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消防图纸设计合同大全(16篇)

时间:2023-11-11 16:53:54 作者:QJ墨客 优秀消防图纸设计合同大全(16篇)

合同协议是在经过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或多方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规范行为,约定某种交易或行为规则的书面文件或文件集合。下面是一些关于合同协议的示例范文,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范文的结构和要点。

消防设计合同优选

乙方承包甲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工程,根据《xxx经济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安装施工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移动式灭火器系统、消防水泵房及屋顶消防水箱稳压系统安装施工。

3、施工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天。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按时进场施工,进场时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表。逾期不能完工,每拖延一天工期罚款________元。

4、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安装所用设备、主材、副材清单(要注明产地品牌、规格型号、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安装施工方式:包工包料。

二、质量标准要求:

1、乙方必须提供消防工程安装施工资质证书、消防产品样本书、产品合格证和国家消防检测权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书、消防产品合格证。选派安装技术好、认真细致、听指挥的安装队伍,各项目施工队长必须固定并常驻工地。

2、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使用甲方认可的《_________消防工程产品报价表》中确定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所用消防产品必须是目前最新款国标产品),按照甲方图纸,国家标准规范、消防规范安装,保证施工质量。

3、吊针、吊架角钢、接线盒、电线套管、罗栓等辅料全部用国标产品,按规范制作。吊针、吊架垂直牢固不松动。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高度进行安装,消火栓、按钮、层显等墙面安装设备,安装前须先向甲方确认安装位置。穿线管顺梁底走,缚设在梁底面上。

5、喷淋管、消火栓管采用天津利达火镀管,安装平整、不下垂、不歪邪,所有喷淋管整齐划一。接线盒、电线管、探测器、按钮安装牢固方正,穿线管变向必须使用穿线管弯头且对接牢固。所有喷淋管、接线盒、电线管必须用清擦干净,涂一遍底漆后用白漆粉涮均匀,不得露出底色。

6、水泵房安装: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消防规范标准安装,达到水泵、管道布局和走向合理,安装整齐、便于维修、焊缝均匀美观,必须安装水泵试水装置。按图纸要求标准进行管道防腐处理。

7、保温质量:消火栓水管、喷淋水管用容重50㎏/m3以上带铝泊超细玻璃丝棉保温,消防水箱保温用厚度10㎝、容重50㎏/m3以上超细玻璃丝棉,外覆盖玻璃丝布涮玻璃钢漆,稳压罐、消防水箱至管道井的管道用厚度10㎝以上的聚氨酯发泡保温,外緾玻璃丝布涮玻璃钢漆。保温必须使用国标材料,按规范施工,达到均匀平整、包扎牢固、不凹凸、不开裂。

7、本工程安装质量:市级优良工程标准。达不到优良标准,甲方不付工程款。

三、质量检查验收:

1、乙方消防产品、材料进入工地,乙方要向甲方及时提出检验申请,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按照消防产品样本书、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第三条2款质量标准要求为标准检验质量,如达不到标准,不得用于本工程。如果乙方使用《_________消防工程产品报价表》以外的产品及使用不合格产品,每次罚款______元。

2、经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施工安装质量不合格,乙方无条件整改,并每次给予乙方罚款______元。

3、工程完工经验收达不到设计使用标准和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付货款,乙方无条件整改。属设备问题的甲方退货,乙方退款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一倍赔偿甲方损失。

四、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___________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维保)。

五、工程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1、合同承包总价_________万元包定。总价中已包含:消防设备主材费、副材费、安装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社保费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移动式灭火器系统检测费、电检测费,所有消防产品(消防排烟、木质防火门、防火卷帘、强电、空调、装修等)送样检测费、验收检测费,图纸报审费等一切与消防有关项目的检测、验收检测费用。本工程一次性包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变更,甲乙双方办理书面签证,待工程竣工时结算。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消防产品样本书、检测报告后)甲方预付工程款______%,工程进度款按月按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__%付给,全部安装完成甲方付至总工程款的_____%,消防验收合格拿到公安消防部门签发的合格证后,甲方付至工程款的__________%,保修期满,甲方付给余款_______%。乙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结算。本工程安装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备配电箱、电表。

