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广告制作合同承揽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___学院机电工程系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邢台市有关法律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比赛)(以下简称比赛)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宣传。具体工作为:乙方在比赛的过程中为甲方提供悬挂广告条幅,地点为军需学院操场北侧铁丝网上及比赛现场;在比赛现场,乙方将加入甲方的公司介绍;在乙方出展板时候注明赞助单位为甲方,并可以另制作一展板进行宣传。
二广告费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费用元。
其他:
三其他事项
1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的宣传材料内容需经过乙方审核,乙方有权拒绝侵害学生利益的内容。
2合作期间,甲方来军需学院进行宣传时,乙方应在能力范围内予以配合,具体工作视情况而定,以不违反军需学院规定为准。
3合作期间,如出现违约及法律纠纷,将按照我国法律相关条例处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广告制作合同承揽合同篇二
依据《_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应按《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假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向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第二条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广告费
类别单价数量金额备注
设计、制作费
发布费
代理费
合计金额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用的________%,向承揽方赔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__________赔付违约金。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__%,向委托方赔付违约金,不能按合同履行超,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__赔付违约金。
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向__________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限期限:自__________生效至__________终止。
委托方:______承揽方: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广告制作合同承揽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依照《_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_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项目:________
制作地点:________
颜色、规格或材料:按委托方确定的设计稿制作,以委托方签字稿为准;
起讫时间、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广告制作费及支付方广告制作费
广告制作与安装费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结算方式和期限合同签定后,在制作前委托方予付30﹪合同款给承揽方即人民币;制作及安装完毕后余款马上付清。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委托方指定人员现场验收
第四条违约责任。
委托方擅自不覆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制作费的2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2‰,偿付违约金。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覆行部分广告制作费的2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覆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2‰,偿付违约金。
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2)项规定办理。
1、向广州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广州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附则。
本合同附件两件,名称广告制作与安装承揽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终止。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广告制作合同承揽合同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广告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第1页(本合同共2页,盖骑缝章)
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 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广告制作合同承揽合同篇五
广告主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项目名称:
二、广告设置地点:
三、广告规格/数量:
四、发布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五、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十伍个工作日内。
六、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七、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
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签约时甲方提供广告版面设计光盘一式壹份。
2.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八、合同价款(不含版面设计费):(大写)人民币万圆整(壹年)
(以上价格含制作费、场地费、发布费、电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元(计元)的定金。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付清第一年余款,人民币万元(计元)。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9.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十二、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三、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由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台风11级内,广告受损,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11级以上台风,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3.发布期内如电源供电终止,则无照明发布时间按正常发布时间的三分之二计算发布期。
十四、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3.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发布终止日而终止收费。
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五、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六、其他约定:
1.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2.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甲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3.广告版面设计图纸以广告审批机关审批通过为准。
4.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5.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6.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十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
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广告主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项目名称:
二、广告设置地点:
三、广告规格/数量:
四、发布期限: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五、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十伍个工作日内。
六、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七、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
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签约时甲方提供广告版面设计光盘一式壹份。
2.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八、合同价款(不含版面设计费):(大写)人民币万圆整(壹年)
(以上价格含制作费、场地费、发布费、电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元(计元)的定金。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付清第一年余款,人民币万元(计元)。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9.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十二、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三、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由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台风11级内,广告受损,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11级以上台风,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3.发布期内如电源供电终止,则无照明发布时间按正常发布时间的三分之二计算发布期。
十四、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3.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发布终止日而终止收费。
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五、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六、其他约定:
1.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2.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甲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3.广告版面设计图纸以广告审批机关审批通过为准。
4.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5.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6.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十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
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广告主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