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障队伍应急预案范文(18篇)

时间:2023-12-27 21:45:54 作者:笔舞

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全员参与,确保每个人都了解自己的应急职责和行动方案。一个好的应急预案应该是细致而规范的,以下是一份实用的模板,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做好xx街道办事处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处置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以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防止因处置不当而造成疫情蔓延事件发生。

(三)正确疏导,说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广泛宣传有关政策,释疑解惑,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快速反映,协同应对。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同时上报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单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1、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工作。向职工群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知识,疫情的特征和后果。以及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持办公区域空气畅通,不参加人流密集的公众活动等,减少疫情传播。

2、加强对疫情排查报告。每天进行排查,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市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发现有体温升高、咳嗽的人员,要进行留观,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将信息报送主管部门。

3、正确引导疫情防控舆论,不传谣。党群工作部加强对员工舆论的正确引导,教育职工不传谣,不在微信、微博乱发虚假信息,树立正确的宣传观,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减少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4、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每天对市场进行消毒,积极联系对所需应急物资的采购,尤其近期市场紧缺的口罩、测温仪器等物资的采购,为有效控制疫情提供物资保障。

(一)要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相关人员对疫情的正确认识,积极预防,力争将疫情消灭于萌芽阶段。

(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乎生命与社会稳定大局,任何单位和个人面对疫情发生时,都要认真妥善处置,不能互相搪塞、推诿,更不能置之不理,任由事态发展,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三)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疫情时,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全力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的扩大和蔓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在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研究防范措施,预防疫情的再度发生。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补齐防控短板,切实做好应对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并针对风险隐患环节,就做实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研究决定成立市供销总社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负责全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各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结合我社工作实际,科学筹划部署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措施有效、防控到位。

1.加强舆论引导。

各处(室)负责人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带头扎实做好科学预防疫情工作。

2.加强卫生管理。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加强日常环境消杀。市社办公区域要设置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特别是对口罩等废弃用品必须集中收集处置。

3.加强人员管控。

凡进入办公区域人员一律要戴口罩、体温监测和查看苏康码和行程码方能进入。

4.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防控意识。严格规范微信群和个人微信的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加大保障力度。

市社要采购一定数量的消毒液、口罩,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消毒工具、设备不足的,要及时采购补充。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面对当前严峻形势,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社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实时掌握疫情信息,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2.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抓好各方面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严格履行防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和纪律落实到位。

3.扎实落实防控措施。全体干部职工、管理人员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要佩戴口罩,注意卫生,要做好宣传,积极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在疫情防控中,对于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推诿扯皮延误防治救治的;不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有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行为的;传播失实信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执行防疫其他规定的行为和当事人,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进行书面检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县镇村社四级城乡基层治理网格体系作用,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四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村(社区)应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各村(社区)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骨干流通企业要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启动主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永兴中心卫生院、新太卫生院要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以组为单位,制定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镇督导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质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

物资保障队伍应急预案

着眼于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准备、调运和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结合雅安市突发事件特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突发事件,需调配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救援的情形。

1.4 工作原则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研判、高效应对,属地为主、多级联动,储备为先、平战结合的原则。

1.5 预案体系

雅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市级部门预案、县(区)、经开区预案组成。各有关单位要在本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自预案。

2.1 组织体系

在市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对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突发事件指挥部)下,成立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2 市领导小组

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

(2)承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有关工作。

(3)指挥、协调、研究部署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5)组织制定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

2.3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处理市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的对接和协调。

(2)负责成员单位间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协调,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市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指导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

(3)负责承接市突发事件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物资装备需求指令,分析、核实和研判需求情况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4)经市领导小组批准,启动、调整、终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5)按照市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批示,组织协调跨区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6)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有关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2.4 市领导小组成员

市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拟定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体系规划,按应急部门指令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雅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装备的生产;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配合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综合调控、紧急调度。

(3)市公安局:维护工作现场秩序;组织指导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

(4)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突发事件保障中的困难救助、社会捐赠等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资金的筹集和落实;负责突发事件中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规划、标准编制。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参与地质灾害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及时收集报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设施受损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确保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8)市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预报;负责相关水域的水文监测及水量调度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9)市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0)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应急医疗物资、装备供应管理;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建议。

(1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地震活动数据和趋势判断意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参与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做好社会各界捐赠物资装备的管理。

(12)市国资委:负责督促指导市属监管企业应急物资、装备的统计和管理。

各成员单位除完成赋予的职责任务外,负责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5 市领导小组工作组

