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区疫情管理制度(专业21篇)

时间:2023-12-17 08:20:06 作者:雅蕊

规章制度是对行为准则和权利义务的明确规定,有助于保持组织的正常运作和社会的稳定。借鉴他人的规章制度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制定适合自己组织的规章制度。

小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条 本办法由**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 小区固定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固定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管理费。

第四条 物业公司负责停车区域环境卫生及秩序维护工作。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发生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责。

第五条 小区安装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所有车辆进出小区须持**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皆应主动配合车管员的指挥引导,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面,压台阶,压绿地,造成损失由车主负担。

第六条 ic卡实行一车一卡制。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 ic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 外来车辆临时进出、停放小区实行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持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车、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条 外来车辆进入、停放小区超过半小时的收取车辆管理费,不足半小时的不收费。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 领取ic卡时需缴押金100元(退卡时退还押金),ic卡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补办。补办时应缴成本费100元。

第十一条 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

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 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第十三条 小区设东西两个大门供车辆进出,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四条 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第十六条 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地下固定车位、地上固定车位、地上临时车位三种。固定车位标有编号,供车位所有者使用。临时车位无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临时停车。

第十七条 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 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保持道路、停车位清洁,避免油渍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区绿化浇灌公共水资源清洗车辆,自家用水洗车,请及时清理洗车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条 停放小区(车库)的车辆,停放完毕后,业主必须将车门锁好,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现金等随身携带,若放在车内出现丢失造成损失由个人自负。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应自行保险,物业公司只提供停车场地租赁和秩序维护服务,对车辆任何破坏丢失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选择停车服务,单独签署协议。

第二十条 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ic卡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业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车位或禁止车辆来访:经查确系伪造或仿冒、出售或转借ic卡的;不服从车管员与保安劝阻而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

第二十四条 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由车主照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 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行为,车管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管理部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小区管理制度

1、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2、 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业户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 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4、 负责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

5、 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通道畅通。

6、 会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统保养公司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单位实施。

7、 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理方案、防范措施。

8、 二次装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对违章装修予以处理、纠正违章行为。

9、 出入小区访客、车辆的登记(如检查员工、装修工人、探访客、临时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员),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按规定进行检查。

1) 凭物品出闸条核时带出物品;

2) 检查时按章行使权力(如先敬礼);

3) 外判工作人员在管理部没人陪同进入业户家中维修时,陪同进屋。

10、 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事故现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机关或监视盘查的权力,但没有拘留、关押、罚款、审讯、审查、侦查和处理的权力;有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的权力,但没有勘察现场的权力。

11、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

12、 对可疑人员、鬼鬼祟祟的人员进行检查、盘查(不得打骂和污辱人格)、监视,掌握事态发展,不轻易采取行动,以免打草惊蛇,并报当地部门处理。

13、 遇到下列情况时,按培训时要求采取正确的行动并向上级报告;发现工程、清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知会,通知工程人员、管理处人员,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a) 暴力侵害事件

b) 斗殴

c) 人身及其它骚扰事件

d) 火警

e) 灾害性天气

f) 水浸

g) 违章装修

h) 设施损坏

i) 煤气泄

j) 保安系统、可视对讲等出现故障

k) 停水停电

l) 人员受伤

m) 灯泡坏了、缺损

n) 不干净的地方

o) 发霉、青苔

p) 设施的跑、冒、漏

q) 公共设施损坏

r) 其他紧急事件

14、 对违反小区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批评、教育、制止。

a) 噪音

b) 损坏公共设施、消防设施

c) 违章使用公共场地、占用消防通道

d) 环境卫生管理(如乱扔垃圾)

e) 工作证、出入证、加班事务的清场

f) 治安、消防制度

小区管理制度

1.业主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居住本大厦,免费卡二房送二张,三房送三张。如需申领的ic卡数量超出以上的部分,每张收5元工本费。公司购房、业主购房用作办公或员工居住的,申领ic卡按本条例规定办理。

2.人员如有业主书面证明其为业主亲属的(非直系亲属)申领ic卡免收押金,每张只收取5元工本费。

3.业户租住本小区用于自住(本人或员工)或办公,申领ic卡时,每张应收取5元押金及5元工本费。

4.业户来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时,管理处办公室应当促请业户及时办理门禁ic卡。

