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监督工作总结(优质17篇)

时间:2023-11-29 06:19:20 作者:书香墨

这个月的工作总结使我意识到自己在某些方面还有一些提升空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精选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借鉴和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大数据工作总结优选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xxxxxx在谈及简政放权时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健康中国。

“健康是群众的基本需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xxx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这句承诺得到了热烈的掌声。

“健康中国”最核心的是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让民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报告》提出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减轻群众负担。

县大数据办工作总结

处理数据离不开优秀的程序代码,尤其在进行复杂数据处理时,必须使用程序。好的程序代码对数据的处理至关重要,这不仅仅是数据处理准确度的问题,更是数据处理效率的问题。良好的程序代码应该包含好的算法,包含好的处理流程,包含好的效率,包含好的异常处理机制等。

县大数据办工作总结

海量数据处理过程中,除了对数据库,处理程序等要求比较高以外,对操作系统的要求也放到了重要的位置,一般是必须使用服务器的,而且对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等要求也比较高。尤其对操作系统自身的缓存机制,临时空间的处理等问题都需要综合考虑。

大数据工作总结优选

结合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全力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推动《硚口区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项目化落地。同时做好相关区级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

2.

配合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各个窗口单位要求和实际,优化预约叫号业务系统,提升业务办理效率。积极倾听群众办事需求,采纳群众建议,预约叫号系统优化调整更加符合群众使用习惯,方便群众操作。能够更加便捷、高效、准确的为群众提供办事服务,增加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4.

以消除信息孤岛为目标,以政务数据平台为抓手,以规章制度为准绳,全面推进全区政务数据共享利用工作。一是做好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一期)项目的技术支撑工作,以保障项目按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二是持续配合做好与市级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工作,以保障市、区两级数据的共享利用;三是配合区政数局完善各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

大数据工作总结优选

20xx年,是我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政务服务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经受了突发疫情的考验,经受了洪灾的暴虐。在困难面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团结奋斗,难中求进,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一、全员防疫抗疫,践行初心使命。

今年初,面对突发疫情,局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各项防控任务,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局24名党员干部,其中3名驻村“第一书记”就地转为防控队员,4人被派至金城假日留观点,4人下沉到共驻共建的朝阳社区,4人就近到原籍社区报到并认领工作,7人被抽调到县防疫指挥部信息支撑化组等4个组,2人驻守机关值班,实现了全员出动、全员战疫。在战疫中,局全体党员干部亮身份,不畏艰险、坚守岗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舍小家、顾大家,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严防死守阻病毒。2月6日,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树民同志带领3名同志到金城假日酒店留观点值守,协调配合医院、公安共18名工作人员管理留观病人。工作队制定了留观点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做实规范化管理。对留观人员登记造册,合理分配房间,进行测温和核酸检测。每日还身穿厚实的隔离服,分发药物、送餐,处理垃圾,消毒消杀,24小时高强度运转。工作队齐心协力、不怕牺牲、精准治疗、服务精细,在近一个月里,先后解除密切接触者177名,实现零交叉感染、零逃离、零投诉,多次受到省委尔肯江部长和市委督查组高度评价。

3、全力以赴筑防线。1月30日,我局作为朝阳社区的共驻共建轮值主席单位被县委派驻增援社区防控。在社区,4名同志每天“超长待机”连轴转,使出浑身解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保障了整个社区居民的安全健康。工作队在每个小区张贴公告、拉横幅、发须知,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辖区居民情况,摸清底数。大力搞好宣传,引导群众居家不出门、不聚集。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摸排登记,对外来返乡人员登记造册,询问其活动轨迹并记档。严格落实每日2次体温测查制度,对每栋楼每户居民开展体温测查。对临街商铺、珍珠坡市场进行劝阻关停,成立夜晚纠察队阻止商铺暗地营业。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应对解决突发状况,全力保障居民生活物资,最大限度守护了社区安全。

5、常态化防控优服务。大厅恢复对外办公后,中心严格落实场所消毒、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扫码通行等防控措施,经常性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大厅卫生死角,抓好环境整治,加强现场管控,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全力推进改革,优化政务环境。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大数据工作总结优选