市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交通运输组、治安维稳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组或成员单位可根据突发事件实际需要增减或调整。

2.5.1 综合协调组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承办市领导小组会议、活动和电文工作;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领导小组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市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工作。

2.5.2 技术支持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单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处置技术措施建议;为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5.3 交通运输组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交通道路抢通保畅和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保障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抢修维护交通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组织协调各类运输力量,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受灾人员、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市内外有关交通设施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

2.5.4 治安维稳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维持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使用期间秩序稳定,必要时组织开展重要目标的临时转移、搬迁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6 市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按照市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工作。

2.7 县(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参照市级组织指挥架构设置,明确或成立相应机构提供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市级给予支持指导。

3.1 日常联络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关于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供应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应对工作。

3.2 会商研判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工作组负责人,对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将会商情况向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发送。

3.3 预警分级

由市突发事件指挥部确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和信息发布,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一级为最高级别。

3.4 预警信息报送

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报送应急物资保障预警信息。

3.5 预警行动

全市各级各部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机构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当保障需求可能超出本行政区保障能力时,事故发生地政府要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1 响应级别

响应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一级为最高级别。

4.2 响应条件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的等级启动相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4.3 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二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3)三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三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四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四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给相关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5)各成员单位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4 响应行动

4.4.1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送相关信息,同时应报送已投入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物资装备、属地具备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以及后续应急救援工作需求支援的应急物资装备等信息。一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4次信息;二级、三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2次信息;四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1次信息。

4.4.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应急领导小组应紧急就近调配应急物资装备用于应急处置。

4.4.3 启动应急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等级,市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响应等级。

4.4.4 应急物资装备需求研判

负责承接雅安市突发事件指挥部应急物资装备需求指令,核实、分析和研判需求情况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4.4.5 应急决策

市领导小组按照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指令列出物资装备需求清单,应急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物资装备需求清单,提出保障具体意见和建议,市领导小组根据意见和建议,下达物资装备保障指令。

4.4.6 物资装备调配

应急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列出的物资装备需求清单,就近调配物资装备至需求地。当物资装备储备不足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物资装备生产企业应急生产。全市物资装备储备以及生产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市领导小组向上一级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4.4.7 装备运行维护

对装备进行安装调试、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4.5 响应终止

根据事态发展,按照“谁发布、谁终止”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市、县(区)应急物资装备成员单位要从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能力。

5.1 人员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装备操作和维保专业队伍、装备及人员清单;加强人员技能培训,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各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当地企事业单位建立属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队伍。

5.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按照属地原则,政府部门与救援物资存储及装备使用、制造、经销企业签订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征用协议,建立临时征用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紧急生产、调拨和紧急调配保障工作,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能力。

5.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市、县(区)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市领导小组加强与突发事件指挥部沟通、协作,做好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人员、物资装备等的运输;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开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绿色通道”;公安部门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5.4 技术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为应急物资装备运输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5.5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和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6.1 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征用物资、装备补偿,购买物资、装备支付款项等事宜。

6.2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应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参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等人员对应急响应全程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持续改进、完善预案。

6.3 物资装备补充

针对应急处置消耗的物资装备,市、县(区)政府结合总结评估意见,分级筹措、及时补充。

7.1 预案演练

采取实战演练与桌面演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广泛参与、联动性强的应急演练。结合雅安市突发事件特点及其对应急物资装备需求,市领导小组至少每2年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 预案评估与修订

不定期对预案评估,分析评估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现预案的动态科学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能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物资装备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实际应对和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预案中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况。

8.1 奖励和责任追究

8.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1.2责任追究

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3)盗窃、挪用、贪污、损坏应急物资装备的;

(4)有其他危害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行为的。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落实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分配工作,实现“迅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名单附后,附件1)。

负责疫情防治所需医用防护用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的供应、采购、调拨;组织提供区级集中留观场所;完成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组织成立24小时工作专班,并建立与市应急保障组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信息联动机制,确保信息通畅。

2、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应对疫情防控所需资金,指导区卫健局优化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采购流程和资金支付方式。

3、区卫生和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疾控等单位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需求清单、提供采购渠道以及全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采购事宜等。

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按需组织好我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的生产工作,对上争取相关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调拨,提供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采购信息。

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的质量安全、价格监督及相关项目审批等工作。

6、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方案,确保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运输迅捷、畅通,负责制定交通卡口医用防护物资需求清单、发放相关通行证等。

