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大全(20篇)

时间:2023-11-26 08:13:27 作者:梦幻泡

撰写读书心得是提高阅读能力和思维深度的一种方式,有助于拓展知识面、培养批判性思维和分析能力。以下是我为大家精选的一些优秀读书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我想也许我们会。

如果这个同事曾经悄然地守候过你的脆弱,分享过工作的沉闷,把一首歌倒过来唱给你听。

只是因为你曾不经意间安慰过她的沮丧。

人的一生很长,但是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工作。每天八个小时与你共处的就是你的同事。尤其对于稳定的工作岗位来说,这些同事也许是你十几年的工作伙伴。

你们在同一个社会缩影里,为了同一个团体的运作而忙碌,一起工作,一起出差,一起用餐,一起考勤,道别,明日再见。

细想其实同事这个群体也许才是真正能理解彼此的交流对象,虽然很多时候你们不会袒露家庭的状况,但他们共享了你作为社会存在的角色感。

如果有幸在工作之余有共同的志趣爱好,还有相似的家庭结构,那这个群体给你的生活绝对能增加很多有别于家人给的快乐。

当然,你也许会说同事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存在很多自私的竞争,个人认为,竞争是无处不在的。好的竞争不会影响真正的君子之交。

很多友谊都会经历失败,但是我们不要因此失去创造友谊的机会。

多年以后,细细回味,也许你会很怀念曾经的某个同事。

也会因为同事的某个邀请、倾诉或者道别抛开手中的生活琐事去做一件不曾实现的事情。

这本书后来作者又写了第二部,大意是写奎妮其实是哈罗德的爱慕者。

我想作者的创作意图主要是为了迎合读者对主人公出发动机的怀疑。然而我想很多人也坚信,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合适的契机来上路。

人们期待出发,无需神圣的目的,没有专业的装备,步行只是左脚置于右脚前的位移。

一个人徒步行走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真的能引发你思考人生吗?

我每天中午出发去公司,需要坐一个小时的公交。

这份工作是我为人母后的新工作,在这以前我只愿意选择离家近的工作。

而这一年多的时间,每天两小时的公交,带给我的却是放松多过劳累的体验。

在这两个小时里,我脱离了个人的角色定位,面对的是陌生的社会个体,观察着这个城市大众生活的细节。

小学生们在车上聊天打闹,老人结伴去商场,销售在车上和客户打电话,中年妇女给商场员工运送工作餐。

我在车上看书,听音乐,下车从站台走到公司,脑海里会不经意地浮现很多和以前的同学,朋友,亲人某些一起经历的事情。

也许是年纪增大的缘故,我开始思考和颠覆以前固有的一些观念。我自认为,这是“一个人”的状态带来的改变。

“一个人”应该不同于“独处”,这是一种脱离现有真实身份定位的一种状态,你还是处在一个社会环境中。

只是这个环境是临时的,陌生的,不会给你产生良性地、恶性地干扰。却能启发你的大脑安全地放松去思考自己的生活,并产生改变生活的意愿。

我想主人公哈罗德在一个人走的过程中,为什么能突破自我体能和思维高度的限制,来决定并坚持徒步行走627英里去医院看望老友,首先取决于他脱离了家庭身份,社会身份的束缚,在忘我的境界中激发打破自我的意念。

至于思考的引发是否局限于徒步旅行,我想这应该拓展为运动:步行,跑步,打球,瑜伽,登山,游泳,一切运动形式都有利于激发思考。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有很多研究都表明,运动对大脑有着良性的刺激。

孩子的出生,是夫妻幸福的延续还是对夫妻关系的考验?

莫琳身上的母性来得太自然了,仿佛一直以来都有另外一个女人在她身体里等着,随时准备出现。

他从来不知道她会这些,只能惊叹地看着她,像个心悦诚服的观众。

哈罗德一下子觉得难以应付。他纳闷其他男人会不会也觉得初为人父的责任有点让人畏惧,还是只有他自己有这种不正确的感觉。

他只希望自己偶尔可以感觉不那么像个局外人,仿佛让母子俩亲厚的原因就是两人都和他疏远。

他当时还不知道,现在倒是明白了,是“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

哈罗德的失败是源自原生家庭的挫败体验。

因为父母特殊的关系,他从小就不是被需要的孩子,原本该被呵护成长的小男孩确得靠自己学会隐身、说笑话逗乐母亲、模仿父亲来引起注意。

十八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独立生活,到一个酒厂做了四十五年的销售,默默无闻不求加薪升职,无敌无友,兢兢业业地生活。

而回到家庭面对儿子时,他措不及防,不知该如何引导儿子的成长,如何表达自己的关切。

脱离主人公这样的背景,现实中我们又该如何避免为人父母这个角色带来的负面考验?

对于我来说,这仍然是一个实践中的问题。莫琳埋怨的“你小时候你几乎都没抱过他”、“他掉下水里你为什么还在顾着解自己的鞋带”我很无奈地表示认可。

也许文末莫琳和哈罗德对于这一生的醒悟能给我们带来正面的警醒,然而暮年的觉悟,注定是太晚了。

但愿年轻的我们能把这个觉悟和解决之道无限地提前。学会做一个好的母亲,父亲,同时要完善好妻子和丈夫的角色,这是人生路上最重要的课题。

婚姻也许会平淡,但不要怀疑坚持相守还是源于爱。

你是孩子的母亲,也是老公的妻子;你是孩子的父亲,别忘了另一个重要身份是丈夫。

好的婚姻,是在爱意消融里,重拾初见的吸引,重复地爱上对方。

浅读此书,确如遇见了一位好友,不经意间邂逅于咖啡馆,平实道来这一生的无华与孤独。

久以时日,仍记那杯咖啡的苦涩与醇厚。而忍不住想问候,可曾安好?

文档为doc格式。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三天时间断断续续的读了《一个人的朝圣》前40%的内容,三个小时,看完了剩余的60%。这本书越读到后面,越想快快把它读完,从读到差不多一半开始,好几次想,要不要翻到最后看男主倒底有没有见到奎妮,再翻回来读,无奈过程的描述太精彩,也不愿放弃,生生的按捺住这种渴望,一页一页地读到结局。

作者把两条线的谜底放在了最后一章,儿子戴维的去处和最终男主是否见到奎妮,一死一生,一悲一喜。尽管在书本的前半部分,我就猜测戴维早已过世,当看到男主描写戴维死时的惨状,妻子的怨怼,不禁为男人伤心疾首,他承受太多不可名状的痛苦,但人生在世,谁又何尝不是。

总有一些痛苦似乎没办法组织成语言,就算你组织好语言,往往又不知与谁去说,那就安放到心中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这些痛苦兀自生长,直到某天,它长大到你无法不去直视时,是不被他的枝藤缠绕得越来越紧,行动受阻意志脆弱,要不你狠下心,连根拨起,把它扔至烈日40度高温下暴晒,待它枯萎之时,便是你重生之日。生长时日已久的痛苦,根深深的扎进身体,婴儿在母体生长十月,临盆已是十级痛苦指数最高级。痛苦在身体生长了几十年,把它连根拨起时有多痛,自不必言说。

这是一本发人深思、余味无穷的书,作者文笔流畅细腻、让人身临其境,看到、听到、闻到、尝到、感觉到,阅读的过程,跟着男主人哈罗德临时意起,义无反顾地开始一段不平凡的旅程。