(一)加强部署调度,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落实。制发了全市大数据工作要点、“数聚赋能”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建立了工作台账,加强工作督查调度,定期下发通报,确保了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疫情期间,分管副市长召开全市视频会议,调度疫情防控形势下大数据工作,并进行全面安排部署。11月,市委常委、副市长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市大数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推进力度。

(三)强化试点创建,智慧城市建设扎实推进。一是积极争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开展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第三方评估,为试点申报提供了依据。指导利津县和其他县区(开发区)做好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和申报工作。今年10月,我市入选全省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二是加作文吧强项目归口管理。引入专业第三方统一实施项目评估。今年来,评审项目54个,总申报值1。78亿元,审减3200多万元,审减率17。95%,促进了智慧环保、智慧交通、市域社会治理等21个重点项目高质量建设。三是组织开展了大数据项目优秀案例评选。开展两批大数据优秀案例评选,征集“惠民服务”“善政应用”“兴业发展”“疫情防控”四大类300多个案例,经专家评审,遴选了100个优秀案例,编制了《xx市大数据100佳优秀案例》,有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四)加快融合发展,数字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一是搭建政企合作平台。成立市大数据产业协会,39家企业入会,与10家产业园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7家科研机构签订《专家入驻协议》,与中国软协开展软件企业、软件产品“双评估”合作。组织了惠企政策宣讲(大数据专场)等系列活动,帮助7家大数据企业入选《xx市2020年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名单》。二是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加快xx软件园、利津智联农创工厂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今年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等3个园区入选省级数字经济园区。三是加快产业数字化升级。积极推进数字化融合发展,立足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打造了天弘化学“数字孪生工厂”、海科“危品汇”等一批数字化转型成功案例。

(五)加强队伍建设,大数据工作不断规范。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坚持党建引领,打造了“e心为民”服务品牌。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被评为“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积极参与“灯塔在线”大数据专题培训,参与度居全省前列。今年10月,在浙江大学举办了全市大数据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大数据系统64人参加,取得良好效果。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将《应用大数据提升xx市社会治理能力研究》列入“全市2020年度首批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高质量调研报告,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获得分管市领导签批肯定。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制定了《政务云平台管理实施细则》《政务信息资源归集技术规范》等5项标准规范,将提交省局专家审查,纳入行业标准规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2021年重点工作打算。

今年来,我市大数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数据资源“易用、好用”需要进一步提升;数据治理、绩效评价、应用场景打造等需要进一步突破;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需要进一步创新。2021年,我市将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数字山东”战略,以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为统领,以大数据应用为支撑,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着力做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坚持需求、问题和目标导向,开展全面试点,强化公共数据资源有效供给,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的创新性数据产品、数据服务、数据标准和数据规范,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xx经验”。

(二)着力打造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抓住入选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的机遇,科学谋划,实施“135n”工程,即:打造1个智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完善3大支撑体系(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安全及标准规范、智慧城市运营),实现5项突破(基础设施、政务服务、便民应用、城市治理、产业升级),推动实施n项重点任务,努力将我市建成“数字山东”领先城市、国内中小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杆。

县大数据办工作总结

对海量的数据处理,对大表建立索引是必行的,建立索引要考虑到具体情况,例如针对大表的分组、排序等字段,都要建立相应索引,一般还可以建立复合索引,对经常插入的表则建立索引时要小心,笔者在处理数据时,曾经在一个etl流程中,当插入表时,首先删除索引,然后插入完毕,建立索引,并实施聚合操作,聚合完成后,再次插入前还是删除索引,所以索引要用到好的时机,索引的填充因子和聚集、非聚集索引都要考虑。

县大数据办工作总结

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处理,除了好的方法,最重要的就是合理使用工具,合理分配系统资源。一般情况,如果处理的数据过tb级,小型机是要考虑的,普通的机子如果有好的方法可以考虑,不过也必须加大cpu和内存,就象面对着千军万马,光有勇气没有一兵一卒是很难取胜的。