5.大堂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门禁系统;发现系统有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处报告。

6.原则上由业户自己刷卡开门,对未成年人及业户手提重物不便刷卡、忘记带卡时,值班人员应当为业户提供方便,开启门禁系统。

7.对新近入住的业户,大堂值班人员应当及时促请业户在到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时办理ic卡。

8.值班人员发现刷卡人使用同住的其他人员的卡时,应当提请业户使用自己的卡;刷卡人若使用本栋其他人员(包括在住或迁出后)的卡时,值班人员应当予以没收,并报告管理处进行处理。

9.对大堂门禁系统的管理,大堂值班员既要坚持原则,具体操作时,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能因此和业户产生争执,影响与业户的关系。

1.对于已经办理了ic卡而后又迁出或不再居住本小区的人员,大堂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向管理处报告注销登记的ic卡。

11.遗失ic卡需要补办ic卡时,每张需收取5元工本费。

小区疫情期间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以及分区分级管理、卡口管理、复工复产等新要求,健全人防、技防、制度防“三防合一”防控网络,更精准落实“五个100%”“十个一律”“四个重点”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强化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对围合区域面积较大、人口数量较多、住户离出入卡口较远的小区(城中村,下同),应结合居民出行需要,合理增设和调整出入卡口。出现疫情传播的,应落实“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实行更严格的封闭管理和限制措施。

(二)为解决反复测量体温带来的通行阻滞和排队聚集问题,应通盘考虑,统筹住宅小区围合设卡与产业园区、工厂企业、商圈市场、商务楼宇等工作和生活场所的设卡测温安排,原则上只在进入时测一次体温;除特殊需要,同一围合场所不层层设卡测温。

(三)增强卡口管理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或容易拥堵卡口,视条件增加通道或错开查验,或配置红外热成像智能体温检测系统,提高检测效率。

(四)卡口设置应确保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顺利进出。因围合管理需要封堵的进出口,应采用可移动栅栏等障碍物,并加强巡查把守,出现紧急情况时,允许消防车、救护车通过。

(五)城中村内的工厂企业等要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进行设卡围合、封闭管理。来往工厂企业的车辆和员工,可凭通行证或工作证免检通过城中村卡口,由工厂企业设立的卡口查验测温。

(六)社区要加强对网格排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排查工作常态化,不漏一户一人,管控不留死角。社区每天要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分析研判,着重盯住确诊人员、疑似人员、密接人员、隔离人员、发热人员、新增人员、返岗人员等八类本社区人员,查找排查管控工作的不足和漏洞,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住户凭“i深圳”认证图码进入小区。初次返抵深人员进入小区必须通过“i深圳”平台如实申报,并提供“i深圳”或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近14天运动轨迹查询数据。

(二)外来人员和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小区,属于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的车辆、人员,要经卡口工作人员确认或经住户同意,并进行信息登记、检测体温、轨迹查验,符合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

(三)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货车、不搭载外来人员的住户车辆,对司机、乘员测温后放行。

(四)打通城市交通“微循环”,对通过社区小区和城中村的市政道路,不能作为其中一部分进行围合管理,确实无法避免围合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顺畅通行。

(五)进出住宅小区的时段应保持过往常态,不因疫情防控而打破常规限时进出,不得采取简单粗暴的措施。

(一)认真落实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工作的“两个指引”,把各项隔离工作做实做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新返抵深圳人员,具有与其他住户隔离的居住、生活条件的,即自有住房或单独租房、且目前无其他人居住,实行14天的居家隔离;其余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新返抵深圳人员,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

(二)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

(三)对所有居家隔离人员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继续居家隔离;结果为阳性者送指定医院,一起生活的其他人员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四)规范对隔离人员的关爱,落实五个“仁爱之心”,即:服务周全的仁爱之心,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代购物品、收集垃圾、送餐上门和其它特殊需要的服务;关怀慰问的仁爱之心,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送一个水果篮、一支体温计、一封慰问信;心理援助的仁爱之心,公布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组织心理专家和工作者致电居家隔离人员特别是老、弱、病、残、孕和青少年,开展心理干预,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疫情,保持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扶老助幼的仁爱之心,对因家庭成员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感染病毒等导致无人照顾的老人、小孩等,要组织专门力量照顾;科普引导的仁爱之心,制作微视频、短广播、小故事等,定人、定时通过微信推送给隔离人员。

