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易地扶贫搬迁合同(通用18篇)

时间:2023-11-09 21:16:28 作者:影墨 最优易地扶贫搬迁合同(通用18篇)

为了有效管理合同协议,双方应当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并在需要时进行协议的变更或终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合同协议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

根据《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湘发改西开﹝2017﹞39号)文件及《湘阴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村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国家扶持与村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循政策法规,规范执行项目管理办法。

2、甲方根据乙方选择 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购新房、购二手房),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补助标准向乙方发放建(购)房补助资金,金额以建档立卡认定人数为准。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愿选择 的方式(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购新房、购二手房),从 搬迁到 ,计划从 年 月开始实施搬迁, 年 月完成搬迁 。

2、乙方在自愿选址原则的基础上需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确定安置地点。

3、乙方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所需工、料、机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4、乙方原有房屋属于分散安置对象的,须在领取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费的70%后3个月内自行拆除,属于集中安置对象的须先拆后搬,逾期不予拆除的,由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扣发余下的.30%建房补助款,原有宅基地必须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不得再建房屋,也不得出售、出租或赠与他人。山林、田土等生产资源仍按原承包方式不变。

5、乙方在项目竣工(购房)后,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新房照片,购房的须提供购房房产证),以便项目验收。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后,甲方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付款给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其它诉求或经济补偿。

2、乙方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不得返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所新建的住房(或城镇所购置商品房)十年内不得转让或出售,否则须全额退还该项目补助资金。

3、乙方须按进度计划开工、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进度和验收,将取消分配到户的建房(购房)补助资金。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扶贫开发办、易地扶贫搬迁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安置地点:安置地位于村,该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2、安置方式:采用集中安置,户型设计图纸如下(按乙方实际家庭人数进行设计),实行统规统建。

3、补助标准:根据乙方家庭实际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不超过平方米,补助标准为不低于元/平方米,实行集中安置的,基础设施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配套搞好。

4、搬迁时间:新房建成交付时间为 年 月 前,乙方应在交付后内迁入新居。

5、原住房处置要求:乙方应在自新房交付日起 内,对原住房进行拆除并交出宅基地。

6、资金筹集责任:乙方应按 元/人,将自筹资金在协议签订时交给甲方,其他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由甲方协调。

7、甲乙双方其他义务:乙方要求集中安置的,由

甲方统一安排用地,要求分散安置的,自行与村组协商用地,村组应提供帮助,乙方自协议签订日起,不得反悔,不得违背协议拒不拆除旧房,不得占用原宅基地,甲方对安置工程建设进度,房屋质量监管负有业主责任,如因工程质量,建设进度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生效。

甲方: 法人签字: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易地扶贫搬迁整改情况报告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包村党委成员、镇扶贫办、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各村两委干部等为成员镇易地扶贫搬迁自查领导小组,召开镇村干部大会,明确在6月12日前各村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并将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报镇扶贫办。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镇党委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脱贫攻坚自查方案,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分组分片进行自查;检查人员进村入户严格按照县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参考标准贫进行逐户核查。全镇村干部用3天时间进村入户逐户核查后,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三)查找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镇对照射脱贫领办发〔2020〕31号文件要求逐项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

1、搬迁对象识别不精准。经镇、村干部逐户核实,未发现识别不精准情况出现。

2、住房超面积、自筹超标准。我镇2020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按全县统规统建要求实施,已按统一要求以置换资金的方式进行整改;经镇财政所核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发现贫困户自筹资金超标收取情况。

3、前期未进行地质勘察。按上级文件要求,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均严格按要求、依步骤实施,在编写实施方案前均通过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地勘公司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了测绘和地勘工作,地勘公司的报告反映该地块地质结构安全后我镇才请设计公司到实地进行房屋设计工作。

4、资金使用不规范。我镇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的资金管理和使用,经工作人员到镇财政所核实,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严格实施转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出现,项目资金严格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上,没有用作为贫困户采买生活用品的情况出现。

5、配套设施建设未及时完成。我镇2020年、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均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完成附属施工后进行竣工验收。2020年、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所有贫困户均已及时入住新房。

6、后续脱贫举措没跟上。我镇高度重视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搬迁入住后续稳定脱贫情况,并通过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对每一户制定了后续稳定脱贫办法,确保每一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能够持续稳定脱贫。

易地扶贫搬迁表态发言

学习目标:

学会读写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字词,了解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

学习内容:

读与写。

搬迁自然水土地方村庄整体同步安置旧房。

新家协议按期。

学与用。

1居住地自然条件恶劣。

2需要整村搬迁的村庄。

1城镇安置:

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2农村安置:

农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3平方米。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0000元,整村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均住房补助12000元。

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日奖励15000元。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xx中学高一xx班,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农村里。家里有x口人,爷爷奶奶我和弟弟妹妹都没有劳动能力,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身体不好,一直过着非常拮据的生活。

后来,父母失业后一直在家里工作,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三个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只能向亲戚借。爷爷一直坐在轮椅上,每年的治疗费用很高,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生活费用。

我家只有xx亩左右的旱地,全家的月收入也只有20xx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生活费一直困扰着我们。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学校的帮助,特此申请学校困难补助。请领导相信我,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用我的实际行动来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尊重的--学校领导:。

您好!

