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安装合同纠纷(实用19篇)

时间:2023-11-27 07:19:53 作者:灵魂曲

采购是企业获取原材料、设备和服务所必需的活动,对企业的运作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一些国内外知名企业的采购案例分享,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海外海大楼的公司办公楼装饰窗帘采购及安装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名称、价格、数量、金额:

注:以上合同总价根据现场实际结算;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二:产品要求:具体规格、尺寸、款式详见清单明细,颜色、款式按甲方确定为准。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如发生所供产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海外海大楼伟星办公楼。四:结算方式:货送到地安装时间为2天,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付款,付款时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五:交货及安装时间:在年月日前交货及安装完毕。

六:验收标准:产品验收要根据上面第二条产品要求验收。

七:安全责任:产品在装卸、运输、安装过程中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时终止。

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采购安装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监控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的合同的内容及合同附件一、附件二。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税金、交钥匙工程。

1.5工期:20年月日开工,于20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符合甲方及国家相关规定。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证件、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物料堆放整齐、垃圾当天产生当天清运出现场。

3.8甲方及其他分包工程已完成的项目做好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附件一设备清单、附件二技术方案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最终价格万元整()。

根据甲方提供的监控图纸按图施工、调试。

拨款分4次进行划拨合同价款%金额(元)。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总额的30%。

第二次线缆铺设完毕后,设备全部到场付工程款总额的40%。

第三次工程调试完成付工程款总额的25%。

第四次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剩余工程总款的5%。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审查完毕合格后结清尾款。

6.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正规普通发票。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乙方应按附件一设备清单,供货。

7.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保修: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9.2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一定的违约金。10.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现场的设备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乙方(盖章)代表人:

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办公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

办公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元整。

三、价格条款含义: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一、在5个月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三、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采购安装合同范本。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品牌为“”的活动板房,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即活动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板房的安装、活动板房占地范围内的土建基础施工、外场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动板房内的吊顶及水电安装和内装修、所有的安装费用(含人工费)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只负责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采购及安装活动板房的规格、楼层、栋数及面积:

序号

规格

楼层

栋数

面积

1

2

3

4

合计

第四条合同价款:按活动板房面积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单价包干,此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五条活动板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1、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总面积即为活动板房面积)

第六条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xx年12月日前将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其生产和安装的活动板房的质量和技术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和保修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活动板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第九条付款方式: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动板房经甲方、建设方、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动板房使用并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资料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3日内支付完毕。

第十条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活动板房面积=本合同的结算总价款。

第十一条活动板房的权属: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在乙方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场地;

3、根据乙方的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制造施工图纸,并将图纸报甲方审定;

3、承担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的所有赔偿责任;

5、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安装采购合同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就向乙方采购格力空调用于办公室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采购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和安装时间:

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同意按实际完成安装数量、金额执行本合同,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甲方需调整型号数量,乙方应予以配合;新增型号、单价另议。超过约定安装时间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剩余安装合同的,若乙方价格上涨,按照涨价后价格计算。若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发现甲方采购用途及安装地点与本合同内容不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产品的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

三、风险责任承担:货物到达甲方安装地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自到达甲方安装地后,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四、安装地点:。五、产品安装调试:

(1)由乙方免费安装调试;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场地等设施供乙方安装调试使用,以配合乙方安装调试。

六、其他费用:

(1)分体室内机连接电源插座、柜机室内机连接电源所必须用的空气开关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特殊要求的支架、护网等材料及制作费用约定为甲方承担。

(3)配管加长、附件增加(超出原厂包装配置)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设备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时间期限为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验收完毕。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付款逾期十日视为违约。九、包修期限:按照国家三包法及厂家保修规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厂家保留贰份。

十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保证工*实及合同签订数量、安装地址的真实,一旦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同意保留山东格力公司或珠海总部直接与项目甲方核实此项目真实性的权利。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详细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采购安装合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下列监控设备的供货、安装和维修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销售监控设备一套,详见附件一《设计方案》中的预算清单。

二、技术规范。

乙方施工标准规范,参见附件一《设计方案》中的系统设计依据。

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和服务。

1、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和配件均为原厂原装,按照出厂的技术标准验收。

2、乙方负责按照附件一《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和调试,调试完毕后,应达到附件一《设计方案》的设计效果,能对《设计方案》中规划的各个监控区域,提供24小时实时监控,监控效果清晰度达到设计标准,全部录像数据至少保存60天以上。