(五)每天两次电话向居家隔离人员了解身体健康、体温情况,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及时交由卫健部门处理。

小区管理制度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小区管理制度

一、门卫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二、按时按需开关大门,严格控制车辆、人员在小区出入,对进入小区的外来与暂住人员进行查询。

三、认真做好外来车辆的进出登记,对外出的车辆注意检查,防止居民车辆被盗。

四、制止废品收购人员及小商贩进入小区,制止乱贴广告行为。

五、代收报刊、函件等应当面点清,并做好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不积压、不私拆。

六、加强夜间人员、车辆出入控制,夏季晚11:3 0,冬季晚10:30要锁好大门。

七、每天不定期巡逻本小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拨打匪警110、火警119。

小区疫情管理制度

一、全区社区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含地下车库),设置门岗检查点,原则上人员只进不出。其中,物业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无物业管理小区由社区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以下统称“管理单位”)。同时,各社区小区应预留应急疏散通道,切实做好安全保障。

二、全区社区小区全面实行“居民白名单制度”管理,进入社区小区必须测温、亮码、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当日核酸采样记录)、扫场所码和电子哨兵登记。非本小区人员谢绝进入。

三、参加防疫任务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志愿者,就职于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与保障香港供应企业人员,须凭各级党政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含工作证、抽调通知、证明函件等)出入社区小区,管理单位要做好实名登记。

四、倡导居民线上购物,快递、外卖不得进入小区,实行无接触式配送。确需外出购物的,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实名登记后限时外出,原则上外出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其他因就医等特殊急迫需求需要外出的人员,由管理单位核实并作实名登记。逾期未返回的,由管理单位催促,拒不整改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和上述工作要求,对出入人员严格把关。因把关不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严格倒查、严肃追责。

上述措施自即日起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封控区、管控区及提级管理区域按照相关指引执行。

小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 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六条 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监督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五)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

(六)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七)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八)监督公用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九)听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支持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十)监督业主公约的遵守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有2/3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两人以上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九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第十二条 本业主委员会委员从业主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但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

(一)个人已宣告破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该企业破产3年内的;

(二)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无故缺席会议3次以上;

(四)已不是业主;

(五)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六)已以书面形式辞职的;

(七)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八)其他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情形。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义务

(一)委员有下列权利

1、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委员有下列义务

1、遵守业主委员会章程;

2、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完成交办的任务;

3、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4、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停任时,须在停任后1周内,将管理和保存的属于业主委员会的资料、财务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一)有20%以上业主联名要求改选的;

(二)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和义务的;

(三)因决策失误给业主或物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2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合并为1个的;

(五)法院判决必需改选的;

(六)因其它原因确需改选的。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被解散时,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按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上届业主委员会在30日内将有关文件和资料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所需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小区管理制度

1、按时开关大门。早晨6时至晚上23时开、关大门。提前、推迟或深夜进出大门,事前与门卫联系,说明事由,不准砸门、爬墙。

2、教工、学员自觉接受值班人员和门卫查询,客人携贵重物品出大门需经户主和治保小组证明,方能带出。

3、坚持来客和暂住人口登记,学员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长、家属确需住宿的,须经治保小组同意。

4、教职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做好登记管理;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

5、严禁在教室、寝室、宿舍和办公室打麻奖,搞赌博,违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6、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攀摘花木,不准在校园踢足球。

7、不准在楼上往街上、操坝毛扔果皮、杂物,泼倒污水。

8、节约用电、用水,自觉开关公用电灯,管理好公用水龙头,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

9、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不损坏消防器材。

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开、关大门。

2、做好来客、暂住人口登记,查询可疑人员,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3、看管教工、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对教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登记、凭号出入;对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守护。

4、阻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住宿区叫卖商品。

5、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清洁。

6、保护报架,及时更换架报上的报纸。

7、坚持晚上关门后,对校园内、住宿区花卉巷道、背静处进行巡逻,消除不安全隐患。

8、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人人防火意识。

2、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严禁小孩玩火,不准在住宿楼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电线、气管,坚持每季度进行用电线路、用气管道检查,防止用电、用气起火。