六、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损坏甲方场内的设施、物品,保护好土建、电梯、电力及照明线路、空调设施、电安装设施和装修工程,如有损坏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乙方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无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对其全部施工人员投意外伤害保险,并交保险单复印件与甲方。要教育工人文明施工,确保原有设施不受损坏,做到工完场清。杜绝一切偷窃行为,否则按十倍罚款。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七、纠纷处理: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八、附件:

乙方所提供的消防产品样本书、《______消防工程产品报价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消防设计合同优选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以下简称甲方)所属的8kg、35kg干粉灭火器及消防栓的正常运行。甲方与简称乙方),就本合同确定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合同确定的系统范围是:8kg、35kg干粉灭火器及消火栓等系统及相关的消防设施。

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石灰村。

1.甲方的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

(2)甲方将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执行本合同相关事宜。

(3)甲方在乙方进入现场维护保养时予以监管与协作。

(4)甲方向乙方提供维保区域内的系统设备清单及相关资料。

(5)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与额度付款。

(6)甲方每月对设施、设备巡查一次(共计12次),查看是否有损坏、漏水、漏气等现象。

2.乙方的职责:

(1)乙方在得到甲方的维修告知时,要对其所属的消防器材进行维修。

(2)为确保甲方消防安全,对甲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应正常运行。

(3)乙方每次维保后,应将由甲方主管专人签字认可,并存档备案。

1.系统零配件故障凡可以维修的乙方应尽力维修,继续使用。不要一发生故障就换件。

2.凡双方确认经鉴定实在修不了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更换,并负责购置同时安装。

1.确保消防各系统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2.确保系统性能始终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按现有的消防法规要求执行)。

3.确保系统的各个相关设施完好,可靠。

1.本合同年维保费采用包干的方式计价。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有一方拟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之对方,并说明原因。

2.如因维修保养不及时或者不认真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消防主管机关责令整改、处罚的情况出现,则一切罚款等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本合同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审定同意签认后执行。

2.乙方提出的替换备件,由甲方认可后安排购买。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需重新续签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消防设计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筑安装(消防)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____。

工程地点:____。

工程内容:____。

承包方式:____。

本合同所列消防工程,施工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并达到交付使用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因素而影响施工周期,经甲方同意,工期应酌情顺延。

1、根据总包方实际工期情况并经甲方认可的延期原因。

2、因重大变更设计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3、非人力能抗拒的自然灾害。

4、因甲方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

本合同所列工程预算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暂定价)。____工程量因设计变更、施工情况有增减,则按现场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并甲、乙双方确认。最终结算价以审计价为准。

本合同工程预算编制以上海市____版定额及补充文件为计算依据。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当安装量完成时,甲方付款达合同总价的70%时,后停止付款,当通过上海市有关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后,甲方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余款留5%等一年保修期满,一次付清。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必须将双方确定的工程尾款,在七天内解入乙方银行帐户,逾期付款按银行存款利息逐日计息。

凡工程所需各种材料品种,质量等级均应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消防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及其它质量保证资料。若使用不合格或劣质材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应在开工前办妥临时施工场地占用手续及其他前期工作,并清除施工现场的各种障碍物,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环境。

甲方在合同开工前十天将施工现场交给乙方。

甲方应具备平面布臵图、系统图施工及有关技术文件。

甲方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甲方应提供施工现场就近水、电临时设施、施工人员及堆料房各一间。

乙方在开工前应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乙方在施工前对图纸进行深化设计,根据规范要求提出书面意见,并由设计单位确认。

甲方委托____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实施甲方现场管理职权,乙方委派____为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乙方施工权限。

甲、乙双方应共同把好质量关,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消防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会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乙方应按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签证,调整合同造价(开口价)或另行结算。

凡因乙方施工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返工,以及竣工后一年内发生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其费用。

