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卫生管理制度(汇总16篇)

时间:2023-11-29 01:06:45 作者:FS文字使者

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一纸文件,更是一种规范员工行为的参考。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样本,供大家参考。

食品加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生产用原料的卫生质量得合理的控制,确保原辅料的卫生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采购、运输、验收及贮存的原辅料。

3. 职责

3.1采购人员负责对原辅料的采购,不定期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送样至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要相关检测报告。

3.2质检人员负责对每批进货的原辅料进行外观及理化检验。

3.3生产车间负责对原辅料的堆放、贮存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原辅料的采购

4.1.1采购人员在对原辅料采购前,应要求供应商出具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后,方可对每批原辅料进行采购活动,对于小贩供应商应先送样至厂质量监督部进行相关卫生质量指标的检测,合格后方可采购。

a) 对大豆要求供应商至少有1次地方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

b) 对于包装辅料,要求供应商每年至少有1次生产厂卫生检验报告。

4.1.2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辅料卫生质量的知识技能,即对将要采购的原辅料应不予以采购。

4.1.3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作出要求:用来盛装原辅料的包装和容器其材质应无毒,不受污染,干净、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对特殊原辅料要求其包装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4.1.4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易于清洗及消毒。对污染有如机油等有毒物质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禁止退回供应商作重复使用,用厂内作报废料予以报废。

4.2原辅料的运输

4.2.1运输工具应具有防雨、防尘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4.2.2运输过程要防止交叉污染,不能与有毒物品一同运载。

4.2.3搬运操作应轻拿轻放,尽量避免原辅料的损伤及其包装物的损伤

a) 对未加工的土产品原料的搬运操作要尽量减少损伤,以免原料在贮存期间因此而发生霉变、腐烂的异常。

b) 对密封要求严格的原辅料,不能损伤包装物。对已穿孔的原辅料包装物,应即采取有效密封措施或给予优先使用。

4.3原辅料的进货检查

4.3.1每批原料采购回来后,进仓前,仓管员应第一时间通知质人员到现场;

4.3.2检验员应按照《原材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对原辅料进行感官司鉴定及抽样操作。

4.3.3检验员应及时将样品送到化验室进行理化指标的检测;

4.3.4化验员收到样品后应及时对样品按《原材料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一个小后方进行检验的样品,应做一定的保护措施。

4.4原材料的贮存

4.4.1仓管员要按照环境管理制度对仓库定期清扫,消毒及通风换气,班组领完原辅料后要及时清洁,使仓库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4.4.2仓库要按相关制度进行防鼠、防虫工作,同时配合厂部进行定期鼠灭火早工作。但禁止在仓库及其周围用剧毒药品进行灭鼠及灭虫。

4..4.3原辅料的堆放要按照产品码放规定进行安置堆放,应离地墙与层顶保持一定距离,堆与堆之间要有适当距离,要做一先进出的原则,发防贮存期间过久而使原辅料变异而影响其使用性能。对已过保质期的'原辅料,仓和员应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抽样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45仓管员按照主要原材料贮存期间管理规定对原辅料进行管理,要定期通知原料进货检验员对库存主要原辅料进行感官检查及抽样检查。

4.5加工用水的控制依照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控制程序进行。

4.5不合格品

5.0相关文件及记录

第一条 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食品生产有接触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卫生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条 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无裸露地面;

(四)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的排放或者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

第三条 食品生产车间及设施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六)车间供电、供气、供水满足生产需要;

(八)根据产品加工需要,车间入口处设有鞋、靴和车轮消毒设施;

(十)车间内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其构造易于清洗消毒。

第四条 生产用原料、辅料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二)作为生产原料的动物,应当来自于非疫区,并经检疫合格;

(三)生产用原料、辅料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经进厂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四)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

(五)加工用水(冰)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必要的标准,对水质的公共卫生防疫卫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自备水源应当具备有效的卫生保障设施。

第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设备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和完好;

(三)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四)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品分别存放在不会受到污染的区域;

(七)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六条 食品的包装、储存、运输过程应当受到良好的卫生控制。

(二)包装物料间干燥通风,内、外包装物料分别存放,不得有污染;

(三)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并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四)冷包间和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等仓库的温度、湿度符合产品工艺要求,并配备温度显示装置,必要时配备湿度计;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要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并定期校准,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物品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距离,库内不得存放有碍卫生的物品;同一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的食品。

第七条 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厂区、车间和化验室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燃油、润滑油和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对食品、食品接触表面和食品包装物料造成污染。

第八条 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一)企业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内设检验机构和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

(三)使用社会实验室承担企业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该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并签订合同。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处罚

