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优质16篇)

时间:2023-11-30 13:44:15 作者:琉璃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优质16篇)

通知的语言应该简练明了,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难以理解的词汇和句子结构。通过阅读这些通知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6月起,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而据传今年很有可能是史上最热一年。对于已到来的炎炎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5月30日,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高温作业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每人每月140元。

每年夏季,高温津贴都是不少劳动者关心的话题。“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都属于高温。”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都可享受高温补贴。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也可享受高温补贴。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临沂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208月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据悉,各类企业要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高温作业中暑也能申请工伤。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20我省下发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中暑也算工伤,很多上班族并不了解。记者了解到,根据20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该发不发可拨打8139170举报。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采访中一些劳动者及企业存在这样的看法。对此,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要求现金发放,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

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对此,每年,临沂市劳动监察支队都会对高温场所进行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未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会按规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根据浙江省发布《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可知,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只要一个月中,有一天的最高气温在35℃以上,企业单位就需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

2、这些人可以领取高温补贴。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3、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4、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补贴。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而清凉饮料费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物资充当高温补贴。

5、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6、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职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或用人单位拒发,可拨打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投诉。

资料共享平台。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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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才可以领高温补贴?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这些情况你需要注意: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3、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4、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随着济南进入高温季节,按照规定,高温天户外露天作业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昨日,记者兵分4路探访市区建筑工地发现,不少工地内都叮叮当当响个不停,工人们正顶着高温干活,高温补贴也没发放,不少建筑工人甚至不知道还有高温补贴这项福利。

昨日,省城“桑拿天”持续,最高气温高达35℃。当天,记者兵分4路从中午开始探访市区多个建筑工地,发现不少工地仍在违规施工,建筑工人的高温补贴也没有发放。不少工人甚至不知道还有高温补贴这项福利。图为下午两点,在阳光新路一处工地,工人仍在施工。

高温下正常干活,防暑就靠喝水。

中午十二点左右,记者在全福立交桥附近全福旧居改造二期工程工地看到,整个工地已停工,空无一人。一个外出买饭回来的工人告诉记者,工地下午3点才开工。“这几天都是这样,上午11点到下午3点停工。”当记者问及是否发放高温补贴时,该工人笑着说,“咱老百姓哪有这个福利。”

下午两点半左右,济南机床二厂路西段的一处建筑工地叮叮当当响个不停。附近一位休息的工人告诉记者,因为最近天热,原来下午是一点半开始干活,现在是两点,不过早上开工时间也提前了半个小时。“没有高温补贴,工资都是按天算的,大工一天250元,小工一天150元。”

记者看到,为了防晒,有的人把毛巾打湿,然后敷在头上,再戴上安全帽。“没有特别的防暑措施,主要是靠喝水。”说着,一位工人拿起手边一个水瓶大口喝了起来。这个水瓶可以盛1.5升水,一天他会喝掉三瓶。

接着,记者又来到位于经十路和建设路交叉口的一处建筑工地,此处正在建设一栋楼房。记者询问一位正在树荫下休憩的工人,记者问他们有没有高温补贴时,他哈哈的笑了两声,说:“没有这个东西,干累了就来树荫下凉快凉快。”记者观察到,他搭在背上的短袖不断的有汗水滴下来。

“钢筋晒一上午能烫掉一层皮”

25日下午一点半,记者前往郎茂山路某楼盘建筑工地,该工地共划分了三个区域同时施工。烈日当头,记者站在工地外围,能听到断断续续的机器切割声。李先生和妻子边聊天边往最北侧的工地赶,他们告诉记者,他们没有固定的施工时间,中午吃过饭以后就要回到工地。但两点左右赤日炎炎,工地里很少有正在施工的身影。“今天除了天热点没什么特殊的,没说停工。不上班不给钱,过了最热的这会活还得干。”李先生的妻子说。记者在中间的门前拦住了提着水杯的工人刘先生。“我们头儿说停工休息会,到四点左右吧。但宿舍热得睡不着,工地楼里凉快,去躺会。”据刘先生介绍,露天环境里晒一上午的工具、建材很烫,没人会大中午去碰。“这种天儿,钢筋晒一上午碰一下就得烫掉一层皮。”对于高温补贴,他认为工资高点更实在。

