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准则(模板16篇)

时间:2023-12-17 14:21:29 作者:念青松

优秀作文需要有清晰的主题和明确的立意,能够给读者以思考和启示。优秀作文需要有清晰的思路和条理性。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写作方面的经验总结,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最高人民法院月18日发布,12月6日修订后重新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章忠诚司法事业。

第四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三章保证司法公正。

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

第十二条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第十四条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

第四章确保司法廉洁。

第十五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廉洁底线,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

第十七条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八条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章坚持司法为民。

第十九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注重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寻求有利于案结事了的纠纷解决办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二十一条认真执行司法便民规定,努力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必要的诉讼便利,尽可能降低其诉讼成本。

第二十二条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第六章维护司法形象。

第二十三条坚持学习,精研业务,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惩恶扬善,弘扬正义,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二十四条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

第二十五条加强自身修养,培育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与法官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

第二十六条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期间,应当遵守本准则。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负责督促实施本准则,对于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视情节后果予以诫勉谈话、批评通报;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关纪律和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年10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同时废止。

保安商业道德准则心得体会

作为保安,我们肩负着保护公众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责任。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不仅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遵守保安行业的商业道德准则。在我长期从事保安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遵守商业道德准则的重要性。本文将从提高职业素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服务意识、弘扬诚信精神和塑造良好形象五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遵守保安商业道德准则能够提高职业素养。作为一名保安人员,我们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才能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遵守商业道德准则可以培养保安在工作中的严谨态度、细致观察力以及敢于承担责任的精神。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保护好公众的安全。

其次,遵守保安商业道德准则有助于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保安工作关系到公众的利益,在工作中我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坚守底线,严守纪律。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我们才能更好地处理各种复杂问题,以专业的素养和耐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还原公正和正义的价值。

第三,遵守保安商业道德准则能够增强服务意识。保安是公共安全的守护者,在工作中我们要以公众安全为己任,时刻保持服务意识。无论是在保卫停车场、商场,还是在守护单位或者小区门口,我们都应该耐心细致地为每一位求助的人提供协助,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只有深刻体会到遵守商业道德准则对维护公众利益、服务社会的重要性,我们才能更加热情地投入到工作中,为公众的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遵守保安商业道德准则有助于弘扬诚信精神。在保安工作中,诚信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保安人员要明理守信,依法依规工作,严守保密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做到诚信守信,才能赢得公众的认可和信赖,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得心应手,为公共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遵守保安商业道德准则有助于塑造良好形象。保安行业作为公众安全的守护者,我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我们的评价。只有遵守道德准则,做到廉洁奉公,言行得体,举止文明,我们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社会的尊敬和认可。良好的形象不仅对我们个人的职业发展有利,也对整个保安行业的形象和声誉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保安商业道德准则对每一位保安人员而言都具有指导意义和重要价值。通过遵守保安商业道德准则,可以提高我们的职业素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服务意识,弘扬诚信精神,塑造良好形象。只有始终坚守商业道德准则,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为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生记者道德准则

《中国医师道德准则》规范了医师的道德底线,促使医师把职业谋生手段升华为职业信仰;医师应遵从行业自律的要求,以医师职业为荣,笃行中国医师道德准则,赢得社会的尊重,让医学的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

1.坚持患者至上,给予患者充分尊重。

2.敬畏生命,以悲悯之心给予患者恰当的关怀与照顾。

3.不因任何因素影响自己的职业行为,拒绝参与或支持违背人道主义的行为。

4.在临床实践、教学、研究、管理或宣传倡导中,承担符合公众利益的社会责任。

5.终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6.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医疗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7.维护职业荣耀与尊严,保持良好执业状态。

二、医师与患者。

8.不因患者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政治关系、种族、宗教信仰、国籍、出身、身体或精神状况、性取向或经济地位等原因拒绝收治或歧视患者。

9.耐心倾听患者陈述,建立相互尊重的合作式医患关系。

10.以患者可以理解的语言或方式与之进行交流,并尽可能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不以不实的宣传或不正当的手段误导、吸引患者。

11.不以所学的医学知识和专业技术危害患者或置患者于不必要的风险处境。

12.医师不应将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前的知情同意视为免责或自我保护的举措,更不应流于形式或视为负担,而应重视与患者的沟通和宣教。

13.医师享有对患者处方、治疗或转诊等技术决策的自主权,当患者利益可能受到损害而医师本人无力解决时,应主动通过相关途径寻求解决。

14.选择适宜的医疗措施,对于经济困难的患者尽量给予医疗帮助或协助其寻找救助途径。

15.追随医学进步,不断更新知识,通过自我提升,更好帮助患者。

16.在医疗实践中,严格区分治疗行为与实验行为,恪守职业道德。

17.正确评价自己的医疗能力,在个人技术有局限性时,应与同事商讨或寻求帮助,以求得到合理诊疗方案。

18.在临床实践中应时刻关注可能威胁患者安全的危险因素,并积极向管理者提出危险预警和改进建议。

19.在指导医学生临床诊疗活动中应避免给患者带来身心损害。

20.慎重对待患者对于维持生命治疗的选择。尊重丧失能力患者在其丧失能力之前所表达的意愿,可通过生前遗嘱、替代同意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权益。