第1条 为规范工厂的卫生管理,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创造一个卫生、舒适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卫生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第2章 卫生管理基本规定

第3条 工厂的卫生管理由后勤部负总责。

第4条 后勤部应制定工厂的卫生检验标准并编制成册,下发到各职能部门与生产车间。

第5条 工厂的卫生管理工作原则上采用就近原则与使用打扫原则,由后勤部进行具体的范围划分,并将划分好的区域指定专人负责。

第6条 工厂的卫生打扫分为日扫、节假日打扫、月末打扫与年度打扫,检查亦然。

第7条 工厂的卫生考评与奖惩详见《卫生考评条例与奖惩措施》,按照其中的条款严格执行。

第3章 厂区卫生管理

第8条 工厂内的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由专人负责打扫,应保持地面无纸屑、无积水、无铁屑,不起沙尘。

第9条 工厂内的绿化带及草坪要定期修剪,保证其干净。

第10条 厂区内的各种物资要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摆放、堆积。

第11条 厂区内的厂房、厂房的固定物及其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产生垃圾。

第12条 厂区内的排水沟应保持随时通畅,不得有淤泥、杂物蓄积,清扫人员应每天清理一次,杂物做妥善处理。

第14条 厂房的内外墙壁应保持清洁及其本色,严禁乱涂乱画。

第15条 厂房内的灯具、灯罩、配管等外表应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洁。

第16条 厂房的地面应随时保持干净,达到无烟头、无油污、无纸屑、无杂物的程度;一旦发现有脏乱现象,区域的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清理。

第17条 厂房内的排水沟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或废油沉积。

第18条 在原材料的下料车间应防止地面积水。

第19条 厂房内的废弃物应在每天下班后清理出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中。

第20条 各区域责任人应仔细检查所负责区域内的各个角落,清理各个角落的垃圾,防止异味的'产生。

第21条 厂房内的设备应保持清洁,每日上下班前应清理设备,保证设备无污垢。

第5章 食堂卫生管理

第22条 工厂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及发帽,防止头发、头屑及其他杂物落入食品中,必要时应戴口罩。

第23条 工厂食堂的工作人员应保持手部的清洁,工作前用清洁剂清洗,凡与食物接触的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抹指甲油、佩戴饰物。

第24条 在工厂食堂工作中不得抽烟、嚼口香糖。

第25条 食堂工作人员若患有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疾病时,不得与食品接触。第26条 食堂的设施设备及地面等应定期消毒,碗筷盘等应每餐后进行消毒。

第6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27条 员工宿舍由在宿舍中居住的人员负责清扫。

第28条 员工宿舍应每天进行打扫,地面应保持干净,宿舍的墙壁不允许乱涂乱画。

第29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宿舍内的床单、被单、桌布等用品保持整洁,员工宿舍应防止产生异味。

第7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由后勤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后勤部所有。

第31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礼貌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职责制管理。

第十一条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坚持清洁。

第十二条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厂区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职责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坚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坚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坚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坚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贴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职责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坚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坚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景,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景,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职责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管理内容:

1.除尘设备、吸尘装置、通风设施,必须按要求加强检查与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按国家标准严格控制。

2.用于环境设备的灭菌药剂,空气中允许浓度不得高于国家标准,必须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3.通风设施必须保持经常完好有效。必须认真检查、经常保持安全有效。

4.作业人员应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必须正确维护发放的防护用品,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全保卫部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6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3.3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保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  尘、毒、噪场所规定

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

7.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3.1 预防措施

7.3.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3.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3.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3.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3.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3.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3.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3.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3.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3.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3.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3.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3.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3.3 职业卫生管理

7.3.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3.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3.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3.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3.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3.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7.3.3.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8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8.1安全保卫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氯气)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见氯碱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8.2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8.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保卫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8.4安全保卫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做好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定生产过程及影响生产过程质量和安全的诸因素,并使每一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生产出合格产品。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个工序。

进车间前,务必穿戴整洁规范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生产作业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以防止污染食品,引起质量隐患。

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务必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男职工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一次性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进入厕所要更换工作衣,回来再次更换工作衣,并再次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员工出入车间要及时关掉通道门窗。

使用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应经常清洗、消毒,持续清洁卫生。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5s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各公共区域走廊、厕所、会议室、绿化带、生产作业车间、生产部办公室、仓库、门窗、垃圾桶(池)等办公场所、宿舍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标准:

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则、排列整齐无堆乱放现象;

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修剪整齐,马路及厂区周围空旷区域打扫干净;

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则、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4、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每周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由生产部牵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作好记录,每月作一次评比,年底作总评,凡连续获得第一名最多的群众,可进行群众嘉奖一次,并作为部门考核和年底先进群众评选重要参考。