旅游路和荆山东路交叉口东南面一所在建学校正在施工。下午一点,现场仍有工人在铺设地面沥青,经询问,他们并没有获得高温补贴,也没有接到停工通知。

施工工地工人轮流吃饭休息。

阳光新路修路已有一段时间了,下午两点左右,一位50多岁的男子林先生正在施工路段最南端和水泥。他透露,该路段当天并没停工,十一点开始陆续有人去吃饭,大概三点左右会回来。放眼望去,每隔一百米都会有几个人在地下的阴凉地里施工。“天热先忙阴凉地,能尽量凉快点。”林先生告诉记者。据悉,该路段的施工队当天都没接到停工通知,对于高温补贴,林先生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也不在意,“多少的混点吧,不在意那点钱了。”说着,手上的活也没停,豆大的汗珠滴在路上,瞬间没了痕迹。

下午两点半,站在经六路施工路段的最西侧,放眼望去,只有一辆挖掘机和一个搬砖工在工作,不见施工人员。经询问,该路段的施工人员在午休,“三点左右人会陆陆续续来齐,但我们没有收到停工通知。至于高温补贴,更不可能了。不过全路段都在树荫下,还算凉快的。”挖掘机的司机说完话又忙活了起来。

相关规定:不停工建筑工地将被查处。

对高温时段的施工作业,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做出详细规定:凡气温达到35℃不超过37℃时,各工地从11时到15时停工;凡气温达到37℃不超过40℃时,各工地从11时到16时停工。

针对不少工地顶风施工的现象,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他们组织了突击检查,也发现一些建筑工地漠视法规,让建筑工人冒着高温酷暑施工作业。该负责人表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施工,发现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将采取强制停工等措施,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市民也可以拨打举报电话61378707,对高温天违规施工的建筑工地进行举报。

另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各地正在开展高温补贴专项检查,有强迫员工在高温期间工作,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补贴的用人单位,最高将处以两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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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时下华夏进入“烧烤模式”。全国多数省区市已陆续出台“高温津贴”标准,即便如此,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其实除了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采取更多的有效措施规范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律师分析:依据山东省相关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用人单位应当保证高温天气期间的生产环境安全,向劳动者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对劳动保护设施的维护和用品的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设施,保证生产现场符合国家标准。

目前,山东高温补贴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9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由企业支付。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6月起,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而据传今年很有可能是史上最热一年。对于已到来的炎炎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5月30日,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高温作业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每人每月140元。

每年夏季,高温津贴都是不少劳动者关心的话题。“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都属于高温。”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都可享受高温补贴。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也可享受高温补贴。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临沂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8月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据悉,各类企业要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高温作业中暑也能申请工伤。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我省下发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中暑也算工伤,很多上班族并不了解。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该发不发可拨打8139170举报。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采访中一些劳动者及企业存在这样的看法。对此,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要求现金发放,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

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对此,每年,临沂市劳动监察支队都会对高温场所进行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未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会按规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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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今年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和去年一样,即职工每月可拿145元-225元的高温津贴。

根据浙江省的统一规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也就是6月、7月、8月、9月。

只要一个月中,有一天的最高气温在35℃以上,企业单位就需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言下之意,要是当月没有一天达到35℃以上,企业也可以此拒发当月高温补贴。

一些公司会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物资,甚至会以此充当高温补贴。

注意了,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职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或用人单位拒发,可拨打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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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的连续高温日比起来,今夏杭城的气温要温和多了。不过,根据杭州气象部门的统计,7月份的高温日也达到了12天。

这周开始,杭城更是热力全开,只要在路上稍走一会儿,汗水马上席卷而来,包围全身。很难想象,那些在烈日下工作或在闷热环境下作业的人们,是如何挺过大汗淋漓的一天的。

今年,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从原来的最高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了225元,自206月1日起执行。

