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卫生部管理制度(实用19篇)

时间:2023-11-29 14:11:33 作者:雅蕊

规章制度是指针对组织内部成员行为、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范要求。规章制度的守则和规范不仅适用于工作,也适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

学生会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管理,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制度。

2、学生会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条例》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有关规定,并在学生中起带头作用。

3、配合值日教师管理好各班纪律、卫生及学校的有关活动的组织安排。

4、学生会要关心同学,爱护同学,团结互助,帮助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同学。

5、监督各班卫生情况,并督促各班值日生搞好班级卫生,配合值日教师、班主任搞好卫生大扫除。

6、监督教师的言行、教学情况,组织教师评价工作。

7、作好同学中的表率,组织及带领同学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不参加有损社会、学校、集体利益的.事。

8、对同学中的不良行为要批评指正,化解同学间的矛盾,不打架、不吸烟、不喝酒、不说脏话。

9、对不明的校外人员进入学校要问明原因,并报告学校领导或教师,确保学校的安全。

10、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应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部长要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二、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分数管理化制度,每人十分,违反以下条令的按照处罚制度扣分,又满足加分要求的行为加一分。

1.扣分: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无故迟到者扣一分。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开会期间和检查管理期间行为不检点的,一次提醒,二次扣一分。

(5):各部门部长每星期自行将组员组织起来,提出不足与改进措施,并写出之后的工作计划并交与主席,在例会中提出,迟交的各部正副部长各扣一分。

2.加分:

(1):积极配合部长工作的,并无违纪行为,一月评出一个,并给予一分的加分。

(2):在学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加一分。

3.其他:

(1):日常学校生活中,有违反校纪校规的直接开除。

(2):每学期将个人得分总合统计,六分为及格,四分以下的开除,十分及其以上的给予嘉奖。

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湖南女子大学生活部隶属学生会,是在团委学生处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生活部作为一个幕后部门,一直默默的为全校师生提供生活上的服务和帮助。帮助同学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难题,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三条学生本着自尊、自重、诚实劳动的态度参加生活部活动,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教学、生活的正常秩序,不能影响自身的学习主业,不得以参加生活部工作为由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规校纪。

第四条生活部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部长职责

(1)根据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主持指定每学年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并对各项工作负责。

(2)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指示和要求,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组织布置工作,通报情况。

(3)按时召开工作会议,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建议。

(4)部长有权决定临时召开紧急会议,部长可以调配部门或是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活动。

(5)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各项工作,部长有事未参加例会时可代替部长主持会议。

(2)具体安排各项工作。

(3)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七条秘书组职责

(1)负责校内的宣传、招新工作。

(2)负责活动的计划、过程、总结、通讯的编写。

(3)收集各系的工作计划、总结,并整理保管。

(4)负责例会的签到、记录。

(5)负责整理各类资料文件,做好重要资料存档工作。

(6)负责建立和健全生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制定生活部的岗位分配表,杜绝重岗现象。

(8)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9)协助其他组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督察组职责

(1)负责生活部同学的校内工作岗位安排。

(2)负责生活部同学的值勤情况(正常、迟到、早退、旷工)。

(3)负责检查生活部同学得到工作效率和质量。

(4)在意见箱中发现有对某生活部人员不满或提出问题者,经部门核实,多次发现问题不改者,有权撤消其职位。

(5)收集和反馈生活部干事在值勤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及其与同学间存在的矛盾并予以及时解决。

(6)要深入岗位,查实情,说真话,对生活部信息起下情上传、上情下传的作用。

(7)遇到突发事件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8)负责考勤表的收集、整理、保管。

(9)负责生活部干部的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考评

(10)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第九条干事职责

(1)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2)积极与各系负责人联系,并协调好总部与系部的关系。

(3)服从上级的调配。

(4)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第十条各系生活部职责

(1)每月召开系部生活部同学会议,及时沟通。

(3)每月28日前须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打印书写均可)秘书组。

(4)配合校部有针对性地在本系范围内开展生活上的活动,并将活动计划及总结及时上交生活部秘书处。

(5)各系生活部长有权利及义务督促本系生活部同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8)认真及时地完成校生活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9)对工作消极,不能及时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将建议其所在系予以辞退,并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10)例会无故迟到、缺席的系部,一次警告、二次检讨、三次黄榜通知,四次以上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卫生部120管理制度

范文一、

1、在急诊科主任领导下,严格执行医院及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守岗位,听从指挥,随叫随到,完成任务后,须立即回院,不得在外担搁。接到120指令后,白天不超过3 分钟,夜间不超过5分钟出车。必须按规定着装,带齐必备抢救物品。

3、病人文明礼貌,服务周到,遵守职业道德,按规定收费,严禁私收费及向病人索要钱物。

4、熟悉各抢救物品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做好抢救物品的准备、检查、整理、更换工作,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

5、急救医护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对危重病患者,及时做好病危通知并请家属签字,对现场死亡的,只作死亡诊断,避免不安全因素,实行保护性医疗。

6、病人接回医院后,应向医生汇报病情及抢救经过,做好交-班记录。

7、积极参加院部及科室各项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8、在卫生包干区内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范文二、

“120”车辆接受院办和院前急救科的双重管理。“120”的使用由院前急救科负责安排,维修保养审批与监管由院办负责。

1、救护车是我院承担全市医疗救援任务的专用车,以保障广大患者紧急医疗救援需要为准则,实行24小时多班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2、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医疗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车任务,特殊情况用车,须经领导同意并签发派车通知单,在不影响急救用车的情况下,由院前急救科负责人统一安排。救护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3、每天由医生、护士查看自己车上的物品、设施、药品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4、驾驶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天检查自己的车辆,看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修,要保证车辆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运转。“120车辆每车固定一名驾驶员,责任到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车辆维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在维修现场,不得安排该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5、在值班车辆出现故障或维修时,院前急救科主任、护士长可以随时调动休息车辆、人员进行顶班。

6、护士长每月定期检查各车急救备用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急救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及时补充急救药品、物品。

7、向院外车辆通报、泄露出车信息,与院外车辆勾结倒卖病人,为院外车辆提供服务,提供医院医疗物品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私收费论处。