1、区财政加强资金保障,拨出专款,专门用于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需要。

2、协调区民政局、发改局调拨全区应急物资。广开门路、社会市场化筹集,多渠道、多方式地联系市内外厂家,争取购置更多的药品器械,满足急需防疫物资需求。

3、通过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等接受捐赠主体发布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动员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参与这场疫情防控战。

4、全面对接上级应急保障组和省、市卫健部门,争取上级支持,调拨、采购各类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应急保障物资。

5、及时了解搜集处置疫情所需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应急物资供应情况,确保合理分配补充所需物资。原则上区应急保障组负责区级防疫物资的应急保障;各街道办事处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自行筹备采购所需防疫物资,区应急保障组适当拨付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6、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严格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保管和发放等工作,确保各类物资依规高效保障到位,现制定《济南市历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急保障物资管理制度》。(附件2)。

7、按照省、市要求,设立符合条件、规定的疫情留观场所。目前,已设立山东鸿腾三馆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山大北路宾馆)、锦江之星(闵子骞路20号)、泉之润商务宾馆(工业北路25-1号)作为我区留观场所。

医院后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技巧,使服务为医疗技术增值,为医院形象添彩,全面提升医院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定于今年3月份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活动的主题为“立足本职做贡献,优质服务谋发展”。每一位医护人员要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把高超的医术和个性化的关怀送到患者身边,做到工作细心认真,服务热情周到,技术操作熟练,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

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环境明显优化。配合我院推行的干部职工职业道德记分制工作,使优质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

开展全院性的大讨论。(责任科室:院办;责任人:xxx)。

科室内开展六查六看活动,找出服务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责任科室:院办;责任人:xxx)。

在护理队伍中开展星级护士评比活动。(责任科室:护理部;责任人:xxx)。

在全院推广使用服务用语、礼貌用语、服务忌语。(责任部门:党办;责任人:xxx)为加强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活动期间在所有科室和诊室,公布服务投诉电话,并每周发放病人意见表。对活动期间出现的服务问题,按医院规章制度从严处理。(责任部门:党办、责任人、xxx)。

第一阶段(3.1日—3.4日)动员阶段。召开一次全院职工大会,强调优质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及现实意义,营造气氛进行全院动员。并成立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职能科全体成员及共青团委书记及支部书记。

第二阶段(3.4日—3.16日)检查纠偏整改阶段。每个科室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六查六看”活动。一查医疗技术,看是否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二查服务态度,看是否有态度冷漠,推诿扯皮行为;三查服务环境,看是否有工作就医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四查工作流程,看是否能方便病人,是否给病人增添了麻烦;五查自身仪表,看是否有仪表不整洁,不符合医护人员形象;六查工作用语,看是否有不文明,不礼貌的.用语及服务忌语。科内至少开一次科务会,针对“六查六看”的要求,认真检查平时的工作,找出工作中存在的服务质量问题,经集体讨论,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上报办公室,并及时加以整改。

第三阶段(3.17日—3.24日)思考、讨论、提高阶段。开展全院性的大讨论,以“优质服务我该做些什么”为主题开展全院性的大讨论,要求人人参与。针对我院的现状,认真思考优质服务在医院发展中的重要性,结合自身工作,从各个方面对怎样改变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态度来促进我院的发展展开讨论。每人写一篇600字以上的讨论材料,要求内容具体,少讲空话。在月底以科室为单位上交党办。推广服务用语和服务忌语以及星级护士评定工作,相关部门将贯穿在整个优质服务月活动中开展。

第四阶段(3.25日—3.31日)表彰、总结阶段。医院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科室,个人进行表彰,并进行典型发言。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在全院进行推广。

供销社疫情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积极有效做好抗疫情、助三农、惠民生、保春耕工作,保障我市春耕农资供应,维护农资市场稳定,根据全国、省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社抗疫情保春耕农资供应领导小组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负责制订农资应急供应数量、品种计划;

(三)负责协调落实农资储备相关政策;

(四)掌握全市春耕农业生产进展情况及其对农资的需求情况;

(五)掌握春耕期间供销社农资企业销售进展情况,监测全市农资市场供应动态,当出现供应异常、价格异常的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办、漳州市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供销社农资应急供应企业为:

各基层供销社、农资有限公司、

(一)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农资供应出现的应急状态为:市级区域市场出现主要化肥、农药品种断供,或主要化肥、农药品种价格短期内急速上涨超过20%:

(二)当应急状态出现时,农资应急工作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对应急供应实体下达应急供应指令。

物资保障队伍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促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减轻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甘肃省电信传输局网络应急恢复总体预案》版

本预案适用于甘肃行政区域内,下述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事件;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事件。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通信恢复的实际需要,分为一般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

(一)一般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为全县总人口20%以下,农作物受灾面积为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下,转移安置人口为全县总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间以下(自然间)。

(二)重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2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上;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间以下(自然间)。人员伤亡严重,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4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50%以上;转移安置人员占全县总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间以上(自然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

(一)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甘肃省电信传输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成员组织有:运行维护部、财务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局工会、车辆管理中心、相关分局等部门。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抢通工作,宣布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全省受灾地区通信恢复情况汇报。

3、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情,研究落实通信恢复方案。

4、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通信恢复工作。

5、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运行维护部: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通信恢复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通信恢复抢险,对主要干线进行调度,配置资源。指导做好灾后恢复和恢复重建。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通信产生的主要影响。组织、指导应急通信恢复器材和材料的调拨。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

2、综合部:负责通信恢复情况报道和汇总、汇报。

3、财务部: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经费保障。

4、人力资源部:负责抗灾救险人员的调派。

5、局工会:负责与相关捐助组织联络,并统计传输局捐助情况。

6、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抗灾救险通信恢复中车辆的及时调派。

7、受灾地区所在的分局:及时开展自救,报告灾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恢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领导分工一般灾害救助工作由运行维护部牵头负责,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传输局分管副局长指挥,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职责和相关人员,开展自然灾害通行恢复工作。

(一)各维护单位要切实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各维护单位要掌握本维护单位维护光缆电路路由等情况,制订应急调度预案,确保在灾害来临时能及时恢复县以上光缆通信。有计划地组织基础设施恢复和抢救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二)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备足各类应急通信保障材料。备好应急通信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以便灾害来临时紧急调用。六、应急反应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应当迅速做出反应,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通信恢复工作,按程序启动本级通信恢复应急预案。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传输局运维部报告灾情;传输局运维部等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及时向省公司运维部上报灾情核实情况和抢险救灾情况。受灾地区维护单位按照灾害发生情况,每天早上8点钟以前向运行维护部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实行零报告制度,待灾情稳定后,在两天时间内,将灾情核实完毕,上报省公司和相关部门。同时,财务部安排应急款、运行维护部调拨其它为受灾地区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为做好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在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当养老机构内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镇及养老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养老机构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养老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报告。

2.当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当养老机构发生疫情时,属地镇应立即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1.各镇及养老机构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养老机构各类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

2.各镇要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1.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严格按照我省《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皖疾控办(20__)136号)执行。

2.当养老机构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养老机构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的下风向。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养老机构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1.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养老机构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养老机构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当地政府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

2.统筹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当地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人员保障到位。必要时,可报告当地政府请求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字

贯彻落实省、市、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梓潼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宏仁镇主要生活物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大规模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四川省影响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主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四川省应对极端条件下的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总体预案》《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绵阳市应对极端条件下的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总体预案》《梓潼县应对极端条件下的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总体预案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宏仁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镇应对大规模疫疫情防控期间为满足城乡居民对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等生活物资和水电气煤油暖等生活要素的基本需求,需要设置多个应急物资接收点,常态化准备和应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镇级统筹、村级负责。加强镇人民政府对生活物资应急处置方案的统筹协调,落实村(社区)属地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应对大规模疫疫情防控期间活物资保障有力有序。

畅通渠道、加强力量。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优化交通管控措施,确保运输、配送渠道畅通,加强力量组织、充实保障队伍,确保生活物资供应体系高效运转。

组织有序、合力保障。镇级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形成多方参与、责任明确、密切配合、共同保障的工作格局。

(一)设置物资接收点。

在封控区域内或周边合理设置固定物资接收点,配置消毒、防雨、防潮、转运、安全等必要设施设备,确保全天候使用,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

镇:设置1个物资接收点于宏仁镇人民政府,设置2个备用点分别位于白云村村民委员会、石香台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情况可适时增加接收点数量(点位负责人:顾川汶、罗正苹、何少平)。

村(社区):由村(居)委会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及场地实际,合理设置应急物资接收点。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设置应急物资接收点不少于2个。

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工厂、企业等单位在县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设置应急物资接收点,合理建立和组织应急配送队伍,各村(社区)负责收集备案。