来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对于世俗常人,这是嘴动、心动但不行动的念头,当哈罗德在决定自己步行,跨过n座城市,亲自把那封信送到奎妮手上时,一个籍籍无名的平凡人在这段行程中有了不平凡的光环。

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一把老骨头,两条脚,一个时而坚定时而退缩的信念,这样说,有些矛盾,但在面对一个目标的时候,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全世界反对时,很坚持,当全世界信任时,反倒表现得坦怯。

哈罗德的离家,说是去见一个濒死的故人,更像是一种对现实真相的逃避。自从退休在家,他不得不整日面对和太太表面温馨和睦,实则分崩离析的相处关系,太太的言行举止,也时刻提醒着他,20年前独子在家中前院上吊自杀身亡的过去、他自小被父母遗弃,被上司嫌弃,被儿子辱骂。哈罗德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失败者,他记忆中母亲就对他笑过一次,还不是善意的,16岁,父亲给了他一件破旧的大衣,便把他赶出了家门,他见过父亲众多不一的女朋友,他最后一次去看父亲,父亲把勺子扔了一地,对护士大叫:我没有儿子、我没有儿子。终于,他有了一个温馨甜美丽的家,儿子聪明得让人嫉妒,考上了剑桥,好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儿子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吸毒、酗酒,最终上吊自尽。父母的家,自已的家,都成为他痛苦的发源地。他没有几个朋友,奎妮是唯一一个见证他从幸福走向悲惨、从整洁变成糟糕的人,选择与多年未联系的奎妮的再次链接,真正的是在探索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自己都无法忍受的自己。

男主踏上去见奎妮的路上,刚开始想着是否要把帆布鞋换成行走鞋、是否要换套衣服、是否要住好一些的宾馆、吃好些的食物,在经历一次次身体的剧痛,他开始有意的送走一些随身物品,手电筒、洗衣粉、牙膏….,把钱包寄回家,后来,他无意的遗失一些物品,剃须刀、指南针。他学会从大自然得到免费的食物、免费的住处,他需要的物质越来越少,对他人的期待越来越小,精疲力尽、一无所有,他想到的还是不要麻烦别人,自己还有什么能给别人,一步一步走的越远,他人性中善良、真我、无私、奉献的光芒一点一点的放大。

从一个人走,到一群人和一只小狗的跟随,然后那群人消失了,最后狗也消失了,又只剩下他一个人走。在家庭中,有妻儿为伴,他是孤独的,在工作中,有奎妮为同事,他是孤独的,在路途中,他见过很多人,听过很多故事,他还是孤独的,他孤独的来到临终关怀院,见到了同样孤独的奎妮。此时,他已经不再孤独。

哈罗德像《西游记》的唐僧师徒取经一样,历尽九九八十一难,见到了瘦到脱相、做了手术割去舌头、因肿瘤过大像长了两个头、被癌症折磨到只剩下一口气的奎妮,他们已经不能有任何语言交流,但此处无声胜有声,在眼神对视中,他们懂得了对方,一生无憾。一个生命或一件物品出现在你生命中是偶尔,你们这段关系消失却是必然,只是次序不一,不是他先离开,就是你先离开,我们总要学会接纳各种无常。

设想,哈罗德没有收到那封信,他会持续过一种怎样的生活?太太活在与儿子交流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容不下他。他活在被埋怨、自责中,孤独终老,两人共处一室,熟视无睹,待一方过世,另一方麻木不仁地直至离世。这种生活听起来像一瓶过滤掉的所有矿物质地纯净水一般寡淡无味。但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生活。有几人能像男主一样,斩断内心的桎梏,毫无顾忌地走出去,独自面对狂风、暴雨、病痛、诸多未知的危险。

一位平凡的普通老人,在65岁时,他做了恣意妄为的决定,最终,他和太太重新找回了初恋的那份默契与甜蜜。失去到无可失去时,便是得到的开始。一个好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读《一个人的朝圣》心得感悟_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一位65岁的老人,在人生的某一天收到20多年前好友奎尼得癌症的来信。震惊、悲痛、无法言喻的心情一直笼罩着他。在送回信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加油站女孩,从简单的对话从中他受到启发,在毫无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决定徒步到贝里克去看望自己的老友。这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加入,有的人离开,最终只剩下他自己完成了内心的旅途。

哈罗德在旅途的过程中回忆起过往的所有事情:小时候母亲的离开,与妻子相遇的过程,与好友奎尼工作的时光,与儿子相处中的摩擦,还有儿子去世后夫妻二人不愿面对事实,并且因此产生隔阂......一开始,哈罗德是逃避这些令人悲伤到无法直视的现实的,而在旅途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之后,他慢慢打开心扉,坦然接受残酷的现实。

哈罗德原本是个性格内向、孤僻的老人。旅途的开始,他不想与任何人有过多的联系,不愿多说话,到后来却能和任何人侃侃而谈,毫不胆怯。我想,这就是旅途最大的意义吧。朝着目标行走,无意识中改变了你的想法和行为,改变了你看待这个世界的视角。在旅途中,你的目的地没有改变,但是前往终点的过程却潜移默化的改变了你,烙在你心灵深处,增加了生命的厚重。

在旅途过程中,哈罗德也几次想过要放弃: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徒步根本到达不了目的地。可是,他还是坚持下来了。让他坚持下来的不仅仅是身边人的鼓励,最重要的是他内心的信念!信念有多强,毅力就有多强。你有没有信仰没有关系,只要心存信念,意志坚定,就一定能完成一个人的朝圣。

我想,在我们生活中,也经常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而人的本能可能下意识地逃避,觉得逃避就可以躲开这些困难。可是困难就在你的眼前,你只能选择主动地接受挑战并且战胜它。而在击倒困难的过程中,那份不屈,那份坚毅,就已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就像书中所说的一句话:悲伤的最好状态不是凝固,是融化。面对悲伤和困难,用强大的意志去克服它、融化它。纷纷万事,直道而行。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座阻挡你前进的冰山,融化成一条清澈的河流,带你漂流到彼岸。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一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销售的退休老人,一辈子平平静静生活,平平庸庸工作,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因为偶然的一天收到一个曾经共事过的患了癌症的老友临终告别信,他开启了长途跋涉的朝圣之旅,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去。

初读此书时感觉比较琐碎冗长,但是后来慢慢的开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去感受艰辛、孤独、回忆和重生。每次拿起这本书时,都在不由自主地对照自己的经历反思,难得用一种平静的心态,去通过哈罗德的历程去回望自己走过的路。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工作状态始终让自己迷失在没有明确目的的道路上,从迈出校门的那一刻,就注定那么按部就班顺其自然的走,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只是一味地沿着很多人的步伐在走,走的急匆匆,根本没有心思停下来欣赏路边的风景,也没有更好地感悟亲情友情爱情,因为要走路,必须紧随其后,其实担心的是会掉队。数日前,疯狂地爱上了爬山,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开始一群人结伴上山,但到了艰难险阻的岩壁,你只能自己顾自己了,这个时候的孤单无助感最明显,但别无他路,你必须勇往直前继续前行。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真正审视自己的过往,真正能静心的梳理曾经的人和事,路上的艰难险阻让自己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珍惜,继而让心理变得脆弱而柔软,最后让你化茧成蝶战胜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坚强。