5、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并按部门和区域落实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6、吸烟人员务必在指定吸烟区域抽烟,烟头放入桶内,违者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罚款。

7、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用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本部门及工厂的整体形象。

8、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9、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品留样柜由专人管理、专人留样、专人记录,并标明入柜日期和时间;保持留样 柜清洁,留样餐具洁净,不得污染样品;建立留样记录档案,由餐厅办公室负责 人签字保存;为了避免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承包商应当建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方 案。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济宁广播电视台后勤服务中心 二 0 一一年三月九日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间现场的管理,使车间工作环境始终保持整洁干净,特制订车间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操作员工随时保持设备机身的清洁。

2、随时保持自己管辖范围的清洁干净,通道畅通,无铁屑、纸片、袋子等垃圾。

3、每天下班前进行环境卫生清扫,每周一次设备保养。

4、工作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地上的零件、工件摆放整齐,一目了然,并且不允许超越黄线。

6、工具箱随时保持干净,量具、工具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工具箱不允许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7、清洁工具定点放置、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8、车间实行片区三包责任制,各片区发现杂物主动清理。

9、每个员工都有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和维护环境卫生及秩序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发现不良行为,要及时将当事人的违纪情况通知上报。

11、此次评分以车间为单位,分别为垒装、机加工、下线、组装、喷漆,各车间安排好每人轮流值日监督。

1、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逾期仍未整改者罚款20元。检查小组人员每周(暂定每周五)集中进行一次卫生评比,依据公司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进行评比,对检查的结果给予打分。

2、每月上旬公布上月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并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之一。

3、月评比中分数最高的车间每人奖励30元,分数最低的车间每车间每人罚款20元。所有奖罚款均纳入公司福利基金。

工厂卫生间管理制度

上月碰到三家工厂居然整层楼只有一个厕所,而且一个厕所只有一个位,而且不分男女,更可笑的是有两家厂的单厕居然连门闩都没有,实在危险... .另外去到一家工厂上厕所,居然要打伞,否则定叫你沐浴在水滴中。实在是太搞笑了。

厕所,一个难登大雅之堂的词语,一个任何人也离不了的地方,一件某些管理者不屑一顾或无暇顾及的小事。良好的厕所不只是感觉到无处不在的方便,更多的是在这里工作被尊重的满足。一个企业的厕所好坏,不仅仅是体现企业的实力,更多是体现企业的文化及管理。

我知道,很多电子厂的生产线都是流水线。工厂为了让员工不随便离岗,就制定了一个“离岗证”,员工若要离开岗位或者去上厕所,就要求佩戴离岗证。

有的工厂还会对离岗次数加以登记,更有甚者规定每天如厕不能超过6次,若有超过就会罚款。这样的话,如果当天哪位工友闹肚子或者是多喝了水,那就惨了,可能要被罚款了。

以下有几个企业苛刻对待员工如厕的事例:

1. 08年底,杭州市一家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投诉公司,称其管理不够人性化,公司“新规”规定员工上厕所要申请,超过规定次数要罚款。相关劳动部门也同样收到了该投诉。这家公司规定从上午八点钟开始上班,直到晚上九点钟下班,在长达十三个小时的时间里,只能上三次厕所,超过五次就要罚款,不仅如此,还要打卡,由小组长做好登记手续,那情景真够可怜的。

2. n年前东莞市某镇一电镀厂行政部实行荒唐规定:工厂一线员工上厕所一律交费0.05元/次,班长和班长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上厕所则可享受免费待遇。由于员工抗拒这一不平等规定,出现部分男员工为省钱在车间背对女工小解的奇观;而不少女员工则被憋到尿裤子。

据该厂一位高层管理人员介绍,本来该厂所有员工上厕所都不收费,只是过去厂里的.员工看过厂里的报纸之后,就顺手撕下作手纸,使厂里新厂房和旧厂房的厕所都被堵塞。该厂新厂房二楼的厕所被堵塞,厂里曾对每位员工罚款5元。另外,有些男员工做完自己的活,就躲在厕所里抽烟、休息,一进去就是半个多小时。

3. 去年东莞某模具厂将男厕锁住,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并且时长仅有几分钟。在工厂规定的如厕时间外,员工如果想如厕,都必须要到经理那里批条子。

据说是因为男工上厕所抽烟聊天,所以工厂将厕所锁起,工厂只有一个男厕所,门被锁后,有近90名男工,有时候憋得很惨。于是有工人将此事投诉到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派人介入调查。

