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工程管理制度(专业13篇)

时间:2024-04-18 19:28:02 作者:文锋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助于避免组织内部的冲突和纠纷,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接下来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案例研究和分析,可供大家深入了解。

工程管理制度

1、总工办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

3、参与编写、审定重大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4、协助解决重大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问题。

5、掌握工程技术发展信息,组织公司内部监理技术业务的研讨与交流。

6、总工办负责公司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协助工程部进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及技术考试。

7、及时转发国家、省、市、行业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确保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的实现。

1、凡工程技术部组织机构所辖范围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定期参与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活动。

2、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业务技能力求精益创新。

3、本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友爱互助,同时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事之间相互尊重,以公司整体为大,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4、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塞责。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加设个人密码。电脑需要维护维修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文件丢失。

7、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8、接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

3.1人员编制

1、工程技术部经理1名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质安主管1名。

3、工程技术部档案资料主管1名,各专业技术员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4、项目部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

3.2组织机构图

3.3岗位职责

3.3.1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公司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项目部落实公司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项目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3)、掌握项目进度计划情况,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公司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公司专业人员招聘和职称晋升的审核工作。

(6)、组织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7)、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验收报告的审核、组织工程项目的评审和奖评、技术成果的发布工作。

(8)、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检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9)、负责处理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解决方案。

3.3.2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技术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4)、负责跟踪项目部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7)、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8)、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9)、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3.3.3土建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各项目部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1)、负责开工前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布置情况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组织对本专业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围的确定工作。

(6)、参加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督办监理细则的实施情况及工程内业资料的同步性。

(10)、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向物业移交至保修期满时间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3.3.4安装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水暖、电梯、人防、幕墙、钢结构、空调、排风、消防、智能化等专业)

工程管理制度

(1)自始自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3)在办公、生产车间区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灭火器,消防灭火器安置在楼层明显易取处。

(4)严格执行现场动用明火申请制度,在现场动用明火应预先领许可证,并随备灭火器材。

(5)对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严格管理;

(6)现场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畅。

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性,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固定灭火器,施工班组配备移动灭火器,并在施工作业点进行动火施工,焊接施工时,随作业点配置。

(5)施工现场动火,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方能进行。

(6)加强工地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天下班后对工地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工程管理制度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 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 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xx年1月5日起执行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住所:x县x镇河南沿江路旁。邮政编码:5264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公司股东共2个,分别是:。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xxx,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0%,5月23日前缴足;。

2、xxx,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0%,205月23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股份转让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必须经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林孟宇担任,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选举林孟宇担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林雁衡,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五条法定代表人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提名经理人选,交股东会任免。

第十一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七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二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续存,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二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于年5月23日订立,自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

上个星期接到了武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面试通知。自从投简历以来,就一直搞不清其与武钢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直到现在,还是没有弄清楚。惟一值得欣赏的便是其招聘公告上“文书”一称谓。其意思大概与秘书一职等同,但“文书”一听更有古者韵味。

中午兴然出发,中途转了一趟车,下车又找了半天。待到气喘吁吁地来到等候室,便被要求写一遍关于“梦想与现实”的短文,字数文体不限,时间30分钟。于是信笔涂鸦,涂涂改改,随意乱写了一气,算是完成任务。

进入面试室,只见一群人围满了一个大会议桌。扫视一圈后,发现了在招聘会上跟我交谈的那位女士,她示意我在惟一的一张空椅上坐下。这种架势,倘若是在找工作初期,我定会心跳加速100倍,但此时的我已经是身经百战,加之在来的路上,已经接到了另一家单位的橄榄枝,因此显得从容了许多。

面试依旧是以两分钟的自我介绍为开场,之后是一群人的轮番提问,但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如:哪人?家庭情况?以及就我简历上的情况做一些问答。如此等等。最后由一位年纪稍长的人用一口标准的武汉话,开始正式提出一些与工作相关的问题,其主要归纳如下:

1,对于文书一职,你有哪些优势?(你应聘文书,你觉得应该有哪些工作)。

我觉得文书一职,大概就是处理一些文字材料,帮领导写些公文,以及做一些企业的对外宣传工作。而我本人在大学是学中文的,应聘这个职位恰好是“门当户对”。

2,你的专业可能会与你所从事的专业有些冲突,你怎么看待?