分享一段龙应台的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伴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自己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童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越走越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越走越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了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让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跋涉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很多的风景,领悟到了人生的悲欢离合,进而更加珍惜当下的一切,其实,跋涉的过程也是灵魂重生的过程,当身心放空给大自然,心灵反而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找回真我,学会接纳自己,学会包容忍耐、盼望和相信,给与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它需要的是谦逊和勇气,同样需要感恩和专注。

信仰、信念、真诚、坚持……我们人类稀有而高贵的品格,一个平凡人身上原本应该有的东西在哈罗德身上我们找到了,生命中有很多别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固执偏执不可理喻,甚至毫无意义,但当事人的眼里是高于一切的。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是走在路上,不如说是走在心中,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指明方向,只有经历孤独的心灵旅程才能让我们看到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以及那些深藏的智慧。

故事的结尾是圆满的,尽管奎妮仍然走了,但也结束了她的病痛之苦。可以这么理解,莫琳和哈罗德重新找回了初恋的感觉,日子依旧如往常过下去,但彼此的爱在心间流淌,不再静止,这就是爱的威力,借此我们也看到了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甚至情节中的人物也很单一,但却深深吸引着我,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步走向贝里克。

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就像退休时的哈罗德,日子平淡无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我们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不想去打破,也不敢打破,因为我们不敢确定打破以后等待我们的会是什么。与其这样,倒不如安然于现状来得稳妥。

可就是在这样平静的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或一些人带给我们触动,让我们尝试着去行动,去改变。而这时,崭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哈罗德因为多年前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决定要徒步到贝里克。他坚信自己的这种行为能改变奎妮的命运,从他决定迈出第一步时开始。

但徒步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最大的障碍是心理关。从开始的迷茫、恐惧到中间的坚定、笃信,再到后来的疲惫、虚弱,哈罗德经历了内心最大的波动,这是他退休前的生活里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正如我们在自己平静的生活轨道上,突然下定决心做一件自认为了不起的事情,最起码称得上突破自己的事情。一开始,内心是激动的,为自己的改变;接着是坚持的考验,内心的挣扎,意念的挑战;最后是战胜自我的喜悦。可有时也有中途夭折的可能,大多的突发奇想都是如此。

哈罗德的举动令自己惊奇,一生从未做过轰轰烈烈的事,他为自己的决定骄傲。可漫漫长路是会消磨一个人的意志,会挑战一个人的极限,会考验一个人的毅力,期间他也疑惑过,彷徨过,退缩过,可每次都被自己的信念战胜,鼓励自己走下去,哪怕是把前脚迈出去,后脚跟上来这样简单的事情。而把简单的事情坚持下来,事情就变得不简单了。

于是,哈罗德成了众多人心中的朝圣者。他们追随,追求哈罗德的脚步,实现着自己的朝圣梦。或许人生来就是孤独了,一开始哈罗德还能善良宽容地对待,可渐渐地,他应付不了如此喧闹的局面。他是如此疲惫,心力交瘁。最终选择一个人上路,可这时的他,早已不知是为何而上路,更忘记了自己徒步的真正意义。

而这一路上的回忆,却是哈罗德最大的收获。

与好友奎妮的见面没有预期的好,也正如我们做一件事时,事情还没开始做,已经给自己设想了一个美好圆满的结局,可往往奔向终点时,没有欢呼,没有掌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独自面对。而此时此刻,那些期望早已不再重要,因为收获已经在过程里了。

生活里的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哈罗德,当我们决定去做一件事时,期间最重要的,也是最需要的,便是信念。信念,给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放弃时重拾信心,让我们用行动诠释坚持到底的真正内涵。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哈罗德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中的主人公。

他在一个缺爱的环境中长大,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做个隐形人。读书时他努力融入背景,成了别人眼中不起眼的笨小孩。16岁那年离家闯天下,一直是孤独的一个人,直到一天晩上在舞会上邂逅莫琳,在惊鸿一瞥后不可自拔地爱上莫琳。

婚后哈罗德带着莫琳来到金斯布里奇定居,他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干就是45年。工作期间,他勤恳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盘算过升职加薪,独占鳌头。也从无周游列国或另谋高就的想法,退休时如他所愿的没有告别会,只是"某个周五他上完最后一天班就直接回家了"。

在家庭生活中,他一直想要担负起作为父亲的责任,想要对儿子付出自己的爱,但他缺乏爱的表达能力,只会用沉默和不作为躲过一个又一个日子。其中有三件匪夷所思的事:他从没有也不敢与儿子戴维有身体的接触一一他从没有抱过儿子;小戴维游泳差点溺水时,他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救生员去救孩子;戴维抑郁自杀了,作为父亲的他竟没去和儿子作最后的告别。

莫琳面对永远沉默寡言、选择逃避的驼鸟丈夫,抱怨,失望,婚姻进入冷冻状态。儿子在时,他们凑合着过日子,儿子死了,莫琳活在儿子活着的虚幻中,孤独让两人继续着孤独的日子,因为离开彼此可能更孤独。

退休后的哈罗德每天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修修草坪,生活过得像一潭死水,没有过去,也无未来。他似乎已经开始健忘,腿脚也出现老态。

可一封来信改变了一切。信是哈罗德20年没联系的同事奎尼从贝里克郡的伯纳丁临终关怀疗养院寄来的。

奎尼曾是酿酒厂财务部的,他们相遇于文具柜,当时奎尼正因为同事的冷嘲热讽而躲在文具柜哭泣,哈罗德发现后安慰了她。之后由于工作的原因哈罗德经常开车带着奎尼,二人结下了深厚友谊。在儿子戴维自杀后,醉酒的哈罗德到老板的办公室把他的小丑玩偶砸碎,奎尼替他承担了一切,而后被开除离开,从此杳无音信。

在寄信的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加油站女孩,他和女孩聊起了自己给生病的奎尼寄信的事,女孩告诉他:"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女孩还对他说:"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于是哈罗德觉得"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点什么",他要救奎尼,他要从德文郡步行去贝里克郡!

于是用莫琳的话来说"走得最远的路就是从家到车子"的哈罗德出发了!他脚上穿的是一双帆船鞋,手机也没有带出来,没有指南针,更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可是,他出发了,怀揣着救奎尼的信念出发了!

