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伙伴我的小伙伴(模板17篇)

时间:2023-12-09 08:34:53 作者:文锋

优秀的作文应该具备独特性,能够从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以下是一些近期比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作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我的小伙伴

看!那个身穿白色衬衫的少年,像“博士”一样戴着眼镜,只见他左手拿着一本课外书,右手拿着根笔在笔记本上抄录好词、佳句。

他便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从三岁时就相互认识了,我们已共同度过了8年的美好时光。在这8年的时间里,我们一起做了许多事情:我们在一起嬉戏、玩耍;一起学习;一起打闹。我想:这段童年记忆将会是人生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

周末的一天下午,我和王若飞相约去附近的图书馆看书。在去的路上,他告诉我,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只要有空闲的时间就想看书,写完作业后想看,临睡觉前想看,甚至在学校课间休息的时间也想看。他还告诉我,每月都会将零花钱攒起来去买喜欢的书。我们一边走,一边聊,不知不觉中来到了图书馆。

他兴奋地走进图书馆的大门,来到图书架旁挑选自己喜欢的书,拿起一本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只见他一会儿愁眉苦脸,一会儿喜笑颜开,一会儿又撇撇嘴,看得我都呆了。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的肚子开始“咕咕”地叫了起来,我看了看手表,哇!5点了。我一惊,心想:我们已在这儿看了二个小时了?于是,我对他说:“王若飞,咱们都看了两个小时了,回家吧!要不大人该担心我们了。”他头也没抬的对我说:“回什么家,再看会儿。”我无奈,只好同意了。不一会,爸爸打来了电话,在爸爸的电话催促下,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踏上了回家的路。我拍拍自己瘪瘪的肚子说:“真有点饿了。”但他却眨着眼睛对我说:“我都已经吃饱了!”看着我疑惑的目光,他大笑道:“书籍是最好的精神食粮,你忘了!”我们俩一起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童年的小伙伴,他这种对书的痴迷让我佩服,也带动了我对书的热爱,这样,我和他一样,也成了一个小书迷。

我的小伙伴

许佳楠是一个乐于助人、天真活泼的好学生。我五岁从团部搬到沈家门来,便和他开始在一起玩了,我和他可是相处了六年的岁月,感情非常深厚。他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皮肤白白的,鼻子挺挺的,头大大的,有时我还戏称他为“许大头”呢,可他也并不生气。

他还非常的富有爱心,汶川大地震,舟曲泥石流,他都捐过款,他十分的关心灾区人民,经常会在网上查看关于灾区的情况,提到灾区的事情他比谁都清楚,他还经常请求他的爸妈给灾区捐一些衣物和书籍什么的。

可是现在他们搬到定海了,他走的那天,我们都很伤心,他不肯走,在他爸爸的劝说下,他才极不情愿地跟着他的爸爸妈妈乘上去定海的车子。

虽然我们两家住得距离远了,但是我们友谊的心却越来越近了……。

我的小伙伴

那是一个碧空如洗,万里无云的早晨。我走在路上,太阳公公望着我对我说:“早上好!”小花也摇摆着身体对我说:“你要去哪里呀?”我开心极了!因为我和小明约好去广场踢足球!

小明是我最好的小伙伴,他今年十岁了,和我同龄,身材不胖也不瘦,乌黑的头发下面是一对帅气的剑眉,他的鼻孔大大的,嘴巴大大的,可帅死了!

就在我在广场上等的不耐烦的时候,一个身影走了过来,那就是我的好朋友小明。他一来就说我们赶快开始比赛,于是我们开始了比赛,一开局我就飞快的抢了球,向他的球篮那里飞奔而去,我一下就进了球,不过他也不甘示弱,开始反击了,他飞快的躲过了我的防线来了一个倒灌飞球,进了我的球篮。就这样,我们足足打了三个多小时都还没有打完这场比赛。我就放出了我的大招:火星大力球,我这个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挡住过,包括我们学校任何一位同学和老师!只听咚一声,我的球飞快的冲进了球篮;差点把球篮都打破了!我赢了,我开心地笑了。他说:“明天我们约好,还是跟今天一样的时间,我们一起再来一场足球比赛。”我答应了。

这就是,你们喜欢吗?