我来自中国湖北省十堰市陨县的一个偏僻的农村。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怙恃亲均是农民,由于没有文化、没有成本,只好在家务农以种田为生,且母亲一直有病在身,全家的开支险些由父亲一个人肩负。为了能让我上学,怙恃亲日夜劳碌奔忙,可收入仅仅是维持家庭最基本的生涯需要,几十年来一直过著穷苦的生涯。只管家庭贫困,经济左支右绌,但我并不因此而放弃我的大学梦,经由我的奋斗起劲,终于圆了我的大学梦,然则高昂的学费,让全家在喜悦之余,也随之多了一份肩负。每当开学时怙恃亲便愁容满面。

几经周折,怙恃终于向亲戚同伙借来了我的学费,但现在我们家早已是负债累累。我并没有被家庭情形所困扰,始终坚持学习,没有把自己的情形当成一种肩负,在校时代我曾获得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和一次三等奖学金。在学习上,我起劲耐劳,还参加了国家计算机品级考试和天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生涯上,为了只管削减家庭肩负,在空闲和休息时代,在不影响自己学业和学习的同时,我还参加了图书馆内里勤工俭学,这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生涯肩负,还学会了一些书本上未曾有的知识。在大一署假时代我到天津去做过短工,大二时在学校图书馆里找了份事情。对于之后的生涯我有了更明确的目的和追求,努力参加社会实践流动,保持共青团员的先【众人皆知笑人。笑人不妨,笑到是处便难,到能够笑人时则更难。】进性头脑,为加入共产党做好准备,作一名及格的大学生。为了能给怙恃减轻肩负,解决我的后顾之忧,遂向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希望列位先生能给予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易地扶贫搬迁表态发言

我叫,是。

组农民,全家现有。

口人,承包耕地。

亩,由于我村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经济条件低下,在最近乡上、村上和组上的干部到户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时,我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大实事,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给我们提供很多好的政策和很高的补助,实现了我们几辈人都不能实现的梦想。因此,本人申请享受扶贫搬迁政策。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

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2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

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

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

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

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

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

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

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

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

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

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

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

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镇搬迁办、相关站所室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滥用职位权、徇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扶贫组【2015】4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177号)《信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办法(暂行)》(信发改代赈【2016】299号)等有关规定,为了扎实有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二)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四)坚持瞄准精准,稳定脱贫;

(五)坚持县负总责,乡镇落实。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搬迁范围。主要适用于居住在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脆弱)区和河滩受淹区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第五条搬迁对象。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难以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在地质灾害多发区、隐患区,愿意通过易地搬迁避险和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第六条搬迁条件。

1、同时满足迁出区域条件和搬迁农户个体条件;

2、贫困户自愿申请;

3、有后续扶持产业。

第七条同步搬迁。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居住农户2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的自然村,原则上实行整村搬迁。

第三章项目资金补助标准第八条补助标准。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根据易地搬迁资金省对县市包干使用,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3万元,易地搬迁制定的补助标准必须确保贫困户搬进去可以入住;集中安置的资金标准由乡镇实行包干使用,乡镇政府根据安置区的规模大小、地理位置等情况,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根据我县建设安置实际成本确定补助标准如下:

政府团购:原则上在本乡镇安置,房源为合法房源,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较多的贫困户,在集镇、社区安置考虑已有部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安成本增加,人均补助标准可适当调整,贫困户人均购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5平方米。确因户型原因突破标准的,应按标准控制在安置住房总面积的10%以内,超出范围的由乡镇兜底解决。

2、分散安置包括自主建(购)房、代建房、投亲靠友、梯次搬迁安置,人均住房补助3万元。

(二)同步搬迁人口补助标准。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群众的建房资金,县政府从整合资源中予以支持,按人均5000元补助,其余资金由农户自筹解决,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并统筹规划。

无论何种安置方式,首先,搬迁户必须有产业支撑,能够实现就近就业;其次,搬迁户原有住房收回,旧宅基地由当地政府组织复垦、生态修复、规模养殖等多种形式的开发利用,形成的资产和收益归集体所有。只有在产业考核、新房入住、旧宅拆除等程序全部验收合格后,搬迁补助资金才能予以全额下发。

(一)搬迁规划。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等部门组织编制县“十三五”易地搬迁脱贫规划,由县政府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方案。县建设投资公司委托相应资质的机构(资质要求按照住建部门的规定执行)编制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明确搬迁对象、安置地点、安置方式、住房和配套设施规划布局、投资规模及来源、产业扶持政策、建设工期等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牵头办理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联合提出审查意见,报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批准后,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方案建设内容,应按照方案建设内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批,经同意后应在10个工作日完善相关变更手续,报县扶贫开发局备案。

(三)图纸设计。依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项目法人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报县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根据批复的方案和施工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围绕易地搬迁年度目标,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公示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机制,确定每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强有力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基础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完工。

政府团购安置。搬迁户要填写购买房屋申请书,并经乡镇政府审核后,由乡镇政府统一购买社区或城区的存量房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较多的贫困户。购买房屋前要确认房屋权属,要由第三方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价格进行评估,出具证明材料,乡镇政府根据评估价格同房地产企业协商购买价,签订购房协议,并进行司法公证。

2、分散安置。

自主建房的搬迁户必须经乡镇城建所、土地所、扶贫办同意,利用统一设计的户型图纸建设,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监督,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到位。对于自身无能力建设选择自主建房的贫困户,可以委托乡镇政府找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根据设计图纸、预算进行建设,由乡镇实施监督,竣工后决算,经审计后按审计金额拨付施工队,结余资金由乡镇政府按照到户增收项目管理模式用于补贴贫困户发展生产。

对于自己购房的搬迁贫困户,要对原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公示,并通过村委会及四邻进行确认,房屋面积及价格需要由第三方评估,出具有关评估资料,签订购买协议并进行司法公证。