一个人的朝圣经典名著读书心得

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打破了平凡如往常的早晨。

哈罗德收到了二十年前相识的朋友奎妮的信。信上说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震惊之馀写了回信,并走出家门去投递。一个又一个邮筒,一条又一条街道,不知不觉开始了他整个朝圣的旅程。

这场六十五岁时的「撒欢」,如果不是一时兴起,这个想法恐怕会让他自己吓了一跳。

屋内的冷冷清清和屋外的蓝天白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奎妮的「召唤」,不爱出门的他主动去寄信,而且脚步无法停止。或许哈罗德早已习惯一成不变的乏味生活,偶然的这次出走,是他无意地在逃离那个沉闷的家,更是在逃避「无能」的自己。

本书中所谓的朝圣,无关宗教、无关信仰。不过是个退休老人,收到一封信,为一个愿望上路,如此而已。

没有地图,没有手机,没有合适的鞋子,一切都在毫无筹备与计划中开始。在他还在犹豫的时候,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信念」,他便不再回头,徒步看望。他试图用心去期待比现实更美好的可能性。说到底,他也不知为何要这样做,在别人眼裡毫无逻辑可言是注定无法实现的疯狂梦想,但他只是想这样做而已。

谁也不知道哈罗德这麽做的意义是什麽。莫琳、路上的人,都曾冷眼相对。经媒体报道,哈罗德「火」起来之后,有了一批追随者。开始的忠诚变成了离去,剩下了孤零零的哈罗德。可以肯定的是,他的朝圣之旅并不是衝著现代朝圣的本质、英格兰的精髓、「英雄」一代的勇气这些词彙,只为看奎妮。不过,在众人离去之后,也就是朝圣的后半段,哈罗德开始迷失,他无数遍问自己为什麽要这样。没有了启程时的坚持,甚至想要返回。与此相反的是,妻子莫琳旁观冷对到打气支持,这也是她慢慢理解哈罗德的转变。

这是一个花甲老人跨越整个英格兰徒步去看望患癌症的老朋友的故事,这期间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同时激发著哈罗德对过去的回忆,现实与过去交错,慢慢浮现出来他记忆深处和妻子、儿子、母亲、奎妮的曾经。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有著浪漫的相识,但渐渐被生活磨去了激情,因为一件事情的引爆,哈罗德承受著妻子二十年来的冷暴力。儿子戴维,是从书一开始就频繁提到却从未出场的人物,莫琳唯一依赖并倾诉的对象,他在哪?他在做什麽?阅读时一直饱含疑问和好奇。只有在哈罗德侧面叙述时,才有对他的依稀印象:叛逆、讨厌父亲、剑桥高材生……书到最后才道破,这才是夫妻二人一直的心结。

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他连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是他辜负了奎妮,不仅是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也不仅是他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还是他这样就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什麽都不是。在他心裡他就是这个样子的。

哈罗德幼年时母亲出走,16岁又被父亲赶出家门。或许并没有爱的体会,对于儿子,他不是不爱,是不懂得如何去爱。他们都曾经试过走近对方,虽然并不明显,并不频繁。

读罢此书,谈不上震撼,它给我的感觉并不是很有衝击力一下子就抵达内心的那种,而是慢慢的、缓缓的带入,娓娓道来,将所有的矛头一一浮现。越读到最后越能感受到温情,夫妻二人也正是通过这一过程,反思自己,达成和解,回到最初。

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收,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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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有没有突然的一瞬间,想要去做一件事情,仅仅凭着“我相信”三个字,并且想一直坚持,没有三分钟热度、没有虎头蛇尾、甚至不了了之。书里的主人公做到了,他临时决定,毫无准备的走上了属于自己的朝圣之路。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60多岁的老人,穿着不合时宜的一双帆船鞋,徒步从英国的最南边走到了最北边,在一步一步的行进中他开始回想和思考。为了一个老朋友,他希望通过自己虔诚且身体力行的方式,鼓励朋友战胜病魔。在坚韧不拔的过程中他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那些密密麻麻的记忆重新回到脑海里,不停地咀嚼着,回味着,用精神力量鼓励朋友的同时,也完成了自我的心灵救赎。

在他的心里有着失去的痛,有着无言的压抑,还有着得过且过的倦。跟妻子过着毫无生气的生活并不是他想要的,但又无力改变,几十年的婚姻家庭经历太多,积怨难返。当他得知曾经帮助过他的老友即将离世,仅仅用几行短字给予回复,不是他想要的,这一次他不想对这苍白无力的生活妥协,他想要为这个老友做些什么,当他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路人的点拨下,他选择了走路到老友所在的地方去看她。

那是一条漫长且久远的路,也是一段漫长的心路历程。索性他的身体足以坚持远足,只是脚上磨出了许多水泡,但他并不在意,只是祈祷朋友能够等到他。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问题,在这条通往心灵的道路上,记忆总是占据他的头脑,童年、少年、恋爱、婚姻、孩子等,几乎把这一生所经历的悲欢离合都想了个遍。

最终他见到了老友,他预想了许多见面时的场景,但是现实并不是他所意料的那样,没有春暖花开的明媚,只有忧伤。妻子赶去目的地见他,坐在海边他伏在妻子身上哭得很伤心,这一次他勇敢表达了内心,夫妻俩一起走在沙滩上,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模样......

人,大多时候是迷惘的,迷迷糊糊中会犯错,做一些让身边的人不开心的事,这些无心的错事和遗憾像枷锁,像有毒的藤蔓一样缠绕住我们的灵魂,时时让我们内疚自责。但,我们都只是最普通的人,是宇宙万物里的一粒尘埃而已,犯了错及时改正和弥补就好,而不是深陷其中期期艾艾,要真诚的放下心中的石头,原谅自己,然后身心轻盈的继续走完剩下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有个文友推荐我看看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好喜欢这个书名,找到这本书便一口气看完了。

看之前没对本书的梗概进行了解,害怕那样会影响了阅读体验。可能因为书名的原因,对这本书的期待有些过高了,看完后略有些失落之感。

主人公是六十五岁的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现已默默退休,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妻子与他分居多年,夫妻疏离,隔阂很深。曾经有过一个儿子,与之相处也不融洽,且早已过世多年。看到这样一个孤独无助的老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风雨飘摇中晚秋的残叶,摇摇欲坠!一个极平凡极普通的老人,没有亲情温热的滋润,没有友情善解的支持,只能独自枯萎,独自凋零,不得不让人心酸!

他的悲剧源于他的性格,他的性格源于他的原生家庭。在没有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品尝过爱的滋味,没有体验过被爱的温暖,你叫他怎能学会去爱?他没有学会爱自己,爱别人,爱这个美妙的世界,就只好一直徘徊于自我的孤独深渊中,苦苦挣扎着。

在他六十五岁的一天早晨,岁月的余辉快落尽山谷时,他收到了一封来自老友奎妮的信,他们已有二十年没见面了。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向他告别。在他悲痛震惊之余,灵魂深处的某根弦也被触动了。他突然心生徒步过去跟老友告别的信念,他坚信: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凭着这个信念,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时87天,全程627英里。路途中,他结识了一些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让他对自我对他人都有了新的认识。他还学会了与自己相处,与自然相处,通过回忆一些悲伤亦或幸福的过往,对自我进行了一番审视,通过独自与自然的相处,融入自然后他感受到了生的力量,生命的喜悦。

最后,他终于见到了奎妮。他改变不了无情的事实,奎妮最终还是死了,临终前的脸色却是平静安详的,没有丝毫的痛苦。

在这一过程中,他与妻子的内心都发生了变化,他们之间的隔阂也消除了,都认识到了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份量,将会相依携手走过晚年。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平凡朴实,略显温馨圆满!但我的内心并不是平静的,因为我知道故事还将继续,携手的两个老人中,总有一个走着走着就先倒下了,另一个人还要继续孤独地前行。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对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很多事情只能孤独地去面对,孤独地从虚无中走来,孤独地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最后孤独地死去。谁也帮不了谁,谁也代替不了谁。

