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制度(热门14篇)

时间:2023-12-03 17:47:50 作者:翰墨

在社会生活中,规章制度是人们共同遵守的规范,可以有效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规章制度的范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成功的实施经验和对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打造一个精干、高效的服务型工作人员团队,为行业协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规及本会章程的精神,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协会人事管理工作由会长及日常工作领导班子负责,秘书处办公室负责执行及办理。

第三条协会工作人员分为专职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二类。专职工作人员为聘用二年及以上的人员。前述二类工作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

第四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须遵循科学、合理、适量、严控的原则,在人员聘用上须因岗设人、人尽其才、一专多能,以避免人浮于事及工作懈怠。

第五条聘用渠道。工作人员由社会招聘、会员单位选聘及行业内退休专业人员中返聘。

第六条聘用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或工作年限,协会或下属单位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其中一种合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级为副秘书长及以下的工作人员,如工作需要返聘,由协会颁发聘期为二年的聘用书,期满后可视工作需要或所聘用人员的身体状况等情形续聘,但所返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如超过6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状况良好的可聘为顾问。

第七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拟增加专职人员或聘用临时人员,须分别向秘书长或协会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秘书长或分管领导根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量等综合情况予以核准后,提交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八条拟聘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水平及管理经验;

(3)政治历史清白,无刑事处罚记录,道德品质优良,勤奋敬业,有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九条工作人员招聘与选聘根据岗位要求的专业或专长,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考察与试用。对拟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由协会人事管理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其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核实和考察。根据聘用期确定3个月的试用期。

第十一条协会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聘用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社会保险转接及劳动合同或聘用书的办理事宜。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须了解及遵守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此外,协会及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

第三章工作人员职务级别的划分。

第十三条级别划分:分为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正部级、副部级、主办秘书、秘书,共七个级别。凡由协会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的秘书处、分支机构、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均按上述规定确定职务级别。其中:

(1)、分支机构的会长、主任等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兼任。

(2)、分支机构的副会长、副主任等,原则上由协会正部级或以上人员兼任。

(3)、分支机构的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同等职务的人员,分别享受协会正部级、副部级待遇。

(4)、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单位的规模与工作性质,原则上按协会副秘书长及以下级别划分。

第四章工作人员的任职管理权限。

第十四条会长、专职副会长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名,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秘书长由会长或四分之一理事提议,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及正部级人员由秘书长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协会分支机构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的人员由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向分支机构推荐或委派任职。

第十八条协会下属单位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的人员,由协会分管领导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九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副部级、主办秘书、秘书或享受前述级别待遇的工作人员,分别由秘书长、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五章工作人员职务工资档级的确定权限。

第二十条会长及秘书长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常务理事会确定。

第二十一条副秘书长及以下职级或享受同等职级待遇的专职工作人员、临聘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根据个人职务级别及工资档级,按《深圳建筑业协会工资、福利及奖金分配管理办法》所定标准计发。

第六章工作人员的岗位调配与安排。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须注重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刻苦钻研业务,以适应协会或下属单位职能完善与调整、岗位设置转变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根据工作人员的专业与专长、协会或下属单位工作需要与岗位设置,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可采取岗位轮换或调配的形式调整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轮岗或岗位变动时,须在人事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情况说明、文件资料的交接等。

第七章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有两种形式:一为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一为交由协会送至市人场市场档案服务中心托管。

第二十八条人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协会办公室在日常工作各工作人员在协会工作期间需入档的材料予以收集,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确认和入档,一年或二年将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入档一次(档案在原工作单位的则交该单位人事部门)。

第八章工作人员的工作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参照我市建设系统事业单位的考核内容与办法,每年年末统一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年度工作考评,考评工作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组织,秘书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及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予以解聘。优秀者作为当年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第三十一条每年度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级升降的依据,并与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挂钩。

第九章工作人员的解聘、开除或除名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或下属单位与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1)个人辞职的;

(2)劳动合同期满、聘用期满或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的;

(4)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6)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协会或下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7)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协会或其下属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8)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

(9)返聘人员在协会或其下属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内但一年内病假累计达三个月、连续工作5年以上但一年内病假累计达五个月的。

(10)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所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因公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四条对已解聘人员的经济补偿。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开除或除名。符合本规定第四十四条第(8)款所载明的给予开除或除名处分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被解聘、开除或除名的人员,须与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协会或其下属单位根据需要为被解聘人员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为被解聘、开除或除名人员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所聘用人员与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工作人员休假及退休管理。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的考勤、请销假及休假,按《深圳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女性工作人员年满55周岁。凡工作人员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可作为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如不一致的,则前往工作人员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查证核实。

第四十条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协会人事管理部门在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三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手续,手续办妥后离岗并办完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一章对工作人员的奖励。

第四十一条在工作中对协会或其下属单位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人员、协会或其下属单位专职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并由会长奖励基金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优秀,并经各部门和单位推荐、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评定为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章对工作人员的处分。

第四十三条处分的种类及受处分的期间为:

(1)警告6个月。

(2)记过12个月。

(3)记大过18个月。

(4)降级24个月。

(5)撤职24个月。

(6)开除。

第四十四条处分的适用:

(1)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规定降低级别。

(2)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3)有多次迟到、早退、不按程序请假的,工作时间上网游戏、炒股票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4)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尚未触犯刑法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非单位同意或委派在企业或者其它营利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7)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卖淫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8)有以下行为者,给予开除或除名处分:

(a)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b)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d)不服从组织及领导工作安排的;

(e)依法被判处刑罚的;

第四十五条处分的权限。

(1)对部门副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处分,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及协会行业廉政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

(2)对部门正职及以上工作人员的处分,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及协会行业廉政建设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处分意见,报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会员及本会工作人员的投诉和反映,由协会领导指定2名以上本会理事单位人员或秘书处工作人员,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2)收集、查证有关证件材料,听取有关会员、协会工作人员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3)由协会或秘书处领导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工作人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

(4)按处分的权限,协会相关层级机构,作出对该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的决定。

(5)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工作人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6)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4月9日始施行。原“xx协字第005号《xx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人事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二xx年四月九日。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书法协会。是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管理的学生团体组织,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团体协作精神。

第二条:本会参加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并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团体名称:书法协会。

第四条:团体宗旨:营造校园艺术气氛,丰富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艺术素养,以书法为桥梁,把广大书法爱好者联系起来,共同推进我校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弘扬中华书画艺术,促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权。

第一条:本协会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协会进行日常工作。

第二条: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期召开2-3次,亦可视情况而定。

第三条:会员大会职权是:。

(1)修改章程;

(3)讨论决定校书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听取并批准校书协委员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讨论通过有关决议、倡议和提议。

附加:协会领导人条件:。

1、对书法由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书法基础。

2、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在协会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凡具有正式学籍,承认本会章程,对书法有一定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会员的权利和义。

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书协的工作和领导有建议和批准权;

(3)优先参加书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遵守校纪校规;

(3)积极参加书协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书协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会员务必按时参加协会活动,缺席三次者,处以警告。缺席达到五次者,予以退会处分第四条:我们社团的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校外所拉赞助,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及向团委申请的活动经费。我们的经费将严格管理,对每一笔支出做详细记录,并在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上公布,保证财务方面没问题。

第四章活动细则。

第一条:定期组织书法练习并递交作品。(一般定于每周末)。

第二条:定期申请开展本协会组织的书法艺术展览。

第四条:对会员创作培训,指导老师对会员作品进行评价。

第五条:组织会员间的切磋,定期进行书法作品交流会。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协会成立之初,协会理事及所有干部均从会员中考察指定。

第二条:本章程自会员入会时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

1、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双确认制度、维修资金制度、招投标制度、物业撤出双向选择制度、物业合同备案制度的落实。

3、负责推动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核和创优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信访接待工作。处理信访投诉,受理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的投诉、人大政协提案,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处理。

6、负责辖区内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备案工作。

7、负责辖区内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8、认真做好日常走访,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和信访投诉工作记录。

9、负责搞好物业管理项目档案、业主会档案的建立整理工作以及项目动态管理网的更新与维护工作。

10、负责本办公室各类数据资料收集、季度报表、年度报表、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11、负责搞好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12、负责普通住宅规模5万建筑平方米以下的协议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

13、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

14、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档案和日常监管。

15、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16、对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预审。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人事管理,依据《攀枝花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岗位职责。

第二条协会会长职责。

(一)协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本会的全面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条协会副理会长职责。

(一)协助会长工作;

(二)负责所管理的工作。

第四条协会秘书长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条协会办公室职责。

(一)协助秘书长工作;

(二)受秘书长委托代理行使秘书长职责。

第六条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

(一)主持分支机构的工作,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领导分支机构开展活动。

(二)决定分支机构工作人员的聘免。

(三)对分支机构的财务负责。

第七条协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负责协会有关文件材料初稿的草拟;

(二)负责协会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

(三)做好协会会议及大型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协会年检、换证;

(五)负责协会内部刊物编辑及网站供稿;

(六)协助做好沟通、接待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人事任免。

第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是经协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其变更、罢免程序按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及秘书处副秘书长的任用由秘书长以上协会领导提出候选人,须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其变更、罢免程序参照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协会工作人员聘任及解聘。

(一)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任及解聘。

(二)协会各分支机构工作人员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任及解聘。

(三)协会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其聘用及解聘须经会长同意。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十二条协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已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借用人员除外),工资及补贴标准由双方协商订立,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考核。

第十三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调动协会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积极性,本会实行负责人定期述职,会员民-主评议的考核方式。

第十四条本会会长、秘书长原则上每年在年会上向会员要作一次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年度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着重阐述个人履行职责以及完成工作计划(目标)的情况。

(二)带领本部门执行本会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工作思路及在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以及任期内的工作打算。

第十六条评定等级分为良好、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级,并写出评定理由及意见建议,作为今后整改依据。

第五章培训。

第十七条为提高会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协会加强对会员的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活动。继续举办每月的摄影沙龙活动。