对此,我们做了个小调查,随机采访杭城20名户外劳动者,包括环卫工人、送水工、快递员、停车收费员、建筑工人和车间工人等,其中,13人说领到了高温费,4人说没有,3人表示“不知道”有高温费。

朝晖、教工路环卫工人。

高温费有人拿到200元,有人拿到225元。

57岁的周大伯当环卫工已有14个年头了,目前他主要负责长板巷部分路段以及老德胜桥的清扫工作。记者遇到他时,他正在清扫道路上的落叶。

一听记者问高温费,周大伯笑得很开心,“有,200块钱,可以拿4个月。”他说前几天刚刚拿到这个月的高温费。

“这几年都挺好的,按时发。”周大伯说,以前高温费也有发,但断断续续的,一般是60元左右,最近几年才慢慢多起来。

清扫教工路部分路段的吴大姐是这一带路面的清扫班班长,这个月她一共拿到了250元高温费,其中25元是补发上个月的,也就是说,吴大姐这个月的高温费是225元,““今年的高温费涨了,去年还是200块钱。”

拱墅区夹城巷停车收费员。

普遍有200元高温费,还领到了防暑药品。

一到大热天,停车收费员都是一身标配:黑色斜挎小包、pos机,头戴一顶大草帽或白色遮阳帽。在拱墅区夹城巷附近负责收费的小陈就是这身打扮。

“我刚做停车收费员才2个月,正好是规定要发高温费的日子。”

小陈6月份才刚上班,不久就收到了200元高温费。他说公司规定,每年6月、7月、8月、9月都要准时发放高温费。

同样在这个收费点的另一名停车收费员告诉记者,他干了好多年了,高温费一直都是200元,没有变过。

小陈还听同事说过,去年区停车中心发过冷饮票,“今年倒还没听人提起过。”小陈很期待。

余杭某工厂车间工人。

高温费比去年涨了50块钱,可以拿3个月。

在余杭凤都工业区的几家工厂里,一个个大车间里,工人们都干得热火朝天。

走进工厂车间,虽然里面比较闷热,但几乎每台机器旁边都配置了一台大功率的电风扇,吹得“呼呼”作响。“我们高温费有200块钱,比去年多了50块钱。”某金属制品公司负责剪板机工作的小程说。

小程还说,车间里通风挺好的,还有冰箱。“中午吃饭的食堂有空调,有时候老板还会发棒冰。”

虽然有风扇,但干活的工人们还是个个满头大汗。小程说,车间温度一般保持在30℃左右,但是由于机器的运转功率大,周围温度明显比车间内平均气温高出3-4℃。

工人小王是负责操作大机器的,他的高温费就要比别人高一些,有250元,比去年涨了50元。这样的高温费能领几个月?“听说余杭地区都统一发7、8、9这三个月。”小王说。

余杭塘路送水工。

不知道有高温费,还不如多送几桶水实在。

老王在杭州余杭塘路的一个送水站工作,他也是这个站里唯一的送水工。记者见到他时,他刚送了一趟水回来。

“高温费是什么东西?”老王喝了几口水,气喘吁吁地问。听记者解释后,老王摇了摇头说,“没有高温费的,我们的工资按桶算的。还是多跑几趟,多送出几桶水赚钱更实在。”

送水站的老板娘说,老王是站里自己雇的送水工,“公司没给我们补贴,给不给高温费全看我们自己。”

老板娘表示,因为老王做事勤快,人也老实,她打算在最热的这两个月,给他发100块钱的高温费。但老板娘也有担忧,“送水工都是临时雇来的,就怕做了半个月,刚给他发了高温费,他就不做了。”

某快递公司快递员。

从来没有高温费,路上也不会做防晒措施。

听到“高温费”三个字,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们都露出了诧异的神色,“我们从来都没有高温费的。”