无论在同一场筵席上,同一个屋檐下,同眠与一张床上,表面的喧闹,肉体的亲密无间,只是为了麻醉自己,好让自己在忘却自我中也能忘却孤独。

好多作品都想用爱来拯救孤独,爱真的能拯救孤独吗?对这个结论我是持怀疑态度的。

晨练时,看到一朵朵的月季花开得正艳,便随手拍了几张相邻两朵竞相开放的照片,并配上“花开两朵,各自灿烂”的文字发到了朋友圈。

当时我在想:无论是自然界的植物,还是人类自身,爱只是陪伴守望,偶尔的灵魂碰撞而已,并不能拯救孤独。也许每个生命只有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找到自我,内心才能宁静,才能在孤独中尽情地绽放生命,消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要说怎么找到这本书来读,却是机缘巧合。每次回寝室上楼梯的时候,总能看到楼梯的立面间隔地贴着一些书名的贴纸。有《百年孤独》,有《追风筝的人》,也有《一个人的朝圣》。每次经过,内心总有一点遗憾:这些书都没读过啊。

于是我“朝圣”般借来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英文名: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oldfry)令我惊讶的是,它是2012年写的,还十分的年轻呢。

作者蕾秋·乔伊斯是一名英国女作家,文笔细腻优美。主人公是一名六十五岁的老人,哈罗德·弗莱在收到了二十年未见的罹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后,毅然地开始了一段627英里(合1008公里)的里程,只凭一个信念: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但哈罗德选择相信这个信念:“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奎妮就会好起来。他刚开始以为做到这件事很简单,可后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和《老人与海》里硬汉式的老人不同,哈罗德生性怯懦,退休前只是一个兢兢业业啤酒厂的小职工。走在路上的时候,他不时回想着自己平淡的一生。他从小缺少父母的爱,结婚后爱自己的儿子,却因为不善于表达爱,造成了二十年前的一场悲剧。妻子虽然还和他一起生活,但他们经过这二十年的隔阂,已经形同陌路了。他悔恨过去。

但这场旅途改变了好多东西。首先,哈罗德的好友奎妮确实受到了他精神上的鼓舞,一直坚持着等他到来;其次,他在途中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都鼓舞着他,也受到了他的鼓舞。最后,旅行改变了他和妻子的关系。妻子莫琳在他踏上了旅途后,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孤独,多么牵挂他。他们在旅途的终点重归于好了。

俄国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过:“爱具体的人,不要爱抽象的人;爱生活,不要爱生活的意义。”哈罗德的这场旅行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爱他的父母,他爱他的儿子,他爱他的妻子,他爱他的朋友,他爱每一个遇到的陌生人。其实这本书的结局并不令人意外,情节并不曲折,但读这本书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浪漫的旅行,十分治愈我们的心灵。它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爱的理解:爱是敞开心扉的信任,爱是心领神会的愉悦,爱是无微不至的关怀。

今天吃完午饭后,百无聊赖的我走到了宿舍区的角落,从一个锁着的铁栅门往门外的路上看行人。这是树阴覆盖的一条道路。路的一侧整整齐齐地停着首尾相接的`校车。行人大多是匆匆的走在路上,没有人驻足停留。有的人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车飞驰着。有的人边走路边低头看着手机,或是戴着耳机。有的人结伴而行,他们或是手牵手的情侣,或是谈笑风生的朋友。有的人在打着电话,用手扶着手机或者戴着耳机絮语。有的人提溜着奶茶或外卖,有的拖着行李箱,有的捧着快递纸盒。一对情侣和两个女孩一共四人结伴而行,走走停停商讨着出游的路线,在树下停下来看着手机。他们要去什么地方呢。我就这样看了半个小时。鲜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有个拥有着长长的秀发的女同学路过时偶然间昂头瞥到了我,我也看到了她的目光。这个人一定很孤独吧,或许她的脑海里会一刹那涌现出这么一种想法。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我好像动物园的猴子一样,眼巴巴地看着栏杆外汩汩的人流和车流。他们可曾吃过午饭?他们来自何方?他们要到哪里去?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校园角落,有那么一刹那,我忘记了远方的战争,也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这是一段有关信念、救赎他人与自我救赎的故事。

已经退休的酿酒厂前员工哈罗德是一个有些内向沉默的老头,他和妻子莫林过着平淡、普通的生活。而某个周二上午曾经的友人奎尼寄来的一封写着自己已身患癌症信,却打破了他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让他开始了一场他从未预想到的旅程,一段救赎自己,救赎他人的“朝圣”。

哈罗德一开始,不过是想给过去的友人寄出一封写着自己关怀的信。但当他步行走到第一个邮筒面前却未投出那封信而是继续行走想寻找下一个邮筒时,一切已经开始悄悄改变了。他走过了几乎整条福尔街,走到了加油站,在里面遇到了经历过姨母患癌的女员工,女员工的一句“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做成”为他种下了信念的种子,为他开启为救赎友人的“朝圣”道路。

65岁,行走87天,走过627公里,在这段行走的朝圣路上,不断有人加入他的队伍,却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理解他此行的目的,最后哈罗德从这群人中脱离,一个人孤单的到达了目的地。哈罗德在朝圣的路上默默的回想着自己的一生,他想到了自己悲惨的童年,一个爱自由胜过爱他的母亲,一个可能从未爱过他的父亲;想到了与自己有着深深隔阂,最后因抑郁自杀的儿子;想到了在丧子后和自己渐行渐远的妻子;想到了为自己顶罪而被公司开除的友人奎尼。但他在慢慢回想过去的同时也在慢慢的和自己和解,他意识到是自己缺爱的童年造成了他的性格缺陷,让他不懂如何去表达爱,在儿子遇到困惑时,不知如何支持他,而造成了悲剧。儿子的去世与他的不善沟通,都让他与妻子关系逐渐冰冷。但他选择原谅自己的父母,他不再纠结于别人的过错,不再纠结于自己悲惨的童年,而是选择放下,选择坦然接受,去面对自己全新的人生。

当他完成自己的旅程到达医院时奎尼已经不能再言语,奎尼的生命像在风中摇曳的微弱烛光,随时都会熄灭。他最终也没能救回自己的友人,但他却救赎了自己,经过这段旅程,他变成了不一样的哈罗德,不仅是身体上的强健,更是内心的救赎与谅解,他与同时也在反思自己的妻子和解,带着坚定的信念重新开始了自己的人生。

可能这就是人生,我们有时也许不能够完成自己刚出发时定下的目标,却总能在路上收获到自己从前不曾发掘过的美好,行走的路上永远不要只顾目的匆匆前行,而是学着反思,学着感悟,学着理解。永远不去讲“不可能”,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坚定的走下去。

“那么,我是谁?”——答案就藏在我们行走在的路上,就藏在我们慢慢反思自己,理解自己,与自己和解的过程中。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通勤路上看了一本《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汇总些文字,也是对这本书的回顾。

本书主人公哈罗德,始终过着重复的人生。在某一天,由于一封信,却使他的内心深处产生了一个念头——他迈开艰难的脚步,强忍住关节的疼痛,徒步很多天,横跨英格兰,完成了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根本就无法完成的朝圣之旅。

心中有方向,自己最初的目标会变得清晰可见。

有了目标,自己只需向这个方向努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

独行,微小的细节,也会勾起无数回忆,获得反思与觉醒。

一路走来,一路思考:

当你敞开心灵,开始关注身边各式各样的人的时候,就会感受到生活的不同色彩。生活在世上,如果你感到不幸与无助,不妨试着走出去,看看外边的世界,你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有形形色色的不如意。生活总会让你不是在解决问题,就是在解决问题的路上。

因为熟悉现在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需要改变时,就会缺乏对未知探索的勇气。这个时候可以跳出这个圈,以旁观者来看待自己的遇到的事情,避免当局者迷。

想要改变,最核心的是自己有改变的勇气和动力。

由于沉没成本,但是已付出的变成损失。其实男人重在果敢、决断,生活的本质在于经历,尝试没有尝试过的事情,经历没有经历过的旅程。

不能因为惧怕改变,就变成温水里渐渐煮着的青蛙。在某个环境中觉得安逸,不想离去,随着水温上升,会猛然发现自己所在的环境是水生火热的,但此时在没有离开的实力以及勇气!