第十八条此项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市摄影家协会。

二oxx年三月二十五日。

协会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

计算机协会是我校学生在共同兴趣和爱好的基础上,自愿集合在一起,在校团委领导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根据中州大学协会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宣传部:宣传本协会,扩大影响力,负责本协会的一切宣传工作活动。

办公部:搜集相关领域的有价值信息、资料,并做好可行性分析,并进行活动通知。

组织部:策划协会具体活动内容、方式,负责整理会员的活动方案。

外联部:负责协会与校外联系,寻找赞助经费。

技术部:负责实施各项专业性较强的活动。

竞技组:全权负责电子竞技活动。

会长:总揽全局,协调各个组织机构。

副会长:负责日常事物管理,协助会长工作。

二、协会业务。

1、接受会员或其他非会员的活动方案,由全体会员共同讨论。

2、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通过讲座、竞赛、报告、科研等形式开展活动。

3、平时各区各院设有协会固定联络人。若协会有收入,可以考虑给会员发工资。

4、未尽事宜俟协会正式成立后详见本协会的业务细节。

5、服从学校领导、团委及社团指导部的管理,本着丰富自我,展现自我、提高自我的原则,在和谐的气氛中开展工作。

(一)日常管理。

1、协会会长要统筹规划本协会工作,领导开展协会工作,向本协会成员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社团部组织的例会,培养协会后备力量等。协会负责人离职时,须提出申请,并选好下届会长,经社团部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

2、协会负责人在职期间,不许无故缺席协会例会,如有事不能到场应事先请假。

3、会员在每学年初持会员证向协会注册,不执行此规定者视为自动退会。对违法、违纪的会员,协会有权除名。

4、任何人不得以假协会名义,举办或参与违背协会宗旨的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5、协会成员应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任务;履行本协会规定的其他任务。

6、会员应涵盖各院系。每学期招收新会员以填补退会和毕业离校的会员,视协会活动开展情况,在适当时候经集体讨论决定可暂停招收新会员。

(二)活动管理。

1、协会会长有组织开展协会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2、协会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反动等内容。

3、协会活动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做违反校规校纪的事。

(三)经费及资产管理。

1、本协会为非盈利组织,决不会成为为私人牟利的工具。

2、协会的固定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归协会所有,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做好移交和保管,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协会领导换届或调整时,所有协会档案、物品、经费、会议记录等必须在社团部监督下进行交接,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4、协会请人做报告和讲座时,不得收会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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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管理制度

一、根据教育局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以“保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

三、各科室资产期初交接清点到各室,各室确定专人保管,期中抽查,期终验收,中途变动须经总务处同意。

四、各室保管资产凡有损坏,需查明原因,凡属自然正常损耗,那么报总务处核准后填报自然损耗注销单,经领导批准后注销,属其他原因损坏的.,视情节轻重赔偿。

五、各室保管的资产,不得随意出借,凡外单位来校出借物品,需经过总务处同意并报校长室批准后才能出借,由对方单位经办人出具借条。在规定时效内由外借人负责追回并报总务处验收注销借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需购置物品,由各部门向总务处提出购物申请,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购置,并入学校固定资产台帐。

七、各专职管理员保管的有关资产需遵守有关专项保管制度,平时做好资产的养护保管工作,每学期接受总务处检查核实,并列入专职管理员的年度考核。

协会管理制度

协会会员是协会的主体,为了提高协会会员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的组织活力,依据协会章程,作为章程的补充,特此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协会成立会员管理部,设专人管理会员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全省计算机用户的整体情况,了解核心会员的主要情况。会员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在会员管理部成立之前,会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协会会员要分类管理,分类方法有4种:1.按照会内职务,2.按照会员单位类型,3.按照会员所在区域,4.按照会员所在行业。分类管理的目的是要对每一类别的会员的'代表性进行评估,提高协会针对各类型会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第三条协会要为每一个会员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主要包括:1.会员登记表(包括会员照片),2.会员单位的计算机应用情况简介,3.会员的会内工作记录。单位会员其会员登记表要加盖会员单位公章或用单位负责人的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要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或用本人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对于登记表上的各个项目要准确、全面的填写。对于因故退出协会的会员,其档案也要妥善保管。第四条协会要编制会员通信联络表,对于会员的主要情况及全部的联络方式,都要认真登记,包括: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等,在通信方式方面不能存在盲点和错误,以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快捷、准确的联络。第五条对于会员的会内工作,要进行会员考核登记。对会员参加活动、缴纳会费以及基于协会开展的各种交流与合作等,都要进行登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其会内职务和待遇的重要依据。

对于会员单位的社会表现,也要及时登记并记入档案,会员必须做社会公共准则的模范执行者,要为协会树立社会形象,一旦发现会员有不良社会行为,证据确凿且社会影响严重者,要依照章程规定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取消其会员资格。第六条协会规定理事及理事以上会员均视为单位会员,一个会员单位可以设立1-2名会员单位代表,会员单位代表又分为主代表和副代表。第七条会员实行动态管理,当会员单位代表调离工作岗位时,其会内相应职务也将被自动取消,若其新的工作岗位仍在本省,则自动降为普通个人会员;若会员单位代表或个人会员调离本省,则普通会员资格也将自动取消。第八条具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的会员单位代表调离岗位后,新就任人员不能直接代理原单位代表的会内职务,经协会考核、本人同意,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能接任原会内职务,也可就任新的会内职务。第九条会员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取消会员资格的条件除了违犯法律、欠缴会费之外,还要将会员对其它会内义务的履行情况,如参加协会活动等,作为衡量会员资格及享受相应待遇的主要条件之一。对此规定如下:

1、不参加活动的各级别会员,对于活动中的讨论的事项不具有发言权,也不享受活动现场的其他待遇。2、对于连续3次无人参加活动,连续6次本人不参加活动的,停止享受会内一切会员权利和待遇,只保留会员名誉,并给予警告,对于连续1年或6次以上不参加活动的,视同自动退会处理,不再享有会员名誉。3、对于连续6个月不参与相应工作的会内领导,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做自动离职处理,恢复原职,需要重新审定其资格并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第十条本办法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钓鱼协会(以下简称为钓协)。

第二条本会是广大钓鱼爱好者自愿结成的联合体、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团结从事钓鱼事业的各类人员以及钓鱼运动的参与者、爱好者,积极提倡和发展钓鱼运动,开展钓鱼运动的学术交流和科研、竞赛活动,普及钓鱼运动,提高钓鱼运动技术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钓协的业务范围:

一、通过各种途径宣传钓鱼运动,指导和推动钓鱼运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全市钓鱼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提出积极性建议。

三、为提高钓鱼爱好者技术水平创造良好环境。

四、争取和接受社会的捐款、资助和馈赠,以供本协会更好地开。

展钓鱼活动。

第七条。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自愿加入本会的要求;。

三、市范围内的其他钓鱼团体,愿意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者,均可以申请为本会之团体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吸纳名誉会员,须经全体代表大会协商讨论,并于出席代表大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必要时,经理事会研究,并获出席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亦可临时接纳名誉会员,但必须报请下一届代表大会批准。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具有选举、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享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二、会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维护本会名誉,并有协助本会搞好工作之义务;。

三、会员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果在一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将由协会理事会发出通知,通知后不缴会费和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诽谤本会名誉的,经委员会讨论,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权利、取消会籍等处分。

gansufishingassoci缩写:gsfa)。

第十四条市钓协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体育总会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计;。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会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如遇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设秘书长1人,会计1人。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业务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期年龄不超过5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支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为55周岁,如超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县体总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本会法定代表由会长担任。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非营利性组织,不得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第二条本协会财产归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

第三条协会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协会经费来源:社会赞助、会员会费、鱼塘承包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协会的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条协会换届或更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和审计。

第七条协会自成立起,就应建立明确的帐目,有专人负责管理,所有帐目需及时入帐,并定期向协会内外公开帐目,实行帐务公开制度。

第八条协会经费支出必须按照正式发票报销,每月终上交报表及发票,报表上的项目需与发票一致,做到帐目细致明朗。

第九条协会接受的`捐赠或赞助费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受,使用捐赠或赞助费的有关情况,需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十条任何谎报经费开销者、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经费者,视情节严重,可废除其工作人员资格;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协会管理制度

书法协会成立于20xx年10月,是陇南师专美术系指导管理下的文娱类社团,自成立以来,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书法协会举办了一系列书法展及书法临帖大赛。邀请了校内外的专业指导老师指点授课,开展讲座,以及会员间的互助观摩活动提高了会员的书法水平,培养了一批书法爱好者。

第二章书法协会宗旨。

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

第三章书法协会会训。

挥毫泼墨风骨洒脱;笔墨流转神韵自现;

借古开今厚积而发;以书会友以技载道。

第四章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社团类型。

第一条社团编号:stw0506。

第二条社团类型:文娱类。

第五章指导单位。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第一章总则。

本社团由陇南师专美术系主管,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各项活动进行讨论、决定。日常事务由会长、常务委员进行管理决定。

第二章书法协会干部职责。

第三条会长:负责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领导协调各部工作,监督活动的开展及实施,对全社负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各项日常事务,对会长、各部长进行工作监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五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部的协调及分管工作,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工作。任期一年。

第六条财务部:管理社团所有经费,并隔时对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开支情况。任期一年。

第七条秘书部: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负责会员注册。任期一年。

第八条策划部:做好每次的活动策划(提前一周做好)、活动总结(最迟活动结束后两天,必须附活动剪影)、学期总结、学年总结。任期一年。

第九条宣传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展板、通知、海报、横幅等)。任期一年。

第十条组织部:组织好每次活动场所,并做好干部、会员的考勤工作(隔时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出勤情况)。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外联部:负责联系指导教师以及联系其它社团,并负责活动报名统计。任期一年。

协会管理制度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六)搜集省内外、国内外商业行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

(七)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素质。

(八)组织经验交流,改进提高协会工作。

(九)建议和发展与省内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行业经济、技术、学术与行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省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一)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催办落实。