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企业施工安全条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如发生人为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本项工程要和其它工种的施工交叉进行,因此甲、乙双方必须从整个安装工程的施工程序,做到相互协调,不能违反程序,盲目施工。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操作工人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配合甲方办理上岗证、暂住证等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期内必须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对发生质量问题要负责及时返工。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齐全相关资料文件[竣工图,设计变更文字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系统调试记录,竣工报告,同时提供三套齐全相关资料文件给配合方,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十五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甲方:

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工程开工前办妥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由乙方进行现场校验。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施工场地、层面和部位以及图纸。

收到乙方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后的24小时内组织监理、乙方进行验收,并督请监理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及时办理经济或技术签证,按时支付工程款。

工程中因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配件积压实际损失。

消防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不得擅自动用,否则由此发生的质量和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乙方:

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施工。

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做好周围环境工作,并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备审。

按要求参加开工前设计交底会和工程施工中的施工协调会。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资料。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需认真执行,如有一方违约,须向对方赔偿5%的合同违约金。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事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所列条款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颁法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相抵触时,按新颁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款项付清后,除保修条款外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整改设计合同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启城项目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厂宿舍危房改造启城住宅小区。

二、建设地点:中华大街以西,民安胡同以南,原市纺织器材一厂宿舍旧址。

三、工程内容:本标段工程图纸内所设计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与消防系统相连的通风排烟设施等所有消防系统成品半成品的购买及安装,以及消防安装系统的资料采集、系统报验、试验和竣工验收并合格。

四、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及图纸设计所含的所有消防内容,包括竣工验收。本项目不得肢解分包。

2、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资料的整理、报验,并密切配合土建总承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3、乙方负责本合同段与消防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使本工程按甲方规定工期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五、合同价款:本标段公寓楼为第四标段,合同暂定总价为含税价170万元(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本价格不作为最终价格,只作为中间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最终价格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按《河北省建筑安装定额》(20xx年版)、《河北省建安工程取费标准》三类取费,总价下浮2%进行计算。材料价格取定依据市场或石家庄市造价信息指导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开工前乙方为甲方提供本标段《工程预算单》。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成后经甲、乙、监理三方验收,七日内甲方凭乙方开据的有效发票付至合同总价的60%;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书面证明后十五日内甲方凭乙方开据的有效发票付至合同总价的85%;最终验收含本标段与工程同步的相关资料,并交付承包单位接收归档,审计完后甲方凭乙方审定价的差额发票付至总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总价的2、5%,质保期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十日内余款一次性结清。

七、合同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本工程由甲、乙、监理三方及消防主管部门依据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

3、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及设备,甲方指定二至三个厂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为一个厂家),并认质认价,但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单及相关证明。相关材料的化验、试验必须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化验、试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甲方对原材料有权随机抽样进行检验,但化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_________,《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__________,《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电器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03—__________,《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乙方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48小时的试运行实验并调试。

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现场承包单位的统一安排,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认真执行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的相关条令,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全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质量维保。

1、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维修完毕,并达到使用功能。

2、在维保期内,乙方必须有专人对本项目负责,定期与甲方沟通,同时保证通讯畅通,令双方能及时取得联系。因通信不畅或推诿,甲方将视为放弃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自行解决维修,并按所需相关费用双倍自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部分乙方负责自行补足。

3、乙方进场维保时所用原材料及设备必须与原采用材料、设备相符。对同一个质量事故不能重复发生,如同一问题维修二次以上(含2次),甲方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按上述第2项的办法进行扣除。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监理方提供相关的有效资质证件。

3、乙方必须向甲方、监理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及相关资料。

4、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图纸,如擅自改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提出的工程洽商记录必须经甲方、监理方、设计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6、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隐蔽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以及相关测试记录。消防系统未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系统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向甲方提供与工程相关的全部备档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正式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好本标段的.所有系统及设备工程,如造成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为甲方无条件培训维修人员,直至能独立操作为止。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乙方未按合同工期交付,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2、工程未达到合格要求,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未达到验收标准,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至合格并通过消防验收。

3、乙方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工程相关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须向甲方交付工程造价2的违约金。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都又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力。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设计合同优选

(未明确列举在消防设计范围内的,视为不在本次合同范围之内)。

4、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

5、乙方应提供下列符合要求的资料与图纸作为工程完成:

包括消防工程的消火栓、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全套图纸各3份;消防申报资料一份。

消防设计合同优选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于江北区委托给乙方做消防代理、代办、消防图纸(蓝图)设计、消防报建、验收、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江北区(消防图纸(蓝图)设计、消防申报、审批和验收)交由乙方代办完成。

  2、按重庆市消防支队营业厅相关规定对装修设计、消防图纸设计的要求报批。

  1、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代办消防报建、审批、验收、咨询费等费用为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2、甲方按乙方消防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或改造,不得任意改变现场施工。

  4、双方签定协议后,甲方预付消防代办费用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5、消防部门出具受理单(消防部门建设工程设计备案通知书)时,甲方支付消防代办费用15545元。(大写:_____元整)。

  6、在乙方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消防验收合格证)时,甲方将剩余款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1、甲方向乙方提供原始资料,以及有关营业厅内装修消防报批要求的各种资料(材料)。

  2、甲方应按照xxx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建筑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如未按以上规范施工,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3、乙方按重庆消防支队有关营业厅建筑内部装修、消防图纸设计报建要求报批,提供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资质及消防验收所需各种资料满足消防审批和验收要求。

  4、甲方提供原始资料必须是真实性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消防报建、审批、验收等相关工作,因甲方原因未通过消防验收则不退还所收费用。

  5、甲方应自觉遵守《xxx消防法》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款到后生效,待消防部门报批合格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消防整改设计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_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凯办公楼。

工程地点:贞____县永丰大道。

承包范围:消防栓系统及管道安装。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开、竣工日期:本合同签订的3天内进场施工,竣工日期为进场施工后的15天内(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干包制,共计人民币:玖万肆仟元(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文件使用语言和选用标准及法律。合同语言:汉语选用标准、规范:建筑安装行业标准和消防工程施工规范。适用法律、法规:《_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三条:甲方工作。

甲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水、电给乙方施工。

第四条:乙方责任。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1)严禁材料乱堆乱放;。

(2)严禁在工地上大小便;。

(3)严禁垃圾乱倒;。

(4)严禁违章操作;。

(5)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违反或经教育不改的人员进行处罚或开除。乙方必须注意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要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设施,不准在施工中乱打洞和开槽,必须先作出可行的保护和防范措施。

第五条:检查和返工。

若因材质、设备、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原因不合格,乙方负全责。

第六条:质量评定部门名称: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材料进场当天甲方支付乙方伍万元整,剩余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合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后一次性付清(本合同不含税金)。

第八条:违约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违约的处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须共同遵守,若出现违约,受损方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实际受损程度向违约方索赔一切经济损失和追讨违约金,若工程验收不合格,造成的返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直至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

第九条: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全格止和取得消防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时,本合同终止。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设计合同优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xxx民法典》、《xxx建筑法》、《xxx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乙方的预算书是组成合同的一部分,合同价款经双方确认后,预算范围内所含工程内容一次包死,结算时不予以调整,预算范围以外的洽商变更另行单独结算。

三、工程工期。

1、本合同工期为____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止。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进场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4)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

(6)隐蔽工程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按时验收的;。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四、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1)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现场施工与图纸不符,需增加工程量。

3、工程结算价格调整计算方法:上述引起的任何洽商增减,在洽商签订时双方确定金额,最终工程结算为固定合同价+洽商金额,不再另行结算。

4、工程结算价格需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的:乙方施工完毕后2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给予确认,延期视为认可乙方所报结算金额。

五、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六、工程质量。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7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____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涉及隐蔽或单项工程的,在工程隐蔽或单项工程竣工前2日,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日。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或拒绝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4、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七、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自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预付工程总价的_______%,计rmb:_______元;。

2、工程峻工、消防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一周内,付工程总价的60%,计rmb:_______元。

九、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_____年,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本工程投入使用之次日先到期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工程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消防设计合同优选

发包方:

承包方:

担保方:

依照《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和《xxx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消防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20__—3—26

竣工日期:年月日

具体工期按工程实际情况及发包方通知,配合土建和钢结构施工进度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而被迫停工者;。