工作提示:各村(社区)于4月29日下午5:00前《物资接收点信息登记表》(附件3)报送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请后勤保障组李鸿同志负责接收汇总并做好备案。

(二)设置临时取件点。

村(居)民小组:根据人口规模、分散程度、场地实际设置不少于1个临时取件点,负责接收村(社区)到组的生活物资。

临时取件点信息及联系人名单,各村(社区)要建立台账(附件4)、实时更新,自行掌握。

(三)储备运输车辆。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保障组选择证照齐全、车况优良的货车(不少于5辆)作为储备车辆,建立储备车辆明细、驾驶员明细,落实联系人,确定车辆停靠和中转地点(主要负责镇至村的物资配送)。当发生本地疫情时,应按照镇领导小组的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或承接转运任务时,储备车辆应在2小时内完成集结前各项准备工作。镇领导小组牵头,储备车辆所属的运输企业具体负责,落实防护服、防护手套、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保障组要提前与县应急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做好衔接,确定应急物资运输物资重量、应急物资运输地点、应急物资运输线路、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应急电话等,确保车辆安全有序。

各村(社区)根据实际联系确定多个证照齐全、车况优良的物资运输车辆(各村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数量,主要负责村内物资配送),建立应急运输车辆、驾驶员台账,当发生本地疫情时,应按照镇领导小组的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或承接转运任务时,储备车辆应在1小时内完成集结前各项准备工作。镇域内各村(社区)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制作和发放由镇领导小组统筹。

工作提示:请各村于4月29日下午5:00前将《应急运输车辆台账》(附件2)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保障组。

(四)建立应急队伍。

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热心群众等担任“配送员”、“搬运工”,建立“专业运输团队+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

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工厂、企业等单位在县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设置应急物资接收点,合理建立和组织应急配送队伍。

(5)村(社区)、居民点。由村(居)委会牵头建立应急队伍台账,主要由村(组)干部、党员和志愿者等构成,原则上每30户配备不少于1名配送人员,各村应急队伍台账要明确配送人员区域。

工作提示:请各村于4月29日下午5:00前将《应急队伍台账》(附件6)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保障组。

(五)启动响应措施。

1.稳定市场:镇领导小组要强化对生活物资生产供应情况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供需变动情况,出现供应不足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供应。各村(社区)每日监测辖区内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对日涨幅或连续两日累计涨幅5%以上的品种上报镇领导小组予以重点研究,分析涨价背后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镇纪律检查委员会、镇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要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请各村(社区)组织超市、市场经营主体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确保生活物资不空架、不断货,适当增加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镇领导小组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0816-8600001),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畅通通道:镇领导小组为物资运输车辆、配送车辆及重点企业、重点农贸市场、重点超市的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畅通运输通道,必要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物资运输。

3.末端配送:

(1)封控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应急配送队伍配送上门。

鼓励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人员,由应急配送队伍收集汇总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

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个性化需求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套餐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

对鳏寡孤独、孕产妇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摸排村(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村(社区)统一对接卫生院、村医生,及时配送。

认真执行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

(2)管控区域实行人员不出划定的管控范围,划区域、分时段、限人数外出采购必要生活用品,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外出。

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必要时可指定保供企业在管控区域内设置临时物资保障点位。

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

(3)防范区域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鼓励居民非必要不外出。

4.生活要素保障:供水站要加强供水生产一线人员管理,确保供水抢修应急人员、维修车辆、抢修物资落实到位。电管站加强电力检修和维护,确保居民可靠用电以及发生故障时第一时间恢复供电,必要时启动有序供电计划,保障民生用电。燃气公司要加强燃气供应巡查巡检和维护,确保突发供气事件迅速到位、立即处置、及时恢复。上述单位均需落实好水电气暖“欠费不停”的要求。

5.区域联保联供:生活物资不能满足本地应急需求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联保联供区域内调配物资确保24小时内将保供物资运抵目的地。

村(社区)生活物资不能满足本地应急需求时,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织紧急调运,在镇内进行余缺调剂。

镇生活物资不能满足本地应急需求时,向县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由县生活物资保障组织紧急调运,在县内进行余缺调剂。

6.鼓励捐赠捐助:鼓励社会各界捐赠捐助疫情防控紧缺生活物资。民政部门根据全镇紧缺生活物资需求信息,引导慈善组织积极有序开展捐赠工作,协调解决捐赠捐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做好舆情处置:网络舆情组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收集生活物资保障舆情,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解决反映的诉求,协调宣传舆情组开展舆情疏导。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