我不觉得我的工作和我的专业会有冲突,反而觉得我的专业有利于我的工作。(其提问人得大意应该是,工作中写的一些公文都是比较简单的文字,而我是学文学,应该比较喜欢感性的文字。)另外,我觉得工作和爱好是两回事,我喜欢写东西,但我并不想当什么作家之类的,因为那毕竟是少数人的桂冠。我也喜欢打篮球,我也没有梦想当什么球星。所以,我把我的专业当做我的爱好,而把我的工作当做立身之本,我尽心尽力去做好我的工作。

3,你在办公司是否在意做一些琐碎的事情,如替领导檫檫桌子,扫地之类的?

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容忍平凡,但拒绝平庸”。我的人生可以不是那么轰轰烈烈,但一定不能碌碌无为。我相信再平凡,再琐碎的事情,都可以做出成绩来。比如我所应聘的职位,跟会议、领导接触的比较多,一些细节都是需要学习的。

4,有时开会,会议会延长,你是否会在意加班?

我想,领导都那么努力,那么拼命的工作。我觉得我作为一个刚走上社会的新人,不应该要求什么。

5,你说你学过古典诗词,哪个人的?比如那首?

(这个问题本是自己专业领域的,开始的时候答得挺好的,并朗诵了一首苏轼的词。但是突然旁边的一位人问了,我所朗诵词的词牌名。突如其来的一问,让我脑子一下断电了~~~~~~~)。

6,我让你写个会议通知,我说事项,你速记完后,向我复述一遍?

念的人语速很快,还好,要点都记住了,只是会议的时间6.15号,开始没有听清楚。完了之后随便写了个6.10号。这点美中不足。看来平时上课记笔记连速记速度还蛮有用啊。

(我的回答,稍后贴出)。

面试完毕,20号之前给你通知。

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所有。

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事故责任管理制度四大部分。

施工准备工作可分为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及现场施工准备三个部分。

工程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并定期向工程部及公司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在接到公司下达的工程任务后,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情况指派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提名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部门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项目组成立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召集项目组成员熟悉、学习施工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

召集项目组成员、工程设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织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解决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协调专业之间的矛盾。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并由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组成员参加编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任务划分、施工进度、重要节点施工及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内部讨论完善,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项目组召集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交底。进一步明确施工内容,落实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房、水电、交通运输、安全防盗等。

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落实完善施工配套条件,包括施工人员住宿、用餐、往返交通及部分外协施工机械、机具的准备等。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分现场人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记录管理四个部分。

1、项目现场人员管理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公司不定期检查。

2、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按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或甲方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要向项目经理请假,获准后方可外出。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项目经理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排的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发现计划和实际差异,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施工进度计划的种类及编制分工,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对应。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特殊情况下应有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每十天的工作进度上报部门经理,该工程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化。

3、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上级指令)的要求,并保证均衡、连续施工。在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含工序)的基础上,重点及较为复杂的工程要编制网络计划。

4、项目部要定期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调整,重点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从劳力、材料、资金等方面予以保证。

5、工程部依据总体进度计划和月工程进度计划编制《阶段材料计划》,每月25日前报次月材料计划。

1、项目经理必须对项目组成员及施工人员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项目组成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2、每周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一次项目质量例会。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本周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施工安全情况、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工程例会要做好例会记录,与会人员要签到,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3、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1)各工序完成后,现场技术员要对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2)定期抽查,总结提高。项目经理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施工水平。