21.为患者保守秘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或评论涉及患者隐私或有身份识别的信息。

22.除信息公开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而需要隐瞒信息的情况外,患者有权知道病历上与其相关的信息及健康状况,但病历上如涉及第三者的保密信息,医师则应征得第三者同意才可以告知患者。

23.尊重患者的合理要求和选择,尊重其接受或拒绝任何医疗建议的权利。

24.面对失去意识的急危患者,应寻求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无法联系患者法定代理人时,医师可默认为患者同意,报经医疗机构管理者或授权负责人同意后施救。对自杀患者,也应挽救其生命。

25.对行为能力受限的.患者,应尽量让其在诊疗过程中参与决策。

26.如果患者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人禁止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治疗时,医师有义务提出异议,如在危急时则以患者利益至上而从事医疗行为。

27.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特别关注对未成年人、妇女和精神障碍者的人身保护。

28.在宣告患者死亡时,要严格按照临床死亡标准和相关医疗程序施行。在患者死亡后,应当安慰家属,告知其善后事宜。

三、医师与同行。

29.医师应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和支持;正确对待中医、西医各自的理论与实践。

30.公正、客观评价同行医师的品格和能力,不包庇和袒护同行,积极参与医疗技术鉴定和出庭作证等法律程序。

31.医师不应相互诋毁,更不得以不正当方法妨碍患者对其他同行的信赖。

32.医师应与同行相互学习与交流,并将自己的技术和知识无私地传授给年轻或下级医师。

四、医师与社会。

33.给予急需医疗帮助的人提供适当的医疗帮助并负有专业责任。

34.对社会负有解释科学知识的专业责任,医师应成为公众健康的倡导者、健康知识的传播者和公众健康危险的警示者。

35.要意识到团体、社会和环境在患者个人健康方面的重要影响因素。要在公共健康、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社会福利以及相关立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6.应确保所参与的项目研究符合科学和伦理道德要求。

五、医师与企业。

37.不得因医药企业的资助而进行有悖科学和伦理的研究,不能为个人利益推销任何医疗产品或进行学术推广。

38.对于医药企业资助的研究,医师应该在公布、展示研究成果或宣教时声明资助事实。

39.医师不得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对于企业的公益资助、临床研究或学术推广应按规定申报和说明。

40.应当抵制医药企业假借各种名义向医师推介的处方药品搭售、附赠等促销活动。

学生记者道德准则

《z学院报》学生记者团是在中共广州z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由院报编辑部指导的学生记者团体。为了规范记者团的管理,促进学生记者全面发展,依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结合我们学生记者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准则。

《z学院报》是学院宣传阵地的重要窗口,学生记者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学院的各项方针政策为精神动力,以传播校园动态,倡导和谐校园,营造校园文化氛围,树立z形象为目的,弘扬校园建设主旋律,以“团结、热情、主动、负责”为工作精神,继承和发扬新闻工作优良传统,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承担记者责任,敬业奉献、诚实公正、团结协作、严守法纪校规。

1、紧密配合学院中心工作,贯彻学院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校园文化建设与党的主张统一起来,坚持正面宣传为主。

2、牢固树立学院观点,把师生、教学、就业为报道主体和服务对象,深入各系部,挖掘师生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关注同学们所关注的'现象和问题并进行深入调查,反映学生心声,记录学院向前迈进的历程,关注校园动态,反映校园生活。

3、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师生,陶冶师生情操,弘扬校园正气,传承校园文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4、采访报道事件要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报道事件动态。

第二条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客观。

1、参加校内外的新闻采访活动,要通过正确的途径获取新闻素材,新闻采访要出示院报记者证。活动必须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和情节准确。

2、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客观对待采访报道对象,严禁虚构或制造新闻。新闻报道类稿件必须署学生记者的真实姓名。

第三条发扬优良作风,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学生记者综合素质。

1、强化学习意识,养成学习习惯,加强新闻业务理论学习,同时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深入系部、贴近师生、体验校园生活,()在深入中了解学生生活,反映校园动态。

4、尊重他人的着作权益,引用他人的作品要注明出处,反对抄袭和剽窃行为;

5、不以新闻报道形式做任何广告性质的宣传。

第四条坚持改革创新。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1、深入探讨校园生活,主动发现新闻线索,发现学生生活问题,因势利导,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新闻影响力。

2、认真学习新闻工作艺术,增强新闻策划能力以及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

第五条严守法纪校规。要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党的新闻工作纪律和校报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利益。

1、严格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以记者团的章程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校园新闻报道工作。

3、禁止采访需要保密的事件。

第六条本准则适用于记者团全体学生记者(见习记者)。

第七条本准则参照《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制定,最终解释权归《z学院报》编辑部和记者团。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为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公证员依法履行公证职责,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制定本准则。