8、“120”工作人员无论值班与否均要24小时开通手机,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调度员可以调动所有“120”车辆和人员。

9、调度员按顺序派车,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安排,休班时应将车钥匙交到调度室,车辆停在指定区域。

1、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由院办司机班班长建立单车维修保养记录档案和台帐。车辆维修在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司机班班长核查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配件是否纯正、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须报院长同意后,方可维修。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由司机班班长保存并建立旧件回收登记制度本。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院开具的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若与技术档案不符(轮胎的正常使用寿命在3—4万公里,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在2年左右等),将不予更换。

2、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维修的,必须立即向院办主任报告,返院后补办车辆维修审批手续。

3、车辆维修后,维修费由办公室2人到维修厂核实修理费用并办理结算手续(长途行驶途中维修例外)。到财务科办理报账手续时,必须认真核实修理审批单、维修清单,对照旧件回收登记本,经办公室确认无误,才能给予报销,属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4、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按照车辆行驶公里数等车辆保养的基本指标要求,定期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5、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由驾驶员在不影响出车任务的前提下自行完成,确保车况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院办将对每辆车辆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和保养检查。

科学合理核定每辆车的单车油耗量标准,每辆车由护士长每月至油耗量与行驶里程记录核查一次,以防浪费,超出耗油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结余的部分50%奖励给个人。

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驾驶执照、按照规定车型驾驶。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严禁带病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凡因违章驾驶被公安部门拘留者或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者一律作辞退处理。

2、驾驶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时间就是生命”的效率观念,及时迅速出车,圆满完成医疗急救任务;加强驾驶技术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为病人服务的本领。

3、驾驶人员认真爱护车辆,负责对自己所驾驶车内的急救器材、设备的保管与维护,保持功能完好,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物品外借,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本人责任。

4、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整洁。定期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在运送已明确或疑似传染病人(包括死亡病人)后,要及时进行消毒,若因没有及时消毒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辞退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驾驶人员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6、车辆年审、警灯警报的审核及保险、养路费的购买经院办主任审核同意后由驾驶员在业余时间办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因延误造成损失者责任自负。

学生会管理制度

办公室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的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财务及物资管理,各社团档案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1、总体负责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社联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2、负责联合会干部会议和社团负责人大会的会议记录,配合各部门组织策划各种活动;以及社团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规定,各条例实施,做好记录。

4、社联所有物品的管理。社联贵重物品使用须由主席签名通过,拟定需购置物品并做好财务报表。

5、负责协助社联主席审批各社团大型或重点活动的方案;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并存档。

1、负责对各社团的成立批文、章程、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情况、大型活动策划和总结等各种文件进行存档管理;对各社团出版的刊物进行备份。

2、对学校有关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次会议记录进行书面和电子存档。

3、对档案进行管理,档案要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分类清晰,定期检查、整理。

1、负责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对社联和社团各项经费进行监督和审核;社团联合会重要物品的购置等。

2、每月定期向主席团汇报社团联合会及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做财务总结。

3、学期初应有财务预算,学期末有财务总结。

4、购置社团联合会物品时,必须由主席签名通过。

5、制作经费使用一览表并对社联经费情况进行登记,并实行钱账分离制度。

6、社团换届时负责办理社团设备和财务的移交。

1、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待人诚恳热情。

2、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3、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保证办公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4、若有紧急情况,可由负责人临时召开。

1、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2、每次例会必须考勤,若有不到者记录到月末期末考评中。

3、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1、严禁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2、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

3、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务必关好门窗。

5、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室。

学生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此量化管理制度。

1、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 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 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

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主席共同执行;

主席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

4、 考核要求:a.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都要端正态度,坚持个人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b.考核中每个学生会成员都要踏踏实实,积极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要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c.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5、考核结果:每月由纪检部负责监督,记录,考核,统计并将结果在会议上公布。(每月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者位优秀;9—7分为合格;7—4分将做为降级使用;4分以下者将视为自动退会。)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 .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若在没递交请假条或当面请假的情况下,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一份。

b会议精神为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除一分。

c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一分。

2 .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来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存档或是时期损坏者,每次扣除一分。

3 .在参加例会或各项活动中不按照要求正确佩带工作者牌者,每次扣除一分。

4 .中午或下午值班员未在值班室值日者,每次扣除一分。

5 .活动室等场所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值班人员为做好清理工作(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者,每次扣除一分。

6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汇报者,每次扣除一分。

7 .各部每学期结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文件(例如: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或未存档者扣除相应负责人一分。

8 .不安于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理想,妨碍学生会工作者,每次扣除一分。

9 .本部人员或各部之间产生间隙,不能做到互相团结,和睦相处,其部长又不能及时调解,扣除相应责任人一分。

10.学生会成员若有损害学生会形象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11.违反组织纪律,泄露机密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者,每人加一分。

2.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者,每人加一分。

3.工作开展时,积极投身工作,并与学生会其他成员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为学生会尽心尽力者加一分。

4.对待工作认真,态度端正,问学生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者加1—2分。

学生会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必要时可以吸纳各部部长参与。

1、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主持学生会的常规工作,负责制定新学期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安排有关事宜。

2、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主席团每周一次例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总结上一周学生会工作情况,针对下一周活动进行工作布置。

3、主席团负责督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4、学生会各部在活动安排之前应向主席团递交活动筹备表,并由主席团审议通过方可举行活动。活动完成之后,向主席团递交工作总结,主席团对其进行评议。

5、学生会成员的增补和职务任免,先由主席团提名,讨论通过再提交院党总支审议通过。

6、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无故缺席者(含请假无效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除名。

8、例会迟到三次劝其退出学生会。

9、例会由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出席,由副主席主持。

10、例会实行签到制。

1、请假者必须出具亲自书写并签名的请假条,其它请假方式均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2、请假条应由请假者本人递交主席或部长。

3、请假条必须经主席或部长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

4、副主席必须向主席请假,主席必须向主席团请假,主席团过半数同意后方为有效。

5、请假条由办公室存档保管。

为充分提高学生会活动经费的利用率,促使全体学生会成员形成节俭,高效的优良作风,使活动经费落到实处,学生会特出台此项管理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内所有财务由办公室主任实施责任制管理。