县大数据办工作总结

在对海量数据进行查询处理过程中,查询的sql语句的性能对查询效率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编写高效优良的sql脚本和存储过程是数据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检验数据库工作人员水平的一个标准,在对sql语句的编写过程中,例如减少关联,少用或不用游标,设计好高效的数据库表结构等都十分必要。笔者在工作中试着对1亿行的数据使用游标,运行3个小时没有出结果,这是一定要改用程序处理了。

大数据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1、门诊治疗室和住院部治疗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桶无标识。

2、紫外线消毒记录无累计时间。

3、门诊治疗室无医疗废物处置记录本。

4、门诊治疗室未设置医疗废物转送桶。

5、住院部治疗室泡手桶无消毒液更换时间标识。

6、住院部病房内患者输液无输液卡。

7、一次性注身器(20xx0812)一次以下输液器(20xx0219)未索取生产厂家同批次检验报告单。

8、未公开医德医风监督途径。

9、未公开将需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服务对象。

10、执业人员张文杰执业地址未及时变更。

11、未拟定医疗事故月分析制度,中医师查房制度,中医会诊制度。

12、放射工作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计。

13、未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14、未拟定投诉接待“首诉负责制”。

15、未建立受赠受助及接受捐赠情况登记本。

16、未建立不明原因疾病的病历分析及总结。

二、原因剖析。

1、对医内感染的预防规范化缺乏认识和学习。

2、缺乏医疗法律、法规的学习。

3、对医疗设备工作原理认识不够全面。

4、未加强医德、医风的学习与教育。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预防医学普及与学习。在医务人员中全面强加预防医学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认识,抓好院内感染的每一个环节,规范每个医护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的操作流程,避免交叉感染情况的发生,针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所检查出来的问题,如:护理站泡手桶未标识清楚消毒液更换时间的问题,我们要标明消毒液名称、浓度以及明显的消毒液更换时间标签。医疗废物有明确的分类设施和鲜明、配目的标识,并且做到废物去向登记,做到院内不交叉感染,院外不污染环境。

大数据监督心得体会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海量的数据通过各种渠道不断产生,这使得人们面临处理和分析数据的新挑战。大数据监督作为一个关键的环节,起着保护数据安全和隐私的重要作用。在过去的几年中,我有幸参与了大数据监督工作,并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我认为大数据监督的关键是保护数据的隐私和安全。在处理大数据的过程中,我们经常需要处理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数据。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确保数据不被滥用和泄露的重要性。为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访问控制机制,加密敏感信息,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政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大数据的合法使用和保护用户的隐私。

其次,大数据监督需要合理运用技术手段和工具。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数据挖掘等工具来分析和监控大数据。这些技术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数据中的异常或错误,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例如,通过使用机器学习算法,我们可以识别未经授权访问的数据,并及时采取措施来阻止恶意行为。因此,合理运用技术手段和工具是提高大数据监督效果的重要一步。

第三,大数据监督需要注意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进行大数据分析之前,我们必须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否则,分析结果可能不准确甚至误导决策。为此,我们需要建立数据质量控制的机制,包括数据清洗、数据验证和数据校对等步骤。只有确保了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才能更好地进行大数据分析,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第四,大数据监督需要遵守法律和伦理规范。在处理大数据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严守法律和伦理规范,包括个人隐私保护法和数据保护法等。我们不能将数据滥用于违法活动或盗窃商业机密。此外,我们还应该尊重用户的权益和隐私,不得擅自公开或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只有遵守法律和伦理规范,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安全可信的大数据监督系统。

最后,大数据监督需要与各方合作共建。大数据监督不是一个人或一个组织可以完成的任务,而是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业和用户都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共同建立一个有效的大数据监督体系。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数据保护法;企业应加强自律,强化内部数据安全管理;用户应提高安全意识,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只有通过各方的合作和努力,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安全、高效的大数据监督系统。