余思彤。

看到桌子上的书,我就会想到我最重要的好朋友——高雨涵。

她今年9岁了,中风身材,弯弯的柳叶眉下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吧。

她可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虫。记得有一年春天放暑假了。我本来想叫她出去玩玩的,可她却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在图书馆的大门口等高雨涵。过了二十分钟高雨涵终于来了,我们一起进入了图书馆。看了两个小时的书,就有点不耐烦了。“高雨涵,我们出去玩会吧!”我小声地说。“我正在看精彩的地方呢,你先等一会儿吧!”“哦!好吧。”可是我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她来没有看完。于是我只好自己出去玩了。等我回来时她还在看那本书。“你还没有看完吗?天都黑了。”“什么?天黑了!”高雨涵惊讶的问道。“对呀!”高雨涵突然站起来说道:“真是对不起,我一看书就忘了时间,我们一起回家吧!”我点了点头,于是我和高雨一起向家的方向走去。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爱看书的小书虫。

我的小伙伴

我有许多小伙伴,但知心朋友很少。当我还在读幼儿班时,交了一个性格跟我一样豪放的小伙伴——王亚奥。

我们之间的友谊是从一本书开始的。三年级上半学期,王亚奥的妈妈要到金华去工作,他只得跟着妈妈到金华去读书。一个星期后,王亚奥从金华第一次寄给我一本书,书名叫《科学家的故事》.我是多么的欣喜乐狂。

因为我那时最爱做的事就是看书:由于酷爱看书,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压制住我的求知欲。我三步并作两步,跨进书房,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在这后半学期,王亚奥又托他的妈妈给我带来了两本书-《爱丽丝漫游奇境》和《水孩子》。这两本书别有趣味,还真让我那学期的摘抄本吃成了“胖子”。

一次难忘的对弈让我们俩的友谊更深了。我们都喜欢学习对方的优点,攻克自己的弱点。那天,他到我家来玩,我拿出了我的“绝招”-走象棋,想和王亚奥一分高低。我先下。我是“三步不出车,为难在自己”,头三步就调动了车马炮三大将。

王亚奥也有招,四步内,车已临阵驻扎了。我也毫不示弱,炮连响三声,他的三个兵相继倒下。这样一来,我首先占了上风。正当我心里暗暗得意时,没想到他的马无意间跳到跑前,弄得我晕头转向。我连说悔棋。王亚奥头摇得像拨浪鼓,连说:“一棋既出,驷马难追。”我只得败下阵来。

这就是王亚奥。他既是我的好的朋友,又是我的启明星。

我的小伙伴

叫孙卓。她长着黑黑的皮肤,一张瓜子脸。黑黑的眉毛下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厚厚的嘴唇。长长的头发,梳着一个马尾辫。她的门牙长得很大,跟兔子的牙似的。

孙卓经常和我一起玩。有一次,同学们都在玩游戏,只有我站在一旁。孙卓看见了,就跑过来,问:“你怎么不和大家一起玩啊?”我说:“他们不加我。”孙卓说:“没关系,我们一起去玩健身器吧。”我高兴地答应了。从那以后哦,只要一下课,她就和我一起玩。

怎么样?不错吧!

指导教师:张岩。

我的小伙伴

我的不伙伴是芳芳,每当我看到漂亮的画时就会想到那个下午,发生的在我和芳芳之间的事。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芳芳复习完功课之后,我们就把各自在美术课上做的手工拿了出来,芳芳和我的画都很漂亮不过我的比她的细致一些,芳芳就拿着我的画东看看,西看看把我的画在手中翻来覆去的。

在一段时间里她说要帮我加一点东西,我同意了我的画被她的笔加了几笔,本来是不太好我也忍住了,可是当我的画被风一吹又多了几条我一生气把她一推。

正好一脚路在了我的画上又多了一个脚印我生气的拿起她的画用手撕破了我气冲冲的走了以后我们谁也没有理谁在一次放学途中芳芳向我跑了过来拿出一幅精美又细致的画来对我说:“对不起上次是我不好这幅画是我送给你的明天我要搬走了再见!”