(十二)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四)负责会员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秘书长岗位职责:全面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主要的人事和财务工作向会长汇报。

(三)对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决定、通报、以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等,进行签发,对协会的收文进行批办。

(四)对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五)定期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六)决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和补贴标准。

(七)直接管理协会财务,审批财务收支年度计划。

副秘书长是秘书长的助手,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情况。

(二)受秘书长的委托,协调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加强对外工作的联系。

(三)对协会发文进行核稿,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题报告。

(四)具体组织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催办落实。

(五)负责对省内外同行业客人的接待和工作联系,发展省际间的友谊。

(六)根据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协会工作的要求,负责组织《福建商业通讯》编发内容,采编重要稿件,不断提高期刊质量。

(七)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为了更好地做好协会工作,服务好会员企业,秘书处需不断地完善自身,包括体系建设,职能扩充,人员队伍建设等。秘书处下属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会员联络部。

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与会员数据的管理;负责新会员,包括个人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负责联络会员单位,向会员提供各种尽可能的服务和帮助,探索新的会员服务项目;筹备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及时刊登宣传国家有关商业法规、规章,业界动态,连锁经营经验交流、学术探讨,会员企业活动,协会工作等等。

二、培训部。

负责协会对外的培训工作。具体包括经营师培训、认证以及其它培训。负责各种培训的推广、培训课程的开发、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维护。

三、咨询中心。

负责为会内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单位提供商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领域的咨询服务。

四、办公室。

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登记处理,重要公文的起草,文件的传阅,人事、文档资料的管理,以及公文运转、对外接待、部门关系协调;负责内部局域网以及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协会的资产运作和财务管理;负责书刊资料的发行;负责协会重要活动的会务组织。

负责协会及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和年度检查的初审;监督各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的有关规章。

一、主任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的项目探索、开发、评估、协调工作。

(二)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员工的培训。

(四)负责对本部门发文进行审核,起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和专题报告。

(五)负责协调、理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六)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季度、年终考核。

二、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协助主任开发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对项目进行评定、考核。

(二)负责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具体开展,监督、帮助职员及时、顺利的完成业务任务。

(三)负责落实主任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员的业务能力。

(四)负责开展日常的会员联络活动、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和会员数据的管理。

(五)负责了解会员的各种需求,尽可能的帮助会员解决。

(六)负责筹备组织本部门的各种联谊活动,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七)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编辑职责。

(一)负责《福建商业通讯》初稿的编辑工作,包括资讯采编、刊物排版、文字制作、材料初审等。

(二)负责由本部门承担的各种资料的编辑工作。

(三)负责协助主任撰写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计划、文件等,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四)负责协会行业基础信息的采编、加工、统计、分析、行业现状和趋势分析,协助行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行业信息化的相关工作,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

(五)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下是办公室3个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负责协会财务会计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会计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审核各种票据,及时对账,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正确反映资金运转情况。

3、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做到凭证填定齐全、清晰,准确率达30%。

4、如凭证需要调整,又涉及到现金和银行时,必须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签章。

5、认真执行税法,按时缴纳税费。对在财政、审核、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应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出纳岗位职责:

出纳在会计的指导下,负责协会财务出纳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出纳员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执行银行的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收付和支票争放工作,准确率达30%。

3、认真核查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凭证填写齐全、准确,经会计审核后,方可记入银行帐和现金账。记账的准确率达30%。

4、现金、银行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300元之内。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认真办理银行的各项业务,准确率达30%。现金和银行、账面必须做到三相符。

6、协助会费收缴工作。

7、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在财经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打字员岗位职责:

其岗位职责是:

1、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存档。

2、负责所有书面材料的存档,包括刊物、文件、请柬等。

3、负责部门的文件的打印复印,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任务,并对打印的文件进行保密。

4、严守保密规定、不传播打印的内容。

5、要求掌握微机操作规程和公文格式,学习行业有关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6、维护保养好设备及有关物品。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职责。

1、负责协会招聘信息的发布及面试组织。

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登记,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4、负责本部门培训的组织、协调。

5、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负责新会员,包括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等。

6、负责完成部门开发的各种项目。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节、人事管理。

一、本协会需要的人员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收,也可以从推荐的人员中选招。

二、招收的人员按工作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即大中专毕业生(应届或往届皆可),20-28岁。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用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的个别人员。一般不超过60岁。

三、招聘人员的工作程序。

(一)招收全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如果缺员或需增设岗位,应由部门主任书面报告,常务副会长同意后方可招聘。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个人资料、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等书面资料,审查基本合格后,由部门主任、人事管理干部、分管秘书长共同进行笔试、面试,面试合格后即可试用。

全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试用期内试用人员要离职,应提前3天告知部门主任。试用期满,本人提交转正申请报告,部门主任和分管副秘书长签注意见后报告秘书长。

正式录用的全职工作人员与本协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见20xx年12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二)招收聘用人员。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活动需要,可聘用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应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最长一年。协议期满,合约即告终止。兼职人员是因项目开展需要而聘用的,工作报酬另行商定。

四、人员离职。

(一)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两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内)者,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当月工资停发。