一、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第一条公证员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二条公证员应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公正、属守诚信,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第三条公证员应当依法办理公证事项,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第四条公证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不得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第五条公证员应当自觉履行执业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更不得利用知悉的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六条公证员在履行职责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制止。

二、爱岗敬业规范服务。

第七条公证员应当珍惜职业荣誉,强化服务意识,勉励敬业、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第八条公证员应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代理人和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就权利和义务的真实意思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做出明确的解释,避免形式上的简单告知。

第九条公证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平等、热情地对待当事人、代理人和参与人,并要注重其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的差别,避免言行不慎使对方产生歧义。

第十条公证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公证事项,注重提高办证质量和效率,杜绝疏忽大意、敷衍塞责和延误办证的行为。

第十一条公证员应当注重礼仪,做到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维护职业形象。

现场宣读公证词时,应当语言规范、吐字清晰,避免使用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语言表达方式。

第十二条公证员如果发现已生效的公证文书存在问题或其他公证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三条公证员不得利用媒体或采用其他方式,对正在办理或已办结的公证事项发表不当评论,更不得发表有损公证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言论。

三、加强修养提高素质。

第十四条公证员应当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第十五条公证员应当道德高尚、诚实信用、谦虚谨慎,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品行。

第十六条公证员应当具有忠于职守、不徇私情、弘扬正义,自觉维护社会公平和公众利益。

第十七条公证员应当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十八条公证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保证自己的职业品质和专业技能满足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

第十九条公证员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勤勉进取,努力钻研,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执业水平。

四、清正廉洁同业互助。

第二十条公证员应当树立廉洁自律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和与公证员职务、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公证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得利用公证员的身份和职务为自己、亲属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十二条公证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的答谢款待、馈赠财物或其他利益。

第二十三条公证员应当互相尊重,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平竞争,同业互助,共谋发展。

第二十四条公证员不得已不正当方式或途径对其他公证员正在办理的公证事项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二十五条公证员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得利用新闻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

(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

(三)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

(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附则。

第二十六条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监督公证员遵守本准则。

第二十七条公证员助理和公证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由中国公证员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德人际交往的准则

1.说话要用脑子,敏事慎言,话多无益,嘴只是一件扬声器而已,平时一定要注意监督、控制好调频旋钮和音控开关,否则会给自己带来许多麻烦,讲话不要只顾一时痛快、信口开河,以为人家给你笑脸就是欣赏,没完没了的把掏心窝子的话都讲出来,结果让人家彻底摸清了家底。还偷着笑你。

2.遇事不要急于下结论,即便有了答案也要等等,也许有更好的解决方式,站在不同的角度就有不同答案,要学会换位思维,特别是在遇到麻烦的时候,千万要学会等一等、靠一靠,很多时候不但麻烦化解了,说不准好运也来了。

要学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复杂的事情尽量简单处理,千万不要把简单的事复杂化。掌握办事效率是一对小人一定要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实在不行把属于自己的空间也送给他们,让他们如莺歌燕舞般陶醉吧。俗话说大人大度量,不把俗事放在心里,小人鼠肚鸡肠,惹着小人就等与惹了麻烦,天底下多数小人惹不起。直到现在也没更好的办法战胜小人,不知道敬而远之是否可行。

4.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背后算计你的小人永远不会消失,这是中国特色,小人不可得罪,同样小人也不可饶恕,这是万世不变的真理,说到底小人也有心小的一面,对待这种人要稳准狠,你可以装做什么也没发生,天下太平,万事大吉,然后来个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以毒攻毒,让小子知道:小人也不是谁都可以做的,做好人要有水准,做小人同样有难度。

5.对待爱你的人一定要尊重,爱你是有原因的,不要问为什么,接受的同时要用加倍的关爱回报,但是千万不要欺骗人家的感情,哪怕你对人家没兴趣,哪怕人家长得丑一点,这是你用钱买不来的财富。记住:轻视人家付出的情感就等于蔑视自己,玩物丧志,玩人丧德,爱人是一种美德。背后夸奖你的人,知道了,要珍藏在心里,这里面很少有水分。当面夸奖你那叫奉承,再难听些叫献媚,你可以一笑而过,就当什么也没发生,也许不久就有求于你。对于那种当众夸奖你的人,就疏忽不得了,也许你转过身去,就用指头戳你。掌握一条原则:逢人多贬自己,少夸别人,选先评优的时候除外。

6.待人接物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可以老把自己当人物,老拿自己当领导,老把自己当富翁,老以为自己是情圣,老是自我感觉良好,即便真是小有作为,业绩斐然,也要谨慎,要虚怀若谷,要大智若愚,其实人的最终结局都是一样的,只是你把自己看复杂了。说句俗话:千万别把自己当回事。骗你一次的人绝不会放弃第二次机会,对骗子不要抱任何幻想。靠贬低别人提高自己的身份,其结果就是暴露自己的无知与贫乏。