我呆了,第二天上学时没有再见到她了,我很伤心,这是她送给我唯一的东西,直到现在那幅画还保存着。我好想对她说那次的事我也有错。

这就是芳芳。

我的小伙伴

他长的特别可爱,乌黑的短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红润的脸庞显得他格外健康。他说话斯文举止得体,他非常热爱集体,尤其喜欢帮助别人。他就是我在幼儿园时代便结识的小伙伴——张礼。

我喜欢张礼,最主要原因是他身上的许多好品质值得我学习。记得有一次上活动课,同学们都跑到操场上无拘无束地蹦蹦跳跳,连负责当天值日的同学都兴奋地忘了做班级卫生。所以当我和张礼一起回教室取水喝的时候发现教室里非常脏乱,地上还有一大堆不知谁丢下的纸屑。张礼看了看,对我说:“应该是同学们着急出去玩,没来得及扫收拾,我们来收拾吧!”说完,便拉着我一起开始动手打扫教室卫生。我们先清扫地面,再把桌椅摆放整齐,最后又把讲台收拾干净,总之是忙得不亦乐乎。做完好事的我最先想到的是去报告老师,得到表扬。可张礼对我说:“这点小事没必要让大家都知道,保持教室卫生是我们应该做的……”这番话让张礼在我心里的形象更高大了。

我有时比较粗心,总是在重要关头忘记什么东西。一次期末数学统考,还有几分钟就要开始考试了,同学们都在做考前准备。我一打开铅笔盒,发现直尺忘带了,考数学没有尺子哪行呀?我顿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他看见我抓耳挠腮的样子,便走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心急火燎地说:“都怪我,偏偏在这个时候忘记带尺子。”张礼看我急成了这样,毫不犹豫地跑回自己的座位上,把他的一把新尺子一掰两段,并将其中一截递到我手里。我愣住了,“啊,多么好的.新尺呀!”我感激地望了望张礼,手里紧紧地握着那截尺子,不知说什么好。他呢,只是冲我微微一笑,说:“快拿去用吧。”拿着那半把尺我心里一阵热乎。

我决定把那尺子珍藏起来,因为在那短短的半截尺子上凝聚着我俩之间的深厚友谊。每当我看见那半把尺子,就会想起我的小伙伴——张礼,他,一个当别人有困难时,就主动伸出援助之手的人、一个热爱集体、助人为乐的人。他的优秀品质会永远激励我不断进步!

我的小伙伴

我有一个好朋友,它是kd猫,长着一身白绒毛,戴着红色的蝴蝶结,两颗乌黑发亮的眼睛特别迷人,又大又黄的扁鼻子真惹人喜爱,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休闲鞋,正好与蝴蝶结对应,黄色的衣服上有两条天蓝色的背带,看起来可真漂亮啊!

它对我的帮助可大了,陪我唱歌、跳舞,陪我做作业,陪我说话,还陪我睡觉等。有了kd猫,我就不寂寞、不孤单了,生活充满了欢乐。

指导教师:郑贤。

我的小伙伴

伙伴,是与你年龄相仿,性格相投的人,更是在你有困难时与你风雨同舟,有痛苦时与你分担的人。便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我的伙伴叫马成婧,她的名字听起来很文静,但生活中的她确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她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头乌黑的头发,还有一双灵巧的小手。我们的爱好相同,步调一致,就连志向也相近。

回到教室里,她立刻把我的状况汇报给了老师,又回到我的座位旁,拿出了她的电话卡并询问我家里的电话,我见了一边摆摆手,一边笑着说:“现在不怎么疼了,不用给我家里打电话了,我没事!”马成婧半信半疑地走出教室,给我接了杯热水让我捂捂肚子。

这个下午,我明白了许多,为什么大家喜欢和她一起玩儿,和她做小伙伴,也许正是因为她这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因为她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同学,再回想自己不曾对伙伴有过这样的帮助,我真是既惭愧又内疚自己过去对伙伴的态度。

有的人懂得宽容谦让,有的人诚实守信,还有的人敢于大胆尝试,但我永远敬佩马成婧那乐于助人的品质!