综上所述,大数据监督是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的重要环节。通过保护数据隐私和安全、合理运用技术手段和工具、关注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遵守法律和伦理规范、与各方合作共建等五个方面的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大数据监督工作,并为社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服务。在不断发展的信息社会中,我们应该认识到大数据监督的重要性,并积极推动其发展,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做出自己的贡献。

大数据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安部决定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将第六项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将第二款修改为:“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二、将第九条修改为:“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将第四项修改为:“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将第二款修改为:“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二)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将第十六条中的“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修改为“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书面通知”。

六、将第十七条中的“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修改为“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八、将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的“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修改为“制作、送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十、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修改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将第二款修改为:“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十一、将第二十三条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研究确定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

“情况紧急、不当场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当场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经集体研究认为不应当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四条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十二、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对当事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十三、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合并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修改为: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确定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强制执行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实施强制执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四)除情况紧急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

“(五)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十四、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十五、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将第十项修改为:“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十六、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六项中的“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修改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十七、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八、将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中的“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修改为“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十九、《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7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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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数据办工作总结

海量数据处理难因为数据量大,那么解决海量数据处理难的问题其中一个技巧是减少数据量。可以对海量数据分批处理,然后处理后的数据再进行合并操作,这样逐个击破,有利于小数据量的处理,不至于面对大数据量带来的问题,不过这种方法也要因时因势进行,如果不允许拆分数据,还需要另想办法。不过一般的数据按天、按月、按年等存储的,都可以采用先分后合的方法,对数据进行分开处理。

大数据监督心得体会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数据监督逐渐成为了现代社会管理和发展的重要工具。作为一个大数据监督工作人员,我深刻认识到大数据监督的重要性,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此,我将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分享五个方面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首先,大数据监督需要全面、客观地收集数据。数据是大数据监督的核心,只有真实、全面的数据才能为监督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我常常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利用各种信息渠道获取数据。同时,多种数据来源的交叉验证也是必要的,这可以帮助我们排除虚假信息和误导性数据。在数据采集阶段,我更加注重数据的客观性,避免主观因素的介入,确保监督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其次,大数据监督需要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拥有庞大的数据量是有意义的,但只有通过科学的分析方法,才能从中发现问题、提取洞见。在我的工作中,我常常运用统计分析、模型建立和机器学习等方法,对大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通过这些方法,我能够快速而准确地找到监督的重点,减少对无关数据的关注。科学的分析方法帮助我更好地理解数据背后的现象和规律,为决策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

第三,大数据监督需要关注用户体验。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只有提供有价值和易理解的监督信息,才能引起用户的关注。在我的工作中,我不仅关注数据的准确性和实用性,还注重数据的可视化展示。通过图表、动画等形式展示数据,我们可以将复杂的监督信息变得更加生动和易懂,提升用户体验。此外,定期听取用户的反馈也是关键,通过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可以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四,大数据监督需要倡导透明和隐私保护。大数据监督涉及到众多个人和机构的信息,因此保护用户的隐私至关重要。在我的工作中,我始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同时,我也主张透明原则,向用户公布监督的目标、方法和结果。透明不仅可以增加用户的信任度,还可以减少信息的被误解和误用。在推进大数据监督发展的同时,保护用户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最后,大数据监督需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大数据监督涉及到各个领域的信息和数据,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和协调。在我的工作中,我积极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大数据监督的发展。在数据共享和数据整合方面,与其他部门的合作至关重要。我们可以通过共享数据和交叉验证的方式来增强监督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也能够加强监督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评估。

总的来说,大数据监督是当今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通过全面、客观地收集数据,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关注用户体验,倡导透明和隐私保护,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我们可以做好大数据监督工作,为社会的管理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我相信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大数据监督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我们也将有更多的机会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大数据监督工作计划