(六)响应结束。

1.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镇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司法援助以及常态化疫情预防与控制等事项,尽快消除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总结评估。

及时对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一)落实经费保障。

镇财政工作办公室统筹调度可使用的己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二)加强防疫支持。

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制订的生活物资配送运转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强化疫情防控支持,确保大规模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企业(基地)、保供企业、运输企业等正常运转,确保保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三)做好专业培训。

镇机关、各村(社区)要分别定期对各类保障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帮助各环节专业队伍熟练掌握技能,提升实战能力。

(四)常态化开展演练。

通过单独组织或纳入疫情常态化防控演练范围,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方式,不断检验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生活物资保障的应急处置能力。

(一)压紧压实责任。

压实属地责任,尤其是压实基层村(社区)单位主体责任。村(社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落实责任分工,本预案未尽之处由村(社区)负责人合理安排部署。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工厂、企业等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的要求、本预案相关规定、村(社区)的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人员责任,做到流程可操作,能兜底。

对在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中敷衍塞责、落实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构成违纪违法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指导,加强横向联动,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做到步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的修订、解释工作由宏仁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负责。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救灾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品种。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置所需的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

救生器材类:救生衣、救生艇、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等;。

救灾物资类:对讲机、发电机、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成立绵阳市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宣传部、经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3)决定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4)研究、落实市政府和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工作。

3、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会同粮食、盐业等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完善物资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组织部分重要抢险救灾物资的进口。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经委负责燃气、成品油(汽油、柴油)、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建立,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办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维护应急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疏通交通所需设备的数据库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征用。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应由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交通(含铁道、机场)部门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物资的铁路、公路、飞机运输,并协调集装箱等大型物资的征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生产环节、进出口环节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参照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机构职责,成立地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在接到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启动本地应急方案。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程序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

2、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

3、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四、控制措施。

(一)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应急物资供应状况,消除人们心理恐慌。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企业库存,保障物资供应。

(三)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应急物资不足时,报告省商务厅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四)依法征用。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一)经费保障。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绵阳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六、结束。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0号)、宜宾市翠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21〕-67)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疫情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积极有效做好抗疫情、助三农、惠民生、保春耕工作,保障我县春耕农资供应,维护农资市场稳定,根据全国、省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社抗疫情保春耕农资供应领导小组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负责制订农资应急供应数量、品种计划;

3、负责协调落实农资储备相关政策;

4、掌握全县春耕农业生产进展情况及其对农资的需求情况;

5、掌握春耕期间供销社农资企业销售进展情况,监测全县农资市场供应动态,当出现供应异常、价格异常的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办、市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疫情防控期间我县供销社农资应急供应网点为:

1、农资公司安美肥药门市;

2、靖城供销社尚寨肥料点;

3、和溪供销社南街肥料点;

4、南坑供销社南坑供肥点。

1、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农资供应出现的应急状态为:县级区域市场出现主要化肥、农药品种断供,或主要化肥、农药品种价格短期内急速上涨超过20%:

2、当应急状态出现时,农资应急工作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对应急供应实体下达应急供应指令。

各基层社、农资公司应根据当地抗疫情保春耕实际,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春耕农资供应量足质优价稳。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字

根据《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20xx〕5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当前,我区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供需总体平稳,但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形势下,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物资保障面临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增多。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粮油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保供工作的确定性应对社情的不确定性,保障全区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确保不断档、不脱销。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总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生活物资保障组。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抽调发改、商务、经信、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供销总社、交通运输等单位人员1人到区海关大楼二楼214室与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市场整治稳定组、物资调配组集中合署办公,建立日例会调度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形成省市县联动、产供销协作、政企协同的生活物资保障格局。

2.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做好工作组的日常指挥、综合协调和统筹各部门工作,同步加强对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加强对全区消费情况、进出口情况监测分析,做好商贸企业复工复业的防疫管控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做好对相关商品实施价格监测、核定以及粮油供应等工作;区经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业单位的防疫管控工作,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和资金使用监管,指导物资采购,协调、监控、调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做好物资调拨调配以及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各类资金保障工作;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及时处理涉及社会稳定的负面信息和不实消息,协助交通部门保障各类物资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各类物资运输畅通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组织本地农业企业、农产品基地有序生产保供应以及农业企业复工复业的防疫管控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产品的质量和管理,对全区集贸市场内的动物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相关商品价格实施监督和检查,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属地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区供销总社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开展市场野生动物交易的取缔;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隔离观察区域生活垃圾应急处置,负责医院污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监管,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环境污染事件;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明确属地职责。