3、若因设计缺陷,设备质量,安装不当的原因,导致监控设备安装后,达不到附件一《设计方案》的设计效果的,由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产品、改进设计和重新安装,直至达到设计效果为止。若因甲方修改设计方案的原因,需要更换产品,修改设计和重新安装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设计方案或增加设备。

4、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监控设备的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如果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是非正常使用导致人为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但需收取相应的维修成本费。保修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

四、运输地点及方式。

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广西名苑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由乙方办理运输事宜,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3800元整,(大写):贰万叁仟捌佰元整(总价款已含运费、安装费和税费)。

2、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等值有效发票后,先支付总价款的85%(人民币20xx0元整,大写:贰万零贰佰叁佰元整)给乙方。使用三个月后运行正常,再支付10%的余款(人民币2380元整,大写贰仟叁佰捌拾元整。尾款5%(人民币1190元整,大写:壹仟壹佰玖拾元整)作为质保金,设备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支付。

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广西德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六、保密条款。

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书面许可,不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露任何技术方案、技术条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及价格,包括合同本身。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的,应按照延期支付天数,支付每日应付货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的,或由于乙方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和安装调试问题,导致延误的,应按照延误天数,支付本合同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

九、合同生效、终止日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修订,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单方面的任意涂改视为无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有效)。

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安装采购合同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就向乙方采购格力空调用于办公室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采购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和安装时间:

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同意按实际完成安装数量、金额执行本合同,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甲方需调整型号数量,乙方应予以配合;新增型号、单价另议。超过约定安装时间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剩余安装合同的,若乙方价格上涨,按照涨价后价格计算。若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发现甲方采购用途及安装地点与本合同内容不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产品的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

三、风险责任承担:货物到达甲方安装地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自到达甲方安装地后,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安装地点:。

五、产品安装调试:

(1)由乙方安装调试;。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场地等设施供乙方安装调试使用,以配合乙方安装调试。

六、其他费用:

(1)分体室内机连接电源插座、柜机室内机连接电源所必须用的空气开关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特殊要求的支架、护网等材料及制作费用约定为甲方承担。

(3)配管加长、附件增加(超出原厂包装配置)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设备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时间期限为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验收完毕。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付款逾期____日视为违约。

九、包修期限:按照国家三包法及厂家保修规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厂家保留贰份。

十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保证工___实及合同签订数量、安装地址的真实,一旦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同意保留________公司或珠海总部直接与项目甲方核实此项目真实性的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采购安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防盗门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四季花城2#高层住宅楼。

建筑面积:18656.01m、工程地点:华县四季花城小区。

二、供货方式。

供货到甲方施工现场并安装到位。

三、供货、安装单价。

洞口尺寸:1.2m×2.1m、安装到位、每樘玖百玖拾元(990元),洞口尺寸:0.9m×2.1m、1m×2m、安装到位、每樘柒百贰拾元(720元),(含运输费、材料费、安装费等)。

四、工程款支付。

货到现场经建设方及甲方验收合格付总价的50%,安装完付总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五、质量要求。

防盗门品牌:嘉年华,门框厚1.5㎜,面板厚0.8㎜,里板厚0.6㎜,颜色同四季花城15#楼入户门,资料提供完整资料四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中途因自身原因停工或质量、安全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另换供货方,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退出施工现场,并赔付甲方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对乙方协商赔付损失。

3、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调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贰拾柒万壹仟圆整)。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窗帘(详见附表)。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乙方负责_______。

第四条验收方法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合同签定后预付定金60%(元),货到付款30%(元),余款10%(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算作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10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30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总额5%的罚金。

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30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十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一式__贰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壹___份。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范某某于9月23日向佛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委于同年9月28日立案受理。佛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该劳动合同争议纠纷不属其管辖,并作出佛劳仲案字[]第220号仲裁决定书,决定撤销立案,不予受理。范某某于月4日向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委已立案受理,案号为佛禅劳仲案字[2005]第213号。在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前,范某某又于2005年11月10日以邮寄方式向原审法院申请立案受理。2005年11月15日,原审法院受理了本案,范某某于同日向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诉申请书,并获批准撤诉。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属劳动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精神,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范某某未经劳动仲裁裁决,即向法院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对范某某的起诉应予以驳回,因此作出驳回范某某起诉的民事裁定。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为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涉及的社会保险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___年7月31日联合召开社会保险相关问题研讨会。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涉及的社会保险问题进行了讨论,对部分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予受理。