2、学生会活动经费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审批。所得开支,均需有详细的说明和充足的理由并作详细记录。买的东西必须有收据才能报销。

4、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务个人不得私自带出。如需借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谁借出谁负责收回,并在三日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损坏程度原价赔偿。

5、每学期末,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联合办公室成员共同清理一次学生会财物。

1、为促使学生会干部在学院的直接领导和正确指引下,更好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2、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系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免除其职务。

(1)触犯国家法令或受校、院行政纪律处分者。

(2)无论任何原因,须留级降级者。

(3)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因主观不努力给学生会、班级工作造成较大损失者。

(4)在工作中,受院团委院学生会及上级有关主管单位领导及教师屡次严肃批评,拒不改正者。

(5)在院系召开的有关会议中无故三次迟到,两次缺席者。

3、其它情况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建议,报系党总支审议批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1、各部组织活动要以“应同学之趣,针对现实生活”为宗旨,积极举办各种活动。

2、各项活动要重质量、重品味、求创新。

3、各部在举行活动前一星期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表。主席团批准后方可举办。

4、获得批准的活动应认真填写好活动筹备表。

5、活动举行时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6、活动正式举行前一天相关工作安排到位。

7、举行活动时,学生会成员应佩带工作证。

8、活动结束相关部门应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交于办公室,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保管。

1、凡学生会成员应按排定的值日表自觉进行卫生值日。值日内容包括扫地、拖地、擦桌子等。

2、每次值日后应在值日日志上作好记录,以便查证。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日,应与他人提前调换,并在记录中说明原因。

4、不论任何原因,不按时值日者,即取消评优资格。

5、非本周值日同学,在学生会工作学习后,应自觉进行清理,将学生会打扫干净,如发现工作垃圾残留后,将由该同学负责一周的清扫工作。

6、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7、学生会财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能私自动用,需借出者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物品应认真登记,写清借条。

8、值日人员负责接待来访人员,遇到重要事件及时向系领导汇报。

9、值日人员认真填写值日日志。

1、为进一步加强系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本〈细则〉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必要时可吸纳各部部长参与。

3、本〈细则〉采用扣分制(百分制)和加分制。

例会

1、时间每周一日下午16:30在314理会实行签到制。

2、因病因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参照物理系学生会制度细则有关规定。

3、无故缺席含请假无效者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例会迟到者首次扣5分,第二次口10分,第三次扣15分,理会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5、例会设置迟到席。

6、例会主持、发言、汇报、商谈等方面的质量纳入考评、考评为中者扣5分,差者扣10分,并予以警告,不良表现两次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值班

1、每晚十点查寝。

2、如需调班,当班者必须提前自行与他人协调安排好,并告之主席或部长。

3、迟到、早退或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者经抽查核实,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以上含三次即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无故不值班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同时及时处理相关业务或相关人员转达,转达时间不能超过当晚11:30。

转达时必须转达到本人,无故不转达或转达不到位者每次扣5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转达,转达人应根据情况主动完成该工作。

活动

1、活动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

2、因病因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参照物理系学生会制度细则有关规定。

3、无故缺席含请假无效者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迟到首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15分,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5、凡能够主动帮助其他部门解决困难,提出好的建议者,视具体情况,可加10分。

6、活动表现从团结协作,负责敬业,积极主动等方面综合考虑,中者扣5分,差者扣10分并予以警告。

说明

1、本细则分值每月汇总公布一次。

2、加分制与扣分制相互独立,互不干涉,即加分值不记入总分。

3、每三个月为每位干部汇总总得分,总分为60分以下者,即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69分者予以警告。

4、任何一个部门开会外联部成员必须参加。

学生会管理制度

1、例会每周将召开一次,与会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由副主席主持,并负责点名;另外,综合部应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总结近期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近期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会由综合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4、会议期间,将所有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每次会议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做纪律观察员,监督纪律。

5、例会时,与会成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6、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须佩戴工作证件。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和卫生,并于会后予以打扫。

1、建档:

对于每一个加入校学生会的成员,均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主席团成员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考评,具体考评由主席团负责实施。

(1)学校的每次活动,综合部将派出至少两名成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录,活动和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录,并及时向主席团上交总结并撰写写一份校园快讯。

(2)综合部将设专人对每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标准

1、校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成员―部长、副部长―主席、副主席―主席团

2、校学生会的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综合部。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及时写出校园快讯。

1、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得补写假条。

(2)所有成员请假条均由副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由副主席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成员每旷勤3次者给予一次处分。

2、考勤制度:

(1)校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记1次旷勤。

(2)在校学生会的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件,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戴者记一次旷勤。

1、主席、副主席有权任免副部长以及副部长以下级成员。

2、主席团全体成员有权任免部长及部长以下级人员,有权给予不合格成员予以解聘。

3、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做的事项: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

(3)不服从校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

(4)有意破坏校园公共设施;

(5)在公共场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学生会内部处分形式:

批评——警告——记过——除名

5、校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建议其他成员。

学生会管理制度

学生外联组织是由学生自主自发组成,隶属于学院学生会,由学生处直接领导,由团委指导的一个职能部门。

团结,高效,发展,拼搏,进取。

1。以院学生会为平台,以其他部门的工作为依托,负责场地申请、宣传资料及请柬的发送;联系学院里其他学生组织,并加强与其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2。与学院领导和老师进行积极的沟通,完善校学生组织与学院领导间的交流平台。

3。联系各高院学生会,巩固和发展我院与兄弟院校的关系,促进合作举办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并共享一定的资源。

4。负责院学生会对外的社会活动,联系校外商业机构,积极为我院学生会活动的开展获取尽可能多的资金和物质支持。

5。进行部门建设,加强外联部成员的沟通和交流,建设一个和谐团结的外联部;积极与其它部门联谊,拓宽大家的交际面,同时扩大外联部在学院的影响力。

6。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对外联部进行部门建设,推出具有外联特色的品牌项目活动,在以往积累的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打出外联部的品牌活动。

学生外联组织人员设置及其职责:

1、部长(1名)负责统筹全部工作,负责一些重要洽谈,主抓创收工作及考核工作,及时了解部门成员的思想动向,做到“内引外联”。

2、副部长(4名)配合部长做好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内部工作,部长外出时代部长行使职权。