这本书也给自己不一样的启发:

自己七八年的职业时间,也遇到过烂人,而且是那种不可理喻的烂。起初自己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让其不高兴。后来释然了,没必要要求每个人都喜欢你,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多伸出手帮助他人就行。至于那些带给自己不便的烂人,不选择原谅,也不会记恨,只是她是谁?(忘记就好)。

自己奋力工作的目的就是不亏于身后的家庭,而好的家庭关系又是自己奋力拼搏源源不断的动力。会在顾着自己身体的前提下,不惧挑战,勇于尝试新的机会。

多体谅身边人,因为男性思维方式是奔着解决事情去的,而女性更多是寻求理解,寻求感同身受。作为一个倾听者即可,除非男性是思想大师,对方也信任你的建议。要不就还是多用两个耳朵听。

我想答案是需要的。很多时候男性心智成熟较晚,自己还是一个娃娃时,突然转换角色,会适应不了。也会自然而然仿效从小教养自己的父辈们方法,但时代变迁,方法是否通用?这种事又容不得拖延,只能多看多总结,带入自己的思考践行。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小说讲的是哈罗德徒步去看望20多年未曾见面的老友奎妮·轩尼斯的故事,在步行过程中,哈罗德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他们给予哈罗德温暖、帮助和感动。同时,他不断回忆起他的过去。他想起母亲、妻子、儿子、奎妮,还有那些本来想做,应当能做而最后没做的事情。这是哈罗德第一次靠信仰去完成一件事情。在路途中,他渐渐能够坦诚地面对自己、自己的过去。

故事开始时,哈罗德已经是一位60多岁退休的老人。退休半年来,他就一直坐在椅子上等待日出日落,似乎生命快到尽头了。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宁静,身患癌症的朋友奎妮寄来信件表达了对哈罗德的思念。奎妮的来信,像一把钥匙开启了哈罗德多年前尘封的记忆。哈罗德给奎妮回信,后便外出寄信。没有任何信仰的他,却突发奇想步行去看奎妮。自此,便开始了他87天,627里的路程。

在旅途中,哈罗德的回忆不断浮现,围绕着母亲琼、父亲、纳比尔、奎妮、莫琳、戴维,其中最重要的是妻子、儿子、朋友三个关系进行展开。

哈罗德与莫琳

哈罗德有个不幸的童年,父亲是退伍军人,父亲对哈罗德来到这世上很是冷漠,喝醉酒后会打骂他和母亲。母亲琼在他六七岁时离家出走,带走了对哈罗德最后的爱。自此,父亲与不同的阿姨上床,对他更是漠不关心。在他16岁的时候被父亲赶出门,让其自生自灭。因为童年得不到关爱,他始终觉得自己是被抛弃的,他寡言少语、自卑,希望自己是透明,不愿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哈罗德与妻子莫琳是在一次舞会上相识的,并一见钟情。哈罗德夸张的舞步一下子吸引了莫琳,她被哈罗德深深吸引住。他们很快相爱、结婚,尽管莫琳的母亲并不满意哈罗德。

莫琳知道丈夫不幸的童年,婚后她想给丈夫更多的爱。她学做各种料理,在花园里种花瓜蔬菜。结婚后他们有了儿子,戴维。莫琳天生知道怎样扮演一个母亲的角色,她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戴维身上。

两人夫妻关系发生变化是因为20年前儿子的自杀。莫琳对儿子的死一直无法释怀,她心理不断埋怨丈夫。妻子回忆起戴维小时候溺水时,责怪丈夫没有第一时间去救他,而是停下来解鞋带。自此,莫琳搬到客厅居住,两人形同陌人。

在得知哈罗德步行去看奎妮后,莫琳一开始是反对的,她生气、嫉妒,生活节奏变得紊乱。然而,在哈罗德不在家的时间里,莫琳也开始正视自己的过去,她才发现她依然爱着哈罗德,这么多年来一直被自己漠视了。后来,她甚至在哈罗德快放弃的时候,支持他继续走下去。

哈罗德与戴维

戴维聪明,大学被剑桥录取,这也是哈罗德夫妇最引以为傲的。哈罗德很爱戴维,在戴维小时,哈罗德却总显得手足无措,甚至不敢去抱他。在戴维获得荣誉的时候,他想给予表扬;在戴维遇到挫折的时候,他想给予拥抱安慰。但他都不曾表达出来,他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克制、冷静。父子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冷漠疏远。

妻子莫琳加重这种关系的失衡,她尽心照顾、呵护着戴维,更显得哈罗德对儿子的漠不关心。莫琳与戴维是同一阵营的,他们不懂哈罗德的笑话,也不关心哈罗德所说的内容。在家,哈罗德的存在感近乎透明。

戴维聪明,也孤傲。大学毕业后,他一直找不到工作,回了家,便整天呆在房间里。生活的不如意,让戴维抽起了大麻,他变得消瘦无力。在戴维虚弱地倒在一堆呕吐物中后,哈罗德将他抱起,帮他擦洗身子,依然什么话也没说。最后,戴维选择在花园工具棚里的一个铁钩上吊自杀。

这让哈罗德夫妇痛心不已,莫琳一直不肯承认戴维的离去,悲伤不已。莫琳悲痛跟戴维道别,而哈罗德一直在门外守着,不敢告别。当他听到莫琳哀鸣的时候,趴在旁边的垃圾桶吐了出来。莫琳出来的时候眼神冷漠,随后戴上墨镜,哈罗德明白,他们之间有些东西不一样了。莫琳开始埋怨丈夫,对丈夫冷言冷语。哈罗德很爱莫琳,但莫琳的疏远令他渐渐变得麻木,生活单一无味。

哈罗德与奎妮·轩尼斯

哈罗德一辈子都在酿酒厂工作直到退休,但相识好友几乎没有。20多年前,奎妮是厂里的新女员工,却不符合酒厂女销售的形象,老板纳比尔对其也并不满意。在一次下班后,哈罗德发现躲在柜子里哭泣的奎妮,他给予了奎妮简单的安慰。这是两人的第一次交集。

此后,因为工作关系,两人常会乘坐同一辆车。哈罗德会讲妻子、儿子的故事,一旁的奎妮会细心听讲。奎妮算是哈罗德在酿酒厂里真正的朋友,但莫琳和戴维并不喜欢奎妮。

哈罗德因戴维的去世,怒砸了纳比尔母亲留给他的遗物,他做好了一切最坏的打算,甚至于被纳比尔暴打。这时候,奎妮站了出来帮哈罗德顶了黑锅,也因此被纳比尔辞退了。自此,奎妮便不辞而别。多年后回想起来,哈罗德一直指责自己连声再见也不曾跟奎妮说过,什么也没做过。