我的小伙伴

童年是幼稚的年代,是天真快活,无忧无滤的年代,然而玩耍却成了童年时光里的一道美丽的风景。

玩耍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这样也就会少不了有1些小伙伴了。我的童年好伙伴很多,但是我的脑海的记忆当中给我印象最深1个的至今还是我的挚友。

他是一位地道的农村孩子。中等个子,眼睛不太大但却有1种霸气。两道浓黑的剑眉,给人1种畏惧而羡慕的感觉。

我们两家里的很近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们之间有种默契。他与我同龄,按月份他比我大,但论辈分他还的喊我‘叔’。当时我们就是1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无论干什么都在1起,有时候也断不了闹个矛盾。必定是小孩子什么都不太懂。但我们不久就又会和好。

随着时光的消逝年龄的增长,我们被送入了当时幼稚,贪玩思想中的监狱——学校。既然在不乐意也无能为力呀。毕竟是一道必要经过的人生程序。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的友情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更加亲密。冬天无论多冷他都去喊我,因为我爱睡懒觉。以后的日子依旧这样。

我们最喜欢夏天。每当那时候我们放学后就可以到我们村庄的西边河里去游泳,每逢星期天我还与他1起去放羊说是放羊不如说是放纵我们自己。我们到了草地之后把羊1撒,我们就去地里挖红薯,还有玉米。弄到以后他还会烧红薯。我们当时谁比谁弄的脏。有时想吃的急切把嘴都给烫起泡了,然后就抓蚂蚱,蟋蟀来玩,当近黄昏时分我们就该回家了。不管羊吃饱了没有。反正我们已经差不多饱了。当时还喜欢下雨的天气。至于为什么吗?现在让我说出口还有点害羞。但毕竟是童年的幼稚,就是去地里偷东西,每到雨下到极大时我们几个就光着脚挽起裤腿就出发了,偷甜瓜,去林场偷水果之类的,我最难忘的是被捉之后,主人非的让我们把偷的未成熟的果实吃掉。真的难以下咽呀。

思想的成熟,年龄的增长。我们步入中学,但是不久他就辍学了,以后就我一个人了。每天我都走在那熟悉的乡道上,日复一日我们成了两条路上的人了。我学生而他非。但是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们的友情。

我深信培养出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是永远可以走到1块儿的,而如今我已经进入了更高1等学校,但我们俩在1起的时候仍然有共同语言,仍然亲密无间。

我的小伙伴

小伙伴这个“角色”是每一个人的童年中必不可少的,可以说没有小伙伴就没有快乐的童年。

在辈分中属于我侄子所以他只可以叫我叔叔所以这让我感到有种至高无上的荣誉感。他叫小熊(小名)是个阳光帅气的小男孩他让人最佩服的便是他的幽默了。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小熊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这不,有一次,他又将“贪婪的目光”投向了冰箱(当时是夏天,里面有冰淇淋)。正当他要“作案”时,他奶奶闻声而来,看出他的“动机”后,怒不可遏(那时小熊因为吃冰淇淋“过度”而肚子疼痛):“你是不是痛不怕的啊!皮痒了是不是?小心我自己把冰淇淋吃了!”小熊听了之后以臣民对皇上的语气说:“一勺行不行?一勺!”“好吧”小熊奶奶无可奈何地答道。只见小熊迅速将厨房的锅拿起(锅像一只放大了的勺子),以排山倒海之势打开冰箱门,“铲”了一大“勺”,然后……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再也不曾见到他吃冰淇淋,原因大家心知肚明。

他也是个“搞怪奇葩”。一日,我问他:“怎么让蚊子不叮我们呢?”他得意地回答:“在身上粘胶水,粘住蚊子,让它们等我醒来收拾!”结果他居然真的这么做了,他在手臂上涂满了胶水,一不小心粘住了被子,不过他没有发觉。等到第二天,他招来的只有奶奶的一顿臭骂。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知心朋友,要学会珍惜这些友情。最好的感情莫过于最纯洁的友谊!学会珍惜我们的友情,记住现在的一点一滴,那将是以后美好的回忆!

我的小伙伴

说来奇怪,别的小伙伴都是同龄人,可却是比我大一岁的五年级的大哥哥,他在五(7)班,叫章震国。他有着一张不怎么好看的脸,他的眼睛大大的,嘴巴小小的,做起事来也很认真,我非常喜欢他的性格,所以我才和他做朋友的。

有一次,他背着书包和我一起到家教学习,我们到了家教中心,正准备写作业的时候,他递给我一本笑话书说送我了,我就对他说“谢谢啊”,过了一天,他过来找我要书说:“昨天那本书看完了吗?看完了就还我。”我一脸的疑问:“你不是把书送我了吗?”“我才没有说要把书送给你呢!”他坚决否定了我的话。“你就有!”我生气的说,“你自己说的还说不是,我不跟你玩了”。过了一个星期后他跟我说“对不起,上次我的书就送给你了,我们还能做好朋友吗?““当然,我们还是好朋友。”我笑着说。