3、干事负责部门基础工作,积极完成部门任务,并要求每月书写一篇工作汇报适时汇报工作情况。

1、文字工作: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外联文书的拟定(协议合同、赞助策划书、活动策划书、申请书、邀请函等),外联活动的书面总结及常规例会的会议记录、摄影、制作海报等。

2、信息工作:包括网上资料的收集、校外商业机构的联系资料及相关企业的最新动态,兄弟院校联系方式以及最新活动,校内其他学生组织的活动等,并对收集到的资料分类整理。

3、联系工作:负责与各兄弟院院学生会、我院各学生团体、及学院领导联系;联系商家并与商家洽谈相关在校内举办商业活动,落实赞助物品到位情况等事宜。

4、辅助性工作:辅助院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包括宣传资料的发放,活动现场的场控、后台支持以及物资管理等。

注:针对以上工作内容分为三个小组,文字工作组,信息联络组,制度研究组。外联成员不局限于每组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

为了规范外联部日常工作,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加强外联成员的沟通交流,使外联部工作的更具计划性、系统性、全面性,特制定例会制度。

1、部长、副部长会议随机召开,及时研讨部门工作,部署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交流工作心得。

2、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近期工作并制定下一步计划,同时进行团队建设,促进成员的沟通。

3、例会时间。

4、例会要求:

1)正装出席(除遇因工作、身体原因除外)。

2)做会议笔记。

3)手机调震动模式(除遇领导、商家及未知来电可接听外,会议期间不允许接听电话及收发短信等一切与手机有关而又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1、考勤制度:

1)每次例会都要求签到。

2)成员如果有病假、事假,应事先跟组长接着部长请假及到文书组组长处登记,事后找部长或副部长了解相关会议内容并到文书组组长处拿会议记录。成员要加强的时间观念,杜绝迟到现象。

3)例会内容和例会过程由文书组成员进行记录并存档。

2、奖励制度:

1)对于表现优秀的干事,可以在学期前申请上个学期的优秀干事称谓;

2)英雄榜的设立。

3、惩罚制度:

1)对工作不力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干事,外联部讨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处分类型主要分为:罚金、内部批评、劝退、撤销职务、勒令退职,内部批评三次(含三次则视为自动退出部门)。

2)部员无故迟到例会一次者,则给及内部批评处分。

3)部员无故缺席例会两次者,视为自动退出部门。

4)部员无故迟到参与部门任务、学生会工作者给及内部批评处分。

5)部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工作(如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等工作)并上传至相关人员者则给及内部批评处分。

6)正式干事犯以上事项除接受内部批评外并处罚5—20元不等罚金。干事5元,副部长10元,部长20元。

7)一个学期请假超过五次者,即勒令其退出。

8)对业务素质提高缓慢,明显不符合学生会工作条件要求的,经指导老师教育仍无效者,予以劝退。

9)对不服管理,违反纪律者,经多次教育批评仍不悔改,或者做出有损集体名誉及利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批评,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撤销职务。

10)对违反学生会工作制度,无视组织纪律,扰乱学生会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学生会形象的学生干事,予以留职察看;经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予以勒令退职。

11)对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不端,在各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被考场发现或被举报经查属实者,勒令退职。

12)有其他恶劣行为,造成极坏影响的,勒令退职。

13)对违反组织管理,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干部管理的个人,外联部给予内部批评。

14)考评中,被评为不称职者,应写书面检讨,并予以内部批评;

15)对有违法犯罪行为者,造成严重影响,应勒令退职并交行政部门处分。

1、外联部主要文件资料。

1)外联部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条例。

2)外联部成员、名单、个人资料、联系方式。

3)外联部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4)外联部特色活动总结。

5)外联部各种会议记录及总结。

6)外联部个人的工作总结。

7)外联部的对外联系方式。

8)外联部的帐目和物品管理簿。

2、档案管理方法。

1)部门内指派成员管理文件资料,并及时收取、提交、存档。

2)定期整理档案,保证分类明晰,便于提取、查找。

3)保证档案及时整理,配合文字工作组保存、管理。

外联部在进行各项活动的过程中,会产生相关的活动费用。费用报销的主要程序为成员将报销凭证及费用说明交部长审核,由部长统一进行申报。(注:报销凭证必须要以工商局承认正规发票为主)。

1、外联部全体成员要服从部门工作安排、部署,要有大局思想和主人翁意识。

2、对于部门和社联内部各种资料须妥善保管,绝对不能外泄。若有发现,必将严厉惩处。

3、外出联系商家时,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应及时向部长报告商家要求及商谈情况。

4、严格遵守《广东警官学院学生组织接受社会赞助管理制度》,任何人无权利擅自同商家签订或口头商定任何协议。

5、出访时,要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学院、部门,必须着装整洁、言谈得体,保持学院及部门的良好形象。

6、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

7、外联部的一切赞助物品及资金归学院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须在合同签定后由部门统一支配。

8、部门人员有义务为部门收集各方面的消息情况,及商家资料并上报部门。

9、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院及部门名誉、利益的行为。若查实,经内部讨论后给予警告处分,对于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将直接取消其职位。

10、本着“热情、主动、自信、诚恳、认真”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卫生部围术期管理制度

(一)术前管理: 1. 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 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 手术前手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 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 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 理人签字。 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 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 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 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 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 上,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4. 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 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科备案。 5. 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 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 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 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 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 当日参加手术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 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 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4. 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 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 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 字后实施。 6. 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应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7. 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 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 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8. 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 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术后管理: 1. 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 地完成。 2. 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 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 行术后 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 病人送至病房后, 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 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 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 24 小时内查 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 3 天之内必须至少有 1 次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 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 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版主西门吹血留言: 版主西门吹血留言 已申请丁香园首页重点讨论本内容。

学生会管理制度

本制度意在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使同学们树立起牢固的组织纪律观念,并且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以培养有能力、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塑造严明实效,团结一致,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组织。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院系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会全体成员应合理安排学习和工作时间,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3、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能够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先同学之忧而忧,后同学之乐而乐,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5、学生会成员应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拓创新,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质量。