2、因建设单位变更计一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消防水池评审设计合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v^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利用、保护等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水利工程管理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机构和单位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等工作,推动水利科技进步,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其所属的农田水利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依法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具体承担其管辖的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文化、审计、安全监管、扶贫移民、档案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监督、保护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办水利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个人等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相关权属和管理职责。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水利工程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实行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利工程的义务,对侵占、损坏水利工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检举。

   第十条 对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节约用水、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水利科技进步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受益或者淹没范围跨市(州)的水利工程,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中小型水利工程,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主要受益的市(州)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同一市(州)行政区域内,受益或者淹没范围跨县(市、区)的水利工程,由市(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者经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主要受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受益或者淹没范围在一个县(市、区)内的水利工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小型水利工程可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水合作组织、个人等管理。

   大型水库工程由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十二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水利工程,维护水利工程运行秩序,保护水生态安全,防止水污染,依法查处破坏水利工程的各种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和投资模式,采用设立管理单位、购买服务、确定专人等方式进行管理。具体管理方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其经费保障模式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合理负担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的机制。

   公益性水利工程所需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毁修复、续建配套、更新改造经费,按照水利工程隶属关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受益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受益程度承担相应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有经营收入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其经营收入中计提工程大修、折旧和维护管理费用,专款专用。经营收入不能满足工程运行和维修、养护支出的,按照水利工程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和受益区域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其他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以及更新改造经费主要由该工程的所有者、经营者承担。

   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六)按照规定计收并管理、使用水费、电费;

  (七)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工作;

  (八)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以开展综合经营,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十)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水利工程技术(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建设管理。

   第十七条 水利工程建设应当科学规划、统筹兼顾、节水优先、综合利用、确保质量,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第十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将水利工程建设方案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水利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明确建后管理、安全保障、节约用水、水生态建设以及经费保障等内容。

   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应当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以民办公助方式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行信用档案制度。

   第二十一条 水利工程竣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管理使用。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受益者组织竣工验收;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投资者或者受益者共同组织竣工验收。

   水利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造册存档。

   第二十二条 已经停建的水利工程需要续建的,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组织续建;水利工程的升级、降等、停建、报废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征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竣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不得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不得破坏水生态环境,保持行洪畅通。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征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运行成本增加以及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评估作价后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设置的界桩、公告牌。

   水利工程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内完成划界,确定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十六条 水利工程应当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工程类型、规模,按照以下标准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六)其他水利工程设施和渠系水工建筑物应当根据管理和保护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损毁水利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观测、防汛、通信、发电、输变电、水文、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附属设施,不得干扰或者妨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非水利工程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水利工程设备。

   第二十八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围库造地、围垦种植、建池养殖、家畜家禽养殖等;

  (二)爆破、建窑、埋坟、打井、采(砂)石、取土、开矿、挖渠等;

  (三)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四)在坝体、渠堤上违法建筑、种植、放牧、修建码头、从事集市贸易;

  (五)倾倒垃圾、秸秆、废碴、尾矿,堆放杂物或者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

  (六)向水域排放超过国家和省标准的污水;

  (七)违法砍伐水利工程绿化、防护林木;

  (八)炸鱼、毒鱼、电鱼;

   (九)擅自架设电杆、埋设管道和线路;

   (十)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污染水源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陡坡开荒、建筑、开矿等活动。

    第三十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机动车辆在坝顶、堤顶、水闸工作桥上通行。确需利用坝顶、堤顶、水闸工作桥兼作公路的,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由公路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论证后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水利工程渠道内排放弃水。确需利用水利工程渠道排放弃水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排放标准;常年排放的,应当经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并承担增容补偿。渠道增容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 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规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水利工程出现病情、险情,水利工程的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应当按照应急抢险预案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水利工程因防汛抗旱、除险加固需要进行蓄水、放水时,水利工程的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水量调度指挥。

    第三十四条 水库大坝、堤坝、水闸等涉及重大民生和安全的水利工程,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对鉴定为病险水利工程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工程产权所有者应当制定规划和整治方案,并负责筹措资金和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