2、因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赔偿数额的确定可参照《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京劳险发[]99号)和《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养发[20___]125号)的规定。

3、为便于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更及时准确地计算相应赔偿数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合开发了计算农民工养老保险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机程序软件,供仲裁员和法官在办案时参考使用。

1、因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关医疗保险待遇损失,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后,应要求劳动者提交相关医疗单据,并委托所在区县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核算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医疗费数额。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在处理相应案件时,均可参照。

2、未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直接起诉到法院的医保待遇损失争议案件,法院在受理后,应要求劳动者提交相关医疗单据,并可直接或通过所在区县劳动仲裁部门委托相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核算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医疗费数额。

采购安装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将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交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结合本工程之实际,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

1.2项目概况:。

1.3项目地点:。

1.4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甲方书面指令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作业,并做到工完场清。

1.5本合同以包供货(含材料配件等)、包质量、包安全、包运输装卸、包安装调试、包人工、包总包管理及配合、包履约担保、包保险、包工期、包文明环保、包各项作业措施费、包检验试验、包赶工措施、包验收合格、包移交、包规定年限内的维护维修、包技术培训、包所有税金等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

1.6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指令等均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按甲方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标的物概况。

乙方同时负责上述产品的安装,上述价格已经包含安装费。实际货款以最终通过甲方验收数量结算为准。

第三条产品质量。

3.1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按下列第(1)(2)(3)(4)较高项执行并按3.2条要求安装: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江西省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经甲方验收合格。

3.2质量要求及安装要求: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4.1凡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对包装有技术规定的产品,应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技术规定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要求执行。保证材料包装适合材料的运输方式和搬运方式,根据材料特点采取防潮、防火、防雨、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4.2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交货和安装期限:

5.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5.2现场卸货及卸货费用由负责。

5.3乙方必须在前完成交货,在前完成安装。乙方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明等。

第六条验收、安装及质保。

6.1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在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全部风险,即:如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乙方行为、第三方行为或其它非甲方行为造成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竣工及移交工程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已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部分视为乙方未完成的工程(乙方应另行包工包料施工,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果毁损、灭失造成乙方不符合第六条约定的付款条件的,甲方有权暂拒付货款,直至乙方符合付款条件时止。

6.2验收由甲方在货物到达后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标准完成。乙方应于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前五日向甲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完整设备供应及安装作业资料(如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

证明书。

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图纸及说明(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肆份,盖章原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修改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6.3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以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且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若需整改以后才能达到竣工合格要求的,应以整改后重新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6.4乙方应在全部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毕。质保维修期为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担,并负责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合同价款的确定。

7.1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一次性含税)。

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设备供应及安装工作。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供货数量或规格型号等内容,结算时单价按如下规定执行: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有相同产品单价的,则按甲方认可的乙方最终报价书中单价结算;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无相同产品单价的,则先由乙方向甲方报价,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价格结算。

7.4调整后本合同的实际价款按甲方实际收到设备数量及甲方确认的单价、设备安装费结算。

7.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安装队伍进场前须与总包施工单位签订总包管理及配合协议,明确双方的配合事宜,配合协议后3天内应将签订的配合协议送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签订该配合协议并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此后的任何款项。

7.6为按期按质完成本合同的设备供应及安装,乙方承诺:不论采用何种赶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工人作业时间、增加本工程作业人数或优化作业设备等),甲方均不须就该赶工措施支付任何款项,而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7供货以及安装验收、移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发生的测试费、水电费、相关部门收费、接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合同价款中抵扣),该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乙方同意且不得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8.1订立合同时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安装合格货物数量付款至%,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个月满如无质量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自标的物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在乙方严格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且无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凭甲乙双方的结算单,乙方申请付款,同时应填制甲方统一格式的付款申请单,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10天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所在地的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乙方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甲方有权相应地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3乙方同意: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如有),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8.4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需变更该收款账户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9.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甲方定金;乙方部分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2乙方不能如期交货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安装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每日1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0.3乙方所交付的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详见附件和图纸),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须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并向甲方偿付不符合约定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交货期限不顺延。

10.4乙方未按约定的设备数量交付的,乙方须即时全数补足,并向甲方支付短少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乙方不及时补足的情形延续超过7日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将已收未供货部分的货款一次性退还给甲方、支付本该批设备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5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约定时间提交所有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纸,或设备供应及安装不能按期开工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或竣工后不按期移交给甲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延误工期的责任;逾期累计达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应付未付款项、不予返还乙方已安装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时,乙方除须支付延期违约金,退还甲方已付未供货部分款项外,还应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发包后的合同价款超过原合同价款的部分、因设备安装延迟交付而造成第三方向甲方的索赔损失以及甲方延迟营业损失等。