对于投亲靠友安置,原则上不得跨县安置。首先具备有安置的房舍条件和生活条件;其次,投靠的亲友愿意接纳,双方必须签订安置协议,并经司法公证;若跨乡镇安置的,所安置乡镇村必须出具接纳意见书。以上搬迁安置方式中产生的评估费用、公证费用应在易地搬迁总体费用中列支,旧宅拆迁费用由乡镇先行垫付,待土地复垦指标出让后偿还。

第五章项目验收及报账第十条工程验收。

1、项目建设竣工后,施工单位对乡镇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建设自验报告。

2、乡镇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整改。

3、乡镇初验后写出验收报告提交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财政局、住建局组织人员复验。如有问题的,参与复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直至工程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县建投、乡镇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团购安置。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县财政局、建投公司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2、其他安置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搬迁户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乡镇扶贫办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乡镇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对于集中安置,县财政局、建投公司要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账户;对于团购安置,县财政局、建投公司要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财政所账户;对于其他安置方式,需补贴给搬迁户个人的资金,要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给搬迁户,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十二条资金报账。报账时要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供以下凭证(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报账程序):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项目建设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税务发票、施工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工程预算表、工程竣工决算表、工程验收单、竣工工程移交表、竣工工程管护责任书、中标通知书、工程监理合同和监理报告。

团购安置。乡镇统一报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购房手续、税务发票、评估报告、验收单等有关手续。

2、分散安置。乡镇统一报账。

自主建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附搬迁户自建项目申请验收单、公告公示、项目验收现场照片及拆旧照片等资料。

自己购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购房手续、税务发票、评估报告、公告公示、验收现场照片、拆旧照片、验收单等资料。

代建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附搬迁户代建项目申请验收单、施工合同、预算决算资料、公告公示、项目验收现场照片及拆旧照片等资料。

第十三条报账凭证管理。乡镇要加强对报账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核报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财政部门在拨付资金时,要严格审核,确保报账资料齐全后再拨付资金。相关报账资料原件经审核确认加盖专用章后作为报账原始凭证留存。

第十四条乡镇要加强文档管理,建立项目台账,将项目建成前、建成后及建设过程中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第十五条对截留、挪用、骗取扶贫搬迁投资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根据省扶贫办鄂政扶发【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办对过去十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和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以国家搬迁扶贫政策和省、州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推动贫困地区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搬迁机制,较好的完成了任务。

从20xx至20xx年,我县累计实施扶贫搬迁2888户10987人,扶贫搬迁的形式从起初单纯的插花分散安置到后来的插花安置为主,在条件适宜的地区采取集中安置、依托城镇安置,并在近几年将异地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捆绑发改、民宗等部门资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县每年均提前完成省州下达的扶贫搬迁指标,并通过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各部门资金,超额完成任务。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具体工作由扶贫办、发改局、民宗局负责,20xx年起生态移民也纳入扶贫搬迁的业务范畴。每年根据上级下达的扶贫搬迁计划任务指标制定当年的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扶贫搬迁规划和当年的扶贫工作任务将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扶贫办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四个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和验收。县委县政府每年都把扶贫搬迁纳入对于乡镇的综合考核指标并签订责任状,从而确保了扶贫搬迁有序顺利进行的组织保障。通过一系列的帮扶措施确保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并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二、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凝聚合力搬迁。为切实把搬迁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一是每年制定当年的《来凤县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有关领导及与搬迁工作相关单位的责任目标,并把有关工作列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领导重视,帅先垂范。在搬迁建设项目中,各驻村县领导不仅召开专门会议听汇报,安排布置工作,还经常深入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项目所在镇、村也积极配合,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三是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高度重视扶贫搬迁工作,自觉把扶贫搬迁工作放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位置,优先安排,优先实施。如县财政局千方百计筹措扶贫配套资金,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设、水利、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主动搞好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扶贫部门从项目规划到实施,协调精干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严格把关;审计部门及时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搬迁。在搬迁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原则性和实用性有机结合,立足少花钱、多办事、高效益。在组织实施中始终坚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政府引导、扶持与群众自觉自愿、自力更生相结合;二是搬迁扶贫与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相结合,将搬迁扶贫作为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建设的一项重要项目进行建设,有效地推动了重点村的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力度;三是扶贫搬迁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在集中搬迁的重点村扶持建设规模化、产业化的养殖基地,促进搬迁农户发展产业脱贫;四是扶贫搬迁与退耕还林政策相结合,将搬迁农户原有的田地退耕还林,使农户既享受了政策待遇,又起到保护天然林的作用。

3、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搬迁。在项目管理上完善监督监测机制,严格实行工程检查监督制、工程质量技术人员负责制、现场监测制等制度,有效保证了工程按质、按量、按标准、按计划予以落实。在资金管理上,全面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落实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工作中,由财政、扶贫办、发改局等部门,对资金和工程实行全程监督,严禁渎职、违纪、违法等行为,有效地防止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正常实施。

4、公开透明,做到“三公开”。即一是公开搬迁扶持对象标准。对纳入县级扶贫搬迁扶持对象的标准是生活在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区,水库淹没区以及整村推进村,资源匮乏区和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区,靠自身难以脱贫的贫困农户。对纳入省级扶贫搬迁户同我县实施的整村推进工作相结合,界定对象是危房的,即房屋屋面严重腐朽不能遮风档雨的,墙体严重倾斜的,无安全感的贫困农户。二是公开扶贫搬迁政策。将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照县级搬迁每户给予5000元的补助政策。三是项目资金公开。根据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的实施意见,对整村推进扶贫搬迁户通过入户核对、鉴定拍照、村民代表审议后在全县实施的村进行了公告公式,将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公告公式到户。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扶贫搬迁工作公开透明。