(二)主动离职。员工提早一个月向秘书长递交辞职信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的为主动离职。主动离职者发放当月工资。

(三)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协会可开除辞退员工。

第二节、工资体系。

秘书处工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分成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请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个别的人员。

兼职工作人员人选由会长或秘书长决定。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全职同等级的工作人员工资的一半。有高级职称的可适当增加。

一、全职工作人员的报酬由基本工资、社保医保、岗位绩效奖金部分内容构成。

二、社保医保的标准根据我省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办理。

三、岗位绩效奖金(或项目完成奖金)办法另定。

员工在试用期内薪金另行约定。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主任、分管副秘书长考核合格者,按上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放发时间。

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

五、职位升迁及工资调整。

(一)职位升迁:采用竞聘上岗制度。

(二)工资调整。

1、员工职位升迁,套用相应工资标准。

2、秘书处年终对所有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优秀者,除正常工资上调外,颁发年终奖金和奖状。

六、其它。

秘书处为全职工作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三节、考勤。

一、出勤时间。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

员工工作时间:10:30~18:30(冬季)10:00~18:00(夏季)。

其中午餐时间:13:30~15:30(冬季)14:00~16:00(夏季)。

(二)如工作需要,所有员工应同意加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考勤,记录迟到、请假及旷工。

(二)员工在规定时间十分钟之后,三十分钟以内到达办公室者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作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迟到超过三十分钟,又无正当理由者,做旷工论处。超过三十分钟且理由充分,视同请假半天。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一律以旷工论处。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两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者,按自动离职对待。

(五)事假或病假一天扣满勤奖金5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事假或病假五天(含五天)需以书面向部门主任报告,薪资情况另行对待。

(六)旷工一日扣满勤奖10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无故旷工三日(含三日)以自动离职处理。

(七)员工自动离职,秘书处不予任何补偿;若员工自动离职给秘书处造成既有的或潜在的损失,秘书处保留索赔及付诸法律的权利。

三、公出。

(一)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办公室的,需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告,经主任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告知而私自外出者以旷工论处。

(二)如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下班前无法返回秘书处办公室时,应向部门主任电话说明。

四、出差。

(一)工作人员出差应事先申请并经秘书长核准后方可办理出差手续。

(二)遇节假日出差,需有秘书长签核的出差申请单,并以往返机票/车票作为调休的依据。

五、休假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员工享受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日。

(二)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分别说明如下:

1、事假。

员工如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般情况下,事假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一次请事假超过三天,均需秘书长特批,否则以旷工处理。

2、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1)医疗期以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医疗规定实施。

(2)请病假,均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医疗证明单,未依规定办理手续者一律以旷职(工)论。

(3)员工每月有半日看病假期(以病假论处),需有病历为证。

(4)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秘书处依规定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婚假。

(1)在秘书处工作期内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

(2)一般婚假3天(女未满23岁,男未满25周岁者)。

(3)晚婚假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者)。

4、丧假。

(1)员工之父母、子女、配偶或岳父母死亡,给予全薪丧假3天。

(2)员工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死亡,给予全薪丧假1天。

(3)请丧假应附相关之证明文件。

5、产假。

(1)女员工正常产假为90天。

(2)女员工晚产或剖腹产,假期为105天。

(3)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假期为15~30天。

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假期为45天。

(4)请产假须附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产假期间,公司给予员工基本工资。

(5)男职工配偶生育,可给陪产假3天。

6、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办理公务而受到伤害,经医院诊断,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7、员工请假,应于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呈请部门主任核准,一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任核准;二天以上的假期、婚假、产假、丧假,由秘书长核准。特殊情况未能于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备,并于销假次日办妥请假手续,否则概以旷职(工)论处。

第四节、考核。

一、考核类别。

秘书处考核制度分为试用考核、晋升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

适用于秘书处各部门所有初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考核由各部门主任负责;部门主任对表现优秀者可向秘书长申请缩短试用期。

(二)晋升考核。

1、秘书处部门领导等岗位空缺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公开竞聘。由秘书长组建聘任评定委员会对参竞人员进行择优评聘。

2、被晋升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几点:

a、忠于职守,工作态度认真。

b、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思想品性好。

c、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

d、前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

(三)年度考核。

1、每年年终对所有工作员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时,每一位部门主任都应参与平时考核及记录该部门的出勤情况,要做到认真、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每一位成员,并填写考核表。

2、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评选为当年的优秀员工,并给予表彰、奖励。

4、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开除职位处分。

5、年终考核的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该成员的档案中。

二、考核方式。

(一)员工考核由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和秘书处考核三部分组成。

(二)部门员工对自己进行个人考核后,考核表上交部门主任考核,部门主任对自己个人考核后汇总部门所有员工考核结果后上报秘书处办公室,由秘书长安排考核;(考核表附后)。

(三)副秘书长由秘书长考核。

第五节、奖惩。

一、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有重大成果,使活动产生重大效益,提出具体方案,经实施有重大成效者。

(二)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在限期内、并有质量完成者。

(三)对于舞弊、或者有危害本会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为秘书处挽回不必要损失者。