^v^同志指出,“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这为脱贫攻坚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贯彻落实^v^同志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继续深化贫困县考核、干部驻村帮扶、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金融服务、社会参与等精准扶贫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贫困退出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为精准推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大力实施七项专项行动,把行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到实处:实施教育扶贫行动,确保教育脱贫一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健康扶贫行动,确保医疗救助缓解一批,提高贫困人口身体素质,减轻其医疗负担,努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施金融扶贫行动,拓宽扶贫投入渠道,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实现自我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实施劳务协作对接行动,推动转移就业脱贫一批,探索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城乡统筹扶贫脱贫的新模式;实施交通扶贫行动,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交通条件,为其加快发展、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实施中央企业与革命老区百县万村帮扶行动,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助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实施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行动,营造社会参与扶贫氛围,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增强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各地要因地制宜实施精准扶贫工程,把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实施整村推进工程,改变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展致富产业;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工程,对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加大扶持力度,提高转移就业成效;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帮助贫困家庭发展生产;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问题;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帮助贫困地区打开产品销路;实施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龙头企业带动等工程。

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脱贫攻坚必须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积小胜为大胜,最终取得全面胜利。要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党的领导,五级书记一起抓,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落实贫困县主体责任,促使其把主要精力用在扶贫开发上。落实相关部门的行业扶贫责任,把扶贫任务优先纳入行业规划并认真实施。落实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帮扶责任,不脱贫不脱钩。夯实精准扶贫基础,建立分类施策政策体系,确保扶贫资金和政策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其参与度、获得感,激励其自力更生,激发其脱贫的内生动力与活力。实施更广泛的社会动员:提高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广泛参与,凝聚扶贫攻坚强大合力。加强扶贫机构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干部攻坚克难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宣传:宣传^v^同志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凝心聚力;宣传扶贫成就,坚定全国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宣传脱贫致富典型,坚定贫困群众改变命运的决心;宣传社会各界对贫困人口的关心,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优良传统;宣传党的扶贫政策,促进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脱贫攻坚心得体会。

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v^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学习贯彻党内两项法规,重在思想认识深化。修订后的两项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是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强化党性修养的道德“标尺”;《条例》是实现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良性衔接,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的有效规范,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将两项党内法规铭刻在心,真正做到“学、思、践、悟”。贯彻好落实好《准则》、《条例》,要牢记^v^员是党员干部的“第一身份”,为党工作是党员干部的“第一职责”,为党添彩是党员干部的“第一义务”,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的“第一约束”,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自觉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自觉坚守修身、齐家、用权、从政的底线。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持续深入,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贯穿于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体现在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建立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呼应的无盲点、无断层、无缝隙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作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政负责人,要认识在先、谋划在前,充分认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紧密结合起来,使全系统广大党员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学习贯彻党内两项法规,贵在落实两项责任。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两项党内法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责任的重要抓手。司法局党组要切实负起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和首要责任,切实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管起来、严到份;作为党组书记要真正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不仅要行使好行政职责,更要履行好自己的党内职责。日前,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解读《准则》、《条例》时指出,对个人生活中“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问,这些都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刚性要求。纪检^v^门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手握党规党纪,带头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恪守忠诚、干净、坦荡的政治品格,坚决克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好人主义、保护主义倾向,讲原则、守纪律、敢碰硬。对于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是重点,刑罚执行以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领域是重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是重点。作为党组和纪检^v^门要在整风肃纪、反腐倡廉中主动站位,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抓小、抓早、抓自身、抓具体,做到有患先防,有疾早查,有病快治,沉疴猛治;针对“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对党员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揪揪耳朵、扯扯袖子,甚至予以当头棒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从严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责任。

学习贯彻党内两项法规,根在推进落地见效。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两项党内法规关键是要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要将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独,不但在工作圈内公正合理用权,在生活圈、社交圈中也洁身自好,做廉洁从政的楷模,时刻把党的纪律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两项党内法规重点是要强化履职担责。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职能工作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执法执业环节是司法行政系统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执法严格不严格、执业诚信不诚信,直接影响司法行政系统的形象和公信力。实践表明,许多腐败违纪违法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往往发生在执法执业过程中。严格执法、诚信执业是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追求道德高标准和严守法纪红线是严格执法、诚信执业的前提和保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纪和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教育,着力强化其履职担责。当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v^书记在安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讲政治、讲忠诚、讲纪律、讲担当,主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供法治保障,探索新形势下做好zd工作的新路子。