(二)工作成效。

在十年的异地扶贫搬迁实施过程中,我们通过规范扶贫搬迁工作申报程序,夯实扶贫搬迁基础工作,以政策为引导,对扶贫搬迁工作阳光操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扶贫搬迁工作的极积性。

为将这一利民安民工程落到实处,我们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帮扶合力,强化责任督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多方筹资和整合资金以及农户自筹,十年来我县扶贫搬迁共投入资金4460。5万元,其中搬迁对象自筹资金2650万元,占59。4%;财政扶贫资金878。5万元,占19。7%;部门资金932万元占20。9%。十年间,全县共完成扶贫搬迁2888户10987人,其中新建安置点集中安置353户,依托城镇安置376户,插花分散安置1245户,就地改建等其他方式安置914户。同时还积极投入资金及协调其他部门资金,用于改善集中搬迁户的配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三)存在问题。

我县十年易地扶贫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一是搬迁的形式有待优化。因为资金不足及受到土地、农户自身客观条件的制约,我县很大部分的搬迁户采取的是就近搬迁,与上级要求的易地扶贫搬迁思想有一定出入。另外,由于补贴标准较低的问题,一部分真正生活困难而又无力搬迁的贫困户,生活条件很难得到改善。

二是对于搬迁户的后续发展效果较差。一方面部分搬迁户的教育、水电方面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山林等生产资料调整困难,而二三产业没有固定规模吸纳搬迁户稳定长期就业,导致部分搬迁户搬迁后无稳定收入来源。

三、十二五工作思路。

(一)优化搬迁形式,确保搬迁效果。提高新建集中安置搬迁户的比重,减少就近搬迁的比重,协调各部门对于集中安置的配套交通水利设施等予以改善,确保搬迁户的生活环境得到优化改善。对生活困难而又无力搬迁的贫困户,尽量协调相关部门资金,提高扶持标准,统筹进行搬迁。

(二)妥善安置搬迁户,确保农户安居乐业。对搬迁的农户,由教育、林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支持,当地的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及时地解决好搬迁户子女入学、户籍、通讯、用电等方面问题。引导和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产业,或从事第三产业,解决生活来源问题,使搬迁农户能够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利用现有扶贫政策,结合搬迁户实际情况,对搬迁的农户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于优先扶持。

四、意见和建议。

提高扶贫搬迁标准,保证实施效果。我县多年来主要是以50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这与现在的建房所需资金相比,补助标准过低,导致一部分居住环境很差的贫困户,无力实施扶贫搬迁,无法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另外,由我办实施的生态移民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而现有的扶贫搬迁补助标准较低,导致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矛盾。

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工作报告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3月30日,乡党委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讨论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的可实施性及潜在风险。由乡长宣读《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并提出讨论内容:一是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二是集中安置点的选址、建设内容、整体规划;三是搬迁规模及搬迁方式;四是项目投资预算、资金来源;五是占地补偿;六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七是综合效益分析。其次,由各成员提出个人意见,最后党委书记作总结讲话。

(二)评估发现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合法性方面: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是我国重点扶贫项目,中央、省、市、县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保障项目落实,但县扶贫办只统计了各乡镇相关贫困户数和人口数,并未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制定详细方案,特别是资金方面没有政策保障。

合理性方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所需资金巨大,而本地政府无多余资金填补,且农户筹资困难,各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难以实施。

可行性方面: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但集中安置点只能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若搬迁后土地离住房太远,极大地影响了农耕,一些农户不愿搬离原住处。

安全性方面:集中安置点项目工程量大、选址难、涉及人员多,存在施工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诸多风险。

三、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措施。

(三)基础保障:乡政府因地制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一方面做好所涉及农户的沟通协调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四、评估结论。

通过评估组工作人员对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进行多层面、多角度的分析评估,我单位综合审查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政策,有利于我乡实现全面脱贫奔康,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较小。我们将认真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稳定风险动态评估,落实稳控措施,加大防范力度,切实管控风险,绝不因该项目实施引发影响地方稳定的问题,集体决定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展项目可实施。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今年省级下达我县375户搬迁计划,市级下达我县550户搬迁计划。由于全县急需搬迁的任务重,我们结合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自我加压,下达各乡镇市级移民搬迁计划900户、省级搬迁扶贫计划450户。为了将这一利民安民工程落到实处,我们依托省、市扶贫搬迁优惠政策,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帮扶合力,强化责任督办,使今年的扶贫搬迁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年初计划,截止11月30日,完成市级移民搬迁986户3936人。省级搬迁扶贫310户1107人,完成比例占72%,即将完工在建140户,占任务的28%。根据我县今年扶贫搬迁工作任务重的实情,我们多方筹资,争取到搬迁扶贫资金计划150万元,目前已到位75万元,其中省扶贫办下达搬迁扶贫专项资金45万元,省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尚有县发改委75万元资金计划还在协调落实中。基于此我们已于10月初下拔落实到各乡镇财政所危改搬迁扶贫资金万元,由各乡镇财政所根据农户搬迁进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的要求,兑现落实到搬迁的农户。