最后我们终于和好了,并成了好朋友。

我的小伙伴

看,那个女孩正微笑着款款向我走来,她就是我最亲密的小伙伴。我与她相识五年了,也算是深交了。

她长着一张恰到好处的鹅蛋脸,一双典型的桃花眼总是很有神。小巧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樱桃般的小嘴能说会道的。她的皮肤很白皙,长相可爱,是个名副其实的美人,而且是那种特别耐看的美人。

她酷爱设计,喜欢给她的芭比娃娃设计衣服。她所设计的衣服都是独具匠心的,她会用巧手一针一线地给娃娃缝纫衣服。但她最擅长设计衣服拖尾裙。美轮美奂的礼服穿在娃娃身上让人都艳羡不已,我总是调侃她说:“未来的设计师,等我们都长大了,一定不要忘记为我设计身衣服喔。”每当这时她总会抱我以莞尔一笑。我觉得这笑容里含着害羞和自豪。

她砍价的能力真是超众。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次,我们几个相约去吃汉堡,茶足饭饱后,她的妈妈马上就要生日了,她要去为妈妈挑选礼物,让我们陪她去一趟,我们都答应了。到商店后,她一眼就相中了摆在店铺显眼位置的物品。那是一束捧花,有着两只可爱的小熊,但是价值不菲呀!上面标价三十元。但我们吃喝玩乐后个个囊中羞涩,她的钱也所剩不多。我很担心,便劝告她:“这都卖三十元,你根本没有多少钱了。”

“没关系,看我的吧,一会儿只需要配合我,帮助我圆场。”她胸有成竹地说。她的砍价大法可谓一绝,第一招:明知故问。“老板,这个东西多少钱呀?”她问,那位老板热情的说:“姑娘,你眼光可真好。这件卖得很火爆,就剩这一件了,而且价格也不贵,才三十元。

听了老板的话,她使出了第二招:美色征服。只见她甜甜的笑着,笑容像百合花一样灿烂。却故作惊讶地说:“啊,怎么这么贵,老板便宜点好吗?”那位老板见她哀求的模样,心不由得软了。爽朗地答道:“那好吧,二十八元卖给你。”

这个价格仍达不到她的满意,她接着使出了第三招:装可怜。她装作很遗憾的样子说:“那怎么办,我只有二十三元,而且还得朋友借我才能凑够这么多钱。”“是啊是啊,我能借给她两元钱。”我急忙帮她圆场,挑起配角的重担。老板便不高兴了:“不行,二十五少是最低价了,少一分都不行。”

他看到这种情况,她又使出了第四招:欲擒故纵。马上装出一副很惋惜的样子:“那好吧,我不要了!”说着便拉着我们往外走。那位老板便急了:“别,别,别!二十三元就卖给你好了。你这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真服了你了。”

最后,她顺利以二十三元的价格拿下了本来卖三十元的东西,其实只有我知道她手里的钱不止二十三,我对她的砍价本领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邢雨欣,一个心灵手巧、聪慧机灵的小姑娘,听了我的介绍,你应该了解她了吧。

我的小伙伴

是张艺赢,她是一个可爱的8岁小女孩儿。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总是扎着马尾辫,走起路来就像马尾巴一样摇摆,好看极了!

她还有两排雪白雪白的牙齿,跟雪一样,我就问她:“张艺赢,你的牙齿怎么这么白呢?”她只是哈哈笑着,啥也不说。

哦,对了,你们想不想知道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呢?那就听我说说吧:嗯,以前呢,我还很小,我们并不认识。有一天,妈妈抱着我去买菜,走着走着,我们看见了张艺赢的妈妈,她看见我们,就说了声:“嗨。”我小声地问妈妈:“妈妈,她是谁呀?”妈妈说:“她是我的同学!”我往她身后一看,发现有一个小朋友害羞地往阿姨身后躲,我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谁呀?”她小声地回答:“我,我是张艺赢,你好呀!”于是,我也开心地说:“你好,我是强亦恒,我们做好朋友吧!”“好呀,好呀。”她也开心地说。从此以后,我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

哦,我还忘了,她还是个热情的太阳,我每次生气,看见她,我就会温暖许多。唉,她真是我的好伙伴呀!