注意事项。

做一个人生的观光客吧,乐观的心态来自宽容,来自大度,来自善解人意,来自与世无争,说到底只要与人为善,以德服人,离是非远点,靠家人近点,便有了心安,有了惬意。

道德准则心得体会

道德准则是指对于个人和社会行为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它是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价值观,对于塑造个人品格和社会道德风气具有重大意义。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一直通过观察和思考不断总结道德准则的重要性,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感悟。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谈谈我对道德准则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坚持诚实守信是道德准则的核心之一。诚实守信不仅仅是个人品质的要求,更是构筑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基石。当一个人诚实守信时,不仅能够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还能够帮助他人解决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我的生活中,我一直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撒谎、不欺骗,始终对他人负责。正是这种态度使我在不断充实自己的同时,也保持了良好的人际关系。

其次,道德准则要求人们对于他人给予关爱和帮助。关爱他人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更是一种人性的体现。在我看来,关爱他人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是每个人应该履行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我常常和朋友一起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通过关爱他人,我不仅能够感受到他人的温暖和幸福,也能够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此外,道德准则还要求人们保持谦和的态度和行为。谦和是一种对待他人的态度,体现了个体对于社会和他人的尊重和关心。在现代社会,个人主义大行其道,人们往往忽视了谦和的重要性。然而,我始终坚信谦和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面对他人时,我总是保持谦和的态度,并对他人的观点和意见保持开放的心态。通过谦和的行为,我与他人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也获得了更多的机会和成长。

除此之外,道德准则还要求人们保持公正和正义的原则。公正和正义是社会秩序的基石,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在我的生活中,我一直以公正和正义为准则,坚决反对一切不公和不义的行为。我相信公正和正义会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和尊重,也会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和谐和进步。

总的来说,道德准则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和实践对于个人品质的培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坚持诚实守信、关爱他人、保持谦和和实践公正正义的原则,我们能够成为更好的人、塑造更良好的社会风气。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够不断总结道德准则的重要性,努力践行和充实自己,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

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专业职能的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心理咨询师的工作目的是使来访者从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中获益。心理咨询师应保障来访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

2、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收费标准、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依赖。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7、心理咨询师应尊重其他专业人员,与相关专业人员建立一种积极合作的工作关系,以提高对来访者的咨询服务水平。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权,无论是在个体治疗或是在集体治疗中都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为来访者保守秘密。

6、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启动危机干预方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如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五)知情同意原则。

知情同意由三个基本要素组成,即告知、自愿以及能力。告知是指在来访者做出知情同意之前,心理咨询师有义务和责任告知来访者以下情况:咨询的特点、性质、预期疗程、费用、保密范围等,如果来访者在没有被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做出知情同意,法律上被视为无效同意;自愿是指来访者做出知情同意的过程中,不受外界的利诱或胁迫,其决定是自愿自主的;能力是指来访者作为知情同意的法律主体,应当具有法律所要求的行为能力。

4、任何时候来访者都有权终止咨询或更换咨询师;。

5、如果来访者的确没有法律责任能力做决定,但又必须进行心理咨询时,可以请监护人采用“替代同意”的形式。

咨询的中断是指在咨询期间因咨询师个人原因暂时停止咨询。

2、除非来访者或者第三方付酬人员提出不需要的情况,心理咨询师在中断咨询之前,需要以合适的方式向来访者提供有关其他选择性咨询方式的建议。

咨询的中止是指经过商定,心理咨询师停止向来访者提供咨询服务,和来访者结束咨询关系。

2、如果心理咨询师受到来访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的威胁,或者继续治疗可能会危及到心理咨询师的安全时,那么心理咨询师可以终止咨询。

(八)关于心理咨询案例资料的保存和处理。

心理咨询师须确保案例资料的安全,避免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4、心理咨询师因专业工作需要对心理咨询或治疗的案例进行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例外)。

心理咨询师应正确理解心理测量与评估手段在临床服务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并恰当使用;心理咨询师在使心理测量与评估过程中应考虑被测量者或被评估者的个人和文化背景;心理咨询师应通过发展和使用恰当的教育、心理和职业测量工具来帮助来访者。

5、心理咨询师有责任维护心理测验材料(指测验手册、测量工具、协议和测验项目)和其他测量工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向非专业人员泄漏相关测验的内容。

心理咨询师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专业伦理规范;心理咨询师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应基于科学的研究和发现,在专业界限和个人能力范围之内,以负责任的态度进行工作;心理咨询师应不断更新并发展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自我保健的活动,促进个人在生理上、社会适应上和心理上的健康以更好地满足专业责任的需要。

6、当心理咨询师通过公众媒体(如讲座、演示,电台、电视、报纸、印刷物品、网络等)从事专业活动,或以专业身份提供劝导和评论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论要基于恰当的专业文献和实践,尊重事实,注意自己的言行应遵循专业伦理规范。

8、心理咨询师不得利用专业地位获取私利,如个人或所属家庭成员的利益、性利益、不平等交易财物和服务等。也不得利用心理咨询、教学、培训、督导的关系为自己获取合理报酬之外的私利。