二、主要做法。

(一)界定范围,突出重点搬迁。围绕我县实施的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今年搬迁扶贫我们以重点村为主,突出重点村重点户。年初,我们通过组建重点村包保专班进村入户对至年的省定重点村开展普查工作,将重点村需要搬迁的农户逐户登记造册,按照市级搬迁和省级搬迁(危改)两类建立基础性的档案,市级搬迁扶贫我们按照每个重点村村平30户的指标下达计划任务900户,按照优先重点村的原则,由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组织上报实施。将搬迁扶贫作为整村推进扶贫的一项重点项目进行建设。对搬迁的农户的建房进行科学的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扶持政策,在各重点村做好省、市搬迁扶贫政策的宣传和动员,号召农户主动搬迁,提前搬迁,加快了农民搬迁脱贫步伐,加速了我县搬迁扶贫工作进程。

(二)强化领导,凝聚合力搬迁。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搬迁扶贫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进行月办月结,对搬迁工作加大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书记、县长任组长,扶贫、民政、财政、计划、交通、电力、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一把手牵头负责,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扶贫搬迁工作专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搬迁任务实行责任包保,并制定了优惠的扶持政策,聚集各部门帮扶资金,合力投入。加大了扶贫搬迁工作力度。年初,县委、县政府组织扶贫部门,对全县移民搬迁和住危房户进行摸底调查。通过摸底健全了我县1943户特困户住危房,4247户农户居住在高寒边远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带贫困户的档案。为了解决这部分贫困户的住房和搬迁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实施扶贫搬迁与解决特困户危房相结合,用今明两年时间彻底解决这部分特困农户的住房难。计划今年搬迁解决特困户危房900户。由县扶贫办负责包保450户,县民政局负责包300户,县财政局负责包保50户,县直85个部门负责包保100户。县委县政府将全县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纳入全县重要工作进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办结,年终对各部门实行硬帐硬结,确保了全县扶贫搬迁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以人为本,创新机制搬迁。在扶贫搬迁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自愿,扶真贫的原则。在搬迁对象的确定上,必须是真正的贫困户,必须由本人先提出书面申请;在安置方式上,由农户自主选择搬迁类型,能集中搬迁的就集中搬迁,能分散搬迁的就分散搬迁;在建房标准上,由农户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能建楼房的建楼房,能建经济实用房的建经济实用房。在安置的选址上,由各乡镇、村根据镇、村建设规划自行选址。在搬迁方式上重点采取四种搬迁模式:一是实行梯度搬迁。鼓励低山、河边的农户进城经商给予适当补贴,将其房屋和士地等低价转让给中高山地带的搬迁农户。二是集中安置搬迁。今年实施的第二批15个整村推进重点村下达了900户市级搬迁计划、400户省级搬迁计划,大部分都要求实行集中安置。三是危改扶贫搬迁,2005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以扶贫、民政、财政为主,县直各部门全体动员对全县900户住危房户实施危改扶贫搬迁,目前已完成80%特困户的危房改造。四是分散扶贫搬迁,去年全县分散搬迁713户,仅重点村曾家垭村一年就搬迁25户。今年,在全县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村实施分散搬迁986户。在组织实施工作中我们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将省级搬迁和我县实施的危改搬迁有机结合同步实施。确保省、市级搬迁1000户和县委450户的危改搬迁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将搬迁扶贫工作与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相结合。将搬迁扶贫作为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项目进行建设。有效地推动了重点村的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力度。三是将搬迁扶贫工程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在集中搬迁的重点村扶持建设规模化的茶叶、桑叶基地,促进搬迁农户发展产业脱贫。四是将扶贫搬迁与退根还林政策相结合。对搬迁的农户原有的田地进行退耕还林,既使农户享受了政策待遇,又起到天然林保护的作用。

(四)规范程序,政策激励搬迁。为了使扶贫搬迁工作科学、严谨、细致真正成为安民富民的一项重要工程,我们通过规范搬迁扶贫工作申报程序,夯实搬迁扶贫基础工作,以政策为引导,对搬迁扶贫工作阳光操作,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搬迁扶贫工作的极积性。在搬迁前,做到“三表”齐全。年初,由扶贫办与各乡镇政府组织专班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填写搬迁贫困户基本情况登记表、户主申请表、并由村委会签批意见,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后,以乡镇为单位向扶贫办上报年度搬迁实施计划申请和报表。确保了扶贫搬迁户的真实性和严密性。在搬迁实施过程中做到“三公开”。一是公开搬迁扶持对象标准。对纳入市级搬迁扶贫扶持对象的标准是生活在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区,水库淹没区,资源匮乏区和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区的,靠自身难以脱贫的贫困农户。对纳入省级扶贫搬迁户同我县实施的危改工作相结合,介定对象是住草房、石板房的,房屋屋面严重腐朽不能遮风档雨的,墙体严重倾斜的,无安全感的贫困农户;二是公开搬迁扶贫政策。将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照市级搬迁每户给予1000元的.补助政策。省级搬迁户按人口给予补助,1至2户人的补助元,3人户的补助3000元,4人户的补助4000元,5人以上户的补助5000元;三是项目资金公开。根据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的实施意见,今年8月对2005年省级搬迁的450户和年市级搬迁扶贫的713户项目资金通过《今日**》在全县进行了为期10天公告公式,将搬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到户。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搬迁扶贫工作公开透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洪涝灾害影响农户危改搬迁进度。今年8至9月连续两个多月的强降雨,使农户的危房改造工程滞后,同时,一部分已建起的新房的农户受到地质滑坡的影响又重沦为危房,给危房改造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二)部分农户外出打工,危房改造启动慢。在我县农村农户建一栋楼房需投入资金5―6万元,而每户的扶持只有4000元左右,面对如此巨大的投入,贫困户由于没有自我投入,而政策扶持有限。为了能够建房,农户在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只有靠外出打工挣钱建房,为此不能尽快启动建设。目前在建的农户有80%就属于这种情况。