5、保持灭火器、消防水带的良好性能状态,发挥急需时的充分效能

6、提高警惕,严防示人纵火行为。

1、校区清洁卫生实行分片责任承包,任务到人,责任到头。

2、学管、后勤制定清洁卫生标准,对片区提出具体要求。

3、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的检查评比制度,交将检查等次纳入年终奖内容。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员进行讲清洁、爱卫生的教育,不乱毛烟头、瓜壳、纸巾,保持巷道、走廊、操坝卫生。

5、坚持门前“三包”,学管、后勤要经常对小区内清洁卫生检查、督促。

疫情管理制度

为切实预防学校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把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隔离留观对象工作要求。

1.各班级在校内一旦发现疫情对象时,应立即通知学校分管领导;。

2.对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3.患传染病的学生及教职工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

4.凡与患传染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应进行隔离观察。患传染病学生所在教室按照要求进行消毒。

6.留观过程录音录影存档备案。

二、个人防护要求。

1.进入留观场所及房间的工作人员采取-级防护,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外科手套。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

三、值守人员要求。

1.值守人员一般由卫生保健医兼职,在疫情未解除前要求全天候值守,并做好值守记录,备好各年段、班级相关学生、家长、老师等联络信息存档工作,以备急需。

3.要求处置合理,按“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的有效防控机制,为快速切断传染源、快速扼杀病毒的传播途径而快速对接家长及医院接送,以达立诊立医。

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不误报、不延报、不瞒报。

四、严格对隔离的场所和设施消毒要求。

(一)日常消毒方法。

1.水银体温计需一人一用,用后可用75%的酒精浸泡10分钟;。

2.对隔离观察室每天湿式清扫,对桌椅、门把手、台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500mg/l~1000mg/l,作用时间10~30分钟。

3.留观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放入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统一收集处理。

4.呕吐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用5%的含氯消毒剂按1:4(消毒液:污染物)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的抹布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作用30分钟后清除,同时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的擦(拖)布擦(拖)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5.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h后常规清洗。

6.转运密切接触者的车辆,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分钟后清水冲洗。

(二)终末消毒。

隔离留观者转移至医院隔离后,组织对隔离室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并用紫外线灯光照半小时。

五、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1.含氯消毒液(有效氯5%):常规按消毒液:水为1:100稀释后即为有效氯500mg/l(以此类推)。

2.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小区管理制度

为了美化小区,营造舒适、美观、清新的生活环境,让住户满意。

本程序适用于xx嘉园物业区域内的绿化管理。

3.1管理处全面负责小区绿化管理工作过程控制,监督本程序,保证贯彻。

3.2管理员保证本程序的顺利进行,并具体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3绿化工对本程序进行具体操作,保证工作质量和任务完成。

4.1小区的园林绿化管理由物业管理处统一负责。

4.2小区所有人员都有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损害绿化成果和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

4.3小区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砍伐和移植汇星花园的花草树木。

4.4因经营、生活和交通事故造成绿化植物或绿化设施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4.5小区的庭院禁止私自种植花草树木,所有园林绿化必须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4.6在园林绿化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4.6.1攀折花木、采摘花草、损坏草坪,在树木上乱钉乱刻、栓绳、挂物。

4.6.2在草坪内停放车辆、堆放物料、晾晒物品。

4.6.3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4.6.4在树冠下或草坪内焚烧物品。

4.6.5在绿化用地上种植蔬菜或擅自种植其他花木。

4.6.6其他损害园林绿化植物及设施的行为。

4.6.7对违反上述第七、八条规定者,物业管理处有权对其进行劝阻和责令赔偿,对屡劝不改的,可提请业主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小区管理制度

1、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2、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业户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4、负责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

5、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通道畅通。

6、会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统保养公司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单位实施。

7、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理方案、防范措施。

8、二次装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对违章装修予以处理、纠正违章行为。

9、出入小区访客、车辆的登记(如检查员工、装修工人、探访客、临时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员),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按规定进行检查。

1)凭物品出闸条核时带出物品;。

2)检查时按章行使权力(如先敬礼);

3)外判工作人员在管理部没人陪同进入业户家中维修时,陪同进屋。

10、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事故现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机关或监视盘查的`权力,但没有拘留、关押、罚款、审讯、审查、侦查和处理的权力;有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的权力,但没有勘察现场的权力。