   集体、个人和社会投资修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和整治方案,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危险坝、病坝,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工程产权所有者应当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在危险坝、病坝除险加固前,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对水库采取限制蓄水措施,险情严重的要空库运行。

   第三十五条 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其原有的功能、建筑特点和历史风貌进行管理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

第五章用水管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应当加强水利工程水质保护工作,使水利工程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第三十七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水量分配和调度,实行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并兼顾其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水利工程供水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十八条 水利工程供水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报送年度用水计划。

   第三十九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用水单位所报用水计划以及可供水量编制年度供水计划,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核定的计划供水,无正当理由不得减少或者停止供水;确需变更供水计划的,应当经原核定机关核定。

   第四十条 用水单位应当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确需变更用水计划的,应当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四十一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合格的计量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同步建设计量设施;无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应当安装计量设施。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应当实现取用水监控;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应当细化计量单元;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用水户。

   第四十二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有偿供水。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水费;超计划用水的,按照规定缴纳加价水费。

   分级制定水价,水价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建立水权以及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实行分类水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建立用水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机制。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四十三条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已经征用或者相关部门确权的土地依法归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四十四条 利用水利工程水土资源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工程原有用途,不得影响工程安全、正常运行,不得污染水体,不得破坏水生态环境,并服从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和水资源调度。

   经营活动方案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涉及通航水域的,还应当取得航道、海事管理机构的同意,不得影响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

   第四十五条 水利工程收取的水费应当用于工程的运行、管理、维护、水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不履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水利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移动、损坏水利工程的界桩、公告牌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故意损毁水利工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操作水利工程设备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在坝顶、堤顶、水闸工作桥上行驶机动车辆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擅自向水利工程渠道内排放弃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水利工程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未按照应急抢险预案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的,或者不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水量调度指挥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侵占、损毁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供水用途和供水计划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是指水库、引水输水渠(河)系、闸坝、泵站、堤防、山坪塘、石河堰、蓄水池、井、水窖、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以及各类配套设施设备等。

   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景区项目图纸设计合同

甲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工程名称:景观工程。

二、委托单位:

三、设计单位:

四、时间:2010年10月20日—2010年10月30日。

五、施工图编制内容:。

a.总平面图。

b.详图索引图。

c.放线定位图。

d.各细部标高图。

e.各区域灌溉及给排水图。

f.园林灯具照明及电路系统图。

g.各区域物料图及样板材质和色彩。

h.乔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按乔木规格定位)。

i.灌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

j.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图和土壤造型图。

k.总体植物目录表(具备乔灌木的品种、胸径、冠幅、高度及相应数量)。

o.水池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施工详图。

p.周界围墙、花架的建筑、结构、电气等施工详图。

q.照明灯具的规格、尺寸、灯具颜色和灯光色彩详图以及样灯和有关资料。

r.所有道路硬化施工图。

s.施工图预算。

六、设计总造价:

七、双方责任:

5、乙方施工图预算编制按甘肃预算定额进行编制;。

7、乙方负责提供蓝图四套,施工图预算四套;。

8、待施工图初审合格后,加盖兰州市园林设计院出图章;。

八、工程设计变更或增加:

2、增加费用的结算属合同外编制,在支付最后款项时一次性支付乙方;。

九、付款方式:

十、后期局部方案调整及施工图调整,此项工程乙方只负责3次的修改,并不得有大方案的调整或增加,若变动较大,则重新商定施工图编制费。

十一、争议仲裁: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当地仲裁部门进行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时间:

设计图纸合同

合同双方根据《_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以及相关法律再结合具体情况,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件套房交由甲方装修,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甲方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2、开工前,甲方需要清点现场家具等财产并与乙方交底,对不能腾空的设施实行保护措施,否则对于损坏、丢失的财务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相关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在使用公共设施时要同邻居等做好协调工作。

4、甲方负责拟定好工程图纸并向乙方说明具体要求,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具体要求施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造,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6、乙方要遵守室内装修的管理规定,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扰民。

7、乙方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变更甲方需要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改,其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9、总工程的费用为________元,在工程结束后_______个月内没有质量问题,甲方须一次性付清。双方如果有其他条款可经商定后附加在合同后面,仍然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装修图纸设计服务合同