(三)资金筹集到位晚,资金及时到位迟缓。由于扶贫搬迁是年初组织实施,到年尾时才兑现补助资金,从搬迁实施到项目申报下达到县运转周期太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搬迁农户在实施搬迁中缺乏建设和启动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搬迁积极性。今年,省级下达搬迁资金计划是扶贫资金45万元,财政资金30万元,计划资金75万元。现在,扶贫和财政资金已到位并下拨,但计划部门并不承认有搬迁任务,致使资金不能到位。经过多方筹集,还差万元的资金。目前,搬迁扶贫工作已面临着验收考核,我们虽然通过组织专班多次深入农户未声明行督办,但资金筹集不能及时到位使搬迁扶贫工作的难度加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搬迁扶贫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确保今年的移民搬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督导,确保进度。组织重点村包保专班进村入户开展督导。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展缓慢的搬迁户,督办进度。继续抓好省、市移民搬迁工作的月督办、月通报,确保搬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资金的筹措力度,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大部门协力配合力度,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关于搬贫搬迁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争取到位的扶贫资金,及时兑现落实到户。同时对已下拔的搬迁扶贫资金,开展一次督查,确保资金及时下拔到农户。

(三)妥善安置搬迁户,确保农户安居乐业。对移民搬迁的农户,由城建、公安、水利、教育等相关部门做好支持,当地的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及时地解决好搬迁户的“三通一平”问题,使农户在行路、通讯、用水、用电方面得到有效解决。引导和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产业,或从事第三产业,解决生活来源问题,使搬迁农户能够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利用现有扶贫政策,对搬迁的农户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于优先扶持。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成情况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为xxx户,其中,符合政策可不予拆除户xxx户(无房户xxx户、连体房xxx户、文物保护xx户),应拆旧复垦(绿)户数xxxx户。截至2020年7月底,全县共计拆除xxxx户,拆旧率达100%、复垦复绿xxxx户,复垦(绿)率100%。拆旧复垦复绿全部实施完毕,全面完成了易迁拆旧、复垦(绿)双清零任务。

二、工作主要成效(一)积极主动谋划,项目申报顺利。紧紧抓住政策窗口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向上争取项目,全县增减挂钩项目共立项8个(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项目2个),规模万余亩,全部获得批准立项。

(二)严格组织实施,获得交易指标。各乡镇(区)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高质量组织项目施工,目前8个项目都通过上级验收,新增亩增减挂钩指标,其中2个易迁项目亩,已在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在全省交易平台生成交易指标。

现5次交易:2018年12月28日交易指标xxxx亩,实现交易收入xxxx亿元;2019年8月20日交易指标xxxx亩,实现交易收入xxxx亿元;州政府统筹(xxx亩)交易xxxx亩指标,实现收入xxx亿元;2019年12月26日交易指标xxx亩,实现交易收入xxx亿元;2021年11月23日交易指标xxx亩,实现交易收入xxx亿元。以上xx次交易,共获收益xxx亿元,全部用于扶贫资金还贷和扶贫项目。

(四)优先使用指标,保障扶贫项目用地。由于国家对土地计划指标从严管控,我县土地计划指标严重不足,近几年来,全县的交通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农业扶贫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先后使用增减挂钩指标xxx亩(按30万/亩交易价值计算,计xxx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和脱贫攻坚项目落地,有效助推全县脱贫攻坚。

件规定,县政府明确了乡镇的实施主体责任、县易迁办牵头和责任主体责任(2019年省扶贫领导小组《2019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点》才将拆旧复垦牵头单位明确为自然资源部门,责任单位仍为各级易迁办)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用地保障、增减挂钩项目立项验收、指标交易和督促指导的责任,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形成了政府主导、责任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拆旧复垦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二)主要领导重视,高位推进。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易迁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办全县易迁工作;二是乡镇重视,各乡镇(区)将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列为各乡镇(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乡镇书记、镇长任组长,亲自抓,全员上阵,乡镇(区)成立易迁工作专班,组建专业施工队伍施工,采取非常规手段和工作方法,强力推进。

意见》、《xxx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x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易迁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三是优化流程,分工明晰,县易迁办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区)负责组织项目具体施工,快速推进;四是结合“百问百答”的政策解答,精准把握,分类处置。

(四)实行奖惩挂钩,整体推进。2018年易迁拆旧复垦列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易迁拆旧复垦得到资金扶持,有力助推了易迁工作。同时将非易迁增减挂钩项目包干费用和奖励资金与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任务挂钩,严格易迁进度考核,对易迁推进迟缓的乡镇(区)暂停拨付非易迁增减挂钩工程资金,这些措施对推进易迁拆旧复垦效果立竿见影。

和规划局根据县易迁办汇总数据向省州报送进度数据,确保拆旧复垦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四、存在的问题(一)复垦地块管护难度大。易迁户拆旧地块较为偏远,交通不便,加之大多人员外出务工,复垦地块耕种困难易造成土地荒芜,乡镇后期管护难度大。

(二)节余指标交易难度大。受疫情和用地需求的影响,增减挂钩指标交易非常困难,脱贫攻坚后续资金缺口较大。

五、下步工作打算(一)做好后续扶持。统筹使用易迁资金和相关扶持资金,利用好现有厂房和门面,与搬迁户建立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杜绝出现闲置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招商引资办企促产业,确保每户有一个主业或有一个劳动力实现就业,同时做好兜底对象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确保脱贫不返弹。

(二)强化后续配套。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就医、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环境治理等民生工程,不断提升搬迁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工作报告

