次进行:

1、本科一、二批提前批次。

(本科零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3日-8日。

2、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及对口援疆扶贫本科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9日至11日。

3、本科一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20日。

4、本科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5日-8月1日。

5、本科三批提前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5日-8月1日。

6、本科三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7日-11日。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14日-17日。

8、高职(专科)一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18日-22日。

9、高职(专科)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25日-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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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志愿填报时间安排通知

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时段:6月28日10:00—6月29日16: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体检、面试的提前批本科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飞行技术等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其他志愿需在第二时段填报。

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除第一时段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外的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科类(普通类、艺体类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缴费时间及网上缴费方式通知广东省医师网

各考点经请示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同意,决定自2015年8月10-31日开通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网上缴费功能。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资格。

缴费标准为执业级别135元/人,执业助理级别125元/人。

考生可浏览河南医政网,认真阅读《河南考区医师资格报名网上缴费注意事项(2015版)》,并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考生账户操作缴费。

易宝支付公司统一受理缴费过程中的异议问题。联系方式:

1、“易宝支付在线客服”(www.)。

3、“易宝支付”客服邮箱:help@。

请各地做好相关通知宣传工作。

广东省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通知广东省中小学寒假开学时间

开始时间201月31日。

结束时间2015年2月26日。

一、第一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9月1日开学,2015年1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2周。寒假从2015年1月31日开始,2月26日结束。

二、第二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15年2月27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19周。暑假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三、2015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的学校教学时间调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未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广东省录取时间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成人高等学校:

现将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简称“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接待站。

参加录取会的工作人员于12月1日报到。录取工作于12月2日至11日进行。

(一)省招办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现场各项工作。

(二)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程序按照《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指南》进行。招生计划调整较多的学校,可选派联络员到录取现场操作。

(三)各成人高校跨省计划调整工作必须通过“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调整系统”进行。

(四)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档案为电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含照片)、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由省招办汇总建立,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在网上下载。

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签发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代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招办选派一名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成人高校考务管理的在编人员参加录取工作。

(二)招生学校应提前对录取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掌握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端应用软件使用方法。各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进入省招办录取现场。

(三)根据陕价费调发〔〕44号文件规定,各成人高校应向省招办缴纳招生费。具体缴款方法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先向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户名: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账号:7252210183100000314)预交招生费,也可在录取现场刷卡或现金结算。

省招办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邮编:710068,联系电话:029―85221744(财务室)。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秋季开学时间

7月1日,华南师范大学发布了2023-2023学年校历,通知表示,暑假时间为:7月20日-9月6日,共7周。老生将在9月4日注册,2023级新生将在9月6日报到。

广东培正学院发布了2023年暑假工作安排:暑假时间为7月3日-9月4日,老生注册时间为9月5日-6日,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12日。

华南理工大学。

近日,华南理工大学发布了调整后的校历,通知表示,7月13日-8月2日为暑假时间,增设了暑期小学期,8月3日-30日用于考试、补课。2023-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间为9月7日正式开学。

广东省秋季开学时间

我们应该知道,虽然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疫情已经得到了控制,但我们还是不能放松,应该继续得到重视。学生是一个个家庭的希望,更牵连着一个个家长的心,如果开学后人人否佩戴口罩的话,那即使出现感染情况,也能够得到很好的控制,因此,为了学生安全,为了千万和家庭,在开学入学前准备充足的口罩是有必要的,更应该得到家长和学校重视。

2、条件允许下准备一定的个人消毒湿纸巾。

全国绝大部分学校开学返校后,采用的是封闭式管理,因此校园个人防护变得异常重要。公用物品接触,吃饭,饭前厕后洗手等方面变得尤为重要。虽然学校按照上级政府要求会准备相应的洗手液等消毒防护用品,但在一些校园死角还是应该得到重视,因此,准备一些随身携带的消毒湿巾就变得有利而无一害。

广东省录取时间安排通知

2月1日-2月7日期末考试,放寒假从202月8日至2月14日开始,年3月2日开学。

二、学期结束前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高中要按照《―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规定,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总结等工作。

(二)各高中必须保证寒假期间学生正常的休息,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也不得擅自提前放假和开学。普通高中一、二年级组织补课的,要从严查处。

(三)各校要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强的作业。

(四)高中班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安排留校学生的生活。

广东省录取时间通知

昨日,省招生委员会召开了广东省年高校招生录取动员大会,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7日正式开始;其中,军队、武警、公安、司法、国防生以及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等提前批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7日至10日,第一批本科高校录取预计将于7月12日开始。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杨开乔在会上指出,我省高校录取将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禁“点档”、“点招”,坚持在全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成绩、排位和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此外,会议还指出,为减少考生退档数量,我省将适当调整投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本科院校,投档比例从往年1:1.05调整为1:1.03,总体退档风险得到降低。

据了解,今年面向广东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有1500多所,参加统一录取的招生计划共56.9万多,比去年增加1.1万。其中,本科招生计划为27万多人,比去年增加1.1万;专科招生计划为29.9万人,与上年度基本持平。省教育考试院预计,连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录取人数,今年我省高考录取总人数将超过60万人,总录取率有望实现稳中有升,将超过80%,社会比较关注的一本录取率和本科录取率也会高于去年。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的力度,对每批录取院校第一次投档情况、投档最低分、投档最低排位,征集志愿高校的招生计划、报考资格线等考生关心的录取信息,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告知社会。考生要及时登录查询录取结果。如果没有被所在批次录取,要密切关注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信息,踊跃填报征集志愿,努力争取被高校录取的机会。

相关阅读:

广东普通高校招生录取7月7日开始。其中,军队、武警、公安、司法、国防生及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等提前批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7日-10日;预计第一批本科高校录取7月12日开始。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本科院校投档比例由往年1:1.05调整为1:1.03,降低考生退档数量及退档风险。

1500多所高校面向广东招生。

据介绍,今年面向广东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1500多所,参加统一录取的招生计划共56.9万多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27万多人,比去年增加1.1万;专科招生计划29.9万人,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省教育考试院预计,连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录取人数,今年广东高考录取总人数将超过60万人,总录取率超过80%。因此,今年全省高考录取率稳中有升,总录取率及本科录取率均将有所提高,特别是社会比较关注的一本录取率也会高于去年。

下调投档比例减小退档数量。

今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7月7日开始。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说,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力度,对每批录取院校第一次投档情况、投档最低分、投档最低排位,征集志愿高校的招生计划、报考资格线等考生关心的录取信息,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告知。若没被所在批次录取,考生要密切关注该批次征集志愿信息,踊跃填报,努力争取被高校录取的机会。

南都记者对比发现,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本科院校投档比例有所降低。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解释,今年广东投档比例由往年1:1.05调整为1:1.03,以减小考生退档数量、退档风险,对考生而言非常有利。

招录纪律:严禁“点档”“点招”

7月4日广东省2016年高校招生录取动员大会透露,今年广东高校录取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本科、专科录取不对个人降分的原则,严禁点档、点招;坚持在全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成绩、排位和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凡未达到录取分数线或投档线的,一律不得投档、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提出,要加强特殊类型招生管理,规范和完善高水平运动队、自主选拔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做好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要组织实施好农村专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安排计划、单独设置志愿、单独划线录取的办法,使更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能够惠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农家子弟。完善“绿色通道”入学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高校要通过提供相应的奖、贷、助学等措施,确保不让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广东省中小学暑假时间

现在的孩子对什么都充满好奇,玩火也是孩子们喜欢的一件事情,这就需要家长们督促了,孩子自控力不强,容易一起火灾,所以,作为家长时刻要警惕孩子玩火,并时常教育玩火的坏处,让孩子有个了解。

防溺水。

暑假期间天气会很热,孩子们喜欢玩水,喜欢到河边玩,有家长的陪伴还好,如果没有家长陪伴,那就要告诫孩子不要去玩,等有时间带着他去玩。毕竟安全第一,避免溺水的情况发生。当然,即使家长陪伴也要注意安全。

用电安全。

手机、平板电脑、电动玩具这些都是需要充电的,很多时候家长都是让孩子自己去完成的。但是,作为家长应该给孩子普及下用电的知识,不要让孩子轻易接触电。注意安全使用电。

交通安全。

假期家长们喜欢带着孩子去下馆子,去看外面凉快,不要让孩子在公共场合乱跑,不要在马路上玩耍,在给孩子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的时候,还需身体力行,这样孩子才能够听家长的话。

如何制定学习计划。

1、合理利用和安排时间即将初三,最好能订一个学习计划,长远计划和近期计划相结合,最好能细致些,具体到早、午、晚做什么、学什么、复习什么。

2、平衡各科,注意基础。妥善处理好优势科目和劣势科目的关系,尽量保持平衡。对刚升上初三的学生来说,各科一般是一边上新课一边复习学过的内容,这个时候,学生在自己较差的科目上稍微多花一点精力。

3、加强思维能力培养。课堂上,老师讲解的内容相当丰富,并具有很强的逻辑性,他们所讲的很多东西往往是多年教学实践的经验所得,是课本上根本找不到的,对培养我们的分析、判断和推理能力具有很大的帮助。

广东省中考时间通知

据2016年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广东高考志愿批次设置及填报时间安排如下:

填报方式:

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

生所填志愿信息网上确认后,应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志愿表,考生当场签字。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和由他人代为签字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能达到相应层次高等学校录取要求的,其填报的对应学校志愿无效。

志愿批次设置:

2016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f、g七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d四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院校(含文科、理科)、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的各层次招生院校及第三批专科院校(含a类、b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同批次进行。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所有批次本科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在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校考专业,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校考的专业志愿。填报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专业以及填报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考生省级统考术科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类别的术科资格线。体育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

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5〕10号)有关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专业时,必须在本科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报考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的院校时,必须在“各类预科班”栏目中,根据本人的成绩与公布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相关的院校及预科专业。考生在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班中只能填报一个批次一所院校。

“各类预科班”栏目中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符合多项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

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在志愿表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相关栏中填报志愿。

报考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本科院校时,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第二批文科类、理科类本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报考第三批文科类、理科类专科院校(含a类、b类),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报考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参加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须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参加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须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报考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各实施区域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中学要做好宣传、解释、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填报,要严格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造假、杜绝造假。相关高校要认真做好计划编制和录取工作,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划线,在定点院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按专业志愿投档的录取办法。有志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且高考(微博)成绩分别达到省招委会划定的本、专科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农村卫生定向”栏目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1号)要求,与相关市(县、区)签订培养协议。

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统一录取。

报考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为: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高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最低要求为:报考文理科专业的,相应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均须参加相应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且至少须有两门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当批次高等学校录取后,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录取情况公布招生计划缺额较大的高等学校(专业)的计划缺额情况及补填志愿要求,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相关高等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高等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等学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符合相关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以及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在志愿表的“自主招生”的相关栏目中填报一所相应高校志愿。没在该栏目中填报对应高校志愿的考生,不能按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以及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录取。

报考军队、武警、公安、司法院校以及国防生的考生需按相关要求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并在提前批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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