(四)成员有上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励,协会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奖励的类型。

二、惩处分为“免职(即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违反国家法令,违法乱纪者。

2、盗窃秘书处财务,挪用公款,故意破坏公物者。

3、不服从上级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4、泄漏协会秘密(包括所消毁的文件),捏造谣言致使协会遭受重大损失者。

5、仿效上级人员签字,盗用公印、信函者或擅用协会名义者。

6、品行不端,经教育不改,严重损坏协会信誉者。

(二)成员有下列之一者,给予“降级”“记大过”处分:

1、经事实证明,领导能力差,不能使业务工作拓展者,应降级。

2、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报者,极其严重者,应降级,轻微者记大过。3、故意浪费协会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协会受损者,看其严重性,给予降级,记大过。

4、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上级行为,情节较轻者,记大过,严重可予以降级。

5、未经上级批准,私自执行任务计划且造成损失者。

(三)成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以“记过”处分:

1、服务态度低劣,对协会还末构成严重损失者。

2、由于过失致使公物损坏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四)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躲避者。

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懒惰者。

3、在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3次或以上者。

4、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

三、其他违反秘书处各项规章,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四、成员的惩处,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四章、财务管理。

为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本协会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本会保持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互相可比,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遵守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原则,并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三、会计核算以本会实际发生经济活动情况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其结果。

四、根据统一的会计期间,完整、及时地进行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并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有效。五、经费支出实行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一支笔审核的原则。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定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七、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档案。

八、本会的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九、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为规范本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协会财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人员应该以审核好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现金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支付。

二、认真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三、遵守银行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当日收款应及时送到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不得以白条冲抵现金,不准利用本协会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制度,认真保管好支票。过期或作废的支票应及时注销。

六、签发的支票应如实填写收款单位、金额或限额及签发日期和用途。

七、每日终了,应按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结账、盘点。月末终了,应及时与总账及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八、正确编制银行未达帐余额调节表,保证做到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根据《老奇台镇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协会实际,规范差旅费开支,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二、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一)交通费。

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协会主要领导可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包括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普通舱,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出差原则上凭双程往返工交车发票报销,如需要乘坐的士应事先征得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凭票报销,凭交通工具发票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住宿费。

出差人员不论出差省内、省外,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协会主要领导可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标准如下:

1.协会领导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2.其余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100元。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1人按上一档限额内报销住宿费。

3.住宿自己解决的允许按标准的80%补贴。

出差到社区市的住宿费暂按上述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内的住宿费,由协会领导批准后报销。

(三)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市内交通、通讯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四)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会议主办单位的标准据实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照定额包干规定报销。

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小型会议,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均回协会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协会领导在本省内出差调研需借用车辆的,对借用车辆实行包干补贴(半天100元,1天200元,以此类推),另报销汽油费、过路费。借用人员与协会人员的住宿、伙食、公杂费等按前额规定报销。

一、会议形式:

秘书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各部门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二、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重要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

(二)讨论研究阶段性工作。

(三)检查各项制度、各个岗位工作职责执行情况。

(四)民主生活。

(五)需秘书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参加人员:

(一)秘书长办公室讨论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归档。

(二)秘书处工作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三)各部门工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本和专人保管。

第二节、文件处理和归档立卷制度为加强协会的政务工作,切实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的种类及内容。

(一)《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新连锁协”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指示;

(2)转发主管单位及国家有关协会的文件;

(3)报送给上级机关的文件;

(4)印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5)以协会名义安排和部署工作;

(6)以协会名义印发的其它文件。

(二)《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函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函件》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函”、“新连锁协函”。

2、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平行、不相属的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三)《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秘书处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秘”、“新连锁协会秘”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以秘书处名义召开会议的通知,形成的会议纪要;

(2)以秘书处名义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

二、行文规则。

(一)文件处理程序:

2、协会秘书处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对内部机构印发的通知,要以秘书处名义上报和下发。

(二)文件登记:

文件登记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时间、编号、标题、发放份数。

列入必须登记的文件:

1、上级机关来文;

2、其它单位商洽工作需要答复的来函;

3、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以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

4、以协会名义签订的协议;

5、具有本会机密性质的文件。

(三)文件审核与审批:

凡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以及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均由副秘书长核稿,报送常务副会长或会长审批。

三、公文的打印与核对。

(一)需打字的文件、便函均由副秘书长统一安排打字,由拟稿人员负责校对;

(二)文件印出后,要由核稿人判定无误后方可发出。

四、公文立卷。

(一)公文立卷要分类准确,根据发文机关、问题、时间、名称等公文特征进行归档立卷,同时要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二)凡以协会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报告等文件,在有关单位批复、答复或文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办文结果归档。

(三)按文件归档、立卷的有关规定,修改文件或签批文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不要在左侧装订线处签批或修改公文。

五、公文保密。

(一)文件制发。

1、文件制发前要认真登记、编号、核定份数;

3、发文要登记,文件发出前要逐件核对,严防错发、漏发。

(二)文件管理。

1、严格执行文件传阅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扩大。

2、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负责档案的同志归档管理。

(三)文件销毁。

1、销毁文件、资料、内部刊物要按规定编制销毁清册、履行批准手续后,再行销毁;