楠木府文〔〕42号签发人:张贡华楠木乡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情况的自查报告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于11月启动实施,在县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乡上紧紧围绕县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依托红旗村农民新村建设,广泛宣传发动,认真搞好农民新村规划,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工作进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集中安置点位于红旗村1组,计划集中安置50户200人,新建住房4000平方米,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5亩,新修道路1公里,排水沟米,生态恢复15亩,架设输电线路1000米。该工程于月动工建设,预计1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316.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20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我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召开了干部会议、群众会议,传达县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有关的政策和要求,并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增加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知晓度。同时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高、偏、远的组、寨落安排专人进行政策宣传,目前集中安置点已有80户335人落实了地基,其中35户搬迁户房屋主体工程完工,42户搬迁户正在加紧建房;建成主道路2条并进行了硬化,总长800米,新建文化活动广场2500平方米,下水道和路灯安装完成。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

近年来,着力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五个体系”建设,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搬迁群众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配齐文化服务设施。为搬迁户发放广电机顶盒111台,实现广电网络全覆盖,设立图书室1个,存书300余册,建设文化广场1个,篮球场、乒乓球场等体育设施齐全,有效保障搬迁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弘扬社会文明风尚。通过设置搬迁农户家庭卫生“优劣榜”、加强小区村名公约建设等,教育引导搬迁群众破除不良习气,形成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

示范带动自主创业1户;。

通过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吸引搬迁群众县内、县外就业共150人;。

通过新增公益性岗位,安置保洁绿化、治安协管、水务员等公益性岗位就业17人;。

鼓励1户实现自主创业(小商品经营),依托外种、养殖基地实现就业11人。

设置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安置点设立党务政务一站式服务大厅,成立综治工作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社会事务、劳动保障、工会、团委等十余个便民利民服务中心,抓实机制保障。同时大力推行居事民议、居务民决、居财民管、居廉民督、居干民评“五民机制”和治安防控机制,狠抓社区治理,提升社区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治安防控管理。大土安置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立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4号楼楼下,与老百姓零距离办公,把服务和关怀送到群众家门口、心坎上,有效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成立大土安置点党小组,中共党员3名,无预备党员,刚吸纳1名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党对搬迁点的领导,由县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核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完善政务中心党建考核有关工作机制。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工作小组,督促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成立1个网格党小组,对搬迁点的11名党员实施有效管理。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全区锁定易地扶贫搬迁户153户、512人。涉及大幕乡、汀泗桥镇、官埠桥镇、马桥镇、**奶牛场等5个乡镇(场)。集中安置点6个,分别是大幕乡广东畈集中安置点、大幕乡西山下集中安置点、汀泗桥镇大坪村西关集中安置点、八角邱集中安置点、官埠桥镇窑咀村集中安置点、**奶牛场杨排洲集中安置点。

一、基本情况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户153户、512人。截止目前,全区6个安置点均已开工建设,5个集中安置点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各乡镇(场)具体情况如下:

**奶牛场17户54人,其中集中安置16户50人,分散安置1户4人。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基本完工。

汀泗桥镇22户66人,集中安置20户61人,分两处安置;分散安置2户5人,主体工程已完工。

大幕乡72户273人。集中安置点49户198人,广东畈安置点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西山下安置点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分散安置23户75人。分散安置23户主体工程已完工。

官埠桥镇安置19户45人,集中安置11户20人,分散安置8户25人,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

马桥镇安置23户74人,集中安置点已取消,分散安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进一步加快西山下安置点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其他安置点的附属工程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和负责人,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政治任务,也是民生工程。各乡、镇、场要将工程监理贯穿整个工程建设,每个环节都要实施监管,严防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三、要充分考虑易迁户帮扶措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安居与乐业。各乡、镇、场要在易迁户精准帮扶和配套产业上下功夫,要根据易迁户实际情况进行政策叠加、树立发展信心,解决搬迁的后顾之忧。

易地扶贫搬迁整改报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关于单位职工紧急搬迁工作方案。

根据屏委办【2012】44号和5月4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加快搬迁工作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政治意识。讲政治,顾大局,无条件执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讲政治,就是维护组织权威、执行政治命令、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敢当先锋。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当前,最大的政治就是带头搬迁,组织群众搬迁,按期完成搬迁安置计划任务。

二、搬迁对象:在本单位申购安置房的在职工。

三、严格时间节点: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搬迁。

四、责任主体:领导班子为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具体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限期搬迁职工。

五、责任落实报告督查制度。

1、每一位干部职工抓紧筹划搬迁计划,5月10日填报搬迁计划报告。5月20日为单位干部职工最后搬迁时限。

2、每日督查搬迁计划落实情况,张敏负汇总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进度。

3、职工财产搬出库区(老县城)后立即申请本单位领导组织验收,交出钥匙。

六、单位努力创造条件为搬迁提供条件。

1、单位职工搬迁及准备,有计划地安排准备和搬迁时间。每个职工安排3天作为公假安排搬迁。

2、因集中搬迁运输费用提高大,单位对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并验收合格完善手续的职工给予700元搬迁补助。

3、统一租用一套住房供职工过渡性住宿。

4、上班期间在民政局食堂就餐,午餐、晚餐分别按实补助10元。从4月11日起,终止时间根据实际而定。

七、严格考核:

1、未按规定时间搬迁的,就是没有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

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对单位及职工年度考核影响的全部责任,在其个人年度奖金数额内扣减。

2、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合格)及及以上档次。

3、本工作考核将作为职务(职级)升迁的重要依据。

主题词:残联职工搬迁方案。

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205月8日印5份。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我叫,是。

组农民,全家现有。

口人,承包耕地。

亩,由于我村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经济条件低下,在最近乡上、村上和组上的干部到户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时,我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大实事,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给我们提供很多好的政策和很高的补助,实现了我们几辈人都不能实现的梦想。因此,本人申请享受扶贫搬迁政策。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易地扶贫搬迁学习目标:学会读写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字词,了解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学习内容:读与写搬迁自然水土地方村庄整体同步安置旧房新家协......