各乡镇街道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充足一些,抓紧完善相关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加强定期分析会商,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遇到重大突发紧急事件时,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采取果断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安全、价格平稳。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完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体系,尤其是要注意农村粮油、猪肉、蔬菜等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销售等企业的重点保障,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货源调度和补充。

充分发挥我区产业优势,支持重点农业生产企业正常经营,释放保障供应的强大产能。

发挥好地方物资储备服务保供稳价“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重点做好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及时启动投放,指导商场、超市等增加进货补架的频次,稳定市场价格和预期。

各地无正当理由不得关停粮油批发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不得缩短营业时间,确保生活物资供应渠道畅通。

加强煤电油气等的安全供应保障,尤其是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需要,以及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要用户的需要。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装载粮油和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提高查验效率,确保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粮油批发市场、粮油加工企业、养殖基地、蔬菜基地、生活必需品仓储基地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优先保障生活必需品和疫情应急物资的运输需求,促进产地到零售超市的供应链顺畅运行。

要加强与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对接,发动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平台,落实生活物资运力,优先保障生活物资需求,避免出现断货断供。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监测体系,突出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物资储备、价格变化、能源供应等六方面的监测,启动日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变化情况和生活必需品产量、调入量、投放量和日消费量等动态变化情况。

要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生活物资供需风险的分析研判,深入开展调查排摸和模拟推演,重要情况及时向物资保障工作组办公室报告。

要加强预警,做好预案,抓紧完善生活必,需品保供、能源保障供应、价格调控等应急预案方案,结合市场监测及时预警,遇到抢购囤货等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适时组织新闻发布,及时报道生活物资保供措施,引导消费者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采购,促进居民均衡消费。

要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妥善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

加强价格监管,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日用品特别是肉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和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国粮仓〔20xx〕330号)和山东省减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立足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提高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候救灾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涉及职能领域内省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

2.1领导机构。

省粮食和储备局成立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物资储备处、仓储与产业处、规划财务处、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物资储备处,负责日常工作。

2.2工作职责。

(1)组长:担任突发自然灾害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总指挥并下达省级救灾物资调运行动指令。

(2)副组长:具体协调指挥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执行省级救灾物资保障任务。

(3)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

(4)物资储备处:负责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的沟通联系,指导协调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6个代储库做好相关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履行协调管理职责。

(5)仓储与产业处:负责指导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承担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6)规划财务处: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指导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应急资金预算,协调省财政厅申请资金。

(7)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及费用结算相关事宜。

3.1预案启动。

省应急厅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后本预案立即启动。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直至省级救灾响应结束。

3.2物资准备。

预案启动后,物资储备处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灾害发生情况,积极与省应急厅衔接,对可能需要调用的省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灾害发生地或附近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调度。

3.3调运准备。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各代储库应安排专班24小时值班值守。提前与物流公司、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做好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出库准备工作。

4.1指令下达。

收到省应急厅下达的救灾物资调拨函后,物资储备处立即起草调运出库通知,按照调运工作流程报局长、分管副局长签发,同时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立即组织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单发至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下达书面指令,物资储备处报经局长、分管副局长口头同意后,立即电话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施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书面手续后续补发)。

4.2现场督导。

调运指令发出后,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赶赴仓库,现场协调、指导、监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事宜。

4.3物资装运。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接到调运通知(电话)后,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物资装运,确保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并及时与申请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物资运送地点及接收方式,及时完成调运任务。

4.4综合协调。

调运过程中,物资储备处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及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时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救灾物资调运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物资高效及时运抵目的地。

局办公室按照信息发布程序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好跟进发布工作。

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终止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7.1预案评估。

应急结束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作用、效果和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7.2补办手续及核报费用。

应急结束后,局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补办应急收储、动用手续,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7.3补充物资。

物资储备处根据救灾物资应急出库情况,及时与省应急厅会商补充省级救灾物资,尽快恢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8.1预案培训。

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案和应急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8.2预案演练。

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准备。

8.3预案修订。

如有以下原因,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4)重要应急救灾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自然灾害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8.4责任和奖惩。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供销社疫情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我市农业生产也即将进入春耕备耕季节。目前一些化肥、农药等农资工业企业停工停产,个别乡村道路截断,运输不畅,为了保障疫情期间农资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供销社系统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农资应急供应能力,维护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和社会安定,特制定市供销社系统应急预案。