2、实行两人监销制,销毁前必须认真清点销毁清册,防止误销或漏销。

六、印章、介绍信管理。

(一)协会和秘书处的印章、介绍信,由秘书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工作用印章、介绍信,经常务副会长批准后,由印信管理人员开信、盖章;

(三)不得使用空白介绍信;

(五)未经常务副会长同意,印信不得自行交予他人代管。

第一节、学习制度。

一、协会每位工作人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方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紧密结合,以达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每月一次政治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一次业务学习(以分散自学为主);提倡工余时间自学。

三、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成果、心得体会要进行交流,达到互教互学、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公费参加培训或经批准的自费培训学习,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规定,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并取得结业证书或上岗资格。

五、秘书长负责每月一次秘书处全体人员的政治学习,各副秘书长或部门主任负责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各部门主任负责每周一次的专业学习。

一、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五不准”规定。即: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弃废物;不准随地倾倒垃圾;不准随地泼污水;不准随地扔烟头、撞烟灰。

二、坚持清扫室内卫生,保持门窗、四壁、桌、椅、地面、灯具、茶具洁净。

三、室内物品要摆放合理整齐、雅致。

四、卫生实行轮流值班负责制,各自办公室各自负责。

五、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节安全防火制度。

一、下班前要先做好防火安全检查,确定无问题后方可给办公室加锁。

二、经常检查电源、火源、做到人走灯灭。

三、室内无人时,要关锁门窗。

四、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一、财产物资是保证协会工作顺序进行的物质基础。为管理好协会的财产物资,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产物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协会的任何财产不得破坏和丢失,不得归个人私有,坚决杜绝浪费和损失。

四、实行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制。坚持“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秘书处是财产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秘书处办公室是财产的主要责任人。

五、严格执行财产损失赔偿制度。坚持“谁损失、谁赔偿”的原则,对于非正常损失的,按原价格进行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加倍惩罚。

六、财产购入、使用、报损制度。

(一)根据协会发展和业务需要,确定购置计划,经秘书会确定、秘书长批准,由办公室办理;未经批准,各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都应经过财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出具书面签定意见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三)由于使用时间过久,确已失效能,或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损失的,确系无法修复的,按报废处理,审批权限同前款。

(四)由于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财产损失,应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赔偿,损失数额在500元以上,报请秘书长审批,按报损处理。

七、财产清查制度。

(一)协会每年要在年底进行清查,进行核对,以便核对财产数量,检查管理使用情况。

(二)在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明情况,补记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并写出书面通报材料。

(三)在清查过程中,严禁漏报、瞒报、少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追查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则令其调离本岗位。

八、财产移交制度:

(一)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由移交人在财产帐上加盖个人名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继续使用。

(二)工作人员调离单位或办理离退休时,必须交清领用的财产,否则,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九、对本管理制度的使用程序和要求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制度是首次实行,如有不完善之处,由秘书长办公室及副秘书长商讨、斟酌再修改。

十一、本制度从20xx年12月1日试执行。

武术协会管理制度

1、凡是学院各个系部在籍的学生,并且对书法有浓厚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我协会。

2、凡是本协会成员,必须严格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协会,护协会。

3、每个会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没有特殊情况均不可迟到或早退。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假,如有急事可口头情况但事后必须补上请假条。

4、会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私下聊天。

5、会议发言须起立,当有人发言时其他人不得打断。

6、协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书法的相关知识。

(4)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听从协会的安排。每次开会不得无故缺席。

(5)积级为我协会提出可行的策略,谋求长远的发展。

(6)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说明缘由,如果会员不来上课多次并没理由的况课者,也按规定取销注册等这些情况已缴纳的费都按规定不予退回。

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协会的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及《新疆测绘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协会财务统一管理,财务计划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正确处理事业维持和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日常运行和投资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

第四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相对集中财力,确保协会工作的完成,确保协会发展;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协会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制定投资计划,并对其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协会资源,努力节约开支,提高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科学规范成本核算,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协会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协会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对协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五条协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协会实行理事会和法人代表负责的财会领导体制,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财务工作,协调和审议、审定规章制度。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领导协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秘书处应按照协会的发展及协会财务活动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和机构。

第八条本协会经费来源分为:会费、捐赠、政府、企事业单位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组织承担项目获得的研究费和管理费,利息、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九条协会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宏观调控,微观放权,鼓励各成员单位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协会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

第十条支出是指协会开展咨询、宣传、调研、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其中事业支出按其用途划分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等;按其内容分为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十一条协会要加强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协会各项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的指标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列支。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协会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一年以上的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第十三条各项资产管理须按有关国家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各项暂付款应在规定时间内报账,借出款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款,逾期不报或不还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第十四条财务监督是指按国家财经法规及协会财务规章制度,对各种财务活动实施的监督控制,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和财务主管领导离任审计制度,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协会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处应定期向理事会提供财务报表和报告。报表和报告要真实可靠,并做到帐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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