第1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2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2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例一】201x年,在省发改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全省以工代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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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搬得......

易地扶贫搬迁调研报告精选_

999。

人。

主要做法。

一是以就业解决长远生计。以产业带动促增收。依托加工业、劳务经济等帮助搬迁户实现增收致富。在石龙易地搬迁点规划建设了扶贫车间,带动了搬迁点的就业。以公益岗位促增收,我镇将30%以上的公益性岗位用于搬迁户,解决了部分搬迁户的就业问题。

二是以就学增强搬迁动力。加强双向摸底,对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中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宣传各种教育资助政策,简化办理入学学籍手续,同步配套学校建设,让搬迁群总子女就近择优入学。石龙镇幼儿园、良山小学、石龙一中等都可为搬迁户子女提供就学保障。

三是以就医推进健康关怀。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健康信息建设和医疗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工程”,让搬迁户享受到健康信息化成果。同时经常组织石龙卫生院进行义诊服务。四是以关怀化解群众乡愁。搬出地村支“两委”经常去看望搬迁群众,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关心和温暖,让他们有依赖、有依靠,引导他们更好更快融入新环境、融入新生活。同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覆盖到移民安置点,加强党的凝聚力,带领石龙老乡家园社区进行共建共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二、工作成效。

(一)增加了农民收入,搬出了持续发展的广阔天地。搬迁户的生活水平变化显著,贫困发生率降低,人均年收入提高了,从搬迁前的2500元左右提高到现在的4600元左右。

(二)提升了就业能力,搬出了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整合部门培训资源,优先覆盖搬迁对象,确保受到培训的人员都有一门终身受用的谋生技能。同时组织心理医生对搬迁群众“故土难离”等情绪进行心理疏导,移民的市民意识和市场意识不断增强,逐渐变成了有技术、懂经营、思发展的新型农民。

(三)改善了群众生产居住环境。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将深山区、石山区等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中心城镇,彻底改变了群众住房难、用电难、饮水难、出行难等问题,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四)保护了生态环境,搬出了守住底线的发展空间。搬迁户原居住地生存环境相对较差,耕作方式落后,生产效益较低。群众搬出后,一些群众将土地入股到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既保护和恢复了生态,又提高了生产效益。

三、困难问题。

(一)旧房拆除问题。搬迁对象对几代留传的房屋念想大,故土难离;同时也担心适应不了今后城镇生活,担心旧房拆除后,找不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没有生活来源。有的穷窝难舍,想用旧房堆放一些生产劳动工具,对旧房拆除有抵触情绪。还有的认为住房面积大多偏小,难以适应农村家庭人口合理增长的需要。

(二)就业机会和持续保障问题。由于城镇化滞后,就业市场偏小,难以保障一户一人就业。有的综合素质偏低,特别是年龄偏低,特别是年龄偏大、缺乏文化和技能的群众就业难度较大。城乡社会保障衔接不到位,特别是一些老年移民离开了熟人社会极易感到孤独无助。没有就业、就学、就医的后续扶持专项资金,个别户出现了“搬迁即失业”“入住即返迁”现象。

(三)精准搬迁问题。贫困户搬迁对象在扶贫系统上是动态数据,加之是自愿搬迁,要在中长期规划上落实到户到人操作困难。由于很多村只有部分贫困户得到搬迁,容易造成心理不平衡现象。安置点位于乡镇,外部交通、内部基础条件均难以满足搬迁群众发展和就业需要。

(四)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我镇的安置区虽然已全部竣工并完成入住,但安置区周边的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主要是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配套服务还未跟进到位。

四、对策建议。

(一)盘活好承包地、山林地和宅基地三大资源。推进土地开发和拆旧复绿。推进“三变”改革,统筹搬出地迁入地资源,引导和鼓励搬迁农户流转原有土地,对原有承包地和复垦增加的土地进行集中开发,种植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果林、茶叶、中药材等,实现农户增收与生态恢复双赢。

(二)创新就业保障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只要就业解决得好,搬迁一户就能脱贫一户。要坚持抓就业岗位,加强技术技能培训,实现岗位需求和就业需求精准对接。要按照至少一户一就业的标准,清岗腾位、精准对接,谋划好就业岗位,比如,安置点的保安员、保洁员、水电工、修理工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举办专场招聘会,常态化推进招聘工作,让用人单位和搬迁群众双向选择岗位,确保一户一就业。要紧盯初三末端和高三末端这两个节点,加强“两候生”培训,让他们学到一技之长,在安置区、企业、合作社务工,争取吸纳搬迁群众外出就业,让他们成为产业工人。

(三)衔接好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和养老保险三类保障。整合民政、卫计、扶贫等部门资源,对收入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搬迁对象,特别是对45岁到60岁的人员,主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或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城市低保保障,搬迁群众享受国家政策从高,履行国家政策从底。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建立移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搬迁群众老有所养,实现60周岁以上人群应保尽保。建立长期缴费激励补助机制,引导搬迁户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进一步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建立健全搬迁户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让搬迁户前瞻无愁、后顾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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