6、全体学生会成员要以身作则,塑造良好学生会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1、学生会会议分为学生会全委会(即全体会议),部长会议,部门工作会议。

2、学生会全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预定并传达通知,并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3、学生会部长会议原则上每两星期召开一次,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预定并传达通知,并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4、部门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星期召开一次,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并由本部门成员负责会议记录。

5、所有会议,与会学生会副部长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应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全体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6、每次会议须制定考勤登记表,实行签到签退制。凡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向上一级干部请假,批准后方可。

7、每次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负责,会后由学生会主席检查并签字(部门会议除外)。

8、开会时,各成员须自觉维持会场纪律,将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状态,不允许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交头接耳。

9、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的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10、会后由各部负责人安排整理会议室保持会议室整洁。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对所有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

2、档案分类如下:学生会成员档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奖惩记录等。

3、学生会各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制定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以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主席团负责草拟。

4、每次活动结束相关负责人须整理活动材料并上交至办公室,材料包括:活动策划,活动经过,活动总结,新闻稿及照片等。

5、办公室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材料,并有责任督促相关人员上交材料。

1、每学期末对学生会干事进行任免。

2、所有学生会成员都有权申请成为学生会干事,申请需向各部部长上交申请书以及相关工作资料。

3、每位正式干事必须经过预备干事阶段。

4、正式干事由各部部长提名,主席团决议通过。

5、对每位正式干事颁发聘用书,由办公室对其建立个人工作档案。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申报活动费用的详细数目,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2、每一笔资金支出都必须索要发票,并由经手人签名,留待查证。

3、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监督各部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可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4、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各活动相关负责部门或个人应尽快做好收支结算,并报至学生会主席团,最终由系领导审批。

1、由主席团监督办公室,对每位学生会成员建立个人量化管理档案,记录其每次奖惩处理情况。

2、每学期末对全院学生公示最终结果,以分数形式表现。

3、该结果将成为每学期学生会干事评选的依据之一。

4、各部部长应定期向主席团反映本部成员相关情况,以利于学生会成员的量化考核。

5、奖惩标准由主席团负责商议。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3、所有请假都必须通过主席团审批。

1、全系范围内的选举。在选拔标准上的两个硬性指标是:一是重品德,二是重学习。

2、学生推荐。对于一定规模的学生推荐的同学,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可以任用。

3、班主任推荐。在班上工作积极,学习勤奋的同学,经班主任推荐,主席团将安排其出任相应职位。

1、通过讨论的工作计划或方案,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2、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主席团将酌情处理。

3、学生会各部部长或成员需要开展活动的,必须向上一级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制定具体计划以开展活动。

4、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学生会应设立相应的“学生会信箱”或“学生会qq群”等。

5、本学生会管理制度由主席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会值班室、办公室、会议室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在办公室内应保持清洁,禁止任何人喧哗、吸烟和进行各种不文明活动。

第三条办公室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洁,办公室的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后对其进行清洁。

第四条例行工作需要周期性使用办公室的,须在学期初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临时需要使用办公用房的单位,应提前至少一天向管理部门协商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使用登记办法由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学生会办公室向外单位借用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五条相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未经主席许可,任何个人不得私配房门钥匙,退会时应将钥匙交还办公室。

第六条进入办公室的人员必须爱护办公室中的物品,使用完物品后要及时归位并整理。

第七条办公室使用单位及干部在使用后应做好清洁、断电源,关窗户、锁门等善后工作。

第八条办公室使用单位人为损坏办公室内物品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按时离开。如有特殊工作任务确需要延时的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信息经济学院会计系学生会所有。

学生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此量化管理制度。

一.量化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

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主席共同执行;

主席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

4.考核要求:a.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都要端正态度,坚持个人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b.考核中每个学生会成员都要踏踏实实,积极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要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c.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5.考核结果:每月由纪检部负责监督,记录,考核,统计并将结果在会议上公布。(每月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者位优秀;9―7分为合格;7―4分将做为降级使用;4分以下者将视为自动退会。)。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若在没递交请假条或当面请假的情况下,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一份。

b会议精神为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除一分。

c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一分。

2.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来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存档或是时期损坏者,每次扣除一分。

3.在参加例会或各项活动中不按照要求正确佩带工作者牌者,每次扣除一分。

4.中午或下午值班员未在值班室值日者,每次扣除一分。

5.活动室等场所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值班人员为做好清理工作(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者,每次扣除一分。

6.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汇报者,每次扣除一分。

7.各部每学期结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文件(例如: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或未存档者扣除相应负责人一分。

8.不安于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理想,妨碍学生会工作者,每次扣除一分。

9.本部人员或各部之间产生间隙,不能做到互相团结,和睦相处,其部长又不能及时调解,扣除相应责任人一分。

10.学生会成员若有损害学生会形象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11.违反组织纪律,泄露机密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者,每人加一分。

2.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者,每人加一分。

3.工作开展时,积极投身工作,并与学生会其他成员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为学生会尽心尽力者加一分。

4.对待工作认真,态度端正,问学生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者加1―2分。

学生会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会工作顺利的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1.各部门在开学第一次例会时,拟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并上交组织部存档。

2.各部门在每学期末,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交组织部存档(其中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3.各部门组织活动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上交策划书,主席团在一个工作日内召开主席团会议给予答复。活动必须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之内向主席团上交本次活动总结。

4.各部门活动,若需外联工作,在活动两周前向社会实践部提出初步策划。在活动批准后,活动正式开展前一周向宣传部提交活动策划。

5.学生会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要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完成,不得拖延。

(一)全体会议:

1.全体例会每四周举行一次全体例会,例会要求各部门指定本部门一名干事向大会作近期工作报告。

2.会议的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委托副主席主持。

4.每次全体会议由组织部做好会议记录,并上交主席团。

(二)干部例会:

1.干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

2.例会时间为每周日下午6:30,地点在行政楼438(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迁移后,地点再另行通知)。

3.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4.与会人员:主席团,各部门正副部长。

5.每次干部例会由秘书长做好会议记录,并上交主席团。

(三)部门例会。

1.各部门根据部门需要每1周或者2周举行一次内部会议,时间地点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自行确定。