快递员小沈和小杨每天骑着电动三轮车挨家挨户送快递,这两天下班后,衣服都已经湿透了好几遍。

脸被晒得黝黑的小杨说,“我才做没几个月,已经快吃不消了,天气这样热,公司也没发防暑的东西,毛巾和水都是我自己买的。”

同时,记者注意到,小沈和小杨也没有做任何的防晒措施。“戴帽子路上风一吹就掉啦,一点都不方便。”

“从来没听同行说过有发高温费的,我们也就认为是没有的。”不过小杨说,他以前做物流工作的时候,搬运的是大件物品,就有100元高温费。

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小布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得到的消息是,目前还未接到新的有关“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若无变化,今年的标准仍和去年一样,即按《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94号)文件规定执行(文末点击“阅读原文”可查阅)。

说明:若届时有新通知下发施行,本文件(浙人社发〔2015〕94号)或将废止。

“高温津贴”四问四答。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根据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山东在去年上调了津贴标准,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140元。这也是山东省自以来首次上调这一标准。

全国开展专项检查高温津贴不能成“纸上权益”

六月初,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被列入了检查内容。此次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其中,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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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1、气温达37℃以上,下午暂停户外施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清凉饮料”不能抵补贴。

据介绍,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通知

符合高温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元,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20高温津贴标准参照执行。

按照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温津贴发放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有关高温津贴的`发放,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高温津贴的发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第四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第五条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第六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折算高温津贴,如当月折算后的高温津贴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第八条高温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可年度调整。

第九条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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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省气象台6月23日17时10分发布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等地将出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有9级左右阵风。xx市气象台6月23日18时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我市部分地区将出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有7级以上阵风。请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做好防范准备,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按照预案要求,扎实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受高温天气的影响,为了保障各位员工的身体健康,以人为本的指导精神,根据景文公司领导的.会议决定,从六月份起开始发放高温补贴,现把发放的标准的一些事项通知如下:

全体在岗职工都享受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共三个月,即从六月份到九月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放高温补贴经费的标准按照以下执行,高温防护罩和钢制拖链及风琴防护罩生产车间员工每人每月200元,企业办公室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补贴经费将发放在各位员工的工资中,望各位到时候注意查收,有任何问题请到后勤部咨询。

希望各位职工在高温中做好防暑措施,注意自身健康,努力的做好本职的工作。

发放高温补贴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根据物业集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为提高家园物业管理处应对小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以从容、有条不紊处置未来可能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更好的保障社区住户的人生安全,特举行此次消防应急演练。

演习内容:一、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伤员的救护。

三、人员的紧急疏散。

此外,夏季天气炎热,空调使用频繁,户内用电量增大,容易发生火灾;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请业主在出门前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特此温馨提示。

演习时间:

20xx年6月28日上午9:30。

演习地点:

家园小区7、8号楼北侧。

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家园管理处。

二〇xx年六月二十六日。

发放高温补贴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我公司员工自加入我公司,工作认真负责,自律自强,屡创佳绩,为表彰其表现,肯定其能力,我公司研究决定:晋升市场二部主管,从x年x月x日起执行,望其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励,再创佳绩。

各部门同事应以x主管为榜样,在本职岗位上不断提高自我素质和能力,超越自我,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总经理。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3、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税务局。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记者统计发现,在已经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部分地区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涨。

例如,广东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这一标准从20xx年开始至今都未调整;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这一标准也是20xx年就已制定的。

而与其他省份不同,目前,天津高温津贴已经实行动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

“根据现在的`物价水平,每个月一两百元的高温津贴标准还是少了些。”北京某驾校教练王师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师傅说,因为属于室外高温作业,6到8月期间,他每月可以领到200元高温津贴。虽然这一水平已经高出了北京市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但是王师傅认为,相较于近年来的工资、物价上涨情况,补贴并不算高。

“高温津贴是岗位津贴,是一种劳动补偿,其调整还是应该与工资挂钩。”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

郑东亮表示,近些年已经有不少地区对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而未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并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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