1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

12、对可疑人员、鬼鬼祟祟的人员进行检查、盘查(不得打骂和污辱人格)、监视,掌握事态发展,不轻易采取行动,以免打草惊蛇,并报当地部门处理。

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期间村民外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备查,出行时必须佩戴口罩。

2、省外来区到村(含二道江籍在外省旅居)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无症状的按要求居家自我隔离;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区卫健局报告;对于未报告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3、省外来区到村(含二道江籍在外省旅居)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于隐瞒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鼓励村民积极监督并举报隐瞒省外来区人员情况。

4、村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不聚会、不聚集、不走亲访友;保持室内、庭院环境卫生清洁;勤洗手、多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对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或不配合村委会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抗拒、阻挠、破坏管理秩序、损坏防控设施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属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组织部门依法依纪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政法机关处理。

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以及身边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积极配合。区卫健局疫情防控电话:xxxx。

小区管理制度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在院内乱掷烟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三倍罚款。

7、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8、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200元。

疫情管理制度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二、具体要求。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七)医护要及时对患者及陪护进行健康教育:严禁探视,不串病房,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八)医务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消毒隔离观念,在抢救或处置不同患者时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紧张无法固定专人时,在处置不同患者之间应立即进行手卫生,更换防护用品,紧急情况下可更换外层隔离衣、外层口罩和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九)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符合隔离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防止污染。

(十)个人防护标准应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做好防护。

1.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按照相关防护标准严格执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2.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手套、鞋套和胶靴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穿防护用品前、戴手套前、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

4.下班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5.严格执行新冠职业暴露及锐器伤防范措施。

(十一)消毒要求:

1.空气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病区走廊和病室通风换气,每日至少4次;治疗室等每日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2次。

2.地面、墙壁消毒: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至少4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地面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用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毛巾清洁,用后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

3物体表面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等(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有血渍体液污染时处理同前。

4.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应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使用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2h后处理污染物。

(十二)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护理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洗衣房或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处理。

(十三)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检查完成后检查室应立即消毒;运送车辆应更换一次性床单或座椅套,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四)确诊患者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袋外贴上“新冠”字样,一次性使用,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十五)患者排除新冠可能转入普通病区后,对其病室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

(十六)患者未排除新冠或已确诊新冠的患者死亡,对尸体应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制剂棉球或纱布填塞尸体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纱布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通知殡仪馆专用车辆及时火化处理。

(十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单独交接。

(十八)每日对病区医务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

小区管理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围,保持小区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小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凡在局机关住宅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2、局办公室是小区内全体住户的主要管理部门。办公室必须按照局党委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3.各住户必须自觉遵守区政府对“文明小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外,各单元均应选出“单元长”。“单元长”负责制定单元“轮值”制度,协调住户关系,并检查督促本办法的顺利执行。

4.各住户应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保持小区的公共卫生,不得高空抛物;爱护小区内道路、球场、绿化、供电、供水设施、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路灯、电动拉闸、治安室等公用设施。若损害公共设施和设备,须照价赔偿。

5.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噪音,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得发生邻里纠纷。

6.原则上小区内不应饲养宠物,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批准。饲养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对宠物进行防疫处理,严禁污染环境和伤及他人的情况发生。

7.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规定地点停放。长期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住户,应予门卫处登记备案。

8.各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未经许可不得租借、转让他人居住;不得以住房为工具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得利用住房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一经查出,办公室有权实行断电断水措施,对住户主要责任人进行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严禁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拆改;严禁拆凿共用墙壁、天花及地板;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楼道、门廊、车棚等加建、改动;公共部分严禁堆放杂物,否则作弃物处理。

10.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由办公室根据局党委决定进行;各住房户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其中在水电安装方面分两种形式给予一定补偿:一是经住户申请,由办公室派人进行维修,所需材料由住户承担;二是住户在经过办公室核准后请人维修,由办公室报销人工费用。

11.凡家庭成员中有本系统干部的住户均以同等权利享受优惠待遇。除天然气、有线电视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外,电费按市价减半,水费、上网费、物业费均为免费。