律师认为:依据《劳动保障法》的相关内容,工厂对在劳动过程中的工人有进行劳动保障的义务。劳动部门应责令工厂老板为工人上厕所提供保障,恢复厕所的正常开放。

俗话说“人有三急”,上厕所可以说是急中之急,假如硬憋着憋出病来怎么办?公司这样的规定可真让人为难。当然,毫不怀疑该公司出台这一规定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加强企业管理,防止有人利用上厕所的时间躲在厕所里打电话、发信息、偷懒,但是这样的员工毕竟是极少数。身为管理者,应该设身处地地为员工着想,不能因为极少数人偷懒而让大家伙都跟着受罪。既然如厕是一个人的正常生理需要,为什么要来一个硬性规定,为什么不能顺其自然,让其想如厕就如厕呢?如果企业的管理制度设计得科学合理、无懈可击,自然就不会有员工偷懒的事情发生。少数员工利用上厕所的机会打电话、发信息,躲着偷懒,正是因为企业的管理制度设计得不科学合理造成的,若要论责任,企业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因此,企业应正视自已的问题,多从人性化关怀的角度想一想解决的办法,而不能动不动就罚款。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经典

为了做好厂区卫生保洁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管理,特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室内外。

1、不能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烟蒂;。

2、厂区所有道路、草坪、露天工作台及各建筑物附近不得长期堆放杂物、垃圾;。

4、使用水冲、洗、浇时要节约用水,不得乱冲、乱洒,不得常流水、常明灯。

二、室内。

3、个人衣着整洁,待人接物礼貌得体,言谈举止大方,持续室内安静有序。

三、设备。

1、设备、仪器、仪表外观清洁,无油污与灰尘;。

2、设备四周地面干净、无积水、积油;。

3、各班组负责卫生区,未按时打扫,或未打扫干净,发现一次扣当天工资5元。

一、值班人员在填写值班记录时,应按照规定,按时、按实填写,能够反映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

二、运行记录应由值有机蔬菜班人员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撕毁,持续记录表(本)干净整洁。

三、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天气、交接时间和实际到岗人员。

四、运行记录:填写所辖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对未运行的设备设施应在备注上注明原因:如故障、检修、备用或停用等。

五、操作记录:注明值班期间内对设施设备所进行的操作资料,对不经常开启的设备注明原因。

六、各表格为按实按时填写,发现漏填、错填一次扣当天工资5元。

七、本月记录表(本)填写完毕后,应移交给综合科整理存档。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通道畅通、整洁。

2、车间的设备、物料堆放整齐,不放置不必要的东西。

3、车间办公桌上、抽屉内办公物品归类放置整齐。

4、车间库房原料、成品摆放整齐。

二、整顿。

1、机器设备定期保养,处于最佳状态。

2、工具放置整齐,定期检查。

3、工具、模具明确定位,标识明确,取用方便。

三、清扫。

1、保持通道通畅、干净。

2、窗、墙壁、天花板干净整洁。

3、工具、设备随时清理。

四、清洁。

1、每天上、下班前3分钟做“6s”工作。

2、对不符合的情况及时纠正。

3、保持整理、整顿、清扫成果并改进。

五、素养。

1、罪犯必须着囚服。

2、服装整洁得估,仪容整齐大方。

3、罪犯举止文明有礼,精神饱满。

4、有集体观念,积极参加“6s”活动。

六、安全。

1、配电室道行区域不得靠近。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生产正常进行。

3、不损坏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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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5s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各公共区域走廊、厕所、会议室、绿化带、生产作业车间、生产部办公室、仓库、门窗、垃圾桶(池)等办公场所、宿舍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标准:

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则、排列整齐无堆乱放现象;

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修剪整齐,马路及厂区周围空旷区域打扫干净;

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则、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4、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每周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由生产部牵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作好记录,每月作一次评比,年底作总评,凡连续获得第一名最多的群众,可进行群众嘉奖一次,并作为部门考核和年底先进群众评选重要参考。

5、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并按部门和区域落实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6、吸烟人员务必在指定吸烟区域抽烟,烟头放入桶内,违者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罚款。

7、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用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本部门及工厂的整体形象。

8、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9、此《工厂卫生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我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职责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坚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坚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坚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坚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坚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坚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坚持清。

3、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4、车间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如发现处以50—200元罚款。

5、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部门同意后,必须由厂内人员陪同可进入。

6、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坚持清洁。

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

8、车间内工作区域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材,必须将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

9、每一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机器设备等,车间内不能遗留任何原材料、包装物。

10、生产车间和其它工作场地内应坚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1、车间内的更衣室、鞋架、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扫,坚持清洁。

注:为了大家的工作与健康,请遵守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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