我的小伙伴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会想起他——刘慰祖是我从幼儿园就认识的好朋友,我们一起上同一所幼儿园一起上同一所小学,我们两个的学习成绩都差不多,直到四年级时我转学了转到了团结小学,但是我周末时常常和他一块玩滑板,一块玩旱冰鞋。

刘慰祖今年11岁了,他的属相是羊,比我只大了一岁。他的个子很高,方方的脸上有一双明晃晃的大眼睛,他们家离我们家很近走几分钟就到了。小时候,我们一般都一块上幼儿园,放学了一块回家。我们之间发生过许多搞笑的事情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吧:有一次,我们把家庭作业都写完了,就一块拿着旱冰鞋出去玩。那时候,他才刚开始学旱冰,一直不敢放开手滑,只能按着身旁的东西滑,我就为了戏弄他一下,见一个人穿着旱冰鞋跑在前面把他远远地抛在后边,在远处看着他,他看我跑在前边慌了,就赶紧按着身旁的东西快步向滑来,结果有一下没站稳,一下子摔了个屁股着地,他怎么努力都站不起来。我看到他摔倒了也慌了,就赶快跑过去问他:“怎么了?摔痛了吗?”他说:“还好吧,只是屁股有点疼而已”。看到他滑稽的样子。我笑得前倾后仰,结果和刘慰祖一样也摔了一个屁股着地。我们两个相互看了看对方再一看自己两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最后我们俩互相扶持着总算都站了起来,满身灰的抱着挨骂的心回到了家。最终的结果你们可想而知当然是挨一顿骂了。

这就是——刘慰祖。

我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和我同岁,而且我们是一个班级的,他叫马仡。他长的还算漂亮,大眼睛,就是单眼皮,皮肤有点黑,但他一笑起来比较可爱,腮边有个浅浅的酒窝。别看他是男孩子,却特别爱“臭美”。记得那是去年夏天的一个早晨,我去找他跑步,可他硬是要我等一会儿,说是他还没有洗脸,出去吓死人的。我知道他不过是想好好打扮一下罢了。他还特别淘气。一次我去他家找他玩儿,见他一瘸一拐的,就奇怪的问他怎么搞的。哈哈,原来他爬梯子上房顶,不小心脚一滑,摔下来了,结果就这样了。还好,只伤了皮肉,没摔断骨头。这就是我那爱臭美又淘气,却很可爱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

前言:这次我描写的小伙伴是一条小狗,小狗和我形影不离,我用这篇作文来纪念我的.小伙伴。

我家养了一条小狗,它很乖,很通人性,很可爱,我给它取名叫“可可”,它几乎和我形影不离,是。

一身黄色的毛,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眼眶黑乎乎的,一到晚上,那双小眼睛就会闪闪发这,,像两颗黑宝石,它的耳朵呈三角形,它的主人来了,它就会竖起耳朵来听,它都竖起耳朵来听,如果有人批评它,它就低下头,主人不在时,它的耳朵就会垂下去,但很有精神,总是保持警惕状态,这样,小偷就不敢观临我家了,它成了我家的义务守门员。

它的嘴里长着雪白而坚利的牙,因此,它很爱吃肉,特别爱啃骨头,它吃肉和啃头时总是津津有味,一副贪婪的样子,它吃饭喝足后,就与我带乐,有时还爬到我的身上,有时还会就趴下来敬礼呢。

可可是一只非常能干的小狗,一天晚上,它听到一阵脚步声,开头,可可以为是过路的人,没有在意,可是那声音走近后有些异样,可可就注意上了,尾随它到了窗户口,见小偷在爬窗,可可就冲上前去咬住小偷,汪汪汪地大叫不止,结果惊动了主人,就把小偷抓住了。可可就成了我我家抓小偷的功臣。在我们这个村里,我家的可可有了最“牛“之狗的美誉。

可可也很很通人性,因为我我学习不好,遇到作业不会做,或者挨了妈妈的骂,小乖就好像我知道我的心事似的,就会围着我转,想办法让我开心,我把它看成我的开心果。它调皮时是我每次上学时它都要跟路,像跟屁虫,我重三便四地赶它唤它,它才依依不舍地回去。

可可,虽然是一只小狗,却是我无言的好朋友。

作文点评:

这是一篇介绍作文,作者把小伙伴描写得惟妙惟肖,把握住了小伙伴的各个特点,是一篇好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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