心理咨询师在专业工作中应遵守有关法律和伦理,努力解决伦理困境,和相关人员进行直接而开放的沟通,在必要时向同行及督导寻求建议或帮助;心理咨询师应将伦理规范整合到日常专业工作之中。

2、心理咨询师若发现同行或同事违反了伦理规范,应予以规劝。若规劝无效,应通过适当渠道反映其问题。如果对方违反伦理的行为非常明显,而且已经造成严重危害,或违反伦理的行为无合适的途径解决或根本无法解决,心理咨询师应当向本中心举报,以维护行业声誉,保护来访者的权益。如果心理咨询师不能确定某种特定情形或特定的行为是否违反伦理规范,可向中心老师寻求建议。

学生记者道德准则

一、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二、缄默:不说于人于己不利的话,不作无谓交谈,更不和人说空洞无聊的废话。

三、秩序:何处放何物,何时干何事,都要心中有数,按部就班,决不随心所欲,蛮干瞎干。

四、果断:该做的事一定要做,要做就一定做好。

五、节俭:钱花在对己对人有利之处,决不浪费。

六、勤奋:珍惜一切时间,用于有益之事,不搞无谓之举。

七、真诚:决不能有损人利己的欺诈行为,心存良知,为人正直,讲话实在。

八、正直:承担起自己责任内应做的好事。任何事情,只要别人会因此蒙受不利,就不要进行,宁可自己付出代价。

九、中庸:不走极端,别人的`行为有损于自己时,要善于克制。

十、清洁:身体、衣服、住宅不容有不洁之处。

十一、宁静:不为区区琐事使心境不宁。无论是寻常事故或不可避免的意外不幸,都要镇定处理。

十二、贞洁:对妻子忠贞不二,行正言正,决不做有损自己和别人的安宁与声誉之事。

十三、谦逊:以耶稣和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为榜样,学习他们的谦逊精神。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是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重要保障。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为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一、保障司法公正。

第一条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第二条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和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

第三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除了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公正裁判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提出不宜审理该案件的请求。

第四条法官应当抵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案外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的说情,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法官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不正当的手段迫使当事人撤诉或者接受调解。

第六条法官应当公开并且客观地审理案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但是,法律规定不公开或者可以不公开审理的除外。

第七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第八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第九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避免主观偏见、滥用职权和忽视法律等情形的发生。

第十条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以其言语和行为表现出任何歧视,并有义务制止和纠正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员的任何歧视性言行。

法官应当充分注意到由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和居住地等因素而可能产生的差别,保障诉讼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第十一条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

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

法官调解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并注意言行审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

第十二条法官对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关的措施和裁判应当依法说明理由,避免主观、片面地作出结论或者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并做到:

(二)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三)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

第十四条法官除履行审判职责或者管理职责外,不得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有关信息。

法官不得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泄露或者提供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承办案件法官的联系方式和其他有关信息;不得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联系和介绍承办案件的法官。

第十五条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

第十六条法官在公众场合和新闻媒体上,不得发表有损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评论。如果认为生效裁判或者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本院院长报告或者向有关法院反映。

第十七条法官根据获得的情况确信,其他法官有可能或已经违反法官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有可能或已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向有关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反映。

二、提高司法效率。

第十八条法官应当勤勉敬业,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职责,不得因个人的事务、日程安排或者其他行为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

第十九条法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地立案、审理、判决。

第二十条法官必须杜绝粗心大意、无故拖延、贻误工作的行为,认真、及时、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做到:

(一)合理安排各项审判事务,提高诉讼效率;。

(三)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时间,注重与其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共事的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监督当事人遵守诉讼程序和各种时限规定,避免因诉讼参与人的原因导致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延误。

第二十二条法官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执结。

三、保持清正廉洁。

第二十三条法官在履行职责时,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利用职务和地位谋取任何不当利益。

第二十四条法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款待、财物和其他利益。

第二十五条法官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

第二十六条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得为了获得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人利益。

第二十七条法官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方式和水准,应当与他们的职位和收入相符。

第二十八条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

第二十九条法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财产。

第三十条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四、遵守司法礼仪。

第三十一条法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第三十二条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并做到:

(二)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

第三十三条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

(一)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带徽章,并保持整洁;。

(二)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

(三)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

五、加强自身修养。

第三十四条法官应当加强修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十五条法官应当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对社会现实的深刻理解。

法官应当具备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

第三十六条法官有权利并有义务接受教育培训,树立良好的学风,精研法理,汲取新知识,提高驾驭庭审、判断证据、制作裁判文书等各项司法技能,具备审判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专业能力。

第三十七条法官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严格自律,行为检点,培养高尚的道德操守,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

六、约束业外活动。

第三十八条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十九条法官必须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相违背的,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

第四十条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产生的困扰和尴尬。

第四十一条法官不得参加带有邪教性质的组织。

第四十二条法官在职务外活动中,不得披露或者使用非公开的审判信息和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非公开的信息。

第四十三条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

第四十四条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

第四十五条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第四十六条法官退休后应当继续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避免因其不当言行而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附则。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指导、监督本院法官遵守本准则。