2.各部门召开例会的时间地点需提前一天告知组织部。例会应有主席团或组织部人员参加。

(四)主席团会议。

1.会议为每周一次。

2.时间由主席团根据情况决定,地点行政楼438(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迁移后,地点再另行通知),若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点。

3.参会人员:主席团、组织部工作人员。

(五)大型活动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根据活动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地点。

2.会议由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活动相关人员参与。

3.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其工作。

(六)大型活动后总结。

1.活动后立即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在次日举行。

2.地点行政楼438(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迁移后,地点再另行通知)。

3.会议人员:主席团、各部门正副部长、组织部人员。

(七)会议要求及考核制度。

1.按会议通知要求,积极准备。会议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2.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组织部将不定期抽查。

3.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提前十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

能参加的,须在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向学生会主席团和组织部提出书面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并记入个人档案。部门例会由各部门按此规定执行。

4.会议内容由组织部人员予以认真如实记录,并交于主席团审核后,由组织部生成电子文档,上传至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会干部群。

5.各部门会议记录,由部门内如实记录。组织部将定期抽查。

6.无论因何原因迟到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四次者记为缺席一次。

7.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1.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主席团、组织部负责。组织部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并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

2.学生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会干部档案、平时发放文件、调研报告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电子版本。

3.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部门管理制度以及活动记录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至组织部存档。

4.各部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策划,做好活动前期准备,活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以及活动后的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整理和相关总结,如实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交至组织部存档。

5.各部门材料存档后,如需查阅,必须向主席团提出申请。若需外借,必须经主席团同意,并在组织部做好登记,留下证件,按时归还。

6.档案工作为学生会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务必认真对待。

1.学院公共物品由秘书长负责管理。

2.外借物品,请提前两天向秘书长提出申请。

3.外借物品时,需出示活动策划或物品申请单。并在秘书长如实登记,留下证件,按时归还。

1.基准分为1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

2.以最后总分评定是否符合(优秀)干部、干事标准。

3.考核工作由全体成员共同进行。

(一)加分方面。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加1。

2.学期例会全勤者加1分。

3.认真完成每次会议记录通过审核者,由主席团和各部长根据实际情况加1~3分。

4.主动参加院团委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0.5分。

5.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突出成绩者加2分。

6.经常帮助其他成员解决困难者,一经提出加0.5分。

7.部门工作有突出表现者,全部成员加2分。

8.部门工作团结,集体加1分。

9.凡是积极投稿并被刊登出者每篇加2分。

10.凡提出活动想法被采纳并开展者,可根据活动效果每次加1~5分。

(二)扣分方面。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三次以上视为自动退出组织。

2.无故迟到会议者一次扣0.5分,三次以上扣1分/次.

3.在院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分团委。学生会形象者一次扣2分。

4.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一次扣1分。

5.部门散乱,集体扣2分。

6.工作中,由于个人失职,对集体利益或学院形象造成损失者,一次扣2分。

7.工作中搞特殊,私自挪用学生会财产,扣10分。

8.最后得分为0分者,将上报学院领导,决定去留。

本制度以第七项为基础,结合学生手册和民主意见开展。在奖励上将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对犯错的成员,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各项奖惩,将由主席团上报院团委审核后执行。

(一)奖励方式:

个人奖:对优秀个人,将推荐四川省优秀学生干部、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工作优秀奖、第二临床医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工作优秀奖。

集体:每月评选一次先进部门。

(二)处罚方式:

个人处罚:

1.警告、严重警告、除名。

2.对于给予严重警告同学在评优情况中不予优先考虑。

3.对于学生会除名同学学校一切评比活动不得考虑。

4.对于工作玩忽职守者,经学院领导教育无悔改者。学校评优项目不予考虑。

5.对申请加入学生会而擅自离职者学校各项评比工作不予考虑。

集体处罚:

1.警告、严重警告。

2.对于给予警告部门在该月先进部门评比中不予考虑。

3.对于给予警告处分两次以上部门所有干事将给予扣分处理。具体参考七项。

结合工作需求,团委副书记(老师)有调动各部门干部任职工作权利。

卫生部医院管理制度

针对医院的工作流程与职责,卫生部门正在制定一套新的标准进行规范。

8月初,国家卫生部医政司发出通知,向各地卫生厅局医政处就《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第二稿)》(下称《制度》第二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29日。新的规则被看作是卫生部门设法加强医院监管的一个具体措施。

目前,我国医院工作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的设置主要依照三个规范性文件,即国家卫生部于1982年4月7日发布的《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和1992年3月7日发布的《医院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试行)》。

上述规章是医院分级、评审的基本参照,也是卫生行政部门行政监督的重要依据。在我国的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中,要求医院必须制订工作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而其应该根据卫生部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医院具体管理办法可以更加细化,但不能与上述规范相悖。如果违反上述规范并引发医疗纠纷,它们也将成为患者起诉的依据。

但是,中国医院协会有关人士表示,随着时间推移,原有制度的局限性也在凸显。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管理和运行秩序,加强监管,卫生部医政司委托中国医院协会组织专家对上述三个文件进行修订和增补。

2014年2月19日,《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征求意见稿)》开始向全国征求意见。随后,中国医院协会又在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形成了现在的《制度》第二稿。

《制度》第二稿由行政管理、医疗管理、护理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药剂部门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医技科室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营养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重症监护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财务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等十个部分组成,一共规定了261个制度或职责。

与原有的三个规范性文件相比,第二稿增加79项制度或职责,包括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信息公示制度、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主诊医师负责制度(试行)、首诊负责制、物价工作管理制度、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奖金分配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这些其实也是医改方案的探索当中颇受关注的内容。

其中,试行的主诊医师负责制度要求,由副主任医师和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医疗小组,副主任医师担任主诊医师,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这是一种在国外医院广泛推行的制度,与传统的科主任负责制相比,它可以明晰权责,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我国目前已有部分医院开始了相关探索。

奖金分配管理制度则强调了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原则,并要求医疗机构不准再实行科室的收入和医生个人收入挂钩。

中国医院协会评价评估部工作人员告诉《财经》记者,与第一稿相比,第二稿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增加了“营养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的部分,把原本对于营养科的要求从“医疗技术科室”部分中单独分离出来,并进行了大量增补和完善。