(3)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施工记录是在工程整个施工阶段,有关施工技术、进度、变更等方面的记录;完整的施工记录不但可以全面反映施工情况,而且在工程总结时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不足,有助于施工水平的提高。

1、工程施工记录。由项目部现场技术员逐日记录,直至工程竣工,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其完整性。

2、施工记录整理。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现场技术人员将逐日记录的施工、技术处理等情况加以整理,择其关键记述,填写在工程施工记录表上,并经项目经理确认、部门经理审核,并签名后纳入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1)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起至日期,技术资料供应情况。

(2)因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由设计(或建设)单位在现场解决的设计问题及施工图修改的记录。

(5)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情况,发生原因及处理方法的记录。

(6)有关领导或部门对工程所作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

(7)气候、气温、地质及其它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停工待料)的记录等。

本制度是在建设项目完工之后,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向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和移交时的相关制度,包括验收资料整理、竣工验收组织等内容。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工程名称、工艺特点、开竣工日期,以及工程总结和竣工图。

2、技术资料。包括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技术变更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内部预验收记录、设备使用说明资料等。

3、现场施工资料。包括施工记录表、材料和设备检验合格证或检测依据、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记录,建筑物的沉降观测记录、管道试压记录等。

成立竣工验收组织要根据建设工程的重要性、规模大小、隶属关系、承发包关系、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等具体情况而定。重点工程、大型项目、技术较复杂的工程验收由公司组织,一般小型工程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即可。

经竣工验收组织审查,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的各项条件,应形成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各单位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甲方)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组织的具体职责是:

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项目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竣工验收后结束。

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部相关技术人员或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正式、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工程技术档案是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给建设单位的技术资料。它反映了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并为该项工程的竣工使用、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等提供不可缺少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竣工项目一览表,设计方面的有关资料,材料质量证明和试验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证明,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和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设备安装施工和试验记录,建筑物、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设备使用说明等文件资料。

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经验总结;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分析资料和处理措施;技术管理经验总结和重要技术施工工艺及经验总结;设计变更和施工图修改,以及施工日志、例会记录、检查记录等文件资料。

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所有施工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初步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归档。

(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责任人,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事故,项目经理承担责任。

(2)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或者施工结束后出现问题或者事故,项目责任人要提供在施工现场的书面材料(即在施工现场办公的时间)。

工程管理制度

成立以工程部为主体的节能领导小组,各部门均应设节能管理员。节能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大厦的能耗情况和采取相应节能措施。工程部应进行每月能耗统计并绘制成曲线表,以进行不同年份不同月份的能耗比较。

物业的合理用电是节电的手段,从运行角度应从下述几方面考虑:

供配电。提高功率因数,应控制在0.9以上。

变压器。变压器在运行中,应根据负荷变化情况,按技术特性,选择最佳运行方式。变压器负载率经常小于30%时,应更换变压器;单相用电设备分接在三相网络上,低压网络的电流不平衡度应小于20%。

空调、制冷系统。制冷机组应根据不同负荷要求,开、停部分机组及控制冷冻水、冷却水温度和水质,以提高制冷系统的运行效率。空调机组在不同季节,应该合理调整新风比例,以减少新风处理能耗;对于非24小时营业场所,进行风量调节,根据负荷的大小来改变送风量。

照明系统。采用日光传感器、时间预定、手动等照明控制手段进行节电。光源灯具应定期清扫更换,制定更新周期,维持光照水平。

1 能源消耗控制程序及要求

1.1 能源消耗控制的范围是:电、水、汽、油、煤气等。工程部在所有使用部门安装电表、水表、蒸汽表、煤气表,油料使用须登记。

1.2 工程部派人每天到各使用部门巡视检查,如发现漏电、漏水、漏汽、漏油等现象,立刻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如属人为事故,要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并惩罚。