第四十八条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期间,应当遵守本准则。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员和法警,参照执行本准则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德的准则作文

准则(样本)。

准则:准则是单位主管部门对某一方面的工作规定的应用文。

格式:1标题。2正文:开头概括说明制订的目的,主体部分可分条陈述。3署名、日期。

范例。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准则。

为做好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使会计在反映和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发挥应用的作用,特制订本规程,作为全厂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准则。

一、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会计业务学习和财务财政策学习,切实按照《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规定,做好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

二、做好凭证的编制工作:

1各项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凭证)要做到:日期、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准确、清楚,公章齐全;经手人背书、审核人和主管人的签章齐全完备;在报销列帐后,应分别加盖"收讫"、"付讫"、"转讫"等图章。

2记帐凭证(包括汇总记帐凭证)要做到:日期、会计科目编号及名称、对方科目名称、金额大写和小写、各有关人员签章、收付手续齐全,证证相符。

3各项凭证粘贴、装订要牢固、整齐;封面、封脊书写明白,装订成册,以便查核。

三、做好记帐工作:

1记帐必须及时,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摘要明白,便于查阅。坚决防止漏记帐、记错帐、重复记帐和积压帐目。

2每本帐簿启用时,应在帐簿内列表载明单位名称、开始使用日期、共计页数(活页式帐簿应在装订成册后记明页数)和记帐人员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记帐人员签章。调换记帐人员时,应在表内注明接办人姓名和交接日期,并由接办人签章,以明确责任,保证帐簿记录的合法性。

3为了使帐簿记录清楚整洁,防止篡改,记帐要用蓝黑墨水钢笔,不得使用圆珠笔。红色墨水只能在划线、改错冲帐时使用。

4帐簿必须依照编定的页码连续登记,不得隔行、跳页。

5记帐时必须严格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的凭证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6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分类帐都应事前编列目录,记明每一科目的'名称和页次;记帐后,应将记帐凭证或汇总凭证的编号记入帐簿内,同时在记帐凭证或汇总凭证上注明帐簿页码,或作"※"符号,表示已经登记入帐;在每下页帐页登记完毕,需要转入新帐页时,要在最后一行加计总数,结出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转次页",并在新帐页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同时将上页金额总数记入新帐页金额栏的第一行。

7帐目如有记错时,应用红笔双线将错误处全部注销,然后在划线上作更正记录,并由记帐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划线注销之处,必须原有字迹仍有辨认,不得刮擦、挖补或使用褪色药水。对于错误的数字,必须全部划线更正,不能只划线更正其中的个别错字。

四、做好会计报表工作:

1会计报表,必须根据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和经过审核的各项有关资料编制,以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文档为doc格式。

道德的准则的作文

意大利诗人但丁曾说过这样一名话“一个知识不健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健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我们中华民族,是“文明古国,礼仪这邦。”几千年来,形成了高尚的道德修养。道德是文明的外延,道德也是一个人灵魂的体现,道德更是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从古至今,道德无不被刻入历史的典籍;道德是四岁的孔融懂得“让梨”;道德是董奉行医为民看病;道德是韩信成功后不忘报恩。现在,道德模范更是让世人所歌颂,道德是郭明义无私伟大的奉献精神;道德是赵永录50年摆渡造福百姓;道德是杨善洲植树造林,奉献一生。

我们往往能从一个不起眼的故事中悟出人生的真谛!“瞎子点灯,——白费蜡。”这句歇后语使我想到了一个感人故事一位盲人在夜晚走路时,手里总是提着一盏明亮的灯笼。路人见了很好奇,就问“你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着灯笼走路?”盲人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容,“道理很简单,我提着灯笼并不是为了给自己照路,而是为别人提供光明,别人看见我,就不会误撞我,这样不仅帮助了别人,也使自己更安全。”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内心深处不禁为之一震,一位盲人在漆黑的夜晚为他人点燃一盏希望的灯火,为他人指明方向。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奉献精神啊!而他是那样乐观的态度也让我肃然起敬。为他人无私奉献还不求回报。我想,在当今社会,如果我们都像他那样为他人着想,那么我们的生活将多么幸福啊!

其实,道德不用苦苦寻找,翘首观望,她就在我们身旁。保护环境、爱护公物、拾金不昧、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等。

怎样做一个有道德修养的人呢?首先,在日常生活中尊重他人,因为尊重是道德之本,是人类最起码的道德共识。其次,我们要助人为乐,献出自己的爱心,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最后,我们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真正做到“文明始于心,道德践于行。”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我要行动起来,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举止,让文明成为习惯,让道德成为自然。

道德是一道彩虹,装饰我们的生活;道德是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的灵魂;道德是一弯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田。让我们一起努力吧!让道德这朵美丽的花儿,在祖国处处开放。

道德的准则的作文

刚刚开始看到“次道德”这个词,就要我想到了一些话,“人之初,性本善”总有一些人还是心存善念,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在善和恶的两极中进行道德思维,殊不知,善中可能带有某种程度的恶,恶中也许有某种程度的善。次道德问题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我们不能不面对的道德问题,善与恶是道德矛盾的统一体,且如影随形同时存在。