12.小区住户不得私自出租和转让住房。凡因工作调离、在外购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将租住者姓名、家庭情况、与住户的关系及身份证明等资料登记备案,并以市场价收取水费、电费、上网费和物业管理费,分别为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0.2元/平方米/月;凡因各种原因欲变卖住房的,必须向局办公室提交申请,由国资局评估,并回购为国有资产,按需要留用或变卖给本单位无房职工,以保证小区住户结构的单纯性。回购住房的基本估价原则为:建筑面积市场均价按年递减2%剔除房屋折旧。

例如:118平方米住房,1993年竣工,计算方法为:市场价2400*面积118等于283200元,年递减2%折旧*15年等于30%,283200元*30%=84960元,折后总价为283200元-84960元=198240元。

另:**楼因是集资建房,五年内不得出租、转让。

13.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14.本物业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区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保证空置房完整、干净、安全,加强日常对空置房的管理,明确空置房管理责任制度。

职责:。

一、部门经理负责监督空置房管理。

二、安全主办负责空置房日常巡查管理。

三、设备主办负责空置房设施维修管理。

四、保洁主办负责空置房日常清洁卫生。

方法和控制过程。

1、空置房包括:住宅用房屋,车库储藏室。

2、管理处对空置房要有登记数量、用途的详细清单记录。

3、对空置房每月巡视检查一次,房屋巡视检查包括:门框、窗户、水管、照明、清洁等内容,发现问题须详细记录在《温馨家园空置房检查记录表》上,及时上报相关责任人处理。

4、每月要对空置房的清洁卫生巡视,每季度对空置房清扫一次并做好记录。

5、对空置房检查达到不破、不损、不脏、其标准如下:。

5.1、室内墙面、天花板、卫生间、厨房无污迹、发霉、蜘蛛网。

5.2、门窗、栏杆、水管等设施无松脱、掉漆、破裂,可视对讲完好使用。

5.3、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漏水现象。

5.4、洗手间内、厨房的污水管每半年消杀二次,每半年通风一次,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空置房的水阀、电闸、门窗、煤气阀保持常闭状态。

7、销售部门顾客看房须到中心签领钥匙使用登记表,当班班长负责监督门、窗关锁。

8、保修期内:因空置房引起的房屋外墙渗水或室内墙体裂缝,由检查人做好记录,及时汇报部门经理处理,与发展商协商会同原建设单位予以修复处理。

9、保修期外:发现空置房渗水,裂缝,部门经理根据情况,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报上级领导批示,并将处理结果予以记录。

10、遇到暴风雨季节,检查人员应随时查视空置房屋的门窗关闭情况,发现没有关闭的应立即关闭上锁,大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漏水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1、空置房的`钥匙统一由中心保管,未经值班员许可不得擅领钥匙,领借用钥匙必须登记、签领,无特殊情况钥匙原则上不得过夜,中心值班需对钥匙每日清点、核对,对领借钥匙未归还者督促归还。

12、地下储藏室统一管理,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做它用,经许可同意使用的储藏室要保持物品的整洁、干净,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疫情管理制度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消毒防护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特制定此制度。请物业公司、各入驻企业和职工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公区域(含办公室、会议室等)及园区公共区域(含大楼过道、食堂、内外厕所等室内外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

(二)消毒原则。

1、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应采取环境清洁和消毒相结合方式做好防控,避免过度消毒。工作人员应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有污染时随时更换)。

2、消毒时所用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卫生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配制和使用,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

3、消毒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接受专业培训。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洗手。

(三)消毒对象及方法。

1、空气。首选自然通风,夏季亦可采用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措施。每天早、午、晚各打开门窗一次,每次自然通风30分钟以上,以改善空气质量,降低空气中微生物浓度。

2、环境物体表面。公共场所应每天进行环境卫生清洁,保持卫生整洁。地面、桌面等物体表面可每天使用有效氯浓度500mg/l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为100ml/m2~300ml/m2。对门把手、桌椅、楼梯扶手、水龙头、灯开关、饮水机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应重点消毒,使用有效氯浓度500mg/l含氯消毒剂或75%乙醇每天擦拭消毒2-3次。有肉眼可见污物时,应随时进行擦拭消毒。