党员干部要将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作为重要导向,自觉运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自身言行,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时刻守住底线,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脱贫攻坚心得体会范文。

湖北省相对于甘肃省在扶贫开发方面,不论是在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气候条件上,还是在经济实力、基础设施、贫困程度上,都有着绝对的优势。

但要实现到20__年“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攻坚任务目标,还必须学习甘肃、贵州的经验和作法,在“精”和“准”上做好结合文章。

一是学习甘肃省扶贫攻坚的精神。

这次到甘肃参加扶贫开发培训班,所见所闻给我映象最深刻的是“真扶贫、扶真贫”。

大数据法律监督的心得体会

近年来,大数据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法律监督也不例外。使用大数据可以提高司法机关的效率和精确度,确保司法公正,减少人为失误。然而,使用大数据进行法律监督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从使用大数据进行法律监督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应对策略等几个方面谈谈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

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快速获取和处理大量的数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证据信息等,提高司法机关的办案效率和精确度。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关联人员、社交网络、通讯录等重要信息,提高调查的精确度。同时,大数据技术还可以检测数据的异常情况和规律性,发现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让司法机关更加高效和准确地开展工作。因此,使用大数据进行法律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使用大数据可以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和精确度,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大数据分析的模型和算法不断创新,精度难以保证。其次,数据来源、数据质量等方面也存在着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案件真实情况的表达。并且,过于依赖大数据会降低人工调查的意义和价值,可能会削弱司法工作的人性化和个性化特点。这些问题要求我们在使用大数据时,不能过度依赖,还应注重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司法公正和人权的保护。

四、应对策略。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首先,应加强大数据分析的标准化,建立可验证性的方法和可比性的结果,提高分析的精确度和可信度。其次,应注重数据的来源和整合,加强数据的质量控制,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再次,还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大数据对司法工作的应用范围和规定,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最后,我们还应加强对人工调查的重视,注重案件的细节和案情的特殊性,综合使用大数据和人工调查的手段开展工作。

五、结语。

大数据技术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使用大数据进行法律监督也是司法机关高效和准确地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其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标准化、质量控制、法律法规制定和对人工调查的重视等方面的努力。通过不断完善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措施,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办案效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大数据法律监督的心得体会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大数据时代已经正式到来。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和技术等多个领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成为了现代社会的基石。然而,大数据在运用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其中较为严重的是数据隐私泄露风险。解决大数据隐私泄露问题,就需要大数据法律监督的长期努力。我曾经在一家法律事务所担任实习生,工作内容就是参与相关的大数据监督工作。在这里,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权利和隐私权利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因此,大数据时代的法律监督必须紧跟潮流,建立起适应新时代的法律监管体系,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大数据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并提高法律追责能力。特别是在执行当中,必须强化人性管理因素,从法律和伦理层面共同体现对大数据使用者的监督。

第三段:大数据时代监管要点。

在大数据时代的监管运作中,为了防止大数据隐私泄露,监管的重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建立数据采集规范,使得个人信息不被滥用;其次,建立国家大数据规划框架,使得全国来自各方面的资源得到整合;第三,加强对于大数据的安全保护,尤其是重要领域和关键信息;最后,提高对大数据的审查、评估和风险评估能力,为大数据运营提供支撑和帮助。

第四段:大数据时代的责任承担。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隐私问题已经凸显了出来。因此,当有人构成数据泄露的行为时,必须予以追究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保证数据使用的前提下,如果其被滥用或被利用,那么其所涉及的个人或者法律主体可以在法律框架下选择追求法律的制裁。因此,大数据监督的重点不仅是在于建立更科学的监管运作体系,更是要注重当前大数据时代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和伦理问题的解决。

第五段:结束语。

我们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管理、创新以及合规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大数据法律监督所面临的问题也在不断增多,监管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但是在这个特殊的时代,我们需要切实保护公民数据使用的公开合规,同时也需要保证监督和管理有力。在整个管理要求和法制的基础上,适应大数据时代发展规律,实现国家权益和公共安全保护,是大数据法律监督目的及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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