(一)按照农资供应管理的要求,建立农资应急机制,当我市区域性或全市性农资市场紧张情况时,立即报告市委、政府及省供销合作社,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农资市场稳定。

(二)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一)特急状态:疫情期间农资市场供应极度紧张,部分县(市)、区出现农资脱销,已完全不能满足农民生产之用,农资市场价格在持续上涨;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10%以下。

(二)紧急状态:疫情期间农资市场供应紧张,农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l0%~30%。

(三)紧张状态:疫情期间全市或局部区域农资供应较为紧张,农资市场价格上涨30%~50%;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30%~50%。

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市疫情期间供销社系统农资市场应急供应工作。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社理事会主任朱丽珍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主任马峰同志担任副副组长,成员由市供销合作社业务协调科、经济发展科、办公室、财会科、市农资公司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社业务协调科,联系电话:xxxx。

(一)根据农资市场形势,判断农资紧急状态,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二)协调市、县(市)区供销社开展农资应急工作。

(三)及时向市政府、省总社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四)根据应急情势,积极筹措化肥等农资应急物资和资金。同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申报应急工作物资和资金支持。

(一)掌握全市农资市场动态,建立信息平台,向组长提出应急行动意见。

(二)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

(三)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四)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资企业要按照供销社安排,及时足额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以确保农资市场平衡供应。要采取信贷、自筹、员工集资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量。要将农资淡季储备及备耕情况及时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级政府淡储贷款贴息或补助。

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健全市农资应急供应保障系统。

(一)正常情况下的农资供给由各级农资企业确保。

(二)协调建立农资应急调剂系统。如当地或在一定区域内的农资储备能力不能满足应急需要的,可报请市供销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调剂解决;由相应农资公司承担应急补给任务。

(三)建立农资应急供应系统。根据当地农民生产需要,各级供销社应健全农资应急销售网络,大力加强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延伸和完善基层网点,健全供应体系。

(四)建立农资应急储运系统。根据农资储备、基层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农资应急储运体系,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确保应急条件下农资运输的畅通、有序。

根据农资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状况,相应采取不同范围、不同力度的应急措施。

当出现紧张状态时,领导小组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启动应急供应系统。立即组织农资经营企业动用储备或紧急调剂农资商品,并通过指定应急网点、基层门店投放和供应市场。

(二)立即组织购进和调配农资商品供应市场。由市供销社组织农资部门,使农资商品进入应急网点、基层门店,并认真做好各地农资调配计划,安排好运输线路和运输工具。

(三)及时正确引导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不实传闻和农民恐慌心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造谣惑众者。

(一)办公室在接到农资紧急情况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分析原因,掌握事态发展趋势,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及时向组长报告;领导小组视农资紧急程度适时向市政府及省社报告。

(二)出现特级、紧急状态时,县(市)、区供销社立即向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提出申请,启动本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

(三)出现紧张状态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24小时监测农资市场动态,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四)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

(一)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农资企业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农资应急机制。

(二)按原计划规模,紧急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内及时补充已动用的各级储备农资。

(三)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完成应急任务出色的。

2、及时准确报送农资市场预警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

3、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及时提供应急农资或节约开支,成绩显著的。

5、有其它突出贡献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要求实施农资应急措施的。

2、违抗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3、没有足额完成本级储备农资任务的。

4、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5、有特定责任的工作人员在应急期内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的。

6、对农资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它行为。

各县(市)、区供销社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预案,并报市供销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品种。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置所需的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

救生器材类:救生衣、救生艇、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等;

救灾物资类:对讲机、发电机、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1、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成立绵阳市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宣传部、经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4)研究、落实市政府和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工作。

3、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会同粮食、盐业等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完善物资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组织部分重要抢险救灾物资的进口。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经委负责燃气、成品油(汽油、柴油)、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建立,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办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维护应急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疏通交通所需设备的数据库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征用。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应由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交通(含铁道、机场)部门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物资的铁路、公路、飞机运输,并协调集装箱等大型物资的征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生产环节、进出口环节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参照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机构职责,成立地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在接到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启动本地应急方案。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程序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

2、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

3、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一)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应急物资供应状况,消除人们心理恐慌。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企业库存,保障物资供应。

(三)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应急物资不足时,报告省商务厅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四)依法征用。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一)经费保障。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绵阳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xx〕20号)、宜宾市翠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xx〕-67)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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