由于事关各大医院的`利益,上述规范是否科学和完善,业内仍然存在巨大争议。同时,规范的增加必然会带来医院运行成本的上升,要想保证规范被医院落实,医院的自律固然重要,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更待加强。事实上,现阶段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能力并不令人乐观。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质量评价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财经》记者,他们和中国医院协会将会在第二稿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制度》。但至于《制度》是以部门规章,还是以其他的文件形式下发,未遵守规范的医院将受到何种处罚,以及《制度》何时正式下发,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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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制度

1、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5.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6.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7.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l、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企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2、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办公室归档。

1,查阅要求:。

1)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秘书要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关文件作非工作之用。

2)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做出书面检讨,主席团会做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3)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认真填写索档单,并由部长以上签名。

5)各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归还日期。

6)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办公室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2、借阅手续:

(1)借阅档案必须有证明,由主席团授权后方可借阅,没有证明的一律不予借阅。借阅档案必须进行注册登记,登记时应注明借阅人姓名、地址、借阅的内容和时间等。

(2)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阅人员、记录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

(3)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主席团同意除外),延期归还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4)复制文件必须征得主席团的同意。

8、外单位借阅校学生会工作档案的,需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

秘书处的对外借档案应做好外借登记(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阅人员的个人资料、签名主席、记录人员),外借期限为一周。

9、外借档案不得为档案原件。

卫生部诊断证明管理制度

1.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查询账号、密码的使用权限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泄漏密码,如发生泄漏应立即更改密码并向上级报告。

2.管理和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而掌握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个案信息。

3.《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统计资料,对外公布权限归属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其他部门、机构和个人需要应用统计数据对外交流,须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

4.用于《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计算机应专机专人专用,并设有开机密码加强安全防范。

5.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数据的备份,以防数据失灭。

卫生部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本来是医疗机构在日常医疗管理中的一项基本的和常规的工作,各个医疗机构长期以来也都形成了很多自己的管理规范,而我国卫生部此次将处方管理规范上升到部门规章的层面进行立法,其立法目的和意义在新《办法》的第1条中就做出了明确的宣示,即“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显然,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是希望通过部门规章的制定,从制度层面促进医疗机构在处方管理制度上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也希望起到遏制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效果。

1. 规范处方管理

不可否认,虽然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在本单位的处方管理方面一般都有规范性的规定,但从全国的整体状况而言,处方管理的规范水平是良莠不齐的。确有许多医院长期以来不重视处方管理,缺乏处方管理方面的基本制度,个别医院处方管理混乱,开密码处方、无资质人员开处方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上给医疗界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在处方管理的规范化上非常有必要制定国家的统一标准,通过部门规章立法促使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自己的处方管理制度和医师的处方行为,这是本次卫生部对处方管理立法的基本目的之一。

2. 提高处方质量

众所周知,医务人员对患者所患疾病的治疗中,药物治疗占有相当的比重,而处方即是医生药物治疗方案的直接体现。因此,处方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医疗水平的优劣。提高处方质量,实质上就是在提高医疗质量水平,使患者获得更大的健康利益。新《办法》正是通过在处方管理上的各项具体规定,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重视和不断提高处方质量,新《办法》更是通过对处方监督和评价制度的制度设计,具体落实对处方质量的监督管理。

3.促进合理用药

在药品处方中所体现出的用药合理性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一方面是指从纯医学技术角度角度出发需要强调医学药物治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抗生素滥用等不规范治疗行为;另一方面也是指在医学道德层面上需要避免商业贿赂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对医生开具处方产生不合理的影响。新《办法》在许多具体条目的规定上(例如强调医生须以通用名开具处方)都体现出这一指导思想。

4.保障医疗安全

医疗安全问题是医疗管理中最重要的问题,而处方的规范管理对医疗安全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处方中的一点点疏忽,大到给药方式的错误,小到处方字迹的潦草,都有可能使患者复出生命的代价。因此,保障医疗安全的理念在新《办法》的各项规定中时时得到体现。考虑到这一点,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新《办法》把处方需“字迹清楚”都列为一项强制标准,今后,字迹潦草的处方医师也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处方管理办法》在医院处方管理层面规定的具体制度

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层面上,我们对新《办法》的具体条文进行梳理后,可以把有关的管理制度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的制度,即:处方权管理制度,处方药品管理制度,处方行为规范制度,处方调剂规范制度,处方监督评价制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特别管理制度。以下分别加以阐述。

1.处方权管理制度

所谓处方权,是指医师开具、修改和取消处方的权利。建立处方权管理制度,就是要解决“什么人可以取得处方权,处方权如何获得、如何确认、如何限制和消灭”的问题。

依照《办法》第2条的规定,只有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才能拥有处方权,也就是说,一名从医学院校毕业后到医疗机构工作的医生,必须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再经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正是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才能够获得取得处方权的基本条件。这就意味着,尚处在学习阶段的实习医生,在读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出外)、刚工作第1—2年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住院医师,都因不具备《办法》第2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而没有处方权,不能单独开具处方。

即使对于已经取得上述基本条件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在处方权的获得上也还有具体的要求。根据《办法》第8至13条之规定,执业医师的处方权只限于其执业证书上载明的执业地点,而执业助理医师则只在乡、民族乡、镇、村一级的医疗机构能独立拥有处方权,在其他医疗机构其处方需执业医师审核签名或签章后才有效。针对进修医生,《办法》要求接受进修的医院要制定授予处方权的具体制度,通过该制度确认进修医生已经能够胜任工作后才能取得在进修单位的处方权。对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而言,在处方权管理上有更为严格的限制,医师必须经过规定的培训和考核程序后才能开具麻醉或精神药品处方。此外,处方权的获得还以医师在其注册的执业机构签名留样或专用签章备案为前提,这是医疗机构对在自己单位有处方权医师进行确认的必要步骤。

医生所拥有的处方权,也要受到必要的限制。首先,医生不能给自己开具处方,其次,医生处方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再者,医疗机构对于出现超长处方3次以上没有正当理由的医师,可以限制其处方权。

医生离开所在医疗机构或者不再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终止其处方权,对于有违反《办法》第45、46条规定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