10.6无论何时,因乙方拖欠设备、材料款、人工费或其它应付费用,或因乙方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甲方也被牵涉到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相关纠纷中的,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并在收到甲方。

通知书。

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付给甲方;乙方同意不以“损失难以预见”为由进行拒付。否则,乙方应以上述应赔付费用为基数和按0.5%/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擅自分包作业项目;如乙方转包或分包作业项目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限令乙方7日内无条件退场;所发生的工期延期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退场规定,乙方均应按第十条第4项承担责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或转包作业项目,乙方须将相关合同、资质等资料报甲方备查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10.8本合同项下设备安装后,如经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技术检测机构鉴定为有质量缺陷的,乙方应负责将有质量缺陷的设备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而且,乙方应按质量有缺陷设备的双倍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0.9如乙方所承包的设备及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不论何时,乙方均在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负责返工至全部设备及安装验收合格,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第三方索赔损失)。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整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该等费用及损失的金额,不足抵扣的,乙方应即时全数补付给甲方,且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诺对此无异议。

10.10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0.1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按照该产品合同价格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12质保期内乙方不承担质保责任的,按照质量问题产品价格的200%在质保金中扣除。

10.13乙方保证其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乙方偿付未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偿付未付款5%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一下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地震烈度在6度以上。

(2)8级以上大风持续一天以上。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雨量在300mm以上。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履约代理人与廉政条款。

乙方履约代理人:,联系方式:。

甲方履约代理人:,联系方式:。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不再结算。

第十五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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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原、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购销产品名称:

路灯灯杆为双挑灯杆,乙方必须保质保量给甲方供货。

绵阳市经开区f片区21号路交货,乙方负责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转账;从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预付总货款30%,乙方收到定金后为甲方加工生产;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总货款的60%再卸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再支付总货款的5%,余下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付清;乙方出具收据进行结算,若未按时交货或未按时付款,将按总货款的2%按日加收违约金。

该货物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安装地,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该产品由乙方提供货物检测报告,确保各种型号与标示准确无误。

乙方全权负责安装调试,费用乙方承担。安装的下杆线及配件包含在单价内(不含灯基础配件)。

所售产品在无人为损坏情况下质保壹年。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就向乙方采购格力空调用于办公室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采购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和安装时间:

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同意按实际完成安装数量、金额执行本合同,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甲方需调整型号数量,乙方应予以配合;新增型号、单价另议。超过约定安装时间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剩余安装合同的,若乙方价格上涨,按照涨价后价格计算。若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发现甲方采购用途及安装地点与本合同内容不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产品的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

三、风险责任承担:货物到达甲方安装地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自到达甲方安装地后,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五、产品安装调试:

(1)由乙方免费安装调试;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场地等设施供乙方安装调试使用,以配合乙方安装调试。

六、其他费用:

(1)分体室内机连接电源插座、柜机室内机连接电源所必须用的空气开关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特殊要求的支架、护网等材料及制作费用约定为甲方承担。

(3)配管加长、附件增加(超出原厂包装配置)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设备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时间期限为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验收完毕。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付款逾期十日视为违约。

九、包修期限:按照国家三包法及厂家保修规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厂家保留贰份。

十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保证工程真实及合同签订数量、安装地址的真实,一旦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同意保留山东格力公司或珠海总部直接与项目甲方核实此项目真实性的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案情:

原告(反诉被告)诉称并辩称:2000年4月28日,我方与旅游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书”,约定我方租11辆汽车给对方。签约后,对方付了17.3万元,余款承诺5月5日前付清。我方同意对方在未付清余款的情况下执行协议。我方准时提供租用车辆。5月14日,我方到对方处索取余款,对方交给我方现金3.7万元及投诉信、医疗费收据,被我方拒绝。后对方以乘车途中因司机急刹车使一女乘客的手骨折及司机煽动客人为由拒付。我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车辆在运行中乘客擅自走动导致扭伤,后果自负。对方以种种借口拒付是违约行为。请求判令对方支付所欠的租车款4.3万元及违约金1万元。