1.3 能源费用消耗在正常营业善下应控制在总营业收入的4.5%。其中:

i.电费:占能源费用的43%

ii.水费:占能源费用的6.5%

iii.煤气费:占能源费用的1%

iv.热力费:占能源费用的25%

v.冷冻水费:占能源费用的24%

2 设备节能办法简介

2.1 重视节能的重要性,让每位员工都要了解节能是工程管理重要内容。

2.2 工程部各级管理人员要了解主要用电设备的数量、运行情况。

2.3 了解各种能源的收费标准。

2.4 指派专人负责节能工作的检查、督促。

2.5 推广节能观念及意识和方法。

2.6 不断对用电、用水及其它能源消耗情况及节能效果进行分析、调查,使之不断完善。

2.7 应用楼宇自动化控制进行管理,根据季节、时间变化,时刻调整。

2.8 保温材料的维护保养。

2.9 空调风量根据季节、时间、客人的感觉随时调整。

2.10 照明线路的布置及调整。

2.11 灯具的'选择(节能灯、日光灯带功率补偿器)。

2.12 升降梯/电扶梯的智能管理。

2.13 采用节能控制照明开关:(1)声控开关:(2)光控开关;(3)时间控制开关;(4)延时控制开关。

2.14 合理使用设备,使其最大限度的达到工作效率,例如:变压器最合理的工作负载是80%-90%,这时它各方面的利用率最佳。

2.15 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润滑、密封等)

2.16 采用节能水龙头。

工程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1管理责任与要求。

2.1.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2.1.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经营部负责统一发包,房地产外包工程由房地产公司负责统一发包,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2.1.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2.1.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责任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2.1.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4.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5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a.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c.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d.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2.4.6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a.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b.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c.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d.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e.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经营部或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f.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经营部。

3.1经营部、工程所属单位、发包单位、外包施工现场所属单位,对施工负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3.2本规定解释权归经营部。

3.3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公司的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把握质量关,创造经济效益,树立企业美好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设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对工程项目实行全方位管理。

2、工程开工前先要对设计图进行会审,重要变更要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3、依据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变更内容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发生的预算外的工程量,要及时请甲方及监理签证,在工程决算时一并核入结算。

5、严格有序施工操作,把好工程进度关、工程质量关。

6、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项目工程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挂安全带。接触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9、施工现场条理整洁,建筑材料堆放分类。

10、作好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基本建设工程与维修工程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工程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部、各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总公司审计稽核部依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及有关财务规定,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第四条审计要求。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审计。

审计工作做到四项坚持:。

坚持对工程立项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审计,监督检查各项基建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坚持对工程立项、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工程付款、工程预结算、设备材料采购等实行全方位审计。

坚持以自审、委托审计相结合的多方式审计。

坚持规范各工作环节,完善工作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依法审计的审计工作方针。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内容及工作职责的规定,认真遵守审计工作程序,完善工作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第五条审计范围。

列入公司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公司统一规划或所属事业部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含大中修、装修等)工程项目。

按有关规定由公司确定的其他相关项目。

第六条工程的立项审计。

工程立项审计的基本要求。

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需完备、合法,并纳入公司的年度预算计划。

开工前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科学、合理,以满足公司的总体发展的需要。

凡公司新建工程,在进行立项时,应有审计人员参加。

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事业部(公司)应将经上级及总公司批准的本年度基建计划和改扩建、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抄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临时调整或补充的工程项目,也应由所属项目主管事业部将计划变动情况及时报总公司审计稽核部。

对新开工的工程,应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批准的设计文件、新开工项目情况表等有关资料抄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

第七条投资方向审计。

审查投资项目是否纳入投资主体基本建设计划,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符合投资方向,并审查资金来源渠道,资金是否到位、落实。

第八条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的审计。

招投标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对委托代理招投标的咨询单位进行比较、考察,对标书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主要审查招标标价不许超过批准的概算,标底的编制不准有高套或低套的现象。

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事业部会同招标代理单位应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及标底抄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