_在《矛盾论》中提出:“一切矛盾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全部意义。”从道德层次上来看,次道德是次于完美道德的。相对于完美道德而言,它是不完美的,是次等的,是带有瑕疵的道德。

完美道德是人人应当追求的高尚道德,是我们的道德目标。而次道德,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真实存在的道德。有一位犯了受贿罪的公安局长,他“往往是先办事,后收钱”,“而且从不主动索要,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做到”,这个人的行为就有别于那些收了人家的钱又不给人家办事,甚至对有求于他的人敲诈勒索的贪官,所以“他收受了贿赂,别人还说他是个‘好官’”。我们不少人从小就接受了关于“好人”和“坏人”的说法,并认为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二者永远是泾渭分明。

但客观上,真正的绝对好人几乎就不存在。就连_都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

卢梭是法国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学家、文学家和哲学家,他年轻时不仅有过偷盗的毛病,甚至还与一个被他称为妈妈的贵妇人私通,并且他因惯于坦言,当时人际关系也不怎么好。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因为他有勇气在他的《忏悔录》里把自己善良忠厚的一面和卑鄙龌龊的一面都写了出来,“我的内心完全暴露出来了,和您亲眼看到的完全一样,请您把那无数众生叫到我的跟前来,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吧,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以同样的真诚暴露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于说:我比这个人好!”注1看过《忏悔录》的人可能觉得卢梭实在不是一个正人君子,但遗憾的是至今仍没有一个人敢对卢梭的这句话提出挑战,没有人敢把自己的真诚和卑鄙、善良和龌龊统统用文字表述出来,并加上一句话:我比卢梭更好一些!这就说明,符合二元论者关于好人标准的地道的好人并不多见,甚至根本就不存在。

我们绝大多数人的品行都处于次道德的地位。

在一个社会群落中,很多人都不是圣人,也有很多人并不天生是恶的,这就预示着,很多人都可能随时面临着善与非善的冲突。当这种情况不可避免的时候,我们如何让这样一个极大的中间群体趋向善,而不是导致他们最终选择背道而驰。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对面临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树立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

应当摒弃那种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绝对对立的思维模式,应当勇于承认在黑与白之间也还存在无数级别的灰度色阶。次道德现象的出现也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因为在违法行为不可能完全杜绝的情况下,次道德现象使违法者的道德底线提升了,它的直接后果就是减小了社会的危害性。人类社会历史上,法律、道德的发展趋势是把越来越多原来被人们忽略的东西纳入视野,给人的身心更大的空间和自由。所以次道德现象的出现并不会造成原本道德观的没落或者崩溃。

反之,次道德的丧失或对次道德现象不宽容,会使一些犯罪分子更加丧心病狂。

既然提倡次道德不是纵容犯罪,也不会影响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打击。那么,承认次道德在“规范”特定人群行为中的价值,并以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在特定人群中倡导,可以把违法犯罪者对社会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有利社会安定。次道德作为传统道德评价标准的补充,显示了现代道德对弱势的、边缘的、为人忽视的道德价值的重视。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是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重要保障。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为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章忠诚司法事业。

第四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三章保证司法公正。

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

第十二条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第十四条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

第四章确保司法廉洁。

第十五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廉洁底线,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

第十七条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八条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章坚持司法为民。

第十九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注重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寻求有利于案结事了的纠纷解决办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二十一条认真执行司法便民规定,努力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必要的诉讼便利,尽可能降低其诉讼成本。

第二十二条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第六章维护司法形象。

第二十三条坚持学习,精研业务,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惩恶扬善,弘扬正义,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二十四条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

第二十五条加强自身修养,培育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与法官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

第二十六条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期间,应当遵守本准则。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负责督促实施本准则,对于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视情节后果予以诫勉谈话、批评通报;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关纪律和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10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同时废止。

道德的准则作文

星期天的下午,天气炎热,家里只有我和爷爷。因为家里太热,我打算去超市买棒棒冰。

不一会儿,我到了多来福超市,眼前的景象让我吃惊。超市的地上躺着几十张钞票。我望了望四周,发现每个人都发现了这笔钱,我惊呆了,为什么没有人捡呢?望着这些钱,我犹豫不决,心里在做激烈的斗争:捡还是不捡啊!当我去伸手抓它时,好像被一股强烈的劲给拉住了,心里好像在说:“不是你的不能拿!”