(四)口罩的处理方法。

摘口罩时应尽量避免接触到口罩外部,摘下的口罩向内(反面)折后再放入单独塑料袋中,投入专用口罩回收桶内,由物业专职人员收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置。摘除口罩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洗手,不能及时洗手的可用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手消毒。口罩连续使用4小时或潮湿后应及时更换,一次性口罩只能使用一次,不可复用。

(五)工作分工。

产业园内消毒通风工作由资产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小组按要求部署安排。其中办公室和厂区由各企业自行负责进行消毒通风,每天2次,产业园公共区域由物业公司负责落实消毒通风,每天不少于2次,资产公司园区负责人全面负责监督落实消毒通风工作。

小区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区宠物豢养管理,确保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丹东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中所指宠物为住户合法饲养的狗、猫、鸟类等,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如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二、凡本小区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站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三、养犬人须持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对无证犬、无登记犬,物业公司有权收缴并将其逐出本小区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园区内每户只准豢养一条观赏犬(体长标准:成年犬一般不超过5cm),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合大型犬,且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为放置意外事件的发生,小区内严禁遛犬。

六、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宠物,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及休息,家中无人时,应妥善安置。对于不采取措施的,物业公司由权采取强制手段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七、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加以束缚(如束犬链、犬口罩等),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不得在楼道内或大堂区域内遛犬。

八、养犬人应文明携犬出户,并携带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不得任其在公共区域内随地便溺。如经发现由饲养户自行清理,或由物业公司代为清理并收取相关保洁费用(每次2元)。

九、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儿童游乐场所和居民休闲活动区等公共场所,应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

十、如饲养人所养宠物侵扰他人时,物业公司将以书面形式责令整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制止。

十一、如所养宠物伤害他人时,饲养人应及时将伤者送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十二、业主应为所养宠物定期注射疫苗,预防传染病,并保存相关证明以备检查。

十三、宠物死亡时,饲养人需及时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并在其指导下对宠物尸体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在小区内火化、深埋。

十四、如遇禽流感、狂犬病等流行病发生时期,须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执行。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的住户,一次警告、二次则由物业公司会同业主委员会讨论,在小区内进行公告,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及督促其加速整改,对屡教不改者将呈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小区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协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及16小时立岗服务制度。

二、门卫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文明执勤,礼貌待客,认真负责,服装整齐,仪容端庄,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认真填写各类门岗工作记录。

四、对流浪乞讨,拾破烂和收买废旧物品以及叫卖人员,推销人员等各类闲杂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其进入小区。

五、保持门岗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志完好。每天10点以前小区主管要负责落实门岗内外的清洁工作。

六、门卫值班室及站岗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滞留,以免影响门卫正常工作,值班室内物品应保管爱护、摆放整齐,卫生良好。

七、执行工作和客户来访时应站立,提前主动上前工作,工作时间不允许从事与工作不符的事,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允许酒后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应使用文明用语。

八、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电话,应保障值班电话的通畅,对住户电话或亲自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给予处理或耐心解释。

九、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无论发生任何情况,门卫都必须保证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峰期门卫人员应保证在岗,快速兼灵活处理机动车进出小区,避免进出小区车辆长时间堵塞道路。

十、配合巡逻岗人员做好当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对因客户原因损坏小区设施、设备及公司办公物品,门卫人员有权要求损坏者照价赔偿,损坏者拒赔的,门卫人员对损环者有权暂不放行,报警处理。

疫情管理制度

1、全体机关干部上班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为群众办事。办公楼内不随意走动,不得串岗聊天。

2、尽量采取电话、粤政易等无接触方式沟通研究工作。

3、每日对办公场所、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办公桌面、键盘、鼠标、文具等常用物品及公用物品进行消毒。

4、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每日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职工,第一时间向镇党政办报备,并及时到就近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将诊断结果向分管领导说明。

6、增强家庭防范意识,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防范和杜绝参加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7、全体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口罩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废弃口罩应投入垃圾桶内。

8、自20xx年2月8日起,镇机关内(含门卫)暂不接收快递(物流)配送。

二、疫情防控期间出行规范。

1、严把办公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出访,做好进出人员询问、登记等工作,有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

2、全体机关干部非必要不离埔(梅),确因特殊原因需离梅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向党政办报备,外出期间和返梅返埔都必须按照要求落实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3、凡是市外返岗或者密接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提前向镇党政办报告行踪,并自觉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我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4、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公车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车辆座椅、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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