客户:

按照《^v^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客户工作及责任:

1、客户委托本公司进行方案设计,并由本公司提供设计图以及预算。

洽谈设计付款方式:

1、根据客户的工程实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每平方米收取设计方案费元(大写元),客户先支付50%的设计委托订金既元,如若客户需要提供工程施工预算,则预算制定费用为每平方米元,本公司在签定设计委托合同后天完成全套设计方案图以及工程预算,由客户择时择地进行方案的认定。

2、如果客户对设计方案不满意,本公司会在进一步修改设计方案直至客户满意为止,时间不超过一周。如客户对设计方案满意并同本公司签定装饰施工合同,本公司将在工程总造价的费用中扣除客户已交纳设计费。

客户签字(盖章):公司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设计师:

签约时间:地址:电话:邮编:

家庭施工图纸设计合同

合同双方根据《^v^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以及相关法律再结合具体情况,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件套房交由甲方装修,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甲方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2、开工前,甲方需要清点现场家具等财产并与乙方交底,对不能腾空的设施实行保护措施,否则对于损坏、丢失的财务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相关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在使用公共设施时要同邻居等做好协调工作。

4、甲方负责拟定好工程图纸并向乙方说明具体要求,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具体要求施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造,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6、乙方要遵守室内装修的管理规定,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扰民。

7、乙方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变更甲方需要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改,其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9、总工程的费用为________元,在工程结束后_______个月内没有质量问题,甲方须一次性付清。双方如果有其他条款可经商定后附加在合同后面,仍然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家庭施工图纸设计合同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下,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规划设计合同。本合同内容严格遵守《^v^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使用性质:

2、设计费支付方式;

1)设计协议签订后次日,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3%,即。

rmb_______元(大写:_______);

3、非归属乙方设计的专业施工图,诸如:建筑结构、消防等专业设计,由乙方提供使用配置标准,并由甲方委派专业设计部门设计。

4、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第一条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

1、设计周期:

本次设计预计历时【42个工作日】,自收到第一笔设计款之日起算。

平面图设计【7个工作日】提交,确认后进行下一程序;

效果图制作【1个工作日】提交,确认后进行下一程序;

施工图制作【25个工作日】提交。

以上所列标准工作时间,不包含各设计阶段与甲方汇报及甲方内部审核批准设计成果所需要时间,具体工作时长应以双方商务合同确定时间为准。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以上装饰设计图则经甲方确认后用于后期施工之依据,但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设计师同意做出更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2、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

5、乙方提供服务的设计专业人员,应当从事本行业设计工作年限满3年,主要负责人员应当在设计行业工作满5年。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2、为保障设计质量,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设计工作;

6、在任何一个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之后,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即甲方要求已经确认后的设计风格及功能、面积范围进行修改设计的情况),须书面通知乙方,若增加工作量大于1%,甲方需支付超额设计服务费,乙方在接通知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预算,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展工作,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数额付款,由此造成的时间等其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当地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3、工程设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

a、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在限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

b、甲方因自身工作失误给乙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c、甲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指导业务转委托的。

第十条合同时效。

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邮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附图:设计区域面积图纸(签字)。

甲方:_______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_______电话: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家庭施工图纸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设计方(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地址:

依照《^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进行磋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日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3、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按时提交设计前资料,并保证其质量以及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设计费。

3、出于设计需要,甲方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设计。

1、按期交付设计图纸。

2、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

3、若图纸需要修改的,乙方应积极配合,若是增加设计内容,可要求增加设计费。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约定先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________%,作为定金,开工后直接作为设计费。

2、当乙方完成初步架构时,甲方应予以确认,并支付设计费___________元。

3、当乙方完成平面图时,甲方予以确认后,应支付设计费___________元。

4、当乙方完成全部设计时,甲方在确认后,付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1、若甲方要求在施工期间,乙方仍须在场,则须另行商定该费用。

2、若乙方设计期间,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方案,则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不能及时交付设计成果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设计费的,应当按照设计费的______%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责任方应及时通知守约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因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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