被告(反诉原告)辩称并反诉称:按双方签订的“租车协议书”约定,对方必须准时提供租用车,确保行车安全,合同约定5月1日晚上12时到达海口,可是由于租用的6号车出故障,致使车队于次日凌晨5时才到达海口。而10号车在高速行驶而前方又无障碍的情况下紧急刹车,导致一名导游右臂骨折,另有7人也有不同程度的碰伤。在三亚市由于1号车驾驶员在索要回扣等无理要求没满足的情况下,煽动游客不按原定计划去购物点购物,并将旅游团带至不在计划之内的景点。致使我方的合作方三门峡神州旅行社拒付尚欠我方的23846元的团费。现我方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承担导游的医疗费920元,2262元的门票及23846元。

事实:

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旅游公司与汽运公司于2000年4月28日签订“租车协议书”一份,约定旅游公司向汽运公司租用11辆空调大巴车,每辆2.3万元;汽运公司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签订协议时,旅游公司先付1万元定金,余款于4月30日上午11时起交清,否则没收定金,取消租车协议;汽运公司于5月1日12时10分在广西北海火车站接站,于晚上12时前到达海口,租车时间至5月5日;汽运公司必须遵守协议,必须配合旅游公司的安排,不得迟到,不得无理取闹,如有违反,双杯返还定金。签约后,旅游公司于4月29日交1万元的定金和8万元租车费。因旅游公司未按时付清全部款项,故致函汽运公司称,因“五一”放假,所余之款于5月5日付清。汽运公司在从北海至海口的行程中,因一辆车发生故障,致使整个团队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海口。另有一辆车在行驶中急刹车,致使一名导游郭某受伤。行程结束后,汽运公司于5月16日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旅游公司只付3.7万元,同时交投诉信一份、医疗费单据给汽运公司,汽运公司表示拒绝。5月25日汽运公司再次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4.3万元未果的情况下,向本院起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旅游公司认为不付余款给汽运公司是因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造成三门峡旅行社拒付尚欠该公司团费23846元。

判案:

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车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除协议中的“甲方在旅游购物点的停车费和购物回扣均归乙方所有”违反有关规定无效外,其余内容均合法。签约后,旅游公司致函汽运公司称5月5日付清余款,而汽运公司对此表示同意。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汽运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抵达海口及造成游客损伤,属违约行为,旅游公司亦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即5月5日付清余款,其行为同样违约。因此,旅游公司亦无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所付之定金应折抵租车款。因汽运公司的违约造成旅游公司的损失大于约定的定金,故其要求汽运公司因违约行为,造成三门峡旅行社拒付团费23846元和医疗费920元,共计24766元的损失的请求,予以支持。旅游公司请求汽运公司赔偿不按要求所去景点而增加支出2262的费用,不予支持。

解说:

1、本案表面看起来是一起汽车租用合同纠纷,其实是一起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本案原告汽运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一份“租车协议”,约定被告租用原告的汽车按规定的路线运送客人,司机由原告所派,原告必须保证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被告的乘客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因此,双方之间是一种旅客运输合同关系。

2、本案双方签订合同以后,该运输合同是否成立了呢?从我国有关运输合同的法律、法规来看,一般都规定运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告成立,运输行业一般也认为运输合同经协商一致即告成立,并不要求支付运费或购买客票为条件,因此,从有利于保证运输和行业的正常秩序,保护合同双方的长远利益出发,一般都将运输合同视为诺成性合同。合同当然成立。

3、根据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运输费用,原告应当按照约定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运到约定地点,但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给被告造成了损失;另外原告在运输途中发生紧急刹车导致旅客受伤事件,未能为旅客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违反了旅客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而本案被告在原告已经履行完毕运输旅客的义务后拖欠部分运输费用也是没有道理的,其行为同样违约。法院正确认定和划分了原告和被告各自的责任,做出了合情合理的判决。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原、被告于2月23日口头商定:由被告承运海南产之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终点站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湖路车站。商定的当天原告将3500公斤蔬菜交给被告承运,还交了7741元给被告之经办人李某。被告的经办人李某收到该款后出示收款收据,被告也按约定将3500公斤蔬菜(油豆角)运往大庆。203月8日该批蔬菜到达终点站时,经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分局让湖路车站检查发现集装箱后面调温室无门锁,可自由开启,调温室内温度控制箱箱门开启,冷板温度显示表和箱内温度显示表失灵,调温机不工作;3月9日交付时开启箱内见绿水流出,竹筐装豆角96箱,全部腐烂变黑。油豆角当时在大庆市的价格为每公斤10—12元。