工程招投标审计的程序及方法。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一定规模的,必须报请工程招标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合同签订审计招标结束后,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代表公司同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合同文书使用国家示范文本,各项条款要明确、具体、全面。

合同在签订前应报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审核,并同时提供相应的上级文件、对方资质审查资料。

工程合同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能正式签订工程合同。对于个别加急项目由总经理授权特批的,事后也应将会签手续补齐以利于档案资料的完整。

有效合同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行政管理部各一份备案。

第九条在建工程审计。

在建工程审计的基本要求。

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记录等要符合程序,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合。

工程款的支付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拨付,不准超额或提前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预结算审计。

预结算审计的基本要求审查预结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是否与有关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相符合,竣工结算报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是否真实、完整、合规。

预决算书中工程量是否真实,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套用定额是否准确合理。

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在进行工程预算审计前,工程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开工报告。

(2)如果是维修工程,还要提供经公司审批后的维修计划。

在进行工程预算审计时,审计人员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验证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及经营范围。

(2)审查施工单位取费类别及取费标准。

(3)审查工程预算投资额是否超过概算。

(4)审查工程预算书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建筑安装、装饰、房修等现行定额及其间接费标准。

(5)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

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时,工程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在工程项目初验后一个月内,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总公司审计稽核部。将初审后的工程结算书、竣工图纸、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记录及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书报送总公司审计稽核部。

(2)结算超预算部分,要提出充分理由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

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时,审计人员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工程审计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熟悉工程进度和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2)审查工程结算书的编制依据是否正确,各种费率及定额标准计算是否准确。

(3)及时与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好工程中发生的资金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决算审计。

交付使用财产审计的基本要求。

审查要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成本核算是否正确。

是否认真作好交付使用财产的核算工作,完成交付使用财产的核算任务。

第十二条审计基本方式。

总公司审计稽核部一般情况下应在收齐经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后的竣工结算及上述有关资料后,总公司审计稽核部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审计:。

自审。总公司审计稽核部自行进行审计合同价格低于50万元的零星工程或维修项目。公司系统内发生的委托项目(合同乙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原则以自审为主。

自审与委托审计相结合。对于基建项目及大修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由总公司审计稽核部工程审计人员先根据内部审计程序进行预审,在预审基础上再委托有一定资质、审计质量好、信誉高的社会审计机构有偿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审计完成时间。

审计小组对每一审计项目完成须提交审计意见,对重大工程项目完工后应提交从开工审计到决算审计的整个审计分析报告。

自审在二十日至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如遇较大项目或特殊情况,审计时间可酌情延长。委托项目审计时间由受委托审计机构确定。

第十四条除本条例上述有关规定外,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工程特点,另行确定其他专项审计项目。

第十五条工程审计人员职责和权限、奖励与处罚以及工程审计档案管理执行公司财务审计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本条例由总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条例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工程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工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丁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及清单以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报告等一式四份提交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公司在收到验收报告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核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通知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有关责任方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验收完毕方具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天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配合工程部向政府质检站报送“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会同质检站、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同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清单,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按照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一式四份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竣工验收时,应按要求通知质检站进行验收的监督工作。

(6)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7)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保管和维护。

3、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建设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四、工程移交

1、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项目已竣工并经质检站、人防、消防、防雷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给排水(含热水)、电气、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等已接通,信息及电话具备装机条件。(2)工程项目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室外工程完成,形成封闭环境。

2、建设项目移交工作程序

(1)工程部代表公司作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单位;

(2)工程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的7天内完成向物业公司的移交。工程部应在拟定的移交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经公司批准的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物业公司。

(3)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a)单项工程移交清单b)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c)竣工图纸一d)房屋钥匙e)各种智能卡(电、天然气、冷水、热水、暖气等)。

(4)移交验收的程序a)物业公司根据工程移交清单逐项检查核对。b)参加验收人员在工程移交清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将一份清单返回工程部验收,移交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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