最后被商店的老板给揣兜里了。回家后,我把事情一一告诉爷爷,爷爷气愤的说:“你怎么那么傻啊!你一个小孩捡又能怎样啊!”爷爷的话有让我忏悔,又让我欣慰。忏悔是因为白花花的票子谁不想要啊?而欣慰是因为我没有拿不属于我的东西。我心里觉得一点遗憾也没有。

道德这个词,很多人都知道,但却有不少人做不到。

在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人随手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可文明之事也时常看见,这不,今天我就看到了一件文明之事。

望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身影,我感动得眼睛湿润了。

我们要学习小女孩的文明行为,因为文明可以体现一个人的修养,可以体现一个人的道德底线。

“我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多做些好事,多做些文明道德的事,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记得在一次放学的路上,我背着书包沿路行走回家,当时正是放学高峰,人来人往,络驿不绝.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声声悦耳的笛声,那笛声宛转悠扬,时而平缓,时而起伏,于是,我顺着那笛声的方向寻找,终于让我找到了笛声的发源地.这一找着实让我吃惊不小,出现在眼前的场景使我的内心很震撼,原来那个吹笛之人是位瞎子叔叔,在他的周围有许多人在听,人们都边听边把钱放在了地下的.盘子里面,都在纷纷伸出缓助之手,都在对一位残疾人进行帮助.

尽管这位叔叔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并不是一味的向别人索取,而是凭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同时也能带给大家美好的音乐,使大家共同分享着音乐所带来的快乐,难道这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吗?你听,他吹出的笛声是那么动听,是那么的悦耳,你看,他的表情和吹笛的动作是那么的认真和专注,这不禁使我对这位残疾叔叔产生了敬佩之意,真是身残志不残啊!于是,我把这几天存的零花钱全部都送给了瞎子叔叔,真心诚意的表达我一点点心意,也算是我对残疾人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吧!

道德的准则作文

不是不能见义,怕的是见义而不勇为。——谢觉哉。

但愿每次回忆,对生活都不感到负疚。——郭小川。

德行的实现是由行为,不是由文字。——夸美纽斯。

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良心的死灭。——郭沫若。

毫无理想而又优柔寡断是一种可悲的心理。——培根。

先相信你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屠格涅夫。

理智要比心灵为高,思想要比感情可靠。——高尔基。

功莫大于去恶而好善,罪莫于去善而为恶。——贾谊。

道德是永存的,而财富每天在更换主人。——普卢塔克。

礼貌是最容易做到的事,也是最珍贵的东西!——冈察尔。

生活是欺骗不了的,一个人要生活得光明磊落。——冯雪峰。

我宁愿要那种虽然看不见但表现出内在品质的美。——泰戈尔。

良好的品德是由对坏倾向作顽强斗争培养出来的。——德克斯特。

应该热心地致力于照道德行事,而不要空谈道德。——德谟克利特。

真正积极的人,只能是会爱别人的人,高尚的人。——车尔尼雪夫斯基。

最爱发牢骚的人就是没有能力反抗,不会或不愿工作的人。——高尔基。

善良既是历史中稀有的珍珠,善良的人便几乎优于伟大的人。——雨果。

修养的花儿在寂静中开过去了,成功的果子便要在光明里结实。——冰心。

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望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但丁。

道德能帮助人类社会升到更高的水平,使人类社会摆脱劳动剥削制。——列宁。

道德方面的伟大,就在于对朋友始终不渝的爱,对敌人不可磨灭的恨。——莱辛。

国家用人,当以德为本,才艺为末。——康熙。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李白。

礼貌经常可以替代最高贵的感情。——梅里美。

美德大都包含在良好的习惯之内。——帕利克。

壮心未与年俱老,死去犹能作鬼雄。——陆游。

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陶铸。

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张闻天。

奢者狼藉俭者安,一凶一吉在眼前。——白居易。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李商隐。

闻人之谤当自修,闻人之誉当自惧。——胡居仁。

意志来自道德感和自身利益这两个因素。——林肯。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礼记。

世间的活动,缺点虽多,但仍是美好的。——罗丹。

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拉罗什福科。

礼貌使人类共处的金钥匙。——松苏内吉。

从恶德中逃避是美德的开始。——贺瑞斯。

沉沉的黑夜都是白天的前奏。——郭小川。

辛勤的蜜蜂永没有时间悲哀。——布莱克。

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陶渊明。

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朱熹。

自私自利之心,是立人达人之障。——吕坤。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孔丘。

道德应当成为科学的指路明灯。——布夫勒。

宽宏精神是一切事物中最伟大的。——欧文。

常求有利别人,不求有利自己。——谢觉哉。

由智慧养成的习惯成为第二天性。——培根。

道德衰亡,诚亡国灭种之根基。——章炳麟。

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你自己。——雪莱。

讲话气势汹汹,未必就是言之有理。——萨迪。

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程颢。

美德是智力最高的证明。——约翰生。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丘。

真诚才是人生最高的美德。——乔叟。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王勃。

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神秀。

修身洁行,言必由绳墨。——王安石。

燕雀戏藩柴,安识鸿鹄游。——曹植。

道德中最大的秘密就是爱。——雪莱。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荀况。

土扶可城墙,积德为厚地。——李白。

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孟子。

希望是厄运的忠实的姐妹。——普希金。

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韩非。

贫不足羞,可羞是贫而无志。——吕坤。

好的习惯比法律还正确。——欧里庇得斯。

东天已经到来,春天还会远吗?——雪莱。

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於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急,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

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

天下万物生於有,有生於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俞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