年4月21日,原告以冷藏商运公司为被告,向海口市某法院提起诉讼,称:2000年2月23日,我要求被告用保温冷藏箱发运海南产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我依照约定向被告交纳310吨冷藏箱租费1500元、车费1800元、冷藏费400元、铁路运输费4041元,共计人民币7741元,而且于当日将所运蔬菜交给被告指定的冷藏仓库。后经铁路部门检验发现所运蔬菜全部腐烂。由于被告的过失,没有尽到谨慎运输之责,致使冷藏箱后面温室内温度控制箱箱门开启,冷板温度显示表和箱内显示表失灵,调温工作机不工作,造成我的经济损失498099.2元(包括运费7741元在内),现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421582元及退回运费7741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冷藏商运公司辩称:我司与原告系委托代理关系,是原告将货物交给我公司委托铁路部门运输的,原告的货物损失与我公司无关,系铁路运输部门的责任,要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

审判。

海口市某法院审理认为:

2000年2月23日的运输蔬菜合同系原、被告双方在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订立的,且被告有“冷藏集装箱及多类集装箱的铁道营运、销售租赁服务”的经营范围,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约定将所运的蔬菜及租箱费、车费、预冷藏费共计7741元交给被告的经办人李某。李某的经营活动应由被告承担民事责任。

被告在承运原告托运的蔬菜的过程中,造成蔬菜腐烂,被告应对承运的蔬菜腐烂承担赔偿责任。

2000年3月13日,由大庆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及大庆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工商所开具的证明证实,油豆角的市价为每公斤10—12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的市场价格计算”之规定,原告3500公斤油豆角,被告应承担赔偿损失42000元。

原告诉请要求被告赔偿损失42000元,应予支持。原告要求退还运费7741元没有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冷藏商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2000元人民币。

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评析。

在日常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屡见不鲜。本案是一起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

一、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发生,首先要求在当事人之间成立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本案中,被告认为双方只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被告有”冷藏集装箱及多类集装箱的铁道营运、销售租赁服务“的经营范围,原告也在合同订立后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双方形成的是一种运输合同关系。

二、企业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一样,在其未履行民事义务时,必须承担相当的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一般都是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这种经营活动又是通过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的,因此,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运输作业是风险作业,同时在运输过程中损害的发生原因也是极其复杂的,法律在强调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利益保护的同时,也必须对承运人的利益作适当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应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运人要免除赔偿责任的,就应当负举证责任。本案中作为承运方的冷藏商运公司,在承运蔬菜的过程中,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致使蔬菜腐烂变质,在承运方不能证明有免责事由存在的情况下,应当赔偿托运方的损失。

四、本案中关于货物赔偿额的计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其目的在于使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获得如货物安全及时到达并按合同交付时所获得的预期利益,有利于保护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利益。

采购安装合同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三、交货地点、方式:迁西济德医院。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运费由乙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提出异议期限按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验收。包装完好,无破损,货到当日提出异议。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

2、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安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元;。

3、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0%,即元。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总额的1%滞纳金。

2、乙方无故延误工期,每延期一天支付甲方总额的1%滞纳金。

九、产品保修:主机保修3年,电器保修1年。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1.1见附件。

1.2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总价为人民币。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调试费、使用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等。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月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

4.1包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

4.2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监控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

6.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

6.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

6.3使用培训:甲方代表和使用管理员的操作培训由乙方培训,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7.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供货之日起整机免费质保壹年,部份件两年(如硬盘、显示器)。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7.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乙方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7.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质保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7.5即使在质保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质保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地震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8.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8.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8.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

8.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9.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9.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9.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10.1本合同所设及到的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年__月__日: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今天上午9时20分,本市首例机动车车主向行人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理赔遭拒案宣判。朝阳法院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部赔偿车主周某4万元。

法院认定,周某所投保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保险事故,在其投保的第三者险的承保范围之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宣判后,保险公司的应诉代表当即表示要上诉,并称人保不应成为法规冲突中的牺牲品。

今年8月6日,王某驾驶起重车在朝阳区姚家园路平房附近将骑车人廖某撞碾而亡。朝阳交通队出具责任认定书,称事故发生前双方进入路口时的信号灯状态无法查证,故车祸原因无法查清。

按照新“交法”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全责。在交通民警的主持下,车主刘某与死者家属达成损害赔偿调解书,刘某赔偿对方10万元。但此后刘某找到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要求理赔4万元保险金时,却被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没有事故责任”为由拒绝。

在此案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北京市人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该办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该办法将于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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