奇迹般地,身患癌症的奎妮真的撑到哈罗德的到来,尽管那时候肿瘤已经占据了她半边脸,她已经说不出话,人瘦小得可怕。哈罗德见到这样的奎妮,震惊不已,他止不住颤抖。后来,妻子莫琳也来到奎妮所在的疗养院,见到丈夫。两人也终于打破了20多年来的心结,互相依偎地走在海边。

奎妮的来信像一根导火索一样,解开了一个接一个哈罗德不愿想也不敢正视的回忆。哈罗德身材高大,但内心却相当脆弱、敏感。他不敢爱,也不懂得怎样表达爱。他后悔、自责曾经的自己错过了表达自己的机会。

在最先开始的步行中,他是不大敢向陌生人解释自己的行为,怕被嘲笑,他想尽可能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慢慢地,路上的风雨变幻,草木鸟兽,都给予了他能量,他开始直视自己,有了一步步下去的勇气。后来,他走得随心所欲,累了就休息,休息好了就继续前行,日夜兼程。他开始露营野外,接受陌生人的帮助。经过重重历险与心理挣扎,最后到达终点贝里克。

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哈罗德这个人物特点,一辈子活得小心翼翼,生怕行差踏错。当事情发生的时候,他不敢表达,只会用沉默代替行动。虽然他后来有尝试拉近与戴维的关系,但父子的关系还是渐行渐远。对于奎妮帮他背了黑锅,他依然不知自己应该作何反应。但步行中所遇到的陌生人,所发生的事,让哈罗德开始慢慢变化,他看到了自己之前未曾了解到的一面,这也是他不曾意料到的。

其实,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哈罗德?我们因为自卑、孤僻,不敢去爱,也不敢表达。当发生问题的时候,我们下意识地选择逃避,尝试去无视它。但问题并不会因为你的压制,它便会自动消失,它会在某个时刻重新出现,让人不得不去面对它。但当自己敢于去面对解决的时候,也看到了自己新的一面。

人要不断正视自己,且行且不断反省自己!别吝啬自己的爱,爱就勇敢表达出来。有些人错过了、离开了,就永远也见不到了,那便是一辈子的遗憾!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利用上下班的零碎时间7小时48分,经历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历时87天步行了627英里的一个人的朝圣。

书本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新奇情节,只是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木讷、内向、孤僻、固执、善良的老人,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而几近疯狂的坚持完成了一个徒步的朝圣之路,从而演绎完成了内心和自我的救赎。

对哈德罗来说,一切都只为了一个承诺,无关信仰,最多也就是一个为了祈求故友活下去的一个信念,但就是这一个信念,让他在麻木到即将放弃的人生之末,用他一生中最为疯狂的行动完成了这一个灵魂之旅,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幡然醒悟还有很多事情可做。

一切都是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轰轰烈烈,连顿悟都是淡淡的。随着老人蹒跚而日渐稳健、迟疑而后又坚定的脚步,带领我们逐渐深入思考,关于人性、爱情、家庭,关于信念、坚持、放弃,关于孤独、伤害、失去,关于宽容、原谅、祝福,关于接受、改变、离开......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所有人事物都只是陪走一程,尤其是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才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青涩而甜蜜的怀念,那些遗憾又悔恨的羁绊;那些快乐又唯美的曾经,那些痛苦却压抑的过往……那些一点一滴的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所逃遁;那些曾经的纠结与悲欢,在困难的行走中渐次平淡。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

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一个人的朝圣》是由英国作家瑞秋·乔伊斯创作的小说。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在酿酒厂工作了40年。如果不是那封信,他仍会和他的妻子莫琳过着日复一日的乏味生活。信上说,他二十多年不见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为了救她,他用他从不相信的信仰,从金斯布里奇徒步去贝里克,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是一个关于走路的故事,也是关于家庭、友谊、孤独、信仰、灵魂、成长和自我发现的故事。哈罗德,这个传统的英式男人,一生都是循规蹈矩,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的一生如此平静,甚至似乎没有悲喜。但他的心还是有年轻人的热情的,不然也无法解释为什么接到奎妮的信,会受到那么大的震撼,为什么一听到加油站女孩的话,就能为了他不曾相信的信仰,义无反顾地上路。在他心中,奎妮代表着自己某个阶段,就是那个青年阶段,那个青涩盲目的自己。奎妮的病让他意识到时间的可怕,死亡近在眼前,这也唤醒了哈罗德丢失的一部分自我,那个年轻无畏的自我。

于是,哈罗德上路了。这627英里,既是为了奎妮,也是为了找回自己。一个人走这么漫长的路,听上去就让人感到孤独,但说来奇怪,这个木讷古板的男人居然会陶醉于明媚的春景:甜而柔软的空气,高而澄澈的蓝天,被阳光烤得橙黄的荆棘,在风中流光溢彩的醋栗……当你跳出原本的生活,换一个角度看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生活,是需要去体验的。如书中所说,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地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但是当孤独袭来,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汹涌的回忆。那些回忆,关于他的童年,关于父母的争吵,关于莫琳,关于奎妮,关于戴维……那些本以为被他遗忘的事,此刻又历历在目。他是那个幼小无助的小男孩,渴望父母的温情。父亲是个军人,战争使他精神紧张。哈罗德曾经站在他身旁,想尝尝被一个大人双臂环绕的感觉,父亲却像赶苍蝇一样挥挥手。他也曾努力练习吃东西不发出声音,因为父亲会捂上耳朵闭上眼,仿佛他是眼中钉。青少年时他最爱的母亲不告而别,此后他只得与不同的阿姨生活在一起,直到16岁,父亲把他扔出大门,丢给他一件大衣。他从来没有被爱,当然也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别人的爱。他既不善言辞,又不会表达感情。儿子戴维的出生只会让他感到恐惧,甚至从来没抱过他;戴维溺水时,救生员已经跳下水,而他却还在解自己的鞋带;他甚至不知道戴维的抑郁症,直到戴维自杀……而莫琳则因为他对儿子的漠不关心而心生怨恨,二人形同陌路。