2.处方药品管理制度

《办法》第15、16条,是对医疗机构处方药品管理的规定。虽然条目不多,却十分重要并且是执行《办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首先,《办法》对医疗机构购买药品的行为做出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以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该通用名称必须是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这条规定就促使医院在进行药品招标采购的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行为,招标的处方药要以通用名购入药品。

在处方药物管理上,《办法》最重要和有特点一项规定是:一家医疗机构内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两种。这就意味着,尽管市场上同一通用名下有很多生产厂家生产不同商品名的药品,但医疗机构最多只能保留两种,我们知道,在《办法》公布前的现实情况是,医院药房内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达到三种或三种以上的情况并不罕见,因此,为贯彻执行《办法》的规定,就需要各级医疗机构全面清理自己的药品品种,将部分品种清除出药房,这是一项有相当难度但必须完成的工作。再者,需要注意的是,《办法》的规定并不能简单理解为每个通用名下可以保留两种商品名的药品,因为对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分别而言,如果一个商品名的药品存在两种或更多的剂量规格,将被视为不同的“种类”,那样的话,就不再允许有第二种商品名药品的存在。当然,《办法》考虑到临床用药的现实也做出了除外性的规定,即“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可以不受每个通用名药品只允许两种剂量规格的限制,例如治疗糖尿病人的胰岛素,为满足不同病人的需求而有不同的剂量规格,《办法》并不排斥其两种以上规格的`使用。《办法》的这一规定为医疗机构基于治疗需要而存在的特殊情况提供了合法性依据,但医疗机构也要严格掌握,保证所有特殊情况的存在都有充分的医学理由,不能让这一除外性规定成为突破《办法》有关规则的接口。

针对处方药品管理,《办法》还在第15条中特别规定,医疗机构要制定自己的处方集,处方集应当根据医疗机构自己的性质、功能、任务而制定。实际上,处方集不仅仅是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参考文件,更是医疗机构落实《办法》关于药品管理的全面体现。在卫生部将要对医疗机构进行的检查中,处方集的制定情况也将是检查的重要项目。

3.处方行为规范制度

处方行为规范是《办法》中规定最为详尽的部分,《办法》中的大量条文都是围绕规范处方行为所做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医疗机构和医师的处方行为也是《办法》立法的主要目的。基于篇幅限制,关于医师所应遵循的处方行为规范我们将另文叙述,在此只强调医疗机构在管理上必须重视的几个问题。

第一、严格遵循处方法定格式制作标准处方。根据《办法》第5条,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制定,处方格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在《办法》的附件1中,对处方标准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标准处方必须由前记、正文和后记三部分组成,不同的处方使用不同的颜色。因此,各医院应当按照这个标准审查自己目前在用处方十分符合所有的规定,如有不规范之处应当立即改进。

第二、应当严格执行《办法》对处方的期限限制和用量限制。根据《办法》第18、19条的规定,处方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仅限于处方开具的当日,如果开具处方的医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有效期限,他必须加以注明,并且最长有效期限不能超过3天。在用量上,一般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药量,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用药量,对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处方医师必须在处方上注明理由。

第三、医疗机构在使用信息系统介入处方管理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随着计算机系统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医院信息系统被使用在医院管理的方方面面,其中尤其在医嘱管理上许多医院都已经实现了计算机化。对于此问题,《办法》在28条中特别做出了规定:医院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标准格式的纸质处方,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盖章后有效。显然,此规定对于医院建立门诊工作站的业务流程有指导作用,至于对病房医嘱执行的影响,可能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法律解释。

4.处方调剂规范制度

针对医疗机构药剂部门的处方调剂工作,《办法》特别在第五章中用第29至42条共14个条文做出了详尽规定。

首先,《办法》强调处方调剂人的资格问题。只有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在其执业地点才具有调剂处方的资格。其中药师以上专业职务者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用药指导工作,而药士负责处方调配工作。

其次,《办法》强调了药学人员进行处方调剂的规范流程。按照规定,药师必须凭医生处方调剂药品,认真审核处方,正确书写药袋,严格按照处方结合说明书给予患者用药交待和指导。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必须在处方上签名或签章以示负责。对有问题的处方不得调剂,同时应及时告知医师要求重新开具。

再者,《办法》比较细致地规定了药师审核处方的审核具体内容,包括必须皮试的药品十分注明过敏试验结果,处方用药于临床诊断相符性、剂量用法正确性、剂型选择和给药途径选择合理性、有否重复给药,有否配伍禁忌等等。《办法》还经将调剂处方的具体内容总结为“四查七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和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和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和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卫生部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改善与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整与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体系,充分合理地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医院评审制度。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对医院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条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区域卫生规划”统一规划确定。

第四条 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第五条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十等。

第六条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与指导下,一、二、三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第七条 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第八条 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其成员必须作风正派、清廉公道、不徇私情,身体健康,能亲自参加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条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制定工作章程,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廉政建设、勤俭节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自查申报。各级医院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资格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第十三条 考核检查。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评审的'一部分。周期性评审时应根据评审标准结合自报材料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听取汇报、与管理人员讨论、全面检查、抽查、回顾性调查、接待院内外来访等方式,最后采取评分或数学模型办法对医院作出综合评价。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第十四条 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评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

第十五条 审批。依据评审委员会的报告及评审结论,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

1.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

2.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

3.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

第十六条 申请复审。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评审结论的正式通知一个月内向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凡要求复审者,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评审委员会研究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复审,复审只限一次。

第十七条 评审费。申请评审(包括复审)的医院,应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

评审费收入只能用于开展医院评审活动的正常支出。

第十八条 评审周期。每一评审周期为三年。医院应在评审周期结束前十八个月提出申请,呈报资料。评审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在本评审周期结束前三个月完成评审。

第十九条 经过评审的医院,由审批机关发给全国统一格式的证书,并由发证机关按年度公布评审结果。

第二十条 实行医院分级管理后,医疗收费应按评审结果有所区别。各地可根据国家价格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医院级别,在近一、两年内可先试行对门诊挂号、住院床位收费适当拉开档次。具体调整意见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物价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各级医院评审委员会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医院应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或对其重新评审,对连续三年不申报评审或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医院,一律列为等外医院,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管理并根据情况,予以整顿乃至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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