作者运用了大量笔墨描写原生家庭的悲哀,我们在童年时期也或多或少地感受过压抑,也曾经历过被伤害的痛苦。这些伤痛隐藏在波澜不惊的海面以下,却在暗地里波涛汹涌。曾经的遗憾会影响人们的一生,以某种方式伤害着我们身边亲近的人,又再次影响他们的一生。每个人都有过去,都曾经被人伤害,也曾伤害过别人,但不是谁都有哈罗德这样的勇气,能够直面自己的内心,进行自我放逐。“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但即使这些东西都这么困难,哈罗德也不是没有爱过别人,这个人就是莫琳。多年前,哈罗德在舞池跳舞的时候,莫琳正看着他,他还记得那一刻疯狂挥舞四肢的感觉,也记得她笑起来,秀发拂过脸庞的样子。他在旅途中最常想起的就是莫琳。一开始还有一些冷战和争吵,后期便只剩下当初的美好。也是此时,他终于找回了丢失的自我,找回了爱一个人的能力。他并不是一直都这么冰冷,爱是解冻冰冷内心的唯一良药。最后,他见到了奎妮,也等到了莫琳。他和莫琳一起在海边回忆往事,像当年那样恣意狂笑,毫不畏惧周围人的眼光。一切照旧又一切向前,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读这本书,好像我也陪哈罗德进行了一场自我放逐。整个过程中,犹豫、遗憾、伤痛都被摆在眼前,却又化作继续前行的力量。最终,我们也找到了遗忘的自我,找到了曾经忽略的那么多东西,各自找到了生活的信念和欠过去的一点慷慨。一旦我们能够放松地宽容地看待过去的一切,就会找到对抗孤独的方法,以及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四月中一个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清新的草腥味。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那封信来自哈罗德的前同事奎尼,信中,奎尼写道她被确诊患了癌症,虽然已经没有了治愈的希望,但是她依然很平静,并感谢多年前的这段友谊。震惊中的哈罗德难以平复心中汹涌的感情,他拿着自己斟酌了半天的回信,离开自己的家,朝着街尾的邮筒走去。

故事第一章在英国最南部的一个叫金斯布里奇的静谧小镇展开,这里也是哈罗德和妻子莫琳住了大半辈子的家。出发的那一刻,没有人料到这将是哈罗德朝圣之旅的开始,也包括哈罗德自己。

哈罗德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小酒厂干了四十五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职场上勤恳谦逊、自卑且不起眼,没有升职,连退休时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的性格和他的家庭背景息息相关,在很小的时候,母亲离他而去,16岁时父亲又赶他出门,工作后,又遇到暴躁的老板,干着枯燥的工作,更不幸的是,唯一的儿子还因抑郁症自杀身亡,妻子20年来和他形同陌路,失去信任和交流,新邻居也几乎互不认识。总之,他的一生总伴随着各种不幸,而他,始终隐忍并自卑地接受。如果他突然离世,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存在过。但当他收到前同事的信那天,积压在心头多年的感情让他决定出发,奇迹般地在87天徒步627英里,横穿整个英国腹地。这一路,他经历了很多热心相助的陌生人,认识了一群素昧平生的追随者,内心从忐忑、到崩溃、再到坚定,最终抵达了奎尼所在的疗养院。

哈罗德希望用徒步的时间挽救老同事的生命,他坚信“如果我走着去看老朋友她就一定会好起来”。但是他没有想到,这场徒步也让他得以从新审视自己的原生家庭,新生家庭,以及过往的生活。

年少的哈罗德生活在支离破碎的家庭。父亲和母亲关系不和,时常争吵。终于有一天,母亲无法忍受父亲而离家出走。瘦小的哈罗德依然记得母亲离开的那个早晨,狭小屋子里满地都是母亲的衣服,有的甚至落到了被称之为“前院”的草坪上。小小的哈罗德将衣服一件件捡起,上面充满了母亲的气味,极度悲伤的他需要将指甲掐进手臂才能忍住不哭出声来。然而母亲再也没有回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又一个陌生的阿姨。学校里的孩子都叫他“没妈的哈罗德”,以至于他再也不愿去上学。十六岁生日的那天,哈罗德被醉醺醺的父亲赶出了家门,从此开始自力更生。幼年家庭的变故让小小的哈罗德天生缺乏关爱。母亲出走,父亲不务正业对哈罗德不管不顾,年幼的哈罗德不知道合格的家长应有的模样,这也为之后儿子与他的隔阂埋下伏笔。

哈罗德不像父亲一样玩世不恭,他按部就班在小酒厂谋得一份差事,并与莫琳结婚生子。他们的小孩戴维从小聪慧异常,哈罗德从内心里爱着这个儿子。可是他却不知道如何与儿子沟通,在儿子胆怯的时候他也不知如何鼓励他。戴维六岁那年,他们一起去班特姆海边游泳,小戴维越游越远,眼看着要被海水吞没。幸亏一个海上巡逻员及时相救,把嘴唇紫黑的戴维救起。而情急慌乱之下的哈罗德当时却由于恐惧不敢入水而假装在岸边解鞋带。哈罗德的胆怯逐渐让莫琳不满,而这积蓄已久的不满在戴维上吊自杀的时刻终于爆发,夫妻的感情由此降到冰点,二十多年即使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却形同陌路、鲜有交流。

当人的生活令人绝望的时候,身边即使再细小的理解也是莫大的帮助。内向的哈罗德在小酒馆工作多年仍没有朋友,直到遇到奎尼。奎尼是一个矮矮胖胖,貌不惊人的女人,从她加入小酒厂的第一天起老板和同事便对她指指点点。即便如此,她仍能力排众议胜任每一份工作任务,并且几乎能做到完美。外表坚强的奎尼有一次在文具柜旁偷偷哭泣时正好哈罗德撞见,不善言辞的哈罗德似乎看到了刚加入酒厂时的自己,处处碰壁,也屡屡被同事嘲笑。他鼓励奎尼坚持下去,而奎尼的确挺过了那段最艰难的阶段。后来,哈罗德和奎尼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一路去小酒馆查账,奎尼时常会关心小戴维和哈罗德的近况,这让生活在无助和失望中的哈罗德有了对生活的希望。然而这一切都因哈罗德在酒醉之后打破老板心爱的穆拉诺玻璃而戛然而止。奎尼因主动替哈罗德背了黑锅而被逐出酒厂,从此音讯全无。

哈罗德从未想过徒步会让他出名,当很多慕名而来的追随者开始和他一起向贝里克进发时,他十分感动。然而好景不长,由于慕名追求者大多有着各自的盘算和企图,旅途上开始充斥着各种不和与争吵。热闹只是暂时的,哈罗德始终知道自己徒步的初衷,不为名利,只是为了拯救昔日的好友和自己内心的救赎。最终他告别了追随者,重新开始一个人向北进发。这让我不禁想起《阿甘正传》里的主人公阿甘,他跑步横跨美国,直到无数追随者慕名而来并跟随着他跑。直到有一天,阿甘突然想明白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淡淡说道:我要回家。于是众人让开道路,目送着自己的偶像一个人默默往回走去。而在这本书中,也许这是哈罗德从自卑到成熟的标志,不随波逐流,坚信自己的初衷,并有勇气执行下去。

抵达疗养院的那一刻,哈罗德看到的奎尼已经不再有之前的外表,但他知道,奎尼还是亦如以前的文雅与善解人意。而哈罗德自己黝黑的外表下的面容虽然和之前相差无几,但是他的内心却已更加释然与安定。

文中对奎尼的描述不多,让我感慨良多的是如下这一段:

“哈罗德?弗莱。她想起来了。他来道过别了。

奎尼张开嘴,想吸入一口空气。空气没有进来,但是另外一样东西来了,像呼吸一样轻松自然。”

哈罗德最终成功履行了诺言,但是却依旧没能扭转奎尼的病情。故事的结尾,奇迹没能发生,正如加油站女孩的爱也没能挽救她罹患癌症的阿姨。现实总是残酷的,也许这个故事本是告诉我们现实的残酷才是更加真实的。

故事的末尾,重归于好的莫琳和哈罗德重新牵起彼此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印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一边走一边笑,渐行渐远。即使现实残酷,终有一天,我们将学会和这世界好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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